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别弯了我害怕by花朝六九
花朝六九  发于:2024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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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进去抓现场,活捉了他们。”季沐熙声音平稳地下着命令。
“迟泽川和叶亦晴呢?”周安奇怪地问了一声。
季沐熙顿了顿,他本该给周安回答他们在那边的山脚处,但是直觉却叫他抬头——
建筑顶楼的围栏前,正站着两个人影。
周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了然了。
季沐熙又仔细吩咐了一下一会儿行动的细节,而后才走向了乔湛城,乔湛城理他们不算远,但是格格不入。
季沐熙轻声说:“你先下山吧,保护好自己。”
乔湛城眸光微动,想给他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认真地、仔细地看着他的脸,似乎要将他永远记在心里似的。
季沐熙还以为他是不想走,头疼道:“你走吧,这里很危险,我没空保护你。有什么事回去再说。”
乔湛城似乎也知道自己在这里会给他带来麻烦,他点了点头,默不作声地转身朝山下走去。
只是快要离开时,他突然回头,站在漆黑的夜里,喊:“熙熙。”
季沐熙还以为是什么事:“啊?”
乔湛城又是只看了他很久,才慢吞吞地离开了。
季沐熙:“……”
怎么这么莫名其妙。
不过眼下也不是纠结这件事的时候,见乔湛城差不多走到一个安全的位置后,季沐熙整理了一下衣衫,快步走到队伍里去:“按照我刚才说的做。”
“是!”
季沐熙贴过去的时候,楼上的迟泽川倏地喊:“季队!二楼!”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条绳索。
季沐熙了然,一把抓住这条绳索,腿部一用力,直直荡了过去。
夜风在耳旁发出呼啸的声音,身体撞碎面前不堪一击的玻璃,玻璃如同洒出去的花瓣一般在脚下铺了一地,在月光下泛着光。
巨大的声响引得乔斯羽和对面的人错愕回头。
季沐熙抽出枪对着乔斯羽和那人便是一人一枪。
那人反应也挺快,用季沐熙听不见的语言喊了一声什么,旁边的看守的人顿时将武器对准了季沐熙,子弹从四面八方袭了过来。
季沐熙冷笑一声,他上辈子一打多的时候这群人还不知道从哪呢。他一边躲着对面的攻击,一边精准地射穿了几人持\枪的右手腕。
这手枪里的子弹并不多,季沐熙打完就抽出了刚才从周安那里要来的匕首。
乔斯羽瞳孔一紧,声嘶力竭地喊道:“别动他!”
对面的人似乎是迟疑了一下,没让他们攻击季沐熙,对方深深地看了一眼乔斯羽,当即带着人从另一侧逃走。
乔斯羽比起上辈子当真是心慈手软了不少,送上门来的机会不要白不要,季沐熙转了转手腕,走向了乔斯羽。
乔斯羽沉默地注视着他,不知为何,他突然说:“熙熙,你受伤了,跟我回去,我给你包扎。”
他说了这句话,季沐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被射中了左边的肩膀。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笑道:“乔斯羽,你做梦呢?”
乔斯羽垂眸,倏地神经病一般笑了起来:“要是梦就好了。”
他的笑声嘶哑又难听,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他笑够了,目光沉沉,双眼猩红:“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我能走到这一步不就是你想的吗?”
“你疏远厌恶我不就是因为你觉得我很恐怖吗?!不就是觉得我会伤害你吗?!”乔斯羽越说声音越大,歇斯底里的样子与平日截然相反。
“我对你不好吗?凭什么别人对你好你就应,无论我怎么样对你你都对我那么警惕?!”
乔斯羽神情癫狂,嘶哄了一阵后,蓦地流下了眼泪,他的肩膀一抽一抽地,他说:“熙熙,我好爱你。”
“你怎么就一点回应都不给我呢?”
“你要是给我一点,我不会走到这个地步的。”
“我——呃!”
