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平等,林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霸道强要,我自然是点头答应了,虽然有点对不起小蕙,不过管她的呢,这种女人就该早嫁人,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第二十四章
离开家乡回去之后,我信守承诺,在林风身边当他的助理。
我这才知道,原来五年前,明辉把林风搞得一败涂地,几乎没有翻身余地。后来我的离开更是一度让林风绝望,幸得小蕙在一旁加油鼓励,两人从摆地摊开始做起,短短五年时间,又发展成了一个大公司,虽然没有了五年前的辉煌,但好歹也是独当一面。
“有时候我挺佩服你的。”我看着刚刚取回来的合同,林风又成功谈成了一桩生意。
“哦?为什么?”林风微笑的看着我问道。
“因为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放弃。”一个人,最难得的就是坚持,尤其是在逆境中坚持,更是难能可贵,我想这样的人,要不是因为一个情字,是不至于输得体无完肤。
林风朝我走近,今天的他和五年前的他看我的眼神一个样,没多大变化,如果硬要说变化,那就是眼里更多的怜惜和不舍的情怀。
林风伸手双手将我环在怀里,喃喃道:“如果五年来你一直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更努力的。”语气里似乎有对我消失的埋怨,更有失而复得的珍惜,“振家,你和明辉已经完了。”
是的,我知道已经完了,而且五年前就已经完了。
“你也是时候学会放手,然后试着去接纳别人了。”林风悲怆的语气中似乎还带有哀求。
“我早就放手了。”我早就放手了,五年前,或许更早,或许在那个误会开始之前我就已经预料到今天的结果,或许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放手了。
“你没有。”林风坚硬的说道,“如果你放手了,你就不会消失这么久了,你是在逃避,你逃避以前发生的一切,所有你连我也不见。”
也许林风说的确实有道理,只不过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对他,也包括对明辉。那颗随着时间消逝的心情和岁月沉淀下来的沧桑,早已把我变得麻木,没有了爱,也没有恨,只是,很冷漠,冷漠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
“一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
“既然无所谓,那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林风哀求道。
我看了看林风,那双期待的眼睛是否也像我一样,在无数的日日夜夜中闪烁期许,是否也曾为所爱的人独自悲泣。突然有那么一刻,我好心疼,对林风的心疼,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同病相怜吧。既然我已经没有了心,我又为何不成人之美,又何必再要去杀死另一个人的心。
我点头,答应了给林风一个机会,一个他等待了五年的机会。
我清楚的看到在我点头之后林风眼里慢慢的喜悦和无法言喻的开心,那种幸福和满足,曾经我也拥有过,在x市的海边,在和明辉许下一辈子的承诺的时候。只是现在,当我用满身情换来鲜血淋漓之后,我和明辉仍旧一个天涯,一个海角。
“哈哈,好,太好了,振家,我爱你,我爱你,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爱你,正如你说的,我这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放弃,因为我心里有了意念,而这个意念,就是你。”林风高兴的说了一长串。
我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的高兴,内心些许的开心,或许都是因为我成全了别人的幸福。
“今天晚上,在正楠小区的别墅,你原来那个老板开了一个聚会,邀请的都是上流人士,我们也去参加,顺便让所有人知道,我,林风,终于得到你了。”林风还是溢不住的高兴。
我默许。既然答应给他机会,那和他一起以情侣名义出席任何活动也是理所当然。
“我得去买一件新衣服。”林风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站在他身边可不能给他丢人了,而我原来的所有衣服中,只有给明辉当助理的时候穿的那件比较顺眼,可是既然选择决定和林风在一起了,那么关于明辉的一切都要丢到过去了。
“不用,我已经给你准备了。”说着变魔术一般从桌下拿出一套礼服。这个男人,很细心。
晚上,我穿着林风为我准备的浅灰色的POLO衫和牛仔裤,同林风一起,去参加正楠小区的上流聚会。
“虽然礼服很简单,不过穿在你身上确实很好看。”林风边开车边笑着说道。
我有时候也会怀疑林风的爱到底有多深,连现在如此没有生命力如此憔悴的我都能说好看,莫不然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车子在正楠小区门口停下,我原来的那个老板程总就迎了上来,急忙拉开车门,笑道:“欢迎林大老板光临。”视线注意到我,假装嗔怒的说道,“好小子,几天不见,你回来也不回公司,直接跟人家林大老板走了,对了,小蕙呢?”后面这句应该才是关键吧。
林风赔笑打哈哈,说了一些官场的客套话,就想拉着我往里走,急忙向大家介绍这个刚刚属于他的男人。
“对了林老板,今晚有一个大老板也会来参加这个宴席,如果我们两家公司能得到他的融资,那一定能很好的运转下一季的项目。”
林风推广的下一季项目的香水叫做“绝对诱惑”,听说这款香水和他的故事还有关系,也就是说,是和我有关系。不过目前项目资金有些紧张,如果在今晚的宴会上能谈到一些融资,那么在七夕情人节之前,这款香水就可以制造出来的。
所有林风在听到有大老板即将参加宴席,满意的点点头问道:“那个大老板是谁?”
