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很风骚by风羡 CP
风羡  发于:202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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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衣衫,掀开棺盖查看棺内情况。
纸扎新娘的脖颈上多了一颗靛青色的头骨,刺穿新娘脖颈的那杆银色长枪,出现在了纸扎新娘的手中,长枪的尾部绑着一个两寸长的紫色小竹筒。
“喜事当场变丧事,怪不得宅院主人会如此布置。”沈雁行拿起靛青色头骨仔细查看,并同时点评着方才重现在他们眼前的陈年命案。
洛书取下紫色小竹筒,拔下竹筒口上的小木塞,倒出竹筒内的浅金色锦帛信笺,信笺上用朱砂墨写着两行笔风狷狂的字。
【作者有话说】
实在不好意思,这两周要忙毕业的事,实在没有精力码字,请假一周,下周四恢复更新。

叶景以此作礼,贺秋洵新婚。】
洛书将信笺递给沈雁行,说:“想必这信笺上所写的秋洵,就是方才我们看到的那个新郎。”
“这个叶景与秋洵之间,必定有过一段纠缠不清的感情。用新娘子的死亡,来贺旧情人新婚,这份大礼可真是厚重。”沈雁行哼笑一声说道,并同时将就着那块锦帛,擦拭掉自己手上沾染的灰尘。
“雁行,你仔细看她握着枪柄的手。”在与沈雁行说话的同时,洛书一直在纸扎新娘的身上,寻找跟先前不同的地方。
在纸扎新娘握着枪柄的拇指指甲盖上,有一个针眼大小的小孔,而在她的手掌心与枪柄之间,有一根生满铁锈的绣花针。
沈雁行用锦帛包着那根绣花针,将它取出来插进指甲盖上的小孔里。
在绣花针完全嵌入小孔的一瞬间,棺木内的头骨突然剧烈地抖动起来,不停上下开合的牙齿发出“哒哒哒”的响声,两股腥臭的黑血从早已空洞的眼眶中涌出。只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浓稠的黑血就灌满了整口棺材,溢流出来的那部分黑血,在地面上汇聚成一个骷髅头图案。
先前消失不见的红白烛,重新出现在青铜烛台上,幽绿色火焰腾起三尺之高,整个宅院再次切换场景。
中堂房梁上挂的绸布变成了红白相间,条案上的青铜烛台再次消失不见,换成了一支黑紫色的紫檀木唢呐,原本躺在棺材内的两个纸扎人,坐在了八仙桌两侧的太师椅上。
站在条案左侧的纸扎司礼拿起唢呐,吹凑完《百鸟朝凤》的第一段后,两个穿着蓝布衣服的青面女人,用两根细长结实的金黄色柘木棍,架着一对用秘术炼制过的“新人”,缓步走到八仙桌前。
两个青面女人从自己的袖口之中,取出一把锋利无比的长匕首,面无表情地割下两位“新人”的头颅,安放在两个纸扎人的脖颈之上。
纸扎司礼吹奏了半曲《百鬼夜行》后,拥有了头颅的纸扎人缓缓起身,跟随着青面女人一起走出中堂。那个消失已久的羊角辫女孩儿,突然提着一盏青灯出现在纸扎人的后面,与他们一起消失在一片浓雾之中。
浓雾中一直闪耀着若隐若现的青色灯光,似乎是在为他们指引方向。洛书牵起沈雁行的手,一起踏入弥漫着淡香的浓雾之中。
在踏入浓雾的那一刻,他们就直接进入到了一座囚牢之中。这座囚牢的占地面积很大,里面的陈设极其奢华,看起来更像是一套两百平的古风精装大平层。
整座囚牢设有两处牢门,分别位于囚牢的两端,在囚牢尽头的那处牢门上,绑着一个浑身是伤的紫衣男人,在他的身后有一道腾着雾气的大瀑布。显而易见,这座囚牢是建造在一处崖壁之间的。
沈洛二人站在紫衣男人跟前,查看他身上的伤口情况。
