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剑(穿越)上——思乡明月
思乡明月  发于:2013年12月19日

关灯
护眼

“……”众人顿觉无语凝咽,这么好的酒,就算是白云城出产的,也不该叫“白酒”这么没劲的名字吧,殊不知在叶孤城看来,酒本来就只有果酒、黄酒、葡萄酒、白酒等几大类,而在他的指导下酿出来的这种酒当然是白酒。

不过名字不好并不能掐灭某些人的酒瘾,陆小凤转而一脸“幽怨”地看着宫九,说:“我也想喝两份的酒……”

宫九哼笑道:“你是想喝我的这一份呢,还是叶城主的那一份?”他说到“叶城主”这三个字的时候,故意把音咬得很重、语速放得很慢,那语气……令陆小凤生生地打了个寒噤。

陆小凤缩了缩肩膀,偷偷地瞥了叶孤城一眼,见他对宫九如此明显的暗示竟无反应,内心里简直就要为宫九大力鼓掌了。一旁的花满楼很是体贴地微笑道:“你可以喝我的这一份,这酒太烈了,我喝不了多少就会醉倒的。”

陆小凤高兴地说:“还是七童对我最好!”说着就乐颠颠地去拿酒壶,给每个人都满上了酒,又把花满楼的酒杯移到了他自己的面前。

这时候,一直默不作声的、仿佛心事重重的金九龄忽然说:“我的酒也给你。”陆小凤大笑着拍了拍金九龄的肩膀,道:“你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放心,绣花大盗的事我一定尽全力解决。”

宫九似笑非笑地耸了耸肩,叶孤城表情淡淡的,却是一直都在暗中悄悄地打量着金九龄。

不得不说,金九龄长得十分不错,可惜的是如今叶孤城看美人的热情已经极大地被打击到了:因为他已然发觉,这个世界里的美男子虽然数不胜数、各有千秋、百花争艳……可是他们总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譬如说宫九,又譬如说金九龄:他本来也是很不错的,容貌俊美、武功高强、盛名远播——但奈何他偏偏就是绣花大盗呢?

叶孤城只要想象一下金九龄粘上大胡子、裹着花棉袄、穿着红绣鞋,然后手里拈着一根银针,慢条斯理地绣着大红牡丹花——只是想想,叶孤城浑身都快起疙瘩了:金九龄的变态程度也不低啊,他唯一输于宫九的地方在于,他的变态是装出来的,而宫九是“天然去雕饰”的真变态。

宫九可不知叶孤城正在评估他和金九龄的“变态指数”,此时他正笑得一脸暧昧,看了看金九龄、又瞅了瞅陆小凤,“啧啧”地说道:“金总捕啊,喜欢上陆小凤这么风流花心的家伙,可是很辛苦的哟……”说着他朝叶孤城抛了个媚眼,续道:“还是我比较有眼光。”

众人瞬间觉得这塔楼中的温度骤降,仿佛正值四九寒冬,被叶孤城的如寒星一般的双眼冷冷地扫过,便连陆小凤这种向来喜爱八卦的人也不敢多说话了,同时他也在心里下定了决心:绝不能把这件事到处宣扬,否则恐怕真要吃一记天外飞仙了。

但陆小凤“不敢”说话了,不代表金九龄也不敢,他的语气略带着点儿嘲讽,说:“九公子的癖好异于常人,可要小心别做了剑下亡魂才是。”

宫九竟是不以为意,依旧笑眯眯地说:“金兄和我是多少年的老交情了,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么?再说了,叶城主也舍不得杀我呀。”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不该在这里,他在这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只会助长宫九“嚣张”的气焰,坐实“他和宫九有一腿”的表象——可他们俩真的没有一腿啊!叶孤城不动手,一是因为他本来就杀不了宫九,二来宫九真可以算是他的财神爷了,毕竟是拿人手短,况且叶孤城觉得他只不过是被宫九从言语上“调戏”了几把、开了几次“玩笑”,银子就哗啦啦地流向了白云城,这个买卖真不亏啊……

对于宫九竟敢这般“堂而皇之”地调戏白云城主,金九龄大概也很是吃惊,他见叶孤城居然只是淡淡地瞥了宫九一眼,并没有拔剑,不禁对宫九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九哥果然不同凡响,金某甘拜下风。”

陆小凤瞪大了眼,惊讶地看看金九龄,嚷道:“你竟然叫他九哥?你的年纪明明比他大,应该换他叫你九哥才对吧!”

