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柒爵
柒爵  发于: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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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我自有安排。”

尼特说。

吃完饭尼特就去忙了。梅林说今天没事准备带我去转转。

太阳已经沉下去,各地都亮起了火把和南瓜灯。

我和梅林走在螺旋梯上,窗外的枯树寂寞无声,小蝙蝠们绕着树枝盘旋,最后倒挂在树枝上之露出一双双通红的眼睛。远远看过去,就像一树的小灯泡。

那天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好好转。没想到这个所谓的黑色伊甸园有这么大。整个街道成T字型分布。从城堡出来之后正好可以看到左、中、右三条宽敞的街道。每一条都基本上望不到头。他们把类似的服务项目和售卖的商品集中到了一起,必须XX一条街什么的,说是这样看上去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

梅林说可以先从左手边的街道开始转。

左边主要是小玩意儿比较多。对于他们来讲,都很稀松平常,但是对我这个人类来说,可能会觉得比较有趣。

我们随便走进一家店,顶上吊着一个巨大的南瓜灯。风时不时地吹进来,罩子里的烛火摇晃,连带墙壁上投射的暗影也显得惴惴不安。店里的架子上摆着很多精巧的物件。我扒在上面挨个看。

“这是什么?”

我指着一个细长铁皮小盒子问。店家为了方便,把它拆了包装倾斜着倒出了几粒。小药粒安静的躺在盒盖了,呈现出一种奇特的水粉黄色。

“那是日光药剂。”

我点头。

以前看书的时候总写到血族怕光,被阳光找到就会死。但是又想起那天早晨尼特坐在我床上的情景。当时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和谐,愣是没看出来。

梅林说,其实血族不像书里写的那样。血族见光不会死,除非是正午的艳阳。但是沐浴阳光会很难受。血族是受到上帝诅咒的一族。阳光会照亮心底的罪恶,正午的太阳太过炽热,血族暴露在这种强烈的阳光下会失去抵抗能力,并且痛苦不已。血族没有温度也经不起灼烧,长时间被置于暴晒之下就会自燃。而这些日光的药可以让血族对阳光具备抵抗力——通俗的说就是阻挡热量,让体温保持恒定。不过最多只能持续两小时,而且最好不要在正午使用。

“那这个呢?”

我看着一个黑色红十字药箱问道。

“这个是血精,基本上每家店里都能买得到。一般都会卖给酒吧,可以调配到任何饮料里。这里面有大量的血细胞提纯,如果一时间找不到新鲜食物也可以用来充饥。”

我翻了个白眼。说白了就是换了个形式,把汤盛在杯子里喝。反正都是一股血味。

“血族不是没有味觉么,为什么还有酒吧这种地方?”

“我们享受的是环境,而不是为了喝东西。”

“……”

我在街上继续津津有味的转,梅林在我后面不停的解说。

后来我还发现了一个吸血鬼的假牙套。据说带着这种牙套可以让血变得更加美味。因为里面含有血细胞活化剂,就跟平时熬汤加点鸡汁再加个浓汤煲效果一样。

还有一把口琴。老板说,晚上吹这个口琴可以吸引那些心底阴暗的人。内心越是邪恶的血族,吸引到的猎物就越新鲜。我晕,敢情这还可以充当食品质检器呢。

“没想到血族的科学技术还挺先进啊。”

我叹。

“人类只有短短一世的智慧,但是我们血族身上却承载着千百年的经验和积淀。”

梅林说。

你还真敢厚着脸皮说。你们血族的前身也是人好嘛!

转了很久,走累了。我们回到中央广场的喷泉下面。那里环绕着一排长凳。我坐在那儿,身子往后仰,头枕在椅背上。头顶月儿很亮,柔光渐渐侵染了每一寸土地。

想回家。真的想。

那里有我爱的家人和朋友。但是内心总觉得有什么在呼唤我。当我坐在亲朋好友的身边,却感觉视线飞离了我。我看着眼前的一切,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无法融入。那时候我就知道,也许我不属于那里。以后长大了,我可以背着背包旅行,内心漂泊所以生活动荡。直到哪一天,内心平静下来,我也许才会带着满满的不舍回来。和他们一起说笑打闹,和他们一起恬淡生活。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的脑子总是很乱。直到那天,尼特说,温晨你必须留下来。

我必须留下来。我应该留下来。我想要留下来。

身体深处的渴望第一次如浴甘霖。它平息了,它安静了,它回归了。

这样也好。

如果尼特说的是真的……

至少爸妈的生活可以更好。至少他们不会再记得我。

我闭上眼睛,似有夜风,触摸到我的脸。像是曾经半睡半醒的时候,妈妈帮我拉紧的被子,很轻,却将心脏狠狠的压了一下。

突然有谁靠过来,嘴唇被含住。

我睁眼。梅林双手撑在我的两侧,他离我那么近,黑发垂下来,扫在我脸上。

“你很难过,温晨。”