这座囚牢的主人,将紫衣男人的四肢绑在牢门上,掰断了他的十根手指,拔掉了他所有的脚趾甲,用两根长约十寸的峨眉刺,将他的双脚固定在地面上。他的身上全是又长又深的鞭伤,在这些早已发黑流脓的伤口上,能看到很多大小不一的辣椒壳子。
他一直低垂着头,不知已经昏迷了多久,散落下来的凌乱长发,把脸全部遮挡了起来,完全看不到他的样貌。
洛书伸手想去撩开紫衣男人的头发,却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
他们所看到的场景是旧事重现,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无法触碰的幻影,要想看清紫衣男人的样貌,就只能等待这座囚牢的主人到来。
洛书转头看向身侧的沈雁行,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男人应该就是秋洵,而这座囚牢的主人就是叶景。”
沈雁行捏着自己的下巴,啧啧感叹道:“叶景在秋洵大婚当日杀死他的新娘,后又将他囚禁起来折磨凌辱,他们之间得是有多深的情债啊。”
“承情容易,情债难偿,若是断得干净,又何至于此。”洛书半垂着眸,面上突然多了几分伤感之意。下眼尾处的绯色也加深了几分。
叶景偏执狠辣的报复行为,以及沈雁行的那一番话语,令他回忆起了天罚幻境中那个偏执疯魔的人,那张鲜血淋漓的脸,那种挥之不去的恐惧与忧虑,再次在他的心里蔓延开来。
若是幻境变成了现世,他该要如何去应对,才能够改写剧情走向?他不害怕沈雁行伤害他,他害怕沈雁行在他面前自戕。
天道赋予他的恐惧,终成了他抹杀不掉的心魔。
沈雁行牵起洛书的手,将洛书轻轻拥入怀中,双唇贴在洛书耳边,低声承诺道:“哥哥你且放心,我们之间的深厚感情,就似那双丝网一般,中有千千万万个死结,将我们牢牢绑在一起,永远都分离不开。这种荒唐烂俗的桥段,决计不会在我们身上上演。”
“我相信,那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洛书轻柔地摩挲着沈雁行的脸颊,复杂凌乱的心绪一点点地平静了下来。
他的雁行从来都是个恣意潇洒的人,又怎会变得那般偏执疯魔,终究是他忧心过头了。就算是幻境真的变成了现实,或是毁天灭地的末日再次降临,他都会竭尽自己所能,护他的雁行周全。
与此同时,一个身穿鎏金黑袍的男人,端着一大盆满满当当的辣椒水,缓步走到紫袍男人的身前。
“我不在的这些时日里,阿洵竟睡得这般香甜,可真是太屈我的心了。”黑袍男人低低地笑了几声,将整盆辣椒水尽数泼到紫袍男人身上。
那盆辣椒油被黑袍男人加热到滚烫,紫袍男人的皮肤被热油烫得滋啦作响,空气中甚至还弥漫着诡异的肉香。尽管被施以如此狠辣的酷刑,紫袍男人依然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
黑袍男人因没能得到想要的回应而被激怒,冷着脸将木盆重重砸在地上,结实稳固的木盆当即裂成了一堆木柴。
黑袍男人拨开如枯草般的发丝,用力掐住紫袍男人的下颚,语气凛冽地说道:“洵郎你可真是绝情啊,竟想通过自绝的方式来离开我,我如此钟情于你,又岂会轻易给你这个机会。”
沈雁行和洛书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打破幻境的关键线索,很可能会出现在他们身上,自然是需要静心仔细观察。
紫袍男人紧阖着双目,面色青白得完全没了活人气儿,右侧脸颊上还有一大片很明显的腐烂迹象。
黑袍男人近乎温柔地摩挲着紫袍男人的右脸,腐朽的面部组织被他剐蹭掉了些许,破损严重的地方开始缓缓渗出暗红色的血液。
