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团灭漫画的结局—— by世界兔
世界兔  发于: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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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好意给她塞一些“果实”,让她回去按照自己的做法做一顿试试。
因为诺梨华平时没少干这种事情,所以别人根本不会怀疑。
自然,给她的果实,不会是难看的黏着土的土瓜土球,而是洗干净的漂亮“土豆”。
妇女喂饱了家人的肚子,尝出了其美味,自然会着急回来向诺梨华讨要,问这东西在哪里可以买到。
这个时候诺梨华就可以告诉对方,这东西就是野地上一挖就有的,而且还很好种。
对方就算对“土球”“野草”抱有偏见,可平民哪里像贵族一样好面子,挑吃的?听到免费,好吃,好种这几个词。就算犹豫也不会太久。
有一就有三。
民间的秘密总会藏不住,剩下的只要推波助澜。
民间带动了这个潮流,贵族迟早也会放下身段去尝试。
毕竟,贵族喜欢新鲜东西。这个时候诺梨华再在其中出一份力,推荐一波新食材的高级做法,就能脱离他们眼中的“平民化”。
当然,推广这东西和贵族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社会面普遍接受这类植物作为食材可食用,目的就达到了。
诺梨华已经开始盘种植园种这些土球土瓜了。她打算狠狠敲那些贵族一笔。
英格尔赞了她一句商业鬼才,告诉了她种植的要点,就随她去了,她看起来很开心。
英格尔笑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艾利克斯“啊”了一声道:“我突然想起我侍女和我提到过的,她有一天忽然神秘兮兮地说,有个食材可以壮阳补气,该不会就是这个吧?”
“噗——”英格尔一口喷出来。
艾利克斯笑弯了腰。
【虽然知道谣传的可怕,可这才多久………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好了,笑够了没?”
英格尔擦完嘴,想起来自己叫他来办的另一件事。
“我们等会回你的别宫去,在此之前,我们先去一个地方。”
虽然艾利克斯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他还是有专属自己的别宫的。
尤其是奥拉明确和他站到同一边吼,他待遇好了很多,起码不会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受到冷落,虽然艾利克斯也完全不在乎。
艾利克斯身边只留下了自己母亲还在时就带在身边的的侍女,也是第二个为他而死,被毒死的那个人。
因为漫画里从来没出现过这个侍女的名字,只说她死了,英格尔问了一句,“你的侍女,她叫什么名字?”
艾利克斯道:“她还只有小名,叫可可。”
英格尔在漫画里没见过这个名字,随口道:“很可爱的名字。”
他们坐马车来到了监狱。
19世纪的监狱情况不太好,但是也没想象中那么差。
英格尔也是第一次来。
英格尔出示了家族身份证明对方就让他进去了。
没有看到任何踩缝纫机的人。
倒是有很多人坐着织毛衣、围巾、手套,看起来分外和谐。
他找到了他的目标。
“红桫椤,有人探视。”
涅卡家骑士团长明那·瑟西负责将红桫椤一等人押送回去后,红桫椤就被关押在这里。
红桫椤手上带着镣铐,手上哒哒哒地勾着针线,手边累着一叠织物,闻言抬头。
英格尔觉得她气色好看了很多。
红桫椤面无表情道:“来这里找我做什么?”
英格尔道:“你看起来过的不错。”
红桫椤轻笑了笑:“不用担心吃的,不用担心被追捕,不用到处跑,每天做一样的事情,偶尔还有报纸看,可比我以前那狗屎的生活强多了。”
英格尔也笑道:“我们的交易你还记得吧,其他侍女要做的事情你也得做,你还要跟他签订生死的魔法契约。”
红桫椤沉默了一会儿,她只是不敢相信,她获得了安定的生活后又获得了自由,虽然是有限的自由。
英格尔道:“你想活命就必须为他工作一辈子。”
红桫椤手脚上锁链被打开,揉了下手上的淤青。
她被他们带到了皇宫。
英格尔见到了艾利克斯那个侍女,比他们身体年纪还小,13岁的孩子,红棕色的长发,小巧精致,穿着天蓝色的女仆裙,洋娃娃似的,脸上还有嫩糯的婴儿肥。
“殿下殿下!您回来啦!”跑过来的样子像个小麻雀。
英格尔想【所以这样的孩子是怎么得到那样的八卦的………】
艾利克斯道介绍了一下红桫椤:“她以后也是我的侍女,她将分担你一部分工作,以后试毒的工作就交给她了。”
小姑娘的眼眶里立马蓄起泪水,“殿下……是可可做的不好要被开除了吗?”
