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臣————朱明
朱明  发于:200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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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幼弟南安郡王有点兴奋的来访,带来一盆奇特的淡墨色兰花。他提到城中开了一家很好的花坊,花坊主人虽只是个寻常男子,种出来的兰草却堪称天下无双。
南安郡王是爱花的人,说起来颇有些眉飞色舞。兰庭听得有点心动。但他也没放在心上,后来渐渐忘了这件事。
某个春曰的下午,兰庭看着深蓝辽阔的天空,有些发呆,想起了那些微服出游的曰子。
他曾经那么征热地寻觅他的梦想,却只找到一片虚空。也许,那只是梦想而已。
他换过装束,慢慢走着,出了深宫,在长街上无目的地穿行。
不知什么时候,兰庭路过一个繁芳馥郁的小院。竹门没有关,他看着那些奇特美丽的花朵,情不自禁踱入。
有个淡青色的人影在花树下,低头清扫落花,颇为悠然自若。那人似乎听到了响动,无意间回过头。
兰庭忽然不能动弹,怔怔立在那里,似乎有天火忽然烈烈燃烧着他的灵魂。
是那个人。
他认得那双眼睛,神秘、深远、有包举万物的辽阔生机,包含了自然的玄奥和无情。他似乎就要迷失在其中。
但是,他隐约记起了一些什么。
欢乐与梦想,热爱与痛苦,背叛与杀戮。原来,他和这个人,竟有如此深刻的渊源!
这人是……是……某种奇怪的东西模糊了他的记忆。
天,这是谁?他怎么竟能遗忘眼前之人?那个让他穷尽一生追逐的梦想——
那些比性命更珍贵的情感,他竟然忘了……
他忽然明白,十年前,是这人夺去他的回忆,了断了他们曾经共有的一切。
呵,这个人,要他遗忘,不肯把记忆留给他……
这个认知,如雷电一般贯穿了兰庭的头脑,令他痛苦欲绝。
那双眼的主人神情有点变幻,就如变了色的云与风,表面平静,却又隐含着潜在的风暴,就这么看着在极度痛苦中震动挣扎的兰庭,微微扬起眉,似乎想着一些遥远的事情。
忽然,那人淡淡微笑了,低声道:“怎么你还不能忘记干净么?这不是好事,让我最后帮你一次。”眼睛变成微带着诡异的深监色,如海洋一般深沉,令他迅速陷入。
兰庭痛苦地嚎叫出声:“不——”
不能!这次将是彻底遗忘!
挣扎中,兰庭嚼破了自己的舌尖,只求保持情醒。
血水汩汩而下,染得衣襟鲜红。剧痛中,他却再顾不了许多。那些他宁死也要留下的珍贵东西……
青衣人面色微变,似乎微微震动了一下,随即沉沉一笑,眼中风暴急旋,海天变色。
兰庭无法摆脱这双眼,和他对视良久,终于在血水和眩晕中倒地,昏迷之前,他只是微薄地吐出一句:“让我记得你——”
青衣人并没有扶他,静静看着他倒在地上,兰庭眼角居然有一滴泪水,划过粘着鲜血的脸,变成粉红色,掉入泥土。
青衣人若有所思,弯腰无意识地碰了碰被那滴泪水弄得微润的小块泥土,然后皱了皱眉头,似乎被什么东西烧灼了一下,不禁轻抚了一下手指,随即平静下来,站起身,到草庐中取出一架琴,盘膝在石头上坐下,悠悠道:“这一次,你会做个好梦,等你醒来,就真的解脱了。”
琴声缓缓奏起,空灵遥远,却又带着一些说不出的神秘玄妙。
不知什么时候,昏迷中的兰庭,渐渐不再流血,他的嘴角甚至浮起轻微的笑容。
花间的清风,似在悠悠叹息。
一瓣轻红,飞旋着落在琴身上,却被某种凌厉暗沉的力道震成了粉粹。
兰庭醒来,看到满庭芳华,自己就躺在地上,一个温和儒雅的男人对他笑了笑:“先生醒了?”
兰庭一时茫然,他似乎做了一个美梦,可又有些惆怅,就像丢掉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良久,兰庭迟疑道:“我怎么了?”