他从袖中取出一枚黑色药丸含入口中,捏着紫袍男人的下巴,双目深情地端详了片刻,吻上紫袍男人毫无血色的双唇。
在他们紧密张贴的双唇之间,能隐约看到一点淡紫色的流光。
随着缝隙间的流光变得愈发璀璨夺目,紫袍男人的面部逐渐有了血色,腐朽的右脸很快变回了完好的皮肤,周身上下早已化脓的伤口也开始慢慢愈合。
大抵耗费了半盏茶的时间,紫袍男人被强行从鬼门关拽了回来。他睁开眼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咬了黑袍男人一口,咬得黑袍男人的下唇鲜血淋漓。
他的抗拒行为没有激怒黑袍男人,反而令黑袍男人的兴致变得愈发高涨,黑袍男人一把撕烂了他的衣服,光洁的胸膛一览无余。

第74章
“小……叶景,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吧。你实非叶景,我亦实非秋洵,我们之间一开始就是个错误。”秋洵苦笑着说道,看向叶景的双眸如死水般沉寂。
叶景轻抚着秋洵胸口前的皮肤,眼神中多了几分讽刺之意,在他的指尖掠过秋洵心口前的小山丘时,秋洵的身体轻轻地颤抖了两下。
“我的好阿洵,你分明就对我还有感觉,又何苦以死来划清我们之间的界限。”
叶景解开束缚秋洵的绑带,拔出钉入他双脚的两根峨眉刺,抱起他缓步走向近处的卧榻。
浩瀚之境吞噬掉了渺小的山丘,湿热的季风席卷常覆寒冰的山峰,柔韧的绯色巨龙在此间尽情撒欢儿,刚从云梦泽探出头的神兽青龙,被五指山镇压其中。
与此同时,幽深的山谷里闯入了一位不速之客,山谷上空开始响起黄鹂悦耳的歌声。
见了这番独属于大自然的绮丽景象,先前被某人强压在心头的旖旎念想,轻而易举地破开了并不怎么牢固的屏障,冲入本就不太平静的识海,扰乱了他的思绪。
沈雁行双手环住洛书,与洛书的腰身紧密张贴,并将脸埋在洛书的颈窝处,用低磁微哑的嗓音撒着娇:“哥哥,它已经想了你好些时日了,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再玩一次探索游戏?”
湿热的气息喷薄在洛书的脖颈间,危险的热源炙烤着他腰腹间的皮肤,它们就好似两根细软柔韧的羽毛,在不停地撩拨着他的心弦,令他的心底也滋生出了一丝旖旎的念想。
洛书轻抚着沈雁行的后背,正欲开口回应沈雁行的请求,卧榻上就突生了变故,叶景的心口处被刺入了一把精巧的匕首,艳红的鲜血顺着叶景的胸膛滑落,汇聚在他与秋洵之间的连结处。
“自从阿洵移情那位娇俏的小娘子后,就变得不喜同我这旧情郎共赴云雨了,这可怎生是好?”叶景笑着拔出插在自己胸前的匕首,舔舐刀身上沾染的鲜血,弯起的双眸之中,闪烁着嗜血的锋芒,“她早已化作齑粉魂归天地,就算你想同她共赴云雨也没机会了。”
“当年我挥剑向你只是为了大义,从来都与棠溪无关,你为何要向她下如此毒手?”秋洵的双眉紧锁,两行清泪自他的眼尾滑落。
叶景自嘲似地轻笑了一声,俯下身掐住秋洵的下颚,贴在他的耳边冷声质问道:“若是真与练棠溪一点干系都没有,你又怎会在我假死脱身之后,迅速投入她的怀抱?”
“我……唔……”秋洵才刚开口解释,就被叶景堵住了双唇,剩下的话语全都淹没在了阵阵喘息声中。
叶景不愿再听秋洵做出任何无谓的辩解,在亲吻的过程中,对秋洵施下了噤声的咒术。
这个带有报复意味儿的吻,粗暴且狂野,两人的双唇都被对方啃咬得鲜血淋漓,叶景的双唇上布满了牙印,秋洵的下唇直接缺失了一小块肉。
叶景舔了舔自己鲜血淋漓的双唇,冷笑着说道:“洵郎啊洵郎,我这般心悦于你,你却为了练棠溪对我刀剑相向,一片真心被你肆意践踏,我又该如何去相信你那些苍白无力的说辞?”
