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世界的任务对象都是恋爱脑,他们为爱疯魔,愿意倾尽所有,却总是落得一个遍体鳞伤的下场。
沈曜的任务就是引导他们自尊自爱、放下执念、摆脱渣男、拒绝PUA,走上一条和原本完全不同的道路。
世人都讨厌恋爱脑,可沈曜却喜欢得很。
想想若是有一人满心满眼都是你、为了你连生命都可以付出、不管你变成什么样都不离不弃,这种滋味该多么美妙啊?
谁都不想做感情里付出最多的那个,但谁不想被人疯狂地偏爱?
——既然别人不珍惜你,不如来我身边。
注:本文1v1,受都是同一个人
主攻,但有大量受视角,介意勿入
狗血大集合,小白文,拒绝写作指导,弃文请不必告知谢谢
内容标签: 系统 甜文 快穿 爽文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曜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他不爱你,跟我走吧
立意:珍爱自己
豪门小少爷(一)
【558系统提示您,世界正在载入中……】
【载入完毕,记忆传输中……】
【记忆传输完毕。】
沈曜睁开眼,浑身骨头都仿佛错位了一般,头也一阵阵疼。陌生的记忆像水流一般冲刷而过,欺凌、谩骂、殴打,最后定格在一跃而下。
他这具身体的主人,似乎刚刚跳楼身亡。
要死,他才刚复生,就被迫体验了一把粉身碎骨的痛苦。
“喂,你没事吧?”
沈曜艰难地睁开眼,无法聚焦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张漂亮得令风景都黯然失色的脸,一个年纪不大的男生,正面露惊恐地看着他。
见到他还有意识,对方不自觉松了口气。
沈曜来不及说什么,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时,沈曜已经到了医院,旁边坐了一个昏昏欲睡的男生,正是他在昏迷前看到的那一个。
“哎哟我去,你终于醒啦!”男生很快察觉到了他的苏醒,白皙的脸蛋上满是庆幸与疲惫。
【叮~系统发布任务,请改变男配元黎的命运。】
沈曜眨了眨眼,看着眼前这个五官精致漂亮的小男生,也就是他的任务对象元黎。
元黎见他苏醒,可算是松了口气。
“你都昏迷了五个小时了,再不醒我可就真没辙了。赶紧的,给你家里人打个电话。”元黎不耐地递上了手机。
沈曜昏迷的时候,他本来是想联系一下他的家人的,结果搜遍他的全身发现他连个手机都没有。
无奈,他只能坐在这里等人清醒,好把人交到家人手中。
沈曜看了看手机,干哑的喉咙挤出了一句破碎的声调:“……我家里只有一个奶奶,她是聋哑人。”
元黎震惊地瞪大了猫儿一样圆溜溜的杏眼,那表情还有点好笑。
仿佛在说:纳尼???
元黎知道沈曜身世惨,但没有想到会这么惨。出了事故连个可以照顾他的人都没有。
他一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结结巴巴地道:“那、那、那你更不该轻生啊,你死了……你奶奶怎么办?”
沈曜也觉得,不过他可以体会原主那种绝望的心情。
从小就父母双亡,靠着一个聋哑奶奶捡破烂、扫大街养活他,这种环境造就了他敏感、自卑的性格。
好不容易在学校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又因为身世凄惨、自强不息的人生经历被评为“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最后被Z市一所贵族学校破格录取。
结果承载着原来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殷切希望的他,却在进入学校后遭到了校园霸凌。
那些富家子弟,玩弄起人来的手段花样百出、层出不穷,最喜欢盯上的就是像原主这样没身份、没背景的书呆子,可以供他们取乐。
学校成了一个地狱一样的地方,原主本就自卑,遇到这样的事连个可以求助的人都没有,绝望之下,他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从四楼跳了下来,正正好砸在元黎的面前。
原主和元黎是一个班的,元黎自然认识这个木讷寡言的同学。
只是两个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世界,平时的交集很少很少。
在此之前,他们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要是沈曜没来,原主本来这次就已经死了。四层楼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能不能活下来全看个人造化。
原主是一命呜呼了,但是沈曜又在这个身体里活了过来。系统自然会稍作修复,让伤势看起来不那么严重,否则刚活过来的人要不了多久又得嗝屁。
现在沈曜的伤势,大概在摔了个头破血流的程度。
元黎一个富家少爷,哪里干过照顾病人的活儿。本来以为等他醒了把他交给家里人就万事大吉了,哪儿知道这荡手山芋根本撒不开。
他顿呼倒霉,但也没办法,总不能扔下沈曜一个人让他自生自灭。
“那、那你跟我回家算了。”元黎想来想去,决定把人打包带走。
至于为什么不是把人扔在医院……医院这种破地方,大少爷根本看不上好吗!
