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制情人[续] (出书版) by 紅河
  发于:2010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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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有时候我简直错觉,宁昭云根本不是为了要人,而是专程来找人拌嘴的。
这样的想法或许有些荒诞,但也未必全无道理。
身在深宫,宁昭云说不定比我所能想像的更加寂寞。
能够讲真心话的人,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但是能够如此明目张胆与他对着来的人,我想是一个都没有。
既不畏惧他也不向他谄媚的回静,对他而言,真的只是个大胆刁民这样的存在吗?
只有当我想到这些,才不那么厌烦宁昭云的到来,不过对于那两个人的战场,我坚决秉持敬而远之的原则。
看来今天的午饭不能和皇甫令雪一块儿吃了,我丧气地想着,从地上掇起一团雪球,叫一声:「丫头看招!」砸了过去。
雪吟尖叫着躲开,然后向我发起反攻。
打雪仗,其实真是非常幼稚的游戏,但用来打发时间倒还不错。
况且人跑动起来,消耗热量,也就不怕脂肪堆积。
一举两得,不是吗?正玩闹着,忽然瞥见雪吟在跑动中从袖子里掉了一个东西出来。
我眯起眼睛定睛看了看,不禁愣住。
原来,刚才雪吟在我衣服里摸索,又偷偷摸摸揣出来的东西,居然是我的手表。昨晚睡觉之前,我把手表摘了下来。
见我突然不跑了,雪吟也停住脚,很快就发现了她掉在雪地上的罪证。
「啊!」她惊呼一声,随即涨红了一张小脸,跑过去捡起手表,慢吞吞地走向我。
「这是我刚才我只是」她支支吾吾。
「不用解释。」我打断她,不以为意地笑笑,「傻丫头,你好奇就直接告诉我,我会拿给你看,别遮遮掩掩的,反而显得小题大作了。」
听我这样说,丫头眼睛一亮,立即就恢复了精神,兴冲冲道:「真的不要紧吗?可我看你一直戴在手上,还以为很了不得呢。」一听,我明白了,手表之所以引起她关注的原因。
可我要怎么告诉她,手表原本就是应该随身戴着的东西呢?
「没什么啦。只是戴习惯了,就一直戴着罢了。」我含糊其词,伸手要把手表接回来。
丫头蓦地缩回手,指着表上一个写着英文字母V的按钮问我:「那这是什么?我刚才把它放在手掌心里,这上面的符号还发亮,但有光的话就看不出来。」
「是吗?」我赧然地看着。
尽管我戴着它这么久,却从来没注意过这一点,真是惭愧。
面对这个勤学好问的好宝宝,我却只能这样解说,「那个,就是按钮,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按钮?」雪吟眨眨眼,表情迷惘,「就是,用来按的钮扣吗?」
「」这,我是不是在误人子弟?
「可这东西瞧上去不像钮扣。」雪吟没注意到我的尴尬,低下头,兴致勃勃地摆弄起手表来。
像是为了验证钮扣的可按性,她的手指在按钮上按了下去。
嘀!手表里忽然发出两声尖鸣。
雪吟吓了一跳,不假思索地把手表使劲抛开。
手表落地后,射出一道光束,在半空中,光束缓缓扩散开,逐渐形成一个盘子大小的平面圆。
我猛地意识到什么,连忙抱起雪吟跑回屋里,藏在门后,紧张地观察着接下来的情况。
天!别告诉我,因为雪吟的一时好奇,居然打开了穿梭时空的隧道。
不要,皇甫令雪不在,我不仅无法抓住他一起去现代,就连向他告别都没办法上苍保佑,不要、千万不要
在我一连串的祷告中,光圈里掉下一个物体来,然后光就消失了。
安全第一。
我多等了一会儿,直到确定异状已经结束,才踏出门,走到刚掉下来的物体前。
让我吃惊的是,这居然是一个大旅行包。
还是NIKE的,晕我把包包提起来,扯开拉链,将开口朝下。
顿时只听一片唏哩哗啦,包里落下一堆堆的东西。
