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公爵异闻纪事(穿越)——端茗
端茗  发于: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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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在这里是不存在,于是,前往爱丁堡的人员已定——我、墨黎、管家,三个人。

“呐,墨黎,就我们三个去吗?”

“嗯。”

“但是,为什么两辆马车?”这是我另一个纠结的地方,一辆马车就够了吧?两辆马车干什么?专门显摆的?

面前都是棕木色的马车,都有蔷薇的花纹,唯一不同的是,前一辆比后一辆要豪华一点儿,而且套的马也是上次我来房

子这里的时候那一匹白色的。

听到我的问题,墨黎失笑,摸摸我的头,解释道:“因为栗然你一辆,我一辆啊。”

哈?

没等我有什么反应,墨黎直接上了后面那辆马车。那我……

“栗然少爷,请上马车吧。”管家已经站在前面那辆马车,冲我微笑着。

我吸吸鼻子,低下头,乖乖的过去,爬上车。随后,管家也跟着走了进来,坐到了我对面,伸手把车门关上。

透过车窗,我看这变态医生向我们挥挥手,目送我们离开。

车子晃动了一下,开始慢慢的前进,真的是好龟速。

马车里。

实在受不了管家的笑容,我干脆的倚在车座上,伸手捂住嘴,打了个小小的哈气,眼睛眯了起来。

今天一大早就被墨黎从床上拽了出来,随便穿了件衣服就出来了,早饭也只是吃了个三明治出来了,现在是又饿又困。

不过,我可不敢跟对面的恐怖管家要东西吃,所以也只能先睡一下,等醒来可之后再说。

突然,耳边传来的管家还算温和的声音:“栗然少爷需要一些食物吗?”

睁开眼睛,结果看见管家旁边的座子上竟然支起了一个台子,上面放着很多吃的,另外还有红茶。我瞠目结舌,我的老

天,他什么时候放上去的?

面对我的表情,管家继续保持他微笑的表情,问道:“少爷需要面包吗?”

“呃,”我坐正,干巴巴的说,“拿一个好了。”

“那么果酱呢?是要草莓还是椰子?”

“我想要奶油,有奶油吗?”

“有,请稍等。”管家点点头,从台子上的盘子里拿了一个面包,戴着白色手套的双手拿起刀子,抹了一些奶油在面包

上,随后又用纸把面包包了起来,放在了一边。另外又稳稳地沏了一杯红茶,幽香的茶香味飘逸而出,弥漫在整个车厢

里。

我的肚子很不争气的叫了。

伸手接过管家递过来的热腾腾的红茶,我低头用鼻子闻了闻,小声的问:“是锡兰红茶吗?”

“是,”管家微笑的点点头,“是皇家锡兰红茶,栗然少爷。”

嗯,茶艺课上没睡觉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小口小口的抿着,我抬头看了眼车窗,窗外的物体正在飞速滑过,我的眉头不禁一挑。这马车的速度……太不可思议了

吧?

跟我看了看外面,管家笑抿着嘴,说对我道:“今天晚上我们应该就走完行程的三分之一了吧,栗然少爷。”

我吓了一跳,把茶杯还给他:“这么快?”

管家点头,解释着:“使用的马匹并不是普通的马,少爷。”

但是,千里马也没这速度好吧。嘴角忍不住一挑,狠狠地抽动起来。

“少爷,面包。”对方把面包递过来。

拿着面包,我啃了一口。嗯,味道不错,再啃一口。

半个小时后,终于把手里的面包消灭掉,我打了个饱嗝。管家把手递过来,我条件反射的往后缩了缩身子,然后才发现

管家手里拿着个纸巾,想要擦我的手。

我很尴尬的把手伸过去。

管家的白手套戴在手上,手里拿着纸巾,安静又细心的慢慢擦拭着我的手,直到把我手上的面包屑和沾到的奶油擦干净

,才把手收了回来。

我吁了口气。

实际上管家这个人还挺好的。

正当我想着,一本书放到我面前,好像是圣经的样子。

我抬头,管家微微一笑:“这段时间里,栗然少爷可以拿来解解闷。”

《圣经》这种东西可以解闷吗?

嘴角狠狠地抽着,我僵硬着脸,面对管家很不舒服的扯扯嘴角:“那个,还有别的书吗?”

“您需要哪一本?”

“《海底两万里》有吗?”我很喜欢看科幻小说,尤其是这本书的作者写的小说。不过,因为记性不好的原因,请原谅

我没有办法记住自己最喜爱的作者名字。

听到我说的话,管家微笑的说:“栗然少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现年只有7岁。

……

我还是睡觉吧。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马车停靠在一幢坐落在山顶上的大房子前,管家下车,请我下来。

跳下马车,我惊奇地看着眼前的房子,问:“我们现在到爱丁堡了?”

墨黎是从后面的马车上下来的,听到我的话,他笑着说道:“还没有,我们这是在莱切斯特,英国的第十大城市。”

“那这房子是?”

