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历险记—— by弄清风
弄清风  发于:2023年09月24日

关灯
护眼

是小姨。
小姨今天穿着一袭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大波浪的长发随手用发带系着,笑起来还是那么的明艳,“都十点了,还不起啊?今天不是说有客人要来吗?”
说着,她还促狭地冲燕月明眨眼睛。
燕月明愣了愣,依稀想起点什么,但又不确定。也许是一早上醒来他还有点回不过神,因此看起来有点懵懵的。
唐乔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怎么睡一觉还把自己给睡懵了,不会忘了自己还有个男朋友吧?”
男朋友?
燕月明的脑海里刹那间浮现出一张脸来,而就在这时,窗外的弄堂里传来了机车的声音。他顾不上小姨打趣的目光,赶紧从床上爬起来,踩着椅子,趴到窗边的书桌上,打开窗户往外看。
夏日的风吹过,带来一丝丝燥热,但又还没有酷暑那么霸道。弄堂附近的大树上传来了几声蝉鸣,蝉鸣声中,机车的轰鸣声停了。
一双穿着机车靴的大长腿落地,骨节分明的手指拔下了挂着狗狗挂件的钥匙。开车的人摘下头盔,抬头,正好看到了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的燕月明。
“学长……”燕月明直直地看着他,眼睛微微睁大。
“快回来。”唐乔恨铁不成钢地把他拉了回去,“瞧瞧你,魂儿都要被勾走了。虽然你这个男朋友确实不错,但我们是要占据主动的!主动懂不懂?小明啊,你可是小姨的侄子,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多吗?虽然你男朋友腿是长了点,也就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优势而已……”
燕月明被她念得晕乎乎的,但总算想起今天有什么要紧事了。这不是他跟小姨摊牌之后,第一次让学长上门做客的日子么?
糟了,他才刚起,头发都乱糟糟的。
“小姨小姨,别念了,我要来不及了!”燕月明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冲进了浴室,来不及洗香香了,他赶紧打开水龙头刷牙洗脸。抬头一看镜子里的鸟窝头,又懊恼地用热水打湿了毛巾往头上盖,企图把翘起的毛给压下去。
太惨了,他怎么就今天睡过头了?
等到他好不容易把自己拾掇干净,门铃响了。燕月明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唐乔一把将他推回卧室,“别急,衣服都给你准备好了,一定不让你丢面儿。我先去招待他,你慢慢换。主角总是最后才登场的嘛,对不对?”
燕月明想说不对,人家第一次登门,他还磨磨蹭蹭换衣服,怎么着都不对。可这么点不对,在小姨面前是不够看的。
因为小姨说的永远都对。
燕月明回了房,果然在床上看到了搭配好的衣服。这么一套裁剪、质感的服装,也不知道小姨什么时候买的,又花了多少钱。
他很感动,有点不好意思,但又有点雀跃。拿起衣服左看右看,正要去换,余光却瞥见窗台上放着的一盆绿植。
绿植有些“垂头丧气”,燕月明嘟哝着自己难道忘记浇水了吗,就自然而然地放下衣服,过去拿起了水壶。
浇水的时候,他又倏然顿住。
这窗台上……原来有这么一盆绿植吗?绿色的,哦对,是小绿。
燕月明想起来了,也就不纠结了,赶紧浇了水就去换衣服。换上那身裁剪精致的衣服,摘下黑框眼镜,他好像摇身一变,就从普普通通的小明变成了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可是小少爷好像还缺了点什么,他低头看了看,想起来了——他还缺一块手表。
燕月明看着空荡荡的手腕,莫名觉得自己缺一块手表。可他这样的家境,只在小时候买过电子表,哪里戴得起能配得上少爷身份的表呢?
“小明。”小姨又在叫他了。
燕月明遂摇摇头,把那点奇怪的思绪甩掉,赶紧出门去。学长正站在客厅里,看墙上挂着的照片。他的表情冷冷的,可在看到燕月明时,眼神总是会不自觉地放软。他爱屋及乌,对小姨也很尊重,还为小姨带来了一束她最喜欢的鲜花。
至于为什么叫学长?
