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廿辞摩挲着手中的湖笔,缓缓道:“派人去趟京城,告诉顾临昭,我找到人了。我这次,倒是要看看他怎么说。”
“是!属下领命。”护卫退下。
慕廿辞缓缓靠向椅背,目前打听到的消息,居然和凌三说得不差。唯有一点无法推敲,就是这孩子的身世。如果凌三四年半前就有了相好的,那他就不可能是暗卫。但是如果他不是暗卫,顾临昭为什么要把那件事压下,大可直接跟他卖个好何必对自己说谎。完全说不通,难道这个孩子不是他的?昨日见到这孩子,跟他完全没有一点相像,一看就比他聪明机灵,这样就说得通了。也许他只是随便捡了个孩子,对外宣称是自己的。这样就能完全说通了,他喜欢顾临昭,但是爬错了床,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一个孤苦伶仃就收养了一个孩子养大。青州到京城快马加鞭来回都需要二十几天,到时候希望顾临昭能老实交代。
慕廿辞仿佛想通了其中关窍,只要孩子不是凌三的,就意味他没有什么所谓的娘子,他就可以徐徐图之。完全忘记了这一切推论完全经不起推敲,因为打死他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男子可以生孩子。
远在京城的顾临昭:“啊—————嚏!到底是哪个孙子一直在说我坏话?打了一天喷嚏了都!可恶!”
凌平安开心地用手捧着一只奶兔子,这是他们在兔子窝里发现的,窝里一共三只小兔子,只有这只是黑的,另两只灰的,凌三垫了些叶子放在篮子里。至于那只大兔子,已经被他用小石子一指弹射洞穿了脑袋,一命呜呼。
凌三左手拎着兔子,右手拎着篮子,还要时刻注意儿子是否会摔跤。不过,凌平安走了一会儿就停下来:
“爹爹,我有点累了。”
凌三:我就知道。能怎么办呢?自己生的儿子,只能自己宠着。
“你把兔子放进去,爹爹抱你回去。”凌三把大兔子也放进篮子,小心不压到小兔子,然后一手抱起儿子,凌平安便双手抱住爹爹的脖子,把头靠在凌三肩上。
凌平安玩累了,就靠在凌三身上慢慢睡着了。凌三感觉到儿子睡着了,就放慢了步伐,走得更加平稳。
凌三到家,就把儿子放在床上,把几只小兔子都关进给小白做的笼子里。然后揣了点银子去村里买鸡蛋。原本他也想养些鸡鸭的,后面发现养起来太麻烦,而且到处拉屎,尤其是可以边吃边拉,他有点受不了,就算了。想吃就直接去村里买。
凌三直接去了自己经常去的华大娘家,华大娘姓田,但是夫家姓华所以大家都习惯叫她华大娘了。
华大娘的院门大白天是常年敞开的,凌三看院子里没人。就喊了一声:“有人在吗?”
华大娘从厨房里出来,双手还在围裙上擦了擦,看到凌三就笑道:“是凌小子啊,这次是想买点啥?”
凌三露出笑脸:“安安想吃香椿炒蛋,刚好家里鸡蛋快没了,就想过来看看有没有。”
华大娘转身就进了厨房,拿了个篮子,里面存了满满一篮子鸡蛋:“哎呀,正好存了些,你看要得完不?”
篮子里的鸡蛋起码有五十个,华大娘家养了三只老母鸡下蛋,这蛋少说也存了一个多月,就等着卖钱。凌三高兴地说:“要得完,要得完。安安喜欢吃鸡蛋。”
华大娘:“还是凌小子疼孩子,每天好吃好喝喂养着,小平安那叫养得一个好,跟年画上的仙童一样。”
“嘿嘿,大娘说笑了,安安就是长得比较乖一点,比同龄的孩子会说话一点,怎么能和仙童比。”凌三谦虚。
华大娘:……
凌三数了下篮子里的鸡蛋,一共53个。掏出钱袋:“大娘,一共53个鸡蛋,一个鸡蛋两文钱,这是106文,你看对不对?”
