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寝135+番外——打灯的NC尊
打灯的NC尊  发于: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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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沈冰干脆就不呆在寝室,天天跑止宿去监督工作。沈冰一走,莫林一个人就更boring了,有事没事出门走走,莫名其妙就会走到余明的房子那里。

房子一直空着,家具上都蒙了一层薄薄的尘,看起来灰蒙蒙的,莫林每次进来,都感觉走进了谁的回忆里。

这里也确实是余明的回忆。

墙上拉了绳子,上面夹着各种照片,都是余明从世界各个角落拍摄的风景。照片里有各色景观、纪念品、商店、当地人和旅人,唯独没有余明自己。

莫林也是不久前才知道,余明喜欢摄影,却不喜欢自己也变成照片里的一员。

“照片照下的东西,都是我留恋的,自己嘛,带在身上就好了,留恋个P。”

这是余明的原话。

莫林不敢苟同:“可是现在的自己也会想回到过去那个自己的吧。”

余明轻笑,没有回复他。

其实余明不爱拍照,无非是对着镜头觉得尴尬,不知道要做什么表情。余明对人可以有无数表情,对一个机器,对一个漆黑冰冷的镜头,还要把那一个瞬间的自己永远凝固下来,他不喜欢。

不过如果哪天莫林愿意进他的镜头里,他也想要跟他一起,留下日后可以细细品味的美好回忆。

莫林拿起一张照片,上面是如画的草原和蓝天,一只雄狮在照片中央,长长的毛发被风吹的层次分明,整个画面都不似真实存在的。翻过来,照片背面写着余明特有的潇洒字体:

“非洲雄狮,穿越撒哈拉后,我遇到你。1998.02.02”

莫林微微皱眉,这个混蛋一直都去这么危险的地方么。

又看到一张,这张照片不同其他,没有实际的景色,却是一片绚丽的色彩。

“近半个月的纯白,除了树木不见其他色彩,终于换来见你一面的斑斓——拉普兰午夜上空的极北之光。2003.12.06”

唔……拉普兰是个什么地方?没听说过,在北极吧大概……

莫林把照片夹回去,决定不再去看。余明的过去,不是他所能熟悉知晓的世界。甚至他的现在,自己也不能完全涉足。

恋上一个没有根的人,就只能接受他来来去去没有定向,说不定哪天,在异国他乡扎下根,再也不回来了。

唯一的办法,只有做他的根,做他的家。

无论如何,莫林只愿他能平安归来,对自己说:“我回来了。”

第十六章:归来

这天一大早,莫林就接到余明的电话。

“宝贝~~~~~~~~~我回来啦~~~~下来接我~~~~”

莫林赶紧套衣服套裤子抹脸(……),飞奔下宿舍。

阳光大好,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在面前,还是挂着不正经的笑,见到他时眯起了眼睛,乐呵呵的说了句:“我回来了。”

此情此景有多令人动容,只有莫林自己知道。原来,最美的相遇不是初见,而是重逢。

“恩,欢迎回来。”

莫林陪余明回到学校里那个小房子,把东西放一边,着手帮余明整理纪念品。

余明拿出一沓照片,一张张夹到墙上系着的绳子上。莫林跟在他身后,一张张得翻看。

余明回头看到他对着一张沙尘飞扬烈日当空的照片皱眉,摸摸他的头,道:“怎么,觉得很可怕?”