因为燕月明前段时间决定考研,报考的导师就是学长的老师。说是老师,其实也是养父,他们一块儿住在花园路111号。而学长其实早就毕业了,现在开着一家叫做百两金的花店。
燕月明一看到对方,恋爱的细节就自动浮现于脑海。从初遇、到表白、到第一次牵手,所有的心动时刻,都历历在目。
可是他却觉得有点不真实,这样幸福的生活,真的是他能拥有的吗?
“愣着干什么?”唐乔端着果盘从厨房出来,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没有。”燕月明赶紧摇头,主动接过果盘,上前跟学长说话。学长大概看出来他在紧张,趁小姨转身的时候,握住了他的手。
“没事。”他说。
燕月明的心稍稍安定,他乖乖地在学长身边坐下来,跟他一起吃着果盘,跟小姨聊着天。过一会儿,三个人又一起准备了一顿午饭。
小姨总是那么风趣,无论见谁都有话可谈。学长也半点不怯场,虽然话不多,但小姨的每个问题他都能接得住。
说着说着,话题已经歪到小明结婚以后,孤寡小姨独守空房的问题上了。燕月明闹了个大红脸,脸皮薄得已经快烧起来了,小姨却还在笑。
终于吃完饭,略坐了会儿,学长就起身告辞。燕月明送他下楼,到了楼下,又被他拐跑了。
机车如一阵旋风又驶出了浦匣子弄,燕月明抱着学长的腰,回头看时,小姨就倚在窗边朝他挥手。
夏日的风吹起她的头发,漂亮极了。
燕月明的心情也跟着明媚起来,他真的好开心,好开心好开心。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拥有了,坐着车,自由自在的,只要爱的人在身边,哪里皆可去。
可是当他回到家,关上门,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的时候,那种不安的感觉就又来了。
燕月明摸着自己的心跳,缓缓地蹲在地上。他看着月光下自己的影子,那么的真实,好像他所拥有的这样幸福的日子,也是真实的。
可他真的拥有吗?这么平凡的我,谨小慎微、好像花了许多力气才走到今天的我,真的拥有这样幸福到不可思议的生活吗?
焦虑和不安啃噬着他的心脏,明明、明明所有的一切都唾手可得,但却有种德不配位的惶恐。燕月明从来不贪心的,爸爸妈妈早早去世了,所以他只求小姨能陪在身边就够了。
考试考不到第一名也没有关系,他不做鸡头也不做凤尾,只要安安稳稳,能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够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别人嘴里羡慕着的光鲜亮丽的生活,他从来不奢求,因为求得太多了,就不好了。他一直都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多求的。
多了就会失去。
好慌啊。
燕月明攥着心口的衣服,无法平静。他想把这份心情说给小姨听,说给学长听,可拿起了手机,却迟迟拨不出那个电话。
怎么会这样呢?燕月明不理解。
他看了眼墙上的钟,时间在不停地走,可他好像被困在了原地,被困在了钟的影子里。看着看着,他又注意到了自己空荡荡的手腕。
他再次想起来,自己应该是要有块表的,于是他站起来,开始寻找。
找啊找啊,燕月明的目光最终落在了床头书桌的抽屉上。他隐隐有种感觉,手表就在里面,那里应该会有一块手表。
可就在他的手即将把抽屉拉开时,他又像被烫到一般,闪电般地缩回去。
拉开了,就要失去了。
燕月明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像一只鸵鸟。
第二天,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学长来接他上学,还带了他和小姨的早餐。燕月明照旧推开卧室的窗看他,学长抬起头来,阳光下的脸庞格外帅气。燕月明快乐地奔向他,坐着他的车去上课,所有人都羡慕他。
可他独自一人的时候,总是在焦虑,生活在他面前好像裂成了两半,而小姨和学长从不问他为什么。
燕月明躲在门背后悄悄地哭,像一只鸵鸟,躲在钟的阴影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哭什么,只有时间知道。
当白天来临的时候,他就又变得开心了,会牵着学长的手走在大马路上,会背着学长偷偷跟小姨去看猛男表演。
“哇、哇哇哇!”小明看着表演,发出了没有见过世面的声音。不好意思地用手遮着眼睛,却又偷偷张开指缝,看得津津有味。
可不到半个小时,学长就出现了。小明当场被抓包,想要向小姨求助,却发现人早就跑了,只留他一个人被学长抓走。
就这样快乐又痛苦地过了很多天,当燕月明再次站在窗边看着来接他的学长时,却没有再下楼。他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打开了那个抽屉,抽屉里放着一块表。
表的指针停留在某个时刻,已经不走了,而燕月明回头再次看向墙上的钟,两边的时间对不上。
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呢?