我蹲下去翻看,发现大多数都是些日用品,比如毛巾,牙刷牙膏,还有刮胡刀等,看得我目瞪口呆。
我再仔细拨了拨,意外但又不算太意外,翻出了一个信封。
拆开信封,里面有一张信纸,看见纸上熟悉的字体,心脏登时狂跳起来。
我干咽一口唾沫,勉强克制住双手的颤抖,开始读信。
小唯,如果你能看到哥这封信,就表示你在那边安然无事,这样哥就安心了。
但是,哥还是觉得非常对不起你。
小唯,对不起,其实交给你的这支手表,只是个未完成品。是孟伯伯瞒了我,直到你走后我才知道这件事。你一定想苦笑吧?我也是。
从小孟伯伯就喜欢拿我俩作开头炮,为他尝试那些新的东西,现在年纪大了,却还是半点都没变。不过小唯,你也别太记恨。孟伯伯并没有恶意,这一点你我都知道的。其实他很疼我们,只是玩性不改。
这么长的时间,我和孟伯伯一直在努力,研究怎么通过这表接你回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功。能量不够,资料不足,无法传送一个人。
哥只能先寄些东西,和这封信一起给你,希望能让你稍微放心点儿。哥希望你知道,哥从来没有也一定不会放弃你。相信我。
另外,小唯,真的太对不起。除了孟伯伯,你嫂子也瞒了我,瞒了我们俩。
你离开后,她成天精神恍惚,做事心不在焉。我三番两次问她,她才告诉我,其实那个封天教的教主,并不像她之前描述的那么可怕凶残。
至于说对方会杀她,更是夸大了。
她不是有意害你,这一点我相信,也希望你相信。
她只是过于怯弱,一直以来慑于教主的威严,现在变成这样,她不敢也没脸面对教主,又怕教主会把她带回那个时代,然后拿她肚子里的孩子代替她,延续作祭品。
在她刚刚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但是,我始终抛不下她。
我爱她,爱我和她的宝贝,就像我爱你。
对不起,小唯,哥知道无论说多少次抱歉都没有用了。
是哥连累了你,你可以怪我、气我、恨我,但一定不要放弃。
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绝不会放弃接你回来。所以你也不可以放弃。
等你回来之后,无论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我、孟伯伯,还有你嫂子,都会竭尽所能满足你,只要我们做得到。
小唯,你永远是我惟一的小唯。希望,我也能是你永远的哥哥。
看完了这封信,我不知道该有什么表情在脸上。
这一切实在很讽刺,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前,我早已作最糟的打算,然而结果却让人万想不到。
我非但没有遭到不幸,反而过得非常非常好。无论是在哪里,都不会像在这里这样好。
因为在我原本的时代,没有皇甫令雪。
能够来到这里,我真的认为,这是一件幸运的事。
讽刺的是,整件事却始于这样或那样的欺瞒。
我心里感到不舒服,这是在所难免,但我并没有很生气,因为不必。
生气,对于幸运者来说纯属多余,无趣又浪费精力。
我只是有一个感慨,深刻的感慨。
红颜祸水
番外:乱斗嘉年华
今天,天气晴好,艳阳高照,风力三至四级,污染指数良,红外线指数弱,适合逛街约会、放风筝,等等外出活动。
我睁着眼睛躺了一分钟,在再度睡着前起床,穿衣,下楼。
来到餐厅,桌上摆着一杯牛奶,一盘荷包蛋,以及几块全麦土司。
我端起牛奶抿一口,喊:「牛奶怎么不热?」
厨房里出来一个披围裙的娇小人影,接过我手里的牛奶,对我陪着笑解释说:「你起得晚了些,牛奶凉了。我拿去放微波炉里热一热,很快就好。」
她钻回厨房。
我夹起荷包蛋咬了一口,喊:「蛋也是凉的。」
女人跑回来,说了句和刚才雷同的话,再度钻进厨房。
我坐进椅子里,左右看了看:「今天的报纸呢?」
女人第三次跑出厨房,边说着:「我出去拿」。向大门口走去。
我单手托着腮,看着她匆匆忙忙的身影,不禁感慨,人真的不能做亏心事。
