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也纷纷开口:“我也赞同小言说的话,你要知道他可是情场高手,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他都这么开口说了,肯定是正确的。”
情场高手?
“穿蓝色的水手服可以吗,感觉会很清纯。小月你的五官太艳丽了,戴一个假发就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水手服就可以?”
“那种超大型的礼物盒,像手办一样,一定特别可爱,想想就好乖乖。”
他什么时候成为情场高手的?
连手都没有拉过,也没有谈过任何恋爱,却成为朋友口中的恋爱高手。
池星月不由得多想了一些。
怎么感觉……他们好像想歪了,他为什么要穿那种东西讨好沈云白,就算要讨好沈云白,干嘛要用这种方式。虽然他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角,不管怎么说,落魄的漂亮攻三也是攻啊,怎么可以为爱穿水手服。
对方的脸上信誓旦旦,池星月最终采纳这种方式,把自己当成礼物上交……哪怕他很自恋,也不至于自恋到认为他是什么珍宝。
“到时候你们要来吗?”
“我记得我给你们发过邀请函。”池星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们。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当然要进行到底。”
还是阴天,天色冷凝,铅灰色的天空将太阳照在云后,微凉的风卷来一缕初秋的凉意。吹拂在脸颊上有些湿润。
池星月站在窗前,双手扶着窗。
他喜欢阴天,也很喜欢下雨天,不是因为氛围感,也不是喜欢安静,而是喜欢天然的白噪声。在这种下雨的氛围下,安安静静睡一下午,似乎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今天……是沈云白的生日。
他还没回来,池星月站在二楼等。透过玻璃窗,能够把一切景物尽收眼底,对方如果从正门进入,他一定不会错过。
房间里已经有很多人了。
他送的邀请函很多,甚至为了热闹,把幼儿园的朋友也请了过来。包括一些顶流明星,在院子里弹唱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自顾自拨弄着琴弦。
一首民谣,一口沙哑的烟嗓,瞬间把人从京城带回广阔无垠的草原上。
宴会的主角还没有来。
反倒是把对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容晚亭隔着窗在看他,这种目光根本就无法忽视。在阴沉灰暗的光线下,这边灯火通明,对面一片黑暗。在黑暗中。容晚亭穿着一身漆黑,正在朝这边看过来。和热闹格格不入,仿佛自成一方风景。
一般情况下,高岭之花都会是正牌攻。或许因为这样的性格比较正攻风范,也因此大受欢迎。然而对于上沈云白,两个人都是偏冷感的性格,再发生些什么反倒有些不合适。
反差就是坠吊的。
高岭之花为爱发疯,清纯小受床上风流。性格互补才是真正最好的。
高岭之花搭配小太阳食用更合适。
两个冰块走到一起,直接大眼瞪小眼,根本擦不出爱情的火花。尤其像沈云白这样,张口闭口“你牛牛小小”的主角受,才不会像原文那样天雷地火,以天地为床,以日月为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最终,池星月先忍不住,一把将窗帘拉上。外面似乎有下雨的迹象,把家里里里外外的门都关上。
扶着楼梯往下走,水晶吊灯闪烁着月光一般的光泽,将一切都映照得透亮。楼下是欢声笑语,几乎到处都塞满人。
池星月走到人群中,一眼便捕捉到了从外面走进来的沈云白。
他的衬衣落着斑驳的雨点,发梢带着些许濡湿,黑白分明的眼也像是被雨清洗。
池星月迎了上去:“外面下雨了吗?”
好巧不巧,沈云白这个人和雨的关系,是牵扯不清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雨天,当时一起在屋檐下避雨,那时他没什么存在感,只依稀记得,他那双眼睛很冷感,和这清凉的雨也没什么区别。
后来发生亲密关系,也是在雨天。外面的细密雨丝吹落在他身上,凉浸浸的,大半个身子像是浸没在水中,手指上也染上了雨的凉意。
就连今天也是这样。
池星月感觉有点巧,像是冥冥之中有人故意这样安排。
沈云白的脸上毫无表情,双眼定定看着池星月。不管多少次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他都不能完全适应。像是被一把冰凉的锁链,牢牢桎梏在原地,无法动弹。
“你要跟我回家吗?”
