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我为什麽还是女的!?————水淄衣
水淄衣  发于:2010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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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我为什麽还是女的!?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腐女,彻头彻尾到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腐到不能再腐了。
  因此你们可以理解吧……理解一位腐女的心情吧!
  所以当我看到自己灵魂重新附在一个人的身体里时我是非常非常激动的,想到自己就要实现小说中那女变男的时我的心激动的几乎要跳出来了……
  然而这一切在我扒开胸口的衣服时化为灰烬……
  我、我、我居然还是女的!!!!!
  事情要从我还是我的时候开始讲……
  夏季的天气让我很受不了。一会儿天还是非常晴朗的,毒辣辣的太阳高高挂在天上。没过多长时间就下起倾盆大雨。所以夏天的时候随时随地带把伞永远是真理!有雨挡雨,没雨的时候挡太阳!
  我------方小楷刚刚下班,正打算回家泡个热水澡好好慰劳自己一天上班下来的疲惫感时,一辆不长眼的汽车居然在是红灯的时候冲过来!站在人行道上的我来不及躲开就这样……
  啊啊啊……我的大好年华啊!!就这样没了!
  都说人在将死的那一瞬间会想到自己一生当中最後悔的事,我也不例外。
  而我最後悔的事就是-----------我还是处女!!
  没错你没看错,我最後悔的不是我家那已过中年的父母,不是我才刚刚找到的工作就这麽没了,更不是我那才刚刚出生的侄子还没叫我一声姑姑!而是我在这个世上活了23年,一次恋爱都没谈过!我不要死啊!要死好歹也让我不是处女了再死啊!
  这回真的就是以老处女的身份死翘翘了!
  上天!!你太不公平了!!我在内心努力吼完这一句就陷入黑暗中!
  “555……姐……姐……你不要死啊!姐……”一阵阵哭声传入我耳朵里。
  妈的!哭什麽哭啊,叫魂啊。老娘没有弟弟只有侄子!我在心里把那个连我死了都吵的不得安宁的家伙幻想著把他千刀万剐……
  “姐……你一个人走了,我一个人在世上该怎麽办啊?……”
  我在心里回他一句:该怎麽办就怎麽办!
  “姐……55~”妈的你有完没完啊,我都死了你还哭!(水:就是因为你死了才哭吧!)
  我实在是受不了他的高分贝,就努力让自己看清到底是哪个自称我弟弟的混蛋在我耳边哭的那麽难听。
  “不……不要哭啊……难……”人还没醒,声音已经先出来了。本来想说难听的,但是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姐……我、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


  穿越------我为什麽还是女的!?2

  “姐……我、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他激动的摇晃著我的身体。
  妈的,即使我刚刚没死现在也快被你摇死了,难不成真的要上演《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结局!?啊啊啊……我不要啊……
  我挣扎著睁开眼睛,入眼就是一张放大了N多倍的哭的唏哩哗啦的丑脸。我实在是不忍再看下去,转过头……天……!!!!
  天啊……!!!这个世上居然有这麽破的房子!?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它都实在是太高估它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得出是古代建筑!)。这个时候我只觉得我的心巴凉巴凉的~!
  等等!难道、难道、难道我穿越了!?难道我像小说里一样变成男的!?那麽我起不是可以找个男的成就我伟大的耽美梦想!?想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兴奋啊!
  “姐,你怎麽了?怎麽笑得那麽……”
  什麽?姐?我应该是男的啊,怎麽可能还是女的嘛!刻意忽略那个姐字,我仔细打量眼前的小男孩。看样子差不多8、9岁的样子,一脸的土样,面色蜡黄,一看就知道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姐,你怎麽发呆呢?身体有什麽地方不舒服吗?”
  怎麽又是姐啊?为了证明我不是女的我一把掰开我胸前的衣服。
  这、这两坨肉是怎麽回事!?虽然还很小但是一看就知道是正在发育的小女孩的身体!
  啊~!我的梦想~!!
  这时我只感觉两眼一黑又晕过去了……
  迷迷糊糊时只听到那个小屁孩又在我耳边大吼大叫……
  “姐!你怎麽又死了!”什麽死了!是晕过去!晕过去!!懂不懂啊你!
  一想到我要和这个小屁孩土包子一起生活,而且家里环境还这麽恶劣时我真想一辈子都昏过去不醒来!
  ……
  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的我对这个道理实在是深有体会啊!
  昏过去之後我实在是不得不面对饿肚子这个现实。在这个四面透风的房子里,家里的家俱就是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两把摇摇欲坠的椅子就什麽都没了!!
  啊啊啊~我要疯了!居然连个柜子都没有!据小屁孩说家里的这些东西都还是捡别人不要的回来的!这、这种环境简直就是要我的命!住破庙估计都比这个摇摇欲坠的房子好!