“叫金在勋,是个韩国籍的中国人。”
“混血?”
“好像是的,而且在他身后,好像还有一个更有财力的人支持着他。”
林风点头,我想他心里应该已经盘算好如何取得金在勋这个大老板的融资了。
宴会果然热闹非凡,而且都是上流社会的名媛绅士,举止谈吐间无不显示一个贵族人的大气,可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虚伪的,都是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把戏。
这些在上流社会摸爬滚打的人,我想没一个不是省油的灯,只是,在任何时候,他们都学会了微笑,即便是对着自己讨厌的人,而这种令人作呕的虚伪,似乎又像是中国五千年一脉相承的品德。
我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林风,我去一下洗手间,我头晕。”
“你没事吧?”林风关切的问道。
“没事,我去透透气就好了。”我兀自走向洗手间,多在外面呆一秒,我都会被那种恶心的虚伪弄得更恶心。
我打开水龙头的水,哗哗的声响可以盖过外面的嘈杂。我猛的把水拍在脸上,想让自己大脑更加清醒,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却觉得更加陌生。
我苦笑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是在干什么?还是在为自己而活吗?我以为答应了和林风在一起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可是为什么从那一刻起,我心里莫名的多了很多负担,莫名的更加惆怅,也更加思念一个不可能的人。
我依旧苦笑,苦笑的看着苦笑的自己。
朦胧中,我看见镜子里反射了一个影子,很模糊又很清晰。
我是在做梦吗?心里已经无数次的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不敢大声喘气,不敢有丝毫动作,我害怕真的是梦,然后就这样醒来什么都没有。
我静静的凝望着那个影子,想要伸手去触碰,却发生全身早已瘫软,连动动手指都觉困难。这时,我又想大哭,但又害怕苦声把自己吵醒,我想大笑,却害怕笑得太大声,惊醒了悲伤,所以,我还是保持沉默,一动不动。
镜子里的影子,那个模糊得不能再模糊的影子,我发现,此刻他也在注视着我,虽然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我可以感觉得到。
明辉,是你么?你回来了?这一切不是梦?
我急忙回过身去,看到了那个消失了五年的男人,又确定性的看了一遍,是他,真的是他。高明辉,五年来,不曾出现在我生命里的男人。
我不知道此刻是什么感觉,只是咬咬牙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漠视的从他身边走过。
因为五年了,当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眼里还是没有任何感情,他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就不再看我。
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委屈下贱的求他的可怜,这是我五年前留给自己的尊严,五年后一样适用。
“振家,你怎么了?怎么像哭过一样?”恍惚中,我已经走到林风身边。
哭?我哦怎么自己都没感觉到,原来我掉泪了。
我急忙擦去眼角的泪水,勉强的笑道:“哪是眼泪啊,是水,我没擦干净。林风,我好累,我想回去休息,你陪我回去好吗?”
“我现在在谈生意呢。”林风小声的凑到我耳边说道。
我这才注意到站我对面的,除了程总,还有一个韩国人,虽然韩国人和中国人区别不大,不过我可以感觉得到他就是韩国人,因为他很秀气。
“明辉,你来了?”那个韩国人笑着,对着我和林风背对的方向说道。
背后如阴风惨惨吹入脊梁,寒得让人发抖。我感觉到林风的身体似乎也颤抖了一下,随之变得僵硬。
高明辉,他回来了。
第二十五章
明辉径直走到那个韩国人身边,伸手将他一搂,然后得意的看着我们说道:“想不到在这遇到你……们。”
韩国人抬头俏皮的看了一眼明辉,说道:“原来你们认识啊,我正好要和林老板谈生意呢,既然你们认识,那生意就更好办了。”
“在勋。”明辉轻轻唤了一声,眼睛却紧紧盯着我和林风,虽然眼里没有任何感情,但我能感觉,他的怨恨同五年前相比,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加深刻,只是把所有的怒气都隐藏起来,蓄势待发罢了。
我急忙抓起林风的手,不安的说道:“我们快走吧。”
我清楚的感觉到明辉越来越严厉的眼神,这样的明辉是可怕的,我们现在没有能和他斗的筹码,据程总说的,金在勋背后的大老板应该就是明辉,而这个老板,可以说是在香水界乃至整个商场呼风唤雨,弄死林风的公司简直比踩死蚂蚁还简单。而明辉如果怨恨,他应该怨恨的是我,我不想林风再像五年前一样,被弄得一无所有。
林风似乎也诧异明辉的突然出现,也知道这桩生意是谈不成了,便点了点头,拉着我向外走去。
傻瓜都能看出来我们三人的芥蒂,程总自然也明白,连忙对明辉赔笑打哈哈,明辉却不再理,只是跟在我们后面跑了出来。
