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快乐人生 上————乱红飞
乱红飞  发于:2010年09月20日

关灯
护眼

找不到办法的白宝宝在无聊中收拾自己东西的时候,突然看见自己的储物手镯里还有几根漂亮的羽毛,这还是自己当初在新手村的大公鸡那里得到的。

白宝宝打算将其拿出来仔细的瞧瞧,刚拿出来,羽毛上就闪闪发光,有戏。

白宝宝试了试,越往村里的那颗大榕树那边羽毛越亮,白宝宝按照这个提示,一直走到大榕树下,只见一只浑身的毛都快掉光了的鸡(大家想想肉食鸡,浑身就没有几根毛),这只鸡正在树荫下躲太阳,听见来人的脚步声,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又闭上了。

要不是看着这羽毛离这只鸡越近越亮,白宝宝还以为找错鸡了呢。

白宝宝用手捅了这只鸡几下,没动静,一点反应都没有。

白宝宝没办法,拿着羽毛直接往它身上戳,说不定就粘上了呢?

只听见叮的一声,羽毛便从自己的手上消失了,而且这只没几根羽毛的土鸡顿时变得光彩夺人,浑身长出鲜艳亮丽的羽毛,和传说中的凤凰很相像。

而且这时白宝宝还收到一条消息,说自己因为不贪财,将这么珍贵的羽毛还给凤凰大人,得到了百鸟之王的好感,与飞禽类的沟通能力增加10%。

只见这只毛都齐了的新生凤凰抖了抖身上的羽毛:“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很忙,没事别来烦我。”

白宝宝指着小美人鱼问:“请问凤凰大人知道美人鱼住在什么地方吗?”

凤凰抬眼看了看小美人鱼:“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唉,以前是住在幻海的美人宫里,不过现在就不知道了。”说完,用翅膀掩着嘴打了一个哈欠。

白宝宝也从凤凰大人的嘴里顺利的知道了幻海的位置,幻海是离大陆最远的一片海域,位于海的最南端,是海洋最深的地方,据说也是最漂亮的一片海域,里面有很多罕见的动物植物。

不过美人宫平时有结界守护,一般人就算是到了那里也进不去。而且现在根本就没有那种大型的船只开往那里,自己也根本就造不出来那种大型的船只。

看来自己还要养一段时间鱼啊。

而且这条鱼的鼻子真够好使的了,那么远的海路都能游过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强悍!

白宝宝最好奇的是凤凰的羽毛掉了它自己怎么不捡回来,到最后就落个秃毛鸡的下场。

在知道了答案之后白宝宝也就知道了这凤凰懒到什么程度了,原来凤凰是掉了毛之后懒得捡回来,被风吹走了,而且自己又懒的去找,就这样,自己的羽毛经过这么多年也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白宝宝心想这可真是天下第一的懒凤凰啊,自己都变快成了土鸡了还在这乘凉,有见过懒的,没见过这么懒的。

不过一般的动物掉毛了,都会重新长出来的,这只怎么就没长出来呢,难道这就是作为百鸟之王的与众不同之处?

白宝宝决定既然准备将这条美人鱼留下,就要先喂好了,可不能给人家饿廋了。

于是更加努力的喂鱼,白宝宝听说鱼是给它多少它就吃多少,还有的鱼会被撑死,可自己的这条喂的再多也没撑着过,更不用说会被撑死了。

31.迷雾森林

这样,白宝宝要喂养的嘴巴就多了一个,而且小美人鱼和自家的两只也玩的挺好的,不像自家主人和莫轻寒莫大侠,就感觉他俩总是大眼瞪小眼的,就是看对方不顺眼,也不知道他俩有什么仇。

白宝宝们又回到了朱雀城,还在街道上见到了曾经的江湖第一美女,倾城帮的帮主月色倾城,那可真的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第一美人,比自己这个冒牌货强多了。

面似芙蓉,眉如柳叶,肌肤如雪,粉红色的轻纱衣裙紧紧的裹住妖娆的身体,整个人显的体态修长勾人魂魄,看了第一眼还想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还想第三眼……

真的是美女啊,自己还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呢,南宫麟真没眼光,害这么漂亮的美女伤心。

