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笙不禁蹙眉,难道伤得很重?
但就在他要走时,林诗音又再度开口说:“阿笙,我决定嫁给龙大哥了。”
月笙回头:“……诗音姐怎么会突然做出这个决定?”
“如果是因为感激、一时冲动才做出的决定,我希望诗音姐你再郑重的想一想,多考虑,否则不要日后再后悔,到时候徒增烦恼和怨憎,何必呢。”
林诗音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替你大哥高兴。”
“我更希望是两情相悦的高兴。”
林诗音:“阿笙,人这一生能够有几个七年,七年的时间已经足够让我看清楚龙大哥的为人,我也放下了对表哥的感情。”
“你曾说过,女子不一定要依靠男人才得以立足生活,我认同你这句话,我曾也打算一辈子就这样一人了。”
“但是,人的想法总是时刻在改变。”
“有人在你的身边一直暖着你、护着你,而我的心又不是铁做的,自然会有被融化的一天。”
“你说要我考虑清楚,郑重的做出决定,反而是这次龙大哥受伤才叫我终于认清楚自己的心意,我正是不想日后后悔,才有了这一决定。”
“阿笙,我也要谢谢你,能够为我如此的着想。”
月笙带着林诗音的回答去找龙啸云。
临走前,林诗音道龙啸云还不知晓她的决定,先不要告诉他,她要亲口讲。
月笙点头答应了。
龙啸云就在临近的院子里养伤,他只是被伤到胳膊,伤口不深,简单包扎一下就好,伤势一点都不重。
月笙这才反应过来,刚刚诗音姐是在逗他。
“哥,我来看你了。”
龙啸云一脸惊喜地起身:“阿笙!”
过后没多久,林诗音就亲自去找龙啸云谈了一次话。
可想而知龙啸云是多么的惊喜和高兴。
正好月笙也在,还没有离开,他就忍不住拉着月笙喝酒,喝醉以后边哭边笑,抱着酒坛子开心的要出去嚎叫两声,但后来迷迷糊糊地他又开始嘟囔道:“诗音、诗音终于想要嫁给我了,但、但阿笙,你说我要不要给寻欢送封喜帖?”
“不、不行,不能让李寻欢回中原,不然万一、万一诗音再一次见到她的表哥,反悔改变主意怎么办……我不能没有诗音、不能没有……”
龙啸云既高兴又患得患失。
月笙一手撑着下巴,安静地看着他哥。
半晌,他道:“那我就替你去关外看一看这李寻欢。”
不管李寻欢有没有听说诗音姐要成婚的消息,他都不会让这人返回中原。
此刻的关外正是大雪纷飞的时候,相比于中原,关外更不太平。
于是月笙才到关外不久就遭人围堵,想要抢夺他的钱财。
他穿着一身白色并一看就名贵不已的貂裘披风,脖颈间有一圈毛领子,脸上戴着面具,孤身一人地走在雪地上。
这地界很少有人会独自过来,因为经常有流寇出没。
所以月笙自然而然的就被一伙劫匪盯上了。
天空中,金雕盘旋,月笙目光淡淡地扫了一圈这伙不知死活的劫匪,刚要动手,耳边却听见一点动静传来,那是一柄疾速而至的飞刀,打掉了威胁指向月笙的武器。
月笙的眼神顿了顿,在飞刀上掠过,小李飞刀?
不会这么巧吧,他才要找人,这人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吗?
事实上就是这么凑巧,在这群劫匪惊疑不定之时,李寻欢出现。
他也同样穿着一件白色的披风,脸色苍白,偶尔咳嗽一声,看着好像身体不大好。
但他在关外似乎有些名声,那伙劫匪里有一人认出了这柄飞刀,惧怕之余急忙喊人撤退,其他劫匪也不敢留下,转眼间,这里就只剩下月笙和李寻欢两人。
李寻欢咳嗽两声道:“这位小兄弟,不知你来关外所为何事,要去什么地方,关外常年有匪盗出没,你孤身一人并不安全,若有需要,可去驿站寻求帮助。”
“我以为你会说要帮我。”月笙道,他打量着李寻欢继续说:“方才那伙劫匪你为何不杀了他们?”