艾利克斯忙道:“不不不,你还是得留下来工作的,你这么厉害,我怎么会辞退你呢?”
可可立刻换了张脸,“那就好。”她看向红桫椤,“姐姐!虽然姐姐比我大,可我才是前辈哦!有什么不会的我来教你!来吧。”说完她就去挽红桫椤的胳膊。
【哦,是个自来熟,是我最不擅长的类型。】英格尔心中想。
然后他看见红桫椤眼底的不耐烦。
【嗯,看起来是她最讨厌的类型。】
艾利克斯捏住红桫椤的肩膀,在她耳边轻声道:“要是敢欺负可可,我保证你会过的比以前更惨。”他说完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红桫椤眯起了眼睛,收敛了一切情绪,装作懵懂,装作温顺,跟着可可走了。
没过多久,门被敲响。
“殿下?你在里面吗?”
“进。”艾利克斯听出是昆佩乌的声音立刻道。
昆佩乌端着棋盘进来,他第一次与英格尔面对面,愣了一下。
虽然在学校也遥遥地看过好几次,这样近距离倒是没接触过。
他知道英格尔是艾利克斯的好朋友,也知道英格尔经常给他们买吃的。
昆佩乌笑起来:“涅卡公子也在。”
英格尔看了看他手中棋盘和两套棋子,问艾利克斯:“你教他了?”
“对啊。”艾利克斯突然蔫儿了下来:“他学了才没多久就赢了我!”
英格尔:“那是你菜。”
艾利克斯:“………”
这是艾利克斯两辈子第一次吃瘪。他一般什么都能做的很好。
英格尔也不理艾利克斯的委屈,向昆佩乌笑道:“我们各来一盘吧。”
昆佩乌看着那请的手势,心念一动,在英格尔对面座位坐下。
不是礼貌,那只是一个把他当做同等的人来看的态度,和艾利克斯一样。
理所当然的事情,昆佩乌却很少受到这样的对待。
昆佩乌觉得,艾利克斯的朋友就该是这样的人。
他们第一盘是围棋。
英格尔看他执棋手势就知道他应该没少练。
“你可不要因为艾利克斯和你哭你就放水给他。”
艾利克斯替自己辩解:“哪有!我一直都跟他说要全力以赴的。”
昆佩乌只是腼腆地笑笑,“殿下告诉我,尽全力击败对手是对对手最好的尊重。”
英格尔一边调侃艾利克斯一边和他下。
棋风能很大程度体现出一个人的性格。
比如艾利克斯,他下棋时最喜欢的是防御,他的棋路很谨慎,目的也很明显,让尽量少的棋子被吃掉,并取得胜利,总体来说围棋就是这样的游戏。
但他对于眼前的一颗棋子也会护住,往往后面就会崩盘。所以他的棋真的很臭。
但不代表他不会下棋,他很显然已经看清后来的棋路还是选择保全眼前,即便在这样一个小游戏也要坚持信念,不知该说是愚蠢还是始终如一。
昆佩乌则完全相反,他表现得羞涩内敛,棋风却属于积极进攻类型的,偶尔会冒险,丢盔卸甲,弃卒保阵。但大局观好,阵型犀利,直中要害,观一步而知三十步。
无论围棋,象棋还是战棋。
昆佩乌叹了一声放下棋子,“我输了。”
艾利克斯笑道:“果然你也赢不了他。”
英格尔看着棋盘,笑而不语。
其实到终局还有十几步,昆佩乌就已经看出败局。
艾利克斯也可以提前十几步看出败局,但他不到最后一子不会认输。
英格尔自身棋风其实更倾向于昆佩乌,但他保持了谨慎细致的态度。
昆佩乌属于激进当中应变快又观察细致的类型,果决准确。
如果用士兵类比,就是那种理想中的不畏死的先锋。
这同时也是昆佩乌的缺点。
结合漫画,形成这样的风格并非昆佩乌太过自信,而是他不太把士兵的命当一回事,当他决心为艾利克斯奉献生命的那一刻开始,他认为所有士兵理应向君主宣誓忠诚,并献出生命。
英格尔提起旁边一只马:“请把这个骑士,当做是艾利克斯,你再来下。”
昆佩乌盯着那马,点了点头。
他们又来了一盘国际象棋。
这一次昆佩乌还是输了,但他看着棋盘若有所思。
英格尔问道:“明白了吗?”
