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恋弟情结 下+番外————寒梅墨香
寒梅墨香  发于:2010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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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施听见话筒里边的声音了,知道是谁,心里边有些小小的不满。

  “不就是你弟弟吗?值得你激动的要做起来离开我吗?你继续打电话,不要打断我的事情。”

  程恩不知道是从哪偷来的力气,一把推开孟施,从办公桌上起身,拉上衣服,脸上再也找不到刚才欢爱时候的妩媚,完全都是满满的兴奋,他可爱的弟弟给他电话了,好不容易盼到程欢的电话,怎么不会让他不激动?

  “小欢,哥哥好想你啊!”

  一脚踢开又要黏过来的孟施,现在他的心里,他的大脑,他所有的神经里边都是程欢,没有比程欢更重要的了。

  孟施不气不馁,只要电话一结束,他和程恩就要好好的欢爱一次,他每次一接到程欢的电话,就会很兴奋,七年的时间,这种情况看多了,只要电话结束,程恩就会有比以前更大的热情回应他的挑逗。不在意,从背后抱住程恩,一手抚摸着他的胸膛,那光滑的触感让他忍不住在程恩的脖颈处,一吻在吻,爱极了他这身细腻的皮肤,不会向其他男人一样粗糙,肌肉不是很多,可是很柔韧,就算是他们用各式各样的体位交欢,他都能承受,最喜欢他羞红脸,在他身上律动的模样,压抑的呻吟,起起伏伏,就像是他的身体,在他的身上起起伏伏。

  “哥,我也好想你啊,我这边放假了,我很想回去看你,有好几年没有回家了,我想回去住一个暑假,再说,这边就剩下一个学期了,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不想一直的留在国外,我想回去,想和哥哥在一起。哥,你以前不要我回去,现在我回去陪你好不好?我这些年在国外每天都会想着,要是哥哥陪在我身边,我就什么也不会怕了,哥哥,让我回去吧,我想你陪着我!”

  程欢软软的撒着娇,触动程恩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对于程欢,程恩一点办法都没有,程欢长大了,很少对他撒娇,这个感觉就像是他们又回到七年前,妈妈不在了,他赖在哥哥的怀里,抱着他,说,哥哥,我只剩下你了,不要离开我啊。

  就算是这边有很多的困难,孟浩的如狼似虎的眼睛,他也顾不上了,他也很想程欢,那一个小小的孩子,就被他狠心的丢到国外,一丢就是七年,他从来不会拒绝程欢的任何要求,听见程欢软软的声音,他的神智都离开了,就算是程欢说要天上的星星,他也要买宇宙飞船上天摘给程欢。

  一别七年,他知道一个小孩子得不容易,那么小,就离乡背井的,他一个人苦苦支撑了那么久,是回来接受哥哥的疼爱的时候了。

  “好不好,哥哥,我想回去,想永远陪在哥哥身边。”

  永远陪在他的身边,还是程欢贴心,知道哥哥最害怕的就是孤单,要回来陪着他,这个小小的愿望他要是在狠心的不满足,就是他太冷血了。

  “订机票吧,你放假之后就赶快回来。哥哥也很想你,很想尽快的看见你,我们兄弟有两个月不见面了,我都不知道你是胖了,还是瘦了?回来让我看看。”

  程欢回来?他又要和小鬼争夺程恩的注意力了,真是的,不在英国好好的带着,带着他的小恋人在暑假好好的游玩,回来干什么。只要是程欢回来,程恩的眼睛里边都是程欢。他连一点位子都没有了,要和程欢争夺注意力的戏码又要上演了,这种戏码,每年都要上演的话,很无聊啊,他就是想让程恩的心理眼里都是他,程欢回来,他的地位一下子降到谷底。

  谁叫他们兄弟好久不见了,不就是一个暑假吗?很好过的,程欢每天就会出去玩,陪在程恩身边最多的还是他,不用担心了。

  “哥,我现在就在机场大厅,嘿嘿,我先斩后奏,你不要生气啊,哥哥,先回来了,你不是很想见到我吗?那就快一点过来接我,我现在很饿,你再不快一点过来,你可爱的弟弟就要饿死啦!”

