软香——飞鸟琳
飞鸟琳  发于:2012年11月05日

关灯
护眼

那伙计在此讨生活已有许多年头,听惯了各式各样狂妄荒诞的要求,这时齐逢润只是要借宿,有什么出奇,转身就去与老板说了,当即打扫出正中的一间屋子来,领齐逢润去休息。

这得意楼的老板真是个最灵巧的生意人,齐逢润进了屋子,迎面就是一扇大窗子,挨着窗子向下看去,不偏不倚正对着牡丹园的铺子大门,不但如此,四面街角也都一览无余。

第 136 章

齐逢润送上门要做冤大头,老板自然不会客气,腾出了全楼上下最好的一间屋子给他,开的是天价。收钱的手段也颇讲究,不会要求齐逢润一次先付上十天半个月的钱,而是付一天的钱住上一天,估摸着这样齐逢润可能住下的时间会更长些,赚的钱也就更多些。

在旁人看来,齐逢润这举动委实不可理解,好好的不去住客栈,偏要把青楼当客栈住,住下了也不叫姑娘来陪,倒像是特地来送银子的,可是一旦住下,连门都不出,就好像出了银子就要拼命住个够本一般,整天关在屋子里,下人想来打扫都为难。

齐逢润也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叫人搬张凉榻到窗外,歪下,撑着眼皮,目不转睛地盯着牡丹园的大门。从清早开店,直到晚上打烊,不敢有片刻的大意,若是一错眼没留意到杜雨时,那一天的住宿银子就打了水漂了。战战兢兢的,整个人疲惫不堪,晚间原本可以歇歇,却又觉得无所事事,憋闷得快要发疯。

玉髓跟着他一起住着,百无聊赖,不过更害怕这个与往昔判若两人的齐逢润,不敢去惊扰他,有时候也有些心疼,看他夜里发呆的时候,就出去找壶酒,默默端给他。

夏夜的晴空,看上去莫名的空洞,点点星光,在四下通明的灯火的反衬之下,显得格外惨淡。夜风不停地从窗边吹过,本来应该让人平心静气,奈何这声色之地,喧哗笑闹彻夜不休,生生吵得人不得安宁。齐逢润耐住性子喝着酒,可惜那酒也是出奇的寡淡,不论怎么喝,都没有一点醉意,在天亮之前,似乎已经熬过了无穷无尽的时间。而次日清晨,太阳刚升起,老板就醉眼朦胧地过来收钱,就此又开始了一天。

齐逢润绝不是小器的人,为了寻找杜雨时可以计代价,不过他的银子并不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耗尽心机一分一毫地赚回来的,这每日一次的庞大支出让他渐渐招架不住了,也越加沮丧起来,若是这一次还找不到杜雨时,那就干脆疯掉好了,从此对周遭对过往一无所知,一了百了。

十天,他像过了十年。每一时每一刻他都觉得,等到这次从这里离开之后,这一辈子都不想再来这种地方了,他受够了。幸好还是有那么一点事情可供消磨时光,其间墨蝉来过两次,每次都是独自前来,进了铺子,要么算帐,要么训人,忙碌得很。齐逢润瞪大眼睛细看,也没看出什么不寻常。

到第十五日,手头的银子已经开始吃紧了。齐逢润坐在窗边,一边啃西瓜,一边盘算着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突然一辆马车慢腾腾地从眼皮子底下驶了过去。大清早的,街上人都很少,莫要说马车了,而这马车窄窄破破的粗布车篷在这纸醉金迷的金桥街上更是扎眼。齐逢润一下子警惕起来,眼看着那马车一路行到牡丹园门口停下。车帘一晃,一个女子从车上跳了下来,正是墨蝉。墨蝉随手拍拍裙子边上沾到的灰尘,又回身从车上扶出一个身形细瘦的男人来。这男人就算化成了灰,齐逢润也认得。

第 137 章

过后,齐逢润也曾琢磨过,为什么当时能够在短短一瞬就立刻认出杜雨时?他的穿着打扮完全不同了,远远的脸也看不清,怎么自己一见到那身形就能认出来呢?这差不多就跟在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杜雨时是同一个问题。不仅仅是那张脸,而是那种举止、那种应对、那种态度,揉合在一块儿,形成了杜雨时这个人的印象。那仿佛不是用看,而是用闻,或者说用什么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触角,只要那个人在那里,一下子就能感觉到。之所以喜欢那个人,是因为那个人就自己喜欢的样子。也许他不出现的话,自己也不能察觉。他突然鲜活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才点醒了自己,使自己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大致说来,就是如此,若还要追根求底,就完全是模糊难明。

