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求婚那天我重生了[现代耽美]——BY:菁芸
菁芸  发于:2023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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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好,他也算是个有福的。”
  好不容易送走了大叔,桑思逸坐回林酝身边,就见小兔子噘着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小酝,我不是故意瞒你……”
  林酝扭头,不理他。
  这一回是怎么哄也哄不听了。
  正无奈间,裴诩铖从别家回来了,一见两人这样子,哈哈笑着走了过来:“小酝啊,你怎么还这么小气?从小就是这样,小桑哥在村里谁都不敢惹,也就是被你吃得死死的。”
  林酝扭头回来瞪他。
  “行了,你也别瞪我。”裴诩铖依旧笑呵呵的,“我们认识小桑哥的时候你才四五岁,笨小鬼一个,能记得才怪!”
  “咦?那么早的事情吗?”林酝眨眨眼睛。
  “是啊,”裴诩铖点头,“我们也是知道你结婚后,对着这个名字讨论了半天才想起来的。长辈们倒是记得他,毕竟小时候,他在这儿也挺出名的。”
  林酝噘着嘴仔细回想了一下,四五岁时的记忆的确模糊,连当年姥姥家是什么样子都记不清了。
  难道我错怪思逸哥了?
  这会儿桑思逸又被林父叫去了主桌,林酝百无聊赖,拉了拉裴诩铖的袖口:“表哥,思逸哥来我们这儿的事,到底是那一年啊。”
  “我想想啊,”裴诩铖摸了摸下巴,“那会儿我应该是上小学,八岁左右吧。桑思逸比我大两岁,大概十岁左右?那年他在钱伯家过暑假。不过好像待的时间很久,我记得我回京市去上学了,他也还没走。”
  “说起来,还是你把桑思逸介绍给我们的。就突然有一天,带了个孩子回来,说是自己在路上捡的,以后跟你一块玩。对了对了,那会儿你就说了,以后要嫁给小桑哥。”
  “啊?”林酝大窘,“我怎么不记得?”
  “你当时那么小,当然记不清啊,不过和桑思逸感情是真好,差不多都变成他的小尾巴了,那一个暑假,不管在哪儿,只要看到桑思逸,三步之内,必然有你这个小不点跟在后面……”
  电视里的春晚已经播了大半,外面的空地上,小朋友们已经耐不住开始放烟花,有人来找裴诩铖出去玩,他应了一声,凑近林酝:“赶紧把你老公救出来,他太实在了,再灌两轮下去,今晚怕是醉得不轻。”
  林酝惊悚抬头,主桌上,几个平时不怎么见面的叔伯亲戚正在跟桑思逸碰杯,男人来者不拒,一口一小杯地干着,脸上已现出红晕。
  好不容易这一轮敬酒结束,林酝连忙跑了过去。
  “思逸哥我要出去玩,你陪我!”要求得理直气壮。
  桌子上的长辈都笑了,邻居家的爷爷指着林酝笑:“哎呀呀,小时候就这样,生怕我们抢了他的二哥哥,恨不得把小桑绑在自己身上。”
  二哥哥?二哥哥!
  林酝愣在当场。
  小时候的记忆被这个称呼唤醒了一瞬。
  二哥哥啊,就是那个说好了要来看他,却放他鸽子的小哥哥嘛!!!
  刚才升起的一点愧疚立刻长着翅膀飞走,小兔子老公也不救了,扭头就走。
  “小酝!”桑思逸叫了一声,林酝却加快脚步,一溜烟出了门。
  “唉,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似的。”林酝外婆站了起来,看着桌上的一众男人,“都少喝点,等会儿吃饺子了。”
  说完拍了拍桑思逸:“你也别喝了,本身也不该多喝酒。明天闲下来了我好好给你看看。吃两口菜再出去找他,出门多穿点,别吹了风头疼。”
  村子里不禁鞭,现在已经是烟火不断,孩子们全体出动,几乎所有的空地上都有人影晃动,欢声笑语不断。
  桑思逸晚上喝了不少,脚下略有点飘浮,面上却不显。
  他一边和人打着招呼,一边在人群中寻找林酝的身影。
  看了一圈没找到人,桑思逸停下来想了想,拐向别墅东边的小路。
  别墅傍山临水,但距离山脚还有一小段路,山边略高的地方,有一个藏红薯的地窖,其实就是在山体上挖了一个洞,废弃之后被小林酝改成了自己的秘密基地,小时候也带桑思逸来过。
  走近山边,沿着小岔道往上走几米,果然有人坐在地窖门口。
  孤孤单单一个,抱着膝盖,像是还在生气。
  慢慢走过去,桑思逸轻笑:“大冷天的,坐在这里干什么?”
