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FZ)中+番外——蒙莎
蒙莎  发于:2012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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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睁开眼,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爹哋。”

威廉姆斯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

“亲爱的,没事了,没事了。爹哋在这里。”说着就带了点哭腔。

荣启元微微一笑。

接下来的事,应该会非常顺利。

第五十六章:爱的教育

威廉姆斯家后面的湖乃是山上流下来的雪水积成的,终年冰寒刺骨。荣景笙和多萝西在水里不过泡了几分钟,上来时两人都冻得瑟瑟发抖,脸色苍白,嘴唇发紫。

威廉姆斯太太指挥仆人用最快的速度点起了客厅的壁炉,又叫康斯坦丝带多萝西去换衣服,她自己则亲自带荣景笙到客房去,取出一身干净的新衣服给荣景笙换。

荣景笙穿好出来,等威廉姆斯太太走开了,向荣启元吐吐舌头:“居然不大不小正合适。”

荣启元白他一眼:“还不明白?这是人家特地给你准备的。”

荣景笙惊奇:“我们也没说要过夜,好好的准备衣服干什么?”

“凡事都有个万一,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就不至于临时忙乱。这是大户人家的待客之道。”

他们回到客厅,就见多萝西已经穿了一件厚厚的毛衣,正坐在壁炉边烤火;康斯坦丝拿着一张大毛巾给她擦头发上的水。她们一见荣景笙,都站了起来,笑嘻嘻地看着他。威廉姆斯没好气地看着她们:“多萝西。”

多萝西向荣景笙甜甜地道了一声:“谢谢景笙哥哥。”

康斯坦丝半开玩笑地抱怨说:“去年我掉到湖里的时候怎么没人救我,结果还是我自己爬上船的。”

威廉姆斯太太端过来一只银托盘:“谁会蠢到去救一个游泳冠军?”

荣启元适时恭维:“原来康斯坦丝是游泳健将?巧得很呢,景笙也很喜欢游泳,每天都在月亮宫的泳池里游十几个来回。”

“可惜湖里的水太冷了,不然我真想给你们举行一场比赛。景笙——”威廉姆斯太太说着把一小碗汤放到荣景笙面前,“来喝一点红糖姜汤。”不用说,多萝西也有一碗。

荣景笙大感意外:“原来阿美利加也有这个?呃……我的意思是,我还以为只有我家是感冒了要喝姜汤的……”

威廉姆斯太太噗嗤一笑。

“我也不知道别人家有没有。从前我家有个厨子是华裔,他说这是华人驱寒的秘方。后来他虽然离开了,受寒喝姜汤的传统却在我们家留了下来。”

多萝西皱起眉头端起碗,做出一个英勇就义的表情,大口大口地喝了个干净。

所有人都被她的表情逗乐了。荣启元拉住她的小手让她坐在自己膝盖上:“多萝西,你真勇敢。”多萝西毫不谦虚地点头:“我们姐妹三个,我的胆子最大!”

康斯坦丝不动声色地坐到了荣景笙旁边,数落她说:“你逞强的时候也要想想后果,把胆量用在不适当的时候,只会给所有人造成麻烦!”

荣启元抓着多萝西的手往火边烤:“你做什么了呢?害姐姐这么生气。”

康斯坦丝说:“我们在湖边种了些葫芦,有一棵爬到湖面上的树枝上了。多萝西用竹竿捅树上的葫芦,它当然掉进湖里了!她划船去追,结果越追越远——上帝保佑,景笙第一时间发现她掉进水里了……”

荣景笙低头默默喝汤。脸上因为炉火和姜汤的热量红了起来。

大家正闹着,突然听到一阵“咯咯”的笑声。回头一看,却是只有六岁大的伊莎贝尔。

她用两只短短胖胖的小手捧着一只硕大的葫芦。

“风把它吹到湖边,我就捡回来了。”

