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同志之红豆——原瘾
原瘾  发于: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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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你怎么看我,反正,我都走到这一步了,最后等到我自己都厌倦我自己了,不用你说,我也会放手的。但至少不是现在。所以,肖忆杭肖总,你就体谅一下我这个平凡人的心情吧。我知道以您的资本,如果想摆脱我,其实并不难。可是我已经退到这个地步了,您就当是怜悯我,让我自己死心吧。”

咬紧嘴唇,我不想让自己泻露一丝软弱。软弱是给关心自己的人看的,对于毫不把自己放在心上的甚至也许有那么一点厌恶自己的人来说,把痛苦和软弱给他看,只是作践自己。

我从忆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动容,真感动啊,人家还是很宽容的。要是换了别人,也许早就一脚踩死那只蟑螂了,留着半死不活的样子只会让人恶心,还不如死了好。不过好死不如赖活着,嗯,毕竟是我喜欢的人,明白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的想法。

“谢谢了,我就当你答应了。”我努力的笑笑,哭丧着脸会惹人讨厌的。

“你们在聊什么,这么投入,我们喊了你们一声都没听见。”方渐远的声音由远及近。

松开手,低头看了看被捏得皱巴巴的桌布。

“没什么,只是叙叙旧而已。”忆回答道,反应还真快。

“叙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呢!肯定很有趣。”

“这个说来话长,改天再聊吧。怎么样,酒弄掉了没?”忆仿若很关切似的询问随方渐远之后的林平遥,表情十分自然。也许我错了,他不是反应快,而是根本一直就很正常,激动不正常的只有我。

“没,肖总。让你见笑了。”林平遥看上去十分疲惫。

“他外套不能穿了,外面又冷,一会儿我送你们回去吧。”方渐远热情地询问我。

“我和苏苏不同路。外套只不过是脏了,穿穿也没什么,一到公司我就会换上备用的工作服的,所以不用麻烦了。而且业务已经谈的差不多,方渐远你一会儿也不用去我们公司了吧。所以,就拜托肖总把我带回去了。”林平遥说完,礼貌地看着忆。

忆这时也盯着他,脸上的表情很低沉,不知道在想什么。

“噢,那当然。那么渐远等一下麻烦你送程苏回家吧。”忆的表情恢复平和,“先不说了,大家快点吃东西吧,都要凉了。”

虽然每个人都会说点什么,可是空气中一直弥漫着压抑的气息。一顿饭吃下来,菜没怎么少,酒基本见底了,还真伤胃。

打肿脸充胖子有事硬要装做没心没肺这样的事做多了,是个活人都得被累死。而现在这桌人中,至少有两个人正在从事这项工作。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果然没错。

第7章

方渐远停好车,一脸玩味地看着我。

“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方大少爷可是难得一见的贵人,我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嘴脸。

“哦,是吗?程苏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不痛快点还真不够意思啦。开门见山,你和忆杭是什么关系?”他直切主题。

“什么关系,就是你看到的,我们认识,仅此而已。”我没有说谎,呵,我们能有什么关系,人家没有避我如蛇蝎就已经很够意思了,我还能奢望与他有进一步的关系么。

“不止吧,没那么简单。”方渐远扫了我一眼,“程苏你是个聪明人,我想你知道我要问些什么。或许,我还可以帮到你。”

“我救过他,所以认识了。还有,我喜欢他,这样您满意了吧。帮我一事不敢劳烦您,人家的心意我已经明白,您不用再去碰壁了。”我靠在椅背上,极尽平静地说。

“果然。”他嘴角一翘,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程苏,也许不是你想的那样喔!你也不用这么沮丧,依我看机会还是有的。虽然我家青青也喜欢那个家伙,不过我觉得他们不合适,我看好你!”他一拳捶在我肩膀。

很奇怪,也许我是真的不了解眼前的这个人。

“怎么,太高兴了说不出话来。相信我的眼光,很准的。”他简单的一句话,简单的一扬眉,流露出的都是风情。

“我有没有开心我自己不甚明白。倒是你,心情似乎很好。”

“我心情当然好,原因嘛——我不告诉你。”他扭过头,轻轻地笑着。

“如果你要打林平遥的主意,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我果然没看错,程苏你很聪明啊。这回,忆杭兄可是棋逢对手了。”他丝毫不介意我的话。

“喜欢他就好好对他,如果只是玩玩——”我深深看了他一眼,“我不知道你在他心中的分量,但是我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绝对不会比你的轻,这一点就够了。也许是不一样的感情,可是谁也说不定不是吗?我不会给你伤害他的机会。”

方渐远先是一愣,随后又微微地笑了,“程苏,刚才还夸你聪明,怎么一会儿就变傻了。放心,我方渐远要来真的,那肯定不会有半分虚假,如果是玩玩,什么时候该收手我自会清楚。林平遥也没有那么脆弱,你却总是像个母鸡似的护着他,程苏,在这样下去你会变老爷子的。”他又凑近我暧昧地一笑,“你怎么舍得放下忆杭这么上乘的人呢?小林子还是留给我吧,你专心对付忆杭兄就够了。”

我只是怕,你还没出手,就已经错过放手的最佳时机了,他已经经历了这么些年的等待,你知道吗?