华大娘喜笑颜开地结过钱:“对的,对的。”
凌三掂了一下鸡蛋,尴尬到:“大娘,我能借用一下这个篮子吗?出门儿忘了。”
“说什么借不借的,下次来的时候再拿过来就行。”华大娘大方道。
“好咧!那谢谢大娘,我先走啦。回见。”
凌三买好鸡蛋回家,就见凌平安醒了,把兔笼子抬到了院子里。
“爹爹,我带兔宝宝们晒太阳,你看,小白和它们玩得可好啦。”凌平安隔老远看到凌三就喊。
凌三把鸡蛋放到厨房,就坐在院子里陪儿子:“你就给小白取名字吗?”
凌平安用草叶逗了一下笼子里的兔子,淡淡地说:“等它们能活下来再取吧,取了名字,就会记得它们的名字,要是死了,也会一直记得,我会很伤心的。”
凌三:……
“好,那我们好好养着,希望他们都能活得好好的。”凌三安慰儿子。
凌平安嘿嘿笑:“嘿嘿,嗯嗯,养得肥一点,到时候爹爹给我做青椒兔。”
凌三:……
“你呀!真不知道随了谁。”
快到午时时,凌三就围了围裙进厨房。
凌平安爱吃,但是最不喜欢油烟的味道,就自己在院子里玩,玩累了就翻一会儿凌三给他买的启蒙画本,反正他是一朵花也能看一个时辰的,凌三也不怕他无聊。
凌三先把米饭蒸上,然后洗一小把香椿芽,切成小丁,和鸡蛋液一起搅拌,放一点盐,等油烧热了,放两根小葱进去炒焦了捞出来,最后倒入香椿蛋液,乡下的灶火力大,一下锅,蛋液就急剧膨胀,凌三用锅铲铲一下锅底,以防炒糊,等另一边蛋炒得焦黄,再翻一面煎一会儿就好。
“爹爹,好香啊!我在这里都闻到香味啦。”凌平安虽然人不在厨房,但是一定要表达对爹爹厨艺的赞美。
凌三扬起嘴角,这个嘴甜的小东西。
香椿芽很容易熟,凌三很快就把炒好的香椿鸡蛋从锅里盛出来,然后迅速把锅洗了,倒入一点油,切点腊肉进去,再放入回来路上随便摘的水芹菜。凌平安无肉不欢,不太爱吃素,所以凌三就放一点点肉进去调味,让味道不那么单调,哄他多吃点。
他们两个人,一般就做两个菜,太多了吃不完浪费,他和儿子都不爱吃剩菜。
凌三炒完了最后一道菜,就喊凌平安可以准备吃饭了。
凌平安先把手洗了,再进厨房端碗筷,去石桌上放好。凌三把菜端出去再返回去把蒸米的甄子也端出来。
凌平安非要自己舀饭,舀好了再端给凌三:“爹爹,你的。”
“谢谢安安。”凌三接过来,等儿子舀好了给他先夹一筷子香椿炒蛋自己再吃。凌三吃饭的速度非常快,是他从小在暗卫营里训练出来的。这几年稍微慢了一点,但是也比凌平安快许多。他便吃两口,停一下,偶尔纠正一下儿子拿筷子的姿势。
凌平安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筷子拿得不好:“我才刚开始学嘛,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这点凌三倒是很赞同,也许是随了另一个人,儿子从小学东西就很快,三岁的时候说话就很利索了,凌三给他买的启蒙画本,学过一遍就会记住。
吃完饭,凌三去洗碗。没一会儿就听凌平安在外面喊:“爹爹,村长爷爷来啦!”
