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尧撞骗(卷四、五)——怜惜凝眸
怜惜凝眸  发于: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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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大漠豪情

第168章:飞沙客栈

“吁……”

轩辕招尧远远地看见一栋小屋,立刻将马勒停。

轩辕偏偏遥望四周,不远处是一片绿草地,再往前为一片平坦的旷野,聊聊几棵白杨挺立在戈壁之上。偶尔有几簇不知名的绿稞,稀稀落落地散布在黄色的土层和砂砾之中。此处与中原俨然已是两个不同的天地。

“尧,应该就是那里了。”偏偏策马上前与轩辕招尧并肩。从杭州至此已过一月,如今已是五月,天气早已回暖。偏偏身着一身浅绿色衣衫,脚上是白色短靴,简洁而俏皮。

“看到是没错,走。”轩辕招尧道,“驾……”

一白一红两匹马快速向前奔去。

走近之后才发现,那小屋并不小,前面带一个院子,庭院大门边竖着一面有些旧的锦旗,上书“飞沙客栈”。小屋侧面还有一间厨房,意见柴房,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大马厩,里面系着几匹马和几匹骆驼。

“有人吗?”偏偏扬声问道。以他的功力自然能感觉到屋里有人,这么一喊不过是基本的礼貌,告诉屋子里的人有人来了。

过了片刻,里面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进来。”

伴随着这道声音,一个穿着黑色短衫的中年大汉出现在大堂门口,大汉大约四十出头,留着络腮胡子,相貌粗犷,站姿挺立,一眼便能看出是个练家子。

大汉扫了一眼白衣男子,又看了看绿衣少年,没有说话。

轩辕招尧不紧不慢地走上前去:“给我送信的人就是你?”

大汉点了点头,示意他进去再说。

大堂内看起来有些简陋,但却收拾的很是干净。

偏偏见大汉没有为他们倒茶的意思,也不在意,自己提起茶壶,为轩辕招尧和自己各倒了一杯茶。

大汉突然道:“茶水,二两。”

偏偏一愣,随即一笑,冲着大汉拍了拍自己的钱袋,并没有对茶水之贵感到不满。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此处已经靠近沙漠,人烟稀少,是以资源也极为匮乏。一点水就要二两银子并不算贵。他虽说阅历尚浅,还是懂得这个道理的。

“还未请教大叔高姓大名?”偏偏拱手道,“在下轩辕偏偏。”

大汉看了二人一眼,又看了看偏偏手中的剑:“大家都叫我‘骆子’。我知道,轩辕小公子的名声早已传遍大江南北了。”

看来此人即使长居僻远之地,消息仍然很灵通。偏偏略一拱手,落落大方,“见笑。”

骆子主动提起轩辕招尧和偏偏都关心的话题:“易公子已经进去一个半月了。他走的时候留了一封信,说是如果半个月还没有他的消息,就让人把心送到轩辕公子手中。”

“除此之外,他可有交代其他事?”轩辕招尧问道。

他和偏偏出现在这里,正是因为收到易如繁的心。信件确实是易如繁的字迹,但除了让他们道沙漠中的骆城找一个叫做“茅十二”的人以外,再无其他信息。

轩辕招尧又问道:“易公子当时可有不寻常之处?”

骆子摇了摇头:“并没有。走的时候很是轻松,不过,他走出大约半里之后又突然返回,留下了那封信。”

“原来如此。”轩辕招尧颔首。如此看来,大致能猜到,易如繁当初对于本来打算做的事是极有信心的,所以才会轻松离开,之所以又突然返回,想必是谨慎起见,为了以防万一。可见,他要做的事还是有一定的危险的。

轩辕招尧沉吟片刻,道:“为我们准备足够的水和食物。”

骆子点了点头,暂时离开。

偏偏转向轩辕招尧,低声道:“尧,这人可信吗?”