他的身上带在外面的味道,是风的味道,裹挟着他身上的香气,带着一点点的微凉。
池星月愣了一下:“现在吗?”
“现在。”
沈云白的眼里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思,池星月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只要过了今晚,明天就是他的生日。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回家。
家……沈云白又不是孤儿,他当然是有家的。
那本名为《本该是万人嫌炮灰的我却成了大众情人》中,一切剧情服务于搞颜色,对于背景倒是没怎么提及。
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阶级森严,以富贵为尊。
处处可以看到,哪哪家族的嫡系,哪哪世家的掌权人,哪哪家的小少爷。当然不能要求这样一个世界会有盛大的世界观。
对于世界观背景更是能省则省,把更多的笔墨用在关键的地方。对于几个攻的家世和主角受的家世倒是稍有提及。没有用太多笔墨,反正攻很显贵很有钱,不然也不可能随随便便用黄金打造出笼子,随随便便专门买个海岛金屋藏娇,可是关于沈云白,却只有一部分描写。
“少年身上穿的衣服认不出牌子,常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和牛仔裤,气质倒是独一份的清冷。被掐着下巴,也只是用那双黑沉的眼睛看着,没有任何畏惧,也没有任何胆怯。”
正是因为这一段,池星月便知道沈云白家里肯定条件一般。反正短短两三万字,根本就看不出什么内容,三万字中,有两万八都是在搞颜色,不要妄图从中窥见大道理。
这绝对不是草根逆袭的故事。
池星月并不是没有普通身份的朋友,一家五口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的朋友也不是没有,现在到现在都还有联系。他绝对没有高高在上的倨傲,为数不多的傲慢都在自己的脸蛋上。
他知道他很漂亮。
并且以自己的长相为荣,甚至偶尔会想,要是会有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长相的人就好,他会爱上他自己。
也很清楚地知道,哪怕自己心里没有阶级的概念,不会对他们高高在上,这中间的差距绝对不是一句话可以屏蔽的。
消费观念、和价值观都会有微妙的不同。
池星月也知道,人是有自尊心的。他不想让沈云白不舒服,所以没必要把这件事再单独拎出来说。
他微微扬起唇角,又不由得疑惑:“怎么选到这个时候回家?你家在哪里?”
一直都没有问过沈云白家的具体地址,其实也没必要询问。
“不去就算了。”沈云白没有多说。
池星月没见过他这副模样,应该真的有急事,不然也不会这样着急忙慌。
池星月只当是他自尊心强,不愿意说出家里的具体位置。
还有些可爱。
紧崩的唇角,一板一眼的说话方式。
严肃又认真,刻薄又毒舌。
还挺爽的。
池星月穿过杀马特组合,准确在一堆五颜六色头发里找到小红毛,刚才站在二楼时就看到了江听晚。
此时他正在打电话,指骨分明的手指抚摸着手机边缘,眼睛看向池星月。
脸色算不上太好。
“现在?”
“好。”
说着,他伸着的长腿收了回去,从沙发上站起来,对池星月道:“家里出了点事,估计老头子不行了,我现在回去看看。”
“怎么现在还用这种把戏来骗你回去。”池星月拉着他的领带,往下扯,迫使他不得不在自己面前低着头,“这种伎俩之前就用过了。”
江听晚他的亲爹,早些年风流多情、四处留种,堪称行走的人间播种器,还是男女通吃那种。尤其喜欢会唱曲儿的,身段好的。
后来江听晚大权在握,不把他放在眼里,一个惯用煤气灯效应的人,看到自己的儿子脱离掌心,为了让他回来,用了很多手段。
包括不限于装病、威逼利诱、自杀等等手段,最后都能看到和女人厮混在一起的他。
好几天没见,池星月不想这么快就放他走。拉着他的领带,缓缓收紧。
“你是想把我勒死了吗?”江听晚有些无奈。
“别死我这里。”
“这次可能是真的,说不定就死了。”江听晚说起自己亲爹的死活,狭长的眼眸里带着笑,星星点点的光缀在漆黑的眼瞳中,像是星星扑在天幕中。
池星月抱起双臂:“那你回去吧,反正这里也用不到你。”
本来就是沈云白的主场,他们两个脾气不和,在一起说不定会打起来。还是让他们分开比较好,免得生出事端。
他没有任何犹豫离开,只是临走时,目光不善地看了一眼沈云白。在口袋中的手机响了一下,池星月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弹出来的消息。
【晚巷枕星月:这死绿茶。】
一瞬间哑然失笑。
没想到沈云白在自家哥们眼里竟然是这样的现象,不是人人爱慕的万人迷,而是很会演戏的绿茶。
估计在沈云白眼里,江听晚也算不得什么好人。
一时间走了两个人,热闹的氛围还在持续中。环顾四周,可以准备的时间还有很久,起码能在沈云白回来之前,把一切准备好。
两个人在门口撞上。
“真晦气。”江听晚看着雨幕,嗤笑一声。
雨越下越大,落在地面上迅速绽放一个雨花,远处的一切笼罩在雾气中。
沈云白连表情都没有变:“你猜上一次下雨时,我们在干什么?”