凌三迅速把碗收拾,就出了厨房,远远看见村长和一个中年男子沿着小路往自己家走来。
凌三提前去把院门打开,远远地村长就对他挥了挥手。凌三虽然不爱和村里人打交道,但是村里有需要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有一年有野猪下山,刨坏了村里的地,还伤了人,就是他去把野猪抓住弄死的。最后全村人一起吃了顿杀猪菜,也是那之后许多姑娘对他芳心暗许,让媒人上门。如果可以,他可能会偷偷选择把猪宰了。
“凌小子!这是镇上李府的采买,这次他们府里有贵客上门,想要头鹿。找到我这儿来了。我寻思着,咱村里就你能在这个时候猎头鹿了,这不,就给你介绍过来了。”村长一副“你看我多为你着想”的表情。
凌三不太理解地看向中年男子:“这才开春,鹿刚饿了一个冬天,身上都没啥肉,不好吃。”
李府采买客气地解释:“在下也只是听命办事,家里主人一定要一头幼鹿,要活的,幼鹿肉嫩,也不算怠慢了贵客。”
凌三点了点头,又真诚地说:“幼鹿不好抓,还要活的,得加钱。”
李府采买扔了个钱袋:“这是一半定金,三日之内送到李府,没有问题就给你结尾款。”
凌三掂了掂钱袋,少说也有四十两,一头幼鹿八十两,非常划算,便点头应下了。
凌三从袋子里拿出一锭五两的银子,递给村长,多谢他又给自己介绍买家。李府采买摸了摸胡须,觉得这个猎户长得好看,但是却有点太憨厚了,五两银子在乡下够普通农家一年的嚼用了,就这么送出去了,完全可以回头送只野兔野鸡啥的,一只不过几十文。
村长起初不接,凌三说自己不缺钱,才接了。
三方都很满意,村长又送了李府采买一段路,凌三住得偏,他家门前没有能走马车的路,得走个大半里才能走到村道上。李府的采买马车停在路口,李府采买别过村长开心地上了车,没有人知道,那头鹿李管事给的预算是两百两。
凌平安也听到了爹爹接了猎鹿的活,就问他:“爹爹什么时候去啊?”
“明天吧,先去山里转转。”
凌平安撅起小嘴:“那你肯定不会带我一起去了。”
凌三抱歉地看向儿子:“没办法,他们这次给的有点多。够咱俩吃好久的肉了。”
凌平安一听,那确实有点多:“行吧。那我就在家里玩一天吧。那你今晚上要给我讲故事,把新买的画本都教了。我想多认点字。”
“好,安安真是爹爹的好儿子。”凌三说着就用脸去贴儿子的脸。
凌平安用小手使劲推:“哎呀,好扎啊,爹爹你该刮胡子了!”
凌三讪讪地摸摸自己的下巴,不好意思地说:“一会儿就刮,明日要不要送你去村里找小花他们玩。”
凌平安摇摇头:“我就在家里玩。”在家里等爹爹回来。
“好,那我把周围的陷阱再检查检查,你明日也不要出院子。”凌三住得地方就在山脚,山中是有野物的,但是他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已经把有杀伤力的大型野物都清理得差不多,这些陷阱机关不止是对付野物,还有可能会遇到的坏人。虽然边山村民风淳朴,但是凌三还是不放心,就在小院周围做了很多陷阱和机关,保证居心叵测的人敢来就有来无回。
凌平安甜甜地说:“嗯。爹爹不要担心,你也要快点回来。你一回来就能看到我啦。”
第十章 你在教我做事?
