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曙光 上——奚日
奚日  发于:201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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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裴峰在文坛也有一定的地位,发生了这件事,很多有识之士或是同行有名气有权威的作家都纷纷站出来支持裴峰,为他说话。虽然攻击的声音很高,但是维护的声音也不小。

慢慢地,黎波也能看开了,无论法院怎么判决,他都能淡定地看待了。只要他相信裴峰,就够了。裴峰那本书就算不能在市场上发行又如何,裴峰不是说了吗?谨以此文献给我的爱人。就算裴峰被万人唾弃诋毁又如何,圣人从不介意这些虚浮的东西,裴峰不是圣人,但至少是一个清高的文人,当然也不在乎,只要他在乎的人依然站在他这边就够了。

黎波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把一切交给祁尉。坚持在风浪中站在裴峰这一边。

这段时间,张敏有事没事就喜欢跑到祁尉办公室,而且问的都是一个问题:“裴峰那个案子能不能赢啊?”

张敏也爱看书,和很多人一样不希望裴峰输,而且这跟年纪的女孩子多少都有点激进愤青的因子,听到自己喜欢的作家遭到诋毁,心里愤愤不平。

祁尉一开始很耐心地告诉她,这个案子还是有机会赢的,到后面也没耐心了,直接下了禁止令,以后不是工作上的事不许进他的办公室。张敏撇撇嘴只好回自己工作的“杂物间”了。

黎波笑他:“你怎么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啊?”

祁尉一边翻桌上的资料一边,头也不抬地说:“我就没看出来她哪里是香哪里是玉。”

顾妈妈在家看电视时,也看到了裴峰这件事。无聊时,看到祁尉的房间里正好有这两本书,好奇之下便读了一遍。祁尉回家时看见顾妈妈手里正捧着一本封面颜色淡雅点缀着碎花的《花信》,祁尉喊了一声妈,顾妈妈应了一声,继续看。看完以后她问祁尉:“这个案子真的是你接啊?”

祁尉接了一杯水喝,喝完后将杯子放在桌上,说:“是。”

祁尉突然想听一下老妈的意见,坐到顾妈妈旁边,问她:“你看了这两本书有什么感觉?”

顾妈妈把书往茶几上一扔,嫌弃地、悠悠地说:“这两个人不都是胡扯嘛,人怎么可能会穿越呢?要我看啊,这两本都写得不好,还没你小学时写的作文好。”

祁尉脸部抽了一下,要是黎波或裴峰听到这话肯定得郁闷。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冬天也快到了。渐渐地,又快到了开庭时间。

如果阳光充足一点,冬天也是会发芽的。

第16章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后,一般是不必亲自出庭参加诉讼的。所以开庭那天,裴峰直接没来参加诉讼,黎波也没来。在场有很多媒体记者没有看到主角,都纷纷猜疑,裴峰是害怕了,所以不敢来?还是说裴峰已经默认他是抄袭了,所以放弃继续争辩了?

只有祁尉知道,这场官司对他们来说,输赢都无所谓了。而让祁尉全权代理,也是裴峰和黎波对祁尉信任的表现。

这一次,陈水请了两名律师。看来他势必要赢下这场官司。有人议论,裴峰怎么不请两名律师呢?这样胜算要大一点啊,你看这个律师这么年轻,肯定没啥经验,他能成吗?这个问题祁尉也问过黎波,黎波说他相信他,所以没必要。就像黎波相信裴峰一样。

被人信任的感觉很好,祁尉微笑,心里想的是,他不会辜负黎波的信任。

庭审开始。

祁尉提出上诉请求,主张裴峰的《花信》与《让我遇见你》不构成内容实质相似,裴峰不成立侵犯陈水的着作权。一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裴峰抄袭事实,其提出两书中相似或相同的一些情节其实并不具有独创性,一些情节则纯属巧合,还有一些地方理解错误,根本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事实,请求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玉印出版社认为,其在审查过程中尽到了注意义务,裴峰的作品不构成侵权,请求依法改判。

陈水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花信》的市场影响较大,对陈水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请求赔偿,其次,其虽未能提供相关证明,但陈水委托律师的费用应由裴峰负担。

前面说过,在着作权纠纷中,立法和司法上的规定不全面,法官在这类案件中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代理人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倾向于自己这一边。而如何让法官听自己的,这就要看一名律师的态度,这可以算是律师专业领域的内容,但更多的是怎么做人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态度也很重要。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你的证据,这才是说服法官的关键。

祁尉和玉印出版社都有自己的主张,但是光有主张是不够的,他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主张的事实为真。若他们提供的证据足以让法官确认他们所说属实,而对方提不出反驳的证据,那么对裴峰和玉印出版社就有有利的效果,而陈水一方便要承担不利后果。相反,如果他们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的主张事实为真,而陈水方能够提出证据反驳,那么裴峰和玉印出版社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都无法提出证据证明祁尉和玉印出版社的主张事实成立,那么结果也是不利于祁尉和玉印出版社的。因为他们无法证明,法官也无法判断。可是法官要做出选择,于是只能要求主张一方,也就是祁尉和玉印出版社负有举证责任,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这不仅是一场法庭辩论,更是双方的一场较量。如果没有充分准备,这场较量中,你只能是输家。

