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昀离开后,病房里只剩下商初时跟池霆。
商初时浑身写满尴尬,想跑路又不能,因为点滴没打完,医生不让走。
过了很久,商初时才腼腆地小声说,“今天,谢谢池董送我来诊所。”
“要是群演死在剧组,对公司也会有影响。”
池霆表情有些冷淡,语气里也透露出一股难以掩饰的烦躁,连他自己都觉得,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真是来得蹊跷,完全不受他控制。?
第二十八章 有些刺眼
池霆从来不是个宽厚大度,会体谅他人的人。
不管外表看起来再文质彬彬,谦逊守礼,他的眼神永远淡漠而危险,眼底是藏不住的内敛精光。
他满心满腹只有阴险的算计,这世界上除了宋昀,可能没有任何人能得到他片刻怜惜。
曾经,商初时以为,自己能走进池霆心底,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把池霆推得越来越远。
明知道池霆是怎样的一个人,可商初时知道,他始终无法割舍掉对池霆的感情。
不管多努力去无视,他都骗不了自己。
相比起商初时的复杂心绪,池霆来得更简单直白。
望着一盘整齐的苹果肉,池霆不紧不慢地说,“商少现在过得这么清贫,连果皮都要吃?”
他觉得商初时这个行为真的很刺眼,如果穷苦得连苹果皮都舍不得扔掉,那干嘛要专程切下来?
是故意装给别人看,博取同情吗?
商初时端着果盘,不自主地捏捏鼻子,嘿嘿傻笑一番,“你来了。”
真是丢脸,他好像,总是在池霆面前露出最狼狈不堪的一面。
虽然在家里,他也常背着孩子们吃果皮,那会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是现在,被昔日他最喜欢的男人拆穿,还堂而皇之地摆到台面上来,商初时脸都红透了。
他的局促,小气,吝啬,乃至于捉襟见肘,早已彻底暴露在池霆眼前。
他以为池霆会继续口出恶言羞辱他,以报昔日被折辱的大仇,然而,池霆似乎没他想的这么小心眼。
“以前飞天娱乐的薪酬不算高,但也不至于,让商少过得这么辛酸?”
池霆想不通,手脚完好,没有智力缺陷的商初时,为什么会把自己搞成这样?
即便是在帝都这种的大都市,一个大男人要养活自己至少不难,况且商初时年纪轻轻,在盛世娱乐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周末还继续打零工赚钱,应该不是懒惰导致的。
他的穷困潦倒,让池霆这样的精英实在无法用理论来解释。
商初时尴尬得要命,手藏在被窝里,不断摩挲左手无名指的肿大关节。
他怎么找得到不错的工作呢?
一个身无分文,一只眼睛瞎掉,还挺着肚子的怪异男人,连一份扫大街的工作都不敢做。
左手指骨被踩断的那段时期,他没钱医治,等待自动痊愈,五根手指肿痛不堪,整只手连动一下都疼。
别说是找份技术性的工作,哪怕日常起居都尤为艰难。
好不容易捱到小家伙们出世,偏偏又是双胞胎,让商初时带着孩子上班的愿望落空。
哪怕是当个洗碗工,他都没办法在照顾两个孩子的同时,兼顾洗碗。
那段时间,通常是他白天带孩子,晚上等甄乐天母子有空,帮他照看,他出去找廉价的夜班,或者等周末和节假日。
他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最简单的体力活是帮水站送水,骑着三轮车穿梭于各大老式公寓,帮行动不便的老人们,把一桶桶水扛到六楼七楼。
每送一桶水,临时工的提成是1.5块,为了多赚钱,他不顾产后虚弱的身体,咬牙坚持,每天送一百桶,赚来150块。
落下一身病根,却连孩子们的奶粉钱,尿不湿钱都赚不回来。
如果不是甄乐天妈妈在金钱方面多多支持,商初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每一笔账,商初时都记着的,想等手头宽裕一点就还,可是如今依旧拮据,穷得没脸见人。
活到这地步,商初时自己都觉得丢人。
作为曾经的豪门阔少,他本应该有更光明的未来,但凡有个好点的学历,也不至于过得这么辛苦。
可是, 那会哪想得到这些呢?