慕廿辞这次来青州,是为了躲他的祖父,也就是慕家的前任家主。老爷子眼看着他年纪越来越大,这都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四年多了,完全没有给他留个后的打算。
虽然慕廿辞从17岁谈婚论嫁时就说了自己是个断袖,打死不会祸害别的姑娘。老爷子想,是个断袖也行啊,只要不影响他抱孙子,但是这都过多少年了,别说孙子的影儿了,就连个身边人的影儿都没有见到。
老爷子今年年底就要过八十大寿了,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八十大寿之前必须领个人回来,不拘男女。是个女的最好,今年进门,明年就抱曾孙子。如果是个男的,就去族里抱养个男娃儿来养。慕廿辞的爹从小就是个散漫的性子,没有一点经商的天赋,年少时只会呼朋唤友天天吟诗作对,唯一的用处,就是生了一个贵妃女儿,一个慕廿辞。现在年纪大了,就办办诗会酒会,或者去其他州府游山玩水。老爷子的其他儿子能力也一般,生的儿子一个不如一个,只有指望慕廿辞。
慕廿辞实在被催得烦了,直接撂了挑子跑到了青州,只因这里离京城远。结果居然遇到了凌三,慕廿辞当年也不是没有在京城打听过。虽然在外甥面前表现得没有异样,但是背地里把京城所有姓凌的适龄男子都盘查了个遍,当然他什么也没查到。
自那之后,他就更看不上别的男人了,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上了凌三,爱对他来说,是海上花镜中月,都是虚幻的东西。他也尝试接触过其他人,有一个还是当年的探花郎,家世也不错,但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他本就是个挑剔的人,只要感觉有一点不对,就不会继续。
就算这次相遇,凌三已经有了个儿子。慕廿辞想了一夜之后,还是决定主动出击。第二日便让李管事去找凌三给他送头鹿过来。
李管事一听,这可是家主的吩咐,一定得办好了。马上安排采买去找人,还给拨了二百两的巨款。采买下午就回来复命,说三日之内,那猎户就能把鹿送过来。
慕廿辞听了,微微点头,三日而已。那么多年都过去了,他有这个耐心,同时开始着手看房子。原本他打算就住在自家名下的客栈里,但是既然决定了要抓住这个人,不再让他逃走了,住客栈就不合适了。
慕廿辞看了一下午的房子,好歹看中了一套最大的,李管事争着把钱付了。慕廿辞看着他头疼:“你去忙你的,别跟着我。”
李管事只好委屈巴巴地走了。
小厮慕思是慕廿辞这次唯一带来的下人,看了一眼李管事的背影说道:“爷怎么不让他帮你把事情都办好了,自己跑来跑去多麻烦。”
慕廿辞看了他一眼:“你在教我做事?”
慕思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小的不敢!”
慕廿辞惆怅地望天:“林清怎么还没到?”
慕思更不敢说话,战战兢兢的跟着慕廿辞,生怕一不高兴就被主人打发回京城,他可是被老爷子刻意叮嘱过的,一个人回去是要提头去见的。
就在慕廿辞热火朝天布置新家的时候,凌三正在深山寻找鹿群的足迹。这几年的打猎生涯,已经让凌三变成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
他先找到了鹿群饮水的水源地,在这个大山深处湖泊的周围,找到了鹿的足迹,跟着足迹又确认了鹿的活动范围。只是范围比较大,凌三在几个鹿群活跃的地方做了标记,想到儿子一个人在家,他就想马上赶回去。
回去路上,凌三还捡了一些野山菌,顺手抓了只野山鸡。这样明天的肉菜就有着落了。
凌平安在床上翻着画本,嘴里念着画本上的字,读了好几遍,爹爹都没回来。就去厨房找小白它们玩。最后又回到床上,继续念另一本画本。
凌三到家的时候,就看到凌平安在床上睡着了,身上还盖着画本。
凌三先去把缠好脚的山鸡丢到厨房里去,放柴房怕被黄鼠狼偷走。然后把菌子小心放到厨房的菜篮里,因为野菌沾到水会坏,等明天早上再洗。
凌三洗干净手,进屋看儿子,还没醒,就上前亲了亲儿子的小脸蛋,再用手一戳。凌平安便迷迷糊糊地张开了双眼:“唔……爹爹你回来啦?”
“嗯,肚子饿不饿,爹爹去给你做饭,烤兔子!想不想吃?”
凌平安一听烤兔子,就马上坐起来:“好呀,我要和爹爹一起烤!”
