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随心————绘陵
绘陵  发于:201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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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为可怜的凌风默哀一秒钟。说他是乾妈的乾儿子,不如说他是楚哲云的替死鬼。不过……对不起了,凌风。看在我好歹为你和凝的复合出过半分力份上,死一次吧。南无。

 

我握著楚哲云的手,也和他一起进入梦乡。醒来的时候,大概会看到无垠的沙漠吧。

 

~~完~~
完了,就这样完了……
我本来就打算写完永鑫和他父亲的事後就结束的
不过我忘了一件事,就是我不会写结局!
这真是……无话可说呀
随就这样完了,永鑫和楚哲云应该会一起在世界各地流浪吧
这也蛮浪漫的

 

夜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所以……还是去睡了……
晚安,各位

 

by 2003年8月2日 12.51 am

 

随意随心番外篇─火火的自述(一):孽缘

 

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她天使般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甜美的笑靥。

 

「火火,火火。」她一边用她清亮的声音唤著我的名字,一边蹦蹦跳跳地走到我的面前,张著她清澈的双眸,顽皮地笑著说:「火火,你贪睡喔!」

 

铃铛铃铛……啪!

 

Shit!昨晚竟忘了取消响闹设定,还打算今天像永鑫一样悠閒过活的。现在正下著雨,那傻瓜一定又在温室那边赏雨吧。等一下要去拍一张照片才行,虽然他总是发呆,但的而且确是一个上相的美男子。

 

为什麽又会梦到她呢?那种行尸走肉的日子不是已经过去了吗?

 

……是持续的自我催眠令我误会了吧,以为将那张照片公开就是忘却了的意思。但若不这样做,那傻瓜便会整天担心这担心那的。那段日子真的吓坏他了吧。那段什麽也不想,只渴望永远安睡的日子,回想起来就像梦一样。

 

她到天堂已经四年了吧,那麽我和永鑫已做了十年的朋友了。还记得国小时爱做老大的自己,总是对他看不顺眼。觉得成绩总是在十名内的他骄傲自大,所以老是找机会欺负他。

 

那是打架如家常便饭的年纪,别看那呆子样子斯文,他可是从小学习空手道的。我也是的,就因为难得有人可以和我势均力敌,我竟然会笨得将他当作好对手。

 


然後在一个风暴雨的日子,一切事情就像约好一样。那个从不知是谁的父亲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个我深深爱著的母亲竟会就此将我交给我所谓的父亲。刚满九岁的我就这样无力地姓萧了。除了逃走外,我还可以做什麽?

 

走到一个废弃了的地盘,竟见到那呆子在一个快掉下来的钢管下发呆。顾不得恶劣的心情,我救了他,我可不希望九岁的生日礼物是他血淋淋的死亡景象。

 

他获救後的第一句竟然是「你干嘛阻著我看雨?」

 

一阵脱力,看到他那呆呆的样子,忽然发觉正在逃避的自己很窝囊。但心内的悲伤不甘要怎样解决?我笑,大笑不停,在笑的同时,面上流下两行碍眼的东西。

 

他只是静静的看著我,直至我笑到不能再说话。他牵著我的手,慢慢地走著,一面东张西望。顺著他的视线,我看到从未见过的东西。「雨後的露珠,在花上,艳丽无比,在草上,清丽超然,在树上,小鸟依人。」这是他不知那一年写的作文其中一句,这就是那时我所见到的。

 

一阵感动,学他闭著眼,听到经过耳边的声音,听到小猫打呼的声音,听到小狗的吠叫声,然後……母亲叫唤孩子的声音。小小年纪的我已经意会到:以後的生命,将不会再有眼泪的出现了。

 


和他做了好朋友一个月後,得出的结论是我被他骗了。我以为他充满智慧,但其实他只是爱说似是而非的歪理而已;我以为他热情善意,其实只是没意义的好奇心。例子过多,我都已经麻木了。

 

然後我不得已担上照顾他的责任。若不好好看著他,他就会周围乱走。曾有一次,他竟然跟一个不认识的高中生去了电玩店和人对打!简直荒谬!那家伙自然白痴,但输给他的高中生也不是普通的蠢。误上贼船的我,唯有就这样继续看著他了。

 

快要十四岁的我,在街上等待提出要为我庆祝生日的永鑫。在他的身边,跟来了一个漂亮的女生。我一生中挚爱的女性。

 

在第一眼我便知道,她是我一生中的唯一所求。为了能永远待在天使般的她身旁,我舍弃原本坚持的自尊。为了带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将来,我学习父亲公司的一切,将成功的功绩全让给兄长,令他们知道我对他们是无害的。期望著有朝一日能自己做老板,她做我的老板夫人,一起拥有一个完整的、美好的家。

 

但是,我太天真,太幼稚了。那一天,永鑫冲进我父亲的屋子,二话不说便拉著我走。目的地是一间医院,急诊室外的椅子。隐约猜到事实的我,极力忽略心中的不安,等待永鑫的解释。