轩辕招尧拍拍他的手,笑道:“放心吧。此人以前在江湖上名头也很响亮,后来厌倦了打打杀杀,才在这里开了个小店,成了一个商人,为过往旅人提供马匹和骆驼。他既然退出江湖,就不会参与任何江湖事。”

在来之前,轩辕招尧已让人经此人调查清楚。

“易大哥为什么会突然跑到沙漠里去?而且他是南海山庄的少庄主,按理来讲,他应该首先向南海山庄的人求助才对。”偏偏的脑筋一向恩师灵活,所问的两个问题正是轩辕招尧也感到疑惑的。

“确实有些奇怪。”轩辕招尧道。

没过多久,骆子走了过来。

“已经准备好了,两位可以去检查一下时候有遗漏,随时可以出发。”

偏偏道:“骆老板,不知可否为我们提供一位向导?”

骆子自顾坐下,摇头道:“没有。”

偏偏道:“如果是价钱的话,好商量。”进了沙漠很难分辨方向,极其容易迷路。沙漠不必别处,迷路之后,一旦没有水和食物,必死无疑。

骆子摆手道:“不是价钱的问题,我这里没有足够的人手。”

正说话间,地面上投下一道高大的人影。

偏偏抬头一看,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大踏步迈进来。此人约莫三十出头,身着青色衣衫,与轩辕招尧差不多高,一身肌肉甚是结实,因此而显得特别雄壮。长相一般,一双眼却甚是明亮。

“我可以为你们带路。”

轩辕招尧与轩辕偏偏暗自打量他一番,分别自我介绍。

“轩辕招尧。”

“轩辕偏偏。”

那人想必也听过轩辕招尧和轩辕偏偏的事,多看了他们两眼,才抱拳道:“在下凌云出,是骆子的师弟。”

骆子看着凌云出,奇道:“你不是刚从沙漠里出来?”

凌云出一脸无所谓地道:“索性无事,走一趟也无妨。”

骆子点了点头,询问地看向轩辕招尧。

轩辕招尧淡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凌公子了。”

当下,付过不菲的酬金,骆子带着三人来到马厩。轩辕招尧检查了水和食物之后,将两人原本绑在马上的东西转移到骆驼上。因为沙漠早晚温差极大,所以包袱里少不了御寒的衣物。

偏偏还是第一次既拿到骆驼,颇觉新奇地上前抓一抓它的鬃毛。

骆驼向来被称为“沙漠之舟”,有单峰骆驼和双峰骆驼两种,单峰骆驼更适合在沙漠中行走,既能载货,也能驮人。不少进出沙漠的商队便是依靠骆驼运货。

那骆驼甚是温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偏偏,任由他抚弄。

天色尚早,三人没有耽搁,各自爬上骆驼,往戈壁上走去。一路望去,均是砂砾地面。偏偏最初的新奇渐渐退去,索性将缰绳交给轩辕招尧,自己则闭着眼睛昏昏欲睡。

“偏偏。”轩辕招尧无奈地摇摇头。

“嗯?”偏偏打了一个呵欠,睁开眼看着他。

“过来。”轩辕招尧伸出手。

偏偏迟疑了一下:“它能承载两个人的重量吗?”

“放心。”轩辕招尧好笑地看他一眼,“这只骆驼的身高和你差不多,从这一点来估计,至少可以载三个成年人。”

偏偏这才嘿嘿一笑,纵身一跳,落在轩辕招尧的骆驼上,坐在他前面。

凌云出一直没说哈,默默地看着两人的互动,此时才赞道:“轩辕公子果然见识广博。”

轩辕招尧帮偏偏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轻描淡写道:“多年以前曾经去大漠里玩过。”

“喔?给我讲讲。”偏偏拉一拉他的袖子。

“赶路要紧,晚上再讲给你听。”轩辕招尧轻笑,小骗子眨巴着两只眼睛的模样真是勾人,他几乎想低头亲上去。

偏偏这才老实下来,趁凌云出没有注意的时候,悄悄在轩辕招尧的下巴亲了亲,闭上眼。

轩辕招尧转向凌云出:“凌公子,请带路。”

