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攻当自强+番外——泪慕血兰
泪慕血兰  发于: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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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高劲男,白天是风度翩翩的公司白领,晚上则是风情万种的变装皇后。人称“楠姐”。

闵世琛,平时是懦弱抠门的公司老总,醉酒后却变成了暴力的粗鲁男。

别人都叫他“葛先生”。两个同样戴着假面具过日子的人,会产生怎样的交集和火花?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未定/正剧

关键字:高劲男  闵世琛

楔子

高劲男十分痛恨自己的名字,尽管它寄托的是祖父生前对自己最为深厚的期望。他曾经无数次想要改名,都以“大逆不道”的罪过被父母无情驳回。

白天,他是风度翩翩英俊潇洒掠夺所有女同事芳心的办公室白领,可到了夜晚,他就成了风情万种妖娆妩媚的GAY吧变装皇后。

是的,高劲男是个纯GAY,而且特别热爱穿女装。可他极度不喜欢“异装癖”这个词儿,只因为它带上了“癖”字,就显得有些病态。他可不认为这是什么病,那仅仅是一种私人喜好罢了,与任何人都无关。

他自己也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开起了一家小酒吧,酒吧的名字叫做“假面”。在当代大都市中,哪个不是戴着假面具做人?尤其还是性取向和大部分人不一样的同志们。虚伪就虚伪吧,无所谓,开开心心玩乐,好好享受当下才是真。

******

闵世琛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总。员工们私底下都戏称他为“葛先生”,因为——这家伙实在是太抠门儿了,其程度简直媲美葛朗台。公司效益原本就不算特别好,再摊上这么个老板,那就是一把辛酸泪啊。

闵总今年三十有六,不过,样貌看上去却已经四张多了。有事没事就皱着个眉头,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没还似的。但那只是针对手底下的人而已,一旦遇上合作对象或者什么大客户的时候,他脸色则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点头哈腰的德行就跟哈巴狗似的。员工们平日里都纷纷八卦,闵总年纪这么大了都不结婚,八成是因为太小气,所以才没女人肯嫁给他,讨不到老婆也是活该打光棍儿一辈子。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闵总喜欢的,其实是男人。而且还是年轻的、活力四射的、皮肤光滑白嫩的……

美少年。

第一章

“我回来了。”

掏出钥匙打开生锈的铁门,闵世琛进屋换上拖鞋,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句。尽管,他知道那个人不可能出来迎接。走进屋去,看见客厅的餐桌上放了两个空了的泡面桶,一层已经冻住的红色油腻漂浮在汤上,看着有些反胃。自己明明每天都留了足够的零用钱,哪怕叫外卖也好,怎么还是只知道吃泡面?

扔掉垃圾,闵世琛打开卧室的门,果然看见某人像蚕茧似的裹在被子里睡得很香。只露出一个栗色的毛茸茸的脑袋,看着让人心疼。

蹑手蹑脚走到床边去坐下,闵世琛俯下腰,端详着他年轻俊美的脸。皮肤很白,睫毛很长,鼻子小巧,嘴唇丰盈红润,正是他喜欢的典型。

这是他的现任恋人,名字很特别,叫王籽。而且也真是名如其人,长相好,气质也好。只不过偶尔有些任性……好吧,不是偶尔,是经常。

他们是在酒吧认识的,闵世琛对他一见钟情。花了很多心思才追到,交往到现在已经有一年。说得好听点儿是心思,实际上无非是撒钱,现在圈子里的漂亮男生都挺虚荣,不过能让闵世琛愿意掏钱的,还真只有他一个。

这孩子今年才十八岁,对他第一次下手的时候,他还没成年。闵世琛也是事后才知道他的身份证是假的,吓得不轻,结果被对方一通嘲笑。当初的确是色迷心窍,实在放不开手,两个人就真的相处了起来。