宫九轻轻地“哼”了一声,半眯着眼,摇着酒杯说:“九哥这个称呼,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的?”说着他得意地笑了起来,道:“年纪的大小并不重要,只要我比他厉害,他就得叫我九哥。”而后宫九又故作不屑地看着陆小凤,说:“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叫我九哥的,你想叫,我还不应呢。”

陆小凤表情有些古怪,喃喃道:“就算是你想听,我还不叫呢……”随即他又说:“宫九你就少吹牛了,金总捕的大名能够威震天下宵小,你除了钱多,还有什么比他厉害?”事实上陆小凤还默默地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宫九的武功也很厉害。

宫九摇着头说:“我从不吹牛。”说着他笑眯眯地指了指自己的衣饰,又指了指金九龄,傲然说道:“我的品味远胜于他。”

陆小凤已经完全无语了,他看着宫九的那件绣着大红牡丹的外袍,以及手里的那把廉价的、好似地摊货一样的折扇;再瞅瞅金九龄,他的衣服的质料是最贵的,式样是最新的,手工也是最精致的。更巧的是,金九龄的手里也拿着一柄折扇,乃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绝对是一流的,事实上只要是关于他的,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金九龄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他永远只过第一流的日子。是以金九龄看起来绝不像是个令黑道中人闻名丧胆的总捕头,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从这一点上来说,金九龄和宫九还是很有相似之处的,至少他们都像纨绔公子,但从“品味”上来看,无疑是金九龄比宫九更像天下首富。

金九龄淡淡地笑道:“我的品味确实是拍马也不及九哥的,”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宫九,语气很认真地说:“所以这声‘九哥’,我喊得真心诚意。”

叶孤城忽然觉得宫九和金九龄都是话里有话,可他暂时还摸不清楚其中的因果:叶孤城是真的没有想到,继宫九和霍休有关联之后,宫九和金九龄竟也是“认识了多年的朋友”……这实在是太吓人了,叶孤城越发地对宫九感到不确定了。

事实上叶孤城对宫九真是颇有好感的,但奈何宫九实在是太神秘、太难捉摸了,叶孤城实在很是担心他自己一个不留神就会给宫九利用、做了倒霉的炮灰——霍休是如此、金九龄看来恐怕也会如此,但是莫要忘了,待得绣花大盗的事情一了结,按顺序可就要轮到紫禁之巅的决战了!

谁知道宫九在打着什么主意,又有谁能肯定叶孤城不会成为下一个炮灰呢?

叶孤城本来觉得只要他不理会南王府的人、不答应西门吹雪的约战,那就什么事都不会有了。可是现在他又觉得,事情或许没那么简单。

所以叶孤城故意没有拒绝南王世子的招揽,他想看看宫九会怎么做。

陆小凤虽然也有些疑惑于金九龄和宫九的交情,但他毕竟没有叶孤城那样全面的认知,于是他继续一边喝着酒,一边天南地北地胡扯;宫九和金九龄也以各自的本事调动着气氛;花满楼一直微笑着,时不时附和几句;叶孤城继续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五人的气氛颇为和谐,分明就是几个不同性格的好朋友们在喝酒聊天罢了。

直到酒过三巡,已经有些醉醺醺的陆小凤仿佛是很随意地问了宫九一句:“你的钱那么多,消息也灵通,那你知不知道绣花大盗是谁?”