“谁管你们在干什么。”江听晚的声音乖张,本来就习惯在池星月面前装乖,在外人面前,还是实打实的少爷脾气。
“我们在疯狂做ai。”沈云白的唇角微微翘起,声音无波无澜,听不出任何炫耀的意味。
江听晚偏过头,沈云白正在看向大雨。
“他的脸颊、嘴唇、锁骨、肚皮、还有腿,我都亲过,你呢?”江听晚侧着唇角,眼眸看着他。
“他叫我老公。”沈云白撑开黑色的雨伞,森冷的声音几乎要融化在雨中。
江听晚眼睁睁看着他走出雨幕,反应过来后才咬牙切齿:“你算个屁。”
两个人分隔两端。
江听晚将车门甩上,脸色很不好看。沈云白则是撑着雨伞,温吞地走在雨幕中。
一直走到别墅区外,一辆漆黑的车停在他面前。
沈云白面色平静,青年拉开车门,恭恭敬敬请他上车。看着漂泊的雨雾,隐约能够看到院落中的气球,审美确实不太行,没有人会带生日宴会这一天在树上帮上红彤彤的气球,乍一眼看过去,有点像福寿螺的卵。即便如此,他还是微微掀起嘴唇。
车子一路远行,沈云白闭目养神。
直到停了下来。
青年道:“到了,少爷。”
沈云白走入雨中,古朴的建筑在雨幕中巍峨壮美,在一座繁华与岁月并存的城市,这样的建筑依然算得上壮观。
一切都和离开时一样。
假山、长廊、宫殿一样的房屋。
看起来四四方方,正中央有一棵参天的古树,遮天蔽日,在雨幕中,竭力向上伸展。树冠大而茂密,看起来像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囚笼。
沈云白径直走向大堂。
黄梨木太师椅上,梳着发髻的老人一丝不苟,沈云白进去时,老人的脸色倏变,举起身旁的茶杯毫不犹豫地往他头上砸。
相隔这么远,沈云白可以很轻松避开。但它不偏不倚地迎了上去,茶杯撞破他的额头,青花瓷片碎了满地,鲜血混杂的碎瓷片,一地狰狞。蜿蜒的血痕沿着他的额头往下落,沈云白平静地看着他:“闹够了吗?”
“你……你真是要把我气死。”老人被气得说不出话,随时一副要驾鹤西去的模样。
沈云白的目光落在他身旁的照片上。
他甚至不用亲自去看,就知道那上面会是什么东西。
应该是他和池星月的疯狂一夜。
有人擅自把照片发给了他。
“你有什么好气的,不应该高兴吗?”沈云白看向他的眼眸中透着不解,黑黢黢的眼膜,如同覆盖的一层黑雾,在这阴暗的老宅里,老人竟然感觉有些发怵。
“高兴我能给您找这样一个孙媳妇,您不谢天谢地、感恩戴德,露出这个表情给谁看?”
他走上前,捏起来一张照片。
其实不算多么露骨,能看到池星月通红的嘴唇和白皙的锁骨,两个人抱在一起亲。
“温竹鹤给您的?”
沈云白微微一笑,“他倒是会讨好人,知道投其所好。”
“为什么要当同性恋?”
“就怪我那个妈生得好,怪我的爸会教育。”血还在流,在他秀美的脸上,看起来无比狰狞。
“你是这个家的叛徒。”
“叛徒也好,当同性恋以后,总比骗婚好。骗人会下地狱的。”
沈云白直勾勾看着老人,声音柔和带刃:“您说对不对?”