  “赏月。”小兔子气哼哼的。
  男人的笑意更浓:“今天是大年三十。”
  小兔子噘嘴:“你管我!”
  “嗯,我可不敢管你,”男人蹲下身来,让视线和他平齐,“我晚上喝多了头晕,你管管我好不好?”
  两人面对着面,林酝抱着膝盖坐着,看着眼前蹲着的男人。
  目光明亮,却可怜兮兮的,像只流浪的大狗狗。
  不情不愿地开口:“又没人逼你,谁让你喝那么多?”
  “第一次到你家,不能让人看轻了,是咱们小酝的面子呢!”
  “我是村里的小霸王,还需要你来挣面子?”林酝有点恼,伸手去推桑思逸。
  结果,一推就倒。
  桑思逸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把林酝吓了一跳,忙起身要扶他,却被拉进了怀里:“嗯,我们家小酝可威风了,从小就罩着我的。”
  脸已经红了,却还犟着不松口,手指戳戳男人的肩:“脏不脏就坐地上。”
  男人温热的呼吸就在颈边,带着些许的酒气:“那我们在你的基地里坐好不好?”
  也没起身,就这么抱着怀里的人挪了个位置,两人缩进地窖的门洞。
  林酝坐在桑思逸怀里,周身都暖洋洋的。
  “思逸哥,我们真的从小就认识了啊?”
  “嗯,”桑思逸低头吻了吻林酝的耳根,“我是小酝捡到的。”
  这个说法让两人都笑了起来。
  “我小时候很凶吗?”
  “超凶的。”想起那个奶凶奶凶的小团子,桑思逸轻轻地笑,“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有几个十五六岁的不良少年要欺负我,你拦在我面前救了我。”
  “什么呀……”林酝不好意思,“那会儿我才几岁就能救你?”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个时候,就是妈妈……”
  “嗯。”身后的男人声音很沉。
  “思逸哥,”林酝扭头去看他,“你别难过……”
  桑思逸放松了一条手臂,向后靠着的林酝立刻变成了侧躺在他腿上的姿势,他俯身下来,看着林酝的眼睛。
  晶亮的双眸里,满是柔情与担心。
  曾经的我,是难过的。
  为失去母亲而伤心,为无人关心而愤怒。
  我曾经埋怨上天的不公,为什么给了我幸福的家庭,又夺走它。
  但上天毕竟是仁慈的,因为那个时候,你出现了。
  没有任何预兆,灰茫无助的生命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就像一片黑暗的旷野里突然出现了一缕光。
  自从见面,你便凭着神奇的直觉,不肯放我再入黑暗,再走歧路。
  你不顾我的反对,无视我的排斥,一心一意要照亮我的前方。
  桑思逸看着他的眼睛,露出迷醉的神情,不知是刚才的酒,还是眼前的人,让他沉醉。
  他收紧双臂,抱起自己的珍宝。
  你为我不平,为我抗争,用小小的身体,替我挡住四面八方的恶意。
  然后,再用温暖的笑意赶走我心中恶毒的念头。
  少年再见时一见倾心,又何尝不是因为在这个时候,就把那粒种子种在了心里?
  他的手指轻轻抚上林酝的脸颊、鼻尖、嘴唇……
  若不是抱着对你的渴望,我怎么可能闯过那一个又一个生死关头?
  即使后来辗转病床,多次病危,你的笑脸一直都是我心底最大的支持。
  晚上没有月光又如何?你便是我的月光。
  不,你是无时无刻都在温暖我的太阳。
  而如今,桑思逸何德何能,能将太阳揽入怀中?
  不幸吗?我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怀着无比的虔诚,桑思逸深深地吻住了他的太阳。
  作者有话说:
  小哥哥的马甲彻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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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吻里带着些许酒香, 林酝也被熏得醉了,只觉得全身热气上涌,手指都在发颤。
  男人把脸颊埋在他的颈窝, 还在不断地轻吮他的颈脖,呼吸扰得皮肤麻麻痒痒,不多久他就笑了出来。
  “思逸哥,你喝醉了吗, 怎么和狗狗一样?”
  耳边传来一声懒洋洋的“汪”, 林酝更是笑不可抑。
  他胡乱揉着男人的头发:“那个时候, 我们是不是还捡了一只流浪狗?”
  “嗯,”男人还埋在他颈窝,“你的第一只乎乎。”
  “嘿嘿嘿, ”林酝笑得一颤一颤的, “你知道它为什么叫乎乎吗?”