昆佩乌点了点头,有些羞赧地捂住了脸。
艾利克斯好笑地看着他们。
“我知道,你作为一个骑士,要保护你的君主,但你的君主是骑士,希望保护他的人民,士兵也是他的人民,你也是,你应该遵从他的意愿。”
昆佩乌看着英格尔,心想:【他们说了类似的话。】
艾利克斯笑道:“还是你最懂我。”
英格尔无视了他,对昆佩乌道:“你这方面很有天赋,好好学吧。”
昆佩乌连连点头。
艾利克斯道:“你帮他看看等级。”
英格尔:“什么等级?骑士的等级?”
“对。”
英格尔惊讶道:“他成骑士了?”
因为漫画中昆佩乌只是一个魔力感受力不高的普通人。
艾利克斯道:“我发现他本来体内是有魔力的,但错过了最好的开发时期。我教了他一点,他很快就成了。”
错过大概指的是回归前。
英格尔召出法阵探测感应了一下。
“二级。”
昆佩乌看起来有些失望。
英格尔安慰了几句:“你不要和艾利克斯这种人比,他不是正常人。”
艾利克斯哭笑不得:“就你没资格说我吧?”
英格尔敷衍:“我也不正常,我只是阐述事实。”
昆佩乌磕绊了一下道:“那我也,努力变得不正常。”
英格尔:“瞧你怎么教的语法?”
艾利克斯:“又是我的错了?”
…………
日子又回归了平静,那天的意外本来只存在于两个人心中。
仿佛只要他们闭口不提,这个可怕的事实就会消失。
但他们隐约都知道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对于英格尔和艾利克斯来说,改变的方向是完全不同的。
英格尔偶尔还是会记起,但忙碌的生活让他无暇顾及,这也是好事。
之后,他又跑了很多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在国际象棋中马的英文是knight。)感谢在2023-03-10 16:36:15~2023-03-12 14:48: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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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定点传送(1)
从马车上下来, 诺梨华撑着太阳伞笑着在路边等他,“大忙人,约到你一次可太不容易了。”
英格尔递出手, 诺梨华挽着他胳膊,两人走入一个厂房。
这是一个早期的发电厂,巨大的发电机正在轰隆隆工作。
诺梨华一边介绍道:“他们按照你的要求, 让他们用火属性魔石对水进行加热, 再用蒸汽驱动大涡轮机进行发电, 一颗拳头大的魔石就可以提供一个机器七天的运转。”
在顾疏所在的世界最早期的发电机也是蒸汽驱动,但那个时候蒸汽机用的燃料是煤。
而这个世界有魔石这种能源, 比起巫师直接使用火魔石来施法,这种魔石作为能源, 利用效率高了不止一点,比起煤也更干净。
英格尔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平时的浪费。
诺梨华一边和工人打招呼一边笑道:“而且, 事实也证明了交流电比直流电更容易远程和大规模供电,那家伙的那张脸你也真该看看哈哈哈哈。”
英格尔心中暗道:【谁?爱迪生么?】
他脑子里全都是教科书里那张脸。
不知不觉,诺梨华带着他来到了一个工程师工作室。
里面正挤满了人。
桌子中央放着一排灯。
不是油灯, 魔石灯, 蜡烛,是电灯。
这电灯竟然是立方的,尖锐直角做了圆滑处理,但还是立方体。
有个人一开一关, 试验着电路。
英格尔看了一会儿,小声道:“当然是并联好一点。”
一群人同时抬起头。
英格尔:“………”
诺梨华笑道:“我也这么想, 毕竟以后家里电路要是出了什么故障, 这种线路更方便检查,而且电器之间也不会互相影响不是吗?”