看着看着,闵世琛忍不住亲吻他的嘴唇,王籽被闹醒了,皱着眉厌恶地推他:“干什么呢?嘴里一股子烟酒味儿,刷牙去。”

闵世琛讪笑道:“刚刚和客户应酬过,难免的嘛。”

“刷牙去……”王籽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继续睡。因为没穿上衣,所以露出一片白皙光滑的背部,上面明显印着几个紫红色的吻痕,一直往下蔓延到看不见的地方。

这并不是闵世琛留下的,他们起码一个月没有过性生活。

年轻人,哪个不喜欢玩儿呢?现在趁着自己还喜欢他喜欢得要死要活,没有他不行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而且王籽家境特殊,从小父母就离婚了,跟着妈妈一起过,结果妈妈又嫁了个后爹。想起来也挺可怜,这样的孩子,总是特别害怕寂寞。

想是这么想,可是在擦完脸的时候,闵世琛还是在镜子里看见了红着眼眶的自己。

那么的苍老、平凡、猥琐、软弱。

别过脸去不想再看,闵世琛走出卫生间,穿上睡衣钻进了被窝。王籽在梦中嫌恶似的哼了一声,死命地往旁边挪,和闵世琛空出一大段距离来,凉风吹到闵世琛肚子上,腹中一阵儿阵儿的绞痛。

******

听说闵总今天没来上班,急性肠胃炎,在医院打着点滴。

“真是轻松啊……”一年四季都穿着低胸装的秘书小吴嗑着瓜子儿说,“难得一次葛先生不来上班,感觉就是不一样,用不着被他压榨了。劲男,你说是不是啊?”

小吴一边说着话,一边不动声色往高劲男身上靠,胸前波涛汹涌的两团肉直往他手臂上挤压。高劲男同样不动声色地侧着身子避开,微笑着说:“虽然闵总不在,但还是要努力工作才行。”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客套话,他内心所想的,其实是:老子晚上装的那对比你这玩意儿大多了,有什么可显摆的?

“劲男你太勤奋了,要我说呀,你这样的男人才有做老总的风范啊。”小吴继续锲而不舍地挤过去。

高劲男最痛恨别人叫他名字,这个蠢女人竟然还一下子喊了两回?他顿时怒火中烧。

“吴美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高劲男成功地让对方变了脸色,“秘书台的电话铃好像响了,你先去接一下吧,我们待会儿有时间的话再聊,工作要紧。”

小吴的一颗少女心被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伤了个体无完肤,“!!!”踩着高跟儿气鼓鼓就去接电话了。

不一会儿,她又踩着高跟儿回来,少女心恢复得很快,冲着高劲男忽闪她新买的假睫毛:“劲男,闵总让你去王记买份儿菜粥,送到XX医院急诊室。”

“好的,我这就去。”

放下手头的文件,高劲男走出办公室。反正当跑腿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谁让服务对象是老板呢,老板的命令那就是圣旨,怎么着都得受着。

闵世琛在医院急诊室里坐着,打了半天的吊瓶,右边儿手臂一整只都凉了。以往他可是身体倍儿棒吃嘛嘛儿香,这次不知道咋回事竟然跑来医院报到了,莫非真的是年纪越来越大,所以连带着身体状况也走下坡路了?

“闵总?”

一个身材颀长的小伙子气喘吁吁跑进来,手里还提着个袋子。闵世琛瞬时眼前一亮,为了那个袋子,同时也为了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尽管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不够纤细也不够青春,但那张脸,还是够看的。

“辛苦你了小高,这个月给你加薪,加薪。”闵世琛迫不及待地喝起了粥,发出粗鲁的吸溜和吧唧声。

高劲男腹诽:我一进公司你就对我说过这句话了,闵总。

“啊,对了,王记的菜粥……一份儿是六块钱,对吧?”

