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我说,你外婆临死前有没有给你提存款的事,你他妈的,我当时怎么给你说的,让你一定要问,你问的话呢,你他妈的就不是个东西。”
“好了好了。”朱毓冲过来拦着,她蹲了下来,佯装心疼揉了揉儿子的头,温柔地说道,“小隐啊,你爸一向就是这么着三不着两的,打疼了没有啊,让妈妈看看,好孩子,你就不能好好想想,你外婆当时怎么给你说的。”
杨诗隐知道他们两个是一个扮红脸一个扮黑脸,故意套他的话,他谨遵外婆的嘱咐,仍是那一套说辞:“我当时太难受了就昏倒了,只大概记得外婆说要我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做个好孩子,其他的外婆真的什么都没说。真的,我还没来得及问,外婆就走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杨毅举手还要打,朱毓看儿子可怜,就拦道:“算了算了,小隐从小就很听话,从来不撒谎,我想大概是真的没有了。”
她叹了口气随即抬眸看着杨毅,用嘲讽的口气说道:“我早说了,让你少赌,这些我也没法了,你自己的亏空自己想办法吧。”
“真他妈的,一群败家玩意儿。”杨毅气得跳脚,大声吼了几句,摔门走了。
朱毓把杨诗隐拉起来,听到杨毅走远,忽然又道:“小隐,你爸那个人又嫖又赌,你防着他是对的,可我是你妈妈,你该相信我才是,你能不能跟我说句实话,外婆真没给你留钱吗?”
杨诗隐避开她的目光,垂着脑袋,轻轻地摇了摇头。
朱毓气不打一处来,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冲他嚷道:“真没用,让你问个话都问不清,怪不得你爸要打你,真是个废物。”
她说着换上高跟鞋也气的走了。
家里又只剩下杨诗隐自己了。
他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地藏银行卡,生怕被父母搜走。
他惶惶不安地过完了暑假,终于熬到了高中开学的通知。
他要离开这个带给自己无数创伤和羞耻的家去念高中了。
他难得有些雀跃,每天都在数着日子。
持续数日的阴雨天气也渐渐放晴,有了盼头,天气都好了起来。
但杨毅却非常生气,屡次在吃饭时辱骂他,骂他浪费钱,读什么书,还不如赶紧辍学去工厂打工算了。
朱毓虽然没说出这么绝情的话,但也表示她只出学费,其他的生活费学杂费她一分钱也不会出,问就是一句:“要钱,找你爸要去。”
好在外婆给他留了一笔钱,他心里并不十分慌张,反正只要能离开家,哪怕让他半工半读他都愿意。
为了不引起父母的怀疑,他只能装出一副愿意父母分忧的模样,在小区附近找了一份发传单的工作,美其名曰减轻家里经济负担。
外婆的话给了他一点鼓励,他觉得自己还能拖着残败的灵魂再试着活下去。
开学的前两天,他用发传单挣得钱悄悄到商店里买了一件崭新的短袖Polo衫和休闲长裤,一共花了一百多,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买新衣服。他的父母很吝啬,从小便告诉他家里穷,让他一定要勤俭节约,所以他的吃穿用度总是很差,身体也发育不起来,同龄的男孩子的身高都已经快往一米八冲刺了,而他只有可怜的一米六九。
因为长得慢,上了初中父母就没给他穿过新衣服,他到现在还穿着小学的旧衣服,好在他爱干净,衣服一直洗的很整洁,只是别人初中的青春时光都是五彩缤纷的,但他没有,他只有自卑和土旧。
他把衣服藏进书包里,忐忑不安地回到家。
进了家,朱毓和杨毅正在吃晚饭。儿子辛苦一天回到家,两人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浑身都写满了嫌弃。
杨诗隐小心翼翼地把书包藏到自己的小卧室,低着头盛了一碗米饭,如坐针毡似的一声不吭地快速扒完。他把碗洗了,就立马躲回卧室。
房门一关,他慌乱的心顿时安定了下来。
他拉开书桌前的板凳,刚想坐下去看会儿书,就听到客厅里传来砸碗的巨响。他猛地一惊,下意识地抱头蹲下,而后便听到了父母争吵的声音。
他难以控制地浑身发抖,从床上拉了个小薄毯披在身上,害怕地朝门口蹲行。
杨毅和朱毓在饭桌前疯狂对骂,朱毓像吃了枪炮一样,把杨毅的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了一遍。杨毅气的满脸通红,上去便给了她一个耳光。
朱毓头上的琉璃发卡被甩了出去,落在地上摔地四分五裂。她的理智已经彻底被怒火烧成了灰烬。她不甘示弱,嗓门登时提高了八度,一下子窜到他身上,一手揪住他的头发,一手疯狂抽他的脸。