一阵风吹过,燕月明抬头,泪眼朦胧间,看到风中飘来了什么东西。他不禁把窗户推得更开了些,让那风尽情地吹着,吹起了窗帘,也将那个东西吹到了他的书桌上。
那是一封信,他展开信纸,陌生又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e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est:
从混乱时序寄出的信,穿过时间的缝隙,终于抵达了收件人的手上。燕月明读着信,多日来不断拉扯的情绪终于控制不住,崩溃大哭。
他似是终于被逼疯了,拿起窗台上的盆栽,就用力摔下。
手表的时间,再次开始了转动。
“嘀嗒。”
“嘀嗒。”
无边的水流席卷,燕月明一下子从阳光明媚的夏日回到了汹涌的天河里。倚红船彻底翻了,船开始解体了,他睁开眼,看到学长向他伸出手。
他也努力地向他伸出手,可是流水无情,转瞬间就将他们打散。
燕月明知道的,他知道的,当他奢求太多的时候,他总会失去。
流水的悲歌响彻胡地,可在上方城,正是阳光普照时。
一本本《新世界书》被付之一炬,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背水一战的行列中去,气相局的播报不停,可大家心里其实还是没底的。今日之战,看起来像是合法骂相活动的升级版,但归根结底,意识的战争玄乎、缥缈,是不落地的。
怎么打、怎么才算赢,好像都没有具体的标准。
在这样的不确定里,在紧张、难熬、好像充满了希望又绝望的时间里,蓦地,有人像是感应到了什么,错愕地抬头,望向了天。
许许多多的人,都做出了同样的举动。在那个瞬间,他们的大脑为之一松,好像有什么束缚消失了。
也就是在这个瞬间,所有的人都清楚、明白地感知到——谎言,不存在了。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坐在播音台前的主播,已经换成了新人沈胤川。他坚定地看着镜头,好像看着上方城内千千万万的人,也看着在缝隙里不断牺牲的同伴,道:“决胜之机已到。”
“请,震声。”
“请,呐喊。”
“从此刻起,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自我之意识、自由之灵魂。”

第300章 胡来之地(五十二)
上方城的呐喊声,相听到了,鸩也听到了。这压抑了三十年的声音,甫一响起,便振聋发聩,让鸩的脚下一个踉跄,还没打出的攻击便立刻无形。
“砰!”追兵的子弹却正中他的肩膀。
又要死了吗?
被人类杀死这事儿,鸩很熟,说实话他也一点都不意外。越是临近这个时刻,他越不意外,甚至有种终于来了的尘埃落定感。
可他甘心吗?堂堂世界主宰,却每次都被宰。
都是相的错,它怎么不把自己捏得更厉害点?
此时此刻,鸩的心理竟然诡异地跟人类达到了同步,都在骂相。俗话说,责怪自己不如责怪他人,鸩别的没从人类身上学会,这点学会了。
还有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也学会了。
“靠,怎么又逃了,他属泥鳅的吗!”
鸩在前面逃,搜救队员在后面追。为了逃命鸩什么都干过,狗洞也钻了,泥潭也滚了,诈死也诈了,主打一个能屈能伸。这不,他被子弹打中,眼看着就被要捕,他又跳河了。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
缝隙里的河流,大多都能通向天河。而此时的天河因为胡地重新贯通,以及源头处正在上演真相大战的缘故,水流的速度明显加快。
鸩坠入水中,除了最初翻涌的一点血花,很快就消失不见。搜救队员们气得咬牙切齿,带队的郝芳却还算镇静,“这条河道能够通往好几个缝隙,现在各处都贯通了,大家分散追击,不要回头,一直沿着天河走,总会汇合。”
“是!”各队领命而去,而鸩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逃到哪儿,因为他被水拍晕了。好不容易再次醒过来,发现已经到了另外一个缝隙里,而眼前的追兵也换了一拨。
“鸩?!”对方一脸出门踩到狗屎,狗屎里却镶了金子的表情,好像看到他还挺意外的。鸩气得牙痒痒,很快就认出了对方,是打春计划的人。
敢情这群人缝隙通了都没回去,在这儿等着他呢?