  “什么?!”

  程恩一脚狠狠地踹在孟施的小腿上,把孟施踢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程恩,你狠!”

  疼得孟施一直的抽气,他穿的可是皮鞋,这不顾力道的一脚,踢在他的大腿上,一下子把他踢得再也起不来,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他可真是狠心,这可是人腿,不是沙包,不是柱子,一定马上就青紫了,会不会断了?好疼,连站起来都很费劲。

  程恩才不管孟施在地上龇牙咧嘴的样子,转过身,快速的记好领带,提上裤子,扣紧皮带,提着西装外套,越过地上哀怨的看着他的可怜男人。

  “程欢在机场,我马上去接他,先走了。”

  急急忙忙的离开,就连一句安慰孟施的话都没有。

  孟施看着微敞的门,和那个很快就消失在电梯里的身影,苦涩的笑出来。唉,他这个衣衫不整的样子,捂着大腿,狼狈的倒在地上,怎么就换不来程恩的一个回头呢,他真的好可怜啊。

  得不到他的重视,还被他一脚踢开,心情不会好啊,这个小鬼,程欢,都是你,你等着!

  第五十章:云云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

  程欢的身后是大堆的行李,手上挂着一个很沉重的化妆箱。

  “云云,你渴不渴?我去给你买饮料。”

  天气很热,程欢的头上已经是寒湿一片,脸上的笑容很阳光,看着眼前精致的女孩,那笑容变得有些谦卑,几近讨好的想让女孩开心起来。

  “嗯,也好,我不喜欢碳酸饮料,那会让我的身材走样。就果汁吧,你也知道我不喜欢西瓜味道的,我要纯正的橙汁。”

  云云挥动着洒满香水的小手帕,这种鬼天气,都快到三十六度了,热死人了啊。

  “好,我去找找,你在这里边等着我,哥哥马上就回来了,你不要走远了啊。”

  云云有些不耐烦的点头,看着人潮涌动的广场,心里就烦。

  “我要冰镇的,不是冰冰凉凉的我不要。”

  程欢点头,带着沉重的化妆包,一路小跑的去寻找。云云看着有些急切地程欢,叹口气,要不是可怜他这几年的无怨无悔的守护,才不会答应做他的女朋友,程欢对她很不错,可是她还是想要和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谈恋爱,会细心体贴,会逗她开心,会逞强扶弱,会彬彬有礼,脸上要有这最温柔的笑容,永远是一个好脾气,娇宠她,呵护她,把她当成公主一样,能力非凡,睿智,这才是她心目中的王子啊。

  程欢不是,他就好像是一个小仆人,跟在她的屁股后边,罗里啰嗦的,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不要说是王子了,就连王子身边贴身仆人都算不上,可是,他对她真的很忠心,就像是一条小狗。

  唉,她的王子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啊!

  漫无目的的四下看着,看过人群,目光落在玻璃门口上那个刚刚进来的斯文秀气的男人,他没有强壮的肌肉,身形有些消瘦,可是肩膀很宽,什么衣服穿在身上就像是模特一样,很有气质,眼神中有些急切,着急的扫过人群,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人,眼睛很漂亮,嘴唇也很好看,有一种冲上去狠狠的亲一下的感觉,浅色系西装外套,衬托出他温润如玉一样的气质,他真的很好看啊。

  在国外那些人高马大的帅哥看着就有些厌恶,还有哪些袒露的胸口上,一堆杂乱的胸毛,看着就恶心,不远处的斯文男人一定会有一副干净健壮的身体,没有那些恶心的胸毛。

  哎呀,她想到哪去了,不过是看见一个很养眼的帅哥,怎么看着帅哥的身材就想到那些有些色色的画面,不能再想了,要是一脸羞红,眼睛冒着泡泡的看着人家,人家会以为她是花痴。不过,这个男人,有百分之八十是王子,她心目中的王子,就应该长这个样子,斯斯文文的,不会很夸张,给人一种软玉一般的感觉,和他相处一定很放松,要是和他接吻,他会不会害羞?和他交往,一定会被当成公主一样,细心呵护,啊,要疯了,这么一个极品帅哥,为什么不是她的男朋友。

  痴迷的看着帅哥,他急切的往里走,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推着行李,一不小心撞到帅哥的小腿。

  “啊,一定很疼,可怜的帅哥,死女人,没长眼睛吗?一个那么帅的大帅哥就在你面前站着,你还把车推上人家的身体,要是撞坏了,我一定不饶你!”