床那么硬,被子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上面还有陈年污渍,外面还人来人往闹哄哄的,哪里比得上他家好?
反正沈曜的伤静养就可以了,他家里也有家庭医生,阿姨做的饭也好吃,沈曜去他家反而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
沈曜弯了弯眸,对这个提议没有什么意见。
他的任务对象就是元黎,当然是跟他越接近越好。
元黎打电话,叫人来把沈曜接回了家。
至于学校那边,他帮沈曜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沈曜奶奶那儿倒不急,原主本来就是住在学校的,平时不回去也没什么。现在让老人见到他,反而会徒增担忧。
沈曜躺在元家的客房里,才有心思静静梳理现状。
他在原来的世界是名上市公司的CEO,秉着“年轻的时候就该拼搏、老了之后再享受”的人生信条,他一路卷到了三十六岁,眼见白手起家的公司已经混出名堂了,正该是他享受大好人生的时候,却被查出了胃癌晚期。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么多年他一直忙于事业,连恋爱都没来得及谈一个,就挥手告别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最后所赚的钱除了留给家人的,其余全部捐进了慈善机构。
原本以为人死了意识就消散了,哪知遇到了558系统这个小东西。
用它的话说,它是穿梭在银河中寻找高质量人类绑定的高级智慧型生命——心怀爱与正义的piupiu~AI系统,而沈曜就是它口中的那个高质量人类。
虽然不知道一个系统为什么这么多戏,不过沈曜还是挺感谢它能选中自己的。
要不是它,自己也不能重新活过来。
既然它说要做任务,那就做吧。
跟白捡一条命比起来,做做任务算什么。
他翻了翻脑子里的记忆,知道这这个世界是一本豪门小说。今天救他的那个男生,叫元黎,是Z市老牌世家元家的独生子,从小就含着金汤匙长大。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哥哥,叫兰翊。
兰家是跟元家差不多的豪门世家,两家常有生意上的往来,还住在同一片别墅区,因此元黎和兰翊从小就认识。
元黎很喜欢像大哥哥一样的兰翊,尽管兰翊也只比他大了一岁,但是温柔体贴的性格确实比元黎成熟太多。
世家最看重的就是门当户对,两家长辈见他们这般要好,就索性给他们定下了婚约,算是提前把人给定下了,免得以后别家的惦记。
元黎很是高兴自己以后能嫁给兰翊哥哥,可是这一切自从上了高中之后就开始变了。
兰翊仍然温柔体贴,可这份温柔体贴却渐渐给了别人。
其实人小的时候跟长大后的想法会变很正常,兰翊以前可能根本不懂爱是什么,但是长大后他遇到了新的人,有了新的想要守护的对象,渐渐就觉得自己对元黎的感情并不是恋人之间的那种。
可元黎是个认死理的,认定了一个人就不会变心。
站在他的角度上,他本来就是兰翊名正言顺的未婚妻,别人才是插足者。他在兰翊的“真爱”面前,自然是极尽理直气壮之能事,时时刻刻不忘宣示主权。
然而他的言语刺激对感情萌芽阶段的两人根本不管用,不论他怎么占据道德上风,两人该搅合的还是搅合到了一起。
元黎气得够呛,殊不知自己在“真爱”面前才是那个横插一杠子的绊脚石。
兰翊和他的真爱由于世俗一些因素,导致两人在一起困难重重,期间他们不断分分合合,而元黎这个万年备胎则一次次重新燃起希望。
他以为只要自己坚持不懈,兰翊就一定会看到自己。
最后兰翊因为误会和真爱彻底决裂,心中绝望之下决定和元黎完婚。
元黎以为自己苦尽甘来,高高兴兴地筹备起了婚礼。结果婚礼当天,全国直播镜头之中,兰翊的真爱现身,泪洒婚礼现场,兰翊当场就跟着人跑了。留下元黎一个,成了全国观众的笑柄。
不但如此,他在追出去的过程中还不小心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
元家伤心欲绝,与兰家反目成仇。最后竟不惜自损一千,也要搞垮兰家,为元黎报仇。
但这种风风雨雨,对一本豪门虐恋小说的主人公来说,又怎么算得上阻碍呢?
