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王的幸福生活(出书版)下部+番外 by 壹贰三
  发于:201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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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赵明远爽快地答应道,听得镇天宝一愣。
「你是说真的么?」难以置信强势的狐狸居然会答应自己,镇天宝确认般问道。
「嗯,床笫间偶尔换个姿势,也颇有情趣呢。」
生怕狡黠的狐狸反悔,镇天宝立刻兴致勃勃地扑到他身上:「那好,这回就换我在上方,你要乖乖地配合我哦。」
赵明远含笑,看着情人笨拙地取悦自己,心中受用十分。
半晌。
「......」
「......」
「......」
「!!」
「赵明远你这个大骗子啊啊啊!」
第一千零一次被吃干抹净之后,镇天宝蔫在床上,欲哭无泪,才刚愤愤地嘀咕了一声「混帐」,忽然又感觉自己那饱受摧残的屁股正被某个「混帐」揉来揉去。
「热身运动做好了,这回该来正式的吧。」赵明远柔声道,听得他当场石化。
可怜镇天宝,红浪翻被,大战三百回合之后,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得直挺挺的躺在床上任人鱼肉。
禽兽!赵明远你个大禽兽!
他终于忍无可忍、恼羞成怒,决定离家出走了!
「环儿,咱们还是去科尔沁避一阵子风头吧。」
「咦?不是刚从那里回来么?而且爹亲,上个月您还差点被王爷抓去成亲,万一......」
听女儿这么说,回想起之前在巴特尔的家乡作客的恐怖经历,镇天宝就觉得背脊发凉。
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那个熊男在明白真相之后,依然那么执着?明明身边有那么多环肥燕瘦各色美女,那家伙偏偏要把自己这个大男人绑了押进洞房......
幸好事先有留一手,在饭菜里掺了迷药,脚底抹油,不然这「安达」真的是做不下去了。
「那,我们就去大都......环儿你不是一直很想再见见莫愁的么?」打消了去草原的念头,换了另一个目标。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可是,爹亲你忘记皇后呷醋的事情了么?」
被女儿这一提醒,镇天宝才想起,就在去年,自己入宫省亲之时,只不过被特木尔摸了两记小手,他那泼辣的师妹立刻醋劲大发,把宫室里收藏的宝贝摔得「乒乒乓乓」,吓得她那惧内的夫君再也不敢接近自己三十丈以内。
「想起来皇后还真幸福呢,后宫粉黛三千人,可大汗只对她一人情有独钟。」
「这是该然。」
如果那家伙这回还敢负她,我一定饶不了他!镇天宝这般心道。
「爹亲......其实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
「什么事情?」
「为什么每次你去皇宫,大汗身边的那个云都赤都是一副恨不得把你碎尸万段的表情?」
「这个嘛......」
回想起昔日和青龙的那段恩怨,镇天宝「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教一旁的女儿看得莫名其妙,「我差点害那家伙『六点半』,也难怪他会恨我。」
「爹亲,什么是『六点半』?」
「嗯......就是『永垂不朽』啦!」
「女儿不懂。」
「女孩子家懂这个干什么,再过两年你自然会知道的啦。」镇天宝敷衍道,望着越长越水灵的义女,不禁叹了一口气,「唉,也不知道你那没良心的兄长这几年死去哪里?也没有一点消息......」
「爹亲不必担心,苍狼哥哥三年前留书说要云游四海,想必他是要成就一番作为再回来孝敬爹亲。」
「是这样么?我倒宁愿他快点回来娶了你......」
「爹亲您在说什么?」
「没、没什么。」
镇天宝叹了口气,继续思考今晚在何处落脚的问题:归云山庄是万万归不得了,但他身上的盘缠已经不多,要打尖住店不太可能,所以......