他稍稍退后,鼻尖擦着鼻尖。

梅林就是如此,能在最短的时间洞察我的情绪。

我喜欢他,是真真正正的喜欢,喜欢的光明磊落。我可以在他面前轻易暴露自己的恐慌和怯懦。我知道他不会笑话我。就像当初,我讲起那些我认为不可思议的事故一样。那时候他安静的听,耐心又专注。面对他我从不设防,因为我相信他,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朋友。

我轻笑。我说:“还说你不是流氓。”

他听完笑了:“其实我还可以更流氓一点。”

他撑着身子一条腿跨上来,手指摩挲我的嘴唇。周围有来往路过的行人起哄似的吹了声口哨。他难得一见的温柔笑容恢复成以往的顽劣:“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唇形很适合接吻。”

我翻了个大白眼。

“我说你够——”

我说你够了啊……

话被吞进嘴里。

我愣。我居然鬼使神差的没有把他推开。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他如此动情的神态。可不知为何,他的眉头轻轻皱着,像是压抑了几世几代的痛楚。

我一下子心软了。我这人……哎……

我揽过他的肩膀,像是安慰孩子一样轻拍他的背。

夜已经很深很深了。云朵悄无声息的流动,遮住月亮。月光明了又暗。

“温晨,今天是我的生日。”

第十章

回到房间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推开门,发现尼特正靠在窗口,手里端着水杯。

“还没睡么?”

我站在门口看他,他已经沐浴过了,头发上还沾染着水汽。黑色的睡袍半敞着,露出白皙的肌肤。真是绝品的视觉享受。

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的小心脏跳得快了又慢慢了又快,哎……长期下去怎么受得了……

“嗯,就睡了。”

尼特轻轻放下杯子走过来。他站在我面前良久,也不说话。我小心翼翼的抬眼,见他微垂着眼睛看我。眼神平静的让我发颤。

突然他抬起手指,在我嘴唇上扫了一下。

“你让他亲你了?”

他淡淡的问道。

他问的突然,惹得我脑子顿时当机。主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能说我是为了安抚一颗寂寞的少男心么?我能说我是出于革命友谊的奉献么?我能说这是一种人道主义救援么?我能说说了你信么?

“呃……”

所以憋了半天愣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是喜欢被我亲还是喜欢被他亲?”

“哈?”

哔——电脑启动失败,请重启……

“尼特?”

“算了,没事。我过来是想告诉你,我帮你去学校报了名,过几天就可以去上课了。”

他擦过我的肩膀。

“晚安,温晨。”

他说。语气有些落寞。一瞬间我想真想转身拽住他。但是我没有。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内心有一种强烈的愧疚感。有思绪一闪而过,可我抓不住。

尼特走了。

我甚至都不知道门是怎么关上的,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脱的衣服洗的澡。自始至终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满脑子都是他之前说的那句话。

我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把有他出现过的情景一个不落的想了一遍。

第一次见到他的惊艳,第一次被他亲吻的错愕,第一次和他跳舞的悸动,还有第一次主动吻他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很烦躁!

——我是喜欢被尼特亲还是被梅林亲?

——不不不,我到底在想什么!我谁都不喜欢。

——真的谁都不喜欢?

——不喜欢!

——……

——他刚才那么说会不会是喜欢上我了?

——不可能不可能……我哪一点能让他喜欢了?

——他会不会喜欢上我了?

——说不定……也许……可能有那么一点点……

——……

——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呸呸呸!我是个男人!

——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呸呸呸!他是个男人!

——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说不定……也许……可能有那么一点点……

我朝自己翻了个白眼。

我不能逃避自己的感觉。我想。

我没谈过什么恋爱,也不懂什么情怀。但是我就是知道。我可以对任何一个人心存好感。我喜欢梅林,也可以喜欢任何人,但是我无法喜欢尼特。因为我心底的那感觉比喜欢深刻的多。每一次心跳都格外强烈,我虽然处在躁动时期,可总不至于见谁就冲动吧!我承认他很完美,但这种熟悉的钦慕却令我茫然。

这世上有一种人。一出现,就能在你心里生了根,然后默默成长。等你兀自回神时,它已成长成参天大树,在你心里撑起一片天。从此你再也忽视不了。

他在你心里那么重,重到你为了他可以倾尽所有;可他又那么轻,轻到你哪怕歇斯底里握着手不放也依旧患得患失。

他可以毫不费力的吸引别人,随意一个眼神,随意一个动作。

他可以轻而易举的令人为他粉身碎骨奋不顾身,可他偏偏不为所动。看在眼里,一笑了之。唯独留下你一个暗自伤神心如刀割。

你抗拒,他可以比你更抗拒;你投入,他可以比你更投入。

你一旦拿起,便再放不下他。

而尼特就是这样的人。不知为何,我就是知道。

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仿佛见到了一份潜藏在心底的执念,与生俱来。带着一种强烈的似曾相识。它像是一头受过伤的猛兽,暗自蛰伏,直到有一天,光明退却,黑暗降临,它终于急不可耐的伸着懒腰,随时准备逃脱出笼。

