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都市童话——安非碎夏
安非碎夏  发于:201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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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你。”陆明也将头转向了陆久,阴森森地说。

很好,我也不喜欢你。陆久心想。

“……”丁司宇看了看神色阴郁的陆明,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陆久有些尴尬。

作为一个成熟得大人,陆久没有和熊孩子陆明计较,只是指了指通讯器提醒丁司宇:“探视的时间还有五分钟,有什么想说的快点和他说。”

探视的时间是十五分钟,这里毕竟是军部重地,十五分钟已经是极限了。

“陆明,你现在暂时呆在这里好吗?我一定会想办法带你离开这里的。”丁司宇拍了拍陆明的手,蹲下来和他对视,“不用担心,这里的人不会拿你做奇怪的实验。”

陆明盯着丁司宇的脸看了许久,点头:“好。”

“真乖。”丁司宇又摸了摸陆明的脑袋,“除非有人要伤害你,否则不要随意对人动手,可以吗?”

“好。”陆明这回答应得比较快。

陆久听着他们两个的对话,漫不经心地撇撇嘴,他心里清楚自己不喜欢这个小鬼的原因,因为他们两个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正所谓同性相斥,他们相似的地方太多,所以才会看对方不爽。

“锵锵锵~这是给乖孩子得奖励。”丁司宇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棒棒糖,拨开糖纸,“啊~很好吃的。”

“唔。”将信将疑地将糖含进嘴里,第一次尝到甜的味道,陆明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个,我喜欢。”

“这是糖哦。”丁司宇笑眯眯地说。

“你怎么带进来的?”陆久更加吃惊地看着丁司宇。

“就放在口袋里带进来的啊,不行吗?”丁司宇一愣,随即小心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帮我保密呐。”

“不,警报没有响的话,应该表示可以带进来。”陆久看了眼通讯器,“时间到了。”

“这么快啊,好吧。最后抱一个。”丁司宇遗憾地叹了口气,将陆明揽进怀中用力抱了一下才放开,轻轻一笑,“再见啦。”

“再见。”

陆明抿着嘴巴,看着丁司宇和陆久肩并着肩离开,两道拖长的影子也跟着他们的脚步,慢慢爬过长长的走廊。

啊,走掉了。陆明想着,露出无趣的神情,回到床上躺着,继续装病。

虽然对陆明小破孩的第一映像糟糕透顶,但是陆久还是向上面提出了领养申请。

不过这次估计没有像收养丁司宇那么顺利,毕竟陆明和丁司宇不一样,他具有普通人类难以匹敌的战斗力,随便出手就能收割一条人命。

回到陆家,丁司宇照例和陆久打了一声招呼就回自己房间,先开电脑再关门。

我网瘾少年又回来了~丁司宇拍了拍脸,让自己欢脱起来。

登上qq,发现作者群在蹦跶,于是将节操丢到一边默默窥起屏来。

野生:天呐!!!没脸见人了!以头抢地!!!

listen:你什么时候有的脸,我怎么不知道?

野生:滚滚滚,明明那么担心人家,干嘛老是对我毒舌,口是心非。诶嘿嘿~

listen:你那个诶嘿嘿是什么意思,好恶心。

野生:你造吗,其实我本来想取名叫夜深的,结果打字太快成就了这个悲剧笔名,然后这个笔名一用就是十年,我被自己虐哭了。

listen:你那是蠢哭了好吗?

野生:就算你再怎么毒蛇也没有用,居然连我家的地址都摸清了,死相~

listen:我以前是编辑,有你的地址有什么奇怪的。

野生:什么??你做过编辑?

listen:是啊,你刚签约的那会儿我还是编辑,要同时兼顾工作和写文,可累了。

野生:真的假的,你居然一边打工一边写小说,他们不是说你最懒了。

listen:胡说,这是诽谤。

蛀书虫:谁胡说了,野生,你要是相信他你就是个白痴,我认识他十三年,从没见过他有一篇文拿到过全勤奖!

蛀书虫:那货拖起稿来简直没有下限可言,你造吗?他明明是个男的,却伪装成女的,就为了月假遁!!!后来性别曝光,他干脆连借口都省了。

listen:我哪有伪装成女的,只是说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舒服而已。我患有周期性焦虑症不行吗?

野生:listen,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看错你了。

蛀书虫:还有呢,他老是不务正业,今天去钓鱼,明天去爬山,后天去游泳,去了就去了,还老是在作者空间发图片记录,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私生活有多丰富。如果不是他更新之前还会得瑟一番,我都不知道他是个职业写手。

listen:小虫,下班后小树林见。

野生:谁能告诉我listen的笔名是什么。

咖喱棒:不知道,他很早以前就在这个群里了,比我还早,估计只有虫编知道了。

蛀书虫:确实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野生:虫编~~

蛀书虫:listen,如果你不想你的笔名暴露给野生,就让我看到你的日更吧。

listen:……

野生:虫编,不带这样的!!!