这缝隙里怎么到处都是人?
人类在跟蚂蚁比数量吗?
鸩气歪了鼻子,但逃还是要逃的,这群打不死的小强看起来身体状况比他还要糟糕,也想杀死他?
不过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或许是因为连番恶战,或许是因为相的力量在不断下跌,鸩的大脑和身体也开始变得迟钝。看了好几眼才意识到这里是是非监狱……后门口的臭水沟。
监狱是吗?这群被困在监狱里的人居然都没死绝,还想反过来杀死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鸩不无恶意地想着,且战且退,一路避进了监狱里。
是非监狱有自己的运行规则,且有主控系统操控,是最不会被人类夺取政权的缝隙之一。可鸩万万没想到,这里曾经来过一个草莓果农。
当鸩轻车熟路地避过各种规则,企图闯入主控室时,他借着昏暗的灯光瞥见墙上挂的通缉令,忽然觉得有点面熟。
这通缉令上的人戴着黑色的帽子和黑色口罩,装逼装得令人厌恶,可就是看着有些眼熟。鸩再定睛一看,这特么不就是我么?
谁通缉我?!
最让鸩不能接受的是,赏金才100块。
“万恶的人类,愚蠢、肮脏、恶毒、记仇、自私、傻逼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鸩要疯了,可这也改变不了是非监狱里的NPC跟人类一块儿追杀他的事实。
混乱中,有人一刀捅进了鸩的肚子。鸩嘴里吐着血,再一次感叹着人类躯壳的脆弱,艰难地抬头看向对方,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那一刻,鸩定定地看着他,所有的情绪都戛然而止。他从未如此冷静,直到身体缓缓倒下,他又蓦地笑了,带着自嘲。
这就是你们人类所说的因果报应吗?
倒下的鸩还没有死透,但他忽然不想逃了。无数的人向他涌过来,逆着光,他看不清他们的脸,分不清到底哪个是人类,哪个是NPC。
最终,更分不清到底是谁的刀、谁的枪给了他最后一击,他就这么毫无体面地被杀死了,死在阴暗潮湿的牢房深处。
鸩的死亡,无疑加剧了相的毁灭。
是非监狱外的人暂时还不知道鸩已经死了,但郝芳命令所有人分散追踪,本也不只有这一个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杀死鸩,另一方面,是为了救人。
杀死鸩相永远是优先级,可郝芳也不想丢下任何一个为此付出努力、付出牺牲的战友。
天河重新贯通,去往胡地的那批人,最后极有可能会通过天河逃生。一旦相彻底消亡,缝隙可能也会关闭,不复存在,那么营救他们的时间就变得极为短暂。
他们必须跟死神抢时间。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不敢停下,而如此迫切想要救人的心情、想要杀死鸩相重获自由的意志,与所有的复杂情绪交织在一处,如同一层无形的战衣,在缝隙里为他们保驾护航。
意识的战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他们能敏锐地感知到,犯规的后果在不断减轻。相自顾不暇,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高高在上地注视着那些犯规的人,侵蚀他们的意志,摧毁他们的精神。
可大家还来不及欣喜,就发现——缝隙开始了毫无征兆的崩塌,如同一个程序,启动了自毁。
所有人的心往下一沉,这对于现实世界是好事,意味着他们真的快取得胜利了,可是那些深入险境的同伴还没回来呢!
“快!所有人加快速度!”
“轻伤的去,重伤的后退!快!”
“不要违抗命令!”
总有人不愿意后退,想着多救一个人。而此刻的缝隙里,除了胡地的燕月明那一拨人、打春计划的那一拨人、后来追着鸩进来的人,还有千防万防,但依旧陆陆续续因为各种意外掉进来的无辜群众。
阙歌、连山、伍元、李燃等等,也都在。阙歌作为花园路的学姐,自然是一心想要奔着天河去的,可中途碰上需要解救的流浪者,她咬咬牙,也只能改道。
散会的人则又开始神出鬼没,哪怕是在这么紧急的情况下,他们还维持着东打一榔头、西敲一棒的风格,看着实在没什么章程,但总是会在关键时刻突然出现。
他们不知又从哪儿搞来了一艘船,打天河上过,看到还在岸上救人的搜救队员们,抱臂站着的仲春忽然道:“那个小朋友叫五块钱吧?”
