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德笑道:“但足以成为让敌人忌惮的策略,可以多一条选择。”
“如果敌人也学会这一招也很麻烦,这个毕竟谁都能用。”
“铛——铛——铛”
钟声敲了三下。放学了。
这里和他以前的学校不一样,没有拖课习惯。
两人聊得太起劲了,都忘了时间。
英格尔拿上了包,“教授,那我走了。”
欧必德站起来, “应,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
英格尔当做没听见他这一句:“教授,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条件!”
欧必德无奈地一笑。
英格尔最终以不参军为条件答应了参与研究项目。
他落荒而逃的样子证明了他的决心。
【研究是一回事,脑子抽了才跑战场上去拿命实践!】
第12章 学院(5)
这是他没料到的第二件事。
英格尔在家练习魔法时,收到了杰森带来的艾利克斯的消息。
艾利克斯成功安顿好了流民,扶助年幼的小公子继承爵位,这是意料之中的,可他回来的时候身边跟了一个奴隶。
萨兰布拉帝国是三大帝国中唯一没有废除奴隶制的。流民也大多是农奴。
虽然丘涅是最早废除奴隶制的帝国,但贵族中对奴隶抱有歧视态度的比比皆是。
【对了,是昆佩乌。】
这个人物原本在漫画后期登场,借由这个消息,他想起了昆佩乌的故事。
他原本是萨兰布拉一个贫农的儿子,被父亲卖给地主作为奴隶,农奴造反过程中与其他人一起流亡到丘涅北境,虽然日子也不好过,但是总算能靠自己的力气混口饭吃,因此他非常感激当时负责处理这件事的艾利克斯。
他本人并无魔力天赋,当不成巫师或者骑士,他的天赋藏得较深,是作为指挥官的行兵布阵的天赋。
丘涅与黎微尔开战时,他报名参军,但一直在底下摸爬滚打。
指挥官一般只由贵族担任。自然也轮不到他。
等到艾利克斯当上皇帝,御驾亲征,他在某一场战役中发现了昆佩乌这个人的才华和忠诚,一手将他提拔培养起来。
昆佩乌本就是为了他加入军队,这下直接肝脑涂地。
他就是那种只要艾利克斯一句话,便能毫不犹豫地抹了自己脖子的死士。
他在后期魔族入侵战争中帮了艾利克斯很多次,立下赫赫战功。最后也是为救艾利克斯而死。
【是该早点培养。果然是有经验了。】
英格尔听着消息,面无表情啜了口红茶。
可当他在课上见到昆佩乌的时候,他也吓了一跳。
“那就是九皇子收的奴隶?”
“为什么要带到学校?”
“不知道洗干净了没有,看起来浑身都是虫子。”
“怎么有脸来这里?”
“我听说九皇子以前在穷乡僻壤和一些平民小子混在一起,这回是奴隶吗?”
“真是有失皇家颜面。”
…………
正准备旁听军事课的英格尔无可避免被灌了一耳朵。
他对于这些贵族子弟的傲慢歧视有些反胃。
他惊讶的是,这个孩子竟然这么小。
他见到的,漫画中的昆佩乌身高高达190cm,健硕,灰白交加的头发和灰色眸子,死气沉沉的面孔,脸上还有一大块烫伤和无数刀疤。
那是苦难和磨砺的勋章。
而如今的昆佩乌只是个看上去10岁左右的孩子,少年发花白,身子瘦得皮包骨。虽然面上没多少大伤痕,却因为没肉,颧骨和眉骨尖锐地支棱出来,像一个骷髅人偶。
【把一个孩子饿成这样……】
英格尔看见自己搁在桌面上的拳头在颤抖。
他确实是愤怒的。
这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战争的实质化证据,他曾经生活的圈子,哪怕再困难,也没见过这样的孩子。
艾利克斯带着昆佩乌进教室,他特意挑了一个后方的座位。
昆佩乌不是学生,只是以艾利克斯侍从的身份来的,这个很常见,其他许多贵族子弟来学校也会带上侍从,一般是服侍用的。
英格尔父母也曾经要求他这样做,但被他强烈拒绝了。
但这是头一次有人把奴隶带进学校。
因为他是奴隶,所以他等艾利克斯坐下来,就自觉跪坐在他脚边。
艾利克斯却不乐意,最后说了好一会儿,他才站在他身后。
艾利克斯的高兴全写在了脸上。
英格尔不由自主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谢丽尔出声他才回过神来。
“那个人看起来很饿啊,我包里有早上烤好的曲奇,我给他一些吧。”
乌瑞站起来,双胞胎走过去。
后来艾利克斯给昆佩乌嘴里塞了一块,自己也吃起了曲奇。
三个人有说有笑。
【不愧是主角们。】
英格尔觉得这样也挺好,受苦的人现在有主人公来拯救了。而他只需要操心好自己。
那边,谢丽尔瞥了一眼已经收回视线的英格尔的方向,悄声道:“刚刚其实应一直在盯着你们俩看,我觉得他有点担心这个孩子,但他为什么不自己过来呢?”
