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曾经引以为傲的家世和长相,都在因果报应里,该还的还,该老的老。
现在的他,有什么资格去尝试,再一次戴上戒指?
外面起风,玻璃窗被哐当哐当地砸,让商初时想起,他生两个孩子的时候。
那是个大雪纷飞的隆冬,积雪压垮了诊所附近的电线杆。
商初时躺在冰冷的床上,因为停电,小诊所里没有暖气空调,冷得刺骨。
空气太干燥,吸进鼻腔里的冷风冻结了鼻黏膜,毛细血管因此破裂,流出粉红的血水。
喉咙和肺被冷空气占领,更是难受到极点,加上寒冷的胁迫,让他浑身没了知觉,直到阵痛开始。
那是他从没尝过的剧痛,被踩断手指的时候没有,被活生生打脱视网膜的时候没有,从池霆看不见的地方仓皇逃离时也没有,就像是电锯在身体里嗤嗤地搅动,痛得连呼吸都数次停止。
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了,但可能是老天爷觉得给他的惩罚还不够,让他在剧痛的折磨中,发出一声比一声嘶哑凄厉的惨叫,历经二十几个小时的阵痛,才在濒死的边缘生下两个孩子。
当朋友把孩子洗干净,包起来放到他枕边时,他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唯恐会因血脉的牵连,无法克制涌动如泉的思念,哀伤到无法支撑下去。
可是,那个时候连回想一下都觉得痛到无法呼吸的人,如今活生生站在面前,他却平静了许多,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歇斯底里。
可能,是因为,他贫瘠匮乏的生命里,有了新的寄托。
新的一天来临,早上商初时振作精神,趁醒得早,去给宝贝们做早饭。
冰箱里食材不多,就两袋速冻汤圆跟昨天带回来的酸奶。
他很快做好饭,再去把两个孩子叫起来。
一岁半起,萝卜就能在闹钟响起后,自行起床穿衣,洗脸刷牙,全程不需要商初时协助。
两岁半,他就认清了人民币的面值,摸清了购买力,甚至能算出,一根油条两块钱,买四根要给八块,如果给了摊主十块,对方要找他两块。
每当商初时不准备早饭的时候,就是萝卜去楼下大妈那买早点,期间对任何人的搭讪和攀谈都熟视无睹。
所以不怪商初时觉得,他身体里住了个穿越而来的老干部灵魂。
对此,萝卜曾说,“您少看点穿越小说,那玩意伤智力。”
商初时跪服。
虽然是暑假,但商初时觉得,孩子们从小就不该养成睡懒觉的习惯,而且还在生长期间,吃早饭才能保证身体健康。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家里人除了他,都必须在七点前起床。
对此,萝卜又曾说,“您这么狗,是良心被狗吃了吗?”
把萝卜揍得哇哇大叫后,商初时受伤的小心灵才得到少许纾解。
把孩子们拎起来,商初时自豪地端上父子三人的早餐:各一碗汤圆,一盒酸奶。
面对早餐,萝卜沉默了。
商初时的基因谱可能天生跟别人不同,其中大概有一列特别诡异的基因序列,是让他哪怕锤炼千百次,也不记得,不管煮饭炒菜还是下面条,都不能把油盐酱醋糖全部倒进锅里一起搅拌。
就比方眼前的这碗红糖汤圆里,有散发出生油味的菜籽油,醋,酱油,白糖,耗油,料酒,辣椒,花椒……
凡是橱柜里有的调味料,商初时无比大气地全放了一遍。
他还很惋惜地说,“我刚看冰箱里没蛋了,要不然敲个蛋进去搅成蛋花,肯定更美味。”
萝卜成熟地推开碗,“爸,别,亲生的。”
胖丁大清早被叫醒,还迷迷糊糊的,舀了一个汤圆进嘴里,还没嚼下去,就被满嘴怪味弄得痛哭不已。
他都不明白,自己是被酸哭的,还是被辣哭的,小小年纪的他,不会知道,一碗红糖汤圆里,有人间百态。
萝卜驾轻就熟地把弟弟拉到卫生间去漱口,一边教训,“让你不长记性,爸爸做的东西能吃吗?他连奶粉都要用辣椒油泡,你都喝吐多少次了?”
过后,他拿了一盒没被商初时荼毒的酸奶,喂到弟弟嘴里,成功阻止胖丁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嚎。
把一锅报废的汤圆倒进垃圾桶里时,商初时依然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他的基因里,明明白白写着:放,使劲放!调味料越多越好吃!
