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命运无法被测算,也不能由人自己掌控——扯远了。我是想要说,每个人都在尽可能地掌控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比如早起锻炼、按时吃饭,又比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我们都希望每一步能按照自己的预期进行下去。这种掌控感是无孔不入的本能,是个人意志的写照。
“但有的人能掌控的东西很多,有的人能掌控的东西很少。现实中失权严重的人,就容易对着细枝末节的小事大动干戈,因为他们所能主宰和支配的,就只有这些小事而已。我举个例子,会有点尖刻。”楚瀛给他打了预防针,得到他的默许,再说道,“和你爸爸相比,你就是那件小事。我第一次来你家的那天晚上,你爸爸并不在家?”
“对,他去打牌了。”丁厌说。他爸就这点爱好,输赢也不多,就是解解闷。
“你妈妈应该并不喜欢你爸爸夜不归宿。”
“没有哪个妻子会喜欢丈夫夜不归宿吧……”搞婚外情的另说。
“嗯,可即使是在当今社会,妻子想要掌控丈夫仍然是很难的,这个缘由从头追溯就过于冗长了,但算是没什么讨论余地的基础共识。那么当无法控制自己的丈夫和婚姻走向时,她们就会转而去控制更为弱小的孩子。你妈妈约束不了你爸爸的某些行为,这会令她抓狂,所以她必须要在你身上寻找补偿。你的听话服从,是她最好的安慰剂。
“当然,这不能否定她对你的爱。我之前说过,爱与支配,一向形影相随。当你足够爱一个人,你就会不停地想要控制他,确认他已经被你据为己有,是独属于你的。孩子早晚会成家立业,脱离父母而活,那时你的生命中会出现更重要、或与母亲同样重要的人,你会离她越来越远;你妈妈不能把你永远留在身边,所以只能加强对你的控制,缓解这份焦虑感。”
楚瀛说:“这可能不是你妈妈的主观想法,她的本意是想为你的人生保驾护航;但这种想法究其根本,是人骨子里的控制欲作祟。”
丁厌问:“那你会想要控制我吗?”
“我已经很早就醒悟了,我什么都控制不了。我想要的是更……”楚瀛停顿了许久,好似没有找到一个确切精准的形容词,“算了,我也不知道。”
丁厌:“其实你还是想控制我!你心里一定非常希望我辞职,你只是怕把我逼得太紧,我会讨厌你。”
楚瀛承认道:“是的,我害怕你讨厌我。所以不是我在控制你,是你在控制我;只要我还抱有你会讨厌我的恐惧,我就不会做任何你无法接受的事,你简直把我压制得死死的。”
“我哪有!”丁厌打他,“你怎么那么会恶人先告状呢!你怎么不想想你对我威逼利诱的时候!”
“是啊,这不就是我为当初的所作所为付出的代价吗?”
说不过,说不过啊!丁厌气得甩开他的手,跳到他的背上,勒住他的脖子要他背,“你知道错了就好,罚你把我背回去!”
“这下不怕被人发现我们是一对了?”
“少废话!信不信我勒死你!”
背到半路上,朝他们投来古怪目光的路人实在太多。丁厌不好意思了,让人放自己下去,然后风一般地跑回了家。
楚瀛在后面追他,那种逃跑与追逐的刺激感勾起了他的童心,掏钥匙开门时手指都在发抖;楚瀛仅比他慢了一步,他想把对方关在门外,可惜失败了。
然后他被人拦腰抱起,关进了卧室里。
由于要提防着爸妈突然回家,所以从浴室到被窝,每一分钟他的皮肤与感官都兴奋到战栗,天气炎热,楚瀛也不喜欢床,两臂搂着他的小腿将他抵在墙上。
丁厌感到脑子在发烧,高温让蛹中的蝉孵化,不绝于耳的鸣叫声搅碎他纷乱的思绪,眼前只剩炫目的白光,无穷无尽。
第50章 首饰盒11
搞到大半夜, 丁厌觉得骨头缝也在酸涩发麻,光是楚瀛的手指头碰一碰他,他都会下意识地往旁边躲。
但床就那么宽, 他一挪就险险地往下坠,楚瀛伸手把他捞回去, 贴了贴他的额头, “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是热的……”丁厌拖着疲软的身躯下了床, 捡起衣服不管是谁的就往身上套,“我要去洗冷水澡, 降降温……”
“要我陪你吗?”