乌瑞欲言又止,看向艾利克斯:“啊这个……”
艾利克斯坦然地笑道:“你们也知道之前的事情,他躲我还来不及呢。”
他想了想突然又问:“我们这个不是骑士班吗?英格尔怎么会在这个班级?”
谢丽尔调皮一笑:“你不知道吗?他被选中跟着欧必德教授做项目去了,军事课都得来听课。”
乌瑞也笑:“我看他多少有点不乐意的样子,但一直都乖乖来上课,而且也学的很好。”
艾利克斯若有所思望向英格尔。
【……曾经失败的项目吗?】
英格尔中午吃饭的时候,身边又多了一个人。
“不介意我坐这里吧?”
面对英格尔脸上写的“介意”的大字,诺梨华笑着坐下。
乌瑞看她的视线指向英格尔,“你们认识?”
英格尔切了块嫩牛肉塞嘴里。
诺梨华笑意盈盈,“他可是我的大财主。”
谢丽尔用勺子吃着冰沙,“啊,我知道你,你是我们学校唯一不穿校服的!”
诺梨华捏着自己的领子,眨了眨眼道:“好看吗?”
谢丽尔嘟着嘴巴道:“好看!我也不想穿校服,闷死了,还不方便行动。”
诺梨华笑道:“我们的校规没规定女生一定要穿女款校服,你可以穿男款的。”
谢丽尔含着勺子,眼睛蹭的亮起来,“真的吗?”
乌瑞无语了:“喂喂!”
英格尔浑身不自在地吃东西。
他从学校时期就养成了自己一个人用餐的习惯,一直延续到三十几岁,身边坐着一群热情活泼的孩子更让他条件性不适。
他余光掠过一处,突然停了下来。
然后他叫来了一个餐侍,在他耳边吩咐了几声。
“不要说是我给点的就行了,之后两人的餐费都记我账上。”
他做好后,继续吃自己的,突然看到三对视线都瞄准了自己,他挑眉道:“干嘛?”
诺梨华笑道:“就是感觉我的财主大人财大气粗还有善心。”
谢丽尔用亮晶晶的眼睛问道:“你刚刚说了啥?”
乌瑞笑而不语。
英格尔感觉胃又开始痛了。
那边,艾利克斯正在吃东西,他硬要把昆佩乌也按在座位上,昆佩乌却马上弹起来。
“那你打包好回去一定要好好吃完。”
艾利克斯点了许多荤菜给昆佩乌,很想尽快把人喂肥。
昆佩乌连连点头,艾利克斯现在说什么他都不会拒绝。
这时一个餐侍端来一碗肉粥,上面飘着肉丝,油花和香菜。
昆佩乌被那香气催的喉咙滚动了一下。
艾利克斯愣了一下,“我没点这个?”
餐侍歉然一笑,“是一位先生点给殿下的,那位让我不要告知他的姓名。”
艾利克斯立刻猜出这是英格尔吩咐的,他忍不住笑起来。
“另外,他说您两位以后的餐费都记他账上。”
艾利克斯盯着粥一会儿,又看了眼昆佩乌,温柔地笑道:“是我考虑不周了,你饿了很久了,吃一些软的面包和粥才对,我不该给你点那么多油腻的东西。”
昆佩乌连连摇头,在他眼里,艾利克斯所有行为都是对的。
艾利克斯冲餐侍道:“帮我再包一些软面包和牛奶,然后一定要回去谢谢英……那位,说是我以后一定会还给他的。”
昆佩乌手捏着面包,吃的很开心,自然也对那个陌生人产生了感激,“主……殿下,那位是?”