所以,不管萝卜怎么叮嘱,该怎么来还是怎么来,下次的黑暗料理一定比这次更惊艳。?
第十四章 当红影帝宋昀
大清早,商初时刚到办公室,就听同事们,盛世娱乐刚签约了两个新人。
一个是新晋影帝宋昀,此人出道四年,以顶尖的美貌和精湛的演技迅速爬到顶流位置,如今是炙手可热的当红演员。
乍一听到宋昀的名字,商初时手一抖,豆浆洒了一地。
主管神秘地聊八卦,“你们知道吗,新董事长之所以收购飞天娱乐,就是因为有人想潜规则宋昀!老板心想,与其让宋昀在别人旗下受委屈,不如自己开个娱乐公司,全公司给宋昀服务!”
“天哪,好浪漫哦。”一女同事双手捧脸,花痴得不行。
大家都在讨论池霆跟宋昀的关系,只有商初时机械地擦拭地上豆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同事见他闷不吭声的,撞了他一下,“商明,你怎么不发表感言?”
商初时张张嘴,又沉默下来,继续埋头擦豆浆。
另一同事见状,不屑地撇过头去。
这人就是这么讨厌,又穷酸又小气,还不喜欢跟人说话,高傲得不行。
商初时没理会旁人对他的看法,只在回忆记忆里有关宋昀的事情。
十几年前,池霆家里出了变故,到商家来由商老爷子代为照看。
跟池霆一起来的,就有宋昀。
宋昀跟商初时同龄,那会胆子小得可怜,跟谁说话都像猫儿似的,不敢抬头看人,始终躲在池霆身后。
偏偏商初时这个小霸王对池霆很有好感,总是看不惯黏在池霆身边的宋昀,所以明里暗里,没少欺负人。
他那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把宋昀衣服剪成条塞马桶,往宋昀书包里装玩具蛇,把宋昀吓得半死。
他欺负池霆的时候,池霆视若无睹,从不跟他一般计较,但是一旦他欺负宋昀,池霆就会跳出来维护宋昀,对他疾言厉色,警告他不许胡来。
混蛋就是混蛋,池霆越生气,商初时就越得意,总觉得他能挑起池霆的愤怒,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所以,他越来越猖狂地欺负宋昀。
两人同班,他在临上课前把宋昀的书包丢进卫生间,在宋昀上交作业后,偷偷溜进办公室,把宋昀的作业换成白纸。
宋昀寄人篱下,卑微得很,从来不会去向商老爷子等人告状,只有池霆得知后,会跟商初时打架。
池霆本来就年长商初时几岁,每每压住商初时,愤怒地给他一顿拳头吃,打得他鼻青脸肿,鼻血横流。
商初时打又打不过,可是年少时自尊心和嫉妒心作祟,池霆越为了宋昀凶他,他就越不服气,死命的折腾宋昀。
到后来,经常是他俩打架,宋昀遭殃。
他那会真是个极其恶劣的人,丝毫不明白,自己的行为会给宋昀造成多大伤害。
他只想通过这种手段,让池霆多看他一眼,多跟他玩,不要老是待在树荫下看书,或者跟宋昀一起弹钢琴。
他以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应该像爷爷和父母,以及姑姑那样,深深爱着他。
而他喜欢的人,也绝对不许去喜欢别人。
幸好,现在遭报应了。
他被商家扫地出门后,挺着肚子,作为一个不被社会接纳的怪物,到处流浪,东躲西藏,甚至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摒弃自尊,去垃圾场里翻找吃的。
反观宋昀,却终于迎来曙光,在娱乐圈闯荡出一片天地,人人称羡。
商初时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又听同事们提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就那个资源咖商哲奚?我的吗,老板疯了吗,签那个花瓶?”
“别,说他是花瓶都委屈花瓶了。至少花瓶长得好看,商哲奚不说丑,但在娱乐圈里真算不上能看。”
“我是听说,池董的爷爷跟商家那个首富老爷子是至交,反正两家很久以前就挺亲近的。可能是看在这层关系上,池董才签商哲奚的吧。”
一群人正叽叽喳喳地讨论,商初时脸色煞白,耳朵里嗡嗡地响。
商哲奚?
