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有着一头耀眼的红发,但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婴儿看起来都别无二致,那么小,那么稚嫩,那么无害的一张脸。
而与此同时,所有人的脑海里,都响起了这熟悉又陌生的提示音:
“叮咚!主播[简云蓝]已成功通关您所在的位面,《异常纪元》的全体居民,恭喜——”
“你们的末日,结束了。”
末日四十年了。
在场的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或多或少都在各种各样的梦里幻想过,有一天,有这么一道声音会出现,告诉他们,“你们的末日结束了”。
他们曾经设想过,自己会狂喜,会激动地大哭,会难以置信,会和亲人朋友一遍又一遍地拥抱、对视……
然而,当这一刻真实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第一个反应却是:
“什,什么?”
“末日结束了……真的结束了吗?不是在开玩笑?为什么我感觉不太像是真的啊。”
“是因为简老板吗?”
“你们掐我一下,我一定还在做梦。”
是的,盼望了这么多次,但这一次,这道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就这么轻飘飘的宣布,这浸透了无数血与泪的四十年,这人类挣扎着求生的四十年……结束了?
在大部分人还沉浸在难以置信的呆滞中时,角落里,突然跑出来一个人,朝天竖了一个中指并大吼道:
“你谁啊?凭什么你说末日结束就结束了?!老子不同意!!!”
所有人:“……”
所有人:“啊?”
跑出来的人,是李舟。
准确来说,是头发全都被烧焦、瘸了半条腿、把所有小弟跟班全都推出去挡刀后,好不容易活下来了的李舟。
在这整个末日之中,他和瘦猴等人一直都躲在旁边,寻找着适合出来的机会——一定要是个帅气的,威风的,有种‘闪亮登场’的感觉,最好能把这群叛徒全都扬了,再把那个能够修复晶核的粥铺据为己有。
然而,李舟等啊等,从一开始被南瓜粥和海鲜粥馋到哈喇子直流,到后来陨吻变异,天上降下腐蚀性雨水,李舟不得不把瘦猴等人全都拉出来当人体屏障,再到后来,天空下降,天地即将闭合……
李舟一直没等到自己出场的时机。
天地黏合的那一刻,他和许多其他人一样,也以为这是真正的世界末日了。
然而,却听到了一个比世界末日还要坏的消息。
“末日,结束了?!!!”李舟满眼血红,神情已经癫狂了,“不,我不允许末日结束,我是S级佣兵李舟,我有最强大的雷电系异能晶核,我不允许末日结束——”
在末日来临之前,李舟只是个普通的小混混,读不下去书,很早就辍学了,时不时干点小偷小摸,后来还因为盗窃罪进了监狱。那时,李舟真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
但末日来临后,一切忽然都变了:他觉醒了A级异能,他的异能是基因强化型,能延长寿命,这也是为什么,在末日四十年后,他的容貌依然像是二十岁年轻时一样。
因为A级异能,李舟在东方基地也一跃成为了人上人的存在,不仅去哪里都获得优待,作为慕冬声的得力助手被尊敬,什么资源也都是他先挑。
但,这还不够……
现在,他好不容易得到了属于慕冬声的异能,成为了真正的东方基地一把手,但他的好日子还没过多久呢,你告诉他末日结束了??!!
他不能接受!!!!
然而,在天地的意志前,一切凡人的抗议都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昏迷中的慕冬声眼睫动了动,而与此同时,他怀中抱着的红发小婴儿,睁开了眼睛。
那婴儿的拳头微微攥了起来,看着天空,眸中亮起了光芒。下一秒,在场的每个人,只觉得丹田一热,然后——
一团又一团的光,从所有人的身体上剥离出来,向空中升起。
有人看向从自己身体上脱离的那团光,讶然道:“那是我的异能晶核!”