「环儿,今天咱们就将就一下,去大兴寨住一宿如何?」
「这......」
环儿犹豫,回想起那十几个臭男人窝踞的肮脏地方,不自觉地就想屏住呼吸,不过温驯如她还是遵循父亲的意思,颔首表示同意。
「爹亲,您身为一寨之主,为什么不光明正大走正门,却要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进来?」
「你以为我不想啊?可是对面就是那只狐狸的地盘,万一被他发现我回来,那就死得难看了!」
是夜,镇天宝父女悄悄溜到大兴寨后门,叩了叩门,没过多久里面便有人哈欠连天地跑来开门。
「嗨,来福......」
见替自己开门的乃是大兴寨的管家兼杂役兼厨子兼跑腿的,镇天宝刚想同他打个招呼,来人却像见鬼似的把双眼瞪得跟铜铃一般大,不等两人进入就猛得一下把门带上,大吼大叫起来。
「不好了,不好了!二当家,大事不好了!」
「什么事大惊小怪?」
「大当家回来了!」
「什么?来人啊,快快快!关门放狗......不、不对!是赶快通知赵公子!」
「遵命!」
「铿锵匡啷--淅沥哗啦!」
只听寨内一阵鸡飞狗跳,门外的环儿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沁出的冷汗。
「那个......爹亲,看来诸位叔叔似乎都不太欢迎我们的样子......」
「......」
镇天宝无言,牙齿磨得「咯咯」作响,紧握的拳头不住颤抖,明眼人一瞧就应该知道他正处在濒临爆发的边缘。
「大毛,开门。」
「大当家,小的不敢......」
「二毛......」
「大当家,小的没胆......」
「三毛!」
「饶了小的吧,小的......」
「造反了是不?开门!再不开门老子就扒了你们这群兔崽子的皮!」没多久,终于忍不住爆发山大王威严的镇天宝这般怒吼道。
霎时门内死一般的寂静,不过沉默不到四分之一炷香的时间,只听:「我说,大当家和赵公子比起来......大家比较怕哪个啊?」
「当然是赵公子!」
十几个声音异口同声,听得镇天宝踉跄一步,差点就地昏倒。
接下来无论他如何用力捶门,口出要挟,门内那些当年和他出生入死的「患难兄弟」却始终没有一个给他开门的。
捶了半天,见门内的众兄弟还是无动于衷,镇天宝气喘吁吁,忿忿不平地叫道:「二、二愣子,我、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你......你、你们要这样对我?」
「大哥,你对咱没什么不好,可是自从你第十三次离家出走之后,赵公子就跟咱说了,如果这回咱要是再敢收留你,就甭想在此地混下去了......你也知道大兴寨上下十三口人包括猪圈里那两头猪,全都得靠他吃饭啊......」
「......」
听到这话,镇天宝「吱遛」一下无力地滑到了地上--真是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啊!想当初,他们全寨子在赵明远的感化下〈实际是强迫〉,金盆洗手,不再作刀口舔血的营生开始,全寨的经济大权便由赵明远的掌控,生杀由他,的确不能得罪......
想到这里,某个名义上的大当家只得咬牙切齿地骂道:「混蛋......」
「混蛋骂谁?」
「混蛋当然是骂那个死狐狸......啊啊啊,你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公子刚听到响动就赶过来了。」
环儿这般说了一半,她身旁长身玉立的俊美青年环着胸接道:「大概就一盏茶的工夫。」
笃定的口气听得镇天宝一阵头皮发麻,他本能地往后倒退一步。
「那么怕我做什么?我又不是老虎。」
是啊,你的确不是老虎,可你「吃人」都不吐骨头的,我当然怕你!镇天宝心中嘀咕。见青年逼近,他跟着又退了一步。
「阿宝,别惹我生气。数到三,乖乖和我回家,我就既往不咎......」
可是听到这话,某人仍旧像蟑螂撞见杀虫剂一般继续退缩退缩不停退缩......
见状,敛起了笑容,赵明远正色道,「一、二......」
镇天宝见状心中更是怵得厉害,「三」字一落地,他拔腿就跑!
可是落跑还没三步,只听身后一声痛呼。
「啊呀!我的手......好痛!」
这句话就像定身咒般将他迅速定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可恶啊!每次都用这招!
