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男主宝贝的一百种方法(穿越 修真)——东方黄瓜
东方黄瓜  发于:2019年05月31日

关灯
护眼

  “念!”容奚面无表情。

  百里煜犹豫片刻,举着书硬着头皮道:“大什么其什么,星什么什么……”  容奚:“……”  百里煜:“……”  室内安静如鸡。

  片刻。

  容奚爆发,“是大行其道,星辉浩瀚啊!大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你个头啊!”  啊啊啊!  苍天啊,大地啊!他不知道原来一本小说的龙傲天男主还是个文盲!第37章  龙傲天小说里的男主不都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满腹经纶聪明绝顶吗?这特么坑我呢!  “对不起对不起……”百里煜拼命道歉, 面红耳赤。

他一开始想强撑着瞒天过海,结果片刻就原形毕露。

这一刻他真的很伤, 明明他想做个完美的男人,想配得上前辈, 可是无论哪一样都是云泥之别。

  从来没有哪一刻像此时般自卑。

  百里煜从小性格开朗, 在村里还算认字比较多的那一挂, 母亲美丽,知书达理, 从小教给他许多道理, 他也聪明伶俐,经常受人夸奖。

稍稍长大后, 个头蹿高了, 长相也是村里最好看的, 属于村草那一挂,就连隔壁的村花也对他另眼相看。

母亲告诉他以后他会是村里最好的农夫, 他也一直觉得自己长大后会是村里最好的农夫,会娶隔壁的村花过一辈子。

  所求不多, 所见不多, 自然不会自卑。

  可是这段日子经历的事情太多,他以往的观念渐渐遭受冲击, 可他依旧乐观, 因为前辈是他最大的后盾。

哪怕在江丰镇这样的销金窟里, 他依旧没有觉得自己有多差。

可自从前辈答应等他筑基就和他成亲以后(容奚:我什么时候答应……),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太差劲了。

因为这时候的前辈已经不是他的后盾,而是未来的配偶,是比较对象。

  他会下意识地比,我的修为比前辈低太多了,我配不上他;我见识太少,他会不会看不起我?我会撒尿拉屎,前辈会不会嫌弃?  总之,突然间,他发现自己样样不如,样样比不上,样样遭人嫌弃。

  当一个男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他会下意识地想要变好,变得更好,变得配得上那个人,会在意那个人对自己的评价,这是本能。

如果一旦发现对方比自己优秀太多,自卑的情绪便会油然而生。

  百里煜并不知其中道理,他只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好,连字都不认识,太丢脸了!  容奚发了一通脾气,百里煜一声不吭,木偶似的地坐着。

  容奚发泄一通后气消了许多,然后道:“算了,我来教你,跟着我念。

”  百里煜咬着牙,轻微点头。

  容奚没想到自己居然要从识文断字开始教起,耐心不足,十分生气,念了两遍就不念了,让百里煜自己学习,他自个儿躲在玉佩里呼呼大睡。

  第二天醒来,百里煜已经开始打坐修炼,下午练习聚灵的同时做其他术法,从头到尾很少说话。

  容奚没被烦,很开心,晚上教认字的时候耐心便要足一些。

  “昨天教你的念一遍给我听听。

”昨晚只是简单地念了两遍,寻常人哪里记得住,他已经做好了仔细教导的准备,并且多次反复对自己说要有耐心,不要生气。

  百里煜拿起书开始念,念到后面容奚越来越惊讶,最后怒声道:“停!”  百里煜停下。

  “你小子在玩我吧?明明都认得,偏偏装着不认识。

”容奚以为百里煜在故意拿他寻开心。

  百里煜说:“不是前辈昨天教我的吗?”  容奚吃了一惊,不会吧?昨天教了两遍今天就全记住了?  “昨日教你你便全记住了?”  百里煜点点头,他不会说昨天半夜才睡。

  真的假的?  容奚大吃一惊,道:“那好,今天你继续读书,把不认识的字挑出来,我教你。

”  百里煜照做,当天晚上大概挑了一百个字左右,容奚教了两遍,第二天容抽查,发现百里煜居然记得八九不离十。

  太令人惊讶了!  若这人在现代,完全就是个令人仰望的学霸!  以前是个学渣的容奚肃然起敬。

  这样一来他便有些纳闷儿,按理说百里煜这个资质和学习速度,稍微教一教肯定能认得绝大部分的字才对,为什么会是半个文盲?他娘是修真者、长得漂亮,据说是隐居在乡村里,能教百里煜识文断字应该是有墨水的,为何只教一些简单的?  更进一步,明明百里煜能够修炼且修炼资质绝佳,为何他娘不教他?  这里面的疑问太多了。