凌云出点了点头,一拉缰绳,骆驼立刻在戈壁滩上跑起来。

骆驼驼背宽厚,蹄大如盘,偏偏在有节奏的摇晃中渐渐进入梦乡。

夜晚降临时,偏偏三人已经进入沙漠之中。凌云出找了一个背风处作为歇脚处。到了夜晚,三人都穿上了棉衣。如今是春季不说,且沙漠中本来就少植物,也不可能找到可以燃烧的干茶。骆子想的极为周到,为己任准备的东西中包括一些木柴,升起一堆火,即可取暖。

三只骆驼老老实实地站在不远处,偶尔扭头看一看,不声不响。

扭头仰望夜幕,群星清晰可见,一片灿烂星光。

凌云出提醒道:“沙漠中有一种蝎子有毒,两位要小心。”

“多谢。”

偏偏对他笑了笑,他仍然记得轩辕招尧曾来过大漠的事,噌噌地挤到他身边,将一块烤肉递给他:“尧,给我讲讲。”

轩辕招尧结果烤肉,将他揽入怀中,笑道:“六七年前的事了,那时还没有飞沙客栈,所以是跟着一支商队进去的,直接往绿城而去。绿城建在沙漠的一片绿洲中……”

第169章:大漠劫匪

一只红褐色的蝎子悄无声息地爬近,“嗖”,一根银针从轩辕招尧指尖射出,准确无误地钉在蝎子半腰上。蝎子挣扎几下,一动不动。

偏偏猛然抬起头,险些撞上轩辕招尧的下颔。

“怎么醒了?”轩辕招尧低声问,将包裹着偏偏的毛毯紧了紧,之前讲故事,偏偏停了一会儿就睡了。轩辕招尧和凌云出每晚轮流守夜。

偏偏擦了一把脸,呼出一口气:“做了个噩梦……”

轩辕招尧接着火光,这才注意到他额头上的细汗,抬起袖子抹去,在他眉心亲了一下:“我在,睡。”

偏偏也不知是醒了还是仍然迷糊着,没有说话,在他怀里转了个身,面对他,两只胳膊往男人的脖颈上一搂,闭着眼将唇瓣在他的唇上舔了舔,似乎这才找到安慰,又靠着男人的肩膀闭上了眼。

轩辕招尧将人往怀中紧了紧,往火堆里添了两根木柴。

天亮之后,三人吃过东西,收拾一番继续赶路。

轩辕招尧见小骗子美美地伸一个懒腰,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放下心来。

爬上骆驼后,轩辕招尧靠在偏偏的肩膀上闭目养神,偏偏则扯着缰绳,跟着凌云出奔跑。

一路之上,偏偏禁不住赞叹。蓝天之下,只见金黄色的沙漠被风吹成一座座小沙丘,在早晨的阳光下投下各种形状的黑色阴影,远远望去,色彩明丽,层次分明,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精致而婉约。向身后望去,光滑如镜的金色地毯上,只留下几排骆驼的脚印,有深有浅。

“凌公子,你经常进入沙漠里面嘛?”

凌云出笑了笑,道:“来过六七次。”

“大概还要多久才到?”

凌云出想了想,道:“快的话还需四天。”

偏偏喝了一口水,不再说话,扭头看了看,轩辕招尧仍闭着眼,睡得正熟。他无声地笑了笑,眉眼弯弯尧这般依靠他的模样,让他觉得自己是可靠的。有什么比自己的爱人全心全意地信任与依赖自己更能满足一个男人的虚荣心呢?

