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现代耽美]——BY:他的耳坠
他的耳坠  发于: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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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能只停留在亲一亲的阶段就好了, 只亲的话, 他还是能学着慢慢接受的。
  ***
  宵夜是加餐, 适量就好。楚瀛从冰箱拿出一块金枪鱼排,解冻、腌制、调汁、配菜,总共花了将近40分钟。
  丁厌给他发微信时,他正好在切番茄。
  当他在锅底淋上橄榄油,将腌好的鱼排送入升温的锅中,适逢门铃响了。
  楚瀛不慌不忙地走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身量细瘦的高个子女孩, 她穿了一条裙摆有蓬度的小黑裙,光裸双腿玉白无瑕, 脚上的高跟鞋后跟缀着红的绿的娇俏绒球;她是黑色长发, 戴了一支十分卡通的麋鹿角发箍, 发丝间晃荡着雪白的兔毛耳坠。
  没有化妆, 只浅浅地涂了一层山莓色唇釉。
  丁厌的瞳色深, 一双眼睛亮而有神, 侧肩从他的身体与门的夹缝间溜进他的房子,嗅了嗅空气,说:“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鱼排浸润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和美妙的肉香,在焦黄的肉质表面撒上胡椒、盐、香料,再等待几分钟,由银亮的铲子铲起,盛进洁白的圆盘。
  红艳艳的多汁番茄也用余温煎过,熟烂地摆在盘边,饮料是两杯柠檬汁;富有营养而清淡的一餐就做好了,主菜与餐巾、刀叉、玻璃杯一同摆放到桌上。
  丁厌望向他的眼神,难得带有几许崇拜,“你是会做饭的。”
  楚瀛:“你不会做饭?”
  丁厌拿起餐刀切下一块鱼肉,小口品尝,然后喝了点果汁道:“我不会做,我太笨了。”
  “这和聪明笨有什么关系?熟能生巧而已。”楚瀛习惯先吃配菜。
  “不,做饭多少还是需要天赋的。”丁厌说,“我记性不好,火候和口味都没法掌握,还时常分心把锅底烧糊,就是性格不合适……”
  “但你都能学会开车,学做饭又有什么难的?”楚瀛道。
  丁厌:“你非得让我说出,我就是懒、不爱碰锅碗瓢盆和油烟,你才满意是吧。”
  楚瀛发笑道:“很抱歉。”
  一块鱼排的份量哪够填饱肚子,但夜里吃多了不好消化,所以六七分饱足矣。丁厌爽快地结束用餐,用餐巾擦了擦嘴,喝光了酸酸甜甜的柠檬汁。
  “感谢款待!改天我也请你吃饭!”
  “嗯,好。”楚瀛同时放下了餐具,然后端着杯子喝水,并问,“还想要甜品吗?”
  丁厌抿着嘴唇,说:“如果……你家有冰淇淋?”
  “还真有。”语毕,楚瀛去冰箱拿出一桶香草味的冰淇淋,洗了两只新杯子,挖了三颗球,摘下两片薄荷叶点缀,插上小勺子递给他。
  丁厌在看手机,头也不抬地伸手接下杯子。他在家时拍下了今夜的装束po到小号上;除夕夜熬通宵当夜猫子的网友不在少数,火速集结在他的评论区和点赞列表。
  -第一!迟来的圣诞节福利?
  -啊啊啊啊姐姐头一次发腿照
  -这鞋什么牌子的,好可爱……
  -老天爷啊,维纳斯看了你也要自惭形秽
  -美女新年快乐!
  楚瀛窥见他的手机屏幕,道:“这么说,他们是先于我看到你这身打扮的?”
  “可是你能看见脸呀,他们又看不见。”丁厌识趣地翻过面放下手机,吃了口冰淇淋,咬着勺子感触道,“你好像哆啦A梦,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我。”
  “我有那么胖吗?”楚瀛也不会当真计较他发照片,坐下解决自己那份甜品,吃相斯文而不失效率。
  “我哪儿知道,我又没看过……”丁厌说完,真想扇自己两耳光,这说的什么话这是。
  也许是吃多了,脑子短路了;我的大脑为什么天天短路呢,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两瓣聪慧的脑花。
  “那你想看看吗?”
  “啊?”
  楚瀛又笑了,勺子搁到空杯子里。“有时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明显是真傻呀……丁厌想了想,没说。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傻的,傻子也有自尊的啊。
  对方换了话题,“鞋子怎么样?大小合适吗?”
  丁厌:“刚好合适,你怎么会知道我穿39码半?”
  “看出来的,我很关注你。”楚瀛的两条手臂靠在桌面,是松弛亲近的姿态,“不过我主要是想问,舒适度如何,磨脚吗?”