散会的话事人郑萍纠正她:“他叫伍元。”
仲春耸耸肩,不甚在意,停顿了一秒,她又道:“我见过他妈妈,在她变成臭藤之前。一个挺温柔但是话很多的人,比她儿子贵多了,叫五千。”
郑萍无力吐槽,遂保持微笑。
仲春回想起往事,如果不是伍芊,或许她不会走上现在这条路。当年在缝隙相遇,伍芊救过她,觉得她很有天赋,曾试图将她引上正道,鼓励她去考气相局。可是仲春这人散漫、爱钱,离经叛道,觉得体制内的生活还是不适合她,最终就成了一个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安保公司老板。
这也是她从来瞧不起宿秦的原因之一,狗男人借口那么多。
“你好像还没告诉我,想要加入散会的原因是什么?”郑萍问。
“都到这时候了,原因是什么重要吗?”仲春反问。
“正是因为都到这时候了,你不说,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也是。”
船开得很快,水浪时有打上甲板,带来一丝颠簸。仲春望着已经远去的人群,道:“我是个生意人,这么做当然是因为有利可图。董晓音能出钱请我去找于青宴,其他人自然也能出钱请我调查你们。气相局里的,其他机关的,多的是。我接一个任务,能拿好几份报酬。而且有什么调查比直接加入还要来得干脆?万一我不小心干掉你,还能成为散会的头领。”
说着,她那双锐利的眸子又看向郑萍,似是不怀好意。
郑萍却不为所动,“但是你只要稍微了解散会,就知道,杀掉我,也不足以让你统领散会。而人类和相之间,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加入散会只会让自己置身于危险。这不是一个生意人的做法。”
仲春笑笑,所有的攻击性便消弭于无形,“那就当我自己对你们也有点好奇心吧。”
可什么好奇心,能驱使人冒着生命危险一块儿到缝隙里来呢?
郑萍不再多问,她也笑着跟仲春点头致意。仲春见她这样,反而不自在了,轻“啧”一声,觉得还是当一个纯粹的生意人干脆。
岸上的伍元,也在看着船只离去。
他想问问那艘船是不是要去胡地,能不能载他,可身为搜救队员的职责束缚着他,让他必须听从上级指令行事。蓦地,他似有所感,又望向了某个方向。
心跳得好快。
伍元捂着心脏,隐约觉得那个方向就是胡地。而就在他遥望胡地时,那疯长的臭藤终于死死地缠绕住了真相。
在真相的体量面前,臭藤还是不够看的。但丧尸们还在,一批又一批的丧尸倒下了,被水冲走,新的丧尸又从胡地各处源源不断地涌过来,继续撕咬。
真相疯狂挣扎,困兽犹斗。藤蔓被根根崩裂,眼看着就要被它挣脱开去,一道粉色的身影在浓墨的交织中穿梭,以决绝的姿态,一剑刺向了真相。
那是新晋的丧尸王,樱雪琉璃,在她的身后照耀她的,是穿透黑暗的万丈霞光。
霞光照出了真相的影子,投射到荒原,变成了旧日阴影。于是伟大的猫猫神愤怒了,在所有信徒的虔诚祷告中,爆发出了最后的力量。
刹那间,整片荒原金光大盛。
旧日阴影被逼退,真相被刺中,时间仿佛在那一刻静止,然而静止的时间里,又传来了许许多多的呐喊之声。
那是来自现实世界的呐喊,一句又一句,饱含情绪,犹如利剑。
“汪!”
一只狗头钻出水面,还有我!