凌三把儿子抱起来,给他穿上鞋。凌平安还扭一扭:“不嘛,我自己可以穿好的。”
凌三嫌弃道:“你动作太慢了。”
“啊~你真是的,我只有四岁啊。穿得慢,是正常的。”凌平安认真说道。
凌三想想自己四岁的时候,糟了,完全想不起来那时候鞋子怎么穿的,但是肯定比凌平安快,也没有大人帮他们穿鞋。
凌三迅速给他穿好鞋,又把他抱起来:“对,你也知道你只有四岁。”
凌平安挣扎:“放我下来啦。我自己可以走~”
“好吧。好吧。”才离开儿子没多久就甚是想念的凌三,只得放开自己的儿子。
那只野兔还没有剥皮,凌三觉得凌平安那么小,还是不要给他看怎么剥了。就给他换了鞋,让他去地里拔葱和蒜苗,他们家的葱蒜一年四季都有,山上的野物肉腥味儿重,葱姜蒜好去腥,所以凌三种了许多。
葱蒜这两个个东西也非常好种,只要及时浇水就行。吃得时候摘叶子或直接拔都行,吃面炒菜凉拌都需要用到,今天烤兔子是想塞在兔子肚子里去腥增香的。而且葱和蒜凌平安也认识,凌平安便慢慢朝栽葱蒜的地里走去,小手小心翼翼地拔葱。
刚开始他从叶子中部拔,叶子断了,他又朝下挪了一点去拔,最后好不容易拔出一颗完整的。就高兴得朝凌三喊:“爹爹,我拔好了一颗!”
凌三趁机快速地剥掉兔子皮,大声接道:“再多拔几颗!葱和蒜都要!”
然后把内脏和兔头都收起来,扔到房子后面茅房的粪坑里,粪坑挖得远,好在凌三会扔暗器的手臂爆发力巨大,一扔一个准。
等凌平安回来的时候,凌三已经把兔肉处理好了,甚至已经用调料腌了一下。
第十一章 烤兔子
凌三接过凌平安拔好的葱和蒜苗,拿去洗干净,然后把姜片蒜片和葱塞到兔子的肚子里,兔子的肚子他只开了个口把肠子那些掏出来,所以葱姜蒜在里面并不用担心漏出来。
凌三拿出火盆,放在院子中央,凌平安挪椅子。然后凌三去窝棚砍了几块比较大的木头,直接在火盆里生火,等烟散尽,木柴基本碳化了,才把兔子穿在铁棍上,然后架在自制的木架子上烤。
凌平安很喜欢帮爹爹翻转铁棍,凌三就给他玩儿,也不怕他转不动,自己又去厨房拿了几颗土豆,直接埋到火堆下面。等兔肉表面有点焦黄了,凌三就开始刷香料,是自己用八角、孜然、茴香、肉桂、胡椒、花椒等调料磨成粉按比例制成的。
兔肉虽然脂肪含量低,但是烤一烤还是会出点油,加上凌三看哪里太干了就会再刷上一点,所以时不时就会有油滴落到火堆里,传出“滋啦”的声响。
凌平安闻着烤肉香,不停得咽口水:“爹爹,熟了吗?”
凌三继续耐心地又刷了一层香料:“再等会儿。”
凌平安:“哦。”然后摸摸自己的小肚子。
凌三问他:“你要吃辣的还是不辣的?”