那只葫芦理所当然上了晚餐的餐桌。

因为它着实惹了不小的麻烦,管家特地把它给每人分了一份。伊莎贝尔一本正经地吃掉自己那份,说:“有些东西是越追它就跑得越快的,我们只要等着就好了,上帝会把它送回来了。”

她的声音还奶声奶气的,这话听起来又可爱又滑稽。

荣景笙浑身一震。荣启元低头与盘子里的牛排奋战,仿佛什么都没听到。

吃过了晚饭,威廉姆斯和荣启元去了书房继续白天被打断的话题。荣景笙一个人没事闲逛,不知怎么的就逛到了那座花房里。那里面也没亮灯,惨白惨白的月光透过藤蔓,在地上画出一片阴明不定的画来。无数的小虫子在吱吱喳喳地叫,和着外面的秋风声,气氛显得有些凄凉。

荣景笙深深吸了一口气,索性就在冰凉的砖地上坐下,伸长两腿,懒洋洋地隔着玻璃顶棚看月亮。

空气里混着几种花的香味,浓的,淡的,冷冷地沁人心脾。

“你白天才泡过水,这样坐在地上会着凉的。”

荣景笙猛地跳起来,才发觉说话的居然是威廉姆斯太太。

他有点讪讪地打招呼:“威廉姆斯太太。”

威廉姆斯太太拧开了花房的灯,拎起一只水壶挨个花盆浇过去。荣景笙主动上前帮她拨开长而密的花枝。她问他:“你现在觉得怎么样?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荣景笙摇摇头。

“您可真辛苦,什么事情都自己做。”

威廉姆斯太太摇头笑:“不不不,一点都不辛苦,我只是比较懂得从这些事情里面发现乐趣。”

浇完了水,威廉姆斯太太把一盆盆栽抱到中间的小桌上,用枝剪剪去枯黄的枝叶。

威廉姆斯太太问:“你好像有心事?”

荣景笙愣住。

威廉姆斯太太温和地笑:“这样说也许有些冒犯了。虽然你在所有人面前都显得很愉快,但是我看得出来,你一直都很难过。只要是没有人在看你的时候,你的眼神立刻就会变得很哀伤……”

荣景笙鼻子一酸,脱口而出:“我深爱着一个人,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他都拒绝和我在一起。我……”

威廉姆斯太太的手覆到了他的手上。

“相信我,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荣景笙在鲁娜的威逼下背熟了威廉姆斯全家的简史,知道威廉姆斯夫妇是在中学的时候就开始恋爱,读大学的时候结了婚,大学还没毕业就生了康斯坦丝。他不认为威廉姆斯太太能理解自己的苦衷,反问:“您也会有类似的烦恼?”

“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么?我从小就喜欢种植花草,有时候到野外郊游,看到什么漂亮的植物都想挖回来种,什么野兰花野玫瑰,我都挖过不少。不过很可惜,也许是因为我挖的时候伤到了它们,也许是因为我家花园的土质不适合它们,它们都没能活下来。我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植物在花圃里面枯萎死去,别提多难过了。”

荣景笙暗自腹诽——花草是花草,怎么能和一个大活人比?但是他已经学会了尊重别人的意见,所以没有吭声。

威廉姆斯太太自顾说下去:“后来我明白了一件事,因为喜欢一样东西就强行把它据为己有,说不定还会害了它。所以爱,应该是全心全意地为你所爱的人着想才对。你们华人有个字,我虽然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含义,但是我觉得它很奇妙,那就是‘缘’。以前我家那个华裔厨师说,如果两个人真的是天生一对,那么他们一定会有缘在一起。这是上天注定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认真地爱,和等待。”

荣景笙悲从中来。等待?他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

他垂下头:“谢谢,谢谢,听了您的话,我受益良多。”

