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林修杰,顾骞嘴角勉强扬起一个微笑:“修杰吗,别人都说他江郎才尽,可他最近那首新歌,还挺好听的。”
“好听吗?那就多听几遍!”
另一边经纪人也找到了自己的摇钱树艺人,“修杰,今天晚上顾少想见你。”
林修杰脸上滑过一丝不自然,在旁人看不到的阴影之处,他的瞳孔骤缩了一下。
经纪人同情地望向他,下意识心生了几分维护:“如果你不想去,我给你拒绝了。”在经纪人眼里,林修杰虽然上了年纪,那皮囊是真心俊美,脸上的笑容爽朗又阳光,迷得自家粉丝们要死要活。
这几日顾少频频来约,自家艺人明显变了,往日还张扬肆意,这几天时间忽然沉寂下去,似乎有了心事。
一定是顾大少给他带来困扰了吧。
一见经纪人怜悯的目光,林修杰便知道对方误会了,他烦躁地咬了咬指甲:“没你想得那么龌龊,顾大少没看上我。”
他倒宁愿顾大少看上他的皮囊呢。
娱乐圈是一个声色犬马的大染缸没错,可那顾骞顾大少就是一个磕cp的粉头子。林修杰歌手生涯到达瓶颈期,两年没写新歌,便往电视剧发展了一下,演了一部双男主剧。他的演戏一般,奈何这部剧一炮而红,因为他和另一个主角的强强对抗好磕。
顾大少正是磕他们俩cp磕得欲死欲活,真特么离谱。别人养小明星都是看上皮囊身体,这个顾大少跟傻子似的,只想磕cp,顺便对他爱屋及乌一下。难以想象上流富豪阶层还有这种稀奇货色。
林修杰深受其扰也是因为这点。
圈外之外的人不懂,他跟另一个主角是死对头,各种资源、代言互相冲突,偏偏顾大少还磕他俩在一起,一直朝他们发出饭局邀约。死对头明显也表情不对,对方找了要去拍戏的借口脱身而出,唯独他倒霉地深陷漩涡,必须敷衍这个大少爷。
“今天晚上是吧,我去。”
这一周,林修杰似乎为了洗刷前阵子上热搜的憋屈和圈里对他江郎才尽的嘲讽,他绞尽脑汁写了一首歌。而这一首歌新鲜出炉,热度不错,评价两极分化。
粉丝说:超好听。
路人说:什么玩意儿。
乐评人说:这是林修杰的一次大胆突破,前所未有的新风格,摇滚电音完美交融,衬托出了生机中的死亡,堕落中的纯洁。原谅我词汇匮乏,无法准确形容这首歌带给乐坛的震撼,我只能说,天籁之音百听不厌!林修杰,你那被魔鬼吻过的歌喉,令人赞叹。
粉丝说:乐评人说得对。
全新的周一到了,大城市里嘈杂鼎沸,立交桥上大排长龙,等待红绿灯的切换,鳞次栉比的街头高楼有LED大屏幕装点。
江雪律走在斑马线时,听到这首歌在大屏幕播放时,愣了一下,他的眼前汹涌了无数的片段,缠住了他的心脏。只是上学在即,他不能停下,匆匆过了马路。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这首歌背后透着死亡,混着迷魂香与火焰,这个所有人眼里干净纯洁的大明星,居然手染鲜血。比起他的歌曲带给世人一场震撼,他的事迹才会带来一场震撼。
第九十四章
英华中学的校门修建十分高大,门口摆满了一眼望不到头的早餐摊子,江雪律一路走过去,顺手选了一家买了早餐,“阿姨,我要十个肉包子。”
“好嘞,小同学你等一下。”大蒸笼的包子散发出香气,阿姨麻溜地用塑料袋装了十个肉包子。江雪律接过,拎在手里,这时候他发现,自己身边驻足了一个衣衫褴褛、形容落魄的中年男人。
这个中年男人也买了包子,不知道是早餐太饿了,还是多少年没吃东西,他大口咀嚼,几乎是狼吞虎咽,唾沫星子横飞,嘴里还嘟囔着一句话:“还是学校旁边的东西便宜,物价一直没变。特么的,另一条街五块钱两个包子,怎么不去抢啊。”天天来跟高中学生抢吃的非他所愿,只是这几年经济发展太快,物价也跟着水涨船高,他兜里实在没钱了。
男人一直低垂脑袋,虾米般佝偻身体,头上还戴着厚帽子。江雪律看不清他的面貌,心里蔓延起一丝古怪。
校门口人头攒动,这个男人拎着未吃完的早餐,很快消失在学生大潮里。江雪律驻足目送对方远去。
像他这么磨蹭的人还有挺多。
保安大叔见惯不怪,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大喊:“七点四十五了,注意时间啊,别迟到了!到点了咱可是要锁门的!”