宫九也很随意,而且还很淡定,只听他说:“知道啊。”

陆小凤愣住了,花满楼也严肃了起来、凝神倾听,金九龄的脸色有些白,好似是因为喝多了酒。叶孤城不动声色,暗想:我也知道啊,就是金九龄嘛,不知道等下子会不会打起来?金九龄的武功也是很强的,正好拿来练剑。

宫九仿佛根本没感受到气氛的凝滞,他端起酒杯来小撮了一口,笑道:“我身上的这件外袍上的牡丹花,绣得好看不?”

陆小凤一副见了鬼的神情,说:“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们,这些牡丹花就是绣花大盗绣的吧?!”

宫九微微皱起了眉,仿佛像个被揭破了恶作剧的调皮小孩,说:“你不信?”

陆小凤睁大了眼睛,直直地看了宫九一会儿,这才笑了,拍着大腿说:“我当然不信,这个笑话一点儿都不好笑,罚你连喝三大杯。”

宫九撇了撇嘴,果真认罚,连喝了三大杯。但叶孤城却知道,陆小凤其实是信了的。

然而信了又怎样?绣花大盗竟然能为宫九绣衣服,他们会是什么关系?宫九太过深不可测,陆小凤可不敢贸然与他撕破脸皮。陆小凤惹了这么多麻烦还能好好地活着吃喝玩乐勾美女,他自然不可能是个笨蛋。

第三十五章:发情

陆小凤这次到万梅山庄来,基本上是徒劳无功,是以他只得“灰溜溜”地跑去找针神薛夫人的后代、也是他的旧情人薛冰,以图从绣花大盗留下了的一块绣着牡丹的红绸入手查案了。

陆小凤去见旧情人,花满楼和金九龄自然不会跟着一起去,于是花满楼就回了花家,想借花家的人脉找线索。而金九龄则留了下来,他的理由更好找:他对陆小凤说,他觉得宫九是认识绣花大盗的,所以就想留下来套套话,说不定能取得重大突破呢。

陆小凤自然是大力赞同,但又免不了握住金九龄的手细细叮嘱:宫九这个人实在是太不简单,金兄可一定要多加小心,不要为了查案惹火了宫九啊……

金九龄当然是安抚陆小凤,说:“我和宫九相识多年,他的为人如何我还是知道的,你就莫要担心了,反倒是要保重自己啊。”

于是乎这三个好朋友就这样依依惜别了,金九龄“义气深重”地目送陆小凤和花满楼远去后,转身就去找宫九了。

金九龄和宫九约见的地方是宫九的一处暗舵,他们俩谈事情,当然不能在万梅山庄了,无论是玉罗刹、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那可都是绝顶高手,万一不小心给某一个人听到了,难道还要杀人灭口不成?

“这才多久没见,九哥的钱就翻了几番,可真叫我羡慕得很哪!”金九龄一开场就好话连篇。

宫九淡淡地笑了笑,傲然道:“钱财对于我而言不过是浮云粪土,”说着他严肃了起来,半眯着眼盯着金九龄,说:“倒是你,我早说过,你的钱花光了就来找我;你倒好,竟然跑去做什么绣花大盗,莫不是闲得发慌想玩命?!”

金九龄轻哼一声,道:“这天下间只要九哥你不想取我的性命,还有谁人能取?”说着他顿了顿,暧昧地笑了,说:“我又不是白云城主,难道九哥还愿意为我挥金如土不成?”

“嗤,”宫九斜眼瞥他,道:“你还敢打趣我?难道你不是看上了那只陆小鸡?”

金九龄的脸色变了,作出一副想吐的样子,说:“九哥你……我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漂亮妞儿!”

宫九哼笑道:“你若不是看上了陆小鸡,干嘛要搞这么大的阵仗来和他玩捉迷藏?”说着也不待金九龄反驳,宫九摇了摇头,正色道:“我不管你是看上了陆小鸡还是喜欢漂亮妞儿,也不管你是想玩绣花还是绣草,总之不要误了我的事……否则,这后果用不着我来说罢?”