  说完了突然一愣:“思逸哥,你是不是叫过我晕晕?”
  没有当面叫过,却总是在半梦半醒间,听到他喊这个名字。
  原来你那么早便表明了身份,而我却一直都不知道。
  “傻瓜二哥哥!”林酝拍了桑思逸后背一巴掌,却又微微红了眼圈,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呀?”
  男人听出了他语调的转折,抬头,吻上他的双眼:“晕晕乖,我只是不想吓到你。”
  “可是, 我都把你忘了……”
  “没关系, 现在不是记起来了吗?”桑思逸在他眼角吻了又吻, 故意岔开话题, “为什么叫我二哥哥啊?你小时候口齿不清, 我还以为你叫的是爱哥哥,还想,怎么从小就这么爱我?”
  林酝眼里还含着泪,却噗呲笑了出来:“美的你,是因为我已经有哥哥了,他是老大,所以你只能排老二,叫你二哥哥!”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临近午夜,山下的空地上放起了烟花,光球升至半空,再砰地一声爆炸开来,流光溢彩。
  林酝缩在桑思逸怀里,一起看烟花升起,慢慢又犯了困。
  “思逸哥。”
  “嗯?”
  “我姥姥是远近著名的老中医,你的病,明天让她给你看看好不好?”
  “好。”
  宁县这边的风俗,初一是不走亲戚的,但在山上看了半宿烟花的林酝,感觉自己才刚闭上眼睛,就被林母从被窝里揪了起来。
  “都几点了还在睡懒觉?”林母毫不留情地拍拍他的脸,“小桑都跟外公下过一次地了,今天的午饭还吃不吃?”
  林酝打着哈欠起床,眼睛滴溜溜地在房间里找了一圈。
  思逸哥不在。
  昨晚明明一直抱着他睡觉的,怎么能叛变这么快,丢下他这么早就起床呢?
  洗漱完都还有点晕乎乎的,林酝到了客厅却精神了,跑到外公外婆面前,笑眯眯地作揖:“姥姥姥爷新年好,给您拜年!祝姥爷身体健康,下棋赢过村里所有老头;祝姥姥永葆青春,您就不必跟人比了,村里十八岁的大姑娘都没您漂亮!”
  一番话说下来,两老都乐呵呵的。
  林酝外婆掏出个大红包来递给林酝:“乖孩子,赶紧吃早饭去。”
  喜滋滋地收了红包,林酝坐上餐桌。
  早餐一如往年,稀饭、煎粿和茶叶蛋。
  林酝夹了煎粿就稀饭,看了眼泡在卤水中的茶叶蛋却没伸手。
  外公就在一边笑:“这么大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吃个早饭连鸡蛋都懒得剥。”
  林母也瞪他:“从小就是懒虫。那卤汤里有两个是小桑早上给你剥好的,捞出来吃总会吧?”
  鸡蛋剥开了浸在卤汤里,连蛋白都成了淡淡的咖啡色,一口咬下去,鲜香四溢,舀一点配好的调料浇在蛋黄上,林酝吃得开心又满足。
  “外公,”他问在一旁躺椅上看报的外公,“思逸哥去哪儿了?”
  “早上接了个电话,”外公从老花镜上抬起眼睛,“说是有同事找,去趟镇上,才走了不久。”
  “大过年的有什么急事啊?”林酝掏出手机来翻了翻几个人的朋友圈,倒也没什么特别的。
  心里却有点忐忑,要说有事,也就是那个“本地墨玉”的事,该不会是有结果了吧?
  想打电话去问一下,又怕耽误了桑思逸的正事,林酝下午实在闲得无聊,又摸出那串石榴石手串来。
  手串早间已经做好,只是还没送出去。
  在章老那儿学的玉雕技术对他的启发很大,他感觉可以把手串再完善一下,这一下午琢磨着试了试,还觉得很满意。
  后来干脆拿出章老送给他的佛珠,拍了照给方礼看,两人商量着把网店的招牌换成了佛珠的照片。
  吃晚饭的时候桑思逸还没回来,裴诩铖在外面叫:“小酝,三叔说去抓泥鳅,你去不去?”
  林酝很喜欢捉泥鳅,小时候只要有这项活动,他一定去凑热闹,于是点了点头。
  转身便给桑思逸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桑思逸那边的环境很安静,男人的声音也很从容。
  看样子没什么事,林酝稍稍放了心。
  “思逸哥,我晚上和裴诩铖他们去捉泥鳅,明天让姥姥给你烧泥鳅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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