好似如梦初醒,大家开始加快了节奏,江雪律也是,他抬手按了一下耳廓,不紧不慢地走进校门,找到高二教学楼进去。
在众人眼里,学霸可算来了。
学霸今天穿了黑色毛衣,更显皮肤白,再仔细一看,那耳朵上若隐若现几根细细的蓝色耳机线,藏在乌黑发丝里。少年眉目低垂,不知道在听什么,表情格外认真。
沈明谦作为班长,忍不住感叹:“江同学一定在听BBC。”
话音刚落,忽然噔噔两声,嘈杂的音乐传递出来,与众人所想的快语连珠新闻不同,是此起彼伏的摇滚电音。
该怎么形容这首歌呢,电音尖锐杂乱,摇滚的旋律如同雨点般密集,主打一个尖锐刺耳。他们听出了这是林修杰的歌,众同学的表情都有点炸裂,没想到啊没想到,江雪律居然喜欢林修杰!
“阿律,你的耳机!”周眠洋也愣了两下,赶紧三两下咽了包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道:“阿律你赶紧把音乐关了!”
江雪律这才发现蓝牙耳机没电了,歌声一不小心变成了外放,难怪他方才奇怪,怎么歌声忽然变大了。
早读课还没开始,是争分夺秒补眠的好时机。封阳正趴在后排,枕着胳膊睡觉,被音乐吵醒了,他忍不住大吼了一句:“什么垃圾歌吵死了!噪音扰民了哈!”
他烦躁地抬起头,蓦地发现,江雪律在向周围道歉,把音乐关了。这一刻封阳呼吸一窒,心里一咯噔,情不自禁地捣鼓:难道刚刚那首歌是学霸放的?
完了,他误伤了。
他当下睡意全无,立刻改口:“这摇滚真新潮啊,我也喜欢摇滚电音。”没人理他,封阳自己找了人。他拿起笔捅了捅前桌的脊背,“刚刚那首歌播得太快了,有名字没,我没听清楚。”
“叫《致幻》。林修杰的新歌,挺难听的。”前桌扭过头。
“什么难听,你懂不懂潮流?”封阳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杰是谁他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他决定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杰的祖宗十八代。他偷摸地拿出手机开始百度。他拿起耳机架在耳朵上,去听那首《致幻》。
耳机一戴上,摇滚乐放了出来,封阳脸色古怪,确实很难听。不过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庸俗了,学霸喜欢的歌不可能那么差劲。
他无法欣赏的歌曲,他决定求助一下互联网,决定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去解读这首充满灵魂的歌。
他手指轻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看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难道林修杰会塌房?他塌在什么地方?他隐婚生子?