杨毅“嗷”的一声惨叫,骂道:“丑婆娘,死婊子。”使劲地将朱毓甩开,朱毓虽然撞到了墙,但疯狂的劲头儿丝毫不减,她抄起墙边的扫帚,像杨排风挥舞烧火棍似的,将杨毅打得痛苦嚎叫。
他举着胳膊边躲边退,直到躲进卧室将门反锁。他怒气冲冲地打开衣柜,抱起一堆衣服甩进行李箱。趁着朱毓拍门大骂之际,猛地推开房门将她扇倒在地上,冲出大门扬长而去。
朱毓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追着他一直骂到了楼下。
邻居们闻声纷纷从家里探出头来张望,但他们谁都不敢劝,只是瞧了眼热闹便关上门来说长道短。
杨诗隐紧张地听着客厅的动静,他听到父母打架的声响,杨毅离家的骂声,朱毓追赶的叫喊,那颗原本就脆弱的心脏就这么被反复的碾压直到破碎,等到夜深人静时再被他默默地拼起来。
他就这么可怜而卑微地苟活了十几年。
朱毓骂骂咧咧的进门,突然把扫帚一扔,盘腿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听到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声,杨诗隐轻轻地打开门锁,探头探脑地朝客厅张望一番。
披头散发的朱毓正捂着胸口坐在地上,哭的面无血色。杨诗隐哆哆嗦嗦地走到她身边,低声叫了句,“妈。”
他本想劝母亲两句,谁知朱毓见了儿子更加火冒三丈。她站起来对着他左右开弓,连扇了好几下,骂道:“都是你这个拖油瓶,王八蛋,蛇鼠一窝!你爸是个狗东西,你又是什么好人了。他妈的,老杨家没有一个好东西,都他妈的是贱种,你就是贱种中的贱种!”
杨诗隐被她扇懵了,站在原地,仿佛灵魂都被打出了窍。
第3章 虹光
朱毓骂完了丈夫,又把儿子骂得头血淋头。
直到她终于骂累了,才踢了一脚杨诗隐,对他吼道:“还站在这儿干什么,还不赶紧滚去睡觉。”
杨诗隐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当挨骂或者挨打的时候,他就像个被封闭了五感的木偶,失去了一切知觉。他麻木地承受完母亲的打骂,便机械似的回到了卧室。
拖油瓶、废物、娘炮……这些辱骂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他从小就是个出气筒,被父母贬损,被同学欺弱。他觉得自己不能算是个人,顶多只能算是一滩烂肉。
有什么好期盼的呢,他觉得自己很可笑,换了个地方上学,他就能摆脱这个糟糕透顶的人生了吗?
他不应该怀有期待的,毕竟明天大概又是黑暗的一天。
他钻进被子,又重新躲进了他又爱又恨的黑暗世界里。
尽管万分不愿意,他还是醒了,阳光透过窗帘打在脸上,他恍惚地摸了一下脸,是暖的。他叹了口气,坐在床上开始发呆。
八点的闹钟响了,他像背着千斤的重担,用尽浑身的力气才能床上爬起来。
洗漱穿衣,换鞋出门,每个动作对他而言都像攀登喜马拉雅山一样艰难。
每天,他每天都好累啊,由内到外,身心俱疲的累,各种压力和难受的情绪一层一层的压在他身上,把他挤地快要变形。他像根快被压断的稻草,在风中摇摇欲坠。
没人在意今天是他去新学校报到的日子,杨毅已经离开家好几天了,朱毓情绪不稳定,时而发疯大骂,时而自言自语。他只能自己一个人背上书包,默默地离开家,往车站的方向走去。
他上了去市里的公交11路,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静静地出神。新衣服还躺在他的书包里,他沉浸在无尽的悲伤和恐惧里,甚至已经将它们遗忘了。他就这么穿着三年前小学生的衣服,迈入了高中时代。
他晕晕乎乎地差点坐过站,直到司机师傅快把车开走了,他才如梦初醒般的叫了声停,司机师傅很不高兴,还嘟囔了两句,他连连说了几声“对不起”慌里慌张地下了车,还撞到了一位在等车的女孩子。
他垂头丧气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他习惯这样往前走,这样可以不用看到周围人的目光。
十二中今年刚搬到新校区——大学城,相比于市中心,这里绿树成荫,马路宽阔,空气清新,路边还栽种了大片的各色花卉,只是人烟稀少,有点荒凉,但对于杨诗隐这种社恐人士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这一路走来并没有遇到其他的学生和家长,他有些疑惑。他看了看腕表,又把入学通知书从书包里翻出来核对时间,然后他惊觉自己迟到了。
他疯狂地跑了起来,转过街角时,被重重地撞倒在一片玫瑰花丛前。
“哟,这不是我们班著名的娘炮吗?”