然而就在当时,齐逢润并没有想,在那一瞬间,他身体先于他的头脑做出了反应。他一跃而起,脚不沾地地冲下楼去,蹑手蹑脚地缩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偷偷窥视着牡丹园里的情景。尽管他的动作快得出奇,杜雨时与墨蝉却已不在外厅里。他不得不转到那小铺面的背后,做贼一般从一扇没关紧的窗缝里往里瞧。

窗缝狭窄,小心翼翼凑得近些,还是将内室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那个男人确然是杜雨时无疑,穿着一身半旧的粗布衣衫,看上去寒碜得很,整个人也清减了许多,没有了过往的细腻光润,可是齐逢润一看到他,心中还是涌起一阵一阵潮水般的情愫。等了这么久,找了这么久,终于再看见,一时恍如梦中。

杜雨时与墨蝉相携而至,然而看起来并不像是夫妇或情人。没有旁人的内室里面,两个人规规矩矩地对面而坐,桌上一排小小的白瓷罐子。墨蝉逐一递给杜雨时,一边还在解释着什么。杜雨时低头闻闻那味道,用指尖挑些出来试试质地,沉吟良久,品评一番;墨蝉把他讲的意见写在纸笺上,再将纸笺贴在罐子上;待她写毕,杜雨时端起茶来慢悠悠地喝上一口,再换下一罐。如此周而复始,没完没了。齐逢润只用看一眼,就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不停手,齐逢润也只好站在窗下一直看下去,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才算完事。墨蝉收那好些罐子,又拿出一叠帐本子来,慢慢讲给杜雨时听,一边又做些批注。到这个时候,齐逢润就确定,这铺子必定也有杜雨时的一份,而自己从沈珊珊处得来的那一小盒香脂,果然就是出自杜雨时的手。

待得两人商量完各项帐目,日已过午,收拾好东西,出门上车,看来是要回去吃饭了。齐逢润才发觉自己饿着头昏眼花了,不敢放松,暗暗缀在那马车后面。几天下来,齐逢润早知墨蝉不但是这牡丹园的老板,还开了一家院子,叫做怀玉阁,只是无法确定杜雨时藏身何处。此时那马车不紧不慢地,行不多远,原来就是去往怀玉阁。墨蝉扶杜雨时下车,从侧门进院子去了。

第 138 章

齐逢润鬼鬼祟祟的,做贼一样。墨蝉哪里想得到会有人跟踪自己,杜雨时就更无从得知了。

侧门的守门人自顾自地打着瞌睡,墨蝉进门时一看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拧着他的耳朵骂:“杨胜你个没脑子的,要你在这里是守门的,不是来睡觉的,大门敞开着,你倒睡得跟头猪一样,我这些家当大白天的都能叫人给偷个精光。”

杨胜吓得浑身一颤,还要强装镇定,说:“姑娘错怪我了,我只是一时低着头,没睡觉,要真有小偷,我怎么会看不见。”

墨蝉听他居然还敢狡辩,火冒三丈,恨不得找跟竹板狠狠敲他一顿。

杜雨时听得明白,在一边说:“姑娘觉得他不合用,不叫他守门就好了,光是天天骂他,又有什么用?”

在杨胜,自然是很满意这差使,又清静又省力,比巡夜看场轻松多了;在墨蝉,是看中杨胜虎背熊腰满脸凶横,放在这僻静角落里镇得住场面。所以杜雨时此言一出,另两人一齐闭嘴。墨蝉揣着火气跟杜雨时进了后院。而杨胜,看到墨蝉走了,当即松了一口气,在门后正襟危坐了片刻,禁不住睡意再度降临,眼睛又一点一点地眯了起来。

齐逢润本身就已经是身强力壮,可是看到杨胜一座小山一样的身形,还是有些发怵。在门口犹豫了半晌,终于探出身子来,杨胜却无巧不巧地恰在此时双眼一睁,在他身上扫视了几遍,一板一眼地说:“这位客人,这里不是正门,您要找哪位姐姐妹妹,烦请往正门前院找去。不过这会儿还没开业,您得再等等,看天黑了再来。”