“要一半辣,一半不辣!”凌平安用手指在烤兔子上空比划。
凌三笑笑:“行!辣哭了不要找我。”然后开始刷辣椒面儿,基本是哪个到了这一步就意味着兔子快烤好了。
凌三刷完辣椒面,又翻转了几圈,就让凌平安去厨房拿个碗。然后把外表烤成黑炭一样的土豆翻出来,把火撤小一些,兔子还是就这么保着温烤着。
凌三先把土豆全剥好了,他不怕烫技术好,土豆沾上的黑灰不多,就算有他和凌平安也不介意。剥好皮的土豆黄澄澄的,粉粉糯糯冒着热气,全放进凌平安拿的碗里,方便他直接开吃。
然后凌三就带儿子一起去洗手,他手上全是剥土豆沾的黑灰。
等儿子乖乖坐好,他就用小刀开始片烤肉,先片的是不辣的那一半,两父子直接用手拿着吃,一口烤肉,一口土豆,吃得满嘴流油。
凌平安吃得脸鼓鼓的还不忘夸人:“爹爹……唔唔……烤的兔子……唔唔……最好吃了!
凌三:“咽下去了再说话,待会儿呛着了怎么办?”
凌平安就乖乖地咽完,然后再说一遍:“爹爹烤的兔子好好吃!”
“就你嘴甜!好吃就多吃点。”凌三嘴上这么说,心里甜着呢,能安安静静看着儿子吃饭,他觉得特别满足。
两人最后把烤兔子吃得一点不剩,天色也开始变暗了。凌三就去烧热水,晚点给儿子洗澡,他自己一般是站井边直接一桶水浇下,当然除了冬天,毕竟暗卫也是人。
慕廿辞在两天后,终于布置好了新房屋,他甚至贴心地给凌平安捯饬了一架秋千和一匹木马,他的童年当然没有这些东西,但是顾临昭小时候很喜欢玩这些,凌平安估计也会喜欢的吧。
李管事开心地欢送了慕廿辞,终于不用和顶头上司住一起,让他十分的放松,于是得意忘形出门去找自己的小情人,完全忘记了两天前慕廿辞要鹿的这个事情。
凌三蹲守了两天,终于在昨天傍晚活捉了一头小鹿,因为太晚,他就今天早上才带着凌平安一起送到李府。他之前忘了问李府的具体位置,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门房一听来送鹿,还有尾款没结,就说让他等一等,说采买和管家出去吃饭了还没回来,凌三就说好,谁让他还有一半尾款没有拿呢。
结果左等右等人一直没回来,凌平安一直被爹爹抱着,有点无聊,便要求下来走走。凌三就放他下来,他就去墙角下面扯了根草,小跑到小鹿跟前,要喂鹿吃。小鹿当然不肯吃,它被猎人抓住带离母亲身边,正没有安全感呢,所以开始“呦呦”地叫。
门房本来见不得这猎户长得俊,还带着个好看的儿子,心里有些嫉妒,听到凌平安把鹿逗得一直叫,就更嫌两人碍眼得很,就出来恶声恶气地说:“管好你的鹿和娃!吵死了!”
凌平安有些委屈地瞪了他一眼,不高兴地撅起嘴。凌三见不得儿子受委屈,从怀里掏出四十两银子,扔在门房面前,冷声道:“鹿我不卖了!银子还给你们!”
然后对着儿子柔声说:“安安乖,别生气,爹爹带你和小鹿一起逛街。”
凌平安小声地说:“那么多银子我们不要了吗?”
“这家的我们不要了,说不定我们逛着逛着,就有其他人要买呢。”
门房也被凌三吓到了,这猎户脾气也太大了,如果因为他买不到鹿,最后肯定是他倒霉,便赶紧捡了银子追上来道歉:“哥,哥,您别走啊!刚才是我不对,但是这鹿您不能带走啊。您看,您去咱后院等着可以吗?我马上去叫采买回来给钱。”说着把银子往凌三怀里塞。
凌三灵巧地避过了这人,看也没看他一眼,抱起凌平安就往前走。门房不管怎么抓也抓不住凌三,最后惶恐地跑回李府,主动叫人去找了采买和管家。他也没想到自己就多嘴吼了一句,这猎户干脆连快到手的钱都不要了。
凌平安表情恹恹,靠在凌三怀里,他鲜有这种不高兴的时候。凌三有些心疼,下次卖野物还是把他像以前一样留在家里,或者交给村里人带一下吧。
其实比这更难听的话,他也不是没听过,尤其是他刚开始打猎谋生的时候。只是别人怎么说他,他好像都可以,但是说安安就不行,尤其让安安那么爱笑的孩子都不笑了。
“安安,还不高兴呢?”凌三摇晃了一下他。
凌平安摇摇头,看着面前的小鹿,不说话。
过了许久。
凌平安说:“爹爹,如果小鹿卖不掉,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吃好多肉了?”
