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老婆自己养[现代耽美]——BY:关尼尼
关尼尼  发于: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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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到一半,醉醺醺的姜父已经和面前人聊敞开了不少。
  他听着面前人颇为认真地保证自己的传家宝都拿出来给乖乖看过,保证以后结婚一定会对乖乖好。
  姜父看上去十分动容,他感动道:“好,乖乖读完博士三十多岁,到那时候你们结婚也正好……”
  陆黎:“???”
  他懵了。
  他扭头望向姜宜。
  姜宜趴在沙发靠背上,正对着他们吃葡萄,对上陆黎的眼神,他咽下口中的葡萄,点了点头认真道:“对啊,你小时候不是说读完博士才能结婚吗?”
  他带着点快活道:“之前我们导师读研读博会很忙,我就想起了你小时候说的话。觉得你说得好对。”
  “读完博士再结婚就刚刚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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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来辣来辣


第99章
  喝得有点半醉的陆黎懵然地想着自己小时候说的话。
  好半天, 他才从遥远的模糊回忆中扒拉出零星片段。
  七岁的Arno确实鸡贼地鼓励姜宜读博士,巴不得姜宜读一辈子的书。
  还偷摸地上网去查到了读完博士平均年龄是三十三岁。
  读完博士姜宜就三十三岁了。
  那时七岁的他想什么来着?
  哦。
  他想姜宜三十三岁后才就结婚。
  他半夜做梦都得笑醒。
  “……”
  陆黎沉默下来,僵硬地望着相册里的小树。
  三十三岁才结婚。
  他现在只想穿回去给半夜做梦都笑醒的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餐桌前喝得半醉的姜父念叨叨了一阵,忽然想起了沙发上还坐着老太太。
  他一个激灵, 心里顿时一咯噔, 酒醒了一大半。
  刚才他可是说了乖乖和这小子结婚的事情……
  老太太可还不知道乖乖和面前金发小子已经在一起的事情。
  要是知道自己宝贝孙子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恐怕陆家的草皮都得给这老太太撅了。
  姜父带着点胆战心惊, 抬起头, 却看见老太太正半眯着眼,拄着拐杖, 笑呵呵地望着电视里的小品, 时不时哈哈笑起来。
  姜父搓了一把脸, 他试探性叫了一声:“妈, 刚才我说乖乖……”
  话还没说话, 就瞧见老太太茫然扭头对着姜宜道:“乖乖啊, 是不是有人叫我啊?”
  姜宜点了点头, 提醒她道:“奶奶,爸爸叫你呢。”
  老太太自言自语道:“叫我这个老太太做什么?”
  她拄着拐杖, 拿起遥控, 把小品调大声了一点,望着小品自言自语道:“你爸什么破事都要叫我这个老太太……”
  说罢,老太太又津津有味看起小品,像是完全听不见餐桌前那边的谈话。
  姜父舒了一口气,本打算继续跟陆黎抒发伤感情绪,却发现面前人比自己还要失魂落魄。
  姜父:“???”
  到底是他托付儿子还是面前人托付儿子?
  直到姜宜把人送出家门口, 陆黎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姜宜有点奇怪,问面前人到底怎么回事。
  陆黎失魂落魄抬头, 仿佛不死心地望着他问道:“读完博士真的要三十三岁吗?”
  姜宜笑了起来,他捏了捏陆黎的手道:“怎么可能都是三十三岁。”
  陆黎微微挺直了身体,带着点希冀道:“所以也不一定要三十三岁对不对?”
  姜宜微笑,此时此刻仿佛年过半百的导师附体,语气和蔼道:“当然了。”
  “大部分人都会延毕,肯定都不会在三十三岁顺利读完博士。”
  他越发和蔼道:“我的导师现在四十五岁了,还在准备他的博士论文。”
  陆黎:“……”
  四十五岁。
  他麻木地想,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姜宜拍了拍他的脑袋,亲昵道:“回去吧。”
  “记得收好两千万。”
  陆黎麻木地点了点头。
  这玩意得十几年后才能出现在婚礼上。
  能不收好吗?