叶景双手紧握着秋洵的肩头,加大了惩处的力度,他胸前的伤口因此而鲜血喷涌,腥黏的血液顺着他们的身体滑落,汇聚在纯白的羊毛床褥上。
床褥上被两人鲜血所染红的地方,缓缓开出了一朵朵大气艳丽的天竺牡丹。它们汲取着源源不断的血液,开始肆意疯长,花径长得如转日莲一般高,花被变得如食人花一般大。
这些天竺牡丹完全变了形态之后,血液所提供的那点儿养分,就无法满足它们的生长需求了,于是,它们开始蚕食叶景和秋洵的身体。
在两人被天竺牡丹蚕食殆尽的那一刹那,整个幻境开始分离崩析,扭曲变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随即破碎成一片片五彩斑斓的光影,最后变成一个唯余黑暗的虚无之境。
幻境彻底破除之后,分头行动的四人,同时返回到密道大门前。
原本高大厚重的铜门,变成了一扇窄小简朴的木门,门环上挂着一把满是铁锈的小锁,这把小锁仅从外形与锈迹上来看,完完全全就是古宅中堂大门上的那把。
许是因为这木门年头太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极重的烂木头味,随即还有浓浓的陈年臭鸡蛋味,与厨余垃圾发酵所产生的酸腐味扑鼻而来。三种霸道浓郁的臭味混合在一起,简直能将人直接熏晕过去。
“这门后面都堆放了些什么啊,鲱鱼罐头都没这味儿上头。”沈雁行用掌心牢牢遮掩着口鼻,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紧锁着的眉头足以夹死一只肥胖的蚊子,“鬼村里面那群怪人,是把出入口设在了垃圾处理站吗?”
洛书和乔思衡也无法忍受这熏人至极的味儿,紧跟着沈雁行一起往后退了好几步,唯有秦越溪气定神闲地站在木门前,把弄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小锁,就算是铁锈将她的手指染成了黄褐色,她也丝毫不在意。
秦越溪前前后后做了十几年的刑警,什么样式的尸体她都见过,有些凶案现场的味儿,比这里还要难闻数倍。对于这些臭气熏天的味道,她早就已经习以为常,就算是让她现在坐在这木门前,吃碗酸笋加倍的螺蛳粉,也未尝不可。
再则,从前她随父行军打仗的时候,为了伏击骁勇善战的敌军统帅,在尸体堆积成山的乱葬岗里,扮成尸体潜藏了四天三夜,身上只带着一个小的羊皮水囊,饿了就挖土里的黑虫子来吃,甚至直接生食早已腐烂发臭的敌军尸体。
再恶劣的环境于她来说都不值一提,这点铁锈与臭味又算得了什么。
见秦越溪打算直接扯断门锁,沈雁行赶紧出声阻止道:“等一下秦姐,万一这后面堆满了恶心的腐烂物,门一旦被打开,它们就会倾泻而出,而我们就会变成行走的鲱鱼罐头。这臭味如此浓烈,怕是天天用香薰洗澡,都难以彻底洗掉。”
沈雁行话音刚落,就有污绿色的油状物从门缝溢出,浓烈刺鼻的臭味充斥着整个坑洞,除秦越溪外的三人都被熏得头晕目眩。
随着一阵“哐当”声响起,密道里面的东西全都拥堵在门后,将门缝撑开到了极限,原本自然垂下的门环被撑得立了起来,顺着门缝看进去,能看到许多与头发交缠在一起的手指。
不堪重负的木门开始嘎吱作响,生锈已久的门环与锁梁相继出现了裂口,门后面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就快要将门给撑破了。
“越溪,快到我们身后来。”洛书并起二指指向木门,耀眼的绯色流光汇聚于指尖。
待秦越溪快步走到他们身边后,洛书设下一道球形屏障,把他们四人笼罩其中,随即甩出一道拖着绯色光尾的罡风,将裂口的木门劈成齑粉。拥堵在门后边的那群腐尸,直接被炸成了四处横飞的肉渣,洞坑里因此而下起了血雨。