其中一个戴帽子的男人擦了擦手上的机油, 问诺梨华道:“米地白小姐,不介绍一下吗?”
诺梨华笑道:“我老板啊,也是你们的投资人。”
英格尔:“…………”
一群电子机械工程师全都慌了神,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
诺梨华指向戴帽子的男人:“安图,发电机和电灯的发明者,也是这个发电厂的创立者和首席工程师。”
英格尔伸出手:“您好,英格尔·涅卡。”
一个钳子掉在了地上。
安图笑了笑:“这个是真没想到,多谢您的全力资助。”
没想到的应该是对于他的年轻。
英格尔:“不客气,我看大家都做得很好,你们有什么需要,尽管和诺梨华说。”
诺梨华笑着补充道:“当然,我会看情况接纳提议的。”
英格尔继续道:“我只有一个要求,在回收成本和适当盈利的基础上,尽量压低民用电费价格标准。”
安图想了一会儿道:“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即便是现在,估算出的电费价格也比蜡烛、油灯和煤灯要便宜,更别说魔石灯了。”
英格尔道:“以后发电厂不可能只有我们这一家,很快就会冒出别的发电厂,平民会选择更便宜的供电所,当损失一大部分客户再降价是不划算的。”
他最主要的目的只是推动用电普及罢了,只不过,他这样的说法,对方更容易接受。
这里的人,是工程师,发明家,更是商人。
果然,安图接受了这个解释,还非常赞同。
英格尔问道:“电线铺设怎么样?”
“电线铺设在也很顺利,我们目前只在离发电厂较近外圈的一部分地区试行,有两个街区的商铺已经点上了街灯。米地白小姐口才很好,有些家庭已经打算安装线路和灯泡投入使用了。”
英格尔过来的路上看到了一些。
他又问:“光通量多大?”
“400烛左右。(≈400流明)”
英格尔看向诺梨华道:“改进提升一下功率,找人设计一下灯泡的外形,做得大,且豪华,贵族们应该会喜欢。”
因为贵族的家庭宅邸较大,需要的光亮强度也更大。
诺梨华笑道:“我就知道你和我想法一样,这个我最擅长了。”
“电池什么时候可以商业化生产?”
安图一愣:“这个………还需要一段时间改进。”
他在想他怎么会知道他也发明了电池。
“你可以试试做一些小的电池,像这种小灯泡也很适合的那种。电线电池最好不要暴露在外,做个台桩藏进去。我想也会有人很喜欢的。哪怕目前不愿意铺设电线的家庭也会尝试一下。”
因为大的电池到后期泛用性并不大。
安图的脸上多了几丝惊喜,连忙道:“好。”
诺梨华笑眯眯的眼中闪烁着异彩。
她突然有一丝隐隐的自豪感。
她的眼光果然从未出错。
他们又聚在一起聊了一会儿,英格尔这才得知,在别的地方已经有电话被发明出来了,虽然比他的世界晚了一些,但他已经可以预见电气时代到来的前兆了。
诺梨华又带他来到迪特苏的工作室。
英格尔其实基本上没来过这里,把它全权交给诺梨华和迪特苏打理。
工作室扩了好几间,里面人忙忙碌碌进进出出。
“好多人啊。”英格尔感叹道。
诺梨华笑道:“都是拿着你的工资,为你工作的人。”
英格尔看到了迪特苏,那一头黑色卷毛,塌鼻梁,沾满灰尘的雀斑,和第一次见的时候没有太大变化。
同时他也看到了汽车,不,应该是魔动车的雏形。
看起来非常简陋,和没有顶棚后座的三轮车没大多差别。
只不过多了发动机驱动装置脚踏板还有手把等。
迪特苏正和另一个人激烈讨论着修改改进的内容。
诺梨华解释道:“那个人也是招过来的,原是他设计的,他们俩一起合作改进,也不知道现在能不能投入使用了。”
英格尔对这个不担心,汽车发展比他想象要迅速,他更关心另一个:“飞机呢?”