  他笑他爸菜。
  他爸笑他三十多岁没名没分没结婚证盖。
  自从那日冬夜谈完关于三十三岁还不一定能够读完博士这件事后,姜宜发现陆黎变得开始对待他的学业格外郑重。
  开学以后,陆黎在租房里专门打了个书架,一股脑地买了一大堆生物专业的书籍,一排一排地码好,好像恨不得要把这些玩意给供起来。
  生怕姜宜少看一本就要延毕一年。
  姜宜在写实验报告的时候,陆黎走路都是屏住呼吸走在地毯上,仿佛发出一丁点声音都是罪不可赦。
  姜宜有时一抬头,就能看到陆黎瞪着眼睛望着他笔记本上的那些数据,虽然看不懂,但神色似乎格外凝重。
  仿佛他看的不是实验数据,而是建设他未来婚姻的一砖一瓦。
  姜宜动手删一行数据,陆黎都要心里一咯噔问然后他道:“你怎么把那行给删了?”
  姜宜低头一看,无奈道:“数据对不上,后面那一项数值那么大,肯定有问题。”
  陆黎悻悻然道:“行吧。”
  那有点遗憾的模样,仿佛姜宜删的不是数据,而是抽了他未来婚姻的一块砖一块瓦。
  虽然陆黎对姜宜的学业抱有极高的重视,但是仍旧不可避免地如同小时候一样对东西抱有极大的敌视。
  小时候是课本,长大后就变成实验。
  因为姜宜一旦做起实验,基本上周末都会泡在实验室,直到晚上才有时间回来。
  有时候陆黎一个人坐在床上,对着刚回来脱外套的姜宜幽幽道:“你陪我的时间还没有实验室的小白鼠陪你的时间多。”
  至少实验室的小白鼠可以在姜宜手里蹦跶,亲亲蜜蜜地陪着姜宜一整天。
  姜宜总是有点心虚。
  因为事实确实是如此。
  但他一贯知道该怎么哄身边的人。
  只要专心致志亲上一口,面前人就会重新变得亢奋起来。
  虽然有时候代价比较大,往往会被一边抓着脚踝拖回去,一边用力撞上去一边低头亲着耳朵说下次要陪他久一点。
  至少要比小白鼠久。
  姜宜往往在这时候是说不出话的,眸子都失焦了,满脸的泪痕,埋头咬着枕头的一角。
  大二下学期,姜宜已经以绩点第一的成绩卷遍了整个生物系。
  成绩优异加上相貌出众的人,向来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但几乎整个生物系的都知道,这位看起来高冷得不得了的绩点第一喜欢泡在实验室。
  再后来,当生物系不少的人看到这位高冷得不得了的绩点第一叼着一个面包,含含糊糊地蹲在花坛旁跟电话那头的人保证说自己在食堂吃饭时,便知道了姜宜已经名草有主。
  金发男生,看起来桀骜不驯,性格很不好。
  但经常会在团聚的时候给实验室的小组成员定下午茶和奶茶咖啡,一整个学期都没断过,基本每个成员都收到过下午茶。
  金发男生拜托的事情也很简单。
  只要实验室里的人别在实验楼投喂姜宜。
  经常有学生为了赶数据,兜里会装着些小零食充饥,饿了就出实验室吃些小零食补充体力,顺带休息休息。
  姜宜总是口袋里被塞得满满当当的,他有时也会挑一些不上火的东西吃,比如小面包和巧克力,经常吃了后就会忘记吃正餐。
  毕竟做起实验来很少有人掐着时间去吃饭。
  后来投喂的人少了,姜宜也就自然而然地按时去食堂吃饭。
  大三春天那年,陆黎逐步接手公司,经常忙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
  但几乎每出一次差,陆黎总要空出点时间去给姜宜买那个城市小众的拼图。
  久而久之,陆黎身边的助理都知道这位陆家大少爷这个习惯。
  直到有一天,陆黎出差跟着陆霄谈完公事,助理原本如同往常一样,要替这位小陆总查一查这座城市有没有售卖小众拼图的地方,但陆黎却直奔机场。
  等到在机场候机时,助理看到一向冷峻着脸,脾气大得要命的小陆总唇边带着笑意,低声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周末真的不做实验?”
  “真的要陪我?”