“不会卖不掉的,安安,只是钱可能没那么多而已。但是也能吃好久好久的肉的。安安不要担心,想吃肉,爹爹天天去山上给你抓野兔子呀,还有山鸡,我前天不是才和菌子一起炖了一只,你还喝了好多汤呢。”
凌平安想了下,菌子好吃的,山鸡肉也是好吃的,兔子也好吃。瞬间就精神了:“嗯嗯!那爹爹,我们快去找买家把鹿卖了,去给我买画本吧!”
第十二章 安安喜提宠物
凌三看儿子不沮丧了,默默松了一口气:“好,我们直接去仙客居问问吧?他们家是镇上最大的酒楼了。”
“嗯!爹爹,放我下来吧,我能自己走去那里。”
凌三把儿子放下来,凌平安一下地就往前冲,跑跑停停,就是不能慢慢地走路。
凌三无奈地摇了摇头,在后面一人一鹿的跟着。两人一鹿在街上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时就会有人过来问这鹿卖不卖,卖多少钱。
凌三说五十两,这个价稍微有一点点高,问的人也大多是问问而已,加上因为还没到仙客居,所以他也不着急卖。
走了差不多两刻钟,终于到了仙客居,凌三不可能领着鹿进人家店,就把鹿拴在一旁的柱子上:“安安,帮爹爹看着鹿,爹爹进去问他们要不要。”
凌平安当然说好:“爹爹,你快去吧。我一定在这儿守好。”
凌三不放心,叫大堂的小二也帮他去看着凌平安和鹿。然后才去柜台找掌柜的。
掌柜的对凌三不陌生,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在儿子生辰时来仙客居定生辰宴的。掌柜的笑眯眯地上前:“凌公子,是有什么事儿找在下吗?”
“李掌柜,我捉了只小鹿,你看你们收不收?还活蹦乱跳的。”
掌柜一听,马上来了兴趣,这个季节的鹿可不好抓,尤其是活鹿。
“哦,劳烦带我去看一看。”
凌三知道这是有意向了,就带着他去外面。结果发现儿子正和一个年轻男子说话,聊得很开心的样子,那人身材颀长,一身青衣,气质儒雅。凌三眉头一跳,就见凌平安看了过来,高兴得叫:“爹爹!”
那青年抬起头,微微对他颔了颔首,然后就离开了。
凌平安跑过来:“爹爹,怎么样?卖出去了吗?”
凌三满望着青衣青年的背影,林清也来了青山镇?还好,他认识对方是慕廿辞的贴身管事,但是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他没有回答儿子的问题,反而问道:“刚刚那个叔叔是谁?我看你们聊得很开心的样子?”
凌平安:“哦哦,你说林清叔叔啊?他就问我在做什么啊,问我叫什么名字,那我就让他先告诉我,我再告诉他我的。他夸我聪明呢,然后你就出来啦。”
“还记不记得爹爹说过不要和不认识的人说话啊?”
凌平安眼神闪烁,他刚才觉得那个叔叔不像坏人,就把爹爹的交代完全忘记了。
凌三不好让掌柜的久等,就先刮了一下凌平安的鼻子,不说教了。转头问掌柜:“掌柜的,可还满意?”
李掌柜不住点头:“开个价吧!刚好听闻大人想要一头鹿,刚好买来送过去。”
凌三一听,大人?不会是慕廿辞吧?毕竟最近在镇上能称得上大人的,只有这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