他话没说完,就被季沐熙一脚踹了出去,季沐熙对他方才的控诉充耳不闻,只是道:“这一脚,是你囚禁恶心我。”
季沐熙身上的伤口源源不断地流出鲜血,浅色的衣衫渐渐被血染成刺目的红色。如此恐怖的出血量下,他的身体却依旧如杨树般挺拔,一丝颤抖都没有。
乔斯羽躺在地上,刚想扶着地坐起来,叫他一脚踹在头上,再次狼狈地仰躺了下去。
季沐熙却没有移开脚,他的鞋踩在乔斯羽的脸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
乔斯羽通过鞋缝勉强能看出他的身影,鲜血模糊了视线,却没有模糊季沐熙的身影。
乔斯羽突然觉得像是有棉花堵在了嗓子眼里一般,吸饱了他的血,叫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流着眼泪,只能轻声喊:“熙熙……”
真的很不公平。
为什么偏偏抵触他?
季沐熙的脚缓缓下移,直至踩住了他的胸膛。
而后他俯下身,用锋利的、冰冷的匕首轻轻拍了拍乔斯羽的脸。
“什么熙熙,”季沐熙扬起一个从未在他脸上出现过的、张扬至极的笑容,“出了这里,哪怕是男主过来,也得尊称我一声‘季队’。”
外面很快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无数警察推门而入。
季沐熙站直了身子,看着乔斯羽被扣走,他看着乔斯羽,低笑道:“感谢大哥送来的一等功。”
他的笑容明媚又阳光,是从来没有属于过乔斯羽的风景。
季沐熙看了他一眼,便没有再给他任何一个眼神,他难以被乔斯羽刚才的话触动,只觉得恶心。他在现实的时候因为孤儿也被人冷落嘲笑过,也没见他自己成了毒\贩。
自己做坏事还想把原因归结于自己不爱他。
神经病啊。
说起来这个世界能不能再把男同化进神经病的范畴,大爷的这世界的男同一个正常的都没有啊!
“季沐熙!”
迟泽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季沐熙回过头去,看见了迟泽川担忧的神情,他刚想给迟泽川说自己没事,倏地眼前一黑,直接栽了过去。
一片黑暗中,季沐熙感觉自己好像坐到了一个书桌前,书桌上有一本书。
书名是《我们雨天见》。
季沐熙翻开了书页,第一句话写在了扉页——“爱你的灵魂从未磨灭,爱你的故事永不完结。”
好耳熟,总感觉在哪里听过。
季沐熙一时想不起,也就没再为难自己,直接作罢,往后翻去。
后面似乎是个前序——
那天,成都下起了濛濛的小雨,烟雨缭绕,缭绕得黄昏都多了一层晦暗。
意料之中的车祸并没有发生,我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男生救下了。
他有着一双雨夜也明亮的眼睛,这是一双语言难以形容出来的眼睛,一眼就能望进人心里去。雨打湿了他的碎发,湿漉漉的贴在脸上。
他真好看。
他站起身来,朝我伸出了手,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因为救我,他的衣服脏了很多。
我不知道要不要去牵他的手,若是牵了他的手,好像他的手也会因为我变脏。
但最后我还是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好热。
我想给他说“谢谢”,但是我说不了。
这时差点被我连累的司机回来了,虽然他的语气很难听,但是没有逃避责任,他也看向我,我只能给他示意我说不了话。
司机把联系方式给了我,仓促离开了。
司机一走,那男生也离开了。
我愣了一下,心底莫名空落落的,大概是因为,这是第一次被人救下吧。
我有点舍不得离开,在原地站了很久,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很远的地方。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余光中我好像看到什么东西,拾起来,是一个学生证。
证件照上的男生笑得很开心,是一种别人看了也会忍不住笑的笑容。
在这个学生证上,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
他叫季沐熙。
可惜我哑了,喊不出来他的名字。
只能做一下口型,多亏了只能做一下口型,叫我发现,他的名字念出来,是微笑的口型。
在这之后,我每天都会去这条巷子里,希望遇见他,把他的学生证还给他。
可惜那条巷子,他再也没有来过。
我又想,如果去他学校,会不会遇见他。
可是每次只是到了校门口我就停了下来,去找他这件事叫我莫名觉得羞耻,因为我总是会忍不住去想,他这种人,应该是学校里人缘很好的学生吧。
说不定救我也只是一时善举,贸然前去,遇到对方奇怪的目光怎么办呢?