那男子对着他笑:“先生进来看小店的花,不知怎么的忽然昏倒,还咬伤了舌头。你们读书人,身子真是薄弱。还好没事啦。”
兰庭愧然一笑:“有劳了。”自己也觉得可笑,称谢之余,随即告辞而去。
兰庭耳边依稀有琴声低沉,一留神,却又什么也没有了。他哑然失笑:“我这是怎么了?”
身后,小院中落花飞舞,宁静如一个落寞遥远的梦。
* * * *
兰庭变得开朗起来,御下亲厚,政事清明。人人都渴望接近和效忠这位伟大的君王,何况他还如此亲切,令人如浴春风。
兰庭忙着朝政,越来越没空闲去看他的画。
有次忽然想起他曾经有过一幅非常喜欢的面,兰庭花费了一些功夫,动用不少人手,才从灰尘中找出面来。他展开画卷,一时茫然。
满纸不过空白。
原来,他对着这幅什么也没有的画,朝夕十年。
兰庭挠了挠头,自己也觉得纳闷。正好宫人来报,南安郡王新建一个花圃,邀请皇帝陛下赏玩。兰庭放下画卷,微一沉吟,不忍拂了幼弟心意,起驾离官。
曰光渐渐沉转,御书房慢慢陷入一片昏暗。风过处,画纸瑟瑟,在微暗的曰色下,只是一片陈旧昏黄。
叹事逐孤鸿尽去,身与塘蒲共晚,争知向此,征途迢递,伫立尘沙。追念朱颜翠发,曾到处,故地使人嗟。

—完—

 

番外篇——我和杜震不得不说的故事(恶搞版,小心入内)

为了防止被砸得满头包,作者我先得说,这个是……恶搞啊恶搞,奋力破坏正文中严肃正经之人物形象,揭露其闷骚本质。有问题,砸小编不要砸我,死道友不死贫道。我……逃之夭夭鸟。
下面……故事开始鸟。
* * * *
在世人的眼中,杜震是个很薄情寡义的人,对什么人、什么事都一脸冷淡高傲的样子,任是繁华荒凉,不能让这个顽固高傲的家伙有丝毫改变。但他们不知道,就算是聪明傲气的杜震,其实也有一个永远相随的贴身伴侣。
没错,那——当然是区区、不才、在下——我。
每个夜晚,我们同眠。每个清晨,杜震会仔细擦拭我的身躯,直到我呈现一副英明神武、锐气逼人的模样。每个宴会,杜震总是带着我一起去,由于我实在帅毙了,总能痹烩家伙得到更多美人爱慕的目光。
——当然,杜震不会吃我的醋。因为,我是杜老爷子在杜震十二岁时候赏赐给孩子的终身庇护。我命中注定,要为这个杜家唯一的骨血跟随一生、守护一生。而在杜震长达十年的戎马生涯中,我很好地实现了当初的诺言。
我的名字是——天衡。当代最锋利的名剑,权臣杜震的贴身兵器。
杜震喜欢叫我“伙计”,这无疑是个很亲昵甚至肉麻的称呼。而且此人从小美貌得很,从这张嘴里面亲亲热热叫出来的伙计,换个人听到,一定会热血沸腾的。我向来不敢轻视杜震蛊惑人心的本事,比如白府那个白羽大公子,就是被这家伙弄得昏头转向,本来很聪明的人,一看到杜震就变成了傻鸟,一辈子都喝醉了酒似的痴痴迷迷。
但我心里有数,杜震叫我伙计,对我亲热得不得了,其实是因为不肯相信任何人的情谊,这家伙,骨子里只信奉自己的剑。所以,除了我,别人再多的热情也会被这位仁兄的飘忽高傲很快冰凉下去。爱慕杜震的人实在太多太多,可最后坚持下来的却几乎没有。
当然……白羽例外。他的顽固,几乎是童年时候就开始了,多年以来,从未改变。所以我一度怀疑杜震对他下了虾米降头,尽管白羽自称那是他纯洁的友谊和爱情……呃……很肉麻的说法,白羽筒子的用词造句显然非常脱离流行。
好吧,现在我的主人,本朝的前任国防部长杜震先生是退休人士了,所以连累我这么英明神武、英俊潇洒的当代神兵也只好提前退休吃自己。So,左右闲着也是闲着,我们来聊聊当初杜震和白羽那场风花雪月的事情。
* * * *
第一次看到白羽的时候,杜震刚刚从杜老爷那里得到了我,所以非常得意洋洋,毕竟作为兄弟姐妹中第一个拥有佩剑资格的人,也有一点牛的理由。
只是,杜震那天也实在牛得过分了,本来是想拨开剑鞘,对几个哥哥姐姐秀一秀我的光辉形象,结果年纪小力气小,使出吃奶的劲儿一拔……忽悠……我的剑鞘就飞上了半天。
流星蝴蝶剑……我飞、我飞、我飞飞飞……
“★当!”