  不知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陆黎唇边的笑意加深道:“这可是你说的。”
  “好,大概三个小时后我到A市。”
  “应卓翰?管他做什么,你去给他当模特已经够给他面子了。”
  陆黎是耿耿于怀的,毕竟他让姜宜穿裙子,但姜宜没给他穿,但那蠢得要死的卷毛一哭丧着说自己找不到模特,姜宜就心软答应下来。
  瞧着陆黎那副模样,助理这才想到,以往他们叫着小陆总的人才二十岁,对着自己喜欢的人照样跟其他年轻人一样。
  助理心里是好奇的。
  毕竟这位陆家大少爷从来没让自己的对象露过面。
  旁的富家子弟在公司有了助理,总是免不了唤上自己的助理给自己的男朋友女朋友买包买衣服,再不济的也得做几回司机。
  但这位陆家大少爷从来没有。
  他对于自己对象的事一向都是亲力亲为。
  好像从小到大已经习惯了这样亲力亲为,从来没有让他给自己喜欢的人办过什么事。
  三个小时后。
  飞机准时准点停在A市。
  机场里,助理一路提着行李,跟在陆黎身后,然后看着自己小陆总对着不远处的男生愣了愣。
  助理抬头,瞧见了不远处的男生,也稍稍怔了怔。
  不远处的男生偏头似乎在找着人群中的什么人,他气质看上去沉静而内敛,黑发柔软,皮肤白得晃眼,眉眼漂亮到了惹眼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他穿着粉色的毛衣,毛衣看上去很宽大松垮,露出平直白皙的一截锁骨,锁骨上挂着各种银色的装饰品,高腰牛仔裤掐出了一截细细的窄腰。
  牛仔裤是破洞牛仔裤,腰臀裹得很紧,深蓝色破洞处露出隐隐约约笔直修长的长腿,行走间显得格外长。
  花里胡哨但是却意外地招人。
  助理以为是哪家的小明星,还纳闷周围怎么也没有接机的粉丝。
  陆黎停在原地,看着机场来来往往的人目光停留在姜宜身上,有男有女,但大多数都是男生。
  他面无表情心想,到底他们是基佬还是应卓翰是基佬?
  那蠢得要死的卷毛一年学费八万八,给姜宜设计的裤子都舍不得多出两块布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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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来辣来辣,过几天应该要完结辣


第100章
  应卓翰确实没舍得多给裤子设计两块布。
  他甚至连给姜宜穿的粉色毛衣都没舍得多裁一截布。
  陆黎眼睁睁望着穿着粉色毛衣的姜宜低头望着手机, 似乎是在找着什么,然后侧身朝着另一个方向的人流抬头望去。
  看起来质感柔软的粉色毛衣顺着他颈脖往下斜斜裁开一截,露出一截白得晃眼的肩胛和背,黑色碎发遮住些许后颈, 缠绕着银色饰品的后脖垂下一段不长不短的银链。
  那截垂下的链子如同银色背链, 随着走动在曲线优美的脊柱线上晃动,隐隐绰绰蔓延进粉色毛衣深处。
  柔软毛衣勾勒的身体轮廓漂亮得宛如人体速写里最完美的作品。
  姜宜望着面前的茫茫人海, 刚往前走两步, 好像被什么人拉了一下,抬不起脚。
  他低头, 发现陆黎面无表情站在他身后, 手指勾着他松松垮垮的破洞牛仔裤。
  陆黎身后看起来像是助理一样的人面露震惊, 仿佛想象不到在公司里骂人得比自个爹还厉害的小陆总是这样的人。
  上来就掏人裤子。
  还专挑牛仔裤上破洞最大的地方掏。
  被勾着牛仔裤的姜宜:“……”
  他沉默了一会, 压低声音让面前人放手。
  陆黎绷着脸没放手。
  下一秒, 令助理更加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
  他眼睁睁穿着粉色毛衣的黑发男生瞪了小陆总一眼, 然后伸手邦邦打了几下小陆总的手。
  邦邦几声。
  听得助理头发直发麻, 战战兢兢望着脾气不好的小陆总伸出的手被打得啪啪响。
  他好像记得小陆总火起来连自个爹都骂。
  骂什么来着——
  不大记得了。
  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但被邦邦打了几下的小陆总没发火,只是依旧倔强地绷着脸, 勾着黑发男生的破洞牛仔裤没松手。
  然后被黑发男生严肃着脸教育了几句。
  “干什么?”
  “松手——”
  “再不松手下次就不来接你了。”
  小陆总沉默几秒, 然后带着点不情不愿松开了手。
  助理:“……”
  他发誓他绝对一次见到在公司里火起来连自己爹都骂的陆黎这副默不作声模样。
  姜宜看着陆黎松开手,他松了一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破洞牛仔裤有没有给勾坏。
  他一边看一边叨叨道:“应卓翰说这件裤子好几千呢……”
  “老贵了……”
  陆黎绷着脸,好像恨不得拿来针线,把这好几千的衣服裤子都给缝个严严实实。
  姜宜太漂亮了。
  穿着格外惹眼的粉色毛衣,行走间隐隐绰绰露出的笔直长腿, 窄腰翘臀,偏偏神情沉静柔软, 并不是天真烂漫一派,奇异地糅杂在一起,却意外地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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