而且白宝宝在看见月色倾城身边还有几个帅哥时,高兴了,很高兴,真的很高兴,哼,可能过一段时间南宫麟就要被甩了。(哦,白宝宝你错了,你不知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说不定这第一美女就喜欢南宫麟这样坏的,其实他也没怎么坏,不就是想要你的小九吗,男人能太记仇,哦,我错了,你现在还不是男人)

白宝宝在城里转了一圈,看了一下物价之后就从杂货店买了一个招牌,开始卖自己从海边捡回来的贝壳,白宝宝的贝壳颜色鲜艳漂亮,又很完整,价钱也不算太贵,又没有竞争对手,于是狠狠的赚了一笔。

买贝壳的基本上都是女生,还有一些男生是为了送给自己的女朋友,白宝宝轻轻松松的卖掉了所有自己不想要又不舍得扔掉的贝壳。

这个朱雀城白宝宝还有很多的地方没去过,白宝宝喜欢每个地方都瞧瞧,说不定自己就在哪个犄角旮旯碰见一位绝顶高手,然后非要自己拜他为师,然后习得绝世武功……

这城里白宝宝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并很快发现一处诡异的地方,那是在朱雀城的最东北角的一个小巷子里,那有一间小房屋,房子都很旧了,还飘着一条破旧的条幅,仔细一看,还能看出来是“张氏酒馆”几个字,看样子曾经是一间酒馆,不过现在是不是就不知道了。

最终抵不过脑子里好奇虫的诱惑白宝宝决定去看看,推开吱嘎吱嘎响的破旧木门,里面昏暗暗的,除了几张带灰的桌子就是凳子,什么也没有,听着后院好像有声音,白宝宝进去一看,是一个老爷爷正在水井边打水,而老爷爷身子骨好像不太好,拎着水桶好像很吃力。

“老爷爷,我来帮你。”白宝宝忙上前去帮忙。

“谢谢你,年轻人。”对于有人帮自己干活老爷爷显然很高兴。

“老爷爷,你的家人呢?”白宝宝心想,这老爷爷岁数都那么大了,还让他干重活,这家的孩子真不孝。

“唉,一言难尽啊!”老爷爷给白宝宝讲起自己家的事情。

原来这老爷爷姓张,就自己一个人住,以前和老伴儿一起经营这间酒馆,后来,老伴儿去世了,就剩自己和儿子相依为命了,儿子叫张程。

前年,儿子外出去朋友家,就一直没回来,连个信也没捎来,自己为了打听儿子的下落已经花了很多钱,眼看就要倾家荡产了,自己也心力憔悴,落下了病根,明明四十多的中年人看着就是个老头子,而且现在外面正在闹瘟疫,自己更担心,更没有心情照看酒馆了,眼看着就要倒闭了。

“张大叔,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找儿子的。”白宝宝很同情这位大叔,决定帮张大叔寻找儿子,而且称呼从老爷爷变成了大叔。

白宝宝在张大叔家呆了几天,顺便给张大叔看看病,自己这次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号号脉,开开药方,煎煎药,一些基本的草药自己都有,不用花钱买,张大叔的身体主要是因为操劳过度,这多休息休息,喝点汤药就感觉好了很多。

而且原来张大叔家酿的酒曾经是这里远近闻名的好酒,为了答谢白宝宝一行人,很热心的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几坛好酒给大家尝尝。

“来,你们尝尝,这酒我珍藏了十年了,一直没舍得卖掉。”张大叔身体好了,人也精神很多,说起话来很有力气。

刚一打开酒坛子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有股很吸引人的米香,白宝宝小心的尝了一口,味道辣而甘甜,喝过唇齿留香,还想再喝,可是太辣了,白宝宝喝了一口之后就不再喝了。(没喝过酒,不知道什么味道,瞎写的)

自家主人和莫大哥很喜欢喝,前几天,莫轻寒突然很严肃的要求自己这么叫他,当时差点给白宝宝吓坏了。

那两个人经常坐在一起对着喝酒,也不天天打架了。(白宝宝,你真笨,怎么没打,男人比喝酒就是一种打架的方式)

