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都市童话——安非碎夏
安非碎夏  发于:201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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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丁司宇接过铁盒和校服,有点哭笑不得,这都隔着一个世界呢,怎么校服居然也如此没新意。难不不成我大天|朝的恶意已经可以穿越时空影响到架空世界了?咳咳,不要误会,其实他还挺喜欢这套校服的,看着让人怀念。而且,天|朝的校服虽然算不上好看,穿着却绝对舒服。

6、上学前夜

陆久又往丁司宇的卡里转了三万块钱,相当于他的一个月工资。丁司宇有研究过网上商城,知道这个世界的物价和他过去所呆的那个世界相差无几。

既然选择住校,就不得不预备一些要带到学校去的生活必需品。陆久按照临时同事们的建议只为丁司宇购置了功能齐全的最新便携通讯器,没有多买其他东西,因为他有心让丁司宇也出门逛一逛。

虽然很想亲自陪丁司宇逛商场,但是工作要紧,陆久只能无奈地留下韩叔陪他。韩叔曾经在丁司宇所在的部门呆过,陪丁司宇逛街的同时还可以兼顾他的安全。

韩叔表面上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摆出一副要带着丁司宇逛遍整个商场的架势,一面在购物的过程中故作不经意地提起陆久,问起丁司宇对陆久有什么感观。

丁司宇知道韩叔这是关心陆久,觉得好笑,有点羡慕他们之间的感情。

韩叔盯着丁司宇的脸,想从他的神情中判断出他对陆久的感观。

“你说陆哥?嗯……虽然看起来不容易接近,不过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他配合地装作不知韩叔的心不在焉,用漫不经心的口吻回答。

韩叔得到想要的答案,颇感欣慰,却仍不觉得满足,继续追问:“他那个冷冰冰的性格,哪里好啦?”

“陆哥的性格只是看起来冷冰冰的而已,他其实是个很体贴的人。”丁司宇也接着夸耀陆久,虽然有应付韩叔的嫌疑,不过说的也都是他的心里话。

只不过这个答案就没有那么令韩叔满意了。体贴……这说的真的是陆久吗?韩叔脑中闪过陆久处于工作状态时的模样,忽然无语凝噎。真的吗?他们平常见的是同一个人?

丁司宇自然不可能知道韩叔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还记得自己来商场的目的是购物,没有跟着韩叔开思想小差。

据说学校宿舍里有统一备放全新的洗漱用品,供没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使用。丁司宇恰巧对这些用品没有什么苛刻的需求,就没有特意自备一套的打算了。而且对于丁司宇来说,到了学校自然要穿校服,于是他连新衣服都不用买了。

陆久在丁司宇刚搬进他家的时候就给他买了一只小型行李箱,所以行李箱也不用再买。某种意义上说,他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必需品要买,之所以出来逛这一趟,只是为了熟悉一下商场而已。

尽管如此,来了商场却什么都不买并非丁司宇的风格。路过零食区的时候,他还是在一个货架边停了下来。这个货架上的商品可能比较畅销,只剩下了最后一个纸盒孤零零地放在上面。

方形的纸盒子上印着一颗诱人的草莓,草莓下面除了一行丁司宇不认识的符号外,没有任何文字。丁司宇兴致勃勃地将盒子从货架上拿下来仔细端详了一番,仍旧没有辨认出这是什么新奇的零食,只好扭头看韩叔。

韩叔神情微妙地纠结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小少爷,你带着这个去学校恐怕不妥吧?”话毕,又低头小说嘀咕,“真不晓得是哪个缺德的家伙把成人用品区的东西放到了这边。”

丁司宇听韩叔这么说,突然明悟他手上这盒子里装的根本不是什么新奇的零食,而是不和谐得成人用品,赶紧老实地放回原位。

不知什么原因,盒子在货架上还示威地晃了两晃,居然义无反顾地从货架上跳了下来,大喇喇地躺倒在地上,像是在嘲讽丁司宇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孩子一样笨手笨脚。