比如说她吧,只要我提出任何一点质疑,她二话不说,立即鞠躬尽瘁地把事情做好。
其实我并没有对她颐指气使,从来没有,可是自从我回来这里以后,她就这样对我。到现在,我也就被她优待惯了。
她对我有愧,在我面前点头哈腰,就连她老公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任由老婆作佣人使唤。
所以说,亏心事绝对不能做。
不一会儿,她取了报纸回来,刚呈到我手上,屋里忽然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我说:「去看看宝宝。」
「那」她犹豫,「那牛奶,还有蛋」
「我自己拿。」她这才放心去看宝宝。
我起身到厨房,端了东西出来,刚坐回椅子里,房子大门被打开,一个身着简单运动装的高大男人走进来。
此人来到我身后,弯下腰在我脸上亲一口,说:「早。」
啧,到这里没几个月,入境随俗倒是非常之快,连这种亲脸寒喧都学到了。
好在他只对我一个人这样。
「早。」我说,「晨跑完了?」
「嗯。」皇甫令雪在我旁边坐下,拿掉耳朵上的MP3随身听,「今天天气不错。」
「还没吃早饭吧?」
「没有。」
婴儿的哭声已经平息下来,我叫:「嫂嫂!」
「来了!」柳如瑶应声过来,看见坐在我身边的皇甫令雪,不必指示,立即到厨房里准备了第二份早餐出来。
她把早饭好生生地放在桌上,推到皇甫令雪跟前:「教主,请慢用。」怯怯地退到一边,站着看我们用餐。
对我,她只是有愧,而对皇甫令雪,她则是畏惧到极点。
皇甫令雪一个眼神过去,她动都不敢动。即便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眼角余光波及。
有时候我实在想不通,要说女人再软弱吧,怎么也不至于软弱到这种份上。
或许就像我哥说过的,她只是一向仰视皇甫令雪成为习惯了。
这种习性渗透到骨子里,已经改不过来,导致她一站在皇甫令雪面前,就觉得自己是奴才。
虽然偶尔会觉得无奈,但我们无法纠正,也懒得去纠正。
我一边吃早餐,一边拿起报纸细细翻看。皇甫令雪凑过来瞧,看不懂英文,便问:「在看什么?」
「应征启事。」
「应征?」
「对。找工作。」
「你?还是我?」
「我们俩。」
「嗯哼。」他意兴阑珊地应一声,专心吃他的早饭了。
我知道,他不急,其实也根本不用急。
有什么可急的?我们在这里吃的穿的住的,全部都有我哥提供得好好的。别说我们只待一年,就算待一辈子,我哥也照样养得起。
只是我始终认为,这样子游手好闲纯粹是浪费光阴,何况还是浪费十二个月,整整三百六十五天。
当初我好说歹说,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最后,使出回去见我家人这个杀手锏,才让皇甫令雪勉为其难地答应,把教务和雪吟暂且交给四长老,他单独跟我来现代一年。
来年同月同日,再用同样的方式回去。
现在,既然来都来了,当然不能成天耗在房子里度过。约会,也没有那么多会可约。
找点事情做,既能打发时间,还能防止人发霉。
我继续细细寻找,猛然眼睛一亮,摔起报纸,发出一声狼嚎:「呀呜!我找到啦!」
模特儿,一个绝对适合皇甫令雪的职业,至少在形象上百分之百符合。
顺带,我也能沾到一点点小光,做未来顶级名模的经纪人嘛。
我兴冲冲地拉着皇甫令雪到指定面试地点,不出我所料,面试人一看到皇甫令雪,眼睛都直了,险些没滴下口水来。
附带一提,这两个面试人是一男一女。不过看到美人,人人的反应都差不多。
当下,签了一份广告合约,如果不出意外,今后还将有更多合作。
约签订第二天,带着皇甫令雪到拍摄现场,是外景,在海边。
我作为经纪人,只需要坐在遮阳伞等着,喝着矿泉水,和其他没事的工作人员吹吹牛即可。
既然来到海边,人当然要穿得很清凉。而皇甫令雪作为广告主角,自然穿得更清凉。
其实我原本是不介意他穿少一些的。
袒露在敞开的白衬衫下面,那一身漂亮的肌肤,分割有致而又丝毫不显得夸张的结实肌肉,毫无累赘感,看着多养眼。