“啊呜!”
%※~@$*&^(*)#%@¥#×¥#◎~~~~~~
我成功砸……呃……降落到了一个男孩的头顶。看他一脸奶气的样子,估计还是个小家伙,不过已经很有看头。基于我向来习惯观察人类的习惯,我立刻对他做了整体评估。
桃花眼、白玉脸、含情笑……姿色指数九十分,气质指数九十五分、风骚指数——一百分!当当当当当当当当!我心里立刻拉响警报,这小子小小年纪已经这等模样,长大了那还得了?
杜震第一次使剑,就成功让人额头起了个大包,不免良心作祟,再傲气的人,也得过来表达一下歉意。只是这家伙牛惯了,道歉的声音不免比蚊子还小。我知道这家伙其实是不好意思,不过我很怀疑被砸到的小朋友会不会这么想?
如果他哭给我看,那可怎么办呢?
“没事没事……我自己揉一下就好。”还好这小子很上道,满脸笑容,一开口柔和如水,那声音听得我都愣了一下。想不到这小男生说话如此温柔。
神气的杜震显然也吃了一惊,一句道歉卡在喉头,差点被口水呛到,随即瞪一下眼,很威风地说:“啊?都起包了,谁说没事?走啦,跟我上药去!”
温柔的小男生显然拗不过杜家的小霸王,被半强迫半自愿地拖到了杜震的小窝,一路上杜府家奴纷纷侧目:“白公子,你怎么啦?”
小霸王大声代替:“他走路不小心,被我砸到啦!”可怜的小男生窘得脸都红了。呜……丢脸啊……我好歹也是一把血统高贵的名剑,怎么摊到这样一个主人?
“呼呼,我给你多包一下,你就不痛了。”杜震虽然脾气冷淡而且不爱理人,偶然良心发作的时憔,还是很有做大夫的架势。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小男生的头上开始练习包粽子。手脚之笨,连我都觉得丢脸,这家伙倒是毫无自觉,包扎得洋洋自得。
“啊呜……啊呜……”小男生拼命捍卫他的脑袋无效,只好随便杜震处置了。幸好杜震虽然毛手毛脚,还知道给小男生留下一个出气孔,杜府才免于一桩意外杀人案的发生。
当然,这个小倒霉蛋就是白羽,白府和杜府本来就是世交,白羽那天本来是奉父命来拜望杜相国,结果却被杜震砸到。我很怀疑,从那一天开始,白羽就被杜震砸昏了头,痴痴迷迷,柔情蜜意,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也许,在别人眼中,杜震是神童,是才子,是名将。对白羽来说,只怕杜震更是个宝贵无比的存在。对我来说,这家伙却只是个粗心大意的毛躁小儿。
白羽对杜震的爱慕,几乎是第一天就被我发现了,我因此很是防范这小子,一有机会就用我的剑鞘砸他一下。当然,我这点微末伎俩其实没起什么作用,白羽还是一有空就往杜家跑。杜震却没心没肺的,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大剌剌接受着白羽的温柔纠缠。
杜相国显然认为温柔的白羽有助于熏陶杜震的优雅气质,乐于看到两个小孩唧唧喳喳玩在一起,呃……准确地说,其实是一个神气地不大理人,另一个心满意足地做小跟屁虫。
照我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愚蠢的开头,可白羽和杜震就这么一来二去混熟了。
虽然白羽看上去很聪明,他显然是个比我还痴迷愚蠢的笨蛋。我不知道,那个可怜的家伙,是不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注定了被杜震吃定一辈子。
只是,当命运的飓风要耍弄谁的时候,就算我是举世无双的名剑,我也不能预警,我毕竟没长嘴,只能干着急。
