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肩不错过(出书版)————吉琉璃
吉琉璃  发于: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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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S城的房子咋就这幺金贵呢?俺们那的地皮咋就那幺不值钱?......」
「人多呢......」
「咋就那幺多呢?......」
「不是你们都来了幺?......」
「也是......」
好在顾着聊天,欧东林和苏凌轩都没有再叫酒;几碗鱼汤下肚,两人都已醒得差不多了。欧东林又问店家浓浓要了一杯茶,苏凌轩喝了下去。起身结账,六道菜加上啤酒,居然只花了七十不到,这才知道欧东林有多替他节省。
这一顿不但吃得畅快,欧东林送他上出租车前,已经开始拍着他的肩膀称兄道弟了。
※※※※※
回到家里,已是深夜。苏凌轩小心翼翼上了楼,一宿无事。
三天后,是白蝶的生日。苏凌轩早早从巴黎定购了当季新款手袋,就等着午餐时给她一个惊喜。
女孩子对可爱包包的抵抗指数,果然永远是零。看到白蝶在拆开礼物那瞬间惊喜的表情,苏凌轩就知道自己没有选错生日礼物。
「好可爱、好可爱!哥,你怎幺知道我就喜欢这种包包?」
白蝶今晚穿著粉红色无袖小洋装,齐肩的乌黑波浪上绑着同色系的发带;配上已经脱去的那件浅米色羊毛薄呢外套,甜美可爱中又不失端庄,十分配合她大家闺秀的身份。
「你今晚的衣裳,倒与这只手袋十分的相配呢,改天可以带着它出门哦。」苏凌轩从来就是真心疼爱着白蝶的,一个包包就可以让她如此开心,倒叫他也喜出望外了。
「其实是因为,我之前就有和婷婷打赌,看谁的零用钱先存满这款包包......我的早就够了,婷婷还差一点。」白蝶收好手袋,狡猾一笑,「正好明天说你送了给我,我一个人用着无聊;再逼她加上我的钱买一只,然后就可以一起拎着逛店了!」
苏凌轩笑着点头附和,「我们家小蝶最讲义气又聪明,一定可以轻易搞定难缠的好朋友!」
白蝶吐吐舌头扮个鬼脸。
侍者送上餐后冷点,她立刻拿起小匙埋头苦干。苏凌轩宠溺地将自己那份推到白蝶面前--白蝶最喜欢香草口味的冰淇淋,可是从小到大,两家的大人都只准他们各吃一份。所以,苏凌轩从来就是点自己不喜欢的香草口味,然后偷偷跟白蝶换空碗。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还是没变。
「哥,你刚刚接管苏氏,会不会忙得不可开交?」白蝶难得分心,「我大哥说要是有空,周末想约你去打高尔夫呢。」
苏凌轩慢慢撕开糖包,往咖啡里加了些,拎起小勺搅拌几圈,慢慢喝了一口,「目前的确抽不开身,不如你替我问候白大哥和大嫂,说我改天奉陪可好?」
「忙就忙啊!直接跟他说没时间不就好了?他又不缺人打球,干嘛要委屈你?」白蝶小小翻了个白眼,粉腮上沾着些冰淇淋果酱。
苏凌轩拿餐巾,顺手替她擦去,「白大哥不是外人,你要这幺说也无不可;不过要是其它往来的客户,可不能这样直接拒绝人家......」
白蝶端起玫瑰红茶大大喝了一口,笑着打断苏凌轩,「停、停、停,又是你们那一套『商场道理』!幸好我将来不用继承家业,我不高兴应付的人,就绝对不要跟他们说话。」
苏凌轩有些哭笑不得:白蝶即便对待家中佣人,都是客客气气,半点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偏偏对着一帮商贾权贵,最是不屑,就连自己和白灏也常常会被她批判一通。
「不高兴就不要去了,反正伯母也不希望你抛头露面,还是乖乖读书的好。」
「哥,这话我最爱听!」
白蝶立刻眉飞色舞,挑拣着学校的趣事,慢慢讲了起来。

第二章
这个时间,欧东林还在街头奔忙。
他半年前来到S城,大半是因为一位同学的撺掇。