说完又暗暗自嘲,这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荣启元混久了,他也学会了口是心非。

威廉姆斯家的管家给他们父子各安排了一间客房。他们房门相对,荣景笙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荣启元还没回来。他闷闷地自己回去洗了个澡。出来再看,荣启元还是没有回来。逮住一个仆人问了问,才知道两位总统依然在书房谈事情。他知道这是绝对不能打搅的,只好自己先睡了。

谁知还没睡着,就有人推门进来。荣景笙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荣启元悄无声息地走进来,坐在床沿上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还好,没发烧。你今天着凉了,晚上要盖严实点。”

语气和缓,一如从前。

“说什么呢?说了一晚上。”荣景笙对他的夜归表示不满。

荣启元心情颇好,乐意一件一件地跟他说“引渡‘埃解’头目的事,重新订立阿美利加与沙罗的军事同盟条约……”

“真无聊。”

“那么睡觉吧。明天我们还要去侯斯顿。”

荣景笙打个呵欠,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荣启元。荣启元随手给他掖好被子,离开了。

第二天荣启元一大早起来,就见荣景笙和康斯坦丝在兴奋地说什么。荣景笙看到荣启元出去,大声说:“爸爸,我们要去骑马。”

荣启元头皮一麻。

自从上次他在奥斯特利亚首相跟前栽下马来,他就发誓这辈子绝对,再也不要骑马了。偏偏荣景笙哪壶不开提哪壶,不容置疑地说:“爸爸也去。”

荣启元脸拉下来:“我想你还是先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比较好,我们就要出发去侯斯顿了。”

威廉姆斯太太从厨房出来,“不是11点上飞机吗?孩子们还来得及跑几圈的。”康斯坦丝得了许可,跳起来说:“我先去喂马,荣先生,景笙,你们要不要参观我们家的马厩?”

荣景笙冲过来拖住荣启元的手:“那真是太荣幸了!”

盛情难却,荣启元只得硬着头皮跟着他们去了马厩。他从资料里知道威廉姆斯的长女康斯坦丝喜欢运动,骑马滑雪游泳射击都是好手。然而他全然没有陪大小姐做运动的准备。

马厩里栓着三匹非常高大的骏马,有两个工人正在给马刷毛。康斯坦丝颇自豪地指其中一匹纯黑色的马给荣景笙看:“她叫爱丽丝,是我爷爷送给我的。”

说着抱住爱丽丝的头,脸颊在爱丽丝脸上蹭了蹭:“爱丽丝,我们今天有客人一起玩哦!”态度非常亲昵,完全没了平时那个风风火火的样子。她拉着爱丽丝摸了一阵,才亲自搬来一大捆牧草举起来喂它。

荣景笙小声说:“你看,人的本性就是这样的。喜欢一样东西,就会忍不住想要和它亲近……喜欢一个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荣启元不理他,走去帮康斯坦丝喂马:“她真漂亮。”

康斯坦丝非常高兴,“您也觉得她很漂亮是吗?待会儿借给您骑一骑。”

荣启元试图推辞:“康斯坦丝,这件事说起来非常不好意思,但是我确实从马背上摔下来过,而且还摔过两次。最可笑的是,我这辈子只骑过两次马。”

康斯坦丝眨眨两只大眼睛:“景笙说他会骑马。而且爱丽丝力气很大的,载两个人完全没关系。”

荣启元愤然回头。荣景笙抱着手臂靠在墙上,“陆军有骑马的训练,我的骑术可不错了呢!”

前有威廉姆斯家的千金,后有自家的大少爷,荣启元就这么被挟持到了爱丽丝背上。荣景笙扶他上去坐好,然后自己一脚踩上马镫,非常利索地翻身上去,稳稳地坐在了他身后。康斯坦丝拍拍爱丽丝的额头:“要乖乖地哦,我今天骑马可。去吧!”

爱丽丝仿佛能听得懂她的话,缓缓地迈开了步子。马蹄踩在外面的石板路上,哒哒作响。

荣景笙两手圈着荣启元,在马肚子上轻轻一踢,它便冲着湖边小跑过去。荣启元最怕的就是这个,顿时吓得连眼睛都闭上了。这时听到康斯坦丝在后面叫:“嘿!往这边来!”

