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好白——指尖伊人四米
指尖伊人四米  发于:201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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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了的点头,“天天和爹爹很亲密,所以可以。那爹爹和小墨也可以吧?”

“不可以!”

干嘛这麽凶,明明天天刚才说可以的啊。出尔反尔的家夥,果然不值得信任。

“只有我可以,宵记得了吗。”

没有任何理由的要求,一点都不让人信服。以後我才不要亲小墨的脸蛋了,小墨的嘴唇好看多了。

我假装被迫地点点头。天天果然微笑起来,又开始要脱我的裤子。

“等等,天天……”

“怎麽了?”继续无视我的要求,掀我的衣裳。

“那个……那个……天天,”我低著头小声道,“等下你不准生气……”

一脸狐疑的天天看著我的脸,让我的头更没勇气抬起来。

天天大掌一挥,我的下摆就撩了起来……

“宵,你竟然……”天天一副受伤的表情,让爹爹我有一种对不住天天的愧疚。

“天天,你别生气了。爹爹我也不想的啊……为了这些结,爹爹我昨天晚上一夜没睡就忙活它们了……”

一个通宵,大概在裤腰上打了几百个结吧……早知道天天根本就不喜欢吃爹爹,爹爹我昨晚才不会打结打的把手指头

都弄肿了呢。

早上吃早餐的时候还差点把手指头当肥胖的香肠塞到嘴里……

爹爹也很委屈的说……

“宵真天真,这些结能拦住什麽?而且……”天天皱起眉头,“还是活结……”

我顿时石化……活结?

昨晚我打了一晚上啊……活?活的?

啊!!!!!!!!!呜……忘记应该打死结了!!!!

第十八章:明眉(番外)

我的名字叫明眉,是一个女人,虽然有时候很多人看不出来,但这依旧无法妨碍我是个女人的事实。

我花一个时辰走到这来是为了寻死的。

不要问我为什麽?

这个问题同样已经困扰我很久了。

或许是因为一个男人,也或许是因为两个……也许是因为对生仍留有一丝希望,我发誓,如果那个正在岸边垂钓的男

人在一个时辰之内没钓上一条鱼的话,我就再也不给自己找活下去的理由了,哪怕我的肚子里或许已经有了一个生命

一个时辰,和一条没有限制大小、种类、颜色、雌雄的鱼……即使那个人是个钓鱼白痴,也会凭借运气收获一条两条

的……

陪在那个男子的身边坐了下来,等待的时间有点难熬,而那个男人专心致志无视我存在的沈默让周围异常的安静。

专注的神态,看来是个钓鱼老手了。

希望我对我的人生做一个总结还来得及。

不过……

一个时辰後……

我有点面部抽搐的看著眼前这个男人。

我似乎高估了他的运气。

一个时辰,作为一个手中没有鱼竿的我,也已经在池塘岸边捡到了五条不小心戏水跳上来的鱼了,可是那个男人连片

鱼鳞都没钓上来。

而且,这就算了吧,还不停的接二连三的大鱼小鱼往岸上蹦,其中一条就正中他的脑袋。

真想不明白,为什麽他不把这些唾手可得的肥鱼放进自己的鱼箩而是像对待情人一样小心的捧著它们送回了鱼塘。

虽然我也把鱼扔回了池塘,可那是因为我以为我没有机会再吃了。

可惜……对他的信任让我又犯了一个错误,而且,这个错误正在惩罚我的肚子“咕咕”叫。

那个男人站了起来,收起鱼竿,伸了伸懒腰。

我急急忙忙的跑过去握住他的手,“你叫什麽名字?”

这个让我重新有机会感受饥饿的人。

“我叫莫宵,你叫什麽名字呢?”

那个男人的声音很好听,而且近距离的看才发现原来他不是一点点的好看。

我呵呵直笑,“我叫什麽你就不用知道了。”

“那你为什麽要知道我的名字?”

“是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儿子和这麽白的人同名。”

我哈哈大笑起来,在眼睛眯起的细缝之间,我发誓我看到那个男人皱起的眉头。

随後那个叫莫宵的男人突然笑了起来,“真庆幸……不用和一个牙齿上沾了青菜的女人的儿子同名。”

我捂住嘴僵住笑,从来没有後悔过自己损人的恶趣味。

他并不白,而且还很聪明。

後来再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之後了,相亲……

漂亮的男人,躲在远远的立柱之後仍可见的美丽。

莫宵……

拒绝了……因为我没有权利选择接受这麽美好的男人。

母亲问我为什麽,我笑笑,“长的比女人还美的男人,让人受不了。”

这个理由荒唐,但够充分……

“是啊,男人长成那样,也不是件好事。”母亲摇著头又替他物色新的女婿。

他满意的女婿,却不是我满意的夫君。

终於……

接二连三的拒绝,让母亲失去了耐心。

“你到底想嫁给什麽样的人?”