“一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倘若冒然说要帮忙,难道不会被怀疑成别有用心?”李寻欢笑道:“如果小兄弟需要我的帮忙,我也义不容辞。”
“至于那伙劫匪,这里出现的不过是一部分人数,他们还有一处窝点。”
李寻欢最近正是在调查他们。
不出意外的话,他也的确打算解决这群匪盗,将其一网打尽。
月笙的目光一直不曾从李寻欢的身上离开,他没有听他到底讲了些什么,只是在李寻欢停止说话后用一种奇妙的语气道:“原来你长这个样子,李寻欢。”
“阁下认识我?”李寻欢略微蹙眉。
他以为在关外他的名声不显。
直到这一刻,李寻欢才发觉此人的目光不容忽视,不同寻常。
看着他的眼神好似要将他看透一般,不、或许比这还要冒昧……
“是啊,我当然认识你,小李飞刀。”月笙的嘴角慢慢弯起,三个字从嗓子里悠然溢出:“李、二、哥。”
恰巧,天空中盘旋的金雕俯冲下来,翅膀掀起的气旋激起枯枝上沉甸甸的积雪,雪沫纷扬、簌簌落下,有些飘落在月笙的发丝间,犹如漂亮的点缀一样。
李寻欢的眼神自金雕身上收回,看向月笙道:“你是大哥的弟弟,龙月笙?”
他显然认出了金雕,这正是龙啸云用来与他弟弟龙月笙通信的那只,极为通人性,令人印象深刻。
更何况,月笙还叫了他李二哥。
李寻欢笑意更真,道:“你怎么会来这里?就你一人吗?”
他还是第一次与大哥的弟弟见面。
月笙道:“我来这里是为了告诉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
“我哥哥要与诗音姐成婚了。”
李寻欢愣了愣,随即脸上流露出一抹落寞黯然的神色。
他喃喃道:“是么,大哥要与诗音成婚了……也是,已经过去七年的时间。”
“那么,你来这里只是为了要告诉我这件事情吗?”
“这似乎并不足以让你来一趟关外。”
月笙嘴角弯起,明明是笑意盈盈的模样,说话却并不客气:“当然不止如此,我来这里是为了要确保你不会到中原去,我不想我哥哥和诗音姐的婚礼遭受任何意外。”
“而李寻欢你,就是其中一个最大可能的意外,你懂我的意思吗?”
李寻欢苦笑一声:“我懂,你放心,我不会再回到中原。”
“你真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月笙笑道。
李寻欢叹道:“现在你已经得到了答案,可以回去了。”
月笙:“我是要回去,但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李寻欢略疑惑,但不等他询问,月笙已经动了起来,冰冷的杀机骤现,就连风雪都有一瞬间的停滞。
李寻欢骇然发现,月笙几乎眨眼间就到了他的近前,速度之快,甚至令他反应不及。
“你想做什么,停手。”
对方是大哥的弟弟,李寻欢并不想要动用飞刀。
“我不。”月笙道:“李寻欢,你再不动手就要输给我了。”
但李寻欢就算动用飞刀,他也不是月笙的对手。
于是,才几个回合下来,李寻欢就被月笙用冰封住双脚双手,定在原地。
他的眉毛、发丝也结了层霜,浑身彻骨的冷和凉,丝毫不能动弹。
唯一可以动的地方怕就是嘴,只能够讲话了。
李寻欢苦笑:“所以,其实你是来杀了我的?”
他不必如此,他不会回中原,也并不想和龙啸云争什么。
但李寻欢也不想解释什么了,他立在原地,如同冰塑的雕像。
月笙靠近他,直接在李寻欢的面前摘下了面具。
这冰天雪地里,乍然仿佛有了一个玉骨美人,肌肤似雪,眼眸如星,唇红似血。
李寻欢愣住。
月笙对他笑了笑,轻声道:“我怎么会想杀你,我只是有一件事情要对你做。”
“但如果你会动会走,你一定会躲开,所以我要你不能动弹罢了。”
李寻欢微微蹙眉问:“你想要做什么?”
月笙刚要有所动作,就听身后传来动静——原来是之前的那伙匪盗又来了。
他们带了更多的人来,一看就是要报复他们,杀气腾腾的模样。
“大当家的,他们还在那里!”
“杀了他们!不然我们还怎么在这里混。”
“没错,杀了他们!”