被炸碎的那十几具腐尸,不过只是密道里的冰山一角,最前方的缺口,很快就被后边的腐尸补上,将整个密道堵塞得严丝合缝。从现下的情况来看,似乎是有人一直在后边进行补给。
他们若是想从这个密道进入鬼村,就必须得清理掉所有的腐尸,四人协商了一下对策,决定让洛书用红莲业火焚烧掉这些尸体。
密道内堆积的尸体焚烧起来后,会产生大量带有毒性的黑烟,现下太阳还没有落山,这些滚滚黑烟一旦溢出山头,势必会吸引来周边的民众,他们必须使用术法将洞口封闭起来,防止黑烟外泄。
洛书用红莲业火把最前边的腐尸点燃后,召出体内的须弥珠,将他们四人一同收入芥子空间。
【作者有话说】
昨天突然有了一个很有趣的脑洞,打算写出来放在番外篇里(与正文几乎没啥关系的番外)。因为最近卡文太严重,所以我打算先把这个番外写出来,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第75章
小竹屋所处的这一片天地,看起来与芥子空间外的世界,几乎无甚区别。只是这里面的时间流逝,会因为芥子空间被关闭而停滞。
大抵是在千余年前,沈雁行尚是孩童模样时,养在小院里的鸡和兔子,现下都还活得好好的。
沈雁行蹲下身子,抱起一只正在啃食青菜叶子的大灰兔。那兔子似乎认出了他是自己的主人,十分安然地蜷缩在他怀里,毛茸茸的大脑袋还一个劲儿地往他外套里边钻。
大灰兔一双长耳上的绒毛,挠得沈雁行的脖颈有些许痒。
他捏着大灰兔的后脖颈,将它拎到洛书的面前,指着它肥美健硕的后腿,说道:“这兔子生得这般肥美,若是不将它做成美食,岂不是辜负了它吃掉的这些胡萝卜青菜?”
大灰兔子瞪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全然不知自己即将命丧菜刀之下。
“现下正好也到了饭点,那便就将它做成菜吧。”洛书将大灰兔抱在臂弯儿,解救它不堪重负的后脖颈。
沈雁行嘴角的弧度翘得更高了些:“除去这只肥美的兔子之外,哥哥可还有什么比较想吃的菜?我记得这里面备的物品挺齐全的,不复杂的家常菜应该都能做。”
洛书垂眸一笑,说:“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按照你的想法来做便可。”
沈雁行转头看向屋檐下的乔思衡和秦越溪,问道:“秦姐和小乔哥呢,可有什么忌口的?”
“随你的喜好来就行。”秦越溪回道。
乔思衡:“我没有什么特别忌口的,沈大人无需顾及我。”
除去那只半个身子进了阎王庙的肥兔子外,沈雁行还在屋后的小竹林里,抓了只生得最为健壮的跑山鸡,顺道挖了几棵刚冒出尖儿的嫩笋,又从竹林旁的池塘里,捞了两条约莫六七斤重的黑鱼。
池塘里养着好几种肉鲜味美的肥鱼,但其中就数黑鱼的细刺最少,所以它们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砧板鱼肉。
用来喂兔子的那个菜园子里,还有两棵尚未被啃食过的生菜,几根很是脆嫩的胡萝卜。而另一边的小菜园子里,种着几棵坠满红果的朝天椒,一排翠绿翠绿的小葱与个头饱满的独头蒜,以及一些茎块儿很大的生姜。
沈雁行从小竹屋的疱屋里,寻到了一些还算新鲜的绿豆,使用最简洁的方法,快速催生出鲜嫩脆爽的豆芽。
他准备就着这些现有的食材,做尖椒兔、辣子鸡、剁椒鱼头、香酥鱼排、水煮鱼片、胡萝卜焖鸡和青菜鱼丸汤。
沈雁行叫上洛书一同去院儿后的池塘边,清洗刚从土里挖出来的食材,秦越溪主动承担起杀鸡、宰兔和杀鱼刮鳞的重任,乔思衡则坐在土灶前帮忙生火加柴。
沈雁行做了好几道适宜下酒的菜,这一餐又怎能缺少得了佐菜的美酒。待沈雁行的菜快要全部烧好之时,洛书从院儿里的桃树下,挖出几坛五百年陈的琼花露,顺便摘了一篮个大香甜的脆桃。
