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男子——水何采采
水何采采  发于:201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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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学弟一直叫苏恒病包。

那次之后,身高1米88的学弟参加了校队,便很少找苏恒打篮球了……即便两人一起打球,也不会打太久,每次总是提前预备好一瓶可乐,不打篮球,学弟找他的次数却没有减少。

“病包!你陪我去吃晚饭!”

“病包!借你高一时候的笔记看看!”

“病包!借你一块橡皮!”

——怎么高一的学生需要到另一个楼层去的六楼去借橡皮么?

那一年,苏恒十七岁,穆天华十六岁。

苏恒一直觉得,如果两个人能维持刚开始的关系,那么,自己会长寿许多。只是,两个人一个像酒精,一个像火焰,久了,便难免燃烧成一团蓝色焰火,只需一个助燃物,那一次,便成功将两人助燃。

(下)

那几天,一连三天,天华都没来找他。苏恒倒也淡淡的,毕竟,一年一度的篮球高中联赛即将开始了,他们连文化课都已停课。

“那家伙这几天一定挺累的。”傍晚放学时,苏恒特意远远地绕到篮球馆附近,却没有进入。

“进了!”

隔了那么远,苏恒都听得到那人大嗓门的欢呼声。

苏恒掉头,冲着校门的方向,回家。摸摸自己的手,手指修长,苍白,有人说那是艺术家的手,有人说那是作家的手,只是,好久没有人说那是篮球队员的手了。只是,NBA球赛还是要看的。边看球赛,一边幻想着那个傻小子打球时候的样子,和那健硕的胸肌,小麦色的皮肤。

球赛到晚间十点的时候还没有结束,苏恒亦没有半点睡意,虽然医生说这时候差不多该休息了。外婆也端着一杯热牛奶敲他的卧室门:“小恒,喝完牛奶该休息啦。”

外婆安详的脸上满是笑纹。

“病包!”

“病包!”

苏恒接过牛奶,轻咽了一口,差点没喷出来。

苏恒以为自己听错了。

“病包!”

大嗓门的叫声并未被电视上的鼎沸声音淹没,反而加了些分量。

“小恒,是叫你么?谁家的孩子那么没礼貌?”外婆显然不喜欢自己的外孙被冠上的美名,语气硬下来。

苏恒放下杯子,刚要解释什么,却听别墅的铁门被砸得梆梆的,喊声亦是更响:“病包,你再不开门我爬门进来了?“

苏恒急忙去开铁门,透过橘色的路灯光,他看到高大的学弟脸和校服皆是脏兮兮的,垃圾箱里捡来的似的。

“怎么了?”苏恒问。

“没事!刚才被车闯了一下!”学弟憨憨地笑着。

“干嘛那么不小心?”苏恒说完,便打开铁门,颔首示意学弟进来说话。

穆天华挠挠头:“也没什么,这几天训练到那么晚,都见不到你。今天训练完了我就来找你了,结果迷了路,在路中间被车闯了一下。”

两人说着说着,已进了客厅,白色的灯光告诉苏恒,眼前的学弟左颊破了皮,红扑扑的血丝鲜亮着未干,校服的手肘处也碎了一大块,碎片随着他的行动迎风起舞,露出的手肘更是黑突突的,似乎已少了一层皮。

苏恒于是去找药箱,穆天华却说:“病包,给你!”说着,从背包里掏出两大包巧克力糖。

“拿走。“

苏恒也不去接,迅速抱来药箱,打开酒精瓶,拽过天华给他的脸和手肘消毒,疼得穆天华咧着嘴,撕拉撕拉的。

穆天华奇怪地问:“病包我最近没找你,你生气了么?那些糖全是给你买的,你别生气啊,花了我很多零花钱呢,你低血糖,随时贮备在身边,撕——“

苏恒苦笑,手上的棉球在天花的伤处加了些力度。原来,他以为自己有低血糖呢。

红药水涂在天华的脸上,猴子一般,看得苏恒哈哈大笑,将紫药水涂在他手肘上时,突然问了一句:“天华,篮球对还缺人手么?”