这伙人朝着月笙和李寻欢冲来,手中挥舞着棍棒刀斧等。
月笙背对着这伙劫匪,不曾回头,只是对着李寻欢弯起嘴角说道:“真烦,我不想他们来打搅我们,你不是本来也要对付他们么,我来帮你。”
说罢,他朝着后面轻轻一挥手,霎时冻结的冰自这伙劫匪的脚下向上迅速蔓延。
他们的脸上俱都流露出恐惧惊慌的神情,却再也没有办法逃走,于是整个身体被冻成冰雕,然后“砰”的一声倏然碎裂,只一瞬间,雪地里就多出无数的碎尸块。
李寻欢不可置信。
他曾听闻龙月笙是被他的师父带去海外传授所学功夫,但他却没有想到龙月笙的功法居然如此诡异厉害,才一个照面、不,他都不曾回头看这伙劫匪一眼,单单是一个挥手,这伙劫匪便全部死亡。
而再看龙月笙的神情,依旧嘴角微弯,丝毫不觉得自己动手杀了这么多人有什么问题。
他的态度就像随意碾死一只不起眼的蚂蚁一样。
“你……”
“我怎么?”月笙歪歪头说:“李寻欢,你该感谢我替你解决一件麻烦事。”
“现在,我要对你做另外一件事情了。”
他在李寻欢惊诧的目光下慢慢靠近,然后一口咬上李寻欢的唇,牙齿厮磨,双眸对视,然后在李寻欢微颤的瞳孔下他稍稍使了些力气,尖尖的虎牙磕在他的嘴唇上,将其咬破皮、出了血。
随即,月笙松开他的唇,远离:“三年,李寻欢,我与你定下三年之约,三年过后,你要回到中原来找我,否则……”
月笙笑得格外肆意:“否则我不介意搅弄一下这江湖风雨,你要记住,李寻欢。”
不久后,李寻欢独身一人立在雪地上,而月笙早已离开。
他忍不住以拳抵唇咳嗽两声,手指蓦然碰到唇上的伤口,一顿,目光望着月笙远去的方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半晌过后,他才也转身离去。
三年的时间很快便过去。
这三年里,龙啸云与林诗音生下一个孩子,男孩,取名为龙小云。
他才将将三岁,平日里最喜欢的人就是他的小叔叔龙月笙。
而日月神教也易主,教主从任我行变成了东方不败。
再者,这江湖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势力,名为“神水阁”——专门行贩卖消息,替人做事的业务。
只要给钱,神水阁什么都能替你办到,哪怕是去皇宫偷东西也可以,前提是钱到位。
这神水阁自然就是月笙所建立的。
他从关外回来以后,参加完龙啸云的婚礼就返回海岛了。
偶有一日,他对阿飞和荆无命说道:“江湖上这么多的势力门派,要不然我们也建立一个?”
荆无命:“你想建什么门派?要广收门徒?”
阿飞一向认同月笙说的所有话语,此刻安静的倾听,并未发表意见。
月笙:“唔,好像门派都有山头,我们的山头是这个海岛吗?”
“这里远离江湖,谁会来海外。”荆无命嗤笑道。
“也是,那么我们的门派便无处不在好了。”月笙笑道:“我是掌门,你们就是左右护法,黑护法和白护法。”
他分别指了指荆无命和阿飞。
阿飞好奇问道:“那门派叫什么名字?”
月笙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词汇:“神水、神水教?神水阁?神水宫?”
“神水阁好了,我想我们之后要做的事情就是贩卖消息,别人给钱,我们给消息。”
有系统在,大范围的扫描搜罗,他任何隐秘的消息都能够弄到手里,这根本就不是难事。
可以说是无本的买卖,非常划算。
“你认真的?”荆无命起先还以为月笙是在开玩笑。
毕竟他经常说一些逗弄他们的话。
但现在听月笙的意思,好像真的要建立这神水阁似的。
月笙:“我当然是认真的,小命。”
“我们要在江湖上立足,首先就要被人尊敬或者惧怕,无人敢惹。”
“神水阁也不需要太多的人,就我们三个好了。”
“对了,得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一下有这个门派,这样也好有生意上门。”
“你想怎么弄?”荆无命问道。
月笙想了想,然后看向他们两人。
阿飞疑惑。
荆无命警惕。
月笙:“左右护法,阁主命令你们,先去中原发个传单。”
月笙说发传单就是真的去发传单,这样宣传的方式简单快捷明了。
就是苦了阿飞和荆无命这两位新鲜上任的左右护法,要抱着一摞传单去中原的街上发。
当王怜花得知这件事情以后差点要笑死过去。
“哈哈哈哈哈龙公子你也是能人,居然可以想出这个办法,噗,你是嫌他们不够丢人吗?”
