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会下一场久违的暴雨吧。
半夜时分,电闪雷鸣,倾盆暴雨狂涌而至,把整个帝都淹没在不见天日的朦胧雨幕中。
幸好是周末不用上班,胖丁也不用去拍摄,连萝卜的夏令营也暂时中止,一家人得以久违地相聚。
大清早,萝卜拿出模型,胖丁抓起一把零件天女散花,萝卜视若无睹,冷着脸继续拼。
甄乐天有睡懒觉的习惯,没工作的时候不睡到中午是不会起来的。
商初时冒雨跑外面早餐店买了包子油条回来,浑身都湿透了。
“我去,今天的雨真大,我都差点被卷跑了。”
他边说边进来,把早餐拿进厨房,然后去换衣服。
下起暴雨,暑热消退,凉风满屋子乱窜,十分舒畅。
甄乐天被雷声吵得睡不着,揉着眼睛出来,耷拉着眼皮喊,“明儿,给我买烧麦了吗?”
“有,还有猪肉馅的煎饺。”商初时难得买了很多吃的,花了大几十,肉疼得很。
甄乐天饿得慌,脸不洗牙不刷,打开电视。
电影频道正在播放经典老电影,萝卜随便瞥了眼,愣了一下,“刚刚有一个好漂亮的大姐姐。”
荧幕上,绝美的女人一闪而过,给萝卜留下很深的印象。
甄乐天说,“小笨蛋,那不是姐姐,是老牌明星,按年龄能当你奶奶了。”
胖丁也看到了,小脑袋瓜子歪着,仔细想了想,纠结地说,“胖丁总觉得,这个奶奶有点眼熟。”
萝卜也赞同地点头。
他也觉得,荧幕上的漂亮大姐姐给他一种很眼熟的感觉,仿佛在哪见过。
甄乐天边刷牙边换频道,随口说,“她演过很多作品,你们大概在电视里看到过。现实里不可能,听说她都去世好些年了。啧啧,红颜薄命啊。”
商初时把早餐放在餐桌上,没插嘴。
电视里那位,可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风华绝代,美艳绝伦,在美人云集的娱乐圈里都是无与伦比的绝色之姿,时至今日,每每盘点历代美人,这位都榜上有名。
萝卜跟胖丁之所以觉得眼熟,大概是联想到池霆了吧。?
第四十三章 小霸王的另类保护
帝都偏僻地段,一座毫不起眼的精神病院矗立在雨幕中,处处透着死寂的灰白。
在轰隆不断的雷鸣中,病房里的女人趴跪在地,不断用脑袋撞墙,撞得头破血流,现场像发生了凶杀案。
“池霆,你这个小畜生!你把我儿子怎么样了,把我儿子还给我!啊——”
女人瘦弱干瘪得可怜,宽大的病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以前那张妩媚艳丽的脸上爬满皱纹和苍老,眼神里依旧透露着刻薄和怨毒。
她如今很是狼狈,没了曾经在池霆面前趾高气扬的凌厉,只剩下无尽悲愤和绝望,像落在地里的树叶,一点点枯萎发黄,最后分解腐烂。
隔着玻璃窗,池霆静静站着,愉悦地欣赏女人歇斯底里的痛苦状态。
一如曾经的他,被仇恨和哀痛充斥着,无数次快要陷入癫狂。
周一零站在池霆身旁,见池霆面色如常,低声问,“要不要把她的嘴堵上?”
“不用。”池霆说着,叩叩玻璃窗。
女人对外界的声音很敏锐,脖子僵硬地扭转,灰白如死人的浑浊双眸死死盯着池霆,像是要把他千刀万剐一样恶毒。
“池霆!你这个杂种,你把我儿子弄到哪去了,你把他还来!”
女人如同疯狗,眼睛发红,嘴角流涎,连滚带爬地冲到窗边,啪啪地砸窗。
她又哭又笑,妄图打亲情牌,“他可是你亲弟弟啊,是你们池家的血脉!你不能对他下手知道吗,要不然到了地下,你有脸见你们池家的列祖列宗吗?”
周一零噗嗤一笑。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列祖列宗?这女人怎么满脑子封建思想。
池霆神色冷然,居高临下地看着癫狂躁动的女人,“说起来你们当初逼死我母亲,怂恿池家把我赶走的时候,似乎没想过,我也是池家的血脉?”
他微微弯腰,隔着窗户跟女人对视,露出阴郁的微笑。
“再说,小三的儿子,也配称是我弟弟?”