她骑了另外一匹白色的马停在不远处,非常潇洒。

荣景笙调转马头,“去哪里?”

康斯坦丝一甩马鞭:“平地上跑有什么好玩的?我们上山。”

荣启元倒吸一口凉气。荣景笙已经狠狠踢了一下马肚子追了上去。

第五十七章:软磨硬泡也是一种办法

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整个世界都在剧烈地晃动着从眼前过去。荣启元在马背上颠得七荤八素,到最后只敢死死盯着爱丽丝头顶的一小撮毛,再也不敢看向别的地方。

偏偏荣景笙说:“爸爸勇敢点,有人在看着呢!”

荣启元纳闷。康斯坦丝不是在前面吗?然而一阵马达发动的声音传进了耳朵——转头一看,原来有一辆越野车在远远地和他们并行。

想想也对,康斯坦丝骑马出来,总要有人跟随保护。

高山的脚下是一片平缓的坡地。康斯坦丝越跑越高,荣景笙紧紧跟着。眼前的视野越来越开阔,荣启元举目远眺,只见山坡下有条河弯弯曲曲地淌出去。蓝的天和红黄交错的树色映在水里,景色明丽动人。

再看身后,威廉姆斯家的那座古老的大房子已经变成了半遮在树荫后的一个小火柴盒。

康斯坦丝驻马山头,朝着下面大喊一声:“哇嗷~”

荣景笙也学着她的样子大喊:“啊啊~”

荣启元原本还以为康斯坦丝只是想在自家后院里转几圈,没想到她居然一口气跑出来这么远。荣景笙还在紧紧地抱着他的腰。当着康斯坦丝和特工们的面,他总觉得不好意思。现在既然停了下来,他立刻向荣景笙说:“放我下来吧。”

荣景笙一把抓牢:“你打算走回去?”

荣启元被他问住。这么远的距离……不是走不回去,而是走回去恐怕就赶不上飞机了。

康斯坦丝喊够了,回头大笑着问:“荣先生,您觉得这里漂亮吗?”

荣启元由衷点头:“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地方了。真羡慕你们,能住在这样安静的地方。”

康斯坦丝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每年也只能回来几次。大多数时候也和您一样,要住在总统官邸里面。要多无聊有多无聊。您看,就是跑出来那么远,还是有人盯着。”

那辆吉普车当然依旧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停住了,它就停在坡下。

荣景笙终于找到了共同话题,立刻接上:“我也很不喜欢啊。到哪里都有几双眼睛盯着,好像坐牢。”

荣启元不得不拿出长辈的姿态来:“这也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第一家庭可能会遇到的麻烦,是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

康斯坦丝摘下头盔,甩了甩头发,静静地看着远处。

荣启元瞬间就体味到了她的无奈。

他,威廉姆斯……他们这些人是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关进这个牢笼的。但是他们的家人却无从选择——唯一的选择,就是选择接受。

荣景笙又何尝不是这样。他还记得,荣景笙不止一次地说过不喜欢政坛,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荣启元笑笑,安慰康斯坦丝:“总统的任期总是有限的。这样拘束的生活总不至于太久。总有一天你可以回到这里来,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荣景笙立刻问:“爸爸,我们也找个像这里一样安静的地方,买一个这样漂亮的农场好不好?等你退休了,我们也可以躲起来骑马种菜。”

康斯坦丝惊奇地问:“你也喜欢这里?”

荣景笙简直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看:“当然喜欢!我可不是为了恭维你才这么说的。我真想能在这里多住些日子。”

康斯坦丝举起马鞭指向右边:“你们看,那里也有一处庄园,管家说他们的主人有意出售,曾经问爸爸是不是干脆买下来,把这里的牧场连在一起。可惜我爸爸没兴趣,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卖出去了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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