  不过涉及死人又涉及私事,容奚不好过问也懒得过问,便没多追究,只偶尔烦了念叨两句。

  如此过了一个月,百里煜终于看完了一本书,并且能够在聚灵的同时释放灵感、瞬行千里。



  容奚十分安慰,月底那天,他大发慈悲道:“小煜煜啊,这段时间辛苦了,我们去江丰镇玩一玩。

”  百里煜摇头,“我不去。

”  他才没空玩儿。

  容奚听到百里煜的话,有些生气,“这是任务,由不得你不答应。

”  百里煜很迷惑,“任务?去江丰镇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提升你的品位,不要整天像个土包子一样。

  “东西不多了,得去采买一些。

”容奚找了个理由。

  “哦。

”百里煜接受了这个理由。

  第二天,两人稍稍收拾出发去江丰镇,一到镇上,容奚便道:“给你个任务,三天之内把带出来的灵石全花光。

”  百里煜大吃一惊,不可思议道:“全花光?”  出发之时,容奚让他带走几块中品灵石,一堆下品灵石,说是采买物品之用。

  百里煜觉得带的太多了,容奚却不大耐烦,最终拗不过他,便带上了灵石出发,他以为会买什么贵重物品,结果却是让他花光?  “前辈,你要买什么?”百里煜以为容奚想买什么贵重东西。

  “留下一块上品灵石。

”容奚淡淡道,“剩下的灵石全部花在吃喝玩乐上。

”  百里煜被他一席话搞得懵逼无比,“为什么?”  “为什么?”容奚冷哼一声,“因为我看不惯你那副穷酸样,畏畏缩缩,不成体统!给你钱就花,三天不花完,以后别想我教你。

”  百里煜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以前话本里讲过,有师父教徒弟各种术法的,有教修身养性的,有教天文地理的,唯独没有讲过,有师父居然教徒弟花钱的。

  前辈很奇怪,真的很奇怪。

  百里煜心情特别复杂,又特别感动。

  “别杵着,赶紧花。

”容奚说,“今天咱们就去最好的青楼,点最美的姑娘。

”  于是进入江丰镇的第一天,百里煜便在吃喝玩乐里度过了。

说是吃喝玩乐又不全是吃喝玩乐,容奚会向百里煜解释妓子的伎俩、吃穿用度、跳什么舞、唱什么歌。

不管多偏的冷门知识,容奚全部娓娓道来。

  遇到善书画的妓子,容奚认真地将书画知识教导于百里煜;遇到善歌舞的,又把歌舞之类的学识教给他。

  青楼里来的形形色色的客人,容奚教百里煜如何通过服饰、口音、相貌分辨从哪里来,身份地位如何,目的如何,并且要求百里煜和东南西北的嫖客交友聊天,让其自行感受。

  闲暇时刻游玩,又告知风物器具的辨别,尤其在一些灵石宝物上教其如何甄别。

  林林总总,数不胜数。

  每个月的月末,容奚都会带他来江丰镇开眼界、见世面,套用容大爷的话来说,凡事可不精通,但必须都懂。

  百里煜的学习能力很强,几乎可以用过目不忘来形容,原本之前大字不识几个,经过容奚□□,不过一个月的时间便能完成看完一本书,再过一月便完全不用容奚指点,自行找书看。

  各种修行功法、风物异志,都看得津津有味,偶尔还能和容奚辩上两句。

容奚见他能识文断字,自行学习,乐得当甩手掌柜。

  如此,时间一晃过了三年。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容奚这样三百多岁的老油条来说,三年时间只不过弹指一瞬,而对百里煜这样的少年来说,变化却极其深刻。