女人神情一滞,接着眼球疯狂转动,整个人狂躁起来。
“你妈妈才是小三!我跟池先生都快在一起了,可是她却突然出现,把池先生的魂都勾跑了!她不过是个下三滥的妓女,仗着有几分姿色而已,凭什么勾走我男人!池霆,你跟你妈才名不正言不顺,你们才是破坏我幸福的贱人!”
女人疯狂拍打玻璃,指甲吱吱地抠抓,在上面留下道道血痕。
周一零朝护工们使了个眼色,四五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立马上去,将女人死死压在地上注射镇定剂。
在这种压抑阴暗的精神病院里,就算是正常人,也会被折磨得疯疯癫癫。
池霆转身离开,周一零快步跟上。
“Boss,您不要在意她的话。按情况推测,在池老先生跟您母亲认识时,她在池老先生眼里,连草芥都不是。”
池霆不咸不淡地说,“不关我的事。”
论起罪魁祸首,终究还是他父亲,这个可恨的人渣败类。
阴暗的走廊,池霆透过玻璃窗,看见汇集成河的雨水,沿沟渠蜿蜒向下流去。
母亲自杀前的那些天,也总是暴雨连连,雷声从早到晚响个不停,令全市淹没在海洋般的洪水中。
“你对爱情怎么看?”他突然问。
周一零愣了一下,夸张地叹气,“爱情?我能怎么看,都分手七八次了,爱情已经快跟我绝缘了。”
“所以,你信这东西吗?”池霆再问。
周一零直觉这问题不好回答,小心翼翼地说,“这个,可能得分人吧。有人是真爱,有人就想玩玩。”
池霆沉默以对。
以前,商初时总嬉皮笑脸地说,他喜欢他,特别喜欢,光是看上一眼,心脏都满足得好像要爆炸了。
可是,他从来没信过。
他的母亲,风华绝代的大明星,独一无二的惊艳大美人,被他父亲的甜言蜜语所蒙骗,在事业达到巅峰的时候毅然息影抛弃一切,回归家庭,成了他父亲手心里的菟丝花,
可是婚后没几年,那个人渣就出轨了,留下他母亲独自守在豪华的别墅里,不允许她复出,也不答应她离婚,眼睁睁看她的灵魂一点点离开身体,变得支离破碎。
美艳的鲜花一旦离开肥沃的土壤,被插在装满营养水的花瓶里,又能活多久?
池霆始终记得,母亲常年坐在昏暗的窗边,望着外面变幻的四季风景,整个人空茫得仿佛没有灵魂。
女人的绝世容颜并未因婚姻的不幸而凋零,依旧美得摄人心魄。
“你爸爸跟我说,他很爱我,一辈子只爱我。可是他给我的一辈子,只有几年而已。”
轻柔的话语仿佛在述说无关紧要的事情,端庄却软弱的女人一点点黯淡,失去颜色,无力跟男人给予的苦难斗争。
等到小三母子堂而皇之地闯进别墅,面对丈夫的背叛和小三的挑衅,她更是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选择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结束生命。
爱情?
池霆对此嗤之以鼻。
这东西不可能存在,不过是荷尔蒙作祟,用来欺骗人的小把戏,他不会像那些无知又无法自控的人,沉沦在可笑的痴心妄想中,作践自己的生命。
一旁,周一零开口,“对了,艾尔莎说,医生那边看过商先生的病历后,希望能给商先生做个全身体检。除了心脏问题需要防范,其他状况也不能大意。”
池霆撑起黑伞,大步走入暴雨之中,“让公司安排下去。”
单独让商初时去做体检,这人估计又要推三阻四的。
周一,公司里,池霆没去上班,商初时一个人在董事长办公室里逗乌龟。
虽然工作很清闲,但商初时总觉得心虚,毕竟拿了高工资,不做点实事不够安心。
这时候,宋昀主动找上他。
“那你要不要跟我去剧组,”宋昀朝他优雅地笑,“当然,我会跟池霆说,借你用用。”
“马上走!快快快!”商初时拎起乌龟丢回鱼缸,把宋昀往外面推。
他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快憋疯了,巴不得出去找点事情做。
帝都的排水系统很好,暴雨刚停,路边的积水就慢慢退去,有不少环卫工人在清理下水道附近的垃圾。
商务车从大街上驶过,开往剧组。
商初时对助理这一行干得很熟练,一上车就对宋昀嘘寒问暖,又是递奶茶又是捧剧本,把宋昀弄得哭笑不得。
“我是找你出来玩的,不用对我这么殷勤,感觉怪怪的。”
商初时愁眉苦脸地说,“我觉得我被培养出了奴性,现在看到比我身份高的人就想去伺候。”
“额……”宋昀扶额,好笑又无奈地说,“把我当朋友吧,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跟你成为朋友。”
商初时压根不信他,自嘲地说,“别说做朋友,你没打死我,我都觉得你这人心胸真的好宽广。”
就算不像池霆那样报复他,把他当玩具折辱回来,至少,也不该对他这么温和。
即便是宋昀本人温文尔雅的性格所致,商初时也不理解。
宋昀翻看剧本,一边说,“小混蛋也不是全在欺负人,记不记得初二那年,我被校外混混欺负的那事?”