  云云拽紧小手,对那个大肚婆咬牙切齿。

  “对不起。”

  啊,啊,啊,帅哥还主动的道歉了,这不管他的事,他还把错揽到自己的身上,这个男人的绅士风度真是好到无人能及,刚才百分之八十的好感迅速提到九十,双眼冒着泡泡,看着离他们不足十步之远的帅哥,他好有风度啊,真不愧是君子,王子。

  “抱歉,我不小心。”

  孕妇笑得有些羞怯,弯着腰要捡起掉落的行李,可是身子不方便,让她弯腰的动作很吃力。

  帅哥马上扶住孕妇,让她站在一边,弯腰把掉落的行李摆好。

  “一个人吗?你先生真的很放心要你一个人出门,你这种情况,需要有人在你身边好好陪着。我送你到门口吧,帮你打一辆车,人太多,挤到你,会害得小宝宝不高兴的。”

  帅哥没有丝毫的不耐烦,还主动的推上行李车,笑得温和,那模样,就像是一个善良的天使。

  云云看着帅哥的笑容,心脏突然不会跳动了。

  啊!她的王子,出现了。就是这个会笑的很美,很绅士,就像是天使一样的大帅哥,她发现,她看见大帅哥的笑容,心脏就会停止跳动,多希望,他会这么的对她笑,让他的眼中只有她一个人啊!

  “云云。”

  程欢拿着冰凉的果汁过来,看见云云一脸的渴望,目光有些迷离的看着前边,那模样就好像是看见她的偶像,安七炫一样,她看见了什么啊,这么的激动?

  顺着她眼睛的方向向前看去,除了人来人往,还是人潮涌动。

  拿冰凉的果汁贴了一下云云的小脸,笑嘻嘻的和她闹着。

  “干什么?胡闹!”

  打断她满脑子浪漫的粉色爱慕泡泡,云云很是不开心,她正在想着,要是大帅哥,不对,她的王子也笑容满面的拉着她的手,对她低低地说着永远不变的誓言,那该有多好啊!

  程欢有些委屈,缩缩脖子,把手里的果汁向前一递。

  “没有橙汁,我买的是桃汁,撮合着喝一点吧。哥哥很快的就回来了。”

  云云撅着小嘴,在寻找帅哥,只是送那个孕妇出去,一定会再回来的。

  果然,帅哥消失几分钟后,又出现在门口。

  “哥!哥!这!”

  程欢突然兴奋的大叫,猛地挥动着手臂,云云向前看去,她的记忆里,程欢的哥哥还是那个青涩的大男孩,身体单细,不爱说话,但是对程欢好的不得了,不要以为程欢的哥哥一年到英国看弟弟的是次数很多,她可是一次都没有看见过程欢的哥哥,只要他哥哥来,就会霸占着程欢,根本就不带她玩,说是她霸占程欢的时间很多了,不想在他好不容易陪弟弟的时间还看见不相关的人,她都是回避的,七年的时间,根本没有看见过程欢的哥哥。

  那个帅哥听见程欢的声音,脸上的紧张变成激动,眼睛看过来,马上充满喜悦,几大步的跨过来,不到五秒钟,帅哥就到了她的面前。

  “小欢!”

  帅哥开口说话,云云好像要晕倒了,原来,原来,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竟然是程欢的哥哥!

