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撒娇[穿书]——公子于歌
公子于歌  发于:2019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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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琛性子恶,但脑瓜子不行,这不,刚烧了赵近东的房子,他就要去给赵近东送小蜜去了。

  没错,纵火案的真凶就是小作逼宋琛,自己烧自己,这不,把自己作死了。

  想着自己写的这些狗血剧情,宋琛琛头都大了。

  腿上有伤,他都两天没洗澡了,他看王妈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原作的宋琛,讲究的要死,永远光鲜亮丽,这么有洁癖的人,就算全身伤也照样洗。

  宋琛就瘸着腿去洗澡了。

  王妈听说他要洗澡,赶紧给他放好水,又给他端来一盘水果,一杯红酒。

  泡澡喝红酒,突然觉得自己写的富二代有点做作是怎么回事!  “你下去吧。

”宋琛说。

  “你自己行么?”王妈一副“老娘什么没见过你跟我儿子似的还用不好意思”的表情,和他们宿管大妈有一拼。

  “行,你出去吧。

”宋琛刚要笑,头皮就又抽了一下,我曹,这都不行么?他写的受有那么恶毒嘛!  王妈赶紧问:“怎么了?”  于是他眉头一皱,说:“叫你出去就出去,烦死了。

”  王妈见他这样,反倒吁了口气,说:“那我就在外头守着,你有事就叫我。

”  等王妈走了以后,宋琛才开始脱衣服,身上都是睡衣,光滑松软,很好脱,脱完了以后他也没急着爬浴缸里去,而是先前后左右打量了一下这具身体。

  说真的,他写离婚的时候,立志要反人类,在一个悲剧离婚文里,偏偏设置了一对极品攻受,这个宋琛的极品程度一点不比他老公差。

  不过和赵近东那样从头到脚事无巨细地描述不同,他写宋琛的极品用的是虚写,说他美貌是“直男看了都可以试一试”的程度,身体则是“男女看了都觉得美”的身材,美而有男子气,男女通吃,男人不会觉得他过于男人,女人不会觉得他像个姐妹,充分贯彻了那句“极品到了一定境界,是不分性取向的”。

  但是落实到现实里,极品果然就是极品,皮肤又白又滑溜,身体紧实匀称,尤其是屁股这个男女都有的性趣点,他虽然只能看到一半,也觉得形状很美。

最主要是屁股的皮肤也不粗糙,很光滑,小腿又直又长,腿肚线条流畅紧致,脚丫子都白净的不像话,一看就是金贵人。

  胸膛有浅淡轮廓,腰腹紧实,四肢修长,清瘦莹润,是一具很有美感的青年男人的身体。

  总之就是浑身上下没有短板,包括下面二两肉。

  他一个受看了都要心动了。

  宋琛心满意足地躺到了浴缸里,有伤的那条腿搭在浴缸沿上,端起红酒抿了一口。

  熏熏欲醉。

  浴缸外头就是窗户,躺在那里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整个赵氏庄园的后院,郁郁葱葱的树木,秋花灿烂掩映其间。

他抹了一下嘴唇,手指便沾染了红酒渍,放到水里渲染开来,又很快消失不见。

  不懂红酒的人,也觉得这红酒酸涩甜香,还不错。

  以前喝白开水的时候,也曾幻想过有钱人喝红酒的生活,遥远,又充满了穷人对富人的可笑想象。

但真正富人的生活,和他所设想的,大概还是有很多的不一样。

他好好体验一番,说不定那天梦醒了,穿回去了,再写豪门,肯定得心应手,看谁还敢嘲笑他写的都是土包子豪门都很寒酸!  不过光体验豪门还是有遗憾,如果能和他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谈个恋爱,顺便解决一下他的处男问题,那应该很爽吧?  宋琛琛就又想起了赵近东,站在朦胧的夜色里喝水,咕咚咕咚的吞咽声,莫名带着色。

  他感觉自己就是那种异想天开,认不清现实,只爱做美梦的那种人。

活了那么多年,还是个处男,天天想谈恋爱,但又从来没谈过,倒也不是因为没人看得上,而是挑。

  明明想的是,啊,赐给我一个男人吧,我不要求他多帅多有钱,哪怕是个很平凡的人,只要一心一意只爱我,我就很满足了。

  可事实上,就是这一个“一心一意”,在如今的社会上已经很难得。

他的悲哀就在于,活在现实里,却在追求即便异性恋男女也很少能得到的真爱,纯粹的,理想的爱情。

  能找到一个真心谈恋爱的男人便已经很难,一辈子一心一意爱他的,又哪里那么容易呢。

不容易,可又不想妥协,拖拖拉拉便蹉跎到如今。

  现实总是叫人失望,他便在自己的小说里,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男人,自己跟着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也读者也跟着自己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他觉得也很好。