最后兰家虽然快被搞没了,但兰翊自己开的公司还是在真爱的帮助下站稳了脚跟,两人结局还是过上了甜甜蜜蜜的生活。
至于元家和元黎,则在原书中没有交代。
不过想也知道,结局肯定不怎么好。
沈曜的任务就是改变元黎的命运,在他看来,元黎最大的问题就是恋爱脑。
不谈恋爱,屁事儿没有。
只要他不去追逐兰翊,以他的相貌和家世,足以舒舒坦坦地过一辈子。
所以,怎么让他对兰翊死心,这点很重要。
想通了关键点后,沈曜闭上了眼睛开始养精蓄锐。
剪红线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干。
不过,想想还挺有意思的。
豪门小少爷(二)
沈曜自杀的事,没有在学校造成什么轰动。
那天本来就很晚了,学校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元黎也是恰巧才撞上现场。
他直接叫司机把人送去的医院,没有惊动到学校的老师。
一开始是忘了,后来是想保密。
就算他性格有点粗枝大叶,也知道自杀的事曝出去会让沈曜在学校里招来更多异样的眼光。
所以跟老师请假的时候,他也没有说实话。
在元家躺了几天尸的沈曜很快就恢复了行动能力,元家确实比医院待着要更舒适,家庭医生也十分尽心。
这期间系统一直在缓慢地修复着他的身体机能,让他好得比一般人更快,但又不至于太异于常人。
元家父母经常不在家,偌大的别墅里就只有一个管家和三名保姆,还有一位保镖,平时各有各的分工。
沈曜不知道元黎是怎么跟他们说明自己的情况的,总之别墅里的人都对他很客气周到。
沈曜养伤之余,思来想去,觉得自己最先应该解决的是他自身的处境。
他这具身体的主人太穷了,穷得连手机都买不起,最齐整的一身衣服就是校服,脚下的袜子还破了个洞。
也是因为他实在够寒酸,才引来班上那些千金少爷像围观什么怪胎一样围着他取乐。
沈曜要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就不能没有钱,钱是生存的根本。
现在他的身份还是一名高中生,能赚钱的途径有限,炒股算是目前最适合他的一种。这活儿他熟得很,问题在于怎么攒第一笔资金。
【宿主可以做家教赚钱。】这是558系统筛选出来最热门的高中生兼职项目之一。
【问题是我现在手机都没有,怎么接家教?】
【这个简单,包在558身上!】
系统很快就为沈曜搜罗到了许多合适的家教招聘信息,并将他的资料填写一键发送。
【搞定!】
沈曜挑起嘴角,【现在终于有了你是高级智慧型生命的实感了。】
系统要是有尾巴的话,现在已经得意地翘起来了。它矜持地提醒道,【宿主你还忘了一句——心怀爱与正义的piupiu~AI系统。】
【是是是。】即使有智慧,八成也不超过三岁吧?
“啊啊啊啊气死我了气死我了!那个晏冰,他算什么东西啊?竟然敢跟兰翊哥靠那么近,还用同一个勺子吃饭……啊啊啊啊啊啊!”元黎一回来就在发疯。
二楼有一间房很大很空旷,像是小少爷的娱乐休闲室。沈曜刚好路过,就看到元黎对着一个拳击立式沙袋不停挥拳,就是那后脑勺圆溜溜的,怎么发泄都没有戾气,只有可爱。
沈曜不自觉停了下来,看得津津有味。
元黎完全没注意到有人,他眼前全是在学校见到的那刺眼一幕。
兰翊跟少年挨得极近,还亲密地用少年吃过的勺子品尝他带来的午餐。明明只是一盒很普通的饭菜而已,兰翊却像品尝什么珍馐佳肴一样十分享受,让身旁少年的脸颊都不自觉染上了一层绯色。
碍眼!实在太碍眼了!