  程欢还没有行动的时候,程恩已经狠狠的抱紧弟弟。直到怀里抱着程欢,他的心才放回肚子。好像是空虚很久的地方被弟弟给填满了,七年的时间,让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大男孩,那个只到他腰侧的弟弟,现在也和他一般高了,抱着的不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成年人。

  紧紧的抱着,他的弟弟,又回来了,又回到七年之前,整天的哥哥,哥哥的叫着,仿佛他的生活里没有别人,只有他们兄弟两个,妈妈走了,他们是天底下最亲的人。

  “哥,哥,小力一点,勒死我了啊!”

  程欢轻轻的挣扎,这是在人来人往的大厅,就算是好久不见,哥哥这么紧紧的抱着他,也会被人侧目的,两个大男生抱在一起,很奇怪的。

  程恩眼睛红润,就算是他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可是看见弟弟还是很激动,差一点哭出来。孟施是他的爱人,每天在一起,他最担心的还是程欢,担心他生活的一切,担心他学习,兄弟之间的感情没有因为时间的长短变得单薄。

  “小欢,对不起,哥哥但是太激动了。你做了很久的飞机,饿了吧,我们回家,让何姐做些好吃的给你补补,你看你这些时间,都瘦成什么样子了,脸上都没有肉了,累不累?在飞机上吃东西没有?有没有睡觉?会不会困?”

  程欢觉得心里暖暖的,那个唠唠叨叨的哥哥回来了,这种唠叨,在国外的时候很怀念呢。

  “对了,哥,孟大哥呢?他怎么没有来?”

  程欢帮着哥哥提起行李,很好奇啊,哥哥的身后没有孟大哥的跟随,以前他们可是形影不离的?

  程恩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知道孟施在干什么,一定是在穿好衣服,他还记得在他出来之前和孟施做了什么,差一点就在办公桌上做荒唐的事情了。

  第五十一章:一定要追上程恩

  “他,他在忙,他说晚上会让何姐做一桌的大餐,给你接风的。”

  不能让程欢知道他和孟施之间的关系,程欢还小,不能接受男人之间的恋情吧。

  “对了,哥,她是云云,我的女朋友啊,很漂亮吧,云云,叫大哥,他是我在这个世上仅剩的亲人了,要是没有他,就不会有现在的我,我已经是在叔叔阿姨家备受虐待,大哥很疼爱我的,并且,大哥很能干,不要看他比我才大五岁,他可是一个公司的老板,很有能力的,我出国上贵族学校,都是哥哥一手操办的。”

  年轻有为,云云的眼睛里的粉色泡泡马上变成崇拜,挣开程欢搂着她肩膀的手,快走一步转到程恩的面前。

  “程大哥,我是云云,我从小就认识你,你是一个好哥哥。”

  爱情是要经过努力才能争取来的,她要向白马王子主动出击,相信经过努力,程恩就会变成她一个人的王子。

  “啊?哦,是吗?谢谢你这些年来帮我照顾小欢。小欢,回家了。”

  这个女孩,眼神太热切了,好热情啊,是不是现在的女孩都很热情,他有些适应不了,再说,在他的眼里,只有程欢一个人,其余的不再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回应一句话,提起地上最大最重的行李,这些行李好多啊,程欢不会是把他在英国的所有家当都鼓动回来了吧,看看这大包小包的,要是没有人来接他们,要怎么回去,真是一个小傻瓜。

  云云被程恩不冷不热的态度给碰了回来,微撅起小嘴,她可是一个公主,所有人都围着她团团转,程欢每天都粘在她的身边,她的魅力应该不会很差,为什么程大哥没有任何的表情呢?

  “云云,走了,你不是很累了吗?我们回家,好好吃一顿,我再送你回家。”

  “才不要,我妈还不知道我回国了,我要先回家,哪有到家门口的时候还在外边逗留的,我妈知道了会打死我,送我回家吧。”

  云云很不满意程欢的邀请,把手里的小手袋往手腕上一挂,仰高头,骄傲的就像是一个公主。

  程欢唯唯诺诺的点头,提起程恩剩下的行李,就算是程恩已经提起五大包东西,还是有很重的三大包被程欢提在手上,还不算程欢手上那个很重的化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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