在一阵又一阵的惊呼声中,所有人都抬起了头,看着那原本属于自己的异能晶核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向空中飞去。
最后,融入了耀眼的星河之中。
无论是体能强化型,感官型,治愈修复型——所有的异能,在此刻,都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也是,末日结束了,那他们也不需要异能了吧。
使用了异能这么久,很多人以为,自己会无法适应失去异能的感觉。但实际上,并没有。
在晶核离开的那一刻,大多数人真正感受到的是……轻松。
不需要再浴血奋战了,不需要再和同伴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生离死别了。
从这一刻起,他们就要依靠自己的双手双脚,来重建属于自己的家园。
人们看向身边的人,慢慢地,拉起了手。
“……”
但李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异能晶核抽离之后,基因改造的效果迅速褪去,他整个人迅速苍老了下去,显露出他真实年龄的模样头发从乌黑变得灰白,脊背佝偻,脸上也长出了皱纹。
他不可置信地摸着自己的脸颊,颤抖着:“不,不要,你们不能这么对我……不……”
但已经没有人在乎了。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了轰隆隆的响声,由远及近。
所有人的庆祝都瞬间一停。
李舟抬头看向远处,视线好不容易聚焦时,他突然一阵狂喜:“哈哈哈,末日结束了?我就是不可能嘛,你们看,异种潮要来咯,你们没有异能,全都要死翘翘了,哈哈、哈哈哈……”
他的胡言乱语,大家本来是不信的。
但定睛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时,所有人心里都是一惊。
映入眼帘的是:
异种潮。
浩浩荡荡的异种潮,和以前每一次惨烈的异种入侵一样,从远处来势汹汹。如果有人熟悉地理会意识到,它们来处的那个方向,是东方基地的育儿所。肉眼可见,这次异种潮里的全都是高级异种,虚极者,百鬼涅,深渊拟蝶……
它们的速度很快,眨眼间,就已经从远处来到了近前。
大家的面色瞬间煞白,不少人都腿软了。
他们现在全都失去异能了,面对这么多高级异种,哪有任何还手之力?
“难道末日结束就是个谎言?”
“呵呵,就是为了让我们放松警惕,好一网打尽么……”
“等等,先别绝望,你们再看看!”
慕容淼忽然大声喊道:“那些异种,好像不是朝咱们来的!”
众人于是也半信半疑地看去……
那群异种路过佣兵身旁时,根本没有停留,甚至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而是直直地掠过了他们,如饥似渴地冲向了——
那亮着盏灯的简单粥铺。
所有人:“?”
佣兵们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异种潮,这一观察,又发现了不对。
异种潮的最前端,有一个小女孩。
这小女孩粉雕玉琢的,看起来十分可爱,黑溜溜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梳着两个小丸子,穿了一身青色道袍。她端坐在深渊拟蝶背上,非常威武地指挥着异种们:
“冲鸭,我老板的粥铺就在前面!——诶,不许挤啊,一个个排队……卧槽,我老板呢?”
小,小女孩?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出现一个小女孩?
而且……这么多异种,竟然都乖乖听她的话?
所有人都是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还在梦里了。
但眼前的事实却是不容置喙的。
这场面几乎有些过于玄幻了:
一群五大三粗,随便就能毁灭一整个基地的高危级异种,在小女孩的指挥下,在那简单粥铺前……
乖乖排起了队来。
虚极者低下了头,百鬼涅收起了四处乱晃的触角,沙漠木魂甚至把自己的身体直接砍了一半,就为了融进队伍里。
胡当归满意的点点头:“不错,都很懂规矩!钱都带够了吧?”
异种们乖乖点点头。
“行,南瓜粥,海鲜粥,三个金币一碗,按顺序排队来领粥吧!”
……于是,令人惊掉下巴的一幕出现了。
异种们乖乖排在队伍里,即使再翘首以盼,再期待得流哈喇子,也没有插队。它们一个个拿到了粥之后,就在旁边蹲着细细品味起来。
硕大的身躯端着一碗小小的粥,看着还有几分滑稽。
异种队伍里还有一个荒漠逝者,它那庞大的骨架略显窝囊地缩成一小团,珍惜地捧着粥——那粥甚至比它的牙缝还小,是字面意思的连塞牙缝都不够。
但即便如此,荒漠逝者还是吃得很珍惜。
它小口小口地舔舐着,每一口都反复回味,还吧唧吧唧嘴。
而胡当归一个人充当店主、店员、还有秩序管理员的身份,很快就忙得满头大汗,但看着很守规矩的异种们,她还是满意地点了点头:“还算可以吧……”
胡当归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很简单。
在简云蓝、饕餮和牛头在东方基地和死亡荒漠摆摊时,她全程都潜伏在育儿所里,完成育儿所的支线副本。看似宁静的育儿所里面其实暗藏深意,而且,整个育儿所里面没有一个真正的儿童,全都是伪装的高级异种!