高劲男点点头。

“你等会儿啊。”闵世琛费力地用没扎针的那只手掏遍了全身上下的口袋,只可惜,除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皱得厉害的发票之外,什么都没掏出来,“哟,真对不住,你瞧,我身边一分钱都没有,正好看病都花光了,嘿嘿。”

高劲男勉强撑出个温柔的笑容:“没事儿没事儿,不就六块钱么,权当是我请客了。”

“哎,那怎么好意思?下次,下次一定给你。”

下次?恐怕要等到猴年马月咯。

“达令……”

突兀的一声让急诊室内的人们纷纷朝病房门口望过去,高劲男自然也不例外,看到了倚在门边的人之后,他无疑被惊艳了。真是王子一般绝色的人物。

闵世琛面色变了变,可能有点尴尬,不过心中还是很高兴的:“你来了?”

王籽走进来,一屁股坐到他腿上,嚼着口香糖对高劲男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哇哦,大帅哥。”

好吧,刚才全都是他的错觉,这人并非王子,而是流氓。

闵世琛很无奈:“小籽……”

“说多少回了甭这么喊我,真恶心。”王籽转头瞪他,又从他腿上蹦下去,摊开手说,“嘿,今天的钱呢。”

闵世琛从外套的内袋里拿出皮夹给他:“自己拿吧,别忘了给我留一张。”

王籽在皮夹里刷刷刷抽了好些红票子,最后还拿了一张信用卡,给闵世琛留了个飞吻又说了一声“BYE”之后,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高劲男从头到尾目睹了全过程,看得连下巴都要脱臼了。

这人是抠门儿抠到牙缝里去的葛先生?

连六块钱的菜粥都要坑下属的,却愿意给情人供奉那么多红色领袖当零花钱?

他今天真是大开眼界。

其实也难怪,闵总他无才、无貌、无权,除了用钱来留住情人,还有别的选择么?况且,这个情人还在他生病时连问候都懒得问候一句。不是说看不起他或怎样,这个现实世界便是如此,高劲男见得多了。闵世琛这个人,倒是比他想象当中的要实在不少。

“咳咳……”打着吊瓶的闵总有些面红,“刚才那人,其实……”

“是闵总的弟弟对吧?长得还挺像的哈。”高劲男抢先说。

开什么玩笑。虽然在这家公司做职员的待遇实在不咋的,但至少还比失业好,这么点儿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闵世琛自然心领神会,心想这小伙子还算机灵,方才的小插曲就当它是一阵风,吹走了就算。

所以……

那六块钱当然也用不着给了。

第二章

“椰风挑动银浪,夕阳躲云偷看,看见金色的沙滩上,独坐一位美丽的姑娘。她在轻叹,叹那无情郎,想到泪汪汪,湿了红色纱笼白衣裳。哎呀南海姑娘,何必太过悲伤,年纪轻轻只十六半,旧梦失去有新侣做伴……”

灯光迷离映照,靡靡之音经过老式麦克风穿透出来,逐渐流淌。明明是低沉的男人音色,却因为多带了一份若有似无的沙哑和哀愁而变得销魂蚀骨,和它的主人一般风情万种。

在酒吧舞台上,站着一抹高挑的身影,他就是“假面”的老板楠姐了,同时也是圈子里很出名的变装皇后。这还好是自家酒吧,若是有别的地方邀请他去表演,出场费简直高得令人咋舌。

“眼睛星样灿烂,眉似新月弯弯,穿着一件红色的纱笼,红得像她嘴上的槟榔。她在轻叹,叹那无情郎,想到泪汪汪,湿了红色纱笼白衣裳,唉呀南海姑娘,何必太过悲伤,年纪轻轻只十六半,旧梦失去有新侣作伴。”

楠姐晃动着他的腰,唱得格外陶醉。只有伪装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最真实。

他喜欢高跟鞋、喜欢化妆品、喜欢各式各样的假发,但上天从他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他不能喜欢这些东西。只因为他是个男人。

