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程 上——报纸糊墙
报纸糊墙  发于:201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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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用看?咱班有班长,有金莎莎,那些人根本就不是对手。”一旁的同学立马就把马屁给送上了。

“我干嘛了啊?我就打打下手。”那个叫金莎莎的女生站在凳子上,正拿着一个调料盘给角落里的一个图案上色。

“不用谦虚啦,你看这颜色上得,多均匀啊,我就没这手艺。”

“你说,我们几个笨手笨脚的也帮不上忙。”

“金莎莎你以前学过美术的吧?听说现在学美术可吃香了,我觉得你就特别有天赋。”

“……”

几个男孩七嘴八舌,把那个叫金莎莎的女生简直快捧到天上去了,他们那边正说着,陆明远安安静静地选了个空位坐下来等。

“忙完了吗?冰激凌来了啊!大家快来拿。”有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吆喝着就进来了。

“你来得刚刚好,完工!”金莎莎把手里的调色盘往桌子上一放,并腿从凳子上跳了下来。

“嗯,我这边也画完了。”叶程把调色盘和水粉笔放进旁边的水桶里,顺便洗了个手。“我家住得远,先回去了啊。”

“班长班长,冰激凌。”金莎莎见叶程提着书包就要走,连忙送了个冰激凌过去。

“谢谢。”叶程笑着接过,出了教室的门就把手里的冰激凌递给了陆明远。

“你不吃吗?”陆明远把冰激凌的包装纸撕开一个口子,递到叶程前面。

“我骑车呢。”叶程低头咬了一口,然后到车棚里去推他们的自行车,陆明远低头看着手里缺了一个口子的冰激凌,张嘴也在那个缺口上咬了一口,然后脸上就慢慢热了起来,这很奇怪,明明他们从前都还用同一把牙刷刷过牙的。

“我们今天走回去吧。”也许是秋天的晚上太过清爽,也许是手里的冰激凌太甜,反正陆明远就是突然有点不舍得让这个夜晚那么快就结束。

“好。”叶程推着车子出来,把脑袋凑到陆明远的手里又咬了一口冰激凌。

“你们班那个金莎莎是宣传委员啊?”看起来一班的宣传委员比二班的要靠谱多了。

“嗯。”

“她人怎么样?”陆明远又问。

“挺好的啊。”叶程疑惑地看了陆明远一眼。

“我看你们班上的男生好像都挺喜欢她的。”

“是啊,金莎莎长得好看么,男生都喜欢,。”金莎莎确实是长得不错的,中等身材十分匀称,人也长得白净清爽,有点阳光又有点小鸟依人的味道,在他们班上相当吃得开的。

“哦,这样啊。”陆明远原本还有些飞扬的心绪渐渐地好像就有点飞不起来了。

“你突然问她干嘛?”叶程反问道。

“没有,就是随便问问。”

“你可别打她的主意。”叶程突然停下脚步。“金莎莎的爸爸是派出所的,初中的时候学校有个男生骚扰她,就被关进去好一阵子才放出来。”

“啊?”陆明远愣了。

“所以你最好别动什么歪心思。”叶程一脸严肃地警告他。

“我没动歪心思。”陆明远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嘴角也忍不住上翘,刚刚还有点低落的情绪,现在好像又重新充满了电一样,满世界乱飘起来。

他们学校的运动会,来来去去也就是哪几项比赛,长跑短跑接力跑,跳高跳远加上铅球标枪之类的,因为是校庆,各个班级都准备了一些彩旗横幅什么的,当天全校停课,师生们都聚集在操场,彩旗飘飘,好不热闹。

最热闹的还数接力跑,场上的同学跑得卖力,场下的同学喊得也卖力,班级荣誉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它会让学生们下死力气,有些人甚至不惜耍点花招。说起来我们受的教育真的很奇怪,一会儿说不能有小集体主义,一会儿又高度要求有班级荣誉感,好像班级不是小集体似地。

陆明远就是在这一场关系到班级荣誉的比赛中,被高一七班的一个叫高文新男生推倒了,就是在接力跑的时候,高一七班的同学都说他不是故意的,高一二班的同学认定他就是故意的。

确实也有可能不是故意的,事情发生在那一刹那,又没有监控,现场的同学自说自话,谁也不能拿出有力证据。不过高文新推倒了人以后还帮他们班拿了第一名,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如果在快要撞到人的时候,他能稍微减缓一下速度,陆明远可能都不会挂彩,甚至这一次意外也可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这个人不管在推倒人之前还是之后,都丝毫没有停顿和犹豫,只管自己狂奔而去。所以通过以上分析,基于这个人的人品问题,高一二班的同学坚决认定这个家伙就是故意推人。

接力跑的时候跑得本来就急,还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陆明远的运动神经也还算好的了,用手撑了一下,没有直接栽倒,但就是这样,爬起来的时候嘴里还往外面吐了口血,当时把一旁的同学都吓坏了,还好,只是嘴皮子被牙齿磕破了一些,并不是很严重。

“高文新!你个臭不要脸的,跑不过就玩阴的!”