胡当归好不容易完成了副本,把整个育儿所里潜伏的异种全都驯服,并承诺会带它们来简单粥铺喝粥。
然而,当她好不容易带异种们来到简单粥铺时,简云蓝和饕餮却早已不知所踪……
没办法,胡当归只能充当临时店主,扛起重任。
胡当归擦了把汗,看着眼前欢欢喜喜喝粥的异种们,叹了口气:“唉,我快点把活干完,然后再去找主人他们吧。”
突然,耳边传来一道小心翼翼的声音:
“你好,那个,实在不好意思,这个粥是只卖给异种……还是说,我们人类也可以排队呀……”
胡当归一愣,转眼看去。
佣兵们用渴望的眼神看看粥,又用恐惧的眼神看看周围的异种们。
他们像是犹豫了很久,但最终还是克服了心中的恐惧,走到胡当归面前,问出了这个问题。
……后来人们才知道,污染物陨吻是全部污染物的核心,当陨吻失去一切战斗与侵略欲,回归原初状态时,其他异种也没有侵略人类的必要。
夜空中洒下点点星光。
地面上,人们自发燃起了篝火。
末日后的废墟里,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边。
左边,是形容可怖的异种们,它们把庞大的身躯缩小,规规矩矩地捧着粥碗喝着;
右边,是幸存的人类佣兵,他们三三两两和亲人朋友聚在一起,裹着摊子升起篝火,捧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粥,商量着重建基地的事情;
慕冬声醒来时,鼻尖先嗅到了热腾腾的海鲜粥香,那是简老板的海鲜粥。熟悉的香味,让慕冬声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耳边隐约听见了十一支队众人谈笑的声音。
啪嗒。一片雪花落在他脸颊,但很快被一双手拂去了。
慕冬声睁开眼睛。
模糊的视线逐渐聚焦,眼前,一个面容带着稚气的红发男孩对正对他笑着:“你好,我叫陨吻,初次见面。”
过了好半晌后,慕冬声才伸出手,握住了那双手。
“我叫慕冬声。”他回答。
“……”
属于人类和异种的第一个冬天,开始了。
【《被仙尊杀夫证道后》-仙侠修真/高岭之花/天之骄子】
第175章 喵
【根据主播过往穿书经验,已自动为您分配山海位面对应的故事线!】
【山海位面独立于万界位面之外,位面居民不受万界位面物理法则约束,自成一套体系。请宿主合理规划出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山海位面专属故事线《被仙尊杀夫证道后》(仙侠修真/高岭之花/天之骄子)载入中……】
【载入成功!】
一间破败的寺庙里,简云蓝迅速睁开眼睛。
跃迁时空的晕眩感还停留在脑后,但简云蓝晃了晃脑袋,让自己迅速清醒过来。听着耳边的机械音,他瞬间兴奋,从破草席上坐了起来:
他来到山海位面了!
不愧是风雨同舟了这么久的厨神系统,在简云蓝坐起身的第一时间,系统就体贴弹窗:
【简介:《被仙尊杀夫证道后》是一本仙侠玄幻狗血文,他,胡千夜,是付出一片痴心却被杀夫证道的凡人炉鼎;他,暮诀,是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子,更是后来君临修真界的灵境仙尊;成亲那夜,他一剑贯穿了他的心脏……】
【请问是否需要查看《被仙尊杀夫证道后》的完整信息?是/否】
简云蓝利落地点了‘否’。
原书剧情什么的,他才不在乎呢!
他来山海位面,只为了一件事,那就是——
合作这么多次,厨神系统也早已清楚了简云蓝的性格,这次甚至都没有抗议一下,就直接给简云蓝拉出了全套的摆摊工具和对应的食谱。
系统:“宿主,厨神系统明白您的目的,已经帮您准备好了摆摊工具,请问什么时候开始出摊呢?”
简云蓝一脸的恨铁不成钢:“谁跟你说我要摆摊了?”