老人的身子瘫软在椅子上,不知不觉间,对自己的孙子居然产生了畏惧之心。他既害怕他成长,又害怕他停留原地。等他真的成长到了连他都害怕的地步,他反而心里都在悔。
“滋味我都尝过了,很喜欢……只不过稍微让了让他,唯一的事情您放心,在这方面绝对不会给您蒙羞。”
“戒指给我。”
沈云白伸出手,瘫在他面前。
老人的眼睛浑浊又锐利,最终颓然一笑,将手上的戒指放在他掌心。
沈家的权力更迭,就这么不知不觉更替。
雨越下越大。
沈云白看向西厢房的房间里,门上落了锁,透过窗户,隐约可以看到坐在床上的红衣女人。沈云白收回目光,走向无边无际的雨幕。
有人还在等他。
“不是……”
“这样能行吗?”
池星月扯了一下脖子上的蝴蝶结,黑色的蝴蝶结,愈发显得他脖子白皙。他喉结也小,用蝴蝶结遮了遮,根本就不怎么能看得出来。
站在落地镜前,池星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感觉好别扭。
“这裙子也太短了……我屁股蛋子都盖不住了。你确定这是惊喜而不是惊吓吗?”
池星月现在感觉很不安,空空荡荡的感觉。
“真没事,你信不信兄弟。兄弟绝对不会坑你,小时候你偷穿你妈高跟鞋,我还说是我穿的呢。”
池星月抿了抿唇,“这不是江听晚干的吗?你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不管是谁干的,兄弟为你上刀山下火海。根本就不会骗你,来吧,不就是要给他一个惊喜吗?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大的惊喜吗?”
“你不知道有个东西叫……反差萌?”
“我保证他看了心惊肉跳。”
“我穿西装不是更能体现出我的男子气概?”池星月还是不懂为什么要让他穿上黑色的,带有蕾丝边边的裙。
“……”
“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就在楼下等着,等他快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在楼下给你发消息,到时候你钻进礼物盒里,突然给他一个惊喜就好了。”
步骤很详细,听起来有理有据。甚至还分析了沈云白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惊喜。
池星月的长相可以满足所有颜控。
公认的大美人无所畏惧。
池星月捏着边边,最初感觉无所适从。最后发现,还挺方便,只是感觉好怪。怀疑的目光看向朋友,“真没藏别的坏心思?”
“不敢。”
好古怪。
明明主角受应该穿上小兔子装,在他面前嘤嘤作态,现在角色调换,稀里糊涂的。脑海里还没反应过来,就这么换上了。
不是……
池星月摸了摸大腿,又摸了摸红痣,这些人都好怪。
这样真的合适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手腕疼疼的,也是成功一万字了。
第26章 漂亮攻三
穿了小短裙以后哪哪都不自在,池星月感觉屁股蛋子空空荡荡的,主要是太空了,他扭扭捏捏,有点羞答答地说:“给我弄条秋裤穿穿。”
外面正在下大雨,铅灰色的天空乌云密布,大雨冲刷着一切,屋里又很凉快,冷不冷热不热倒是其次,主要是池星月现在感觉自己真的很尴尬,没听说过谁家好人给人庆祝生日还得穿短裙啊。
看着镜子里两条腿匀称笔直,肤色的雪白的自己,池星月也不由得被自己的长相闪亮到,不管多少次,都还是会被自己的长相惊艳得无以复加,要是有长成自己这样的,那就是他的理想型了。
勾勒交叠的黑色蕾丝边和蝴蝶结绑带绑在大腿上,雪白的肩膀和隐约白嫩的肤肉,看起来都无比诱人。
这时候,池星月的脑海里蹦出来一句话。
“女装攻就是好啊,裙子一掀发现比你还大,就很刺激啊。”
这句话出自《本该是万人嫌炮灰的我却成了万人迷》中的一条评论,哪怕每个攻的属性已经确定,但是评论区还是会时不时增加属于自己的XP,致力于让自己的苦茶子,漫天飞舞。既然少女奶1都有了,那女装攻还会远吗?
现在不就有了吗?