嫁给什麽样的人?嫁给那个能坦然接受我肚中孩子的人……

前几日终於确定了……

可是,哪个男人有此胸襟?

我沈默不语,母亲怒不可揭。

听说母亲又在挑选了,标准之一就是家资多寡,标准之二就是那个人不是女人。

几天後,再听到那个男人的消息,是在市井流言中……太美的男人,惹来的是太多的垂涎。

皇帝……多麽可笑,墙内佳丽三千,却又贪恋宫外风流。

新上任的尚书莫宵……不慎在宫中宴请之时跌落城楼,衣裳褴褛……

依旧漂亮美丽的脸,绽开如花的笑靥,似又不认识般皱了皱眉,“你是新来的丫头吗?”

跌落城楼的莫宵,失去的不仅是尚书之职,还有助他登上尚书之位的才华横溢。

“你是新来的丫头吗?”

我笑著摇头,“不是,我是你的妻子。”

他又皱了眉头,“我不下棋的。”

“妻子不是棋子……”

他不懂,可是,没有关系,早已料到。

我嫁给了他。母亲乐不可支,没有比莫府更富有的人家了。

论门当户对,这是再合适不过的亲事。不过,论……谁都替我在可惜……

莫宵的父亲拉著我的手送到莫宵手中的时候说,“交给你了,孩子。”

莫宵笑的美丽,答得响亮,“好”。

我知道那句嘱托是对我说的。

八个月後,天天出生了,名字是莫宵皱著鼻子苦想一个月後才取出来的,至於後来听说是得到公爹的指点,不过,谁

都没在意。

生了一个孩子,我却养著两个。

莫宵比起天天更多了几分孩童般的纯洁。

天天一岁岁的长大,而莫宵没有。

天天五岁的时候,我和莫宵带著天天去散步。天天和莫宵捉迷藏,而我在林子里捡到了墨墨。

眼睛耀如墨石,我当即把他抱了回去。

莫宵又多了一个儿子。

後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莫宵每天都拉著我林子里逛,後来才知道,“明眉要多捡几个……”

是我跟他讲的孩子是仙鹤送来的,他信了。唯一不同的是,天天是仙鹤送到床边的,而小墨,是哪只迷路的仙鹤落在

林子里的。

公爹老了,高寿,寿终正寝,莫宵哭的伤心。

公爹死前什麽话都没说,只是紧紧的盯著我怀里抱的墨墨,和站在床沿的天天。

公爹有恨……其实他什麽都知道的。

葬公爹的仪式上,我倒在地上,呕了一口血。

病来的很快……大夫来的频繁,有一天也终於不来了。

我拉住他的手,“莫宵……”

这是我唯一对不起的人……我唯一的夫君。

幸好还有天天,那个根本不像孩子的孩子。

有时候作为她的母亲望进他的眼睛里,依旧无法测出其中的深度。

知儿莫若母,似乎也不尽对。

费力地把天天小小的手放进莫宵的手中,“交给你了。”

一如当年莫宵的父亲对我所说。

莫宵哭花了一张脸,哽咽道,“好。”

我笑了,多年前他不懂,多年後,依旧如此。

本想伴著他一直走下去的,奈何上天容不得我这个自私的女人。

最後一次闭上眼睛,我以为我的脑海中会浮现那个我恋了一生,恨了一生的男人的身影,可是……怎麽会……怎麽会

……我笑了……眼角滑出湿意。

“真庆幸……不用和一个牙齿上沾了青菜的女人的儿子同名。”

儒雅美丽……

怎麽会是他……

原来,不知不觉,你已经成了我重要的人。

懂了……也晚了……

闭著眼睛,原来也可以叫死不瞑目的。

第十九章:我是福福(番外)

我叫福福,是青竹县莫府的宠物狗狗。我的主人是莫天和莫墨,莫天是悬壶济世、妙手回春有再世华佗之称的大夫。

莫墨是俏皮可爱,古灵精怪,有时候很笨,但在某个人面前任何时刻都算得上聪明绝顶的小少爷,现在的状态是,就

读於莫府私塾,私塾另配套恐怖教官,许夫子一枚。

你问莫宵为什麽不是我的主人?

哎,以他的智商,就算把他归於我的同类,我也会急得跳墙的。

理论证据?哪里还需要什麽证据啊!看看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做了什麽吧。

话说那是春末夏初的一个午後,暖意融融啊。我躺在我的超级、另加升级版家徒四壁的笼子里睡美容觉,为某一天我

以最美好的状态被某个慧眼识珠的英雄买走。

就在我的一只狗眼已经闭上的时候,我邂逅了我的主人莫天,当然,他的身边还牵著在我看来只有长相还能过关的老

爷子。

话说当时我正在数鼻孔里冒出来的泡泡。

“啊!天天,这只狗好可爱。”

我和我的兄弟都竖起了耳朵,精神抖擞的站起来竞相把自己最美丽的皮毛展示在客人面前。

我把不小心抖在地上的一个虱子偷偷睬在脚下。即便是一只狗,我也知道第一印象的重要性。而眼前这两个身著华丽

的男子,很可能就是让我摆脱“狗肉火锅”的重要因素。

称那两个人不注意的时候,我深深呼了口气,嗯,小肚子好像憋下去了一点。

“旺旺!”