“不要……”
在父母家,还是不如自己家。叫也不能叫, 怕被听见。可那是他能控制的吗, 他没办法的呀, 所以楚瀛全程捂着他的嘴, 不许他漏出一点声儿。
他呼吸不畅、大脑缺氧,才变成这副四肢无力,脸颊红彤彤的惨状。
——我这是愈发胆大包天了,敢把男人带回家在爸妈眼皮子底下胡搞瞎搞。
丁厌羞臊得蒙住脸,钻进浴室。
***
周六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空调在头顶吹了一夜,丁厌总觉着太阳穴有点胀, 他端着温在锅里的牛奶,去常温的客厅里坐了会儿。
落地窗开着, 阳台与饭厅的两边的风对吹, 透光的窗帘小幅度摆动, 他勾着腿坐在藤木椅子上, 影子投在地板的光里, 低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哥!我睡醒了!
韩云:嗯, 你嫂子也起了,出来吃饭?
:Okkkkk
丁厌把喝过的杯子放进水槽,又拿了干净杯子给楚瀛倒了一杯牛奶,走进卧室。
出门前他给妈妈发了微信:我们约着表哥出门玩了,晚上兴许不回家,么么么么
老妈:把杯子洗了
要是就他自己,他才不洗呢,但有懂礼貌的小楚在,所以他把这项光荣的任务谦让给了对方。
韩云比丁茵小两岁,比丁厌大八岁,是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相貌周正,个头不高不矮,只是不怎么爱笑,平白显出几分严肃。
丁厌有记忆以来,哥哥和姐姐就经常带着他玩耍。十多岁以前,韩云和丁茵的相处很“青梅竹马”,又带个小豆丁弟弟,总被大人开玩笑逗乐。后来两人长大懂事了,懂得避嫌,关系也随之生分,现在只能算点头之交。
韩云从小是闷葫芦性格,有事对谁也不说,但做事总能一鸣惊人,是远近闻名的“别人家孩子”。
丁厌和他这个表哥没有共同话题,微信上一年到头也聊不了两句,翻开聊天记录全是转账和发红包。他认为韩云之所以对他这么好,是因为小时候兄弟俩在家玩儿,韩云学书上做什么科学实验,把自家厨房给烧了;是丁厌替他背了那口黑锅让他免于被爹妈竹笋炒肉。
这算是丁厌幼年时的特权,他长得又瘦又小,豆芽菜本菜,就一张小脸儿肉嘟嘟,眼珠黑漆漆、雾融融。没人敢打他,只怕一棍子下去娃就没了。谁给他买戒指糖和口红糖,他就帮谁顶锅。
傻人有傻福,他进入小学后被高年级男生欺负,是韩云翘课翻墙进到他们学校,把那些小屁孩儿提溜到操场上挨个扇了一巴掌,还趁保安赶来前爬树跑路了。
哥哥像猴子般蹿上树梢越墙消失在视野里的那一幕,是丁厌对英雄主义的启蒙。太了不起了!太令他崇拜了!
所以哪怕没有共同话题,丁厌还是很乐意亲近他哥,年轻人约着玩一玩,也用不着志趣相投,有的玩就行了嘛。
韩云的未婚妻叫周芷茜,职业是律师,其实两人早就领证了,本来计划这个夏天办婚礼,但女方家里父亲去世,只好延后到明年。
丁厌嘴甜,长得乖,一声声“嫂子”喊得很讨喜,周芷茜买什么都会先问他吃不吃。
楚瀛比较意外丁厌没有向哥哥嫂嫂隐瞒二人的恋爱关系,大大方方地介绍他是“这我男朋友”。
韩云挑了挑眉,朝他递出手:“你好。”
楚瀛回握。紧接着被人问道:“那是你的车?”
“是的。”
韩云推了推眼镜,说:“那车底盘太低了,不好开,有10公里的土路。还是坐我们的车吧。”
“好呀!”丁厌代替他答应道。
四个人在路边的餐馆吃了顿便饭,驾一辆越野车掠过高速,驶进群山之间,路上的植被愈渐茂密,现代建筑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清凉湿润的山风中,车开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翻山越岭,来到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山村。
这会儿太阳快落山,坐在露天小院里不会再晒伤皮肤。韩云和院子主人打了招呼,拎上水桶、抄网和一袋子动物内脏,牵着周芷茜的手,走向弥漫着草腥味的农田沟渠。
丁厌拿着四根竹竿和一卷棉线,挽着楚瀛的胳膊,眼里的水光明亮。
“这里是我哥找到的,他以前学画画嘛,到处写生,就和同学跑到了山沟里来郊游,发现这个村里的小龙虾特别肥美鲜嫩,个头大,还好钓。所以每年到吃小龙虾的季节,他都会带我们来。”
楚瀛:“你不是不吃辣吗?”
“小龙虾我还是能浅尝辣味的,而且我都吃蒜蓉味,不会很辣。”
周芷茜走在前方,听到身后两人有说有笑,犯嘀咕道:“你弟弟去年带的还是女朋友,怎么今年换成男的了?”