半个月后,林修杰上了报纸,引起了所有人哗然。众人这才知道,这哪里是塌房,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
另一边,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没曾想一炮而红。又因为囊中羞涩,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
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称他无所不能。
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什么天才,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被人吹捧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直到他写了一首歌,发出去后反响平平,林修杰才发现,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侥幸写出了几首还不错的歌。
如果说人的创作生涯是一条波浪线,那巅峰时的他锋芒毕露,久享盛名,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时期绞尽脑汁写不出几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一个才华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这时候“江郎才尽”这四个字如同梦魇一般袭来,死死地纠缠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发现自己完了。
出道时炒作的人设已经摆在那里,把他架得太高了,他无法面临人设崩塌的失败。“天才”和“庸才”谁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更别提这些年在圈里摸爬滚打,他已领略了世间的浮华,享受无数人的赞美,不愿意再回归平淡。
奈何写不出歌就是写不出歌,他能怎么办。他尝试过转型去当演员,可他演技更加一般,只能无奈地退了回来。
这种进退维谷的情况下,接触那些东西也是机缘巧合。
这是蓝极俱乐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销金窟、名利场,往来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经纪公司引入了门。
他初来乍到,不了解什么情况。
一个富少组织了这场聚会,发给大家一个盘子和好几杯饮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么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只有拇指大小,却用精致的小银勺品尝,过了几分钟,大家精神亢奋摇头晃脑。
这是什么东西?
林修杰心里隐隐有所预感,他想拒绝。这玩意儿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
“修杰,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灵感,你最近不是忧愁没有灵感吗,尝一下保证你离不开他,比香烟还带劲。”富少语气夸张地怂恿他。
能增加灵感,他怎么不信呢?
“试试吧,我们都尝了,你不尝试一下,不好吧?”
被人百般怂恿,同时也为了合群,林修杰的抵抗心日渐薄弱,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他尝了一小口,立刻上瘾。那种感觉怎么说,飘飘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颠倒,本来枯竭的灵感果然瞬间爆发,如泉涌般源源不断,这迷魂香好似沟通了生死,让他跟魔鬼暗中达成了交易。
他从此彻底在纸醉金迷的浮华中沉沦,他性情也变了,变得浑浑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样的事情一点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个服务生。
这不能怪他,谁让那个服务生有优越的面容,笑起来有一个好看的弧度。怎么会有人敢拒绝他喝酒的请求,一直在摇头,服务生似乎头晕目眩,声音抖得不行,四肢发软,站也站不稳,一直反复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温,我发高烧了,身体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药,我不能饮酒……”、“我烧到38.9度了,我得去输液。”、“我今天也请假了,没有值班。”、“我是你的粉丝,我听着你的歌长大的,你这几天的行为,太让人失望了。”
你既然是我的粉丝,为什么拒绝我的请求,喝一点点会怎么样?失望?你算什么东西,敢用失望这个词形容我,是发觉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灭了是吗?
一个暴怒,他一脚踹了过去,火冒三丈。
正中对方的胸口。
不是他的错,怎么会有人轻如白纸,一踹就倒地了,似乎还失去了呼吸。
酒精褪了片刻后,清醒时头疼欲裂,他发现倒在地上的尸体,打了个寒颤,吓得魂飞魄散——
有人死了。
他干的!!!
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这个服务生看上去人高马大,谁知道一推就倒,明明当时他醉醺醺的,那一脚并不重。
怎么办?怎么办?他是杀人犯!林修杰既惊又慌,他来回踱步,疯狂发泄自己内心的焦躁。
一旦尸体被发现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无量的大明星,怎么可以坐牢,这个可能性一旦进入大脑,一切选择似乎有了论断。这具尸体不能出自他手,必须转移!他不能成为杀人凶手!
隔壁包厢躺了几个少爷。
他们磕嗨了,横竖不一地躺在沙发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没有人知道,他戴着手套打开了房门,将沉重的尸体摆好造型,放入脾气最差的两个人之间。
一旦成功转移,他就像濒死的人上了岸,得到了一口喘息的机会。他快速地逃离了现场。
后续如他所料,那四个少爷果然疯了。
谁能形容一觉醒来,对上一具已经僵硬的男性尸体是什么感受?简直要吓尿了好吗!