莫林没说话,抬头看着他,眼里满是复杂的情绪,是担心,是责备,是不忍,是无奈……

余明存心逗他,拿出手中还没夹上去的另一种:“哝,看这张。”

照片里,一棵干枯的胡杨树下,一个披着破布衣服的人形白骨架。

莫林的脸煞白,手指不自觉的夹紧,低下头去不看他。

余明看他好像真的很担心,终于于心不忍,不再刻意捉弄:“小笨笨,我做了万全的准备,怎么可能死在那里。就是因为那里危险,才更加吸引人啊~平时日子过的这么滋润,难得也要刺激一下嘛。”

莫林看都不想看他:“哼,你有种以后出去了别回来。”

余明一看真生气了,无奈的放下照片,伸手抱住他,安慰道:“好啦,我知道你很担心嘛,所以我尽快赶回来啦。本来有个当地的向导还想让我等几天,说可以看到很多外国冒险队,我都没等就回来了,就怕你等不及嘛~好啦,不生气啦~”

莫林心里又气又恼,可是偏偏对着这杯温吞水发不出一丁点的脾气,只能嘟嘟哝哝的抱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带上我一起去,那我就随便你去哪里了。”

余明好笑的摸摸他,道:“好啦,下次带你一起去~”

莫林有点吃惊,知道这是他的个人世界,自己就算是这样的身份也不见得能那么快涉足,没想到他倒是爽快的很。

“哦?真的?”

看着他有些兴奋的样子,余明无奈的捏捏他的脸:“是真的~不过先说好,带着你的话我肯定就不会去太危险的地方了。”

“切,说的好听,原来是打这个主意。”

“放心,肯定是值得一去的地方,只是你平时安定惯了,要你去危险的地方你又没经验,万一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负责。”

莫林知道能带他一起去旅行已经很不错了,再说自己也确实不适合去太偏的地方,万一拖他后腿,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余明没有说出口的,还有一句:如果可以,我会带你看一辈子美丽的风景,但决不让你涉足哪怕一秒的险境。

把绚丽送给你,全部危险我来挡就好,怎舍得让你涉险?我最可爱的笨笨。我会就这样守护着你,一辈子。

第十七章:家

沈妈妈今天很忙。

秦朝的家人说要来沈冰家里看看。

想想看对方都是有钱人家,平时山珍海味的,自己那点破烂手艺,怎么糊弄的过人家。可是对方偏偏说要吃吃看他们家的饭菜。

沈冰也真是的,找了个男朋友回来不说,还是个大人物,让他们这种平民百姓怎么应付的过来。

沈爸沈妈上一次去看沈冰的时候,在秦朝家属下的一栋宅子里住了不少时日,和秦朝也有了些交集。这个秦朝,看起来严厉又不苟言笑,有时候散发出来的气场能吓死人,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沈冰的时候,就会莫名的温柔。而自己家沈冰对他,却总是冷冷的,不耐烦的样子,他却也不生气。

沈爸沈妈私底下讨论过,如果沈冰只是普普通通的娶回个女孩,依他的性格,说不定也不会比现在好到哪里去。老两口虽然不算开明,可毕竟是自己儿子做出的选择,对方又是这么成熟稳重的人。

本来,和一个同性在一起,就是一件很敏感的事,作为沈冰的父母,连他们都不支持他,那他在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是孤立无援了。他们活了大半辈子,看着沈冰从孩子变成现在这么大,当中有多辛苦又有多甜蜜,只有有过孩子的人才会懂得。

现在有一个人来代替他们保护他,管着他,又对他好,给他支持,告诉他迷茫时应该走的路,不论这个人是男是女,都不重要了。沈冰自己的选择,他们相信他的眼光。

“叮咚——”

门铃响了,也打断了沈妈的思绪。

沈爸从书房跑出来开门。

门外站着如下四人:看起来三十出头的黑色西装男人三枚和看起来三十出头的殷红紧身裙女人一枚。

沈爸一愣,马上反应过来,请人家进屋。

经过秦朝的介绍,原来另外两个男人中,头发比较稀疏的那个是秦朝的父亲,而带着眼镜的那个是秦朝的哥哥,另一位美艳的女士就是秦朝的妈妈啦~

沈爸只觉得额头直冒汗,心里想着:这一家子摆在一起,谁知道哪个是爸爸哪个是儿子哦……

这时候他才弄明白,其实不是秦朝看起来老成,而是他们家基因就不显年龄。

过了一会儿,菜上的差不多了,沈冰也从图书馆还书回来了,两家人聚在一桌上吃饭。

沈冰在照片里就见过秦爸秦妈,连电话也接过几次了,还算熟络,只有秦哥是第一次见。毕竟人家之前一直久居德国,这次是为了看看自己弟弟看上的人,才特意回国的。

沈冰盯着秦哥看了一会儿,然后转头冷冷的对秦朝说了句:“你哥比你好看。”