艾利克斯笑道:“一个嘴硬不承认的,我的朋友。”
艾利克斯把昆佩乌带回来之后,让他学习语言,然后和他一起旁听军事理论课。
渐渐的,待在艾利克斯身边的昆佩乌也注意到了一件事。
他的主人——非常喜欢朝一个方向偷看。
准确来说是偷看一个人。
他猜,那就是主人那位朋友。
那位总给他送食物的朋友,一头过肩的长发用紫色丝带半扎起来,因为他们一直坐在后排,很少看到他正脸,他的背影都渗透着贵族的优雅高贵。
他不喜欢大部分贵族,可他不讨厌这个人。
因为课上教授经常点他的名字,他因此也知道了他的全名,英格尔·涅卡。
说是朋友也有些奇怪,因为他们平时从来不会交集,对话,甚至连视线都不会对上。
一般都是艾利克斯单方面地看他,但艾利克斯从不会主动靠近。
“主……殿下,为什么不去和涅卡大人打招呼呢?”
艾利克斯不喜欢他叫他主人,他花了很长时间都没能改口,就如同他那明显的萨兰布拉的口音。
艾利克斯托着腮,“他不让啊。”
昆佩乌感觉很奇怪,因为艾利克斯的语气奇怪地愉悦和满足。
“殿下,您很高兴?”
艾利克斯揉了揉他的头发,反问:“你活了下来,然后吃着软软的面包,你高兴吗?”
昆佩乌直点头。
艾利克斯笑道:“看着这样的你们,我就很高兴。活下来是件好事,不是吗?”
昆佩乌曾经以为,活着是一件很痛苦艰难的事情,但是艾利克斯教会他 ,也有快乐的活法。
于是他狠狠点头:“嗯!”
“你啊,在能学的这段时间多学一点知识,变得更强大,这样我就可以依靠你了。”
昆佩乌难以想象这样强大的殿下竟然会要依靠这样弱小的自己。
但他除了点头什么也不能做。
他早就发誓要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拯救自己的这个人,他会为了殿下做任何事情。
“不止是现在,未来,你们也要好好活着。”
说这句话的时候,艾利克斯眼里压着一些很深很深的东西,他看不懂。
第13章 学院(6)
“魔石有三种类型:储魔性矿石,魔导性矿石,魔法绝缘矿石。
我们生活中作为货币和能源流通的是储魔性矿石,可以储存魔力,也是狭义上的魔石。有8大属性:光,暗,火,雷电,水,冰,风,木,土。
应用于生活的各方面的基础性材料是魔导性矿石,例如魔石灯底盘就是用魔导石做的。魔导石可以纂刻魔咒。魔导石往往存在于魔石出产的粗矿中。和魔石相伴相生。
魔法绝缘矿石目前只有一种,新发现不到二十年的稀有矿石,目前只有学术命名,名叫四阶梯度。因其晶体结构与七大晶系皆不相同,比较特殊,任何魔力都无法附加,施加在其上。绝缘魔石可以散发出隔绝力场,绝缘魔石制作的手铐可以禁锢个人体内的魔法通路。”
英格尔一口气答完,也没急着坐下。
周围响起窃窃私语。
“哇,和教科书里的一字不落,什么变态?”
“无论看多少次也都不能适应。”
“是老师在讲课还是他在讲课?”
“病一下脑子还能变好?”
“他原本成绩就很不错了,还能再好?”
…………
山特教授摸了摸他那富态的大肚腩,夸他道:“涅卡同学的预习非常到位啊!”