listen:我的笔名叫汤匙。

listen:小虫,你以为你能够用这个威胁我,真是太天真了。

listen:下班后小树林见,别忘了。

野生:居然是汤匙……已经幻灭到不忍直视了,我去冲个凉冷静一下。

蛀书虫:listen,你……

蛀书虫:我还是高估了你的下限。不对,我怎么可以对你抱有期待。五天三更的升级流小说,怎么没扑死你。

listen:没办法,他们就是好我这口~

34、科普知识

******

汤匙的第一条解释,取自百度,有改动。

汤匙

一、汤匙,指一种餐具,舀汤用的小勺。

二、汤匙,全球综合小说网著名作家,升级流小说代表写手。

2062年6月第一本小说《大道有情》签约于C区9组,是第一个不受字数和更新速度束缚的无耻男作家。早期总是月休一周,被误认为是女生。

因为女性粉丝比较多,又被读者戏称为“妇女之友”,但是后来又因为由他的小说衍生的同人作品皆为腐向,且他本人也点亮了耽美技能,于是又从“妇女之友”升华成了“腐女之友”。

汤匙很喜欢在作者空间发文字和图片,基本上每天一条到两条,不是出去玩就是报告他更新了第几章。一般读者的留言都是“你玩的开心就好”和“笑而不语”之类的充满幽怨和嘲讽的话。

截止2075年6月止,写文十三年整,还没有拿到过一个全勤奖,但是至今还没有因为更新问题被人挂论坛吊打。

爱汤匙的人,都不在乎他更新还没刷空间动态来的勤快,不在乎他总是在和别人比更新得慢和更新得少,也不在乎他断更也能断得理直气壮正义凛然……才怪!兄弟姐妹们,跟我去轮他的空间!咳咳咳,不好意思,我有点激动了……

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丁司宇看着搜出来资料和附带的一堆大尺度未成年禁止观看的腐向同人图,惊呆了。

新世界的大门开了一半,蛀书虫忽然私戳了丁司宇一下:白夜,在么?

丁司宇连忙把点开的网页连同新世界的大门一同关掉,回复:在的,什么事?

蛀书虫:这个帖子,你看一下。

丁司宇:我们网站的网友交流论坛?

蛀书虫:对。本来我们是不鼓励你们作者上论坛的,因为容易分心和掐架。不过你……小白到了一定的境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带你了。所以你自己把科普贴看一遍吧,不要回帖或者乱点里面附带的无关链接哦。

丁司宇:哦。

蛀书虫:还有,你是不是从来不看你的小说数据啊?

丁司宇:有看的。

蛀书虫:我说的不是后台数据。

丁司宇:还有别的数据?

蛀书虫:……看来我又低估你的小白程度了。好吧,你这个帖子也看一下。

丁司宇:还有别的么?

蛀书虫:没有了,我只是希望你能稍微了解一下,最关键的还是写小说。

丁司宇:好,那我现在去看了。

跟蛀书虫报备了一声,丁司宇乖乖打开第一个网址,一边看一边自己总结。

帖子一:关于作者不得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省略通篇的废话,只留下八个要点。

1、发表新文需要具备一个出色的文案和好看的封面。封面可以去图铺求,也可以自己画。

2、不要互暖,到处求评求收藏,这是负面推广。

3、日更为佳,实在不行就维持一个稳定更新。

4、不要混网友交流论坛,太危险。

5、留意各种自然榜榜单,尽量让自己留在榜单上,增加曝光率。

6、上架宣传的网络见面会,最好参加,不要装高冷,如果让读者喜欢上你本人,就更好了。

7、多和读者交流互动。

8、不要坑。

看完一个帖子,丁司宇感觉有点口渴,去厨房端了一盘提子回房间,一边吃一边点开第二个网址。

帖子二:全球综合小说网各种榜单和排名

……

啊,长知识了。丁司宇将最后一个提子塞进嘴里,将盘子推到一边,打开文档准备码字。

“喂,你这坏习惯要什么时候才能够改掉啊?算了,我帮你洗吧。”

无奈又宠溺的声音突然响起。

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攥了一下,连呼吸都因此产生了障碍。丁司宇的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猛然起身回头,动作大得险些将盘子和鼠标挥到地上。

然而,他的身后空空如也。单调的纯色墙壁像是个称职得士兵,静静地站在那里,闹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绕着圈,始终忠于职守。那一声抱怨,只不过是他的幻觉而已。

“怎么了?又熬夜了吗?”

熟悉的声音又从他的身后传来。

屏住呼吸再次循声转头,还是没有人。

为什么会这样?丁司宇头痛地跌坐在椅子上,鬼使神差地打开通讯器的通讯里,找到不知道何时储存的宋乐的号码,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始终没有拨打过去。

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宋子夏已经死了。

不能再抱有可笑的幻想了。

把盘子洗了,开始码字吧。

丁司宇做了一个深呼吸,慢慢冷静下来,拿起盘子走向厨房。

……

与此同时,C区6组作者群里的两个作者也聊起了他。

【私聊】

黑龙:老叶,你看月榜了没?

老叶:别提了,我的新书《荒野之子》在月度排行榜的积分榜、点击榜、推荐榜、订阅榜通通被一个生面孔给压在下面了。

黑龙:全部压了你一头?谁啊,这么厉害。

老叶:白夜。

黑龙:诶,不是秋年吗?