阿飞一脸淡定,正拿着块绢布擦拭他的剑。
荆无命则是冷着个脸,哼了一声。
月笙:“没关系,我给他们两个都各自准备了面具。”
他贴心地拿出两个面具,一黑一白。
王怜花再次忍笑,没忍住,又哈哈一通。
荆无命:“我不去!”
这种事情只要一想想就是眼前一黑的程度。
即便戴着面具他也丢不起那个人。
“喂,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想要说吗?”荆无命看向阿飞。
阿飞抬起头:“我听笙哥的话。”
月笙顿时笑道:“还是阿飞乖,哼,小命你一点都不听话。”
荆无命脸黑/道:“我就不该问他,还有,别再叫我小命,幼不幼稚,我要是听你的话,脸都要丢尽了。”
这人从小时候就喜欢逗他,后来又加入阿飞,他们两个一起被逗。
偏偏阿飞怎么逗都一副那个死样子,后来变得更加沉稳淡定,连脸红耳朵红都少了。
虽然嘴里说着不听月笙的话,但荆无命还是乖乖去中原和阿飞一起发了传单。
然后,他们神水阁在江湖上一时沦为笑柄。
毕竟哪个门派势力会用如此掉价的宣传方式,简直要笑掉人的大牙。
“还天下消息尽在神水阁之手,神水阁无事不可办,哈哈这般大话谁信。”
“没错,笑死个人了,这是哪里来的不入流的门派哈哈。”
“我能出钱让他们给我买只鸡过来么哈哈。”
“那我出钱买鸭。”
“哈哈哈你们小心神水阁找你们的麻烦。”
“切,让他们尽管来,看我不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当年江湖上的人都没有将这神水阁当一回事,都是当成个笑话看。
但很快他们就意识到了神水阁的不简单。
毕竟这世上不缺走投无路之人,总会有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寻求帮助。
死马权当活马医,尽全力抓住那一点希望。
所以,在有人求助无门下便去找了神水阁。
神水阁的标志是一弦弯月,联络的方式则是在有月亮的晚上于屋顶或树梢上悬挂一串铜铁银三样材质的铃铛,三日之内,当铃铛响起,神水阁的人自然会到来。
第一个求助于神水阁的人是被敌对帮派灭了满门,连婴儿都不放过,之后凶手便躲了起来。
这人想要自己报仇,求助神水阁的目的是要神水阁找出仇人所在,将消息卖给他。
而还不到半日的功夫,神水阁就将这人的仇人找到了。
一、两件事情或许体现不出来神水阁的厉害之处。
但此后,神水阁从未有过失手的时候,每一件事情都完美完成。
而有些事情则不好宣之于众,多的是隐秘执行。
是以,有关于神水阁的消息一般都流通于暗处,不过江湖上打造铜铁银三样铃铛的人却大有增多。
三年过去,神水阁也不算是籍籍无名了。
但通常出现于人前的都是神水阁的左右护法,黑护法和白护法。
他们分别戴着黑色和白色的面具,身穿黑白斗篷,看不见面容也看不清身形。
至于神水阁的阁主则是更为神秘得很,甚少有人能够瞧见他露面,连他的武功怎样也不晓得。
但唯一知晓的便是,所有事情都是这位阁主办成的。
因为神水阁只有他们三人,再无其他。
三年之期到,一辆马车自关外驶入中原。
李寻欢到底不敢去赌,若他没有如约回到中原的话,龙月笙要怎样搅弄江湖风雨。
三年,他始终不能忘怀那一天的雪地上,龙月笙是如何轻描淡写的瞬间杀死一伙匪盗。
那样的年纪,那样的武功……倘若日后他顺利成长起来,怕是武林中少有对手。
或者,他当为天下第一也不为过,江湖再无人能比。而龙月笙的性格……
李寻欢不禁想起他并不在乎人命的淡漠神情、还有他随后的出格行为。
“咳咳。”每每一想起,李寻欢便忍不住牵动心绪,低咳出声。
他苍白的脸上慢慢地浮现出一抹红,不知是因想起这件事情还是咳嗽引起的不适。
这是一个他想要忘记却一直无法从脑海中消抹的画面。
‘龙月笙’……
这三个字曾反复被李寻欢想起过,继而叹息。
就在这时,马车慢了下来。
铁传甲的声音自马车外传来:“少爷,前方有一个少年。”
李寻欢掀开马车的帘子。
恰巧,那少年也回过头,见似乎挡了路,他往旁边让了让,示意李寻欢他们的马车先过去。
李寻欢打量这少年,他穿着单薄的衣衫,装扮简单,腰间别着一柄铁剑。
除此之外,这少年的长相很不普通,表情淡淡,身材挺拔。
李寻欢笑道:“小兄弟要去哪里?不若我捎你一程。”
那少年歪歪脑袋,想起他哥常常说的一句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于是他点了点头,道:“好,谢谢。”
“不客气。”李寻欢笑道:“还未请教小兄弟的名讳。”
“你叫什么?”