“他娘的谁玩阴的了,不都说了是意外吗?”

“意外你个屌毛!”

“妈的,不就跑输了吗,输不起就别玩啊。”

“输你娘输你妹!有眼睛的都看到了,就这样你们也好意思说赢?”

“那个矮子还用得着推吗?他不摔倒我们照样赢,高文新一会儿还跑三千米呢!”

“……”

高一二班和高一七班当场就吵起来了,一个班五六十个人,两个班就是一百一二十个,彩旗什么的被丢来丢去,国骂三字经更是不绝于耳,男生都很冲动,女生也跟着起哄,原本挺热闹挺和谐的一场运动会,一下子全乱套了,附近的老师连忙过来协调,哨子吹得震天响。

叶程扯开陆明远的下嘴唇看了看,里头两个血窟窿,这会儿还细细往外头流血呢,刚漱的口,一会儿又被染红了。

“疼吗?”叶程松开手,给陆明远递了瓶水。

“没事儿。”陆明远漱漱口,又灌了两口水。

很快操场上的混乱就被平息得差不多了,大家还是该干嘛干嘛,除了高一二班的同学脸色都不怎么好以外,高一七班赢了还是赢了,运动会还是和谐又热闹的继续进行着。

叶程找到他们班体育委员,这体育委员也挺不好当的,当初学校要求上交各班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名单,其他的项目人数都还好凑齐,就是三千米死活没人跑。大家都刚上高一,人又不熟,别人说不跑,他也拿人家没办法,学校又要求每个班级最少要有一个跑三千米的,无奈,他只好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

“三千米我来跑吧。”

“啊?”体育委员正被体育老师使唤得团团转,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一会儿还有个三千米,原本以为今天要把小命交代交代在这儿了。

“不可以吗?”叶程还以为他们班体育委员其实不想跑这个三千米呢,难道说他想错了?

“不,可以可以,怎么不可以,走,去老师那改名儿去。”那个男孩反应过来以后连忙一把拉住叶程,生怕他跑了一样。

体育老师还是比较好说话的,校运会又不是什么正规比赛,换人就换人吧,直接拿支圆珠笔在名单上一涂一改就完事儿了。

三千米长跑,对大部分高中男生来说还是相当吃力的,但是也不排除个别体力特别好的男生,像那个高文新,在开始的两圈里也不怎么显山露水,后面就渐渐与其他同学拉开了距离。叶程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和步伐,稳步前进,连着甩了几个同学之后,跟在了高文新后面。

“他该不会也想给高文新来一下吧?”高一一班的同学在场外猜测了,谁都知道叶程和陆明远是表兄弟,感情极好的,加上跑三千米名单上,原来并没有叶程的名字。

“那太爽了,妈的个小人,推他丫的!”高一二班的同学亢奋了。

“班长太帅了!”无论是哪个年龄段,敢想敢干敢惹事的男性都是比较吸引异性的。

“高文新,后面,小心你后面!”高一七班的同学着急了。

高文新转头往后面看了看,是个小个子男生,好像也没什么威胁,不知道他们班的同学到底在叫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叶程缓缓加快了步伐,从高文新身边超了过去,跑到了他前面。

“班长这是要干嘛?”一班的同学迷惑了。

“他不怕被那个小人再推一下吗?”二班的同学担心了。

“他娘的,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常常打架滋事的钟万里同学顿悟了,看那小背影,不就正是在说:推老子啊,有种你来推老子啊!

“看不出来,咱班长原来是这样的人啊。”被人这么一点拨,大伙儿都明白了。

“娘的太帅了!他怎么能想出来这么阴损的招?”

“一班长加油!加油!”场外加油声震天,一班长这称呼貌似是给叶程的。

“高文新,快跑啊,超过那小子!”

“高文新加油!高文新加油!”七班那边也不落人后,但是因为人数不及一班二班多,呐喊声常常要被压下去。

高文新几次想要超过去,但是前面那个矮个子后脑勺好像长了眼睛一样,自己只要一加快速度,他也会跟着加快,自己一放慢下来,他也跟着放慢速度,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跑在自己前面。

高一一班和高一二班的同学奔走相告,快来看啊,一班那个小班长要给二班的小班长报仇了,正跟高文新跑三千米呢。高二高三的学生听到了,没啥事也都过来凑个热闹,边上的同学喊加油,他们也跟着瞎起哄。

这是这所高中建校以来,第一次有同学把三千米跑得比班级接力跑更热闹的,从来三千米都是冷清的运动项目,报名跑三千米的同学也是极悲催的,累得个半死,边上也没三两个观众,跑完了要还能有个同学递个水什么的都已经算很不错了。

三千米考验的是体能和毅力,叶程这两样都不差,他一边跑一边注意听着身后的脚步声,始终保持在一定距离,直到最后一圈四百米,才加快速度冲刺了起来,一下子就把高文新甩在了身后,操场上的欢呼声震耳欲聋,学生这么有激情,能如此投入到校运会的比赛中,校长表示很欣慰。