系统:“……???”
“我是来找人的。”
简云蓝深呼吸了一下,走出了破庙。
破庙外不远处,传来了嘈杂的人声,简云蓝循着那人声走去。
没走多久,他就来到了东云街。
因为万灵宗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拖家带口来山脚下定居,有人盼望着自家孩子又找一人能拜入仙门,也有人是来做修真者的生意,一来二去,原本荒僻的万灵山脚下,也陆陆续续有了好几个村落。
东云街是万灵山周边最热闹的一条街市,方圆百里内村落的居民们都会在此处采买。集市上人人都穿着布衣短打,各种各样的货摊琳琅满目。
说书人在茶馆前招揽着客人,屠夫把两把菜刀挥舞的虎虎生风,货郎们则是兜售着各种各样的杂货,满口吹得天花乱坠,什么“仙尊用过的琉璃茶碗”,什么“成为万灵宗亲传弟子的秘方”,什么“神兽白泽精魄”,人群们三三两两聚在各种摊前看热闹。
看着这新奇而陌生的古代景象,简云蓝忍不住驻足观察了半晌。
但他很快记起了自己有要紧的事情,因此迅速回神了。左看看右看看,简云蓝在街头找了个绝佳的位置,清了清嗓子。
因为简云蓝的打扮太过格格不入,周围路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估计是把他当成了怪人,大人带着小孩远远地就开始绕道走。
意识到简云蓝要做什么之后,系统心里暗叫不好,立刻出声阻止:“宿主,你等等——”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身上还系着现代感十足的碎花围裙,一手拿着锅勺的简云蓝,脸上挂上了热情洋溢的笑容。
他礼貌地走向路旁的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女人的神情狐疑,但看见简云蓝干干净净,看起来不像个叫花子,倒有点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最主要的是,简云蓝那张脸生得实在好看,让人忍不住放下戒心。
女人微一颔首,示意简云蓝请问。
于是简云蓝就毫不客气地发问了:“我在寻找上古凶兽饕餮大人,您知道他在何处吗?”
凶兽饕餮……
饕餮……
简云蓝这一句话,字句清晰,掷地有声。
尾音绕梁三尺,袅袅不绝。
女人脸上的神情骤然一变,从原本的温和,变成了一种看智障一般的神情,直接抱着孩子转身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嘟囔着:
“长得那么好看,没想到是个疯的!”
简云蓝:“?”
两个时辰后。
东云街依然热热闹闹。
茶馆前的说书人一拍醒目,徐徐开讲了:“今日,咱们就说说那大名鼎鼎的灵境仙尊。传言说啊,那灵境仙尊,曾经有个凡人夫君……”
周围一群人围着,津津有味地听,人手握了一把瓜子,时不时还出声问一下问题。
关于修真者们的八卦,在凡人间也是十分流行的。
这两个时辰里,简云蓝锲而不舍地打听着饕餮的下落。
然而,人们不仅不回答他,反而都跟一开始那个女人一样,纷纷用看智障般的眼神看着他,到后面,还不等简云蓝开口呢,人们就已经转身离开,甚至不愿意跟他交谈,简云蓝愣是一点有效信息也没有问出来。
人情十分的冷漠。
最凄惨的是,到后面,不知道是谁报了官,说街上有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外来者在扰民,官兵直接骑着高头大马来抓人。
‘穿着奇装异服的’简云蓝本蓝:“……”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跑吧!