  知老山上翠云叠嶂,灿烂的阳光照耀在清澈水潭里,反射出粼粼波光。

  哗哗的水声中,一具强健的身体从水里走出来。

  修长的双腿,窄窄的腰身,结实肌肉的腹部。

  再往上便是宽阔的胸膛,正中心挂着一块翠绿的玉佩。

  乌黑的头发湿漉漉地批在肩头,有几缕粘在锁骨,晶莹的水珠沿着发梢滑落,从小麦色的肌肤一路滚到玉佩。

  玉佩受到刺激,一下子醒了,怒道:“不要弄湿我!”  青年用手虚握玉佩,安抚性地用手指摸了摸,轻声道:“对不起。

”  “每次都说对不起,你就不能把我取下来放到一边吗?”容大爷在玉佩里不满。

  “下次一定记得。

”青年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温声答道,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勇于认错,死性不改”,随即抬腿上岸,拿起旁边的衣服随意披在肩头,神情慵懒惬意。

  他往洞府方向走去,每走一步,头上的水珠便干一分,待他来到洞府时,身上的水已经蒸发干净。

  随后他稍稍弯腰进入洞中——他已经长得比洞门还要高了。

  三年时间,少年抽条儿似的往上蹿个子,身子骨也越来越健壮,不知不觉间居然已经成为一个昂昂八尺男儿。

  借用容奚的话——难怪是饭桶,原来在长个儿。

  “还不快看书,过段时间就要筑基,不可有一丝一毫放松。

”容大爷依旧对被弄湿有些不满。

  “好。

”百里煜柔声哄道,来到室内,拿起一块毛茸茸的皮毛擦拭脖子上的玉佩,等擦干净了,又用手指轻柔按摩。

  “嗯……”玉佩里传来细小的鼻音,表达了主人此刻舒服的感觉。

  三年时间,百里煜渐渐摸清了前辈的脾气和喜好,有一次发现前辈在玉佩里时喜欢被抚摸,他便养成了每日按摩的习惯。

  容奚一开始不太习惯,毕竟他缩在小小玉佩里,被按摩的地方不像普通人般可以选择背颈之类的部位,而是全身性质的,被从头按到脚。

开始几次反应激烈,可按起来的确舒服,后来便渐渐默许了。

  按着按着,容奚又被百里煜按睡着了。

  “你自己好好看书……”容奚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片刻后玉佩里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没有身体,只有神魂,容奚睡眠时间比普通人要长许多。

  听着他的呼吸声,百里煜唇边扬起一抹笑意,嗯了一声。

青年的轮廓很深邃,眼窝很深,鼻梁高挺,面容十分俊朗。

他的线条比起容奚要刚硬许多,这样的长相容易让人心畏,可青年的眼神漆黑柔软,嘴角的笑意温和善良,那长相不仅不会让人心畏,反而会让人产生好感。

  见到的人大概都会觉得——这是个好人哪!第38章  等容奚睡着, 百里煜便依照吩咐坐到桌前看书。

前辈说他快要筑基, 他自己也感觉到快了。

  前不久容奚给了他一本关于筑基的书,让他好生学习, 记住各种注意事项。

这几日容奚白日里不断灌输筑基事宜,晚上更是抓紧拧住他看书。

  容奚如此紧张可以理解, 毕竟筑基不仅事关百里煜, 更事关他容大爷的生存。

  对比容奚的紧张兮兮, 百里煜反而不慌不忙,有条不紊。

  为此容奚觉得他不够重视, 骂过他两次, 把百里煜骂得哭笑不得——难道他一定要表现得紧张兮兮才算重视吗?  其实,青年平静的表象下压着澎湃的情感。

  毕竟, 如果筑基, 他便可以和前辈成亲双修了。

  稍稍想想, 百里煜便觉得心情激荡。

  他已经想过好多次双修时的情景,或许是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 在洞府前的草地上,前辈红着脸对他说:“从此以后, 我们生生世世在一起, 我会一直陪着你”,然后天雷勾动地火, 两条身影滚在一起。



又或者是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 在洞府的床上, 前辈捂着被子红着脸对他说:“啊, 好冷,抱我”,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两条身影滚在一起。

  再或者在一株盛开的桃花之后,在江丰镇的靡靡之音中,他们在客栈里相互拥抱,前辈红着脸对他说:“来,我们双修吧”,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两条身影滚在一起。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