祁尉将他的证据一一呈上法庭,并表明自己的观点。

首先,他认为,一审中院认为两书的背景相似,因此认定裴峰侵犯了陈水的独创性构思完全是误解。《花信》的背景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和西方国家没有联系。一审法院认定《花信》背景属于西方国家的一些特征,比如说人名尼莫,并不足以认定这个世界就属于西方国家。用尼莫这个名字是作者经过构思刻意而为的,其目的不是起一个西方国家的名字,尼莫来源于nemo的音译,这个词同拉丁文中nobody是一个意思,指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名字的人,《花信》想塑造的也是这么一个人物。其次,在《花信》里呈现出来的世界中,有很多荒诞的细节也证明它的背景是独一无二的,而不是西方国家的背景。比如说《花信》里提到那个世界的人从不吃饭,他们吃的都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朵,那种花朵的特征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的。这和西方国家的特征简直有天壤之别。因此,认为《花信》抄袭《让我遇见你》的背景完全是对《花信》的误读。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花信》侵犯《让我遇见你》的语言风格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祁尉提出,按照中国的观点,作品的语言风格并不属于作品的表达,陈水一方提出的这一主张于法无据,法院却武断判决。退一万步讲,就算语言风格属于作品的表达,这一点上裴峰也不构成侵权,两本书虽然都有严重的翻译腔,可这完全是巧合,都是作者为了符合文章整体风格而刻意写成翻译腔。祁尉提出证据,在很久之前,《让我遇见你》出版之前,裴峰有一个名叫《达尼子的幸福》的中篇就有严重的翻译腔,如果按照这个说法,那是不是《让我遇见你》抄袭了《达尼子的幸福》的语言风格呢?这一说法给了在场陈水重重的一击,让他哑口无言,无从反驳。

庭下坐着的人情绪有些激动,开始坐立不安。

而祁尉还在继续。

第三,主张两部作品的线索相似也是误读。原审法院认为两部作品都是围绕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孤独地活着,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存的理由的线索而展开的故事情节。祁尉说,这一概括过于笼统。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这只是两篇文章的起因,而这个起因并不具有独创性,因为现在的穿越小说到处都是。孤独地活着,只是对两书的主角在陌生的世界的心理描写,不能成为线索。最后找到生存的理由也太过概括,在《让我遇见你》中,主角找到生存的理由是因为一名女子。而《花信》中,虽然作者没有明说,但认真分析过的人都知道,主角活下去的理由不是因为谁,尼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活下去,或许是因为太多牵绊,或许是因为怕死。也或许什么也不是,只是因为必须活着。这就和现实中我们一样。

说到这一点,祁尉顿了顿。人为什么活着。想想他和尼莫还真有些像。

祁尉重新对两本书进行解读,《让我遇见你》这一作品讲的是一个男人穿越到另一个国度,遇到一个金发美女,金发美女对他百般照顾,让他寂寞冰冷的心得到温暖,两个人跨越时空跨越国度,彼此心生爱意。《花信》则是把一个人放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让我们以旁观冷静的视角看到我们自己的人生,文章主要讲述人与人生,涉及到哲学的思考范畴,比如说人为什么活着,死了以后又会去哪里,人是生而孤独的,还是说人一生下来就和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整体,与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这个世界的本质到底是黑暗的还是光明的,等等。从这些来看,两本书的内容完全不是一个范畴的,结构上也完全不同。

最后,祁尉提供证据反驳一审中罗列出的若干相同和相似语句。一审中认为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和语句中,有21处不具有独创性,都是在其他书中常见的,或是生活中常说的语言。14处并不构成实质性的相同或相似。剩余的7处,则纯属巧合,更何况这7处影响不大,根本不构成侵权。在提出这一观点时,从祁尉的证据中就可以看出他之前的认真,他从很多书中找出一样的句子或是相似的句子来证明那21个句子不具有独创性。可以看出他为了这个案子而看的书不计其数。只有有力的证据才能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取得胜利。大家都不敢小觑这个年轻的律师了。

而陈水请的两名律师一开始心里对祁尉还有些轻蔑,心想他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毛头小子能打好什么官司,还想与他们两名有经验的律师斗?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可是,慢慢的,他们对祁尉的连番主张反驳,越来越无法招架了。

还是太轻敌了,两名律师都有些后悔。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即使他们不轻敌,以一百二十分的认真去对这场官司,他们也不一定会赢。因为祁尉可能会有比他们多十倍的认真。

最后,祁尉慢慢站起来,一字一字地说:“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以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裁判,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那一刻,所有人看到的都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而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眼神精明犀利的资深律师。