韩云:“我觉得在他身上,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你们家里人挺开放啊?还能接受孩子是双性恋。”
这话使得韩云拿不准对错,他回头问:“丁厌,你们这次回家,小姨和小姨夫什么反应?”
“没什么反应啊。”丁厌低着眼看脚下的路,怕一脚踩坑里。
“没什么反应?”韩云重复他的话。
楚瀛代为提示:“你哥哥是问,你爸妈知不知道我们的事。”
“哦,他们不知道。”丁厌提高音量答,“哥,你不会出卖我吧?”
“我出卖你,我能得什么好处吗?”
“不能,哈哈哈。”
韩云又问:“那你不打算跟你爸妈说了?”
问完被身边人掐了一下大腿,周芷茜斜乜他,动口型无声说:“万一人家两个就是玩玩呢?”
“找到机会再说吧……你让我就这么说,我也不敢啊。”丁厌跳过土坑和石头,“到时候我爸我妈,你爸你妈,还有我大伯大婶,六张嘴加起来,我谁都吵不过,唾沫星子就能淹死我。”
“你姐知道?”
“茵茵姐知道。”
“那让她帮你。”
“她要是没离婚,她还能帮我说两句,但现在,她说话也不管用了。”丁厌不想聊这个,终结道,“哥,我一年才和你见几面,好不容易出来玩,你就别触我霉头了。”
韩云闭嘴了。周芷茜抿唇笑道:“你弟弟真好玩儿。”
钓小龙虾多简单,鱼竿都不用,打过孔的竹竿拴上棉线,棉线另一头绑上腥臭的动物内脏,放到河沟和水田里,四根竿子一起钓,半刻钟就装了半桶。
丁厌钓着钓着,被蚊子咬了一手臂的包,而且蚊子只围着他咬,他痒得坐立难安,原地乱跳。
“怎么就只咬我啊啊啊!”他快疯了。
“因为你的血更香?”周芷茜带了花露水,给他喷了,但效果一般。
韩云道:“这山里的蚊子太毒了,要不你们先回去?我们俩在这儿钓也够了。”
“那好吧……”丁厌怕再被咬下去,全身没一块好皮,拽上楚瀛走了。
可他这个星期好像被厄运缠身,还没走两步,小径边的荒草丛里蹦跶出一只灰绿色的肥胖蟾蜍,跳到了他的脚背上。
丁厌的叫声惨烈到足以撼动方圆百里内的生灵鸟兽,他宛如喝醉了酒原地起舞的螳螂;楚瀛伸来扶他的手被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挥开,他就那么手舞足蹈地一脚插进了稻田。
韩云和周芷茜笑得前俯后仰,差点儿一同手牵手摔进田里。
楚瀛:“……”
“我真是倒霉透顶,世界上居然还有像我这么倒霉的人……”丁厌捋起袖子,从农家后院里的蓄水缸里掬起水,洗去脸上溅的泥点子。
楚瀛蹲着身,帮他挽起裤腿,露出两条白生生的、沾了少许泥污的小腿肚。他扶着水缸站立,楚瀛用水瓢舀了清透的井水,淋上他光裸的腿面、足背;清水冲洗掉泥渍,再上手轻轻揉搓,确保没有污垢残留。
丁厌享受被服侍的待遇,遗憾地想手机不在手边,否则真想拍下这个画面啊,标题叫做《豪门大少爷俯首甘为孺子牛》。
他的皮肤受不得搓磨,一捏全是红印,洗完的小腿像刷了红油的白笋,怪怪的。这是他自我感觉,但如果让楚瀛形容,那该叫漆了红釉的玉笋,也许这便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吧。
他们带来的背包放在屋子里,楚瀛给他搬了根凳子坐,再进屋拿了一双凉拖给他。
这就是“有个听话的男朋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吗?他体验到了,比养个儿子还爽,爽到飞起。
丁厌趿着拖鞋回屋换了条干净的裤子,衣服懒得换,等下还得洗涮打理小龙虾呢。
等韩云和周芷茜满载而归,四人围着两个盆坐在院子里,对刚落网的小龙虾施行了大清洗,用水、盐、白醋浸泡半小时,逼它们吐掉满腹的泥,再戴上手套,用刷子和剪刀开展去虾头虾线虾腮和二次精洗。
配菜和调料是拜托院子主人提前备好的,食材准备就绪,掌勺的大厨是韩云,那下锅翻炒的动作爽利干练,行云流水,颇有专业厨师风范。
丁厌和楚瀛咬耳朵说:“看到没,我哥这才叫做饭,你那叫雕花。”
楚瀛:“那你喜欢吃饭还是喜欢吃花?”
“嗯……我喜欢吃花。”天天叫他吃小龙虾,他可受不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