诺梨华道:“在大草坪上试飞呢。”
“这么快?”
他们没打扰工作室的人,去了大草坪。
雏形的机体飞出几百米又落下。
英格尔远远看着,惊讶道:“已经成功了?”
诺梨华吐槽道:“也不算吧,第一次是飞了几昂铎(1昂铎≈百米),后来也很难超过一泽铎(≈千米),操控也很难,那边还得时刻备一个巫师和骑士,不然他们不知道摔死几百次了。他们还在改,这样可没办法投入正式使用。”
英格尔却有些鸡皮疙瘩起来了。
身处历史的人永远想不到自己见证了一个巨大的历史时刻。
而发明这个伟大交通工具的姐弟只不过是一对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他们自己发明,改进,并一脸兴奋地试飞,这会儿他们又爬上飞机了。
英格尔:“很快我们会需要飞行员的,挑一些对这个感兴趣的,看身体条件和飞行素质能力,不看身份。”
诺梨华点点头:“好。”
简陋的箱式飞机滑行一段后,靠着坡度摇摇晃晃上了半空,也只有距离地面几安铎(1安铎≈10米)的高度,慢悠悠空中滑行了几昂铎又落回地面,靠着巫师的魔法才勉强没坠机。
那弯曲的弧度,象征着人类不久之后将靠着自己制作的工具而不是神赐予的魔法征服天空。
英格尔望着蔚蓝得片云不染的天空,眯起了眼睛。
他们下一个去的地方是医院,是他家资助建立的一个也会收治平民的医院。
这个世界的卫生观念并没有他之前那个世界同时代那么差,可也没有多好。
英格尔一路看过去,眉头没有松过。
他们俩脸上遮着帕子,可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还是令人难忍。
他不用法阵也能感知到一些医师同时也是低等级巫师。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细菌病毒了解都基本上可以说没有。
洗手倒是常见,消毒就没见过了。
因为巫师的存在病理学发展比较慢,外科尤其。
但因为他不是医学专业的,对这个行业了解着实不多。
“帮我个忙,找一些医学界的最新发表的论文著作,各个国家都要。帮我找一些国内对医学发展比较关心的人,无论年纪身份,我相信你的眼光。”
诺梨华也笑容收敛点头应下。
他们转悠了一天,吃了顿饭,与诺梨华分开后回到涅卡府中。
杰森给他带来另一个消息,于是,他来不及坐下,跑到了自己家里的研究室。
这是他让人把仓库打扫干净,清出来的。
目光所及是两块切割打磨平整的圆柱形魔导石原块,厚度有3安厘(≈30厘米),直径足有几安铎,也只有他这样的家底能负担得起。
旁边还有一大堆未经打磨的魔石原石。
英格尔看着这些,已经迫不及待想开始实验了。
他准备设计一个超远距离的定点传送阵。
一个巫师,哪怕是目前最高级的8级大巫师,最远距离不会超过直径一泽铎,鉴于这个世界没有定点传送的魔法咒语,哪怕碧锡也只能随机传送。
英格尔自身已经完成了定点距离的法阵设计,也尝试过映照镜的链接通讯。
如果将两地用魔导石打造的台基上刻上链接的魔咒,固定两点坐标,再篆刻上传送法阵,以储魔魔石作为能量,就像列车动力那样,是不是能做到跨越丘涅一个国家,从东部海岸瞬移到西边境呢?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出现的计量单位纯属我个人瞎编,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以丘涅为主。
第67章 定点传送(2)
这一天, 艾利克斯记得一件事。
他跑到了学校百色兰广场上。
一般学生喜欢在午休的时候绕着这一片散步。
果不其然,靠近树林的石子路上有几个人。
艾利克斯远远地看了一会儿,看见了想要找的人, 露出了笑意。
那边有三个男学生包围着一个女学生。
这个女学生穿着裙装校服,身材娇小可爱,花穂似的米色头发微微卷曲披在肩头, 湖泊般碧绿的猫眼, 长得人偶般精致, 脸颊柔嫩稚气,看上去像是新生。
艾利克斯离着几步, 隐约都能听到那边的声音。
“……你刚刚说的话再说一遍?”