“如同学们所见,如今魔石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列车的运行需要靠它,魔力驱动车也需要靠它,家中的灯和热石冷石也是……”
英格尔在他的叙述中想起了读到的这个世界的历史。
虽然也存在石油,煤炭,但是因为有魔石这样一个高效能源矿石存在,蒸汽机到19世纪初才发明出来,而且目前处在缺陷很多的情况,无法推广使用。
而列车的发明却早了很多,18世纪末期第一个运载列车就诞生了,没有烟囱,没有蒸汽机,魔石是个不排放废弃物的能源,没有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没有水蒸气,更不会有雾都。
列车和轨道大多都是国家负责建造的,使用的魔石也由国家负担。
而至于家用魔石灯,因为点亮需要消耗储魔性魔石,一般人负担不起,只有贵族才会使用。其他魔力驱动的小物也同样。
平民在电灯发明之前还是只能依靠蜡烛,油灯,稻草篝火等照明,通常晚上不点灯。
发电机在19世纪初诞生。改良版电灯的发明也就十几年前的事情。
在电力网还没有广泛铺成的如今,电灯还不普及。
因此,说魔石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并没有错,魔石是现代重要的基础建设物资和战略物资。
虽然两个世界的历史有所偏差,但多少殊途同归。
就像昂贵的丝绢最终会被廉价的纤维纸所代替,煤油灯会被电灯代替,电力的出现意味着这个世界将进入电气时代,魔石能源将会被更廉价的电力替代,这是可以预见的。
只不过,这不代表魔石的运用会消失,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魔力。
“英格尔·涅卡同学!你听到了吗?”
英格尔又因为乱入的记忆储存走了神,他轻声道:“老师,我听到了。”
山特呼出一口气,“唉哟,叫了五遍你终于回我了,不然我就要把你送去医务室了。”
教室里响起一阵笑声。
英格尔久违地回忆起了何为尴尬的情绪。
“那你听到我刚刚说的问题了吗?”
英格尔僵住。
旁边一位魔法班学生拉了拉他的裤子,小声道:“魔石的镌刻方法。”
英格尔点了点头,流利地背道:“先用硬度高于魔导石的篆刻工具在魔导石上刻下魔咒,然后由巫师或者魔石在魔咒上注入魔力,魔力沿着公式或者阵法开始起作用,那么这个魔法道具制作就成功了,但这需要极高的镌刻精确……”
他讲到这里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他直接问了:“老师,能不能将魔咒直接用魔杖镌刻在魔导石上。”
山特笑道:“这不像你会问的问题啊?魔咒的魔力会直接作用在物体上,并不会镌刻在上面。”
“那如果再添加一个咒语,比如镌刻……啊……抱歉,我问了个白痴的问题。”
【女神留下的异世界神语里,没有镌刻类似的咒语。】
山特愣了一下,“你已经记住了所有的魔法咒语?”
英格尔:“…………”
看他默认了,教室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
这堂课最后也在愉快的学习氛围中结束了。
山特教授最后给他们每个人都发了一小块魔导石和一把镌刻刀,让他们刻一个最简单的“光”的魔咒。
然后就像是变成了小学美术篆刻课。
镌刻刀也不是笔刀,很难用,需要很大力气,刻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没一个能用。
整个教室自然没一个人成功。但所有同学玩得都很开心。
山特只是笑眯眯地一个个看过来,并没有多做评价。
他知道这个东西只有专门训练5年以上的魔法镌刻师才能做得好,也不强求所有学生都做到。
至于英格尔,他直接放弃。他小学课堂上被拿出来当众处刑的傻bi刻印如今尚历历在目。
“你为什么不试试呢?就当刻着玩。”山特老师很是慈祥。
英格尔却坐在那发呆,他回了一句:“我在想有什么方法可以轻松地把魔咒刻上去。”
山特没有打击他,反而拍了拍肩膀鼓励:“嗯,这样也不错,如果有了结果一定要告诉老师!”
下课之后,他便迫不及待用中文尝试了一下“镌刻”的魔咒。
尝试了几十次,他便成功了。
先在需要镌刻的魔导石上施加“镌刻”,再将“光”的魔咒叠上去。魔咒就会如原样刻在魔导石上。但两者语言必须一致。
当然,写上“镌刻”之后,用刻刀去刻也会容易很多,像割豆腐一样,但问题是他手抖,也不成。
【如果能像笔一样写上去就好了。】
魔杖是不成的。刻笔也没有。
英格尔想到了钢笔,如果用魔导石作为材料制作笔尖,说不定可以用来镌刻。
他接下来又尝试了另外几种方式。
结果发现用神语的“强化”可以强化镌刻的力量,会更好镌刻一些,只是需要在镌刻的同时持续在手上施加魔力,大概那些镌刻师就是这么干的。
如果物体更小一些,镌刻难度就更大,对于技术性要求更高。所以技艺熟练的魔法镌刻师是很赚钱的。
之后,任凭他挠破了头也想不出任何用神语魔咒来轻松镌刻的法子,他又不能生造一个词语出来。
他一直搞到半夜,却在有人来喊睡觉时,脑海中灵光一现。
【等下!如果把绝缘石做成笔尖,或者刻刀呢?】
据实验数据显示,绝缘矿石硬度超过所有魔导石,而且魔导石仍然是一种含有魔力的矿石,一旦魔力被隔绝……
【……但是绝缘石刻出来的痕迹,魔力好像不能流通啊……】
他只得放弃尝试,扑倒在床上。
第二天是休息日。
他销毁了昨日所有魔导石,无论成功与否。
毕竟上面刻的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文字。
他还是习惯性地在自己房间用早餐,看报纸。
突然外头响起一阵狗叫和猫叫,听数量还不止一只。
“杰森?那些我治好的流浪猫狗你们还在养着?”