墨黎勾起嘴角,笑:“我们安置在这儿的房产。”

说白了,这就是墨家在这里的房子。

我低下头,吐槽。

他们家真是败家子儿。

“今天晚上在这儿住一晚,明天准备好了我们就走。”拍拍我的头,墨黎拉着我的手,走了进去。

第二十一章:追寻失踪的表

第二天一早,睡眼朦胧的坐在客厅里,喝着管家递过来的大吉岭红茶,我忍不住捂着嘴打了个哈气。好想睡觉。

墨家在这里的房子实际上并没有伦敦的大,不过三个人来住已经够了。房子是坐落在城市郊区的一座小山上的,背负悬

崖立在那儿,哥特式的建筑风格让人感觉有点儿毛骨悚然。不过听墨黎说,房子马上就要推翻重新盖,改造成小型城堡

,但是风格还是哥特式的。

可是,哥特式的城堡更恐怖吧?

谁知墨黎笑了笑,解释说房子在重修之后是送给DevilStore的老板Store的。墨黎说Store的来历不简单,是一只活了很

长时间的吸血鬼。长这么大头一次知道吸血鬼是真的存在的。不过,仔细想想看,哥特式的房子给吸血鬼住,确实很配

诶。

点头,我看着对面的墙壁发呆,手里继续举着茶杯,喝茶。

嘴凑在茶杯边缘半天没喝到一点儿东西,低头,才发现杯子里的红茶已经喝完了。

猛地回魂,我眨眨眼,然后才看到身后的管家正一脸微笑的看着我,手伸向我,想要从我手里接过杯子。愣了愣,我这

才后知后觉的把杯子递给站在身后的管家,把头转回来,又开始发呆。

今天穿的衣服很清爽,上衣是浅蓝色衬衫,下面则是到大腿关节的牛仔短裤,穿的是白色的长腿袜,五厘米高的长靴。

其余样子请自行想象,我个人感觉这身打扮很娘。

眯眼,我伸手又打了一个哈气,结果抬眼看到了从大门进来的墨黎。

惊奇的挑挑眉,我才知道墨黎刚才不在家。

冲墨黎打了个招呼,看着他风尘仆仆的样子,不由问道:“你干什么去了?一大早就没见到你人。”

“今天一早接到了消息,有关于怀表的事,所以一早出去了。”

大步走过来,墨黎把穿在身上的黑色风衣脱掉放在沙发上,亲自从茶几上拿了个杯子,倒了杯红茶,抿了一口,略微粗

鲁的动作却说不出的优雅。不得不说,从小接受贵族教育的人即使行为举止粗鲁,却也能体现出来其中的贵族风韵。

听到有怀表的消息,我顿时来了精神,瞌睡虫全部跑光光。

“怀表?你是说我的那个怀表找到了?”

把杯子放下,墨黎摇摇头:“我也只是得到了消息,并没有找到。”

“啊?这样啊。”失望的作为原位,我委屈的扁扁嘴,又没了力气。

“不过,我从Store那里听说,前些日子里有个叫马里奥的赌徒到过他那里,卖给他一颗钻石,后来我看了一下,钻石是

从怀表的指针上抠下来的。”

我瞪大眼睛:“Store?他的店不是在伦敦吗?”

墨黎点头:“不过,他在莱切斯特也有开分店的,栗然。”

我嘴角抽搐。原本看着吸血鬼开商店就已经够稀奇了,这家伙竟然还赶时髦的开了分店。

看着墨黎,我颦眉,略有点儿不满的问道:“这么说,我们还要在莱切斯特呆上几天?”

“不,我们改行程,去林肯郡。”

我挑眉。

“那个叫马里奥的赌徒是林肯郡人,前些天在变卖了钻石之后就拿着钱回到了他的家乡,我们要去那里打听消息。”墨

黎又倒了杯红茶,说道。

“你们家在那里有房子吗?”我不信的再挑眉,看着他。

“没有,我们只在那里停留几个小时就离开了,用不着找什么房子的,栗然。”

了解。

一路颠簸又绕到到了林肯郡,已经是下午,又看了看表,2:00pm。

马车停在了当地最大的一家旅店面前,要了两间房,同样的我跟管家一间,墨黎一间。说实话,我想跟墨黎呆在一块儿

啊,可是那个家伙竟然都说管家必须时刻呆在主人身边的,哇啊啊,不要啊,我不要跟人贩子在一块儿!

安顿好一切,墨黎敲开了我的房门。

“有兴趣跟我出去一趟吗?”