由于有政敌陷害,结果杜相国下狱,杜家合府发配边疆,不少人病死途中。正好,皇帝的鳄鱼心肠发作,提出要收养一个罪臣之女,以显示他的天恩浩荡。杜震算是运气不错,被杜相国设计送入深宫,代价是无拘无束、缺心少肺的小霸王得从此收敛锋芒,一笔勾销过去的身份,做皇帝的女儿,新封的蓼蕻公主。
离开的时候,甚至没来得看见白羽一次,唯一的伴侣就是我——缠在腰间的天衡软剑。因为我的存在和杜震的命格息息相关,被皇帝特许带入深宫,不过磨卷了我的剑锋。我和杜震,一起潜水做深海潜艇。
事后多年,才听说白羽失去了杜震的下落,很是着急,到处寻找。这一找就是几年,天南海北、万水千山,当然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杜震入宫,这显然是个胆大包天的主意,甚至可以说荒唐。杜相国真正的罪名不过是得罪京中另一个势山集团,他却把最聪明、最心爱、最胆大的孩子送到了皇帝的眼皮底下,用孤女的身份,做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公主。
很荒谬,可他成功了。杜相国很快死去,杜震却得到了宫中的宠幸。我的小主人,昔曰是个潇洒不羁、甚至有点不通人情世故的孩子,在深宫中却迅速成熟,越来越沉静,也越来越机警,含锋不露。这让我有些遗憾,那个神气的小霸王,大概是随着杜家的倾倒,一起湮灭了。
也许老皇帝误杀忠臣,多少有点内疚,他对新认的义女非常好。太子也对杜震,呃,蓼蕻公主非常好。大概杜震最初的确有些防范之心,后来却对这父子二人有点真感情了。我的小主人毕竟还是个孩子,面对孤独和恐惧,很难拒绝别人的关心。
老皇帝极度宠爱新收的义女,让杜震和太子一起读书,甚至亲手教导文事武功,包括本不该学的兵法战阵、奇门遁甲。杜震天生聪明,一学就会,越发得到欢心。时间就这样一晃过去,杜震越来越好看了,同时慢慢长大。
我阅尽世情,甚至可以毫不含糊地说,我认为——这父子二人,对蓼蕻公主都有爱慕之心。有时候老皇帝会看着杜震发呆,太子更是离谱,甚至有一见到杜震就吃饭吃到鼻子里的脱线记录。
这让我感到恐惧。我心里有数,这事会慢慢演变,以杜震的性格,到最后,也许会有个可怕的结果。我的小主人,看着聪明,其实是个傻心眼孩子,但愿不要有什么意外……
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老皇帝终于决定去除蓼蕻的公主封号,册封为皇贵妃。从名分上看,这显然有乱伦嫌疑。大概皇帝对杜震的迷恋越来越深,不顾内阁大臣的抗议,坚持他的决定。
这个荒唐的计划,是被杜震自己制止的。杜家人的傲气在最艰难的时候也无法折骨,杜震在长期沉默之后,忽然表现得极为强硬,一口拒绝了皇帝的恩宠。故是,我的小主人得到了皇帝新的赏赐。
一杯毒酒,一套风冠,任由挑选其一。当然,满怀醋意的皇后其实更希望杜震选择毒洒加凤冠,不过这显然只有笨蛋才会干。
大概皇帝认为,无论是忍辱负重的需要,还是贪生怕死的愿望,这杯毒酒都能逼得未来的皇贵妃低头。可惜小主人骨子里还是那个神气的骄傲小霸王。
我虽然是杜震最亲密的兵器,可也猜不出主人此时的心情。杜震就这么直愣愣看着皇帝和太子,眼神大概有些迷惑和伤心,就好像终于看明白了什么刺痛心扉的东西。忽然笑了笑,毫不犹豫选择了毒酒,一口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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