然而,刚刚经历完世界末日,就立刻又通过位面跃迁来到了山海位面,长时间没有进食,此时简云蓝的精力已经到达极限,只觉得有些头昏眼花,视线都有些闪白光。
刚跑了没两步,就差点要被官兵追上了。
不知是从哪里伸出一双手来,揪着简云蓝的衣领,就把他提溜进了一旁的小巷子里。
他这才逃过一劫。
救简云蓝的是个身形落拓的青年,看着和简云蓝差不多大,身着一席洗到有些发白的青衫,手上提了一个纸包,看着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里面包了什么。
“多谢!”简云蓝气喘吁吁道,“您——”
青年却立刻示意他噤声。
青年看了看巷子外,搜寻简云蓝的官兵依然逡巡着。
“跟我来。”青年低声道。他的声音清凌凌的,显得很冷,但看面相却又是个和善的人。
知道对方是好心帮他,简云蓝点点头,不再说话。
两人沉默地弯腰在小巷子里行走起来。
七拐八拐,离开巷子后,又走了一会儿,青年和简云蓝在街边一间茅屋前停下了。
看来,这里就是青年的家了。
茅屋看起来着实有些简陋,就连屋顶都破了个洞,灶台上更是冷冷清清,连一只老鼠都没有。
但青年却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进门后,青年用豁了个口的杯子给简云蓝倒了一杯粗茶,两人相对坐下,这才缓缓喘出了一口气。
青年抬起眼,看向简云蓝,抿了抿唇:
“鄙人胡千夜。”
“简云蓝。”
简短地交换了姓名后,胡千夜低头看着杯中茶水,安静了片刻后,才迟疑着开口:
“方才在街上听见你说,你在找……”
话刚说了一半,耳边突然传来‘扑通’一声。
胡千夜立刻抬起头,只见不久前还坐在眼前的简云蓝,此时已经呈现倒栽葱的方式,倒在了地上!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波折,强撑着饿了好久的身体走到这里,简云蓝的精力已经透支到极限了,仅仅是简单的坐着,都已经坐不住了。
身为一个厨子,这还是简云蓝有生以来第一次被饿到这个地步,也是有点理解自己食客们的感受了。
“食物……”简云蓝颤抖着发出声音。
看见简云蓝这样,胡千夜也顿时慌了,无头苍蝇般乱转了两圈。
因为太过贫穷,他已经好几天没揭开锅了,家里连老鼠都不愿意过来,又拿的出什么吃食?!
突然,简云蓝耳边传来如及时雨般的‘叮咚’声。
【叮咚!厨神系统检测到宿主精力值低,已自动开启续命模式。】
【续命任务:作为顶级厨师,即使在饥饿面前,也不能认输。只要你在做饭,你就永远都不会倒下!赶快为你也为救命恩人做一顿香喷喷的肉夹馍,来横扫饥饿,做回自己吧!】
【已获得[肉夹馍食谱大全]x1】
【已获得[带皮五花肉]x10】
【已获得[精面粉]x10】
【已获得[全套香料&厨具]x1】
……机械音刚结束,简云蓝就感觉有一股热流淌进四肢百骸,周身忽然充满了一股莫名的能量!
“……”
于是,胡千夜就眼睁睁看着不久前还饿得奄奄一息,命悬一线的简云蓝,忽然变得神采奕奕,满血复活了。
“?”胡千夜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简云蓝不仅满血复活,还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了五花八门一大串没见过的东西,这其中甚至有几大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和一大袋精面,还有各种各样的香料,造型奇怪的、似乎是锅的工具。
简云蓝兴冲冲走到了灶台边,挽起袖子:
“胡先生,您家的灶台借用一下,可以吗?”
胡千夜:“……行?”
令人吃惊的事情还在后头。
——站在灶台旁边后,那个名叫简云蓝的年轻人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瞬间就不一样了。只见简云蓝熟练地左右开工,左边切肉,右边和面揉面,中间还炒出糖色、用各种香料烧起了一锅老汤。
简云蓝的动作很麻利。
五花肉在老汤里用慢火炖着,他那边的面已经和好揉好了,擀成馍大小的圆饼后,抹油上锅烙起来。
几次翻面后,那馍两面都呈现出一种油汪汪的金黄色,薄薄的表面已经起酥了,碰一下还掉渣呢。
油香四溢间,用勺子轻轻一刮那馍皮的表面,有种让人口水直流的清脆声响。
而另一边,五花肉也卤好了……
胡千夜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简云蓝揭开炖肉的锅盖,一股浓郁的卤肉香随着热腾腾的水蒸气,瞬间冒了上来。
他用筷子把卤好的五花肉一块块夹出锅,放在案板上,那浸透了棕红酱汁的五花肉在筷子上颤巍巍的,滴滴答答不断有卤汁往下流淌,又香又热乎,能把人眼睛都看直了!