  在他笔下的男人里头,赵近东是最完美的一个。

可是他记得他不止一次回复过读者,离婚结局是不会改的,照着这样作下去,离婚也就近在眼前了。

  大概这是自己改变不了的结局。

  真是可惜了,那么极品的男人。

  捶胸顿足,捶胸顿足啊!  好在他有自知之明,这么优秀的男人他也HOLD不住,失去了也不算太可惜。

他现在要紧的是赶紧把剧情走完,获得自由身,现在他有钱有颜正年轻,失去了一棵大树,等待他的还有大片的森林!什么赵氏三兄弟啦,什么莺莺燕燕豺狼虎豹一大群呢!  镜子里看一眼,男人长成这个样,就算没对象,天天看自己也很满足有没有!  对于他来说,这一切更像是一场不真实的梦,因为自己还没有彻底接受,反而放得开,感觉自己只是在演戏,在做梦。



  既然在做梦,怕什么呢。

  他觉得他憋久了,身体里是真的有疯狂因子的,大哭大叫,大喊大闹,卖大浪大骚,闯大风大雨!  宋琛琛在家休息了一周多,脚上的伤就好个差不多了。

他给一直照顾他的老管家打了电话,老弟管家告诉他,他要找的人都找好了。

  “让他们在酒店等我。

”宋琛琛用尽量符合原著的语气说。

  老管家叹了口气,略有些不安的说:“小琛啊,咱还是要爱惜自个,这些身家不清白的男人,咱们最好还是不要碰……”  老管家以为他是给自己找情夫呢!  宋琛琛咳了一声,说:“你别管了,我有分寸。

”  老管家跟着宋琛十几年,觉得宋琛身上啥都有,就是没有“分寸”两个字。

  可是怎么办,他也管不住呀。

  宋琛琛挂了电话,吁了一口气,伸手拉开了衣帽间的门。

  华美的吊灯照着宽阔的衣帽间,更像是一家奢侈品展览店,左右两排,各四层,分四季挂置的衣服,分种类摆放的鞋子。

手表,腰带,包,一层层排列整齐,全都一尘不染,灯光下熠熠生光。

  他溜溜达达看了一遍,满目眩晕。

这一屋子不过亿也得过千万吧!  啊啊啊啊啊啊。

  不真实的感觉更强烈了。



王妈虽然在赵家工作,但她照顾最多的还是宋琛,她端了一盘水果进来,正好碰见宋琛从衣帽间出来。

  看到宋琛的样子,她便愣了一下,蓬头垢面了这么多天,光鲜的宋琛终于又回来了。

  黑色西装裤,熨的一点褶皱都没有,白衬衫束在裤腰里,青春的身体,腰身也是紧实的,腰背与臀的弧度是青年男子的清劲优美,头发三七分斜背头,梳得一丝不苟,慵懒地一边走一边扣着袖口,抬眼看她的时候,眼睛有明亮的光。

  他的宋琛生涯,就此开始。

  还真有点跃跃欲试!第7章  宋琛慵懒地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尖头皮鞋锃亮,鞋底都不沾一点灰,他摩挲了一下下巴,对老管家说:“叫他们都进来吧。

”  老管家点头出去,不一会就领着三个男人进来了。

  一个是青年胡型男,一个是清瘦美男,一个是看穿着打扮就是小妖精。

  三种不同类型的帅哥,看得他眼前一亮。

  不过显然这三个人看他的眼神都有点呆。

  不是他们的错,只怪自己太美貌!  宋琛咳了一声。

  “还可以。

”他对老管家说,“把他们送过去吧。

”  老管家扶了扶眼镜,几次欲言又止,等把那三个帅哥请出去之后,才关上门说:“小琛呀……”  “白叔,你想说什么我都知道,照我说的办就行了。

”  “你为什么非要惹他不痛快。

”  “他不让我痛快,我就不会让他痛快。

”毕竟是自己亲自创造的人物,写的时候也都有代入其中,做起宋琛来,他觉得丝毫不费力,简直变成了天生的影帝。

他弹了一下裤腿上的灰尘,说:“其实大不了就是离婚。

”  老管家叹了口气,说:“非要走到这一步么?”  老管家叫白勇,是他们宋家以前的老管家,跟着他到了赵家,从小看着他长大的,疼他疼的不行,自然什么都替他考虑,于是便说:“我听说,近东如今在赵家的股份已经和老大持平了,你如果真要和他离婚,也该好好打算了,别吃了亏就行。