元黎咬紧牙,对着沙袋挥得更用力。
直到心中的郁气稍出,他才停了下来。
“哼,不就是会做饭吗,有什么了不起?小爷我也能做!”
元黎说完一转身,被门边的人影吓了一跳,在沈曜的视线中,好像一只浑身炸起毛的猫。
“你什么时候在这儿的?想吓死我啊你!”小少爷色厉内荏、恼羞成怒,他都忘了家里还有这么个人了,刚刚那肆无忌惮发疯的模样,一定被这人看进去了!
不过小少爷是不会承认的,他假装淡定地从对方身旁经过,还傲娇地甩了一句:“让开!”
沈曜勾了勾嘴角,慢悠悠地跟在他身后,果然见他进了厨房。
“少爷,你开冰箱干什么?想吃什么跟王姨说一声就是……你拿刀干什么?”
“王姨,你退下,我要自己来做饭。”
“啊?……少爷……你行吗?”
“让我试试呗,做饭能有多难啊?”
“少爷洋葱……洋葱没剥……”
“啊?啊……我知道,我、我就练练刀工。嗐真是的,王姨你在这里影响我发挥,你先出去、出去。等我做好了再叫你。”
“让我帮你吧少爷……”
“哎呀不用!真不用!”
沈曜来到厨房门口,和忧心忡忡的王姨一起往里看,只见元黎正在研究点火,半天点不上,他不自觉凑近了去看,火突然蹭地冒出来,把他吓得花容失色。
“哎哟不行,我得去叫李管家。”王姨这颗脆弱的心脏见不得这个,立马就去摇人了。
沈曜看着里面手忙脚乱的小少爷,心情是难得的放松。
小少爷皮肤雪白,手心和关节处还透着淡淡的粉红,粉雕玉琢的一个人,干什么都好像自带萌感,沈曜看得很可乐。
菜下锅没多久就传来一股烧焦的味道,小少爷又抖着手去关小火,他好像很怕灶台,身前还挡了一个锅盖,做饭做得如临大敌。
沈曜乐不可支,就是头上还包着绷带,不敢笑得动作太大。
李管家很快就闻讯赶来,“少爷,太危险了你还是赶紧出来吧,或者让王姨进去帮你行不行?”
元黎直接拉上了门,杜绝他们插手的可能。
厨房里面叮啷哐当,小少爷连撒个盐都要惊叫一声,倒把门外的老管家和保姆王姨吓得心惊肉跳。
最后费了两个锅,元黎才端出来一盘炒胡萝卜。
王姨脸黑如锅底,他在一旁缩着脖子心虚不已。
“少爷,你没受伤吧?”李管家关心地问。
元黎贴在裤缝的手指动了动,“没有。”
“尝尝。”他把菜怼到了沈曜面前,不容商量地下了指令。
沈曜意外地挑了挑眉,“你确定?”
“嗯,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没想到,你会愿意让我第一个吃你做的菜。”
元黎翻了个白眼:“我这是要给兰翊哥吃的,当然要让你先来试一下毒啊,万一兰翊哥吃了拉肚子怎么办?”
沈曜:“……”你还真是毫不掩饰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沈曜只能随意试吃了一筷子。
“怎么样?”元黎两眼闪着期待。
当然是不怎么样。
胡萝卜切得厚薄不均,有的边缘焦黑,有的里面还夹生。
“很难吃。”沈曜实话道。
元黎漂亮的脸蛋一下就垮了,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尊重一下我的劳动成果吗?”
“你不就想听实话吗?”沈曜搁下筷子,身体放松地靠在椅背上。
元黎长叹了口气,下巴沮丧地磕在桌上,声音颇为苦恼:“我以为炒胡萝卜很简单的……”
沈曜探出手,直接抓过了他的右手。元黎一惊,十分抗拒地瑟缩了一下。
“你干什么?”
沈曜看了他一眼,垂眸仔细观察他的手,在右手食指处发现了一处不寻常。
“烫伤了?”