秦妈被这孩子逗乐了,一边轻笑一边安慰头上阴了大半块的秦朝:“好啦,你自己的人你还不清楚他呀,逗你呢~”

秦朝被沈冰莫名其妙的摆了一道,还一点还嘴的机会都没有,连自己母亲也替他开脱,心里极度郁闷。

不过这倒是让秦家人心里有些佩服沈冰。秦朝的脾气从小就不好,所有的事都要按照他的意思去做,有一点点不对就会发火,威慑力极强,所以他父亲才会让他年纪轻轻就接管旗下公司。

这么多年来,还真是第一次碰上能让秦朝低声下气还吃了闷亏的人。秦朝对沈冰这孩子,与其说是温柔,倒不如说是纵容,因为喜欢,所以随便他做什么,自己都能接受。

沈爸有些尴尬的开口:“额,那个……我们家菜不好吃,各位将就着……”

秦爸马上摆摆手道:“唉,这菜怎么不好吃了,我吃着觉得不错,清爽的很。”

沈妈放下碗筷,道:“秦先生秦太太,我儿子这么给你们家添麻烦,我们实在是过意不去,心里一直……”

秦妈笑着说:“哎呀就别叫什么秦先生秦太太了,我们两家这样还不算是亲家呀?”

“哎?”连沈冰都吃惊的抬起头来。

秦妈在此时此刻彻底发挥出了作为一个女人掏心掏肺的强大功力,继续说道:“秦朝这孩子,虽说比同龄人优秀些,可从小就眼光高,脾气又大,有点目中无人,沈冰能管着他,降降他的脾气,我感激都还来不及了。你们家沈冰现在都大学了,成绩又好,相貌也好,本来该有个光明的未来,要不是遇到秦朝……哎,反正我们家也觉得对不住你们。不过孩子们自己开心就好,要跟谁在一起这种事,我们大人也不好插手,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都将感觉,我们这一辈懂不了。不过依我看,这俩孩子还挺合适的,亲家母你说呢?”

“啊?恩……”

沈冰头顶出现三条黑线,给秦朝使了个眼色:我被你妈雷到了……

秦朝也很无奈,心想:妈你是不记得我和沈冰就在边上了么,在这里说这些,我们多尴尬……

沈冰受不了还在继续唧唧歪歪的大人们,看秦朝吃的差不多了,拉起他的手直接往外走,甩给其他人一句:“我带他去看看门卫大爷家新出生的狗崽。”

像这样两家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一顿饭,虽说两人都还有些尴尬,但是这种家的感觉,还是让沈冰有些感动。

或许,这样的一个家,没有下一代,还要遭受外人的非议,却依旧可以是温暖的,让人安心的避风港。

如果可以,沈冰愿意一辈子永远在这样一个家里,有个对所有人凶恶,却只对自己柔情似水的人,还有一些支持、帮助他们,给予他们包容和理解的家人。

这不是他原本想要的生活,但真正拥有的那个时候,他竟舍不得放手。这可能就是别人口中的幸福,和以及自己对那个人难以割舍的情分。

秦朝,感谢你给我的这个家,我永远不会负你,也永远不会离开,我发誓。

——正文完——

番外:琅勃拉邦之旅

飞机停在东南亚这篇炙热的土地上。

烈阳当空,地面温度有四十多。余明和莫林穿的尽可能的少,还是觉得要被烤熟了。

这就是属于东南亚的温度,余明口中心心念念想着的温度。

余明年轻时就到过这片土地,因为父亲忽然病发入院,才呆了一天不到就回去了,后来就一直没有时间来这里。

当地导游驱车送两人至琅勃拉邦,带他们到夜晚要住宿的旅店参观了一番,便被余明打发走了。

“我跟自家内人亲热,难不成还要个外人在旁围观?”