我没告诉方渐远这些,确实,林平遥没那么脆弱。而我,恐怕都自身难保。

“对了,这里就是你家吧。记住了,以后多联系喔,你们两个都让我感觉很亲切。在外多年,亲切这种感觉是很珍贵的,丢掉太可惜。”

“我也希望,我们三人可以做亲密无间没有伤害的朋友,真的希望。”

方渐远看着我,这次却没有笑。

下了车,看着远去的车尾,深呼一口气。

我的故事似乎已经结局,悲剧或喜剧,在别人眼里,都也只是故事。

哀伤,早已麻木。有的只是人本能的反应,抓着明知是自己臆想的希望,苦苦沉浮,如此往复。

晚上,林平遥一身疲惫地回来收拾了东西说要搬回去。

也是,假期中的人们现在也都要重新投入到忙碌中去了,相比起来我反倒像个闲人。这世上,有的闲人只用坐在办公室里,动动他的小脑袋瓜子,签签文件,就可以享受到奢华的人生。而有些闲人,每天耗着大把大把的时间,虽说不累,可也只能维持着微薄的收入。我总觉得无论有些人怎样抱怨社会的不公,这个社会都是公平的。就像上面的两种闲人,他们时间的价值完全不同,但不同得确实没错。如果后一种人拥有前一种人的学识和经验而且想要出于众人之上,那么他也不可能位列后者了。前者能花最少的时间,赚最多的钱,那是人家该得的,因为人家有这个实力,而且也奉献出了这个实力。也有什么努力也没做过却穿着锦缎的人,但是没有经过努力也被赋予,意味着他们担负着与其穿着等价的职责不是吗?

我很不幸地好像成了后一种人,如果可以,我倒是很希望自己能忙起来,不过客人不是我能主宰的。但是我自己动手养活了自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过最期望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现在因为某些方面而变得不幸福,可是,我总尽力了。

我尽力了,却没有收获心爱的人。早该明白,人生中有些事不是你愿意等就会来,有些东西,你怎么争取都不是你的。即使这种想法太过悲观,可是,我觉得没有错。

错在,你把它想得太悲观,你以为放弃就是失败。

心里这么想,做起来还是有很大距离的。

人总是这样矛盾的生物,很无奈,却也很神奇。真正绝望的时候总是少之又少的,人容易受伤,总以为自己好不了,却又在不知不觉中愈合了,继而准备下一次的受伤,而很少伤到死亡。不管什么人,本质其实都很坚强,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简单地和林平遥说了几句,目送他离去。也许今天说话太多,我想自己是累了。

如果不用想那么多,简单地过日子,这样的人生会不会比较好过些。

或许,那才是最大的奢望吧。

幸好,只是觉得累,而不是倦。

***

血缘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无论距离有多远,无论分隔有多久,总是可以很快地拾起来。不像其他的感情,时间和空间是致命伤。

如果现在来形容我和苏以谟之间的感情,旁人也许会用“父慈子孝”一词形容。

有一句名言,说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一定会为你开一扇窗。

用在我身上是不是很合适呢?

“爸,您身体看上去好多了。我就说您不用想得那么严重嘛,就爱瞎操心。”我一边抱怨一边扶他到花园的长椅上。

“呵呵,现在就开始教训你爸了。我可还没老呢!”

他的精神好了很多,而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这么快我们就可以像一对真正的父子一样。原本以为,自己没有那么大方。

“是,我可还这么年轻,您也老不到哪儿去。”

“原来小苏这么皮啊,我以前还以为你是个乖巧的孩子呢。”父亲的眼眯成一条线。

“您现在后悔有我这个孩子已经来不及啰!”我抓住他的胳膊,“我赖定您了。”

“不,我从不后悔。”他直直看着我,“小苏,我只后悔没有早些好好待你,和你母亲。”

“还提这些干什么。”

“小苏,我后悔没好好照顾你。其实你现在不用每天起早贪黑的忙活,想读书么,爸可以送你去国外念书。”他热切的眼神让我感到悲哀。真的,如果你早一点说,也许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连基本的单词都读不准,还去国外呢,听天书啊。”我满脸笑,“爸,我过得挺好,真的,你不用操心了。”

“国内的大学我也可以帮你办个旁听证。你才24,读几年出来也不算晚。”

“您看我是读书的料么?别折损我了。”

“当初要不是你们瞒着我,你也不会因为缺钱而没读大学。唉,最错的是我,如果我当时多派人查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他一脸懊恼。

“爸,就算你查了,妈的个性这么多年来你也清楚,而我,和她再相似不过。”