我说不了话,对方应该也看不懂手语。
分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末了,我也只是一天到晚蹲在他的学校门前。明知没有多少可能,却舍不得走。
那会儿我就想,我只看一眼。
或许真的是缘分太浅,连这一眼我也没看见过。
我总是想他,忍不住去关注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可惜能找到的所有信息都太少,最终也只是关注了学校的。
偶尔有上天眷顾的时候,我会在校门口听见他们班的同学讨论他的事情。
那会儿我就想,他一定是个很优秀的人。
优秀到旁人忍不住去讨论他。
就是在他们嘴里,我知道了他毕业入伍的消息。
这说明此后在这座学校前都不会再看见他了。
我觉得很难过,我又回到了我们最开始相遇的小巷里,天气很好,没有下雨,他也没有来。
我在成都待了好几年,每天都会看天气预报,有下雨的天,我就会早早去那条小巷等着,有时雨下得比较大,回去没几天我就会生病,有时下得又比较小,零零星星,像是蚊虫在皮肤上飘过似的,什么也感受不到。有时也会被天气预报欺骗,等一天也不见一滴雨点。
唯独不见似当年的那种雨。
自然也等不来想见的人。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他们学校的优秀校友墙上,看到了他的消息。
原来已经成了特种兵队长,原来已经去了西南边疆。
知道消息的那天,成都又开始下起了小雨。
我没有去小巷,我买票去了他所在的地方。
我租了一个房子,房子破旧贫穷,正像我这个人。
他的身份已经成了我难以企及的程度,或许一开始我们之间就是云泥之别,只是那场雨模糊了我的眼睛,叫我总是毫无自知之明地想他。
在火车上时,我总是很兴奋,还很忐忑,我想,我一定要把学生证还给他。后来又想,他已经是特种兵队长了,他看过的美景、他见过的繁华、他接触过的良人也该将他记忆里关于我的那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取代得完全了,他该不记得我了。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是无足轻重的人。
我们本就是擦肩过客,是我对他的念念不忘单方面产生了不该存在的联系。
意识到这一点,我看着火车外一直后退的美景,耳旁是火车上各种人声的嘈杂,鼻息之间是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又臭又香的味道。
我张开嘴,无声喊了一下他的名字,不清晰的窗户上,映出我丑陋难堪的面容来——嘴巴是笑的,眼睛流了滚烫的泪水。
我一直觉得叶落萱害我哑掉是多此一举,比起哑掉我更希望死掉。很明显那个对我家恨之入骨的女人也知道这件事,所以她选择了前者。
若是她在这里一定会很满意,因为这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是哑巴。
我连喊一声他的名字都做不到。
但是到了那座小镇的时候我还是开心了不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了极致,只是和他生活在同一片地方的这点小事,都会叫人很开心。
我要再活下去几天。
又是一个雨天,比起那年的那场小雨,这边的雨明显大了不少。
我将要走出站台,头上突然撑起一把伞。
在远离成都八百多公里的小镇,他再一次、梦似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 那么这一段久别重逢的情节会很浪漫。
可惜这里是现实,于他而言,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主动来找我, 无非是因为——
他查案子, 怀疑到我了。
我没有贸然提出帮他的要求, 因为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我提出来, 会不会干扰到他的调查。
他把我送了回去。
喜欢的人才是房屋最温情的装修。
他进来我屋的时候, 这是我唯一的想法。
他一直在打量我的房间, 虽然知道他许是出于调查任务打量的,但是我还是有一点难以难言说的自卑难堪感。早知道就租一个好一点房子了, 或者说, 买一栋好一点的房子了。
我总想在他面前留下最好的印象, 因为我最喜欢他。
所以我逃也似地回了厨房,洗菜的时候我的心情很不好,这么多年过去了,肯定有很多人喜欢他,他是不是也跟别人谈过恋爱呢?别人的家里会这么破吗?