  家里的情况是这样的:
  据小屁孩说(我跟他说我失忆了。)我们家原本是外省一个小地方的农民,由於闹洪灾於是逃难逃到这里来了。父母在逃难的路上死翘翘了,那时小屁孩3岁,我6岁。於是姐弟两个经过3年的长途跋涉就在这里安家落户了。(55~这个打破了我什麽家道中落的幻想啊……)
  家里没有田,什麽都没有!!吃的东西要麽是去乞讨来的,要麽就是去垃圾堆里捡来吃的,要麽就是去菜场捡一些烂菜回来自己煮。(一想到以前是捡垃圾堆里的东西吃时我就觉得自己的胃快呕出来了!)
  农村里的人虽然很淳朴,但是背後嚼舌根的事还是很多见的。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但是没有什麽人愿意接济我们贫困的姐弟。村里的小孩常常因为我们是无家可归的人而欺负他们!(妈的!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些小屁孩,非得扒了他们的裤子抽一顿!)。而且因为姐弟两个长的不好看,连当丫鬟当小厮的愿望也不能实现!
  听到这里我只想对天大吼:天要亡我啊!!
  ##################
  今天去滑冰啦……摔的我屁屁好疼啊……
  今天是奥运开幕式……期待啊……期待啊……
  中国加油……!!
  我是在是不忍心再听下姐弟俩的心酸史,我怕我越听会越愤世嫉俗。现在最主要的是要先解决我们肚子饿这个现实!
  妈~我好想你啊~!要是我又机会回去我绝对不会再说你煮的饭难吃啊!我在心里呐喊啊!!
  本来小屁孩打算去菜市场捡点别人不要的菜回来煮,但是马上就被我否定了。我告诉他我们以後都不去捡什麽别人不要的东西,我们要改变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去当梁上君子!!
  小屁孩听完後很开心地拉著我说:“君子好啊!很多人都崇拜君子!”
  一开始我还纳闷啊,这是什麽时代啊,居然有崇拜小偷的。转念一想就估计他根本不知道梁上君子的意思!(水:你当别人都跟你一样都是读过书的啊!)
  我一解释给他听他就不高兴了道:“姐,你以前不是说我们穷人要有穷人的骨气吗?怎麽现在……”
  “就是因为以前过的太有骨气了,所以才导致我们现在这麽穷!这麽饿!!”
  “可是……”小屁孩挂著两条眼泪对著我。
  “没有可是!!你老姐我讲的话就是圣旨!!必须要遵循!!”
  现在不止两条眼泪了,还加上两条鼻涕,“那……圣旨是什麽?”
  我翻翻白眼,彻底无语了!!
  ……
  小屁孩在我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接受我的意见去————偷番薯!!
  还好小屁孩家住的偏僻,离农村大约有个一两千米。但是呢……离他们种的地却是相当相当滴近!而且小屁孩的家前还有一座山挡著。
  想我人生在世23年当中从来没做过什麽偷鸡摸狗的事!哎呀,也不没做过,最多就是偶尔考试的时候整整小抄啊、偷偷瞄下邻座的考卷啊什麽的,这些都是小事,现在我要做的就是一件我有生之年中最光荣最伟大的事————去田里偷番薯!!
  我叫小屁孩在外面给我把风一看到有人来我们就马上有规律有秩序的撤退!
  我在田里真的是越挖番薯越觉得心酸啊!想我方小楷虽然说姿色不是一等一的,但是好歹也算得上中上等的水准啊,家里虽说只能算的上小康,但也比这里强啊!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下一顿饭没有著落!!
  越挖越心酸就越挖越多!一下子我就挖了20多个番薯,顺便再拿了些番薯的叶子。把这些都装进麻袋後,掩饰一切的犯罪证据便带著小屁孩扛著麻袋屁颠屁颠的回家了!
  ############################################
  5555……这几天发烧哦……在床上要死不活的躺了几天後……终於可以爬起来了……
  唯一的感想就是……原来夏天也是很容易发烧感冒的啊……
  番薯可以有很多种煮法,但是因为条件有限,我只能把它水煮了。其馀的除留几个种起外其他的一半切成片晒成地瓜干,另一半就放在麻袋里当这几天的粮食。
  期间我问小屁孩的名字,他居然告诉我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我奇怪了,名字怎麽可能忘记呢!
  原来从他三岁开始就再也没人喊他和他姐的名字了,他姐叫他‘阿弟’,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也就忘了名字。
  我一听,心里那个心酸加高兴啊!我就告诉他你姐以後叫方小楷,而你以後叫方小寿。小寿小寿,多麽贴切的名字啊!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很清楚了吧!没错我就是要把我那可爱的小弟弟培养成一代小受!所以我花了两天的时间制定了一个《弟弟养成计画》!!
  这两天我不断的在他耳边传递傍金龟婿的思想、耽美思想,告诉他耽美才是正确的道路!耽美才是王道啊!
  一开始小寿还很反对,但是後来在我是淫威暴力下,他也不得不转换自己的思想了!