时间倒退回几个小时前,胡地电视台。
樱雪琉璃转化成丧尸,坐着奇志的车离开,而阎飞独自上路。他在半道上遇见了我欲成仙观的那群假道士,假道士们很有意思,他们既不想成为丧尸,也不想坐诺亚方舟逃离,他们要飞升,破天而去。
阎飞起初还以为这是延续设定的选择,但紧接着他就发现了不寻常的地方——这群假道士在往歪楼的方向走。
歪楼倒了,支撑歪楼的巨剑却还在那里。
假道士要拔剑,拔剑斩乾坤,问道升仙路。
阎飞当机立断,放弃直接去天河畔跟队友们汇合的决定,一路护送假道士们到了歪楼的废墟上,拔出了那柄剑。
可是假道士们为了拔剑,不惜以命借剑,最终剑拔出来了,且恢复了正常大小,他们自己却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阎飞带着剑继续上路,途经花园路时,他又遇到了从花园路的电视里爬出来的榛子和队友。刚开始他欣喜于队友还活着,可常年累积的经验,以及身体里的本能,又让他时刻保持警惕。
果然,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队友已经不是原来的队友,榛子也已经不是原来的榛子,谎言一被戳破,他们就摇身一变成了厉鬼与恶童,要将阎飞留下永远陪着他们。
一番恶战,阎飞艰难得胜。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倒在地上的“队友”和“榛子”,闭了闭眼,攥紧拳头,带着一身伤继续往前走。他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思考,再去伤怀,只知道自己必须往前走,一刻也不能停。
等他终于走到天河畔时,他已经完全脱力了,踉跄着倒下,扑在雪堆里,剑也落在了一旁。
意识涣散间,他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
“阎大队长,可真狼狈啊。”
“这是……那柄剑?”
“有意思。”
这声音有点耳熟,但阎飞已经彻底抬不起眼皮了,只剩手指在轻轻抽动。脚步声响起,似乎有人走到他身边,捡起了那柄剑,又盖了件衣服在他身上。
“谢了,阎队长。”郁莘哈哈大笑。
樱雪琉璃挥剑斩邪神。
不过大黄还是坚定地认为,是它咬死了那个丑陋的长着很多眼睛的可恶触手怪。
区区翻船能奈它何?
它可是会游泳的狗狗!
身上的伤确实很痛,落了水之后更痛,可大黄从来不像人类那样脆弱,它们狗狗,是能死战到最后一秒的。本来大黄上船之后都晕过去了,后来被水拍醒,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了已经伸到水下的触手。
二话不说一口咬上去。
触手想杀死它,它把触手当跳板,本来自己游挺累的,触手直接把它往水面上甩。它顺利出水,正巧碰上樱雪琉璃舍身一击。
大黄当然不甘落后,逮着最近的触手就咬,狠狠地咬,不咬死对方不松口。
荒原、上方城、胡地,主角、NPC、人类齐齐发力,最终斩杀真相于天河之上。
当相能量散尽发出最后的怒吼,那怒吼声如同波纹一圈圈扩散,从缝隙里传达到现实世界,临死开了个大的时候,所有人硬生生承受了这一波攻击,但也清晰地意识到——它要消失了。
想要验证这个结论也很简单,直接去犯规。总有那些个胆子大的,敢于作死的,随便找条小规则犯一犯,而后狂喜地发现——
“没事了?真的没事了?我没有再犯规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这个事实,城内各处,无数的人喜极而泣、相拥痛哭。唯有气相局的工作人员,仍然行色匆匆,尤其是在路过播音部被划分出来的区域时,连脚步都特意放轻。
苏洄之还坐在原来的位置,西装上溅着梅花点点,但脸上、手上都擦得很干净,只剩下脸色苍白。像一尊透明的玻璃容器,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掉。
医生赶来了,可脸色比病人更加难看,因为他也已经无计可施,只能观望,看他自己撑不撑得过去。见此情形,助理近乎绝望,然而就在这时,苏洄之又缓缓睁开了眼。
那空茫的眼睛没有聚焦,过了几秒,好像才找回一点自己的思绪,重新变得平静而温和。他问:“回来……了吗?”
离开的人回来了吗?
助理没有办法回答他,只是压低了声音拼命求他再等等。他碎碎叨叨地说黎老板那么厉害、小明那么努力、大黄多么英勇,主角光环笼罩,他们肯定会回来的。
而现在,只有等。
主角大黄也想回家了。
它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究竟完成了怎样的壮举,它只知道那个触手怪很可怕很危险,本能地想要战胜它。这样一来,人类狗子他们肯定就安全了。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