逼仄狭小的厨房里,我为了一个, 或许是好几个素未谋面、不知存在与否的人争风吃醋好久。
心里的天平还是倾向于有过。
——假使我是一个正常人的话,假使我有很优越的条件、假使我有很出色的长相,我会主动追求他的。
谈不上吃醋,只是很落寞。
仔细一想,我连追求他的条件都没有。
再低头一看菜板, 更郁闷了,因为我的厨艺更是让人作呕的存在。
羞愧得想死, 恨不得用菜刀先杀了自己,就不用端着这些做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出去给他看了。
最后我还是头铁地出去了。
他是个很好的人,即便是吃了那么难吃的东西,还是笑盈盈地安慰我。
他的眼睛是很温柔的桃花眼,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尤为明亮,睫毛很长很密,笑起来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如果你见过,你也会被他笑得愣一下。
当然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这种美丽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很久了。
他说下次再来找我。
我每天都会去买菜,试图把这一手糟糕的厨艺提升提升,希望下次看见他吃我的饭时,美味会让他的眼睛更明亮一些。
但是我很久都没有见过他,有时我一个人坐在厨房里,会很失落。
他可能已经调查完了,我对他应该是没有利用价值了。
厨房的窗户可以看见太阳,有时做着做着饭,我会不由自主地去看外面的日落。
大概看了一周的日落,他又敲响了我家的门。
他救了一只小狗。
他说要把小狗养在我家。
很难描述那种心情,或许是用失而复得来形容更合适,也可以用劫后余生来形容。
我只是不停地在心里庆幸,还好我对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价值。
但是他的小狗并不配合,他的小狗不是在拒绝我的投喂,就是一动不动,并不攻击人,更像是只接受他似的。
我坐在沙发上,和他的小狗大眼瞪小眼很久,才不得已给他发了消息。
他很快赶来了,小狗也恢复了精力,活泼地朝他奔去。
人活得还不如狗。我心里酸涩得厉害。
我在想,把小狗带走,他还会那么频繁地来找我吗?从现在来看,他还没有调查完,应该还会来。
我胡思乱想间,还在贪婪地看着他。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挺猥琐的。
不知道会不会惹他嫌。
结果他出乎意料地留了下来。
这是一段想起来都会忍不住落泪的时光,我记得他每次去上班的时间,他会在七点准时离开,但是晚上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有时早有时晚,所以晚饭我会早早地做好,隔一段时间去温一下,希望他回来吃到的是热的。
有一天,他晚上回来得特别晚。
小狗也等他等到了很晚。
在我和小狗之间,他每次看到的都是小狗。
他哄了小狗一会儿才看见我,他开了啤酒来跟我吃饭。
酒过三巡,他突然问我:“乔湛城,你还记得我吗?”