那女生声音低沉,“听不懂丘涅官方语是吗?也对, 脑仁只有核桃仁那么大,很正常。那我再说一遍, 听清楚了,□□□□□□□”顺便比了个南特笛特有的侮辱手势。
艾利克斯实在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了。
三个人立刻回头。
满脸的怒意在看到艾利克斯那一瞬间变成了惊恐,然后他们一个屁都没放, 全滚蛋了。
女生漂亮的眼睛轻轻眨了眨, 抄起手,嗓音清亮:“又来一个?你看起来挺强的啊?他们怎么都这么怕你?”
艾利克斯笑道:“校服,你穿起来很可爱。”
女生撩了一下头发,仰首:“谢谢。”
艾利克斯继续道:“我们去训练场切磋一下?”
女生挑眉道:“为什么?无缘无故的。”
艾利克斯一脸天真无辜:“……因为我很强?”
女生眼睛一亮:“好!”
他先逮了一个附近的学生确认了他是这个学院最强的学生后, 从树林里拖出一个大包,打开包裹, 里面是一把重型斧头————和他身高差不多。
然后就被艾利克斯血虐了。
毫无还手之力。
周围观战的人都目瞪口呆。
一个是因为这个女生战斗的时候直接把裙子给扯了, 露出了下面的短裤(当然是外穿的)。他把头发扎了起来。
赫然一个少年。
另一个则是为他们的战斗。
小个子假女孩看起来娇小可爱,胳膊腿细细的没肌肉, 却能轻松地挥舞和他登高的重斧,那斧头看起来比他体重还重,在空中挥动的时候呼啸生风。
艾利克斯则全靠一把纤薄直剑,轻松拨开了大力挥来的重斧。
十几招后,他就闪到对方身后,给了他一脚,对方摔了个狗吃屎。
当然,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校园公共场合展开决斗的下场就是被老师警告。
“比比代·森忒!艾利克斯!你们俩!把这边扫干净!”
这里的老师跟艾利克斯倒是很熟。
艾利克斯一边扫地一边和比比代聊天。
“其实你做的很不错,就是有点太依赖力量了,灵活度稍微差了点。”
比比代郁闷道:“你怎么和我爸说一样的话。”
“要不我教你怎么训练,来弥补这个缺点吧?”
比比代就这样被骗了过去。
比比代这个人比较有意思。
他是森忒伯爵家中独子,本来是应该在家好好学习。但其父是在受不了他的臭脾气,打算让去学院好好锻打一下社交技能,于是就被送过来了。
刚转入学校不久,他就因为出色的容貌被几个贵族花花公子缠上了,结果就是上面那一幕了。
至于他为什么穿成这样,也是为了和他爸作对,好早点惹出麻烦顺利退学。但本人并不觉得这样穿很舒服,于是战斗的时候就扒掉衣服。
他身高不算高,脸也很嫩,但却是天生神力。骑士中少有的用重型武器的类型。
是艾利克斯前世最厉害的先锋之一。
因为是近乎动物的单细胞,要获得他的青睐,展现实力是最方便快捷的。
前世他英雄救“美”,然后和这个“美”不打不相识,印象不可谓不深。
他印象中比比代是个好用且有趣的人。
但他那横冲直撞的性格也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字面意义上的。
然而即便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比比代被猎:枪指着脑袋还是会怕的。
“等下等下等下等下!你说的训练就是这个?!”比比代张开手喊道。
艾利克斯遥遥地道:“对啊,打起精神!”
“!?我的斧头呢?我还没拿我的斧头!”
艾利克斯把斧头踩在脚下:“就这样练。”
比比代张大了嘴。
谢丽尔舔了舔嘴唇,端稳抢把,手指轻轻贴上扳机。
比比代举起手声音劈叉了:“啊啊啊啊啊啊啊谋杀!”
乌瑞在一旁举着猎:枪排队,笑道:“艾利克斯,你从哪里找来这个,好好玩。”
“对吧?”艾利克斯笑起来。
“砰!”
谢丽尔没带个预警就一枪发出。
比比代被篱笆圈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激灵一闪,子弹从他肩头擦过,砰噔磕在后面的树木上,弹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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