喝了人家的酒,可不能白喝,于是白宝宝决定给张大叔家的房子翻修一下。于是,花了几天的功夫才让房屋焕然一新。(其它俩人也帮了忙,莫轻寒是自愿帮的,欧阳主人是在白宝宝的目光注视下没办法帮的,剩下的那几只越帮越乱,留在后院乘凉)

白宝宝虽然不喜欢喝酒,可自家的小家伙们很喜欢喝,一时没注意,三只不知从哪里偷回来几坛子酒,等白宝宝发现的时候已经喝的一滴都不剩了,而且个个醉的就像是一滩软泥一样,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

尤其是小美人鱼,自从钓上来起始终不让自己碰它的鱼尾巴,说是将来要碰到自己喜欢的人才可以摸的,连自己的美食攻击都无效,趁着现在,白宝宝舒舒服服的摸了摸小美人鱼的尾巴,凉凉的,滑滑的,啊,真舒服。

为了以后自己也能享受这样的特权,白宝宝决定向张大叔学习酿酒,这以后,想什么时候摸就什么时候摸,想摸多久就摸多久。

“张大叔,我想向你拜师学习酿酒,可以吗?”白宝宝决定拜师学艺。

其实张大叔家的造酒技术是祖传的,不轻易外传,不过看白宝宝这么乖,还帮自己治病,就答应收白宝宝为徒。

开始时,白宝宝在一边打下手,自己要做的就是将酒曲捣碎,然后浸泡,最后将汁液和煮熟并冷却过的粮食倒入大缸中发酵,最后过滤直接装进酒坛就可以了。

其中的关键部分都是张师父来做,最后几次才是白宝宝全程亲自动手操作,在因为温度控制不好失败了几次的条件下,最终成功的制出了自己的第一坛酒。

喝起来,虽然没有张师父酿的酒香,但也不错了,以后会有进步的,白宝宝对自己还是很满意的。

这几天,张氏酒馆重新开张,由白宝宝充当店小二,自家主人充当了几天临时的算账先生,终于将酒馆的生意拉上正轨。

于是一行人决定离开这里去寻找张程,为了行走方便,白宝宝决定去马场租一匹马,再租一辆车,这小美人鱼自己也不能一直抱着它啊,给他放到地上还不会走路,只会用尾巴在地上甩来甩去的。

其实在每个大城市的附近都会有一个马场,玩家可以买马,租马,还可以租马车,很方便,还的时候直接去附近驿站办一个交付手续就可以,很方便的。

白宝宝一行人走就是当初张程去朋友家走的那条路,一路上都是白宝宝在驾车,对于没驾过车的白宝宝来说,感觉驾车很有意思,就是对这匹马有点不满意。

白宝宝本来在马场看中了一匹威风凛凛的高头大马,不知为什么这俩人都说不行,最后给白宝宝找了一匹又小又老的马,这一路走起来,估计还没有牛车的速度快。

而且看看他俩骑的马,白宝宝就更郁闷了。

俩人骑的都是各自的马,欧阳主人的马是一匹没有一根杂毛的白马——幻雪,自己认识的。莫大哥的坐骑也是一匹没有一根杂毛的黑马——黑夜,而且两匹马很看对方不顺眼,刚出现的时候俩马冲对方打个响鼻就都转过头去无视对方了。

其实这一路上都没怎么用白宝宝赶车,马虽然老,可资格也老,一直都乖乖的听话的走着白宝宝想让它走的路,除了慢点,一点毛病都找不出来。

就这样,一行人晃晃悠悠的路过了几个村庄,按照大家提供的线索一路的寻了下去。

最后,一行人还到张程的那个朋友那里询问过,但是朋友说张程一直没来过,最后的线索就是有人曾经看到过他进了迷雾森林。

迷雾森林,顾名思义,就是瘴气很多,而且让人很容易迷路的森林,这也是这个大陆上的四大危险地之一。

其它三大危险地分别为浩瀚森林,死亡沙漠,红泥沼泽。

这四个地方据说是有去无回,进去了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不过正是因为它的危险,未知,神秘,吸引了很多不要命的人前仆后继的去送死。

迷雾森林里的树木高大,遮天蔽日,进到里面根本就找不到方向,而且里面瘴气很重,吸进去一口就会中毒昏迷,连自己什么时候死的都不会知道。

可自己答应了师父要找张程的,怎么办?