穆天华不傻,一听,乐得从沙发上忽地跳起来:“病包你要上场么!”

苏恒指指外婆的卧室:“嘘——”

那一年,XX高中的篮球赛成绩特别好,去年的市里的前四名成绩已让教练意外惊喜,今年竟气势汹汹地杀入了决赛。

苏恒在进入四分之一决赛的时候上了今年的第一次场,最后的十分钟,赢了。

第二次自然是决赛那次。

那时候的比赛不是四场,而是半场三十分钟,天华眼中的火焰熊熊燃烧着,下半场上,苏恒一直咬牙坚持着,且越打越顺手。

天华说:“病包你别硬撑啊。”

一个三分球射中,苏恒勾起嘴角指指篮筐:“你看我像么?”

可是,最后五分钟时,苏恒还是晕倒在球场上。

再最后,球输了。

苏恒再次醒来时,四周白得耀眼,窗外却已是深蓝色。床的一侧坐着一个傻小子,眼圈通红。

“病包,我们输了,……(>_<)…… ”傻小子见苏恒醒了,抓着苏恒的手腕大哭起来。

苏恒浑身乏力,想坐起来又无能,任傻小子的眼角滴在自己手上,烫烫的。

“第二名的成绩还不错啦。”苏恒安慰道。

喉咙并不沙哑,尚且有些微甜,嘴唇也算湿润,苏恒突然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天华,我被送来时,医生有说什么了么?”

天华点点头,又摇头。哭得鼻涕眼泪连在一起,苏恒哭笑不得。

一瓶点滴注射完毕,苏恒的气力恢复了些,慢慢从病床上爬起来,天华说:“病包你歇着吧!”

“要赶紧回家呢,省的外婆担心。”苏恒一面说着,却周身棉花糖似的瘫软。

天华转过身去:“上来吧。”

苏恒开始挠天华宽厚的后背:“不上来。”

天华说:“你不上来就自己爬回去。”

第八章

十七岁的苏恒伏在十六岁的穆天华背上,恶作剧地冲着对方的脖颈处一下一下地吹气。

“病包,别乱动!”穆天华红着脸,大声制止道。

苏恒自然不去理会,继续将温热的气息绵绵吐出。

天华肩膀抖了抖,便觉得双肩开始发痒,身体的某处也像雨后的春笋似的,簌簌在发芽。

苏恒挂在天华胸前的胳膊也已感觉到天华愈烫的体温。

天华脖间沁出的汗珠滑下,渗入T恤内,却又有一滴从脖间冒出。

这下,苏恒收了唇,老实了。

想到这里,二十六岁的苏恒开始暗笑,笑得无奈。

窗外的天色渐渐染上了酒红,直至成为一天星斗的蓝,苏恒知道,S市即将到来。

窗外的海依旧静得像睡着了似的,静得像许多年的蹉跎皆没有发生,像少年时光依旧在流淌,苏恒只觉得心中有一股莫名的欣慰,又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因为,一切已有了后来。

后来呢?

后来两人叫了一辆计程车,下了计程车,天华继续背着苏恒回到他家中,却发现了晕倒在厨房地上的外婆。天华说病包不要怕,本大侠一直在。于是,天华陪着苏恒处理过外婆去世的那段阴暗的岁月,苏恒伴天华走过高考的失落,其时,苏恒考入B城的名校一年。

“病包,我要去B城闯一闯!“十八岁的天华说。

海声轻轻呢喃。

终点站的报站声将苏恒的记忆之纱捅破,二十六岁的苏恒下了火车,急忙打车去了那个自己再也熟悉不过的地方,某人的家中。

还是旧年的那个平房屋,外侧的那个杂货食品店依旧灯火昏黄着,小时候,天华的妈妈便在此经营。木头大门斑斑驳驳,夜色的映罩下显得更加乌黑,推开大门,场院里一株株矮木藤架上疏疏朗朗地挂西红柿等一些蔬菜。

推开里屋门,当厅正中的那张黑白照片刺得苏恒眼睛生疼。黑白照片下,蜷缩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男子宽阔的后背不停地颤抖着。

“天华。“

苏恒缓缓走上前去。

“病包,我妈是我害死的!我害死了我妈!”