“高明辉,你想怎么样?”在别墅门口明辉突然拦住我们的去路,林风怒吼道。
明辉也不生气,只是冷笑的打量着我们,眼神射到我身上的时候,我着实全身发麻,别扭难耐。没错,五年后,我还是害怕他的眼睛,更害怕与他对视的片刻。
我把头低下去,避免看到明辉的目光。
“我不想干嘛,只是老朋友见面,我们叙叙旧。”明辉冷冷的说道,“王振家。”
当我听到明辉不带声调不带情感的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整个身体还是颤抖了一下,是害怕,是紧张,更多的,是惊喜。
“这么多年了,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明辉阴阳怪气的语调让人浑身不自在。
林风急忙挡在我前面,抢在我前头说道:“他没什么想说的,我们两个现在好得很,你不要想来伤害他。”
“哦?是吗?”依旧是让人难受的语气。
我有,我有很多很多想说的,我想说五年前的那场车祸,我想五年前我精心策划的报复行动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我想说早在很早之前我就喜欢上了你高明辉,我想说五年前包括五年后的今天,你所误会的一切都不是误会。
可是,我没有说,只是倔强的抬起头,用一种淡漠的眼神和我自认为最冷的表情看着明辉,微微点点头说道:“是的,我和林风现在很好。如果你惦念五年前的情分,就不要来打扰我们,如果你还有什么埋怨,全部冲我来。”
我深知明辉的为人,这一刻给他说什么都是枉然,想要不牵连别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更恨我,就是让他把所有的怨气发在我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竟看到明辉眼里闪过的一丝丝失落和哀怨,随即又被冷如冰霜的眼神所代替,然后无所谓的笑笑,道:“我就是为了你回来的。”
若不是知道明辉对我恨,我想这句话应该足以让我非常感动,可惜这句话的言外之意不再是爱,为我回来?其实全句应该是为了报复我而回来。
我冷冷一笑,身体有些不稳,幸得林风急忙扶住。“那好,我随时奉陪。”这个时候,除了应战的话,我想不到其他更适合的词语来面对对面的人。
“我们还是不要再在一起了。”和林风走在护城河边,想了很久,我终于开口。
林风似乎有些接受不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也好似意料之外,“为什么?”说完又兀自冷笑一番,仿佛在自嘲,“我居然还傻傻的问为什么,高明辉回来了,你觉得和他有希望了,你想和他死灰复燃对不对。”
刚才情况你也看到了,别说死灰复燃,只要他不恨我不对付我就谢天谢地了。我不想和你在一起,那是因为我不想连累你,“我只是觉得我放不下他,这样对你很不公平。”
林风将双手搭在我的双肩,紧紧握住我的肩膀,说道:“我不在乎,你可以喜欢他,你可以放不下他,但我不在乎,给我一个机会追你好不好,只要你给我一个机会,你确定一年后的你心里还能有他吗?”
一年?别说一年了,五年过去了我不也没放下他吗。我看着林风诚挚恳切的眼神,害怕的后退了几步,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他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
我大叫了一声,甩开林风的双手,朝着反方向跑掉了。
太可怕了,爱上一个人太可怕了,被一个人喜欢也太可怕了。
我拼命的跑,直到确定林风已经追不上来,才松懈的停下了脚步。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林风根本就没追,害得我拼命的跑了那么久。
“振家哥。”正当我一个人在河边游荡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女子声音,是小蕙。
从老家回来后,他就被林风送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我都有好几天没见到她了,现在见到,心里大喜,却见她神情衰落,没有了往日的生机。
“小蕙?你这几天去哪了?”我急忙跑过去拉着她的手说道。这个女人,现在是我唯一一个能交心的,因为她既不是我喜欢的,也不是喜欢我的。
“我被我哥关起来,说服了好几天,让我非得嫁给那个正大集团的少东。”小蕙气鼓鼓不满的说道。
“正大集团?那挺好啊。”虽然没咋听过,不过是一个集团,肯定也很了不起。
“好什么啊,我又不喜欢他。”看来是一个有主见的女人。
“那你喜欢谁?”我急忙警惕的问道,不会是喜欢我吧,那我以后见到她也得跑了。
小蕙想了一会,说道:“我喜欢你啊。”
我吓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差点跌在了地上,手指着明蕙,喃喃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逗你的呢。”小蕙调皮的笑笑。吓死我了,原来是开玩笑。
“我也不知道喜欢谁,不过那些成天在商场打拼的人我就不喜欢,心计太多,城府太深,一点都不单纯,我喜欢单纯的。”小蕙边说边乐,看模样是此刻正在幻想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