商初时回想了下,没想起来,宋昀只好提醒。
那会,宋昀长了一张非常漂亮的面孔,而且因身体比较瘦弱,皮肤也白皙,有点雌雄莫辩的意思,导致不少人说他是女孩,肆意羞辱欺负。
有一次放学途中,他被几个混混拖进无人的小巷里勒索,幸好商初时跟他的狐朋狗友们路过,立马冲上去解救。
毕竟只是一群想偷溜出去玩的小孩,都没保镖在身边,再怎么样也不是成年人的对手,最后宋昀被救出来了,商初时也被打得头破血流。
回去后,商秀妍一看商初时伤成那样,差点晕过去。
医生来的时候,商秀妍一直在追问怎么回事,宋昀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他是寄人篱下,商家收留他们,是看在已经去世的池霆爷爷的脸面上。
一旦他连累商初时受伤,商家一定会把他赶出去。
他胆战心惊地想要把事情的经过说出来,商初时却先开口,说自己跟高年级打群架,然后反被打成这样。
宋昀惊呆了,完全没想到,到那个地步,商初时还在维护他。
如今想来,宋昀依旧觉得很不可思议,“其实我当时把你想得特别阴毒,觉得你是不是想借此机会,光明正大把我撵走,结果是我太小心眼了。”
他顺带唾弃了自己一番,含笑说,“所以打那以后,我真心希望,能跟你好好相处。”
可惜商初时误会了他跟池霆的关系,一直到最后,都不肯放下身段跟他和好。
听完宋昀的剖白,商初时也总算想起这事了。
“道谢就不用了,我八成不是真心保护你的。”
他那会就是觉得,池霆是他的,池霆的宋昀也是他的,所以宋昀只能他欺负,别人敢动宋昀,就是在打他的脸。
更重要的是,一旦宋昀出点事,池霆肯定会去找那些人拼命,他不想再让池霆徒增无谓的烦恼。
过后,他没把这件事放在心里,结果宋昀倒是一直记得。
还有更多的保护,宋昀都铭记着。
池霆比他大几岁,两人不在同一间学校,他在班上孤零零的,没爸妈撑腰,自身又内向腼腆,长得像小女生,很容易被欺负。
但是,商初时充当了欺负他的那个角色,将他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回想起初中三年,除了商初时常来碰瓷,真没几个人敢欺负他。?
第四十四章 共进午餐
暴雨过后,天空并未放晴,乌云密布,灰蒙蒙的阴郁。
商初时一直望着窗外发呆,宋昀刚接下《尘封档案》这部电视剧作品,正专心研读剧本,时不时跟商初时聊两句。
“这部剧有一个单元,是讲高中生早恋。女生怀孕,男生怕承担责任,失手杀人,在亲妈的帮助下掩埋尸体。二十年后,女生的尸体被挖掘机刨出。”
看完剧本的宋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喝口奶茶压压惊。
商初时很担心地说,“你喝这么多奶茶不怕胖吗?”
这句话仿佛戳到宋昀的痛点,眼泪霎时就集满于眼眶里,滚滚寒泪几欲溢出,演技比商哲奚那个木头好了千百倍,让人瞬间领悟到他的心酸和悲痛,感同身受。
“这是我今年的第三杯奶茶。”宋昀哽咽说。
看看八月份的天气,商初时充满了同情。
两人转而聊到这个话题,商初时自不必说,他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
相对的,他很好奇,宋昀的初恋在什么时候。
他只是随口一问,宋昀却大大方方地承认,“我这么好看,追我的人能绕帝都一圈,能不心动吗?只不过池霆不知道,我要跟他说我了,他能打断我的腿。”
池霆对“爱情”这东西深恶痛绝,勒令宋昀经济独立,出人头地之前不准谈恋爱。
可是青春期的孩子总归有点叛逆,而且对爱情有种朦胧的美好向往,宋昀实在没法像池霆那样,即便周围美女如云,也非得当清心寡欲的和尚。
商初时被他逗笑了,说,“后来呢,怎么分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