“在下李寻欢。”
那少年上马车的动作一顿,抬起头道:“小李飞刀?”
“未曾想我十年不回中原,竟还有人认识我。”
是啊,因为有人时常在他耳边念叨过。
“小兄弟你呢?”
“我叫阿飞。”
在马车上短短的相处一会儿,李寻欢便觉得与阿飞秉性相投。
阿飞确实也觉得李寻欢为人不错,但他人再不错,也不耽误阿飞给他哥通风报信。
夜晚,一只金雕无声地飞离。
于是乎,第二天一早,当李寻欢起床时,就在房间里瞧见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三年前,他才刚成年不久,三年后,他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却也是一个极为漂亮好看的男人,眉眼更艳,风姿更绝,甚至举手投足间都叫人移不开眼神。
这是一个会引得诸多女子疯狂爱恋的男人。
或许,连男子也会为他倾倒,但这其中却绝不会包含他。
“你醒了。”月笙对李寻欢笑道:“你比我们约定的时间晚了一点。”
“我差点要去关外找你,或者,我应该在江湖上做些什么事情来引得你主动出现。”
“但我现在还是来了。”李寻欢叹道,随即他从床上坐起,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他才刚到中原不久,龙月笙竟然就这么快得到消息了?
月笙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看来你嘴唇上的伤口已经好了。”
李寻欢的动作一顿,道:“已经三年了,什么样子的伤口都该彻底痊愈。”
更不用说是他嘴上那么一点细小的伤口。
可伤口虽然不深,予他留下的印象却极为深刻。
此刻月笙再一次提及,不能说不是故意的。
“也是。”月笙道:“看来我还是咬的不深,居然没有留下一点点伤疤。”
“不然,你让我再咬一口?就一口,怎么样?”
李寻欢已经穿戴好衣服,他站起,身材高挑修伟,面色如常道:“龙公子,还请你不要再开李某的玩笑。”
月笙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你生气了?李寻欢,我好歹也是你结义大哥的亲弟弟,照理来说,我也算是你的弟弟,你怎么能够用‘龙公子’这么生疏的称呼来喊我。”
“你直接叫我的名字,叫我月笙,李寻欢,你喊一个来听听。”
如此被月笙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对待,饶是李寻欢心性再好,此时也不禁面色微冷。
他对月笙道:“龙公子,既然你知晓我与你哥哥是结义兄弟,就不该……”
“不该怎样?”
“不该如此不知轻重的戏弄于李某。”
“我咬你的嘴唇是戏弄?”
“龙公子认为呢?”李寻欢叹了一声,到底不忍对月笙横眉冷对,“你我皆是男子,而想必龙公子也知晓,李寻欢从前心有所属,现在也一样。”
“倘若李寻欢没有误会,承蒙龙公子错爱,李寻欢实在无法回应。”
“倘若李寻欢误会了龙公子,那么也请龙公子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不要再开李某玩笑。”
月笙一直听李寻欢讲完,才道:“你没有误会,但如果我偏要你有所回应呢。”
“李寻欢,你打算怎么办?一直拒绝我吗?”