  “新鞋子哪儿不磨脚的,尤其是女鞋,特别是高跟鞋。”丁厌颇有心得道,“你别误会,这和价位没关系,五百、一千、六千这三种价格的高跟鞋我都买过,每一双都会磨出血,大概就是美丽的代价吧。”
  “穿着这么辛苦,但还是喜欢?”
  “嗯!”丁厌畅谈起感想,“我是男的,痛了难受了还可以脱掉,穿回男装;但我的前女友,她也不矮,可每次去应酬,她的上司就要逼她穿得正式点,其实就是要她穿裙子和高跟鞋,她那几次回家脚趾都肿了,疼的要命,所以她恨死那个老头了。”
  曲荷选择出国读博,也有工作环境不如意的原因。
  楚瀛追问:“那你是如何安慰她的?”
  “我只能为她按摩,帮她上药、贴创口贴。”丁厌气馁道,“安慰人我不会,她常说我一张嘴就暴露智商,还说我要是个哑巴就好了。可我也没有那么烦人呀,只是嘴有点笨。”
  “你们这些聪明人,就爱从我这种笨蛋身上找成就感。”
  楚瀛:“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你问曲荷啊?”丁厌仰靠着椅背,手指在餐桌边缘按来按去,假装那是琴键。“就外面喝酒的认识的,她把我当成知心姐姐吐槽前任,然后我说我是男的,她反而更开心了。之后约会了几次,就顺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很羡慕。”
  “羡慕什么?你难道会缺恋爱对象吗?”
  楚瀛摇头,解释道:“我是羡慕她想和你在一起,是那么容易。”
  丁厌眨着眼,探究地问:“怎么?觉得我难追?厌倦了?”
  “那倒不是,只是有了对比,心态难以平衡。”
  “谁让你是男的了,你要是女孩子,我愿意倒贴你。”
  “是男是女很重要吗?”
  “重要啊,性取向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比如你吧,你是我见过的同性里数一数二有魅力的,但我对你没有冲动。我也不想看你脱光——这就是我们谈恋爱的最大矛盾核心。我遇到喜欢的女孩,就想和她搂搂抱抱,一天亲好多次,还会……”丁厌省略了私密细节,“反正就会很黏糊啦,但和男人,我不行……”
  楚瀛:“你又没有试过,怎么能肯定不行?”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啊……”担心冒犯他人的取向,丁厌没再往下说,但他第一次看男人和男人的小电影时,的确又惊又怕,还有点想吐。
  “那上次在你家,你是怎样突破心理障碍,对我投怀送抱的?”
  投怀送抱说的也太暧昧了吧!明明知道我那是赌气……坏人。丁厌说:“那是豁出去了,不想在乎了,大不了当成被狗咬。”
  楚瀛探手到装饰花瓶里抽出一支假花——细看之下,那其实是一根包装浮夸的棒棒糖。他慢条斯理地拆着糖纸,道:“要试试吗?我还是很有信心改变你的固有认知和想法。”
  丁厌倍感压力,警惕地问:“……试什么?”
  楚瀛含入半透明的茶色糖果尝了尝味道,然后空出口舌,说道:“猪跑。”
  ***
  两人的位置从餐厅座椅换到了客厅沙发。那只手伸来的一刹那间,丁厌还是很想躲,但他以定力压制了本能,任由对方捧住了他的下颌角。
  楚瀛的掌心温度偏高,摩挲着他颈侧和耳朵后方的皮肤,痒痒的,还很热。
  粘了一层糖的嘴唇很黏,像湿软柔滑的苔藓堵着他的嘴,但因为甜度高,有种腻腻的果香,所以并不讨厌。
  舌尖的触感粗糙,可是它灵活温柔得令他害怕,如同有生命般攫取了他的五重感官,缠着他沉进了糖果味的海水,那里温热暖融,滚热的呼吸灼烫了血液和骨髓。
  亲了有半小时之久,丁厌感到缺氧晕眩,唇舌都被吮得失去了知觉,他突然推开身前的人,以舒缓急剧的心跳频率。两瓣肿胀的红唇微张着,他慌乱而羞怯地转开脸,目光发直地看着前方。好像……是还挺不错的?
  除了有种快要溺亡的恐慌感。
  对于他张皇失措的反应,楚瀛表现得很受用,微笑道:“我刚才的服务,您还满意吗?”
  丁厌傲然地扬起下巴,说:“有什么好满意的,这也不过是你的一种熟能生巧。”
  楚瀛:“那你可误会我了,我只是天赋异禀。”
  丁厌随手抓起抱枕朝人扔去,“休想骗我!”
  “真的,我上次亲别人还是在十九岁。”
  “十九岁!?”
  “嗯。”
  丁厌一脸不信道:“那之后呢?”
  楚瀛把抱枕压在腿上,说:“无论你信与不信,我已经单身好多年了。”
  丁厌心生同情,又格外想探听秘密,于是问:“为什么?你是性冷淡吗?”