叶程一到终点线,同学们拥抱的拥抱,递水的递水,别提多热情了,等那些人的热情稍稍退却了,叶程走到高文新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不推我,就跑不赢我。”

第36章

校运会之后,叶程就成为了这所学校的知名人物,随之而来的,是他生命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看来男性魅力是并不完全受身高和年龄的限制的。

叶程因为小学的时候跳级两年,所以在五年级几以后的初中三年里,就一直比同级的同学年龄小,对于这种弟弟级别的男生,初中的女生是很难产生什么的想法的。当然年龄只是其中一方面,另外,不得不说的是,叶程和陆明远一直都没有受到女生的青睐,跟他们学校的校服也有很大的关系。

客观来说,叶程他们的校服是没有任何美感可言的,它的功能只有一个,那就是统一整齐,这跟当时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十分矛盾,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大家开始追求美感,追求“洋气”,恰恰这套校服就很土,能硬把这些正处在花季雨季的少男少女穿成一群乡村运动员。

于是,当时的中学生都是很排斥校服的,只有星期一这天学校硬性要求要统一穿校服,其他时候是不穿的。就算是星期一,大部分同学也要在里头穿上款式时尚的T恤衬衫羊毛衫之类的,下身是不穿校服裤子的,大部分都穿牛仔裤,也有休闲裤,开早会的时候把校服批上,一散会就没几个人还会把校服穿在身上了,可见他们对这一套校服的深恶痛绝。

叶程和陆明远是两个异数,当然,学校还有其他人跟他们一样经常穿校服的,数量上很少。学校没有要求穿校服,中学生却总是把那套极丑极土的校服穿在身上是什么概念呢,差不多就等于跟学校所有师生说,我家很穷。基本上就是这么个效果。

叶程跟陆明远原本就是住在村里的,不会上那些时髦的理发店弄那些时下流行的发型,常常帮他们剃头的那个老头,从前只剃平头,后来只剃板寸,基本上,叶程和陆明远的那几年中学生活里,也只剃过这两种发型。

这两个土得掉渣的表兄弟,年龄很小,还没能散发出什么男性魅力,自然是要被女生忽略的,何况他们重点班的女生都很彪悍,什么样的男生,都比不上第一名这个头衔有吸引力。所以,可以说他们的初中三年过得还是相当单纯的,对异性的接触也很有限。

上了高中以后,叶程虽然被选上班长,但是我们要知道,女生选他当班长,跟找他当男朋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会儿叶程收到情书了,可以说当时是相当激动的,甚至觉得有点羞涩,他既没有像大部分男生那样拿着到处去炫耀,也没有像个别男生那样耍酷撕掉或者丢进垃圾桶里。不过这封情书到底要怎么处理呢?

给他写情书的这个女孩子叫兰小凤,是高一五班的同学,她在信中写得很含蓄,只是稍微表达了自己对叶程的好感,并没有提到像约会交往之类的字眼,要拒绝的话也无从下手,叶程也并没有要早恋的打算。

就算叶程没有把那封信拿给班上的同学看,他们也早都知道班长收到情书了,开玩笑,粉蓝色的信封,上面没有写寄信人也没有贴邮票,一看就知道是同校的女生寄过来的,不是情书还能是什么?

陆明远也很快就听说了这件事情,吃饭的时候,他跟叶程要那封信过来看,叶程稍微犹豫一下就给了,他跟陆明远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那天看着你跑三千米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男生,当你冲过终点线的那一刹那,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在那一刻的感觉,也许,那就叫砰然心动吧。”

“‘怦然心动’的‘怦’写错了,她到底是怎么考上高中的?买的?”陆明远一边看一边挑三拣四。

“你别念这么大声。”叶程有点头疼,这要是被别人听到了,影响是很不好的。

“我没考上,是家里花钱买的。”陆明远刚想说点什么,一个略带高亢的声音就插了进来,正是兰小凤本人了。

“哦,原来真的是这样啊。”陆明远一点都没有被抓包的尴尬。

“我爸妈花了八千块学校才把我收下的,怎么,不行吗?我又没花你钱,学校又不是你家开的。”女生梗着脖子,看来是气得厉害。

“这件事让你觉得骄傲吗?”陆明远慢条斯理地往嘴里送了口饭。

“……”兰小凤被气得浑身发抖,却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脸上憋得通红,眼泪也在眼眶里打着转。

“喂,你别说了。”叶程的筷子一下打在陆明远的饭盒上,砰的一声响,然后他转身向兰小凤道歉:“不好意思啊,我不应该把你的信给陆明远看的。”

兰小凤眼里的泪水终于憋不住了,顺着脸颊就流了下来,她抬起袖子擦了一下,转身从食堂里跑了出去。一旁原本静悄悄看着热闹的同学,一下子就嘘嘘了起来,有在旁边小声地窃窃私语的,也有几个男生大声起哄的,总之,这一次兰小凤确实是很丢脸,叶程想了想,还是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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