二十五岁的某人见到苏恒时,忽地跳起,紧拥着苏恒,拥到苏恒几乎要窒息了,某人嚎啕大哭,鼻涕和眼泪粘在苏恒纯白的T恤上,黏黏的,热热的。

苏恒一愣。

“天华,不要自责,要怪就怪我,要不是我病了,你也不会滞留在b城,也不会将伯母……“

苏恒没有说下去,只是紧紧握住天华的手,然后用力挣脱出来,深深地跪在灵像前,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苏恒再抬头,黑白照片上的五十多岁妇人严肃的望着自己,一如多年来。

“天华,别难过了,吃点东西吧。”

忽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苏恒没有掉头。直到那娇滴滴的声音消失,他一句也没有听到……

许久,苏恒慢慢起身,起来的时候,又觉一阵天地旋转,正在和那个女子谈着什么的天华还是一个箭步飞奔过来,提着苏恒的胳膊,将其扶住。

“病包!你没事吧!我我这个破脑袋,都忘记你身体不好了!快坐下!”天华一面说着,便要扶苏恒坐下,苏恒的胳膊却与其较着力气。

“苏先生来了呀!快请坐!听天华说你身体不太好,要保重呀!”

忽然,一个甜美得如藕丝般的声音传来,像是冰的棒槌似的敲击着苏恒的鼓膜。

待眼前的景物一切如常之后,苏恒一使劲,甩开穆天华的大手,勉力冲甜美嗓音的主人挤出一个笑:“谢谢弟妹关心,我没事。时候不早了,我该走了。”

被称作弟妹的人眼睛仍然目不转睛地望着远方,笑说:“苏先生在这里住一晚上吧,我们家有客房。”

家。

苏恒的笑容淡淡的,转身:“不必了。那么,我走了,再会。”

“病包你去哪里!”穆天华再冲上去。

“天华”,

比藕丝和蜜汁还好的声音止住了:“晚上的天凉,给苏先生找件外套呀,你的外套在卧室右面厨里……哎呀”

忽然,只听一声木头撞地的响声。

“阿晴,呀,你没事吧!“

天华急忙折身回来,只见阿晴的膝盖磕在水泥地上,破了皮,殷红着,出血了。

“我没事,你快去送送苏先生啊!“阿晴笑了。

天华急忙冲去门去,那个瘦高的身影已没入无边的夜海。

“病包!“

天华大叫着,冲到马路上。

B城是座小城市,已是初秋,马路上的人并不多,此时稀稀拉拉的车影像是偶尔飞过的萤火虫,从远,及近,然后,消失。

一滴滴透明的液体滴入柏油。

“病包……”

天华喃喃着,忽觉肩膀一暖,只听有人在自己身后说:“天华,回家吧。”

许久之后,一个颀长的身影出现在马路上,慢慢前移着自己的步伐,移动着,移动着,直到一辆TAXI从面前经过,将他送回火车站。

当苏恒躺在早间第一班回B城的火车卧铺上时,打开一瓶水,服下一堆花花绿绿的药片,然后,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萧洋将苏恒的稿子整理好,徐徐敲开自己编辑主任的办公室门时,主任牛飞正翘着二郎腿玩纸牌,一只鞋已不在那麻酱味道的肥厚脚掌上,却可以顺着味道寻着鞋的踪迹,套在脚上的旧式袜子还破了一个洞。整个屋子里汗臭味儿夹杂着脚和皮鞋的味道,熏得萧洋一阵皱鼻子。

“主任,苏恒已经出院了,他现在有一部完成了三分之二的稿子,请您看下前几章的样章。”萧洋双手递与牛飞,牛飞也不去接,头也抬地移动着纸牌,板脸说:“那个稿子的题材已经不热了,不做了。”