可、可是当我发现,除了我以外,其他几乎每个人,都对着他的上身露出那种,随时可能有流口水嫌疑的表情时,我心里就不是滋味了。
尤其是那个造型师,每次都趁着给皇甫令雪整理服装的机会,在他身上偷摸两把,简直要气炸我的肺。
唉,都是我自找的。
我只能反覆对自己说,这是工作,只是工作,不过是工作。
小不忍则乱大谋然后咬着矿泉水瓶口,一脸怨妒地瞪视着所有接近皇甫令雪身边的人。
至于皇甫令雪本人,倒是自始至终都处之泰然。
他的适应能力一向很快。不,不是很快,而是神速。
我曾经设想过,他一个古人来到几千年后,好多东西都没见过没用过,一定会闹不少笑话出来。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的确,他是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一开始也无从下手。但是,就算身处的环境再怎么变,一个人的个性是不会变。
遇上陌生的事物,他不懂,就不去碰,直到我告诉他这个原理那个规则,才会去触及。
大多数时候,他太冷静,冷静得近乎冷漠。害我想看他出洋相都看不到。
还记得第一次看电视的时候,电视机箱里出现的小人,我以为他会被吓一跳。然而他只是冷冷看着,不问、不摸,显得丝毫不关心。
多看几次,很快也就渐渐习惯了。
就像现在,他面对着摄影机这种陌生的东西,照旧是冷眼相看,只做他该做的事。
不过,这不能说是他很配合,恰恰相反,他相当自我。
工作人员要求他摆这样那样的造型,他置若罔闻;叫他笑一个,表现得欢快些,他一概回以没有温度的一瞥。
用句现代的话说,这叫做有个性。
耍酷,不是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的。但至少在这里,在他身上,就被接受了。
其实双方的语言本来就不通,指望着用手势表达意思,也实在有些难度。
要求了几次都得不到反应,工作人员索性放弃,由着他去,只管把美人拍下来就好。
过了一阵子,工作人员让皇甫令雪往海里走一些,大概到海水及膝的位置。
皇甫令雪看懂对方的手势,但对于具体的要求并不能十分理解,就这样一直往海里走啊走。
工作人员愣愣地看着他一个劲走,等到回过神来,想喊住他的时候,他突然身形一晃,在海面上失去了踪影。
到了这时,我也不由得紧张起来。
「皇甫令雪!」我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一边往海中奔跑。
很久很久,也许并没有这么久,但在我的意识中,似乎已经找了他几百年。
当皇甫令雪重新浮出海面,慢慢地向这边走过来时,我听到身后人们松口气的唏嘘声。而我自己,险些浑身虚脱,一屁股跌坐下去。
无缘无故消失,害人担心,我生气;但是能看到他安然无恙地回来,我又很高兴。
我心情复杂地向他走过去,随着越来越靠近,当他的身体逐渐更多地露出水面,我目睹他手里抓着拖在身后的一个东西,顿时,再也走不动了。
鲨鱼,海中的杀人恶霸,此刻即落魄到家,气息奄奄地被人拖着尾巴走。
皇甫令雪很快来到我跟前,把鲨鱼朝地上一扔,淡淡说:「好大的鱼。前几天你不是说想吃鱼吗?这条够你吃十几天了。」
我简直没有话讲,干巴巴地问:「你、你抓鱼的时候,没有被他咬伤吧?」
「什么?」他显得十分诧异,「这鱼还会咬人?我不知道。我看见它朝我游过来,便一掌将它打晕,带回来了。」
「」
晚上,餐桌边,我捧着报纸,继续我的寻职大计。 
经过了下午的鲨鱼事件,虽然当时那些工作人员没有说什么,但是他们看皇甫令雪的眼神,我简直以为是超人走出萤幕来了。
或者人猿泰山?就这情势来看,还是尽早谋下个生计为好。
就算他们不打算因此而中断合作,我也不希望皇甫令雪受到异样的目光关注,无论是善意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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