偏偏还很讽刺地名叫高劲男。

同样讽刺的,还有楠姐的“闺蜜”,名字是熊雄。职业为健身教练,肌肉发达五大三粗,留着漂亮的络腮胡,结果,是个纯零。

一首歌唱完,客人们依旧很给面子地像往常那样给足了掌声和口哨声。化身楠姐的高劲男款款走下去,来到吧台前要了杯长岛冰茶。但是酒一端上来之后,就被一只大手掌夺了过去。

“咕咚……咕咚……”

来人一口气将酒喝了个精光,还免费奉送楠姐一个美好的酒嗝儿。

“熊先生。”高劲男撑着额头,一脸无力,“你要喝,不会自个儿点么?”

谁知道,那大老爷们儿竟然在下一秒钟抱紧了他,嚎得那叫一个心伤:“楠楠……老子又被人甩了!!!!!”

“哎哎哎。”高劲男厌恶地把他推开,“你被人甩又不是第一次了,我的旗袍可是新订做的,别弄脏了。”

真受不了,这熊雄几乎每隔几个月就要在“假面”上演这么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苦情大戏,高劲男早已见怪不怪。只可怜这个二楞子,每次都被人骗得团团转,怎么劝都劝不住。

“这次……这次我是真心的。”熊雄抽着鼻子,粗犷的脸露出这么可怜的表情,实在非常喜感。

“真心?你给我称个两斤,让我拿回家去下酒。”

这么挖苦好友也并非高劲男的本意,只是,正因为熊雄是他的好友,高劲男才忍不住提醒,这年头,真心不值几个钱。要是换成别人一次又一次地惨遭背叛,他才懒得去理会。说句实话,当初他还对熊雄有过好感,但后来发现这家伙内心世界和他强硬健壮的外表完全不相符,对待感情的态度也与他截然相反,所以才放弃了勾搭的念头,一本正经地和他当起朋友来。

熊雄抽了一下鼻子:“其实也算不得被甩,我们压根儿连开始都没有过,那人是个直男。”

“什么?”高劲男气得浑身直颤,伸出食指一下一下又一下地连戳熊雄脑门儿,“你脑袋被门挤了啊?珍爱生命,远离直男。我没教过你是不是?活该让人骗去。”

吧台后的酒保约瑟夫看了直乐,他们俩在这场景、说这对话,怎么瞧怎么像母女。

“他是我教的健美操队里一个女学员的男朋友。”

“……”你无可救药了,笨熊男。

“他说他不能接受男人,可是觉得我很特别。”

“……”是特别蠢吧?

“我提议让他试试再说,他答应了,然后我们就去开房间。”

“……”开……开什么?

“结果他还是没办法做,我箭在弦上,忍不住对他用了强。”

“……”用强?你这体重这身材,没把人家那话儿给坐断害得他终身不能人道吧?

“他反抗,揍了我一拳。我也火了,就冲他还手,他的骨头好像断了……我们肯定是没办法继续下去了,哇哇哇哇啊啊啊……”熊雄继续嚎啕大哭。

“……”

高劲男彻底无力吐槽。

******

在医院耽搁了半天后,闵世琛又急急忙忙赶回公司去上班。尽管明天就是星期六,但该做的还是要做完,一点儿都出不得差错。那流走的可不光是时间,还有大把大把红彤彤的钞票啊。

独自一人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多,闵世琛吐了口气,收拾公文包回家。其实他这么拼了老命,想要得到的东西也不是特别多。无非为了讨王籽的欢心,留住那个年轻美好的身体,哪怕他不仅属于他一人。王籽是只花蝴蝶,闵世琛舍不得让它飞走,却也不愿意折断他漂亮的翅膀,所以只能将他制成琥珀,这是最华丽的标本。

他知道王籽对他有怨恨、有嫌弃,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过,在遇到更好的对象之前,他不会松开王籽。闵世琛对他的感情里有爱的成分没错,却还没有真正到达那个高度。他都快四十岁了,再说这些情啊、爱啊的,未免太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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