“就算你从前心有所属,从现在开始,从此时此刻,我要你的心里再也装不下旁人,哪怕是诗音姐,我也要将她从你心里抹去。”
“李寻欢,你不该再执着,诗音姐现在很幸福,不容你再打扰。”
“再者……”月笙从椅子上站起,走到李寻欢的面前轻声说道:“就算你我皆为男子又如何,你厌恶我亲吻你吗?还是你厌恶我抚摸你的脸、脖颈……”
月笙的手轻触李寻欢的眉眼、脸颊、再到喉结的位置。
再想向下没入衣襟时,他的手被李寻欢一把按住。
“龙公子,还请不要这样。”
月笙嘴角微弯,慢慢吐露道:“我、偏、不。”
“李寻欢,我想要什么东西就必须得到手里,你是逃不掉的。”
第53章 龙弟弟X小李(6)
月笙和李寻欢从房间里走出来时,阿飞正站在不远处,瞧见月笙后,他喊了声笙哥。
李寻欢:“所以你们认识,是阿飞告诉你我在这里的。”
这事情明摆着,而他显然并不傻。
月笙本也就没想瞒着他,点点头道:“是啊,阿飞是我认下的弟弟,看来你们初次见面就相处的不错。”
“我还有一个弟弟,但他正在别处办事,等他回来,有空我介绍你们认识。”
“不必了。”李寻欢眉眼倦怠道:“李某不敢高攀龙公子的弟弟。”
说罢,他就转身离开,下楼去了。
阿飞望着他的背影问月笙:“他是不是生气了?”
月笙:“是的,他生气了,因为你将他所在的位置告诉了我。”
刚认识的挺投缘的小兄弟居然会是他弟弟,还毫不犹豫的就将人引来。
即便李寻欢心胸再开阔宽广,也不代表他是一个不会生气的圣人。
“那我去找他道个歉?”阿飞蹙眉,不是很理解。
笙哥不是说他和李寻欢是朋友么,朋友见面,他为何不高兴?
月笙笑了笑:“不必,他不会真的生你气,过会儿就好。”
因为就算阿飞不通知他,他也是会去找李寻欢的,或者等李寻欢来寻他。
而这一点,李寻欢也知晓,所以他不会有多么生气。
李寻欢从关外来,不知去哪里见月笙,他便打算回到李园。
恰巧,月笙也结束了在海岛的生活,从这一刻起,他可以随时待在中原了。
“我也正好要去那边,不如我们一起同行,李二哥。”月笙笑道:“你还不知晓李园现在是什么情况吧?”
“李园如今空着,自从诗音姐嫁给我哥哥以后,她就从李园搬了出去,住到旁边的兴云庄里,那是我哥哥买下的庄子,比李园还要大。”
“对了,他们这三年以来还生下一个孩子,取名为龙小云,很可爱。”
“阿飞也见过小云,你见了他,肯定也会喜欢他的,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阿飞悄悄撇嘴,的确,聪明过头了。
在笙哥的面前就知道装乖巧,在他和荆无命的面前却是讨人厌的熊孩子一个,哼。
龙小云总觉得是他们抢走了笙哥,不让笙哥从海外回来陪他。
所以每每见到他和荆无命后,在笙哥不在的时候,龙小云说话不好听的程度简直能毒死一条蛇。
真不知道他小小年纪,怎么会懂得那么多生僻的词汇。
阿飞抱着剑暗自腹诽。
那边,在听完月笙的话后,李寻欢道:“龙公子,三年之期已到,你让我来中原,我已经来了。”
“李园是我送给诗音的嫁妆,她现在既然过得很好,我便不该回去多做打扰。”
他打算去李园本也就是去找龙月笙的,或许那边会有龙月笙的消息。
但如今他已经见到了龙月笙,似乎不必再回李园,毕竟那里早已不属于他。
“你不回李园,难道是打算再返回关外?”月笙问道,嘴角的笑意慢慢敛去。
李寻欢:“中原于我,没有任何理由留下。”
“我难道不是理由吗?”
“龙公子,你我之间的事情,此前李寻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但我也并未认同你的说法。”月笙冷下脸道:“李寻欢,现在不是你想留就留、想走就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