池星月一阵心神荡漾,感觉自己真的很炫酷。
这不得迷死沈云白。
“哈哈哈哈哈,不是……你穿女仆装搭配秋裤?你咋不穿大棉裤呢?”
染着一头绿毛的朋友也没想到池星月居然会口出狂言,转念一想:“或许你说的是……安全裤?”
池星月一阵发懵,他还不是很了解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穿在裙子下面的东西。
“我不知道,可能就是安全裤吧。”池星月点了点头,没搞明白自己说话的笑点在哪里,他们居然笑弯了腰,狂笑不止,一边大笑一边还狂锤自己的大腿。
“不用穿安全裤,就这样,要么穿白丝,加攻速的。”朋友语气暧昧笃定,看着池星月的脸微微发愣。
必须要补充,在隔壁水产养殖基地那样的创作环境中,一般情况下不会很经常出现女角色,大部分都在擦擦的路上,就连网络背景也很少会出现相关内容。池星月当然不知道白丝加攻速这句话什么意思,游戏脑袋只听到了攻速两个字,池星月眼睛一亮:“穿了这个白丝在游戏里还能加攻速,那我玩射手岂不是射穿对面了。”
玩游戏基本只玩MOBA和模拟经营。
要么在OO小镇中种菜砍树钓鱼建房子,要么就变成辅助射手在发育路死磕。
话音刚落,又是一阵噗嗤噗嗤的喷笑声。
池星月实在没有搞明白他们的笑点在哪里,感觉兄弟们在拿他寻乐子,但他暂时没有证据。
好说歹说之下,把白丝也套上了。
皮肤白,关节处还都是粉的。
白丝覆盖的肌肤下,膝盖弯,脚指头都透着淡淡的粉。
“好看。”
“好看。”
“巨他爷爷的好看。”
“沈云白能晕头转向。”
异口异声,杀马特兄弟们竖起大拇指。
池星月很喜欢被人夸,被夸多了就有点飘飘欲仙,他不自在地红了脸:“真、真的吗?”
“那行。”
雨越下越大,排水系统很好,洇湿土壤的雨水隐没在其中迅速不见。池星月很喜欢热闹,但眼下自己穿着裙子这种情况肯定是没办法见人的,只能暂且窝在房间里,等着沈云白回来。
雨下得这么大,不知道江听晚有没有打好伞,身上有没有穿外套,今天的温度和昨天相比直接下降了十几度,他这几天看上去状态都很不对,看起来似乎家里出了事情。
池星月摸了摸手机,想发消息,一时半会又不知道发给谁。
深紫色的礼物盒子很大很大,看起来足足有两三米高,在房间中很显眼。
看了一眼礼物盒,池星月有些洋洋自得,沈云白这辈子肯定都会记得这一天的。
雨刷不断拂在挡风玻璃上的雨水。
把车子停靠在门外,巴洛克风格的庄园在雨雾中伫立着,像是恐怖无限流中可能会发生诡异事件的古堡,随时都可能会有脸上生长着玫瑰的npc出现,杀人于无形。在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只有压抑和阴森。
江听晚在车里坐久了,伸了一下懒腰。
这种暴雨天气,出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大,一路上总是红灯红灯,还遇到了,披着雨衣穿小电炉的人侧翻,救护车噫呜噫呜噫呜。
颜值在清秀以上的话,应该把生活水平也提升。
还算好的一点……本世界采取统一工作时间。
早九,十二点下班。中午两点半上班,下午六点下班,加班要强制五倍加班工资。
不严格执行会被惩罚。
他撑着伞,一把印着可爱图案的伞,他的伞基本都是从池星月哪里顺走的,池星月走路时手里得捧着奶茶或者吃的,举着伞又嫌累,两个人每逢下雨天,都是他在打伞,“倾斜的伞”,回去之后,他身上的西服全部报废,湿透了。
回去以后,保姆显得诚惶诚恐,“少爷。”
“吃过晚饭了吗?”
这座华美的建筑足足有四百多个房间,面朝大海,枕着身后的山,曾经被人说过,就算一天要睡一个房间也要一年多才能睡完。说是庄园,其实更像是皇宫。在这个家里,却真的像是还没有开化一样,有人身为一家之主,到处留情,再把野种和情人带回来,同在一个屋檐下,有点恶心。
江听晚摇了摇头:“不想吃,它呢?”