他一直是商家的宝贝大少爷,就算以后他不工作,不赚一分钱,商家留给他的金山银山也足够挥霍几辈子。
可他只知道围着池霆转,并顺利让自己在大学毕业之前,被商家扫地出门,想提升学历都没了机会。
开局一副好牌,被商初时打成这样,可见他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人才。
商初时长久的沉默,以及自嘲的表情,让池霆越发不耐。
他向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再悲再喜,情绪深埋于心底,绝不让任何人看出端倪。
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温润成熟,矜贵优雅的,唯独商初时,能让他瞬间变得烦闷,连假象都维持不住。
池霆忍了又忍,才把脸上愠怒的表情转换为平静无波,恢复一贯的沉稳优雅。
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商初时,问,“商少很缺钱?”
商初时抬头,眨眨眼,“除了您这样的顶级富豪,我相信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缺钱的。”
缺钱有各种级别,商初时的级别很不幸地排得最高。
池霆嘴角微勾,“那么,我来聘请商少为我做事,怎么样?”
商初时想也不想地拒绝,“池董就别玩我了,我只有一条命,经不起折腾。”
他真的玩不起,以前是一个人,可现在是三个人。
他把两个孩子带到世界上来了,怎么也得对他们负责。
他态度坚决,池霆反正也是随口说说,没再继续劝。
吊瓶里的药水有安眠成分,没多久,商初时就歪着脑袋昏睡过去。
他靠在枕垫上,一张脸格外苍白瘦削,忧郁而悲哀。
池霆也没离开,一直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商初时原本是个漂亮的人,这一点,池霆少年时期第一次看到商初时,就明白过来。
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有长白皙干净的面孔,没有普通人纠结的毛孔和痘痘问题,比女孩子的皮肤还细腻光滑。
因为这,让少年池霆差点把商初时当女孩子。
他犹记得那个冬天,母亲去世,私生子进门后,他被池家扫地出门,只能带着表弟宋昀,去南市投靠商老爷子。
他按响门铃,忐忑不安地等待,来开门的,就是商初时。
白绒绒的毛衣领口遮住商初时的下半张脸,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清秀漂亮的眉眼。
那双眼睛尤其好看,清澈光亮,像清晨林间,奔跑于朝雾之中的小鹿,令人一眼沉沦。
可惜,开口暴露素养。?
第二十九章 初见之时
商初时毫无疑问是个小霸王,从头到脚都写满嚣张霸道不讲理,除了至亲们,实在让人没办法喜欢他。
明明长了张清秀的外表,可惜商初时的个性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是被宠坏了的典型例子,张牙舞爪,为所欲为,放在古代社会,绝对是个欺男霸女的反派少爷。
那个初见之时,美好温柔,像天使一样的商初时,注定是池霆在绝望的深渊里,给自己编织的不切实际的幻象。
现如今的商初时,是被打回原形的落魄社畜,消极悲观,死气沉沉,不管怎么打起精神,都不再有以前那个明朗张扬的模样。
轮不到池霆来刻意踩一脚,他自身迅速地垮掉,让所有想报复他的人都觉得,实在提不起报复的欲望。
商哲奚是这样,池霆也是这样。
半夜时分,商初时被手机铃声吵醒。
电话依然是甄乐天打来的,询问他人在哪。
他咳了几声,回复在剧组加班。
甄乐天是乐天派,没想太多,只叮嘱他注意安全,随即挂断电话。
商初时再往病房里一看,早先池霆坐的地方空荡荡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他苦笑一声,暗骂自己不该怀有期待。
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还在奢望,池霆能对他有一丁点感情吗?
*
打完点滴,半夜三更,商初时才回到家里。
两个孩子已经睡下了,甄乐天在跟公司那边确定胖丁的行程。
胖丁如今是全公司最受欢迎的小模特,日程排得很满,连带甄乐天也忙起来。
他谨记商初时的叮嘱,一直在跟公司周旋,希望不要给胖丁太大压力。
商初时爬到阁楼上,见两个孩子睡得很香。
“今天拍摄,胖丁没闹脾气吧?”商初时扭头问。
甄乐天打着哈欠,“没,你儿子多听话,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还有萝卜管教他,他个小屁孩能怎么样?”