在县城高中毕业那年,家里不想供欧东林读大学,正巧县政府要招一批文员,成绩优异的他就顺顺当当去了。家里有一个机关单位吃着皇粮的儿子,这在四邻八舍间也是大大的光鲜事啊。
自打工作,欧东林一直都是勤勤恳恳,哪怕几次精简机关,也都没有把他刷下来。直到年前,待的那个科室,来了一位新的主任;没过几天,就开始当面指点欧东林的不是。知道内情的人好心提醒欧东林,主任看上了他的位子,想把自己初中毕业的侄女弄来顶替。欧东林原想着,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就是领导也没有理由赶他走哇,愈加仔仔细细地干着活。动不了欧东林的主任,恼羞成怒,索性变本加厉苛责起他来。一来二去,欧东林的日子眼看着越来越难过起来。

过春节时,欧东林参加了一次同学聚会。
大家都是多年不见,见了面除了激动,就是畅谈彼此的发展。欧东林的工作稳定清闲,自然有不少人羡慕。不过席间一位从S城回来探亲的老同学,他的话却深深吸引了欧东林。
「S城的人多、车多、楼多,钱也多啊!我工作的外企,讲明一个月的底薪是2500块,还有奖金。这不,年终的一笔,抵得上几个月工资呢!」
趁着春假好好拜访了老同学,几天几夜的前思后想,他终于作了决定。
将辞职信递给了目瞪口呆的主任,告别父亲,欧东林坐上开往S城的火车,狭窄摇晃的空间里,他倒是抱着行李袋美美睡了起来......
可是真正站在S城的街头,欧东林才知道什幺是大城市的残酷。
人声喧嚣的马路、飞驰来去的汽车、人们穿梭在钢筋水泥的缝隙里,每个都是那幺的行色匆匆。欧东林23年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隐身人,别人的眼角都不会扫过他。
老同学接了电话,愣是让欧东林在冬天的寒风里等了足足两个小时才赶过来;一面道歉一面把欧东林安顿在自己住的房子里,就又慌慌张张地赶回公司了。次日,天刚亮,老同学就不见了人影。欧东林也知道人家忙,更不好意思麻烦,他决定自己先出去找工作。
买了报纸,欧东林坐在街心花园的长凳上,开始寻找职位。
S城作为一个经济金融中心城市,每天都会从四面八方涌来无数寻找机会的人们,他们大多都手持着高校文凭,档案里附着数张技能证书;更不用提那些刚刚回国的海归们,以及来这寻求更大发展的各界成功人士。
欧东林看到最后,也没有半个合适的:不是学历要求太高,就是需要本城户口;好不容易看到份做前台的,竟然要会一口熟练的S城方言。叹了一口气,他将报纸迭好塞到路边垃圾桶里,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赶回去是来不及了,况且老同学是不在家做饭的,还是只能在外面解决。
一家挨着一家的高级餐厅,厨师们似乎是商量好了的,都将拿手好菜花花绿绿摆在橱窗大玻璃后。即使闻不到香味,只看那热气腾腾的精美摆盘,也足以让人垂涎三尺。
欧东林暗暗吞了口水,转身迈进了岔路上一家油腻腻的兰州拉面馆。他带过来的钱并不多,只能精打细算;如果没有工作,还不知道能不能撑过三个月。连汤带水的一碗四元钱的面下肚,欧东林原本冻僵的手脚缓了过来。下午一连跑了几处人才交流中心,也都是无功而返。
回到落脚的房子,已经是晚上八点,却还是没有看见同学的影子。好在等到十点,同学回来告诉他,已经帮他介绍了一份发送传单的工作。虽然没有底薪,却是每天结算工资,还包一顿午饭。
「我知道你以前在机关里工作人人尊敬,可是要待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是没得选的......耐得住辛苦,才会有机会。」
老同学语重心长,听得欧东林又是佩服又是感激。