我抬头看看一直跟着我的管家。

看到我的动作,管家右手放胸前,微微鞠躬,还是那36度微笑:“您是可以随意走动的,栗然少爷。”

那就好,我以为你跟过来了就是来管我的。

兴冲冲的就准备冲出去。

谁知道墨黎挡在了门前,我一头撞了上去,还好当肉墙的这个家伙及时把我抓住了。

“喂!干什么?你反悔了?”首先质问墨黎。

墨黎苦笑,拍拍我的头,解释:“出门前是要换衣服的,栗然,你这身打扮出门可不合适。”

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一身贵族家居装。点头,也对,这身衣服确实不适合出门,起码也得有件风衣才可以。

回神想到自己刚才的想法,我顿时呻吟。

我的老天爷啊,在英国呆久了竟然就真的快成了个贵族了,简直就快要跟这里的贵族思想同化了,不好不好。甩头,让

自己打消这个想法。

抬头看见墨黎微微扭曲了的脸,我默然。

刚才我好像叫老天爷了,这么说来,墨黎绝对把我刚才想的东西全听见了。

墨黎咳了一声:“总之,先换件衣服再出来吧,栗然。”

哦。

退后一步,我啪的一声伸手把门关上,也不顾的墨黎正站在门栏上。

从门里面出来我的声音:“不准看。”

……

再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换了件衣服——里面是白色的衬衫,外面套着个褐色格子式的夹克,下身还是条短裤,不过是跟

夹克配套的样式,这一身衣服应该是配套的。袜子倒是没有换,还是长腿袜,不过鞋子应我的要求,高跟鞋换成了现在

比较时髦的褐色矮跟皮鞋。

看着我一身的装扮,墨黎赞赏的点头,笑着说:“很可爱。”

可爱的头!

我觉得自己穿的真的很像是女生啊。

风中凌乱。

跟着墨黎出门,管家没有跟过来,我不由得松了口气。虽然现在觉得管家这个人确实也不错,但是跟他呆在一块儿,那

种窒息感真的存在啊,难受死了。

听到我放松下来的声音,墨黎好笑的看向我,不相信的问:“真的那么害怕灵?”

白眼过去:“你废话,我跟管家呆在一块就是不舒服。”而且你竟然还让我跟他单独的在一块儿!坐马车也是,住房也

是,啊啊啊,你想让我英年早逝啊?!

忍不住抓狂。

墨黎安抚的拍我的头,一爪子拍掉。

“色手拿开!”

林肯郡实际上并不是很大,规模只是相当于村落的大小,半个小时下来转过来一圈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所在的是

,林肯郡的房子坐落复杂,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小巷,在里面转来转去,一会儿就摸不着方向了。

头晕目眩的跟在墨黎身后,我快要晕死了。

墨黎那个家伙面色竟然还很正常的的走着,看样子他是知道走哪里,反正走了这么长时间,我还没见到一处相同的地儿

,这说明墨黎没有迷路。

我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不是单独出来的?

不知道走了多久,墨黎终于不再显摆他那条修长的大腿所占道的强大优势,体贴到我这个小低个跟在后面的辛苦,停了

下来。

我头晕的站在他身后,迷糊的问:“到了吗?”

“嗯,已经到了。”

我把头从他身后探出来,顿时又一阵眩晕。

这是个非常肮脏的胡同,恶臭味是一波一波的来,攻击着我的鼻子以及我那脆弱的神经。不行,要窒息了。

胡同里有不少人,当然不是来围观的,看他们邋遢的样子,或躺或卧的窝在墙角,应该都是这里的长久住客,要么是流

浪汉,要么是赌钱赌输了的赌徒。总之,看得我恶寒,鸡皮疙瘩起一身,说真的,我有种想离开这里的冲动。

把头缩回去,头埋在墨黎的后背,吐槽。

我是真的呆不下去啊,就是在现代我也没到过这些地方啊,更何况对于洁癖严重的我?

呜,我讨厌邋遢。

“墨黎,我真的很庆幸当时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墨,否则在你们还在满世界找我的时候,我难保不在这些人之中

。”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去死啊。

内心呐喊中。

听到我心悸的话,墨黎笑笑,伸手点点我的额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好啊,正好可以治治你现在嚣张的脾气。”

一手拍掉墨黎得手,我瞪:“难道不是你惯出来的?”你这个罪魁祸首没资格说我。

“啊,也是呢。”墨黎点头。

巷子里的人实际上在我们到达这里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一部分的注意,现在我们这一段对话过去了,其他的人也都把注

意力转了过来,看着我们。

这些人的表情,有的人慌张,有的人贪婪,有的人无动于衷。好吧,我还看见一个邋遢的家伙舔了舔自己满是土的嘴唇

我嘴角狠狠的抽。

吃到肚子里的土很好吃吗,兄弟?

向我们这样穿着光鲜的人到这样的邋遢巷子里,并不多见,所以许多人都在看着我们,却也没有要起身的样子,脏脏的

腿暴露在外面,正确的来说,他们的身子横躺在巷道上。不过还好,这条巷子不算窄,两个人横躺在这儿,中间竟然还

能留个人走得到,不过也够呛了。

听墨黎说,那个能提供怀表信息的人,就在这个巷子里。

个人感觉,这个巷子里的人的目光并不友善。我甚至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了欲望的味道——那眼神是看墨黎的。

我吞吞口水,希望墨黎没看见,看见了也别生气,否则我觉得这个巷子全毁。

让我们想象一下,一旦这个巷子毁了,那么那个能提供怀表信息的人就挂了,这么一来,我要回去现代的希望也变得很

渺茫了……冷战。

不要啊!不要啊!

内心再次呐喊。

墨黎冷冷的看了一眼看着用肮脏的眼神看着他的男人,转头,从兜里拿出一块金币放在巷子里的人们面前,笑得温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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