他们也不想承担杀人的责任,开始毁尸灭迹,后续的发展就彻底跟他没关系了。这四个傻子就做我的替罪羔羊吧,这真是一出完美的瞒天过海和嫁祸,死人也无法开口指认他,林修杰松了口气。奈何他不知道,有人看到了一切。
第九十五章
夜色打翻了墨水瓶刚黑下来,车水马龙的解放路一整条街已经十分热闹,人头攒动,铁签烧烤香气一飘老远。
江州市刑警队全员来到此处,大排档的老板见到一群没穿制服的警察,心领神会,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把油污蹭掉了才走过来,“秦队你们来了,忙到这个点真是辛苦了啊,想吃什么随便点,我给你们算优惠。”
“别了,你出来做生意不容易,该收钱收钱,别给我们乱打折。”蒋飞先一步阻止了。
他们跟这家店老板老李有点渊源,老李几年前的案子是他们办的。对方出狱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可这时代变化太快了,对方一度跟不上社会,好心的亲戚朋友给他凑了笔钱,让他在夜市开店。
老李咬牙开了店。
让老李感动的是,开店后第一批捧场的顾客除了亲戚朋友,就是当年的警察。
“哪有不容易,这些年要不是蒋队你们罩着,我的生意早倒闭了。”他这家龙虾烧烤大排档店,跟走了风水似的,时常有警察来光顾,不是法医就是刑警,有时候还一群群来,仿佛把他这个地方当成据点。
隔三差五就要来交流一下。
老李一开始瞪大眼睛,后续顺理成章成为警局的线人之一,偶尔给自己捞点情报兼职费。毕竟他当夜摊老板,来这里消费的顾客有学生、出租车司机、下班白领、快递员,几乎什么职业都有,吃烧烤时人人又喜欢聊天,城市之间消息往来最灵通了。
“哪里倒闭了,我看生意好的很!”蒋飞看了一眼四周,全都是推杯换盏的酒桌,气氛被烘托极高。
这个点高峰期,街道两边的大排档烧烤店都开始营业了,打眼望去,一群穿校服的学生在这里出没。
秦居烈眼神本来毫无波澜,直到一个穿校服的学生从他身边走过。他五官闪动一下,斜飞的剑眉英挺,掠过几分惊心动魄的神采。
目光迅速投射过去,看了几眼那些穿校服在街上晃荡的高中生。自从知道那个孩子的存在后,他走在街上,见到穿同款校服的都会多看几眼。
这纯属下意识反应。
不过很快秦队就发现了,校服再怎么相似,多看两眼就找不到熟悉的影子。
蒋飞也注意到了,吹了一声口哨:“那不是英华的校服吗?这个点还早,没下晚自习,今天也不是周五,那几个学生模样瞅着鬼精鬼精,肯定是逃出来的。”
怎么逃出来的,要么翻墙,要么直接逃课。
“小江同学不一样。”
“那可太不一样了,蒋哥,我上次路过英华门口,那红色的光荣榜,你猜第一名是谁!”齐翎兴奋地凑过来,那光荣榜一百名,第一名赫然是小江同学。证件照上,少年的照片有些青涩,遮不住扑面而来的□□俊秀。
齐翎没忘记当时的感受,怎么说呢,胸腔里涌动的是与有荣焉的兴奋感,自豪到要膨胀了。
蒋飞也跟自家孩子考了第一名般乐了,抚掌大笑:“你都问我了,那肯定是小江同学没跑了。”咱就说小江同学也太优秀了吧,不仅性格早熟稳重,善良懂事,连成绩都那么好,俨然是别人家完美无缺的孩子。
秦居烈收回目光,听到江雪律的名字,又听到对方的成绩名列前茅。锐利的黑眸下,抿直的唇线有一刻微微上扬。
刑警队打了声招呼后,各自找了个位子随意坐下。也许是说曹操曹操到,下一秒刑警队的手机振动,显示在屏幕上的赫然是小江同学。
众人大吃一惊。
城市另一边的夜市没有那么太平了,喧哗鼎沸中,一开始一群男人还在推杯换盏气氛热烈,猝不及防就起了冲突。抵御寒风的透明帐篷里,电灯泡摇晃了好几下。
“啊?谁给你们的勇气,不知道吗,去道上打听打听,我孙楠宸的名声!”