这几句话讲得极顺溜,既给了他面子,又显出主人家的体面,大出齐逢润的意外,只能摸摸鼻子自己走了。

回去得意楼,收拾东西结帐,灰溜溜地走人,再次去投奔一个朋友,求得一个栖身之处,冥思苦想。杜雨时看似随和,其实软硬不吃,怪不得齐逢润一筹莫展。人已经在怀玉阁内,只是下一步不知该如何落下,腆着脸皮闯进去,多半只能受他几句奚落,从此再没相见的机会,这不是齐逢润想要的。思来想去,还是只能故技重施,在杜雨时着紧的生意上动脑筋。

过得两三天,牡丹园里突然来了个青年商人,说要拜见老板,有事想当面商量。墨蝉最近接下不少大宗的买卖,很是得意,听到又有人上门,兴冲冲地就赶了过来。这青年商人生得满副斯文,自称姓赵,一开腔就是一套套的恭维话奉上来,从墨蝉的衣着美貌讲到聪明能干讲到生意红火,墨蝉很懂得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道理,耐着性子一五一十地听着,一边还要适时陪个笑脸。那赵某当然不是平白故来找她闲话的,果然不多时就讲到自家做的饰品杂货生意,愿意跟墨蝉订购大笔的胭脂香粉。二人一路谈下来,顺畅无比,墨蝉得了这机会又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地把自家的东西夸了个天花乱坠,问到赵某的意向,出价相当丰厚。正到紧要处,赵某却说:“姑娘真是个爽快人,虽然是个女流之辈,却男人都清楚明白,跟你做生意,真是舒服得很。我只有一个小小的条件,想问姑娘意下如何。”

第 139 章

墨蝉从小混迹江湖,何时怕过什么,笑说:“阁下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好了,总不至于会吓到我。”

赵某说:“那在下就不客气了。我家在中都字号极响亮,前来淮扬,听到贵店的口碑,也很是向往。不过恕我直言,贵店无根无底,突然说开就开,至今不过一年多而已,说红就红,让旁人看了不能不生疑虑。

时下的店铺,若想有想名气,莫不是长年累月积攒下的信誉,扬州地界,本来就商号林立,百年老店数不胜数。自己的店全是靠着杜雨时的钻研,可是杜雨时究竟是个什么人,从哪里来,做过些什么,从哪里学到这些稀奇古怪的技艺,自己一无所知。自己一个身世飘零的女子,在这世上无亲无故无牵无挂,总以为过完了今天未定还有没有明天,莫说杜雨时不定哪天就会抽身离开,就连自己也没有个清楚的打算能将手头的生意做到几时,只是做一天算一天,走一步算一步。并不是自己不肯下足工夫做好哪一桩,而是这无情的世间,连个立身之所都不肯给自己。这姓赵的无非要自己给他一个可信的保证,可自己对自己没个保证,又怎么能给别人保证。

墨蝉平日里最爱逞口舌,从不肯输人半分锋头,今日却只能沉吟不语。

赵某年纪虽轻,却也是个老江湖,很知道自己的话敲中了墨蝉的心,微笑一下,说:“依我看,贵店之所以能这么快打出名头,全在于配方与众不同,而且变化多端,让那些女孩子们眼花缭乱。不过想一想,为什么别的店铺总是因循守旧,卖上几十上百年总是那么几样色泽那么几样味道,难道别人就不知道变通,不想越做越大吗?其实是因为其中讲究太多,又要好看又要好用又要好闻又不能损伤了姐姐妹妹们的细嫩皮肤,就没有多少腾挪的余地,为了保险不出错,总是延用上一辈传下来的制法。外行人不知道其中奥妙,内行人却不得不琢磨,贵店的成品里有没有什么不当用的材料。”

墨蝉也是个爱美的女子,不过除了擅长涂脂抹粉梳妆打扮之外,对其中的制法细节一窍不通,再厉害的人,被赵某这么一说也心底泛起虚来。转念又想,同行之间互相揭底排挤本来就是常事,这个赵某来得不明不白,总不至于会是来踢馆闹事的吧。这么一想,心里就冷哼一声,双眉一挑,说:“我家的东西怎么做出来的不必对外人讲,总之人人都不是傻子,东西是好是坏用过之后总是心里有数。不过阁下亲自上门显见得极有诚意,我倒想听听你想要我怎么证明?”