他被摔地七荤八素,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一记拳头已经落在了他瘦弱的背上。
“哎,兄弟们。”一个男生兴奋地大叫,“打人不大脸,往身上招呼,不要让人看出来。”
“他妈的。”
杨诗隐还没看清打人者的长相,便被一脚踩在了地上。
“我打他还怕别人看出来吗?”
粗粝的嘲笑声传到他的耳畔,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这是初三班级里带头欺负过他的男生李晨阳。
杨诗隐听到他的声音就开始条件反射般的害怕发抖,他是个一米七八的高个子男生,喜欢打篮球,身体健壮,一双拳头砸在身上像被铁打的一样疼,有一次他发起狠来,差点把他的肋骨打折了,只是因为那天他低着头走路没留神不小心蹭了一下他的胳膊。
李晨阳特别享受杨诗隐害怕的模样,像只只会挨宰的小鸡仔。只是他太瘦了,身上的骨头就这么支棱出皮肉,打起来非常硌手,所以他喜欢掏他柔软的肚子,踢他稍微还有些肉感的屁股,像踹皮球似的,把他打的滚来滚去。
今天也算是杨诗隐倒霉,正好李晨阳在家里刚挨了骂,他带着气跟着一帮臭味相投的同学来新学校报到,正在路上飙着自行车呢,转头便看到杨诗隐一个人在路上走着,简直是发泄的天赐良机。
他们把自行车往地上一甩,就冲着他围了过来。
杨诗隐知道今天依旧难逃毒打,只能抱着头就这么趴着。
李晨阳的脚从他的背上一路碾到他的屁股上,大笑道:“看到没有,老子要打他,他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说着他用力地跺了他几脚,其他的三个人也嘻嘻哈哈地开始往他身上撩拳头。
杨诗隐一句话也不说,他早已习惯了挨打,不知道反抗是什么,每次别人的拳头伸过来,他能做的只是抱头。
打的痛了,他便轻生叫几句,甚至连求饶都没有,非常的安静。
“感觉跟打死尸似的。”一个男生说道,“没劲,累了。”
另外一个男生觉得光打没意思,忽然揪着他的头发对他说道:“妈的,你想不挨揍,就把零花钱交出来。”
杨诗隐心里骤然一紧,看到了跌落在不远处的书包,书包的内袋里藏着外婆留给他的银行卡。他伸手想去护又怕引起他们的怀疑。
没想到却是李晨阳解救了他,他嗤笑道:“他穷酸的很有个屁的钱,他父母又穷又抠,你看他的衣服,初中三年了来来回回就这么几件,他哪来的钱。”
“靠,老子白出力了,打人还累呢。”男生不忿地叫嚷他。
“得了,得了,打他不跟玩似的,能有多累。”李晨阳笑道,“等放学请你们kfc啊。”
他踩了踩杨诗隐的头,看了看旁边鲜艳如火的玫瑰花丛,使坏道:“兄弟们,我想到一个好玩的,把他扔到花丛里,让尝尝他带刺玫瑰的滋味。”
众人觉得新奇,大笑起来,几个人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悬空将他荡了两下,而后抛进了花丛里。
男生们一起拍手高声大笑起来,把他的书包当球踢了几脚,这才心满意足地骑上自行车离去。
杨诗隐掉入花丛的瞬间,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移位了,整个四肢都在流血,身上被花枝打满了伤痕,花瓣堆在脸上像鲜血一样。他躺在荆棘里,伤痕累累,却没有力气站起来。
可惜花刺不够长,如果能插进他的心脏里就好了,他就可以永远地消失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辆自行车在花丛外停了下来。
一双手穿过了厚厚的花丛,把一丝光亮带到了杨诗隐的面前。
阳光被细长手指上的水滴折射出细小的彩虹。
杨诗隐的双目勉强的睁开了一条缝隙。
虹光,又是虹光,像那天下午教学楼栏杆上的虹光,那是死亡散发出来的快乐色彩。
难道是死神降临了?
“同学,你没事吧?”
原来死神的声音竟是这样的动听,像玉碎的清响,峥然有声,他打了个激灵,像有人在他耳边敲响了编钟。
“同学,你还活着?吓死我了。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怎么掉到这里来了,还漏了半条腿在外面,吓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