靠!那只貌似老实的牧羊犬竟然,竟然先发制狗!

“呜呜!”

靠!那只貌似老实的牧羊犬竟然,竟然先发制狗!

“呜呜!”

看起来乖巧的小卷毛够竟然也不甘示弱,也小声低低叫了起来!装什麽装嘛,明明昨晚打呼噜吵的我的虱子都阵亡了

一半,还装淑女!

果然,那两个人被那两只臭显摆的狗吸引去了。

我难道真要在火锅里投胎了吗?

好想戳穿那两只的虚伪面目。看似忠厚的牧羊犬其实是自己咬死绵羊,又把山涧里瞎眼摔死的野狼尸体拖到主人面前

的阴险家。还有,还有那只看起来顺服可爱的小卷毛狗,也明明是偷鸡成瘾,被主人遗弃的贼狗一只。

“旺旺”

我气愤的上蹿下跳。

“天天,这只狗好脏哦,好多虱子。”

我低头一看,爪子下的虱子已经飞到了鼻子上。

我命休矣!给我一个火锅,我自己跳下去壮烈牺牲吧。

这个漂亮的男人竟然嫌我脏了,那我岂不是已经没有竞争的必要了?

“天天,我们就买这个虱子很多,肚子又大的狗好不好?‘

咦?我没听错吧?这个漂亮的男人说要买我?

被喜悦冲昏头脑的我已经自动将“虱子很多,肚子又大”翻译成“有浓郁狗味,身材雄伟”了。

真的吗?真的吗?我兴奋的凌空跃起。再见了,我的火锅们。

“宵,为什麽挑这只呢?”

漂亮男人抹唇灿烂一笑,“这样子,府里面最不爱洗澡的位置就要让给它了啊!”

“砰”!

一声巨响,那是我从半空中落下,四角朝天的样子!

我呈石膏样保持著四肢僵硬被抱出笼子。

我被领养了!

我被领养了!

谁可以告诉我,每个被领养的狗狗是不是都会心脏麻痹?

“客官走好,这是小店的赠品。”

“宵,在这等我!我去买把遮阳伞,太阳怎麽这麽大?”

那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就在男人消失在街角的时候,很恐怖的一幕发生了!那个男人迫不及待的撕开了赠品的包装纸

“跟小石头说的一样,真的是糖酥耶!”

那……那……那个男人竟然一口气吃了六块糖酥。

糖酥总量──也只有六块而已。

那张纸被他揉揉丢到墙脚的时候,我发誓我听到了“我给你取个名字吧,福福,好不好。”

就在我不迭要点头的时候,那个男人一本正经的说,“福福,我把你放走好不好,明天我再来买你!”

我的心脏再次受到了冲击!

“你出来啊!你不出来明天我就吃不到糖酥了。天天快回来了,你快出来啊。”

我缩在笼子,考虑著要不要告诉这个男人,他所说的天天正黑著一张脸站在他的身後。

我们离开了宠物点,夕阳下,叫天天的男人一手拎著我,一手拎著和我差不多的人。

差别是,我乖乖的,那个人在不停的挣扎……

第二十章:迷路的爹爹

我是爹爹,没有谁规定爹爹不可以犯迷糊。

我是大人,谁说大人就一定有很强的方向感?

我已经40岁了,40岁难道就要什麽都精通吗?

………

呜……好吧,好吧,铺垫了这麽多,我只是想小小声的说一句,我,40岁的爹爹大人,在和胡同里卖糖葫芦的大爷第

二十二次擦身而过之後终於意识到,我……已经光荣的迷路了!

在我第二次碰上大爷的时候,我还在想,他们是双胞胎啊?

在我第三次碰上大爷的时候,我感叹了一声,大爷的娘真辛苦,一下就要生三个。

在我第四次碰上大爷的时候,我比划了一下我的肚子,四个应该是可以承受的吧?

在我第五次碰上大爷的时候,我在想,五个应该不是生育的极限吧,这时候,我很理所当然的把卖糖葫芦当作商业的

连锁垄断经营。

当我第二十二次次碰上大爷的时候,我在想,除非大爷的娘有比大象更大的肚子……我凄惨的捂上了我的眼睛,你知

道,事实总是能刺痛双眼。

我想起天天说过的话,除非给我一条直线,不然不要指望我到达终点。

我蹲在地上,心情沮丧,但就在我蹲在地上的同一时间,我立马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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