  可惜经济不允许啊!不能教他更多的事!本来想教他写字的,但是我不知道他们写的是什麽字,虽然看的懂繁体字,但是我不会写!!
  (水:-_-||||我已经看到你未来儿子黑暗的前途了…… 楷:多管閒事! 踢飞~ )
  连续吃了一个星期的番薯,我是在是受不了了!!但是小寿还在照样吃的津津有味,他告诉我这是他吃过最好的食物了,我听的心酸啊!
  在我几乎快受不了这种只吃番薯的日子时,小寿带给了我希望的曙光!
  那一天天空万里无云,但我的脾气却变得暴躁,随时处於爆发的边缘。
  小寿出去捡柴,这种体力活当然就不用我出面,是男人的事啊!
  坐在门槛上看到远处的一个黑点,知道是小寿回来了。
  “姐~姐~快、快过来帮忙啊!”远处的黑点大声叫著。
  我不耐烦的走过去,心道:要是没有什麽重要的事我就马上劈了你。
  走过去才发现他拖著一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人,刚想开骂。但在瞟了两眼後立刻改变我的心情,更似乎还感觉到一道道春风吹拂了我受伤的心灵!
  第一眼:我发现他的衣服材质很好,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丝绸,肯定是有钱人!!衣服也肯定可以卖个很好的价钱!钱啊钱啊钱钱钱!!这就是目前我肉体上最需要的东西啊!!(钱——供我吃住,所以算肉体上)
  第二眼:往上瞄了瞄,一看真是不得了啊!美男啊!!绝世美攻啊!!完全符合了我心灵上的幻想啊!!虽然我那个弟弟丑是丑了点,但是养养还是能见人的!更何况我也喜欢美攻平凡受啊!!
  把他拖回家後,量了量他的脉搏——嗯,还好没死啊,要不就可惜这麽好的货色了!
  我让小寿帮他把衣服剥了,他不理解为什麽要把他的衣服剥了,我们家的烂棉被又挡不了寒。我告诉他我要把他的衣服拿去城里卖掉,他一开始还很不愿意,但是在我说出如果不愿意,那他的一切开销就由你负担,你也不要再吃我去田里偷来的东西为威胁时,他也不得不同意了。
  “那、那如果他冷怎麽办啊,你知道我们家棉被尽管是夏天还是会觉得冷的。”
  我眉一抬,眼睛一转……嘿嘿……
  “姐姐我呢,知道有一种可以取暖的方法。你就用这种方法给他取暖好了!”
  “什麽方法?烧碳?那很贵的!”
  我翻翻白眼道:“你当我比尔盖次啊?你把你的衣服脱光,塞进棉被里抱紧他就行了!”
  “啊?”
  “快点快点,快点脱拉,我进城之後把衣服卖了再买一床暖和点的棉被回来啊!”我三五下的把弟弟的衣服脱了塞进被窝里。
  “记得等我回来啊!”
  虽说是个城,其实是个镇。在这个时节这里是不会有多热闹的,除非去即洱、旯十这样的大城市(类似於中国古代的洛阳、长安)。来到县里後我才知道原来这里已经不是我原来世界的古代了(在小寿那里是不可能知道的,那小子只会想明天吃什麽)。
  去当铺把美男的衣服当了,美男就是美男啊,衣服都不同凡响,一套下来一共卖了15两。上次不知道听谁说的古代的一两银子相当於现在差不多300块人民币。算起来我赚的还挺多的。
  买了两床棉被、一些必要的东西与食物後,我在街上买了些小吃,打算回去好好犒劳犒劳我可怜的弟弟啊,一想到他以後可能被压的日子我心里就一阵兴奋。
  买了辆驴车把我买的所有货物装上车後便驾著驴车慢摇慢摇的回家去了。
  回到家後,美男还没醒。我让弟弟穿上我新买的衣服後,指了指驴车上的东西让他整理整理。
  “驴子!我们家又驴啦!!太好了!”哎,看他兴奋成那样。想当初我和家人去旅游区骑马的时候都没他那麽兴奋,要是他看到马那起不是飞天了!
  小寿虽然长的不是很好看,但是他有一双巧手,一双可以煮饭、修房子、做家俱和种菜养鸡鸭的巧手啊!这些要是让我做,估计房子就没了。
  两个时辰後小寿已经整理了差不多了,我让他把母鸡养好,以後要是它能每天生蛋的话那我们就能天天吃鸡蛋了!他很感动,因为他这辈子(9岁)都没吃过鸡蛋。我想当初他要是知道卖衣服後我们的生活条件有那麽大的改变的话,估计当初他自己就会举双手赞成。
  吃过一顿有肉的饭後,我把刚刚忘记的冰糖葫芦拿出来,看著小寿汪汪的两眼。实在是心酸啊!
  至於美男,我让小寿煮了点稀粥,让他一点一点的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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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麽……写这篇都没什麽感觉啊……先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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