初春的晚风吹过来,有些凉,却凉得痛快,让每个人,都清醒地处于现实中。

他想说些什么,最终却选择了沉默。

“爸,这个样子的我,你是不是很失望。没怎么念过书,没见过大世面,性子又倔,不晓得人情世故。和您比起来,真是差远了。”

“小苏,不要说,不要说了。你很好,你是爸的好儿子,是独一无二的好儿子!”他颤悠悠地抱住我,“不念书就不念了,你过你想过的日子,嗯,有困难也不用怕,有爸在。”

眼里的一点明黄渐渐模糊,那是迎春花吧,这么奢华的园子里,居然还种了迎春花这样朴素的花。

“小苏,我多想让你和你哥哥相认,可是,大家族里的兄弟财产纷争我见得多了,不想让你有遭遇这种问题的可能。所以,你哥哥和阿姨一直都不知道有你,我到死也不会告诉他们,只是,委屈你了。你开开心心地过,当时要给你们母子俩的那家公司,你们没要,我便一直抽空经营着,现在规模发展得不错。那是我的一处秘密财产,之前说是你的,现在还是你的。等我去了,你想接手就接手,不想管就把它转给别人,自己拿股份分红也行。”

“我——”

“小苏,算爸求求你,你一定要答应。就当爸对你的一些补偿,好吗?”他企盼的看着我。这样的场面在外人看来也许很滑稽,父亲低声下气央求儿子接管自己不菲的财产。

“好。”

听完,他顿时露出欣慰的神情,像是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任务。

谁也不知道,那一声回答,在后来对我意味着什么。

“对了,爸,那家公司一直是你在管吗?”

“以前是,可是一年前我身体垮了后,就托一个信得过的老朋友在管。这家公司和苏氏基本没有联系,我闲暇时就通过它做些小生意,也是电子类的,没想到发展得这么快。就像当初,我也没料到苏氏会有今天。”

提起工作,他整个人话都多起来。

多好,男人就应该这样,有自己的事业,而且,为其奋斗和荣耀。

我这一辈子或许都没有那样意气风发的时候了,真是毫无远大目标的人啊,连自己都有些惭愧。

可是,我知道自己要的就好。虽不多,但奢侈。

“小苏,你妈的忌日过几天就到了吧,陪我,去看看好么?”他双眼凝视远方,“我还,没有去过呢,再不去,就怕没几次机会了。”

“好。”远处的明黄随风摆动了几下,就像母亲含笑的颔首。

S城的冬天来的猛,去的也很迅速。初春的郊外,就已经处处弥漫着生命的气息。空气里微微有些潮意,混合着刚冒芽的草的青味,再加上泥土的芬芳,宣告着四季之首的荣归。

青山墓园,和一年四季仿佛都处在火热奔忙中的S城比起来,时间的界限要分明的多。

母亲的微笑温和依旧,在层层百合间,越发显得亲切,仿佛,这笑,从未离开过我。

“妈,今天我和爸来看你了,你开心吧。”我轻轻抚摸了她墓牌前的照片,拭去照片旁“程絮兰”三个字上的灰尘,“还带了你最爱的香水百合哟。不是我出的钱,所以我买了好大一把,哈哈。”

母亲不语,仍是笑着看着我。

“得,我知道你嫌我在这里碍事,我走了,不打扰你和爸,下次再来看你。”

独自走出墓园,李管家正坐在车里抽烟。

伸出手,“我也要一支。”我冲他来了个大大的笑容。

点了火,猛地吸一口。其实平时很少抽烟,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爱上香烟的味道。

“刚才怎么不进去呢?妈应该挺想你的。”

李管家深深看了我一眼,“程苏,别瞎说。”

“李叔,请容许我这样称呼你。你对我和妈的照顾我不会忘记的,妈也不会。”

“哈。这样挺好。”他抬头望着车顶,“程苏,什么时候到我家来,我让你李婶给你做顿拿手菜,她手艺可不是吹的。”

我愣了一下,旋即笑道:“好啊。这样,真的挺好。”

“你爸说了,一会儿晚饭要去你妈曾经很喜欢的那家老字号去。”

“真的?那我可要好好吃一顿。正好我今晚不想做饭,就再宰一顿我爸吧。倒是你,李叔,我爸不在场称呼改这么快呢!”

“我是苦命的长工,偶尔也要翻身把歌唱的好不好。”

“原来我爸的真实身份是黄世仁啊。”

“嘘,别让他听见。”

“哈哈哈,李叔你有贼心没贼胆。”

我笑着眯眼看天,天蓝的澄澈,空气里也是清甜的味道。

原来所有的人都放下了,那么,我也可以不是吗?

&&晚饭果真去的那家老字号,看得出来店面翻新过,不过菜果真是美味可口,适合母亲的口味。光是想想母亲曾在这里吃过饭,心理就觉得暖暖的。

饭后出门,我走在最后,迎面进来一个人,他先是看到父亲,两个人寒暄了几句,然后扭头看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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