 

她死了。车祸,频繁得不像意外的意外。无情地将她从我身边夺走,却又留下她完整的美丽身躯,留下不让我反驳的证据。

 

然後,我放出体内的血,让自己染上和她相同的颜色。走向有她身影的湖里,让我和她永远一起。就是他,老爱破坏我的计划,不让我和她重逢。我好像试过对他拳打脚踢。到底我干了些什麽,我都不大记得了。时间的过去,终究令我明白她离开了,不可能再回来了。

 

我拿出当初为了保留我们的时光,为了我们年老时有所回忆而拍下的照片,将它们贴满父亲送我的小木屋的墙壁上。躺下来,闭上眼睛,心里一派安详,等著同名的火焰包围自己。

 

醒过来,是因为我听到有人「火火,火火」的叫我。那是……永鑫。红肿的双眼,青白的脸色,这是什麽拙样子!我不能自制地笑了起来,为什麽我要笑呢?对了,就是笑他战战竞竞的样子吧。

 


她入棺的前一晚,她的哥哥赶回来见她最後一面。在她入棺之前,我一直坐在她旁边,我要将她的一切全都记入心里。我拿著照相机,拍下我第一张没有她的照片──她以後身体的所在。

 

我茫然的走著,听到一阵歌声。是永鑫。他坐在大树下,望著断崖的另一边,唱出我心里想说的话。我拍下第二张没有她的照片──对她的思念。

 

想放声的大哭,但是眼中流不出东西。永鑫说:「你在哭吗?」

 

我答:「没有。」

 

他抱住我,「不要紧,我现在还不了解……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代你哭的……」闭上眼,我只容许自己放纵这一次,在这永不改变的、充满善意的怀抱中。

 


日子依旧是这麽的过,有时永鑫会小心翼翼地跟著我。这只是他一个人在穷担心而已。

 

没有了她,我不再勉强自己学商。我整天拿著照相机到处走,拍下我想拍的。她的照片已经一张不剩了,但她的一切我依旧记得一清二楚,尤其当永鑫叫我火火的时候。所以我从不曾因她的离开而寂寞,白天有那傻瓜吵吵闹闹,晚上有她在梦中陪伴,只除了失眠的夜晚。

 

曾寄出一张照片去参选,没想到却赢了个大赏。最烦的是之後人们都叫我天之贵族,那呆子还要整天跟著起哄,说什麽和我很配的称号。不过好处就是让我赚了不少钱,始终嗜好也应兼及面包的。贵族贵族,天知道我的温文只是用来欺骗世人的,是从前在父亲面前装假的习惯,是已变成本能的伪装。

 


刚进大学时,我拖了永鑫到我的家来往。是的,我的家,不是父亲给我的屋子,是我自己造出来的家。相比起永鑫的屋子,我的家真是好太多了。他的屋子只有一只脚阔的可行地方,也可以称之为道路。在「道路」的两旁,有一座座不知应怎样形容的杂物小山。他竟然可以在这里住上二个月,果然傻瓜的脑部结构是与常人不同的。

 

在大学,他的交友范围一下子扩大了。男的女的,全都希望和他亲近。这也是当然的。即使是在男校时,他就已经是校中的人气偶像。像冷煦那种自命不凡的自恋狂也对他赞不绝口。

 

与其说这一切是因为他的外貌,倒不如说是因为他身上那种天真世故的气质。他平时就像一个什麽也不懂的小孩子,只要是人就觉得在他身边是十分自然的。但他又不是那些天真=幼稚的无知家伙,有时会说一些道理,我都统称为歪理。总之,他可以说是比一般人更世故,看他老是搞我的竹竿就知道了,但又比一般人天真。

我可不大喜欢这样的他。这样的他深受欢迎,连带害得在他身边的我也受人注目,严重影响我的私生活。

 

他前阵子交了个马子,没多久就分手了。那女的只是想要一个拿来炫耀的男友,但他倒是蛮认真的。他对我说已和女友分手後,我本来是觉得生气的。女性是应该受到呵护,但当我查清那女人的事後,我便替永鑫和她来一个真正的一刀两断。好歹展永鑫从小是我照的人,那女人不知自量想玩他,我自然要做点甚麽的。

 

本来事情没甚麽大不了,不过……真是不幸!他竟然因此而认识了楚哲云。那个女人眼中的白马王子,世人眼中的青年才俊,生意对手眼中的绝情恶魔。

 

在咖啡店见到他和永鑫交谈的一刻起,我就有不详预感。那家伙老是吸引一些如冷煦一类的异种人物。果然,姓楚的喜欢上他了。

 

劝他当模特儿,是真的;拿他没辄,是假的。我没忘记在学商时父亲对我说的话:「在台湾商界中,有一些人是应该承逢他们,敬而远之也没有用。」其中之一便是楚家三公子楚哲云。连那个自负从不诃谀逢承的男人也这样说,可见楚哲云的难惹。

 

那样的楚哲云会对永鑫没办法吗?那麽样的一个人会做别人的凯子吗?可笑!