丁司宇连忙红着脸弯腰要去捡,被韩叔一把拉住。

“忘了你还是第一次来商场,我来吧。”韩叔俯身捡起地上的盒子,扔到了货架边的一米高卡通熊猫嘴里,同时对丁司宇解释道,“像这种放错位置了的商品,直接放进分类机器人的嘴里就好,它们会通过扫描条形编码自动寻找正确的货架的。”

“噢噢。”丁司宇连连点头应声,表示又学到了新知识。

丁司宇已经被确诊为“古代人”,而且这件事在全世界都已经不是秘密了,因为军方新闻在确诊的结果一出来就立马把他挂上了头条——古代人,活的!

丁司宇一共上了三次军方新闻。第一次是他被陆久从恐怖分子的实验基地救出时作为陆久的绿叶被提到,第二次是被陆久收养,第三次是确认为“无害古代人”。当然,这些新闻他本人都是知道的,第三次新闻上刊登的照片还是在他许可下拍的。

不止他一个,另外两个和他一起被救出来的货真价实的受害者也有被新闻报道。丁司宇还因为好奇而关注过其中一人的后续报道。那个人名叫宋乐,是宋氏集团的大少爷,是丁司宇来到这个世界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没错,那具泡在营养液里的人体就是宋乐。

全球搜索有宋乐的专名词条,上面说宋乐是宋游和年唯的独子,八岁遭到绑架失踪,之后一直杳无音信。

他在恐怖分子的非法实验室中呆了十二年,这期间遭受了什么非人折磨,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到的。幸运的是,十二年过去,他被救了出来。

这么多年的时间,宋父宋游早就放弃了希望,唯独宋母年唯还坚持认为宋乐还活着,一直积极地关注配合军方的每一次行动,始终不肯放弃丝毫希望。

现在宋乐终于获救,却因为身体异常的原因不得不接受为期半年的观察和治疗,无法立刻到学校学习。

不过以现在的时代,到学校的学习早就不是必要的行为了,不乐意去学校在家里也可以学习。学校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社交场所而存在着——网购、网络教学什么的确实很便利,但倘若什么事情都可以在家里完成,没有人愿意出门,这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回到正题。

在商场逛了几圈,感觉没有什么好买的。最后,丁司宇就拿了几条换洗用的胖次(内|裤)。

因为就买了几条胖次就回来了,所以他有一种好像出门就是为了买胖次的错觉。

而且是和韩叔一起买胖次……

这种猥琐的感觉是怎么出来的?

算了,不想这些乱七八糟东西了。丁司宇将新内裤和校服一起塞进行李箱,洗了澡便早早地爬进了被窝。

梦。

此时正是七月酷暑,太阳把地面烤得发烫,要是谁有勇气光脚走上几步,准能够闻到半熟的肉香。

因为实在太热,街上几乎没有几个人。这种温度让人昏昏欲睡,不要说路人,就是快餐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大学毕业三年,曾经的同学都好像一个一个飞黄腾达,丁司宇到如今却还是一个小小快餐店的营业员。说出来好像挺丢人的,不过没办法,这就是事实。

严格来说,也不算是特别丢人,就业绩来说,丁司宇值班的时段客人是最多的,毕竟丁司宇那阳光的气质和俊秀的脸庞太容易招引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客人了。

而且托了那群小女生的福,丁司宇每月业绩几乎都比业绩第二名的同事高出一倍位居榜首,在吝啬的老板各种克扣下存留的奖金也十分可观,加上保底工资也不会比那些个坐办公室的白领差。

昨天初中的同学群里有人嚷着要举办一场同学会,时间定在今天下午四点,地点是附近的一家KTV。

既然见面,总免不了一番攀比,而且十年没见,不知道还有谁记得谁,这样的聚会实在没有什么意思。但是思来想去,太过无聊的丁司宇还是决定请假去凑一下热闹。

关键是他有一个特别想要见的人,不管结果如何,他也想要去碰个运气。能够见到最好,不能见到,也只能认命。

那人比丁司宇要大上三岁,因为身体不好的原因,很晚才开始上学,算是丁司宇的竹马。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统共九年,两个人都是同学,一起干的坏事、傻事、好事多得数不清。