杰森弯腰道:“是的,您没说该如何处理。”
英格尔用手撑着额头。
他之前为了练习治愈,搜罗了许多流浪猫狗,还不乏贫民街找来的。
虽然家中养着这些动物不值一提,但这样也麻烦,不能扔掉,不如物尽其用。
被猫狗叫声刺激的菲涅扑腾翅膀起身,也戾声大叫。
“帮我给米地白家的二小姐递个邀请函,请她去贵族街区145号芙拉餐厅吃饭。”
“明白了。”
芙拉餐厅并非贵族区的高档餐厅,反而比较休闲化,环境布置都非常生活化,不用穿正装用餐。
诺梨华进来时,英格尔已经点好了餐,拿着杂志。
“上午好,米地白小姐,如果还想点菜请随意,这顿自然是记我账上。”
诺梨华这回穿了身修身的米白色碎花长裙加一件小坎肩。非常淑女,且朴素,妆容也淡了。这和她学院里的模样大不相同。
英格尔知道她这是迎合自己的口味所搭配的,以及,身上没有香水。
【观察力很强,会提前预习功课,不愧是社交女王。】
“我的金:主和在学校里对我的态度可大不一样呢?”
“那只是单纯的用餐,谁都不希望用餐变成社交场。”
“唔,现在不也是用餐吗?”
“现在是谈生意,用餐不是主旨。”
诺梨华一下从调侃模式转变为商人模式,“正好,我本想去学校跟你说的,那边的研究也有结果了。”
低级贵族无法向高级贵族递出邀请函,是默认的规则。
“这么快?”
诺梨华从小包中取出一只钢笔,正是改良过后的钢笔。
英格尔接过后没有客气,直接拆了,发现里面的确多了个细管,有墨水在里头。笔尖不会渗墨,上面还有小卡槽,可以滑动抽墨。
“有墨水带来吗?我试一下。”
诺梨华带了一瓶食指大小的小墨水瓶和一张纸。
书写顺滑,出水不滞涩,不断墨,不渗墨,笔尖硬度也过关,抽墨也方便 。
“真令人惊讶,短短十几天就能制造出这个。”
诺梨华笑道:“若没有你的意见,那位还做不出来呢。”
“耐用性测试呢?”
“过关,起步一年。”
“成本呢?”
“计算过了,只比先前的高一点点 ,专利技术也申请好了。”
“好,那么十五天之后再想法子投入生产。我会买下第一批先用着。至于其他的怎么卖,就交给你了。目标群众是贵族。”
诺梨华接过餐侍上的茶,“不过,对方有个条件。”
英格尔愣了一下:“是指研究那个钢笔的人?”
诺梨华抿了口茶笑道:“是的,他说如果要买下他的专利权必须让他见一面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
英格尔权衡了一下,感觉这样也没坏处,“可以,什么时候?”
诺梨华放下杯子,“现在。”
马车还在,但贵族街区路上现在都是魔力驱动的轨道小车。
两人坐着有轨车去下城区。也就是贵族口中的平民街。一个小车厢里只能坐四个人,三四个车厢连在一起,由一个车夫操纵开关杆。
“汽……不知道有没有那种无轨道的车子……”
【好险差点说汽车……内燃机不知道出现了没,既然主要能源不是石油或者煤炭而是魔石……】
“几年前我好像听说有人造出了这样的东西,但没走几步就报废了。怎么?需要看一下?”