我打了个哈欠翻身。

也许……真的是我太高估自己了吧……

意识模糊,跌入深不见底的梦魇里。

其中血光一片,鬼魅背朝着我兀自穿梭……

后来我真的就去上课了。是在血族中最著名的挪得学院。

学校坐落郊外。需要驱车前往。那天傍晚当一辆豪车驶入城区主干道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特别突兀。这种视觉冲击就好比在清朝玩儿平板电脑一样。

梅林看着我的痴呆表情,再一次没忍住的鄙视了我。

后来我发现血族的设施体系还是相当完善的,除了医院基本什么都有。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见他们有多重视高产。

我们坐着专车,一路上尼特都双腿交叠,双手放在腿上,一动不动跟雕像似的。我坐在他旁边,看着窗外陌生的风景。

我问梅林他们的黑色伊甸园和这个该死的学校到底位于哪里。梅林嘿嘿一笑说,发了课本自己看去。

距离老远我就看到了传说中的挪得学院。规模非常巨大,即使是远处葱郁的丛林都不能遮住它的全貌。学院呈现出一种建筑群的形态。两侧的黑色建筑像两所破败的古老神殿。中间的部分线条纤长,顶端却很像是教堂的风格,突兀的高处丛林静静伫立。

车子驶进校区我才发现这学校有多大。抬眼几乎望不到顶。周围有黑色荆棘围城的栅栏,三两只乌鸦落在几处雕塑上东张西望。来往的人们穿的清一色是黑色服饰,背后披着披风。总让我有一种走进《哈利波特》的感觉。

梅林给我简单介绍了建筑物的用途。通俗点说就是:两边的神殿式建筑是用来授课的。中间的尖塔式建筑一般是用来召开会议、宣布事情的。因为这里经常会有不同地域的上层血族前来视察或者演讲。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把地点选在这里。

这时候,有人走过来为我们引路。

梅林告诉我左边的教学楼是专门为刚刚获得初拥的血族成员开设的。用来学习各种礼仪、历史等等,以便于更快的融入血族社会。右边的是为很多有地位的血族学者提供实验和深造用的。

就比如那些抗日光药剂和血精的提取等等,很多都是在这里完成的。

尼特和梅林带着我进去,授课的是一个叫做艾萨尔的女人。我站在门口,所有人的视线都唰的朝我投过来。尼特小声和艾萨尔说了些什么。艾萨尔看了我一眼,微微皱起眉头,然后有看着尼特小声说了几句。最后艾萨尔点点头,朝我笑了笑。

尼特来到我面前,微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又吩咐了旁人几句就和梅林离开了。

之后艾萨尔亲自带我领书,对着全班给我来了个新人介绍,并且把我安排在前排坐下。

我将桌上的书整理完毕,每一本都有手掌那么厚。全部都是黑色皮质封面,内页是崭新的牛皮纸陪着花体印刷。时不时还会来张黑白插图。

其余的都装在书包里,只留下一会儿上课要用的课本。

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为了高三复习考试挑灯夜战,耗光头发拼命复习的时候。当时发誓考完大学一定要把书全烧了,再好好疯上几天以解我心头之恨。

可惜再也没机会了。不过上帝总愿意给人第二次机会。我真想咬牙切齿地好好谢谢他老人家。

我抬手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打起精神,深深的吸了口气,手指抚摸书本上的烫金字边。感叹道:我的学习生涯又要开始了……

第十一章

总结我的第一天学习生活,只有两个字——噩梦。

第一节课是戒约。说通俗了就是:生存道德与法规。

为我们上课的是个很年迈的血族。

我看着他颤颤巍巍的走上讲台,颤颤巍巍的打开课本,然后用颤颤巍巍的声音开始了第一节课的长篇大论。

他讲课很慢,讲一会儿就要停下来回头看看自己讲到哪儿了。效率那叫一个低。

我看看周围,很多血族都开始昏昏欲睡了。我自顾自打开课本,把大概内容看了一遍。

其实这里的戒约说白了就是用来约束吸血鬼的几项戒律。

当初血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与人类共享一片疆域。然而吸血鬼和人类一样,都有属于自己的封闭式社会体系。所以,为了共存,为了共建和谐社会,最早的一代血族明文规定了几个戒律条约,以此约束后人。

不过不像人类的法律法规什么的有那么多条条。概括起来戒约一共就六条:避世。领权。后裔。责任。客尊。杀亲。

通俗的说就是:生活隐蔽化;领土分割化;育人严格化;等级制度化;管理教育化;法律规范化。

避世。这不用多说了。戒律的核心。也是血族和人类能够在生存繁衍的时间长河里勉强保持相安无事的最重要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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