赵某说:“想来我言语失当让姑娘不快了,姑娘也不用想得这么严重。我此来本意是想与姑娘谈好将来的生意,不过既然心中还有些想法,很应该把丑话说在前面。”

墨蝉说:“那是自然。”

赵某说:“我并没有不相信姑娘的意思,也不用姑娘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什么证明。我想姑娘本来是就不是干这一行的,自己原来就有自己的生意,可见得这些胭脂水粉并不是姑娘自己琢磨出来的,想来姑娘手下是另有高人了。人与人之间,未得见面,就没有信任可言,我见了姑娘,就很相信姑娘爽快真诚,只要能见见那位高人,与他闲谈几句,明白了他的行事为人,自然就能将心中的一丝疑虑一扫而空。”

这人讲起话来,一步埋下一步,让墨蝉好难推却,不过这事委实难以决断。

第 140 章

赵某的笑有些刺眼,嘴角微微挑起,一双眼睛却悠闲看向别处。若是换了别个女子,必然被他那若有若无的轻蔑激怒;墨蝉却是另有心胸,介意的不是面子上好不好看,而是攥在手上的银子,思索片刻,觉得这姓赵的说不上多有诚意,却也未见得就是想消遣自己。做生意的人,最介意浪费时光无功而返;再说赵某若是有心来踢馆,也不会傻到孤身上门。不过杜雨时性格古怪,平日里藏头露尾,未见得会怎么说,只好轻描淡写地说:“阁下的意思我已明白了,待我考虑几日,再做回复可好?”

赵某不紧不慢地说:“我在扬州还会再逗留几日,姑娘尽可慢慢考虑。三日之后我的好友会在烟雨楼与我饯行,姑娘若有心,可来一同小酌几杯。”站起来一揖,再不多话,竟自去了,潇洒至极。

墨蝉坐在那里,再好的涵养,这时也不禁有气,不过此时逞意气也没有用,只能回去与杜雨时商量。

杜雨时听了此事,就叫墨蝉把那人的举止言语细细描述一遍,确定这是个从未相识的人。然而怎么想怎么都觉得古怪,却又说不出古怪在哪里。如果要说这人一番做作全是为了引自己出面,那也未免太自以为是。

两年来,无数次地回想起齐逢润,在无人处无事时,恍惚想起他那些浓情密语似乎仍然近在耳边,那些热烈的爱抚触碰似乎仍然留在自己的肌肤上。到如今自己已是二十九岁的年纪,与齐逢润的相处还不到一年时间,可是在自己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那些激烈的夜晚,那些失控的反应,总是不可压抑地反复重现,让自己羞愧却又无法将之驱离。很难说那一样给自己留下的印象更深刻些,是肉休的欢误,还是无情的背叛,这两样都无时无刻不在折磨自己。为什么这么放不开,也许只是因为齐逢润是唯一个曾令自己全副心意热爱的人。而齐逢润呢,看过的太多,经历过的太多,自己在他的生命又能有多少分量呢?肯定是微乎其微。不论怎样都好,自己这一生都不会再与那个人有什么关联,他对自己的侮辱或者伤害,都应该快些随风而散;而那个人也应该早已将自己遗忘。想着他会四处寻找自己,而因此终日提心吊胆,躲避隐藏,实在太可笑。

那赵某找的是墨蝉,要做这笔生意的人也是墨蝉,自己作为这笔生意里的一个小角色,只需随分安时,跟着墨蝉的意思走就好。于是杜雨时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只说:“姑娘若对这笔生意有兴趣,我当然会奉陪。咱们店里出售的东西本来就没有用过任何不妥的配料,小心应对,总不可能让旁人抓住什么把柄。”

墨蝉的心里其实与他一般,有些不安,却也说不出是什么地方让自己不安。眼看着杜雨时倒过来温声软语地安慰自己,好生过意不去,却还是敌不过赵某那些言语的诱惑。二人都无话可说,各怀心事,三日之后到了约定的日子,仍是默默无言,相携前往烟雨楼。

那烟雨楼在扬州颇有年头,两人各自都对那里并不陌生。午后错过了吃饭的时辰,楼里人气寥落,走进去,报上赵某的名号,就有伙计带二人上楼进了个隔间。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