其余人见状,暗暗叫了一声不好。这混世魔王怎么又开始了。
多数人沉默不吭声,不敢撞枪口,少数人识趣地直接站起来,连忙点头哈腰,附和应承年轻人的话:“是啊江湖上,谁不知道咱孙少鼎鼎大名呢。”
孙楠宸为人年轻,看着二十出头。其余人见了他,一张张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脸也硬是组合出一张笑脸,对他毕恭毕敬。
年轻人显然喝多了酒,鼻腔的气息喷涌,全都密密麻麻的酒精味。对方醉醺醺之下还有理智,不忘大喝道:“在这条道上混的,谁不知道一件事,若我孙某不上桌,哪个瘪三敢动筷?”
江湖规矩上,饭桌上第一个动筷的表示地位高。地位高的人先动筷,地位低的人后动筷,表示对前者的谦逊、尊重和礼貌。
很显然,刚刚热火朝天中,“尊卑不分”的礼仪,让孙楠宸感觉自己被冒犯了,没被放在眼里。他怒不可遏,抄起了手边的啤酒瓶。
“啪”的一下,一瓶玻璃酒瓶摔在地上,发出清脆剧烈的声响,吓坏了一群人。随着酒瓶子碎裂,孙楠宸一巴掌拍在一个光头上,“刚刚第一个动筷的是你吧?”
这一巴掌结结实实,力道十足,光头男被打懵了。
下一巴掌给了旁边的瘦子,孙楠宸身体高大健硕,那瘦子被掐着脖子提起来。掐脖子实在太疼了,瘦子涨紫了脸,没忍住嚎啕大哭起来:“孙哥饶命,我不该动筷子!”
他知道吃饭要等孙哥。
可他实在太饿了,一盘盘羊肉牛肉端上来,热腾腾的烤肉还洒了孜然,他一个没忍住,就吃了几口。人饿了没有理智。
等他把铁签子放进托盘后,哐当一声他理智回笼,心里咯噔一声,发现一个不好,他竟没等孙哥动筷,把东西全吃了。
瘦子哭得涕泪横流。
如果说,刚刚酒桌上的人,还指望自己赔礼道歉,孙楠宸能息事宁人的话,这下彻底没了侥幸心。
我的天,怎么又打起来了!
烧烤店老板叫苦不迭,这孙楠宸来头确实大,可没事老逮着他这家店发疯。他这家店也没什么人罩着,每一次发生流血冲突,只能自认倒霉,他放下烤到一半的肉串,连忙上前阻拦:“孙少别这样,大家都是兄弟,打人不好,一起消消火,这一次算我的,账都算我的!”