问的是他爸,保姆反应过来这是在问他爸就连忙道:“老爷就在楼上呢。”
“不是病了?去医院吊水,别死在家里。”江听晚不太高兴,主要是回来之前,才被人耀武扬威炫耀过,他有点不高兴,更不很高兴池星月居然肯为沈云白过生日。
虽然之前他们在一起过了好几个生日,但他还是不满。
沈云白又凭什么?
他不是长了一张好脸,能伺候好人吗?
于是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板着脸,语气也不太美妙。
“老爷觉得医院不干净,还是在自己家里养病好。”保姆知道少爷和老爷之间的关系不好,不过他只是一个小保姆,根本就不敢说话,哭丧着脸。
私人医院,自己家开的,选址很安静,怎么可能会不干净。医院天天消毒水清洁着,怎么也比他天天跟不同人滚床单要好得多。
江听晚也知道自己犯不着和一个保姆说那么多,只是无奈道:“艾,梅事的,随他去,到时候真死了也跟我没关系。”
“对了,什么老爷老爷的,以后你就叫他先生吧,又不是大地主,整这么封建。叫我名字就行。”江听晚一听到老爷少爷的,就脑袋疼。
保姆忙不迭点了点头,江听晚这才大踏步往楼上走。
“哥,你回来了。”少年看上去和江听晚差不多大,他那种马爹的基因不错,起码每一个孩子,长相都很好,由于母亲是外国人,他有一双油绿的眼珠子,大致是好看的混血脸,只不过因为眼神的原因,像是一条蛇。
差不多大……完全可以印证对方是孕期出轨的产物。
江听晚连眼神都没有抛给他,推开房门。
房间被打理得很干净,花瓶中的花是刚刚剪下来的,绽放的黄玫瑰在昏昧的光线下也显得充满了颓败和灰败,江听晚看向床上,没有女人香水味,但有人正在床边伺候。
走近了才发现是个很年轻的女人。
江听晚走过去,看见男人的脸色看起来很差,鬓角也生出斑白,像是一夜之间被吸干了精气神,但他垂下眼,丝毫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感伤。
他带着纯粹的恶意,看着床上的男人:“你又在装什么,一天天总是玩这种把戏有意思吗?”
之前就曾经无数次以各种理由把他骗回来。
女人声音细柔:“听晚,再怎么说他也是你父亲。”
“没你说话的份,滚蛋。”江听晚指着门外,对女人不假辞色。
女人脸上的表情很难堪,看了一眼男人,但男人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也是,江听晚再怎么说,也是他的亲生儿子,她们只是想从他指缝中泄出来一点东西,就能够她们好吃好喝很久了。
“你怎么跟长辈说话的,谁教给你这样的礼节?”男人长了一张风流的脸,桃花眼,年轻的时候这双眼睛看狗都深情,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是他的真爱,但其实,同样的情话他能不重样地说给不同人,甚至有专门的小作者负责产出情话,供他使用。
“你怎么跟晚辈说话的,我爷爷奶奶教你管不住下半身的?”
江听晚懒得跟他废话,反唇相讥,他慵懒的语气中自带嘲讽,平时哪怕没有嘲讽的意思也总是被人误会是在嘲讽别人,更不用说现在的确很看不惯他。
果不其然,男人被气得皱起眉毛,“早知道老子当初应该把你流了,也不至于现在你在这里跟我顶嘴,没有一点晚辈的样子。”
“早知道老子当年就劝爷爷把你she在墙上,也不至于后来你婚内出轨,没有一点长辈的样子。”
“你……混账东西。”
“你,老不死的。”
江听晚抱着双臂,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得天独厚的俊美脸蛋,在压抑的光线下,写满了嘲讽的意味,落在躺在床上的男人眼中,像是恶鬼一般,他发现……身体机能大不如以前后,再次面对自己的儿子,他居然在害怕。
不是不能感觉到权力的失去,在江听晚刚生出来,他就能感觉到江听晚和其他人的不一样,他很早慧,聪明得可怕。如果是一般的小聪明也就算了,最多会被人夸上一句“这孩子真是聪明啊,以后的成就必定不可估量”,但他从江听晚的眼眸中感觉到可怕。他感觉……这孩子像是没有生机的机器人,情感淡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