“你不是有解毒丹吗?”经主人这么一说白宝宝才想起来主人曾给过自己很多解毒丹的,而且白宝宝认为单独留下小家伙们不安全,于是也将他们带进了未知的迷雾森林。

进了林子之后,里面的瘴气果然很大,离得稍微远一点就看不到人影了。而且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藤蔓,一不小心,就会被紧紧的缠住,而且越挣扎越紧,小九就不幸的被缠住了,不过幸好发现了藤蔓的弱点才逃过一劫,藤蔓怕痒。

这一路上基本上是莫轻寒在前面开路,白宝宝在中间,后面是主人,而且某主人似乎一点也不紧张,还在那扇他那把破扇子。

最可气的是,进林子之前,某主人扇了几下破扇子对莫轻寒说:“如果你认为自己有能力,就在前面开路。”好像很怀疑莫轻寒的能力似的。

“哼。”回答他的是莫大侠的一声冷哼,不过还是不忍心看着白宝宝进林子去送死,前边开路去了。

怎么说莫大哥也是等级排行榜第一的人物,要是没有能力,自己这样的就不用活了,白宝宝觉得主人就是在说自己,回头狠狠的瞪了主人一眼。

32.迷雾森林

几人一直在林子里走了很久,也没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

“怎么什么也没有?”白宝宝发现这里确实什么都没有。按理说,这里应该会有一些不知名的危险怪物,然后从哪个隐蔽的地方突然窜出来袭击自己。

“我知道怎么走了。”莫轻寒对白宝宝说道,“你跟我来。”原来是莫大哥在林子里走了这么久,发现规律了,聪明人就是聪明人,不过就比自己聪明一点点。

在莫轻寒的带领下,大伙儿找到了一个比较隐蔽的的小山涧,这里有一条小溪蜿蜒着向外流淌,溪水清澈见底,顺着溪水逆流而上,瘴气越来越少,最后根本就没有瘴气了,在清澈的溪流边上 ,白宝宝还看到了几亩菜田,青菜绿油油的,而且还看到了不远处有一颗参天大树,树下有一个小木屋,看样子是应该有人居住。

最让白宝宝感兴趣的是那棵大树,大树很粗,估计活了不少年头了。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小绿叶子,结了几颗红色的小果子,果实晶莹剔透,香气四溢,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白宝宝就能闻到果子散发出来的清香。

白宝宝在树下看了果子很久,真的很希望这果子就这么突然的从树上掉下来,直接掉到自己的嘴里,那就不算是自己偷别人家的果子了。

可惜等了很久,看了很久,就是没有一个果子掉下来,果然,守株待兔不是什么时候都有那么好的运气的。

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钻出来一个身穿青衣的人,这人好像对突然到访的白宝宝一行人很敌视。

“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这话是对莫轻寒和自家主人说的。

“在下是找一个叫张程的人,不知这位兄台可曾见过?”还是莫轻寒代为回答,白宝宝几只还在等树上的哪个红果子会掉下来呢。

“没见过,你们快走吧,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白宝宝怀疑这个青衣人在说谎,不然怎么这么急着赶大家走。

“听说他进了这迷雾森林,你真的没看到吗?”莫轻寒也很怀疑这个人在说谎。

“就是,就是,你真的不知道吗?”白宝宝在一边帮腔。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就在大家都剑拔弩张的时候有一个清脆的声音插了进来。

“你怎么出来了?我不是让你不要出来吗?”青衣人显然对刚刚冒出来的声音的主人的表现很不满意,硬要给他拉回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对于这奇怪的俩人,众人都很好奇。

“他不让我回去。”张程指着青衣人。

原来张程当初为了抄近路,走进了这危险的迷雾森林,被瘴气迷倒,醒来的时候发现被青衣给救了回来(这叫青衣的就是前面穿青衣服的人),青衣是迷雾森林的守护者,在这里已经守了几千年几万年了,总之就是不知道多少年了,始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次救回了张程就顺理成章的要求张程留下来陪着他。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