“嗯,你关注一下。这个如果能研发成功,将来会比轨道车更受欢迎。”
诺梨华捂着嘴笑:“说得好像你能看见未来呢?”
“请叫这个作先见之明,这是商人必备的能力。”英格尔说道一半,看到接近下城区外头野猫野狗冒出来,突然想起自己的最初目的。
“我家有一群野猫野狗,我想给它们找个去处。”
“以公子的财力,养几只野物也不算负担吧?”
“单就养着多没意思,我想盘一个店面,然后在里面放这些猫猫狗狗,加一点装饰,书架上放些杂志,还可以提供一些餐点,供人玩乐休息,当然,是在贵族街区。”
【其实就是现代的猫咖狗咖……】
诺梨华微微思考了一下,惊讶的发现其中有利可图。
虽然一些贵族家庭都会豢养宠物,但有些贵族嫌弃照顾宠物麻烦,再者先前没人开过这样的店,倒也新奇,大概能吸引许多人。
“这个好模仿,因此一开始就要将服务做得最好,才能留住顾客,至于猫狗要挑一些温驯的培养,还需要专人负责清理照料。”诺梨华开始分析。
英格尔点头:“因此我想让你帮我做这件事,当然我会给你酬劳和分成。哪怕最后收益为负你也不用担心,反正由我负担。”
“哦呀?这么信我?”
“我只相信有能力的人。”
“我总是被公子一些奇思妙想所折服呢?啊,好像到了。”
“我们下去吧,这件事以后聊,需要资金的话,把明细提供一个给我,我会让人给你送支票或者魔石。”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找到了这么慷慨的金:主。”
“虽然人人都爱听奉承话,但我已经听多了,省点口水。”
到下城区边界轨道就没了,两人步行到一家工厂门口。
一路上观察过来,虽然不如贵族街区有专人打扫那么干净,也不会是遍地堆粪的程度。
【有点像以前我家附近的土菜市场,蛮怀念的。】
这儿,行人拥挤,交通工具多为马车。
行色匆匆地百姓对踏入此地的贵族公子和小姐都侧目而视。
有些人不怀好意,有些人则噤若寒蝉。
诺梨华像是很熟悉这里,咚咚咚敲门,见没人应,就一脚踹进去。
英格尔被吓了一跳,还是跟着进去了。
“迪特苏!死了没!”
和她那骤然提高的嗓门相应和的是一个清脆的男声。
“唉哟,耳朵要炸了!没死!在这边!”
英格尔忍住了捂耳朵的冲动。
他看见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从一堆机械零件里爬起来,顶着一头沾满机油和金属灰的黑色卷毛,脸上的雀斑被黑灰遮了一半,但塌鼻梁上那双棕色眼睛看起来非常透亮。
他的黑眼圈也很重,想必是直接睡在了工作室。
“怎么又突然来找我,成品昨天给你了……”他看到了站在她身边的英格尔,“……您是?”
英格尔对他微笑伸出手:“英格尔·涅卡,我是米地白小姐的同学兼资助者。”
一位高雅的贵公子。紫色的眼眸堪比他在博览会上有幸见过一次的紫兰雕魔导矿。
迪特苏被迷住了一会儿,下意识伸出手,看到自己被机油染黑的手套,瞬间缩回来,甩掉手套握上去。
“不……不好意思,我是迪特苏·查拉。我……没想到诺丽竟然把您带到这个脏地方来了。”
英格尔笑道:“我不在意这些的。”
诺梨华踢了他一脚,“你还怪我呢?椅子呢?搬出来给贵客坐一下。”
英格尔瞧着两人心想【看起来很熟。】
迪特苏赶紧到处翻找,终于找出一个废弃的红木椅,擦干净了,同时又找出三个锡杯灌了奶茶给两人。
英格尔记得他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也用的这种类似的杯子,是分配的。
他颇为怀念地品尝着廉价且甜腻的奶茶。
诺梨华看着他越发好奇。
“我听说你想见我,所以就来造访了,没打扰你工作吧?”英格尔叠着一条腿,将杯底轻轻托在手中。
迪特苏看起来差不多18岁,脸洗干净了还是比较稚嫩的,有些害羞地低下头,“……这怎么敢当,应该是我去拜访您的,让您大费周章来这里,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