老叶:秋年啊……他的书在点击、收藏和积分上确实也压了《荒野之子》一头,但是感觉内容一般。要不是我们网站根本不可能存在刷子,我都怀疑他的小说数据是刷上去的了。

黑龙:那白夜呢,他写的怎么样?

老叶:QvQ就是因为看了他的书,觉得真的好精彩,我才会这么郁闷啊。居然被一个新人超越了,好不甘心呐。

黑龙:不过白夜和秋年这两个人,还是秋年的数据要更高一些吧。你不说我都没有注意到白夜诶,这个人是不是太低调了点。

老叶:还行吧。不说了,我要去码字,太丢脸了。

看着老叶的头像暗了下去,黑龙拿起鼠标旁边的烟盒,抖出一根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

老叶啊,你也觉得秋年写的不怎么好看是吧。黑龙惆怅地叹了一口气,那个秋年的底细,老叶不知道,他却是非常清楚的。

秋年并非一个新人,而是卢念的马甲。卢念虽然在C区没有太出名,但是好歹红过一次,他的成名作曾经夺取年度最受欢迎网文的亚军。

只可惜后来江郎才尽,越写越平庸。最后干脆换了个笔名重来。

曾经的大神,却要披着马甲回来和新人抢天下。

黑龙也看了卢念披马甲写的新书,真的没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回去看他的书,还是因为自己过去也是他的书迷。

估计那些和自己一样因为知道这是卢念写的而跑去看书的人又要失望了吧,不知道他还能在排行榜上撑几天。

正想着,卢念给他来了消息。

卢念:居然有人举报我刷榜,说我的数据不科学!还刷留言说我写的是一堆垃圾!

黑龙:别在意,这种留言直接删掉就好了。

卢念:那些也就算了,最让我火大的是还有人在我的文下讨论一个叫做白夜的家伙写的小说。

卢念:什么素质,在一作者的文下刷另一个作者的书。SB么?

黑龙:不用理他们。

卢念:都是新晋作者,他们怎么都没去白夜的小说底下刷啊。

黑龙:可能也刷了,只是他删的快,也可能是仇恨都被你吸引了。

卢念:靠!又来三条留言!这其实是白夜授意的吧!

黑龙:很多人刷评论?

卢念:对啊,刷负评。而且感觉好像都是白夜的读者刷的。妈的,就他有读者我没有吗?

黑龙看着屏幕上的话,心情更加糟糕了。他不知道卢念称自己是“新晋作者”的时候有没有脸红,反正他光是看到卢念发过来的消息就脸红了。

他没有红过,所以无法理解卢念的心情。他本人和卢念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会和卢念认识只不过是自己在他的成名作火起来之前,特别写了一千字推荐那本小说。

可能是卢念认为自己能够红起来,有黑龙一部分功劳,所以擅自把黑龙划分为了朋友,经常找黑龙谈心。

黑龙喜欢的是卢念的成名作,而对卢念这个人则没有多大感觉,既不讨厌也不喜欢。他经常卡文的时候跑去看书,遇到好书就推荐给自己的读者,卢念的成名作也只不过是他推荐过的书中的一本而已。

卢念也会找黑龙聊新书的题材,不过黑龙基本上只是听,不做评论,也不讲自己想写什么。黑龙以为自己冷淡的态度会让卢念慢慢和自己保持距离,没想到卢念反而更喜欢找他聊天了。

卢念的意思好像是想要找白夜的麻烦,不过黑龙觉得卢念这次可能要栽了。

白夜的书黑龙没有看过,不过他看过卢念和老叶的新书。就他个人而言,也更加喜欢老叶的书。他相信很多读者和他的看法应该也是一样的,会去看卢念的书,只是因为对他还抱有期待。

当这种期待破灭后会是什么后果,他不知道,不过一定不会有好结果就是了。

35、月榜夺冠

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陆久提出的收养申请被否决了,好消息是陆明被军部收编,现在进入了全封闭式的军校学习。

全封闭式的军校不同于普通的院校,非常地严格,每个月只有两天的休假时间。所以陆明每个月有两天完全自由的时间。

正式去军校念书之前,陆明获得了半天的自由。

作为陆明唯一信任的人类,丁司宇义不容辞地肩扛起了陪他逛街兼心理辅导的责任。

陆明穿着宽松的棕色V领针织衫搭配黑色紧身休闲裤,即使摆着一张臭脸,走在街上还是能够不住地吸引路人的视线。

“这家店在网络上的评价很好哦,我们进去看看。”丁司宇拉着陆明进了一家奶茶店,从来没有认真逛过街的丁司宇唯一能够求助的就只有网友了。

穿着红黑格子衬衫长发少女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微笑:“欢迎光临,请问需要点什么?”

这家店装修走的是复古风格,木质的柜台和桌椅都是深褐色的,墙壁上的壁灯缠绕着绿色的藤蔓,打破沉闷的格调。

女店员的容貌不是顶漂亮,只是身上的气质恬静,和这家店的装修非常相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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