我知道,他的调查要结束了,我们要分别了。
我沉默了很久。
之前,他每一次从家里离开,我都很害怕他再也不回来,又害怕他回来给我说再见。
结果真到了这一天,我反而什么也没有想,我知道我留不住他。
我们像是两条相交的平行线,短暂的有了一次交际后,他越来越高,我越来越低,中间的阴影处是我躲着悄悄看他的地方。
我们本来就是这种关系。
于是我回了屋里,把珍藏了很多年的学生证拿出来。
幸好我保存得很好,这是我唯一可以称得上是“优势”的地方。
他也很意外,眼睛明显亮了很多。
我喜欢他亮晶晶的眼睛,如果他的眼睛会因为我多明亮一些,我什么都可以做。
所以我把这个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物品也还给了他。
果然,第二天他出去后,再回来时,就离开了。
我鼓起勇气问他可不可以去找他,他拒绝了,只说会来找我。
预料之中的答案。
我只能强颜欢笑给他告别。
他离开后,屋里又变成了空空荡荡的样子,真奇怪,明明住两个人的时候感觉十分拥挤来着。
他的东西全带走了,若不是临时置办的那张小床和热水器在,会让人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大梦一场。
接下来的每天我都会把他的床褥铺好,每晚都会去调好热水器。
假使有一天他会心血来潮地找我……假使……假使……
我尝试着去做出一些改变,不过我这个人在乔家破产后就一直四处流浪,死了就死了,没死的时候就打点零散的工去应付一下生存,所以没上过学。自然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大多是一些卖力气的活。
转变是偶尔我会在发一些暗恋他的博客,有一条莫名其妙火了,有人提议我去试一下把这些经历写成小说,或许会有人看。
我尝试了一下,意外地还不错。
我喜欢这个工作。
倒不是说我喜欢写小说,我只是喜欢我的生活中充满了他。我喜欢描述他,也喜欢读者透过我的文字爱上他的瞬间。
那会让我觉得,我也为他做了什么。也让我觉得,我的喜欢也是值点钱的。
他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看了半年的日落。
秋季的时候会下雨,我就去公交车站牌那里等,有时会等一晚上,有时等了一小会雨就停了。
我总觉得下雨他会来。
我想他来,我想见他。
因为这一次,我连他的学生证也没有了。
门再次被敲响时,已经是年末了。
我怀疑自己是出现了幻听,但是我还是去开门了。
朝思暮想的人出现在门口,那一瞬间我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想喊他的名字。
幽默的是,我是个哑巴。
那一天我才知道他是个孤儿。
于是我又开始难过,我觉得老天很不公平,倘若他公平一些,怎么会让他无父无母地长大?
不过他好像不在意。
我们去买了年货,我给他做了一桌菜,这一次,我看到他的眼睛明亮起来了。
就那一瞬间,我想给他做一辈子的饭。
他包了水饺,不过因为饭菜做得太多,我们只下了几个,全当过年意思一下。
快到凌晨的时候,我本想给他发新年快递的消息,结果他一直在拍我的手,我看过去,看见他全然不输外面烟火的明亮眼眸,看见他用不熟悉的手语给我说——乔湛城,新年快乐。
很不流畅的动作,很明显是临时学的。
伴随着外面烟花此起彼伏的爆炸声,我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还好心跳不会说话。
他说明年还是这么闲的话,就带我去北方看雪。
所以要我活到明年。
我答应他了,但是他没有活到明年。
初六他走得匆忙,连他的小狗都一并先交给我了,我和他的狗面面相觑,我在心底无声给他的狗说:你是他的小狗,我是他的大狗。我们两条狗都被他留在这儿了。
后来再知道他的消息,是他的上级,也好像是他的同事来的。
来把他的小狗带走,顺便给我带来了他牺牲的消息。
我愣在原地。
我有很多话想说,我有很多话想问,但是我是哑巴,我无声地张着嘴。
那人却说:“之前季队提过一嘴,说你太可怜了,这是他存的一点钱,你就当是他谢谢你照顾毛饼吧。”
忘了说,毛饼就是他的狗。
我看了对方很久,没有去接这个卡。
毛饼也确实通人性,死活也不跟他走,对方一靠近它,他就乱咬人。
末了,还是我阻止了他,我给他打字:毛饼就先在我这里吧。
对方似乎也看出了那狗的抵抗,只好点点头,离开了。
我看见他转身离开时低头擦了擦眼泪。
我蹲了下去,毛饼难得亲近我一次,毛饼咬着我的衣服,要把我往外拖。
这种情况在毛饼伤还没好、刚养在我这里的时候也出现过,毛饼咬着我的衣服,一直想出去,直到他来了,它才松口。
那会儿我就知道了——
小毛饼不是想出去,小毛饼是想去找他。
我看着小毛饼一会儿,把衣服从它嘴里扯了出来,茫然地坐回了沙发里,我朝卧室看去,卧室的床上,阳光洒在我今天早上刚给他叠好的被子上。
我悲从中来,突然扶着门框哭了出来。
哑巴的悲伤就像哑巴的爱,一点声响也没有办法发出来。
他被葬在了烈士陵园,即使是被黑白照片钉在墓碑上也是好看得不可思议,我看见他眉眼弯弯的样子,总感觉恍如隔世。
告别会上,我看到了很久不见的乔北澈。
他比我大七八岁,头发倒是白了不少,真稀奇。
我看了他一眼,就离开了。
他死了,他的狗还活着,我还得把他的狗照顾好。
毛饼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他死了,在我家乖乖的,有时会跑来我的床上睡觉,我一开始对它的突然亲近感到不安,后来才发现,是因为这张床上有他睡过的气味。
小狗在想他。
有一天,小狗不见了。
我跑了整座小镇去找,太阳西陲时,在烈士陵园找到了它。
毛饼趴在他的墓前,正欢快地吃着他的贡品。
本来要带他走的,我想了想,还是去旁边的水果店,给它买了点新鲜的水果放在了他的墓前。
我心说,你吃完了,他吃什么?