疱屋内备的是千余年前产的餐具,都相对比较小巧,几道量大的菜品,被分装成了三四份,甚至五份之多。而院儿里的木桌有些许小,摆不下这么多珍馐与美酒,他们需得换个地方享用晚餐。院儿后的池塘边设有一处凉亭,凉亭内有一张很是宽敞的石桌,摆放这些绰绰有余。
凉亭外种有一大片绣球花,因着芥子空间内的世界不受季节影响,并且可由主人随意操控,就算现下已是初秋时节,它们都还争相斗艳地盛开着,颜色各异,甚是好看。
洛书捏了个手诀,再并指一挥,将小竹屋所处的这一方天地,切换成月明星耀的夜晚。
沈雁行从竹篮中取出四个质地清透的白玉杯,斟满醇香甘洌的琼花露,分别放在他们四人所坐的位置面前。
见乔思衡迟迟未曾动筷,他盛了满满一碗嫩弹的鱼丸,放在乔思衡的面前,问道:“我记得小乔哥从前喜欢吃口味清淡的食物,可是吃不惯西南这边的辣菜?方才你没说,我也没想起来这茬事,就按照自己的一贯喜好,做了这么一桌子辣菜,实在不好意思。”
“多谢沈大人,我吃得惯辣菜的。”乔思衡从满是干辣椒段的红汤里,夹了一片嫩滑的鱼片,放入嘴中细细咀嚼。
“我记得雁行尚是孩童模样的时候,就连吃两口美人椒,都会被辣得哇哇大哭,长大后反倒成了个无辣不欢的人,果真是男大十八变啊。”秦越溪打趣道。
闻言,沈雁行挑了挑眉,笑着问道:“竟有过这种糗事,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孩童时期尚未完全开智,不记得从前的事也实属正常。”洛书看向沈雁行的目光,似月色般柔和缱绻。
“哥哥,我孩童时期的模样,是不是生得特别精致可爱?”沈雁行同洛书对视着,一双漂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洛书轻轻握住覆在自己大腿上的手,微笑着点头回道:“对,特别可爱,且很招人喜欢。”
沈雁行倾身向前,双唇贴在洛书耳边,软着嗓音小声问道:“哥哥可喜欢那时的我?”
“你自小在我身边长大,又怎会不喜欢?”洛书微微偏了偏头,脸颊边缘正好轻轻贴着沈雁行的嘴唇。
见着对面两人旁若无人的样子,秦越溪轻咳了一声,插话道:“洛书刚把你从天池抱回来那会儿,整个人软软糯糯的,就像个精致的小粉团子。若是那时洛书不说你是个男孩儿,我们差点都要以为,这世间终于要有个能同尊者做伴的女天神了。”
她浅酌了一口琼花露,继续说道:“那日陆远之还拿你打过趣,说你生得太过漂亮,像个会令人智昏的红颜祸水,怕你会毁了洛书的道心,加之你又生来自负寒毒,大家都建议先将你养在玉卿身边,可你一直紧紧攥着洛书的衣襟不放,无论谁来抱你,你都会号啕大哭,不得已还是只能将你养在洛书身边。因着寒毒的缘故,你孩童时期很是体弱,可耗费了洛书不少精力。”
每一位由天地灵脉孕育而成的神明,都会以婴孩儿的模样,降世在昆仑东山顶上的天池内,经天池圣水洗净身上沾染的尘世污浊。
沈雁行降世那日,昆仑下了一场千年难遇的大雪,皑皑白雪覆盖着整座东山,天池内的圣水全都结成了冰。婴孩儿模样的沈雁行坐在冰面上,尽管有着充沛的天地灵气护体,也很快就被冻成了冰雕小人。
洛书冒着狂风暴雪赶到天池之时,冻成冰雕小人的沈雁行,早已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完全见不着踪影。
这么多年以来,他们一直都未能搞明白,沈雁行身上的寒毒,与那场暴雪之间的先后关系,到底是寒毒因暴雪而生,还是暴雪因寒毒而起。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还有一点内容来着,但是我实在是码不进去字了哈哈哈哈哈