 

单看姓楚的对永鑫的言行,只对他的所谓「欺负」,以及只对永鑫的纵容,瞎子也看的出他对他的特别。不是说姓楚的想要永鑫的身体,而是他就像冷煦一样单纯地喜欢接近,逗永鑫。

 

而这,往往最後都是我替永鑫擦屁股。唉~~大人物的身旁不是我们这种平凡人可以待著的地方啊。只有希望今次不会发生像从前一般的事了。

 

其实我没想到永鑫真的会信守那个约定,替我哭。我当然了解他是一个一言九鼎的人,不过像当时那样混乱的局面,一个没有回应的承诺,他没有遵守我也不会介怀的。始终,他也真的太过善良了。说不定这也是他吸引楚哲云那个危险人物的原因之一。

 

唔?这麽晚了,雨一直都没停过,那家伙一定也没动过吧。

 

拿起相机,走到温室,他果然在这里。看雨的他,给人一种静穆的感觉。这不只是因为他美好的外表,也许亦因为他的个性。

 

他流泪了。我摸摸他的头,说:「饿了吧?我们去吃饭!」他一肚饿就会流泪,若是处於非神游状态,便会情绪起伏大增,这就涉及某个我又被他骗了的经验了,真是想起便心酸。

 

「咦?你醒了呀。对啊,我真的饿了耶。」他兴冲冲地走过来,「我们走吧。」

 

看他的样子,这一定又是我请的饭了。唉,算了,就当是媒人费吧。好歹他都是我一生的媒人,我就辛苦一点,看好他,也免得他去祸害众生。

 


随意随心番外篇─火火的自述(二):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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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想像不到,永鑫竟然会爱一个人爱到心痛的地步。在听到他形容自己和楚哲云相处的心情时,过来人的我自然知道那是什麽含意。

 

不禁仰天长叹,为什麽偏偏是那个楚家公子呢?我宁愿他和专一偏执的李家人谈恋爱,也总好过是风流无情的楚家人。若是被湲姊知道,她的亲亲小弟爱上一个男的……我死定了。

 

└──────────────────────────┐

 

讨厌的平安夜来了,一堆花痴整天缠上来。烦死人了!无奈,我唯有找永鑫了。托那个令我很不爽的同性恋谣言的福,只要我和永鑫一起,别人都不会走上来骚扰我。

 

在露天的茶座里,永鑫烦恼的托腮坐著。原本好好的一张脸,现在皱成一团。我敲敲桌子,坐下来。正喝著咖啡,他的一句问话让我差一点噎住。

 

「你和小铃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吗?」

 

……他可以这样问,代表他已经自她死亡的阴影离开了吧,不然他不会在我的面前提起她的。说了他一句,换来他不懂的表情。再丢下一句,我走人了。

 

他真的一点也没变。当初她的离去,他伴在我的身边,只因他认为他是我和她的见证人。无论那时候我干了什麽傻事,都赶不走他。爱上楚哲云,即使将来他认清楚哲云除了样貌和权势以外,只不过是一只没节操的花心种马,他都一定会全盘接受。

 

他一向都是固执的。

 

但我没想到他的固执是这样坚固。

 

他怎可以……怎可以……这样活生生的……把我的伤口掘开?他是我亲如兄弟的人啊……

 

他的说话,拥有时光倒流的魔力。啊啊,在我面前的,不就是她吗?

 

雪白的瓜子脸……圆圆清澈的眼睛……老爱皱起的小鼻……向上弧起的小嘴……从其中发出的声音……不停转动的身影……啊!好久了……好久……没听过她的声音,看过她的舞了……

 

多麽令人怀念啊!那一天,她在我的面前羞涩的笑著,怯怯的仰头。乌黑亮丽的发丝往下散去,月光在它们之上洒上一片光芒……不自控的,我低下头……

 

猛地睁眼!没有!没有……这个家,这个我造出来的家……没有人气……我疯了的在屋子里寻找。

 

没有,没有,怎样找也没有。他走了,那个一起十年的朋友走了。伤心,背叛的感觉都有。

 

但同时亦有,一种轻松。没有人,没有人会再和提起她了。没有了……

 

└──────────────────────────┐

 

「咳!咳!」

 

递著声音回头,是永鑫?他怎麽回来了?

 

看到他,心中便涌出一阵恨意。为什麽?为什麽他一定要提起她?为什麽不让我就这样活下去?为什麽一定要迫我?

 

说吧,把一切都说出来。受伤吧,哭呀。为什麽他的眼睛还是这样清澈?为什麽不生气?为什麽不感到委屈?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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