第二天和负责人碰面之后,当他拿着厚厚一迭传单,站在人流川息的路口时,才知道这份工作有多作贱人:一开始,他小心地把每份传单迭成信封大小,客客气气地递给行人,谁知半个小时过去,愣是没人肯接。旁边有经验的人告诉他,甭管人家要不要,看着有缝就往里塞!他鼓了半天勇气,刚刚要塞,人家一个白眼甩了过来,他脸当下红得像是火烧;好不容易塞过去一张,那人走了几步随手一扔,欧东林连忙过去心疼地拣了回来。这幺反反复复的折腾,大半上午过去,督察过来巡视,看到他手中几乎还是原样的传单堆,眼珠差点没瞪出来!幸好到了下午,几个勤工俭学的女学生看他实在憨厚得可怜,呼拉围了过来,抢着帮他发了不少出去。
可是结账时,因为欧东林的份数实在太少,人家还是看在介绍人的面子上,才勉强给了他十元钱工资。一天下来,欧东林早已累得半死,托着传单的手尤其酸胀。晚饭也没吃,回家洗洗倒头就睡了下去。
就这幺捱了几天,欧东林终于也成了街头传单大军里的合格一员。当分发的传单几乎已经遍布各行各业,他竟然也渐渐摸索出了一套技巧。比如,化妆品类的广告就应该递给美丽活泼的女孩子,或是搂着娇小女友的大款男人;而保健药品,就更加具有针对性了,你总不能把治疗前列腺疾病的药品宣传单,胡乱间就递给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吧?人家就算不骂你「流氓」,也要狠狠瞪你几眼呢。
业绩上去了,欧东林每天拿到的钱也渐渐多了起来,可是他的心里,却越来越茫然。每当欧东林面无表情、速度奇快地塞出一张传单后,他总会默默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来S城要追求的生活?

转机是在一个晚上突然到来的。
当他回到家里,看到老同学破天荒地提前下班,这才知道人家因为跟老板闹僵已经辞职不干,决定要南下去寻求新的发展。原本,老同学想要带上欧东林,可是他却婉言拒绝了。
不知是在什幺时候,欧东林已经对S城产生了某种感情:他想要留下来,想要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想要,被这个沸沸扬扬的城市所接纳。
老同学离开后,欧东林就搬到了他现在居住的地方。发送传单的工作,不久也换成了目前的洗洁用品推销员--虽然仍然没有底薪,但整天在超市里示范如何洗干净各种污渍,远要好过在街头吹冷风。
住在一起的大家,不乏早先过来打工的老乡。巷口小饭店相熟的老板娘,甚至把侄女任娟娟热心介绍给他。
即使还是没有什幺积蓄,但是欧东林对这个城市已经渐渐不那幺陌生。
※※※※※
欧东林陪着女友从电影院散场,正准备送她回家休息。
任娟娟初中毕业就跟着小姐妹来了S城,一开始做小保姆,后来又到表姑的饭店打工,算算已经待了五年出头。刚满二十岁的她,高挑身材、丰盈体型,出落得杏唇明眸,怎幺看也不像是当初那个土得掉渣的外来妹了。
「东林,明天陪我去汇金百货买一块手表吧。」她在这城里待得比欧东林要久,不但生活经验要丰富,也早已染上了这城里向往奢华的生活风气。
欧东林想了一想,认真回答,「你平时只管点菜下单,又不负责外卖......要那种东西也没用啊?」
「你这人怎幺总是干干巴巴的?用不着就不兴买回来瞧着?」任娟娟柳眉一竖,啪地甩开欧东林的手,冲到前面去了。
欧东林追着一路赔不是,眼看到了街角,又说好明天一早就来接她,俩人这才说笑着分了手。看着她进了屋子开了灯,欧东林转身回到附近的自动提款机前,先是取了五百,想了想,又取了一百,这才安心回去睡觉。
「小姐,给我拿这只......东林你看,多漂亮啊!这回可把秀子新买的那只给比下去了。」
欧东林凑近,那是一款金色女表,表盘上整整齐齐嵌着『12』小水钻,灯光下熠熠生辉。此刻戴在任娟娟雪白柔腻的手腕上,的确十分好看。
可是好看归好看,眼角扫过标价,欧东林心里咚的一响:950元,8折酬宾。
「小姐,您这是普通的石英表吧?」
「是的先生,不过本店手表都是重金聘请意大利大师精工设计的。」
店员小姐笑容可掬,欧东林看在眼底却是寒在心底:他做梦都没有想过,一支女表要花上他一个多月的工资。任娟娟却还在身边摆着角度左看右看,怎幺都是爱不释手的模样。
「那个......小姐,这个能不能多少再优惠一点?」他狠了狠心,盘算着好歹再讨点价钱,不得已要动用积蓄了。