“你算哪根葱?敢对我指手画脚?”孙楠宸根本不买账。
一巴掌过去精准正中,店老板又悲又愤,却敢怒不敢言。
“我打你们,你们认不认?”年轻人斜眼看人,口气霸气震天。
“我们认……孙哥教训的是……”其余人哭丧着脸。
“认了就好。”孙楠宸哈哈大笑,拳打脚踢一通后,混世魔王的心情似乎畅快了,心满意足了,从大衣里掏出一大把钞票,跟施舍一般砸在被他殴打的人身上,剩下的一沓往天上甩,跟天女散花一般。
钞票雨中,所有人脸色悲愤、混杂着谄媚讨好,矛盾得厉害,抢钱的速度一刻没停。
“哎这混世魔王,家里背景大得很。”等孙楠宸走了,老板呼出一口长长的气,疲惫不堪地收拾狼藉的摊位。
这年头出来混的,生活都不容易。奈何孙楠宸每一次打人了,事后都会给钱,就算他不给钱,孙家人也会送钱过来。再烈性的人看到这笔补偿费,怒火也消了。再想想家里的老婆孩子,怒火彻底哑了。
“孙哥力气越来越大了,如今是法治社会,他再这样嚣张跋扈下去,想打人就打人,迟早出人命。”
瘦子被解救出来后惊魂未定,他瞳孔里明晃晃倒映着恐惧,方才被掐住脖子濒死感受让他害怕。
因为太痛了,他只是随口说说,谁知道一语成谶。
刑警队坐下后,菜上齐了就开吃,吃完了抽了根烟继续讨论案子。所有人脸色重新严肃起来。
什么案子,自然是凌晨那起发生在郊外的交通事故自焚案,查了一天有线索但不多。
刑警队是抽空出来胡吃海喝一顿。其他桌子上热热闹闹,都有啤酒相伴,脚下一箱箱啤酒。他们这桌白的啤的什么都没有,看上去略显寡淡,实际是他们身上还有案子,一会儿还得回局里,能抽几口烟,不能饮酒。
“陈伶出结果了没有?”秦居烈敲了敲桌子,开始催进度。几根烟点起,烟雾缭绕中,男人坐在正中,坐姿雍容沉稳,清冷淡漠的眉眼重新覆上公事公办的色彩。
齐翎抹了一把嘴:“有的有的,陈哥说,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事故,是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死后焚尸,当时后车座应该有人。”监控器没拍到,不代表不存在。可惜痕迹都被大火烧没了,痕检人员没法提取有效的信息。
“强烈撞击导致胸口肋骨骨折,也不是汽车撞在树上撞出来的。死者生前就遭遇了暴力行为。”
蒋飞补充道:“把死者胃部切开,果然通过胃部消化,推测出距离当时案发时间点死了已经有五六个小时。”这符合猜测,死人怎么可能开车,这一路都是凶手开车,可以判断凶手毁尸灭迹太过匆忙。
就是不知道,凶手到底是几个人?这件事一个人能完成,不过刑警队推断至少有两个人。
“胃里有未消化完的白粥青菜、药物胶囊和大量的酒液,陈伶推断,死者当时正在发热。酒液是被人强行灌下。”除非死者嗜酒如命,否则不可能在身体难受时,还大量饮酒。
可以得出结论,凶手不仅殴打了死者,还灌了对方许多酒。死者身体虚弱,无法反抗,惨遭死亡。凶手是一个极其丧心病狂的人,不排除有私人恩怨。
“……”
为了方便聊公事,刑警队选的是角落的位子,再怎么偏僻的角落不代表周围没人。一男子正吃烧烤呢,听到大火烤人肉、死后焚尸脸色古怪起来,他瞪大眼睛,一脸茫然惊惶,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他忽然感觉嘴里的羊肉串味道怪怪的。
他放下羊肉串,拨开啤酒瓶喝了一口酒,下一秒又听到死者胃部有酒,他差点没喷出来。
刑警队继续分析案子。
死者的身份因为焚尸太过,连衣服都烧成剩下碎片,无法准确辨别,数据库里在查失踪人口。目前还没有符合年龄特征的失踪者,可能要等一段时间,等到有人发现身边有谁失踪了,向警局报案。
那辆出事故的车,交警部门不是没查过,可是车牌号是假的,车的登记信息更是没有,这是一辆多年前就被盗窃转手的老车。
凶手有点断了,不过秦居烈认为,这个凶手抛尸手法漏洞百出,可能还能证明一点什么。比如生怕死者的衣服暴露。
这个抛尸者忽略了一点,这个季节可是大冬天,警方赶到现场时,面对熊熊燃烧的现场,第一时间灭了火,他们发现死者身上的衣物单薄,这么冷的天气,谁会仅穿单薄的衣物开车,这说明什么……要么遇害地方是在有暖气的室内,死者衣物单薄,要么死者原来的衣服能暴露职业。
凶手不得不把对方的衣物脱掉。
秦居烈:“从死者是一名有制服的职业从事者入手。”什么职业工作期间穿制服,那可太多了,什么服务生、快递员、外卖员一切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