那时候懵懵懂懂不知道啥是对啥是错,对一切都好奇,两个人还偷偷摸摸地学着电视里男女主角的样子接过吻。认真算起来,丁司宇还真不知道被他占了多少便宜。

丁司宇多年的思念和爱恋,全都给了那个人,可是那个人却一下子走的干净利落,而且音讯全无。

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现在回想起来,丁司宇也没有弄清楚他对自己到底是什么感情,是不是和自己对他一样。因此,他迫切地想要见宋子夏一面,想要问问他当初为何留下一句话就跑去美国留学,电话打不通,QQ也一直没上线,好像要迫不及待地将他摆脱了一样。

其实最想要问的还是他对自己,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什么都好,他不想不明不白地等着。

丁司宇踩着点来到聚会地点,站在门口思考自己等会儿遇到他要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想了半天又觉得自己傻到透顶,万一他根本没来,自己这不是白做准备了么?

装了一脑袋的心事,丁司宇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同学会的聚会地点。狂欢的氛围犹如无法违抗的潮水,从关闭包厢里泄漏出来。

“啊哈哈,你是丁司宇吧!”刚推开包厢门,一个人影就飞扑了过来,“十年不见,你还是如此英俊潇洒,一点没有长残啊!抱个!”

丁司宇被这人的热情弄得一愣,看了将手臂挂在他肩膀上的人好一会儿,才不确定地道:“胡林?”

十年不见,胡林依旧活泼的如同一只猴子,跟他打了个招呼又蹿到别处去了。

当初就是因为他太野了,他那个暴发户的爸爸才将他送到美国去读书的。本以为他在语言不通的国度能够安分一点,没有想到脱离了家人的管束他蹦跶得更加欢了,真是应了那句话,祸害到哪里都还是祸害。

宋子夏差不多和胡林是同一时间去的美国,现在也差不多该回来了。对啊,胡林都回来了,他应该也回来了!丁司宇的心因为期待而加快了律动,恨不得将自己的眼睛进化成X光,在一秒内找出那个让他牵肠挂肚好几年的混蛋。

没有?怎么会没有!丁司宇不肯相信地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

这,可能是还没有到吧,兴许迟点就来了。

丁司宇心中的期待落空,却又不肯死心,于是坐在位子上一边忍受着同学的魔音侵扰一边干等。

可惜,一直到同学会结束,他也没有等到他相见的那个人。

“胡林,你等等。”丁司宇揉了揉瞪得血红的眼睛,在KTV门口一把拉住要走的胡林,“问你个事儿。”

“啥事?”胡林遗憾地看着从他面前溜走的出租车,扭头看丁司宇。以前他和丁司宇关系也还算不错(其实他和大部分男生关系都不错),只是那么多年没见,到底有些生疏了。

丁司宇舔了舔干燥的唇,按捺住快要跳出胸膛的心脏,问:“宋子夏怎么没有来?”

两个人都沉默着对看,像是被按了暂停的电影。

“你不知道么?”胡林看起来十分诧异,种种心绪最终化作一声叹息,“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你不知道么?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

7、入学

你不知道么?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胡林的话一直在丁司宇的脑中回荡,从心底升起的绝望情绪几乎将他淹没。

原来宋子夏早就死了,宋子夏说要出国留学是骗他的,其实那个时候宋子夏已经躺在手术台上,听到医生最后的宣判了。

全班的人都知道,只有他被隐瞒着。

他早应该猜到才对,为什么宋子夏的电话打不通QQ联系不上,连他家的房子也在一星期内卖给了别人,好像不准备回来了一样。

丁司宇能够想象,宋子夏躺在惨白寂寥的床单上,头发因为住院疏于打理,宽松的条纹病服几乎要从干瘦的身板滑落,不惯用的右手手背还插着吊针。他用尽力气深吸一口医院特有的寒气,脑袋里的众多纷杂思绪在这一口气里沉淀下来,用冷静到近乎冷酷的声音拜托他们,如果手术失败,帮他隐瞒自己的死讯。

然后,他永远地沉寂在了手术台上。

宋子夏,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呢?为什么要瞒着我?骗我很有意思吗?