……胡千夜是个对吃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的人。
从他的生活现状就能看出来——好几天都没能揭开锅,吃饭也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实在饿到极致了,去外面捡块树皮啃一啃,也不是不行。
山珍海味在他眼里,和粗茶淡饭并没有什么区别,都仅仅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他心中有其他更要紧的事情,当然不会在吃这件事上浪费时间。
城里有些老饕,为了一口吃食,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胡千夜向来是对那些人不屑一顾的。
不就是食物吗?好吃与不好吃,又有什么区别。
然而此时,站在简云蓝的灶前,有史以来第一次……
“咕唧唧唧!”
胡千夜肚子响亮地叫了起来,他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水。
但越是吞咽,越感觉这肚子里空荡荡的难受。
“……”
而那边,简云蓝把案板上的五花肉用刀背轻轻碾压,那彻底熬透的五花肉非常柔软,就连肥肉的部分都像果冻般晶莹剔透,油而不腻,一下子就被按扁了,香喷喷的油脂流淌出来。
简云蓝再将肉和青椒一起细细地切碎,淋上一小碟料汁后,满满地塞入切开的馍里。
一个肉夹馍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突然,耳边传来可疑的水声。
“滴答、滴答、滴答……”
简云蓝:“?”
顺着水声看去,胡千夜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灶台旁,两眼冒着精光,直勾勾地看着那肉夹馍。
那滴答水声,正是一滴滴从他唇角流淌下来的口水!
简云蓝顿时有些啼笑皆非:“胡先生,这个肉夹馍是给你准备的,你吃吧!”
闻言,胡千夜擦了一把口水,迟疑着问:“我,我真的可以吃吗?我也没做什么,无功不受禄……”
“你吃吧,食材还有很多呢。”
厨神系统给的食材很多,至少能做二十个肉夹馍,胡千夜吃一个,完全不会有什么影响。而且,胡千夜对他还有救命之恩呢,如果不是他出手相助,简云蓝现在估计已经在蹲大牢了。
简云蓝都这么说了,胡千夜当然也不再推辞,本来他已经就被馋得不行了。
“那,那我就不客气了!”
胡千夜颤抖着从简云蓝手中接过那个肉夹馍。
做肉夹馍最关键的步骤是炖肉和和面做馍,现在两种食材都是现成的,简云蓝自己也饿了,于是把馍递给胡千夜后,他迅速也给自己做了一个肉夹馍,拿着就吃了起来。
而一旁的胡千夜更是,拿到的下一秒就毫不犹豫,把肉夹馍塞进嘴里,一口咬下——
“嗷呜……”
第一口肉夹馍下肚,胡千夜顿时瞪大了眼睛,满眼都是震惊。
……这也,太太太太太好吃了吧!
那金黄的馍皮,比他想象的还要酥脆,热腾腾的,带着一种刚刚烙好的油香。外表如此香脆的馍,内里却是柔韧的,带着一种面的筋道,被五花肉喷香的油脂浸透了,每一口都给人无比的满足。
牙齿微一用力,就穿透馍皮,尝到了那满满的馅料。
那肥瘦相间的五花肉馅被卤得咸香多汁,在慢火的炖煮下,已经彻底浸透了酱香,几乎不需要咀嚼就再口腔里化开了,汁水四溢,满满的酱汁伴随着荤油在口腔里流淌着,好吃得让人恨不得能把舌头都吞下去!
仅仅是一口,就把胡千夜给彻底折服了。
“简……”胡千夜搜肠刮肚,都想不出该叫简云蓝什么,干脆道,“简大师,您这手艺,简直绝了。吃上这一口,什么神仙日子都不值得羡慕了!”
简云蓝靠这手厨艺行走江湖多年,也是被夸习惯了,不大谦虚地直接受着了。
而且,他自己也觉得这肉夹馍确实不错啊。
简云蓝是厨子,各种好吃的从来不缺,因此吃得还算克制。
胡千夜就不一样了。
他捧着肉夹馍,大口大口地吃着,狼吞虎咽,满脸都红通通的,只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幸福过。
——筋道的馍皮和多汁的肉馅,既有碳水又有肉,松软掉渣的馍皮紧紧裹着香浓的卤肉,但吃多了未免有些腻。然而,青椒碎的存在却彻底冲淡了那一点点腻味,辛辣中带着清爽,让人越吃越是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