金九龄也严肃了起来,说:“九哥放心,这么多年了我才得以混进南王府做总管,怎么也不敢坏了九哥的事。”接着他又讨好地笑道:“我扮作绣花大盗废了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这不也是为了九哥你嘛。”

宫九温和地笑了,说:“行了,你对我的一片心意我还不知道么?就按你的布置去做吧,陆小凤已出发去找薛神针了,你也过去罢,可要小心别漏了底!”

金九龄受宠若惊地说:“多谢九哥关心。”说着他又怪笑了几声,道:“我对九哥的一片心意……这话若是给白云城主听到了,他会不会给我一剑天外飞仙?”

宫九一巴掌拍在金九龄的肩上,哈哈地笑着说:“他若是会因为吃醋而给你一剑,我可真是连做梦都要笑醒了。”

金九龄仿佛有些惊讶,目光灼灼地看着宫九,问道:“九哥对白云城主难道是认真的?”宫九收敛了笑容,淡淡地反问道:“是又怎样?”

金九龄的面色微变,语气有些不自然地说:“九哥不是曾与我说过,动情便是催命符么?”

宫九笑眯眯地说:“我之所以说动情是催命符,那是怕敌人以心头所爱作威胁,”说着宫九一脸骄傲地续道:“可是白云城主一剑既出,当今世上无人能挡,又有谁能拿他来威胁我?那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么?”

金九龄连忙点头称赞道:“九哥高见。”宫九又拍了拍金九龄的肩膀,调笑道:“你……莫不是吃醋了?”

金九龄打了个哈哈,说:“我对九哥那是一片仰慕敬佩之心,绝无他想,祝愿九哥心想事成,早日得手。”

宫九笑得一脸暧昧,说:“那就承你吉言了。”金九龄“嘿嘿”地笑了两声,忽然问:“还有九哥你身上的这件衣服……果然是品味绝佳,但这似乎不是我的手笔啊?”

宫九“啧啧”地说:“早知道你有一手绣花的绝活,我又何必花大价钱请人帮我绣花?直接找你不就行了嘛。”

金九龄的笑容灿烂得有些僵硬,道:“那是啊,九哥但有所需,尽管找我,只要白云城主不吃醋,莫说是绣牡丹花,就是绣……也行啊。”他凑近宫九的耳边,不知说了一个什么“有内涵”的词,两个人都笑得极有深意。

待得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言笑晏晏地分别后,宫九回转密室,那一脸温和的笑容瞬间就变成了狠戾,暗暗冷笑道:“金九龄还敢说是一切为了我?哼!当我不知道他在暗地里积攒钱粮、招兵买马,还想要控制红鞋子的那群泼辣女人么?更何况在我面前还想掩饰他真正的实力……真是心大了,此人断断留不得了。”他穿着这件衣服,本来就是为了试探和震慑金九龄,而与陆小凤毫无干系。

其实前世里金九龄就是宫九的人,宫九派金九龄潜入南王府本是为了颠覆南王父子这两个劲敌的。结果金九龄野心膨胀,自己去做绣花大盗,最后死在陆小凤的手里,坏了宫九的事……也正是因为如此,宫九才推动了紫禁之巅的决战,借此覆灭南王府。

这一世的金九龄看起来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宫九这般想着,阴森森地笑了起来,既如此,该怎么死还就怎么死,反正有陆小凤在,无论如何都麻烦不到宫九的头上……只是可惜了他的那手绣花的绝技啊,宫九毫无诚意地叹息道。

不过……这一次可不能再叫金九龄坏他的事了,因为叶孤城是宫九在意的人,那么紫禁之巅的决战必然要成为天外的浮云,宫九已经有了另外的计划来对付南王父子和皇帝,无论如何都不会牵连到叶孤城了。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