”  宋琛就笑说:“他就是不给我一分钱,我还过不下去了?”  “由奢入俭难。

”老管家说,“你又没什么工作,也不能一辈子都靠赵先生,还是要为以后做好打算。

”  老管家这话倒是提醒他了。

  他以后如果要作为宋琛活下去,是得找份事业才行,虽然他现在拥有的财产,一辈子好吃懒做都不是问题,但人生空虚啊。

  他的人生信条,人生在世,有三样东西值得追求。

爱情,美食和梦想,重要性不分先后。

  宋琛倒也不能说没有事业,只是对他来说,事业更像是他的一种消遣方式。

写文字的嘛,多少有些浪漫情怀,《离婚》这种基调很丧的文,其实也很适合搞浪漫,所以他给受设置了一个身份,叫卖花郎。

  今生卖花,来世漂亮。

  宋琛在A城文昌区的东郊,有一片A城面积最大的花田,里头栽种着数千株花树。

他平时除了直播晒晒富发发帅照,就是鼓捣他那些花。

  等今天打完小三,他就可以好好考虑考虑事业问题,卖卖花写写文,感觉还挺不错。

  说起这个小三来,其实很有来头,就是被他打歪了鼻子的那位周家娇小姐周云云,周家虽然不比赵家,但人家是老牌豪门,做甜点起家的,周云云本人完美地诠释了甜美两个字,尤其是跑了一趟韩国,割了双眼皮,垫了高鼻梁以后,那大眼睛小酒窝,笑起来甜死直男。

  耽美文里多直男,赵近东的设定,当然是个双性恋,偏直男。

  如果不是当初宋琛使了点手段,赵近东大概率是要跟周云云结婚的,俩人从小就认识,可谓青梅竹马,在赵近东不大愉快的少年时期,周云云可是唯一给过他温暖的小天使。

  如果《离婚》是一篇古早言情文,故事大概就是这样的:  大佬男主在幼年时期受尽欺负,唯独有一个富家千金对他青眼有加,在他挨饿受冻的时候,给过他一颗巧克力。

她的这块巧克力,成为冷血男主心里仅存的一抹温暖。

  男主忍辱负重长大,一朝逆袭,终于成了呼风唤雨的大佬,在他即将可以迎娶心爱的姑娘的时候,一个恶毒男配死基佬半路杀出来,使尽恶毒手段怒拆鸳鸯!  他,就是这个恶毒死基佬!  宋琛双脚往茶几上一放,手指头敲着沙发,在想接下来他要怎么办。

  毕竟只是大纲而已,到底怎么打,打了以后会怎么样,他都不清楚,他还担心自己见了赵近东,会露怯。

  他倒不是没有表演经验,他曾在迪士尼上过几个月的班,天天表演,只不过那时候他表演的角色,是米老鼠。

  迪士尼演出要求严格,戏服一穿,你就必须要从头到脚都是这个角色,哪怕他戴着大大的米老鼠头套,游客并不能看见他的脸,但他为了肢体语言欢乐,表演的时候也都是满脸堆笑。

他养母去世前住院的那段时间,他被医药费压的抬不起头来,洗手间里哭完了,出去戴上米老鼠,依旧蹦蹦跳跳过一天。

  演惯了小甜角,如今却要他演一个嚣张跋扈的纨绔小作逼!  算了,他娘的,走一步算一步。

  估摸着那三帅哥已经被送到赵近东的办公室了,他就起了身,坐车前往赵氏的分公司。

  赵氏如今已经形成了庞大复杂的商业帝国,金融,科技,医疗,旅游,教育等都有涉及,但核心产业却依旧是商业地产,如今主管这方面的,就是赵近东。

地产集团的办公中心,就在A城中心地段的兴云大厦。

  一辆林肯停在了兴云大厦外头,司机过去开了门,宋琛从车上下来,仰头看了一眼这座A城最高的标志性建筑。

  “主管主管,宋少来了!!!!”  兴云大厦的安保人员看见宋琛来,赶紧就通知了主管,大厅主管撒腿就跑过来了,笑盈盈地迎了上去:“宋少,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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