经过允许的摄影人员迅速在这一刻的场景拍摄下来,明天,这一定是有极大亮点的新闻。当代著名作家裴峰最终胜诉,其委托律师顾飞在法庭上一鸣惊人。

是的,最终裴峰和玉印出版社胜诉了,尽管陈水的两名律师极力辩解,依然没有挽回最终局面。他们提出了主张,可是没有证据证明,最终只能承担举证责任。对于祁尉的主张,他们也没有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对一审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裴峰和玉印出版社的上诉请求,驳回陈水的上诉请求。而裴峰和玉印出版社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不过,这点律师费用又有什么呢?陈水现在也是小有名气的人了,他的书卖得可不差,赚这么钱让他付点律师费又有什么关系。

陈水始终认为他自己是对的。让他坚持自己是对的东西,可能只是他内心中那一缕小小的固执罢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尽管陈水还愤愤不平,但这一场官司从广义看来,其实并没有输家。虽然陈水没有刻意炒作(尽管网上一直质疑他炒作,可祁尉并不这样认为,他看得出来,陈水也只是一个头脑简单有点愤青的小作家罢了,虽然站在裴峰这一边,可祁尉并不反感这个年轻的作家。),可是事实是,媒体和网络已经把他炒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人了,这一点对他的发展是好的。

而同时被炒起来的,还有祁尉。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

第17章

当天庭审结束后,“顾飞”的名字就与裴峰一起出现在新闻头条。媒体大肆渲染,网友盲目崇拜,让祁尉一夜之间成了明星一样的人物。

甚至有人说“顾飞”是“小祁尉”。祁尉只是苦笑,他本来就是祁尉,哪来的什么小祁尉。对这样的一夜成名,祁尉不以为然,表现出来的只有淡定,因为前世他过的就是万人瞩目的生活。

法学界的法学大家们对祁尉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认为祁尉小小年纪确实表现得很好,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只不过是媒体夸大其词,故意做的舆论导向罢了,而且很多小女生其实根本不懂法律,对祁尉的崇拜只不过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又年轻又是律师。

第二天回到事务所后,张敏就急急忙忙地抱着一大堆笔记本跑到祁尉的面前。

祁尉皱眉眉头,问:“怎么这么慌慌张张的?”

张敏激动地把本子和笔递给祁尉,“来,帮我签几个名,我姐妹们要你的签名。”

祁尉没有接,也不说话,径直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张敏以为他的意思是让自己拿着本子跟着他进办公室他才签,于是紧跟在后面。可是张敏刚走到门口时,祁尉毫不留情地把门一关,就把张敏关在了外面,张敏感觉一口气也被卡在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能一个人郁卒地对着紧闭的大门小声嘟哝,“不签就不签嘛,耍什么大牌?!”

祁尉坐在办公室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什么名气什么崇拜都是浮云,他只想做好自己想做的事。过了一会儿,黎波推门进来。

见黎波进来,祁尉放下手中的笔,走到黎波旁边,靠在桌子上,“判决结果你都知道了吧?”

黎波点点头:“知道,判决书可能这几天就会收到了。”

祁尉调侃他:“看吧,我就说这场官司赢的可能性很大,是你太不行了。”

黎波破天荒没反驳,而是不好意思地承认:“是啊,一审我输得太惨了,幸好二审你赢回来了,真的很谢谢你。”

祁尉有点受不了他一本正经地说话,“谢我就不用了,以后多给我介绍点大案子就行。”

黎波说:“你还用我介绍吗?你现在可比林幸都出名,自然会有很多人来找你。”

祁尉笑着摇摇头。黎波知道,祁尉不屑这样的名气。

黎波又说:“裴峰说你对他的作品分析得很好。”

祁尉抬头看他,听他继续说下去。

“他说他这本书写出来,虽然很多人买,但大家都只是因为他的作者是裴峰,而不是因为这本书,所以这本书被很多人误读,可是你却把它理解得很到位。”黎波说这话很大的酸味,似乎很嫉妒祁尉能看懂这本书,而他自己都没这么懂其中的含义。

“是么?”祁尉似是自言自语,或许是那个尼莫跟他很像吧。他们都被曾经的生活抛弃,都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可是都不得不活着,他们看似与这个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又似乎这个世界上,他们都只是独自一人。

黎波说:“是啊,他还说让我跟你说一声谢谢。”

祁尉耸耸肩算是接受了这声谢谢,他很难想象裴峰那么狂傲的人说谢谢的样子,第一次见他时裴峰就一副冷冷的样子,上次在法庭,裴峰也是十分毒舌,完全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可这位大作家竟然对祁尉说谢谢,祁尉觉得十分有意思。

黎波说:“下周五他在星都举办了一个酒会,要感谢这次事件中一直支持他相信他的人,到时候很多名流都会参加,包括很多商界的人,裴峰想邀请你去。”

祁尉一口就回绝了:“算了吧,我可能不太适合那样的场面。”前世祁尉也参加过这样的酒会,他实在受不了那些所谓的名流之士做作虚荣地炫富,互相称对方英文名,表面上对你笑嘻嘻的,转过脸就开始说别人坏话。那些人的虚伪嘴脸着实让人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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