萧洋早有预谋地笑说:“我那个选题确实有问题,而且读者群也不多,所以主任的决策是英明的。”

“那你还拿来做什么!”牛飞依旧在玩纸牌。

萧洋说:“因为这是新的选题,苏恒亲自策划的,这本书我已经做过一系列问卷调查,必定会畅销,这里已经有网上100个读者的调查问卷,何况有苏恒的畅销作家品牌做保证……”

“畅销!他的稿费那么贵,你付得起么!咱们社规模不大,根本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这本书不做!”

牛飞主任大声制止着。

萧洋一愣。

“我还要再说一遍么,不做!”牛飞主任狠吸一口叫不出牌子的香烟,斩钉截铁地道。

糟了。

萧洋只觉得心里咯噔一声。

“主任,稿酬方面,大不了我来出,卖了车我也要做这本书!”萧洋一双锐利的眸子瞪着牛飞油黑的脸,郑重地说。

牛飞冷笑:“那卖不出去的话,你连其他费用也一起担么!”

“是的!”

萧洋不假思索地道。

“现在的孩子真是,家里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牛飞狠狠地将烟灰掐灭在灰钢中,指着门口大臂一挥:“出去!”

萧洋便十分听话地抱着调查问卷和稿子,笑眯眯地说;“好。“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萧洋开始算起费用:“图书管理费,印刷费,封面设计费,稿费,宣传费……”

萧洋摸着计算器的手心开始出汗。

“一定不要在他面前丢人!”

萧洋暗暗发誓,可是,拿什么支付?自己刚毕业几个月,工资显然是杯水车薪。可是,真的把车卖了,却也凑不齐,稿酬方面是个大部头,暂时拖欠苏恒?

“这是我萧洋的自尊……”萧洋挠着发丝,嘴唇不知不觉间已鼓起一个水泡。

第九章

(上)

中午吃饭时候,出版社照例老早便已开饭,午饭是社里免费提供的:两筒刚出锅的肉菜外加一桶主食,老远,便闻到一股土豆炖鸡块的香气,夹杂着劣质食用油的腥气。

社里不少人都嫌菜太不新鲜、太过油腻,可是,刚从英国回来,又刚来B城打拼的萧洋已吃惯了西餐,辨别中餐的舌蕊已不发达,倒也勉强满足。

大厅里已围了一群人,萧洋懒得去排队,况且社里论资排辈太严重,最年轻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是最后一个。萧洋便拎着饭缸在洗手间冲洗,顺便打发时间,一面不住地摇着头,自言道:“就是不吃晚饭也凑不够啊。”

唯一一个大自己六岁、尚且算是同龄人的同事周弗用小勺敲得饭盆叮叮当当响,萧洋依旧无闻,周弗晃晃他:“哎,小萧,想什么呢?”

萧洋吓一大跳,见是周弗,忽然眼前一亮:“想一件事儿呢,周老师一会儿MSN上联系。”

周弗一斜眼:“嗬?还挺神秘呢!”

待到午饭结束时,周弗收到一条MSN信息:今晚去大富豪,我请客。

周弗回复道:你小子真有钱。

这晚,萧洋花了毕业两个月以来所有的薪水,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周弗说,像苏恒这样的畅销书作家,随便一个大的文化公司或书商都跟投资,为什么非要你自己破费?

萧洋顿觉心窗被打开了似的。

第二天,萧洋根据周弗的说法,去了B城虽不是规模最大,却是畅销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一家年轻的文化公司——逐鹿天下。

去之前,萧洋拨通过这家文化公司老总康牧的电话。康牧的声音沧桑而厚重,稳健而坚韧。

“欢迎萧编辑携带苏先生的稿子莅临我们公司。”康牧铿锵而有礼地说。

萧洋以为逐鹿天下的写字楼会是古典而有文化底蕴的,走入云兴大厦14层楼时,却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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