胖丁没萝卜那么早熟,但是被哥哥吃得死死的,比在商初时面前还听话。
商初时傻笑一会,爱怜地摸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跟他们额头相贴。
不管多苦多累,回来抱抱小家伙们香软的小身体,好像又有了动力。
甄乐天睡不着觉,把煮好的中药给他端出来。
“明儿,我妈今天寄来的,叫我煮给你喝,补气血。”
商初时去洗完手出来,闻到桌上那汤药又苦又酸,反射性皱眉。
虽然知道难喝,但还是得乖乖喝了。
他生产的时候大出血,产后一直没能补起来,导致一张脸整天都是苍白的,看着没什么精神。
所以甄乐天妈妈经常弄些中药给他配好并送来,强迫他多喝点。
上一次被人这么关爱,商初时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了。
甄乐天母子,真的比亲人还对他好。
他捧着碗,拧紧了眉头喝药,听甄乐天在那唉声叹气。
“怎么,工作遇到麻烦了?”商初时问。
甄乐天托腮,娃娃脸上浮现一抹忧郁,“明儿,我今天在胖丁他们公司转了好几圈,怎么就没一个人找我做模特呢?”
商初时无比鄙夷,“去拿面镜子好好看看,认清自己长什么样行吗?”
甄乐天不服气地说,“那我看到模特公司有好几个模特,那模样还没我好看呢,吹的什么高级脸,不就是比我高,比我有气场一点吗?”
不等商初时一一反驳打击,他又咧嘴大笑,“不过胖丁在公司可受欢迎了,你都不知道,其他童模家长一看到胖丁,嫉妒得都快冒火花了!有好几个小女孩的家长,还想上来结娃娃亲!”
商初时又累又困,没理会他,只心中暗自嘀咕。
两个孩子毕竟跟池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池霆的妈妈又曾是全国知名的美艳大明星,这基因代代传承,导致一家四口,商初时最丑。
商初时又问起萝卜的情况,他最近比较忙,老师都是跟甄乐天联系的。
甄乐天跟着去了一趟夏令营,参观了几个小时,世界观都被刷新了。
“我要是有钱,我都想去参加。现在这些小孩玩的那什么型号的天文望远镜,高科技人工AI机器人,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还要学习剑术,跆拳道……”
想起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项目,甄乐天直呼惊奇。
倒是萝卜,知道商初时为夏令营花了不少钱,特别心疼,连去参加活动都恹恹的,无精打采。
甄乐天也说,“我说句心里话,你的确该把那钱存起来,去医院看看病,或者吃好一点。你最近脸色特别难看,真别再拼了。”
“这不是机会难得吗?那么厉害的一个夏令营,要不是有慈善家赞助,花上十几万都不止。我就是想让萝卜聪明些,别跟我一样窝囊。”
商初时知道钱应该用在刀口上,可是也不愿意委屈萝卜。
他以前有足够好的条件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却没那个脑子和耐心,导致如今没学历没技术,想找份好工作都不行。
当初他也是费了好大力气才得以进入盛世娱乐,靠一张油嘴滑舌跟一副厚比铜墙的脸皮,在部门站稳脚跟,但也常遭其他同事白眼。
作为一个父亲,他当然希望给萝卜最好的教育条件,让萝卜开拓眼界,长长见识,尽快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
以后别像他这样子,生完孩子半个月,就到处求爹告娘,低声下气地找兼职,不顾身子有多虚弱,挨家挨户送水上楼,大冬天在雪风里穿梭,把本来还算强健的身体搞得乱七八糟。
甄乐天明白商初时的心情,只好不再提这件事。
喝完药,商初时又说,“对了,最近这段时间,要是有两位看起来很有气质的贵妇来找我,你就说,萝卜跟胖丁是你儿子。”
“贵妇?有多贵?”甄乐天的眼睛霎时比猫眼还亮,兴奋地追问。
“瞧你那没出息的熊样。”商初时虚虚地踹了他一脚,笑骂,“别动歪心思,开玩笑都不行,她们是我的……养母,还有姑姑。”
甄乐天听在耳朵里,没有追问,只一口答应。
当初,他被商初时碰瓷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追问。
没问他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怀孕,没问他为什么会过得那么辛苦,走投无路之下寻死,也没问他家里情况,没问他怀的是谁的孩子。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是甄乐天母子有善良细腻的一面,从没打探过商初时的私事。
等到商初时愿意把一切告知他们的时候,他们不介意做忠实的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