这是余明的原话。当然,这话说出后马上就被莫林狠狠的爆头了。

闷热的天气下行走了大半天,两个人穿的衬衫都湿透了,余明就老想脱衣服,顺便诱拐边上的莫林也脱一个~当然,又一次被狠狠的爆头了。

看到边上有卖当地盛行的一种消暑饮料,余明买了2瓶来,一瓶给莫林。

拧开一喝,味道有些怪异,但确实顿觉清凉。余明转头看边上的莫林,小家伙好不容易喝上口水,那表情,就像是满脸都写着“kimoji”(真的不是余明你太禽兽了咩……明明是健康明朗快乐骚年一枚,到你眼里肿么就成了诱受了==)

余明一时起了玩心,把手中剩下的大半瓶饮料往莫林身上一泼~小家伙瞬间被淋了个透,呆了一秒,莫林大叫一声开始反攻(注意,此攻非彼攻,莫林要反那个攻是不可能的,他还太嫩了点……)。

灼热的日光下,两个人相互乱泼水,嬉笑打闹,莫林承认此时的自己很幼稚,可也很快乐。

余明不可能带给他安定无奇的未来,不可能给他平凡恬淡的生活,可是像这样跟他相伴行走在异国他乡,玩乐追赶,随着他的脚步去认识一个从未见识过的世界,亦是他未曾想象过的美妙生活。

家里的情况莫林心里有数,他知道家人不会反对他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真正过不去的那道坎,是自己。

是自己的胆小和怯懦,不敢直视自己心中所向,亦不敢面对悠悠众口。

但是幸好,要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是余明。

余明总是这么坚定而固执的做自己想做的事,容不得半点妥协退缩,正是他给了自己这么强大的自信,莫林才有胆量走到今天这一步。

如果没有余明,莫林可能一辈子都按照自己和家人都设想好了的样子演下去,结婚生子,有个温柔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孩子,过他最向往的平静生活。

只是,在那天跨出了那一步之后,莫林再也不可能去过这样的生活了。

看清楚了自己的内心,才知道自己的路在哪。

现在这条路,不平坦,而且荆棘遍布,险象环生,但是身边,却有个把他紧紧围住,保护他不受半点伤害的人。而且正是这个人,让他搀扶着勇敢的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要说哪天离开了余明,莫林也不可能再有一颗完整的心。

余明给他的,有守护,也有长久的等待和期盼,还有担心和牵挂,可是这样一个余明,正是莫林念念不忘心里那个人啊。换做其他任何一人,都不可能。

他日思夜想远在他乡的那个人,口中恶狠狠的念着“白眼狼!还不回来!干脆一辈子都别给我回来了!”心里却无比担忧。在看到回来时他风尘仆仆的样子时,又咽下所有责怪,只想好好拥住他,感受他近在咫尺的真实,好像要补全空缺的时光。

如今,他终于和这个人共同踏上了旅程,就好像两个世界终于交接在一起,他终于可以走进余明的世界,看到他最隐秘最真实的自己。

余明说过,只有不断的离开,才能提醒他哪里是他最想念的地方,哪个人是他最深爱的人,对于他这样挺不住脚的风来说,只有如此才能始终保有对家的温存和对爱人的深情。

日头将下,余明拉起莫林,到最佳的观测点,看这座城市最迷人的一幕。日落。

夕阳的余晖,那么壮烈,提醒着人们白天的炙烤,那种恢弘的气势,却因即将到来的夜晚而掺上了一抹寂寞。

气温骤降,一阵凉风吹过,莫林打了个激灵。

忽然被紧紧抱住,是余明。

“冷不冷?”

“还行……”其实一点也不冷,和你一起,就没有风没有雨,落日也可以是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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