这到底算什么啊?这样的话,我要的答案岂不是永远都等不到了吗?

凌晨三点,天还未亮。丁司宇猛地醒过来,枕头湿了一半,一摸脸,果然满脸是泪水。

丁司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梦见穿越过来之前的事情,也没有深究的意思。他一脸淡然地披上外套,拆下枕套丢进洗衣机,走到卫生间去洗漱。一旦醒过来,他就不会再躺回去睡。

只要清醒着,就可以不去想,不去触碰。说他逃避现实也没有关系,他现在不能让过去的情绪影响他现在的生活,因为他还有未实现的梦。

路过厨房,丁司宇向料理管家(厨房的机器)要了一份简单的早餐——一杯加热到六十五摄氏度的纯牛奶和兔子奶黄包五只。陆久除了在丁司宇搬进来的第一天有破例下厨之外,之后他们吃的都是料理管家做的简单食物。

家里的两个男性外加韩叔都不会下厨,有了料理管家真的是帮了大忙。丁司宇深切地觉得料理管家是现世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打开笔记本电脑,链接好网络,起身走到厨房,早餐正好加热完毕。丁司宇一手握着牛奶瓶,一手端着瓷碟,轻手轻脚地绕过陆久的卧室回到房间。

昨天已经和读者群里的人说好今天把新文的第一章和旧文番外给发出来的,现在正好有空。丁司宇喝了一口牛奶,叼了只奶黄包在嘴里,一边把碍事的碟子推远,一边操作着鼠标打开全球综合小说网,登陆后台。他就写了一篇《驱鬼道士》,只过去了一夜,后台的数据理所当然的没有多大的变化。

丁司宇淡然地一眼扫过堪称凄惨的数据,冷静地点击发表新文,将新文《丛林求生》的资料填好,把早就码好并校正完毕的前三章直接放上,又在存稿箱内放了两章,订好更新时间为明天上午七点。

折腾完新文,他又给《驱鬼道士》添加了三千字番外,并在作者有话要说的方框里放了新文的链接,并说这是新文,希望喜欢他的读者继续支持他。

最后,将《驱鬼道士》的标签从正文完结改为全文完结。在全球综合小说网,小说贴了正文完结的标签后还可以更新番外,只有选择了全文完结,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这事丁司宇也是不久前才知道的。

这篇小说终于结束了。

丁司宇看了眼右下角的时间,发现不知不觉过去了三个小时,无奈地关了电脑拿着空奶瓶和碟子走出卧室。

肚子有点饿了,丁司宇在考虑要不要吃第二顿早餐。

“今天起得很早,没睡好吗?”听到脚步声的陆久含着牙刷从卫生间探出一个头看他。

丁司宇点点头,没有解释。他自己在刷牙的时候已经看到自己脸上的黑眼圈,不觉得自己如果说昨晚睡得还行陆久会相信。

丁司宇如此坦诚,反倒让陆久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干脆缩回去继续刷牙。

尽管丁司宇在路过他房间门口的时候已经刻意放低了声音,无奈天生警觉的陆久在第一时间就被惊醒了过来。往常被惊醒,陆久都无法立刻重新睡着,这一回,他却在丁司宇房间传来的微不可闻的进食声和键盘敲击声中再次睡着了,睡眠的质量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陆久按着往常的生物钟进食完毕,在沙发上看一本小册子,神情专注。丁司宇从陆久身边路过,瞥见封面上写着“入学手册”四个黑色的大字。

“行李都准备好了吗?”陆久看完小册子最后一页上的最后一行,抬起头问丁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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