元黎的神经松了下来,有些心虚地挪开了眼。
“就……不小心……碰到锅了……”
“李叔,麻烦你找一下有没有烫伤药?”沈曜朝一旁道。
“有的,我去拿。”李管家应声走开。
“痛吗?”沈曜本是随口一问,谁知道激起了小少爷的委屈,让他瘪了瘪嘴。
“痛……”
被烫到就算了,尝试了半天才炒出来的胡萝卜还难吃得要死,元黎心中充满了挫败感。
他以为很简单的一件事,怎么就这么难呢?
为什么晏冰做得到,他却做不到?
小少爷委委屈屈的样子也是漂亮得不行,沈曜觉得心里仿佛被羽毛刮了刮。
他垂下眸轻声道:“不会做饭也没关系啊。”
“你懂什么!”元黎气呼呼地收回了手,“兰翊哥喜欢会做饭的人,晏冰就会做饭,我就不会……我也想让兰翊哥夸我!”
“喜欢会做饭的人,那他怎么不去找保姆?”
元黎应该是从没听过这样犀利的话,一下子都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沈曜倾身道:“我觉得你不需要为他改变,你现在这样就很好,就算不会做饭,也不耽误喜欢你的人觉得你可爱。”
元黎算是那种漂亮而自知的人,但此刻也有点扛不住沈曜漆黑深邃的瞳孔,下意识撇开了视线。
“说得好像你很懂似的……”
“我说的是实话,真心喜欢你的人,你的缺点在他眼中也是优点。你没搞清楚逻辑关系,你的兰翊哥不是喜欢会做饭的人,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好会做饭而已,所以你没必要跟他学。”
一句话,把元黎给听炸了。
“兰翊哥才不喜欢他呢,他喜欢的是我!我才是他的未婚妻!你懂个屁!”
说完他气呼呼地走了。
沈曜:“……”
【宿主,灌鸡汤好像行不通呢。】
【看出来了。】
沈曜很是无奈。
眼前的少年鲜活明媚,没有体会过生活的疾苦,脑子里最大的困扰只有一点小情小爱,爱慕对象的随意一个举动很可能就会引发他情绪世界的山呼海啸。
沈曜虽然一路走来都混着血与汗,但是他并不讨厌这样被呵护长大的少年。他挺喜欢他身上的干净、纯澈,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炙热且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而这种感情,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在他身上的。
他很羡慕。
也不想破坏少年心中的美好。
只可惜他喜欢错了人,这就让人很头疼。
该怎么才能让他认清事实呢?
豪门小少爷(三)
这天的晚饭是沈曜做的,把人惹毛了,自然得想办法哄一哄。
元黎本来不想这么快和他讲话,但是在看到他头上的绷带时,心里还是别别扭扭地原谅了他。
然后他就发现,这桌菜做得还真是挺丰盛啊。
“什么啊,这都是你做的吗?王姨,不会是你帮他的吧?”
王姨连忙摇头,“今天的菜全都是小沈做的,王姨可一点忙都没帮。”
元黎大受打击:“怎么是个人都会做饭啊,难道就只有我这么废吗?”
沈曜微微一笑,矜持道:“其实我也是花了很长的时间锻炼出来的。”
【真的吗?】系统幽幽地问。
【假的。】沈曜淡定回复。
【嘿嘿~不愧是558看上的宿主,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系统窃笑。
所谓高质量人类,不仅要有出色的外形和高智商的头脑,当然还要点亮技能栏啦。
沈曜会的确实挺多挺杂的,做饭对他来说算是不用费什么精神就能掌握的技能。一般来说,只要有菜谱,他就能对照着做出一桌好菜。
虽然比不上酒店大厨,但绝对色香味俱全。
像他这样的人其实不能理解元黎做个饭怎么那么困难,不过人都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东西,没必要抓着这点给对方添堵。
元黎想到他的身世,倒是一下就信了他的话。
这么一想,心里就好受了点。
他尝了一筷子糖醋鱼,唔了一声:“味道还可以,不过以后做饭还是交给王姨吧,你是客人。”
“是我想要向你赔礼道歉才拜托王姨借厨房给我的,”沈曜笑意盈盈地道,“只要你能喜欢就好,我没关系。”
元黎嘴角动了动,戳了筷子米饭填进嘴里。
他喜欢吃甜的,这桌菜放眼望去全是甜口的。
不得不说,被人哄着总是心情愉悦的。
元黎这会儿心情大好,看沈曜顺眼了许多。
他以前跟沈曜基本上没有来往,对他的印象就是十分沉默寡言,他还以为他是很闷的性格,没想到现在接触之后,发现他说话做事还挺有章程的嘛。
而且眼镜拿掉以后,他发现他人长得也不丑,就是纱布碍事了点。
小少爷对长得好看的人都有优待,他清了清嗓子,手轻轻点了点:“你这人还不错,上道,小爷今天心情好,允许你以后跟我混。”
“以后,你就归我罩了,明白吗?”