  “与那无关,个人选择罢了。”
  “总有个原因吧……”丁厌被吊足了胃口,心痒难耐。以他的角度看来,楚瀛要么是在撒谎,要么是真有不可告人的苦衷或隐疾,否则无缘无故单身多年是说不过去的。
  一个人常年单身这件事并不稀奇,可能是眼光高,也可能是无法与人建立亲密的情感连结。但楚瀛处理暧昧关系的手法太娴熟了,哪里像情史空白的样子。
  目的达成,楚瀛兴致盎然地捋着他的一簇长发,绕到耳后,捏了捏他的脸颊,“关于这点,我们进展到下一步时,我再告诉你。”
  
第30章 连衣裙30
  父母的家哪有自己的小窝逍遥自在, 丁厌以陪朋友为由向他老妈告假了几天,舒坦地在公寓里熬夜睡懒觉。
  正月的头几天,平常点惯了的外卖好多都没开门, 他只好去楚瀛那儿蹭吃蹭喝——不,严格来说是楚瀛很想施展身手投喂他, 他是却之不恭, 不辜负他人美意。
  初三这天的早午餐是墨西哥卷饼和牛油果taco, 楚瀛的厨艺不能说绝佳,但涉及的食材口味之广, 吃不腻。丁厌穿着他的小恐龙样式的连体家居服坐在人家的凳子上转来转去,真把自个儿当嗷嗷待哺的动物了。
  这顿吃完已临近中午, 楚瀛把脏盘子餐具放进洗碗机, 看了眼时间对他说:“你要回去换个衣服吗?下午Elsa要来。”
  “李芃芃?”丁厌问, “你又帮你嫂嫂带孩子?”
  楚瀛:“是我邀请她来的。”
  “她爸呢?”
  “我也不知道。”
  丁厌瞪圆眼睛, “那不是你亲哥哥吗?你不知道?”
  “我们不常联络,确切地说是找不到他,他不怎么理我。”
  丁厌竖起八卦的耳朵。
  见他想听,楚瀛不吝啬地讲述道:“我二哥比我大十岁,他和大哥是对双胞胎,所以从小我就融入不进他们的兄弟关系;对二哥来说, 我或许更像累赘的跟屁虫。他们常常把我丢下,我就只能留在家里自己玩。”
  “你们是同一个妈生的吗?”丁厌感觉听到了天方夜谭, “我堂姐表哥也比我大十岁, 但他们可疼我了。”
  “当然是, 不过妈妈也很少管束我们, 她有别的更想做的事。”
  “你们妈妈是做什么的?”
  “她对欧洲的城堡古宅很有研究, 在我十三岁以前她从事的是古建筑壁画的修复工作;后来生病了, 居家休养,没几年病情加重,父亲把她送进了疗养院,再后来我见到她,就是在她的葬礼上了。”楚瀛说的云淡风轻,“我二哥迟来的叛逆期就是那时开始的,他恨这个家里的所有人,虽然我也不清楚为什么。”
  丁厌:“你的家庭故事听起来好复杂诶。”
  “是复杂,所以没有人喜欢回那个家。”楚瀛拿出橱柜里的糖果和巧克力,倒在盘子里,为小朋友的到来做准备。
  丁厌偷了一块软糖,剥了纸包在腮帮子里,“你是在英国出生长大的吗?可是你的中文很好,不像一般的华裔。”
  弄完糖果,楚瀛又装了一小碗蓝莓,“我是在香港出生的,我父亲是香港人,母亲是中英混血。他们在大学里相识,结婚前一切都很顺利,婚后各种矛盾显露端倪,关系恶化得厉害。我的中文是我外祖母教的,她祖籍在上海,是大学中文教授。”
  丁厌竖起大拇指,“书香世家。那你爸是做什么生意的?”
  “和你前女友一个行业,他也是造船的。”
  “那你爸至少是能上新闻的那种业界大人物吧?”
  “你去网上搜,确实能搜到。”楚瀛挑了一颗胖胖的蓝莓喂给他,他张嘴接了,才满足他的好奇心道,“新闻我没太注意,但有座博物馆是为他建的,可惜那个地方不好玩儿,专程去没必要;你要是想了解,下次找个机会带你去参观。”
  “我好嫉妒你啊。”丁厌咬着蓝莓,食不知味,心头涌出苦涩,“你好会投胎……一出生就什么都有了。”
  “你有的也不少,”楚瀛说,“你的父母亲人都很爱你,这是无价之宝。”
  “话虽如此……但……哎,”丁厌也想不到能说什么,又道,“说回你哥哥吧,你二哥和李琰是家族联姻一类的吗?”
  “不是,她父母只是寻常生意人,我父亲对这桩婚事很不满,当初也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再加上Elsa是女孩,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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