正午时分,偏偏视线可及范围内终于出现黄沙以外的事物,不远处出现一片红树林,树丛甚是矮小,才到人的膝盖而已。虽说是“树林”,相对于广袤的沙漠来说,不过是零星点点。

“那是什么树?”偏偏好奇地问。这一路上见的最多的是荆棘和仙人掌,都是稀稀落落。

凌云出道:“那是红柳。再往前要小心了。这一带经常有劫匪出现,靠抢劫过往商队维持生计。那些人都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是什么善茬儿。”

偏偏的神色严肃了几分,点了点头,左手按住轩辕招尧环在他腰间的手臂。

又往前走了不远,偏偏眼尖地看见前方一对人马疾驰而来。

“有人过来了。”

凌云出凝神一听,神色多了几分警醒:“是劫匪!”

偏偏侧耳细听,果然听见起哄般的吆喝声:“喔喝!喔喝……”

人影越来越近,足足有十五六人,各个都被晒成铜色,身形魁梧,面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口中发出嘲弄的哄声,呈半圆形包抄过来。

“哟,三位,远道而来辛苦了。”为首那人相貌堂堂,却匪气十足,身着白色短衫,头戴一顶白色竖帽,一脸嬉笑,双眼闪烁着精光,甚是狡猾,暗中扫视偏偏三人骆驼上载着的东西。此人正是黑鹰匪帮的大当家巴猖,他原本的名字本来是巴畅,不过做了劫匪后,觉得这名字太过柔弱,所以改了个名字叫做“巴猖”,自觉非常霸气。

凌云出只是向导,也有心见识一下偏偏的本事,所以没有开口。

“你们想干什么?”偏偏淡然地看着为首那人,将左手按在剑鞘上,目光含着几分警告。

“兄弟们守了大半天,只看到你们三人,也辛苦的很,所以想向几位借点银子花花。”巴猖道。

“喔?”偏偏并不动怒,视线从十几人脸上一一扫过,“在此之前,你们是否该先问问我们是什么人?”

“管你是什么人!”二当家猴子脸型细长,一双眼甚是贼溜。“到了这大漠里面。就算你是天王老子,也要听我们的。”

偏偏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在这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沙漠里,土生土长的人占据绝对的优势,外面的身份地位在这里并不管用。

“哼。”偏偏哼笑一声,慢悠悠地道,“小爷的意思是,你们该先问问我们在江湖上是什么名号!”

“少废话!”巴猖挑起眼皮,“识相的把之前的东西交出来,不然的话,可别怪我们不客气!”

偏偏轻笑一声,忽然拔剑,剑尖横挑,一道银光向巴猖飞去,头上的帽子立即被劈成两半,却没有伤到他一根头发。

巴猖只感觉头上一阵寒意,顿时僵住。

其余人眼睁睁地看着两半帽子落在地上,边缘被切得整整齐齐,均是一惊,看向偏偏的目光再无轻视之意。

“这只是给你们一个小小警告。”偏偏无意与他们多做纠缠,将剑入鞘。

巴猖很快回神,气急败坏地挥手:“好小子,看来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兄弟们,给我上!”

说完,十几人同时冲过来,口中发出高亢的吆喝。

“找死!”偏偏将轩辕招尧一直插在靴子上的一把匕首拔出,随手一扔,正中巴猖腹部。于此同时,碧麟剑再次出鞘,剑光横扫,剑气喷薄。来势汹汹的十几人立即被剑气所伤,没人身上都留下一道或大或小的伤口。

只是眨眼的巩固,十几个兄弟被打伤,巴猖心头火气直窜,捂着胸口,从骆驼上跃下来,瞪视偏偏。

“你……”

“大当家!”一个小弟见老大腹部还插着一把匕首,连忙上前扶住他。

“还抢不抢?还想抢劫的话,尽管上。”偏偏眯着眼,环视眼前几人。

巴猖没有料到出师不利,这么容易便败在一个小娃手里,只觉得憋屈,却也无可奈何,但丝毫没有因此泄了傲气,一甩小弟的手,站了出来:“你想怎么样?”

偏偏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小爷今天心情不错,懒得和你们计较。记住,小爷是轩辕偏偏,以后给小爷把招子放亮点儿。”

巴猖古怪地瞄他一眼,这人竟然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出乎他的意料。

“既然你不打算杀我们,我们可以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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