沈曜黑色的眼睛里溢出了点点笑意,小少爷还挺好哄的,一顿好吃的就收买了。
心也软,知道他在学校里被霸凌,这是以后愿意保护他的意思。
明明就挺可爱的一个人,虽然被宠坏了却并不骄纵,比很多仗着家里有钱就无法无天的纨绔子弟要好多了,这样的人得到一个变植物人的结局似乎太可惜。
难怪系统要找他来改写他的命运。
相比刚开始只是当任务,沈曜现在多了点真心。
“这话我可当真了,黎哥,以后就拜托你多照顾了。”沈曜顺杆子往上爬,还举起手边的饮料示意了一下。
黎…黎哥?
元黎心里美得冒泡泡,他从来没被人这么喊过,那些人都喊他“小黎”、“黎黎”,更可恶的是还喊他“小栗子”!
被沈曜喊黎哥,他感觉自己也成了大哥一般威风赫赫。
“咳~小事小事,那个……”元黎在椅子上前后晃了晃,“你、你可以再多喊几声。”
“黎哥?”
哈哈哈哈哈~
元黎在椅子上乐得找不着北,沈曜看着他那傻乎乎的样子也觉得很好笑。
还没喝酒呢,人就醉得轻飘飘了。
该给他炒碟花生米的。
因为沈曜的影响,本该东施效颦学做菜的元黎直接放弃了,因此也就错过了一次兰翊的嫌弃。
原书中元黎为了给兰翊弄出一份像样的饭菜可是费了不少功夫,几次都差点切到手,身上也被油溅了好几次。
然而他满怀憧憬地拿着饭盒去找兰翊时,却反而更加坐实了他在兰翊心目中幼稚、嫉妒心强、娇生惯养的印象。
连做饭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照顾自己都困难,还总喜欢跟别人比较,用这种幼稚的把戏吸引他的注意力。
兰翊对他的依恋感到很腻味,直接推开了他的盒饭冷言道:“我没有时间陪你玩过家家。”
元黎在书中被他的冷漠打击到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越讨好他,他反而距离自己越远。
他不知道他越是这样,兰翊就越是坚定自己想要的就是晏冰这样的人。
独立、坚强、成熟,与元黎完全是迥然相反的。
沈曜觉得,这男主多少有点不识抬举了,给他吃还不如给狗吃。
不过,小少爷做的菜,说不定狗都不吃……
沈曜觉得自己休养得差不多了,就跟着元黎回学校上学了。
头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养好,只不过从绷带改成了纱布,他抽空去了趟理发店把头发剪短了,原本长到耳朵的头发变得非常利落,将饱满的额头全部露了出来。
原主是习惯戴眼镜的,但是他的黑框眼镜在跳楼的时候就报废了,沈曜身上钱不够,只能暂时先把这事放一放。
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同个班的同学差点没认出来。
不是因为他的容貌大变样,而是因为他身上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的沈曜总是含胸驼背、畏畏缩缩,希望所有人都注意不到自己,他从来不会像现在这样挺直腰背、脚步坚定沉稳地走向自己的座位。
直到沈曜坐下来,班里的同学才回过神。
一周没见,这人是跑哪里去整容了吗?以前明明看着比苦瓜还苦的脸,怎么一下就好像亮眼了许多。还有那双眼睛,原来拿掉眼镜之后,瞳孔竟然还挺深邃的。
虽然穿着打扮还是那么土气,但3班的人就是莫名觉得沈曜哪里变了。
“嘿~沈曜,几天不见,你这头是怎么了?嗯?被人打的吗?”一个身材有些壮的男生笑嘻嘻地凑了过来,说话时还上手推了沈曜的头一把,侮辱意味极强。
这人叫刘金,家里是做饮品生意的,在这所贵族学校只能算小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