第76章
沈雁行将他们面前的两个空玉杯,并排放在一起,皆只斟了半杯琼花露。他先拿起其中一只酒杯,再趁着洛书去拿另一只酒杯时,挽过洛书的小臂。
“多谢哥哥费心照顾了我这么些年,往后我一定加倍对哥哥好。”沈雁行将玉杯口放在自己唇边,炙热且深邃的目光,与洛书柔和缱绻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你小时候很乖,并没有太过费心。”洛书弯起双眸,就着挽手的姿势,同沈雁行一起饮尽杯中美酒。
两人挽手对饮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在喝合卺酒一般。
秦越溪用左手手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对面不正经吃饭的两人,握在右手中的筷子,时不时搅和一下碗中细碎的鱼肉,心里想着,沈雁行那时也就在洛书面前乖,若是洛书不在昆仑的时候,他可就是个极其难伺候的小祖宗。
她轻轻地“啧”了一声,微微翘起嘴角,问道:“雁行,我还记得一件你儿时发生的趣事,且是同洛书有关的,你可想听?”
听到是同洛书有关的往事,沈雁行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满眼期许地看向秦越溪,说道:“既是同哥哥有关的事,自然是很想听的,秦姐快些说来听听吧。”
大抵是在沈雁行十来岁的时候,洛书因有要事需要处理,得外出半个多月,就暂时将他托付给秦越溪照顾。
洛书原是想着秦越溪住的那片儿人多热闹,打算让小沈雁行搬去秦越溪家里住一段时间,可他死活不愿去别的地儿住,就只好由秦越溪暂时先搬进洛书的府邸。
有一日,小沈雁行同朱雀神鸟玩乐时,被朱雀的爪子,挠破了洛书前不久给他买的衣裳,他掐着朱雀的脖颈,飞奔回洛书的府邸,哭嚷着向秦越溪告状,还扬言要拔了朱雀全身的毛。
为了避免朱雀神鸟变成可怜的秃毛鸡,秦越溪只好谎称洛书临行前在山下的成衣铺,给他新订了一套衣裳,她现下正好要去将衣裳取回来。实际上,那是她自己给沈雁行定做的衣裳。
“秦姐姐,我也要去。”小沈雁行紧紧攥着秦越溪的袖角,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巴巴地望着她。
秦越溪最怕这小祖宗哭闹,只好带着他一起下山。
那时的沈雁行还是小小一个,模样就跟个六七岁的孩童一般,仅是从长相上来看,完全无法辨认出真实性别。
又因着他生了一张粉雕玉琢的漂亮脸蛋儿,秦越溪就喜欢给他买些粉嫩的小衣裳穿,有时还会给他戴些精致素雅的小饰品,这次出门也毫不例外。
加之他说话声音软软糯糯的,整个人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个小姑娘。
那段时间出了个有特殊癖好的采花大盗,专挑只有几岁的小姑娘下手。沈雁行的脸蛋儿生得漂亮,小小的身板看起来又很娇弱,自然而然就成了采花大盗的首要目标猎物。
那采花大盗就像个初生的牛犊,不知天高地厚,怕是有只凶猛的老虎站在他面前,他都能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
他又不知这世间有神明的存在,更不知昆仑乃是神明的地界,就一路尾随着秦越溪他们,跟到了洛书的府邸外。昆仑虽有洛书设下的结界,但只能抵御魇行者,于凡人来说是完全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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