虽然明知对方十成十在演戏,可偏偏这就是他无可救药的死穴。镇天宝转过身,再度灰溜溜地跑回了赵明远的身边,抓过他那曾经受创的右臂左右翻看。
「师父不是已经帮你接好了么?怎么过了那么多年了还会痛?」
「『组装的总不比原装的好使』--他老人家说的,而且你的右腕还不是一样?」
「我可没你那么夸张......」
「呵,不夸张一点,你哪知道紧张?对你这种没心没肺的家伙就得用『无病呻吟』这招!」
听到这话,镇天宝又想脚底抹油了,可是这回还没来得及踏出去半步,就像小猫一样被拎了起来。
「啧啧,真不听话,看来不好好调教一下是不行的了。」
「你......你想对我做什么?」
「你说呢?我们之间还能做什么?」赵明远一脸坏笑,把不听话的爱人往胳肢窝里一夹,径直向对面的归云山庄走去。
「救命啊!二愣子救我--环儿救我!啊啊啊,不管谁来救我都好啊!」
这天晚上,镇天宝无奈地望着众兄弟挥着小手绢,欢送自己第十三次被强行拽回归云山庄,一路上,欲哭无泪。
见到这一幕的的环儿双掌合十,心中默念:爹亲,您的道行还差公子好一截呢,不过女儿还是祝您早日修成正果......
「嗯,不错。来去两个月小肚腩果然减掉了。」
「你你你在摸哪里啊?」
「都老夫老妻了,害什么臊?」
「谁谁谁和你是夫妻啦!」
「夫妻该做的事情我们都做过了,莫非你想抵赖?」
「我我我......我是男的!」
「我当然知道你是男的,女的又没有这玩意儿。」
「不不不要弹嘛,会痛......」
「啧啧,你既然知道痛还要讨皮痛?哪......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
「你要干什么?不要过来--救人、救人哦!」
「......」
一阵兵荒马乱、风云变色过后,归云庄主人的卧室内只留一派旖旎春情......嘿咻嘿咻。
--番外《阿宝篇》完
后记
一日某三看电视,无意间转频道转到一部名为《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的记录片,由此便萌生了想写一篇以元朝为背景的小说。
开篇之时正值零七年二月,某三病中,在医院一边打点滴一边看《邂逅》〈一部非常搞笑的漫画〉,大笑不止〈真是太丢脸了,囧RZ〉......于是病愈后就想:干脆把小说写成热热闹闹、轻松搞笑的类型吧,于是《山大王》就这样诞生了。
这篇的主角阿宝和某三之前写过的小受类型比较起来,比较另类:玩世不恭,古灵精怪,没大没小......外加有点不知死活,教人又爱又恨,写他的时候真的非常愉快。
之前在鲜网连载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会客室的网友们一直在争论「谁是正牌小攻」的问题。
的确,这次的小攻候选人数对某三而言也算空前的--
憨厚正直的巴特尔,腹黑狡猾的赵明远,酷酷的小狗子和痴情的三皇子,以及阿猫阿狗路人甲......不过出镜机会都没有的就忽略不计了吧......
虽然某三心中早有定论,不过看到大家的留言,还是动摇了好几次,甚至想设计一个情节,让阿宝抓阄决定最后和谁在一起......〈这点子太恶搞了,所以就放弃了。〉
如果用动物来比喻《山大王》中的角色,某三以为,阿宝像雁,巴特尔像熊,赵明远像狐狸,狗狗则像狼......
巴特尔的爱是宠溺和保护,和阿宝无拘无束的性子相违,所以出局;狼是最自由无羁,而且忠诚的伴侣,可惜阿宝对狗狗只有亲人的感情,他俩也不可能。
剩下来的狐狸虽然偶尔会使坏算计一下,不过就这一「禽」一「兽」两人的相性来看,是最合适的啦......〈某三四十五度不纯洁地望天〉
关于配角,耽美小说里的女性角色一直不讨人喜,不过对于莫愁,某三还是比较满意的......她和阿宝性别倒错的登场,想想这种构图还满有噱头。
至于青龙,他就是传说中的龙套+炮灰......可以略过的。〈青龙:囧RZ原来我也是路人甲啊!〉
最后,感谢读完这篇小说的您,如果它能博君一笑,那将是某三莫大的荣幸。
--壹贰三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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