池霆还签了商哲奚?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快到中午的时候,确切消息传出,盛世娱乐的确签了宋昀和商哲奚,宋昀跟他经纪人还来了公司,正在董事长办公室里。
全公司都在讨论,宋昀跟池霆什么关系。
看池霆为了宋昀,直接收购一家公司的壮举,可见在池霆心中,宋昀的分量有多重。
如今同性婚姻合法,就算明天传出两人要结婚的消息,全公司也只会笑呵呵地送上祝福。
饭点过了很久,其他人都开始睡午觉了,商初时在肚子咕噜噜地抗议后,才从龟缩的工位后头,蹑手蹑脚地去食堂。
他很怕会遇上宋昀,即便知道,宋昀不会为了以前的事找他麻烦,可在犯下那么多过错后,他终究无法面对宋昀。
尤其是,对方光鲜亮丽,是拥有万千粉丝的明艳大明星,而自己穿着几十块钱,洗得掉色的劣质地摊货,为了几块钱抠抠搜搜地食堂讨要剩饭。
狼狈的对比之下,他再舍弃了自尊心,也难以抬起头来。
走廊里空无一人,商初时刚放心大胆地迈出第一步,就听身后有道温柔的男声传来。
“我听池霆说,你也在这家公司上班,本来想见见你,但又担心打扰你,所以没主动过来。没想到,还是偶然之下碰面了。”
商初时浑身一僵,反射性埋头,大步往前走,身后的人却喊出声,“商少……初时,商,那个,初,初……小时……商先生?”
宋昀纠结了半天,结结巴巴喊了几个名字,都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商初时。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太过体贴,温柔得让人无所适从。
商初时抱紧饭盒,收拾好惊慌的神情,转过身去,却满脸难堪,“宋大明星,您好啊。”
宋昀很温柔的笑,“你总算不跑了,要是必须来追你,我肯定追不上。”
宋昀刚出电梯,身后还跟着经纪人。
跟四年前最后一次相见比,现在的宋昀更加漂亮而柔和,身姿挺拔修长,气质绝佳,不愧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明艳得惊人。
他从小就很漂亮,那会有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有时候即便是小霸王商初时,面对他那张过分好看的脸,都会悄悄脸红。
长大后,这份光芒万丈的美貌升级了几个版本,是光看一眼,都要炫目许久的程度。
相较之下,商初时是如此局促落魄,黯淡无光。?
第十五章 和商家人久别重逢
久违地碰面,宋昀主动请商初时去高档餐厅吃饭。
当西餐送上桌时,商初时拿着刀叉,一时间无所适从。
自打离开商家,以“商明”这个名字立足,商初时就没能踏入过这么奢华的餐厅,甚至没能吃上一顿像样的饭菜。
偏偏,请他吃饭的人,是他曾经最讨厌,最看不起的宋昀。
宋昀坐在餐桌对面,笑着说,“不知道这家餐厅怎么样,我是第一次来。要是不合你口味,我们以后换一家,小……那个,商先生?”
他比商初时大一点,叫“时哥”没道理,“弟弟”又太白莲绿茶的感觉,“小时”更是莫名亲近,让人觉得心怀不轨。
商初时满脸尴尬,叉子把一朵西兰花叉成了碎渣,“您叫我一声商明就行了,现在我叫商明,身份证上都改了。”
商初时的事,宋昀知道大半,自然也听说了商家除名的事情。
“那就叫你小商吧,你叫我小宋或者昀哥都可以。”宋昀笑起来时,眼睛像月牙一样,很是漂亮。
同样是历经苦难,跟池霆这个恶劣的人不同,宋昀骨子里就是温柔的,像一阵春风,温暖人心。
他是真的温文儒雅,这一点,商初时以前就明白。
不怪池霆喜欢宋昀,这种干净温润的人,放在谁心里,都是要好生珍视的宝贝。
西餐很美味,但商初时名同嚼蜡。
宋昀也不是个话多的人,连闲聊的话都说不出来,以致于气氛莫名尴尬。
有几个女生看见宋昀,辨认过后很激动地上来要签名,宋昀微笑着给她们签下。
如今的宋昀光芒万丈,走到哪都是人群中的焦点。
反观商初时,灰头土脸,穷酸土气,穿着不合身的掉色衣服,头发也乱糟糟的,整个人透露出一种局促的小家子气。
风水轮流转,转得商初时无地自容。
饭没吃完,微博上称,宋昀在这家餐厅吃饭,吸引很多粉丝来围观,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
为了躲开粉丝,只能尽快回盛世娱乐大楼去。
正是午休时间,大部分人都在休息,等电梯的时候,商初时终于说出在心中积压已久的歉疚。
“对不起……小时候,那么欺负你。”他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面色臊红。
只有自己经历过被欺负的苦,才会反思曾经的行为有多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