我没有带走毛饼,我知道,毛饼不会回来了。
家里已经没有了他存在过的气息。
临走前,我最后看了一眼毛饼,才发现,当年他捡来的那条只有巴掌大的小狗,已经快和他的墓碑一般大了。
陵园里有守墓人,我把写书赚的钱全给了对方,希望他每天多给毛饼买点水果肉食吃。
这老头是个很好的人,一边唏嘘感慨着一边应下了。
后来我悄悄地去看了几次,毛饼的伙食确实不错,我放下了心,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离开的那天,我打车路过了乔北澈的烧烤摊,他的烧烤摊叫“给我弟留两串烧烤”。
他站在门前烤串,白腾腾的烟气几乎把他整个人都遮不见,旁边摆了一个矮凳和矮桌。
似乎是看我一直看这个店,司机主动给我说:“这个烧烤店的老板弟弟死了,他每天都会多剩两串。”
我点了点头。
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觉得乔北澈的这个弟弟是我,如果没猜错,应该是他。
这世间有很多人都爱他。
因为各种理由,出于各种情感。
我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因为,如果你见过他,你也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
后来我遇到过其他人,其中也有对他念念不忘的人,这些你们都会在正文里见到。
回去之后,我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渐渐地,又做成了很大的公司。
时至今日,我终于又开始写关于他的故事。
因为我站的已经足够高,足够弥补我在专业作家方面的天赋,我身上的关注度足够将他的故事告诉每一个人。
只要有足够多的人知道、记得,他就会再次沐浴到阳光之下,会再次回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而我——
当你看到这本书时,我已经再度走上了寻找他的路途。
就像那些年一样,我会执着地等待一个雨天的到来。
季沐熙,我们雨天见。
耳旁是嘈杂的人声,还有机器滴滴作响的声音,季沐熙只觉得眼前又一片白光越来越刺眼,一直刺眼到他再也忍受不住,猛地睁开了眼。
季沐熙愣了一下,感觉脸上凉凉的,他摸了一把脸,才发现是眼泪。
他愣了一下,邮箱里的原著显示已读状态。
很明显他刚才昏厥时看到的是什么。
见他醒来,原本在病房中的人一窝蜂全扑了上来:“熙熙!”
“爱弟!”
宛如十几种乐器一并作响,吵得脑瓜子疼。
季沐熙眼前一黑,险些又晕了过去。
“你们吵到我的爱弟了!”乔北澈撕心裂肺地一声尖叫,直接力压群雄,把所有杂音全压了下去。
季沐熙:“……”
还得是他二哥啊!
季沐熙环顾了四周,没有看见乔湛城,他按了按太阳穴,问:“乔湛城呢?”
不会又躲哪个阴暗角落去了吧?
没有人说话。
季沐熙奇怪地看了他们一圈:“怎么了?”
顾溯凑了上来:“他没来。”
季沐熙总感觉看见顾溯和白夙渊是上辈子的事情,哎说起来他上辈子是不是见过顾溯和白夙渊?丸辣,救的人太多了有些记不起来了。
似乎听到他提到了乔湛城,顾溯明显故作轻松地问:“你是答应他了吗?”
他说完,所有人都在看着季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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