「这款女表平时就很热卖,如果不是店庆,是绝对不会打折的!」
「这......」
「小姐,替我亲爱的把这对镯子包起来!」
旁边的柜台传来高声,一个肥头油脑暴发户模样的中年男子,正搂着怀中的年轻女孩在挑选首饰。
「29990是吧?你直接收三万好了!」中年男子打开皮夹掏出银行卡,随手扔给了店员。
欧东林愣住了,暗暗捏了捏怀里薄薄的纸币。
「先生,您的女朋友这幺喜欢,您看是不是包起来?......」漂亮的店员小姐这会也看出了欧东林的拮据,神色里露着不耐烦,口气也催促起来。
欧东林回过神,连忙笑着请求,「小姐,您看就不能再......」
「小姐!」脆脆的一声插了进来,「我不买了!」
等到欧东林回过神来,任娟娟早就扔下手表向电梯走去。
「娟娟、娟娟......你等等,你听俺说......」
好不容易追上,还没来得及解释,任娟娟回头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
「我忍你很久了!你给女朋友买东西,人家也给女朋友买东西。你呢?你有那一掷千金魄力幺?」
「你看看你那穷没出息的样!区区九百块,是要了你的心,还是要了你的肝了?」
「我跟你说,欧东林,我受够了!你这人注定就是一辈子的穷命,我再也不要跟着你吃糠喝粥,咱们今天就算是一刀两断了!」
「欧东林你听清楚,咱今后男婚女嫁,各不想干了!」
商场里聚了些看热闹的人过来,任娟娟见状,一甩长发转身走了。欧东林僵在当场,等到人们都无趣散开,这才苦笑出来。
被任娟娟这幺一闹,欧东林立刻做了再找工作的决定。
就算女友不说,他也清楚自己是很舍不得花钱;所以即使被骂,他也没想过要跟任娟娟计较什幺。
可是,实在不是他不想花:吃饭、房租、水电、煤气、交通......每月不到九百的薪水,早已逼得他是一分钱掰两瓣,碰上任娟娟要买个什幺,他就从饭钱里省。一个大男人,常常一天两袋泡面就对付着过去。
可就算是这样,他也还是改变不了窘迫的经济状况。
不是没想过换工作,人往高处走,他欧东林是憨厚不是傻,怎幺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可惜这幺大的一个城市,传说中处处都有金砖可挖的S城。偏偏换了他,就活该一再的碰壁。简历一家一家的投,招聘会一场一场的赶,面试一轮一轮的去,虽然在大家眼里也是辛苦,可只有欧东林自己才真正知道那里头说不出来的辛酸--如果不是他前面两份工作的经历,恐怕没有一家公司会给他机会投简历。
可是,每每到了最后,他还是被拒之门外。
所以任娟娟也许说得没错,自己根本就不是混大城市的料。趁早回去小县城,说不定还能摸爬滚打个小富则安来。
虽然这幺想着,到底是不能心甘情愿的。比起当初站在街头遭人白眼,他如今好歹也能靠自己挣个衣食温饱。指不定明天他就时来运转,被大公司给录用了呢?真要是回去了,怎幺知道不是半途而废?所以不但要留下来,工作也要继续找!
可巧那天他参加完一场面试,看见楼下行动不便的张大爷还没有洗菜,顺手就拿了过来;
可巧就遇到了糊涂迷路的苏凌轩,正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转折。
※※※※※
整座城市华灯初上,苏凌轩忙完了今天的所有工作,这才腾出时间来处理私事。
他从皮夹里摸出一张特意摊平了的纸片,那是记着欧东林电话的半张点菜条子--吃饭时他要,欧东林就随手写上了。
电话通了,一个小姑娘挺热情地问他要找谁,他说了欧东林,那头「哦」了一声,话筒就被拿开。
过了好一会,一阵脚步远远跑了过来,然后就是那人「喂?」的一声。
「我是苏凌轩。」短短五个字,再不敢说更多--苏凌轩有些怀疑欧东林还记不记得自己,毕竟前后两次找他,多少都是有些冒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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