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闻乐贱+番外——夕微雨
夕微雨  发于: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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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看着他,又看看贺程,显然拿不定主意,曹易点点头,她又试着叫了声贺医生。

贺程抬手,护士松了口气,递上止血钳。口罩遮去半张脸,但像他们这种,不需要过多的通过面部表情来表现情绪的人,单一个眼神,曹易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此时的贺程已完全没有了往常的镇定,甚至在某个瞬间,眼里闪过一丝无助,这是曹易从来没在他身上看到过的神态,他不由得又去看那张脸,随着他的主人静静的躺在那,看上去已毫无生气。

贺程看了他一眼,示意可以开始了。

胸腔被切开的那一刻,曹易知道已经没用了,两根肋骨完全穿透了肺部,胸腔里都是淤血,呼吸急速衰竭。

然而贺程并没有放弃,他甚至调整了痒浓度,让护士继续给他递器械,保持着最正常的工作状态,没有丝毫紊乱。曹易知道他在忍,那双精致灵巧,在一开始总是给他安定的手,此刻因为想要抑制住颤抖,用力的青筋毕现。

“已经走了。”曹易握着他的手,轻声道。

贺程看着心电监护仪上那道刺眼的直线,茫然的回头,眉眼里不可置信与深深的绝望交织在一起,他用手术服擦去那人脸上的血污,帮他把所有伤口都缝合,做完这一切,他什么也没说,就这样直直的出了手术室的大门。

曹易怕他出事,让护士安排人把尸体送往急诊科室处理后,他跟了出来。

贺程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的地上,背靠着柜子,整张脸埋在手臂里。曹易上前按了按他肩膀,“节哀。”

贺程在那一刻几近奔溃,连嘴唇都在颤抖,不停的喃喃道:“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死。”

曹易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医院这两年,见过太多生离死别,对这一切早已麻木,但看他难过成这样,心里多少还是不舒服。

过了会贺程开始哭,哭的十分狼狈,曹易从没见过有人能悲伤成那样,他愈想要隐忍 ,就愈发的悲痛,那一刻恸哭的声音,让人以为他失去了全世界。

他就这样什么都不说,只是站着,直到贺程喉咙沙哑,再也哭不出来为止,“他一定是在报复我,不然为什么连死都要死在我面前。”

“亲人?”曹易问。

贺程没有回答,许久,才缓缓道,“我爱过他的,可能他不知道。”他摇头,“不过又能怎样,都已经走了。”

说完他起身,摇摇晃晃的往外走,“我去送送他。”

他走后,曹易一刻都没有多待,房间里悲伤的情绪太浓,让人感到压抑。他走出医院大门,发现外面是个大晴天,阳光亮的刺眼。他望向某个地方,那里有个已经走了的人,还有个因为悔恨,伤心到绝望的人。

晚上他开车回家,张明珍打了好几次电话,让他这周末一定要回来,一天到晚就知道忙,回来吃顿饭还得提早预订。

到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张明珍做了一桌子菜,特地没吃在等他。席间,曹靖简单和他聊了几句,大多是工作上的事,张明珍朝他使眼色,示意他别扯这些,问正事。她也是没辙了,儿子现在学精了,往往她还没开口,他要么就是挂电话,要么就是说要睡觉,想方设法的回避。

曹靖以前不管这些,张明珍说的多了,他就说孩子还小,工作重要,成家的事等稳定了再说。但这几年,曹易工作已步入正轨,家里出首付在S市买了房,他自己还贷,前段时间又买了车,显然已安顿下来。

他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但曹易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都不关心,甚至比以前更冷淡,他不得不操心起来,“小易,你也不小了,终生大事也该考虑了,我知道你忙,但忙归忙,人总要成家的。”

“改天再说吧,我先睡了。”曹易把汤喝完,起身去洗澡。

张明珍还想说什么,曹靖拦着,算了算了,来日方长,不急在这一时,你说多了他更烦,而且他今天脸色确实不好,可能也累了。

曹靖洗碗,张明珍站他身后,悄声道:“你说,他不会是还记着那孩子吧?”

“你是说小乐?”曹靖停下手上的动作,“那孩子不是已经出国了吗,听说都好几年没回来了。”

张明珍想想也是,从那次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乐杨,去年黎家结婚,她还担心会不会遇到他,结果他连他最好的朋友的婚礼都没参加,估计是真不会回来了。

转念一下又不对,“不回来不代表他们私下不会联系,不然你说这孩子好好的,这么大了,怎么还……”

“别多想。”曹靖道:“小易是什么样的人你我清楚。”

“有件事我一直没说。”张明珍看了洗漱间一眼,压低声音,“差不多大三那年,小乐来找过他,被我说走了。”

“我记得你跟我提过这件事。”

“如果只是这样,我也不会疑神疑鬼的,关键那天我六点出门,不到七点就回来了,我回来的时候,小易已经起来了,坐着在吃早饭,你说事情怎么这么巧,这孩子哪天不睡到九十点,偏偏那天起了个大早,头天晚上还回来那么晚。”

“而且他那天起来后,什么事都没做,就坐那发呆,一句话也不说,我当时因为刚见过小乐,总觉得心里有鬼,他又那样,当时就有怀疑,只不过后来那几年,他们也没联系,我就把这事给忘了。”

曹靖示意她小声点,“可能只是凑巧,你别往坏的方面想。”

张明珍叹了口气,“但愿吧,只要那孩子不回来,事情就简单的多。”

晚上曹易赤着脚,坐在书桌前,随手拿了本书,翻了一会,发现看不进去,他起身想去换一本,结果没留意放在桌角的水杯,手一带就掉了下去,摔的粉碎,有一部分玻璃渣扎在了脚面上。

张明珍听见动静,在外面敲门,问他怎么了,曹易开门让她进来。

“怎么这么不小心,别碰,你先出去。”

曹易去外面涂了些碘酒,刚捡的时候手也不小心被划到了,他用棉签清理伤口,心里空荡荡的,有什么枯萎了一样。今天的事,他同情贺程之余,现在还能感觉到的,便是庆幸,庆幸躺在那里的那个人不是他,有些话他还能说,那个人也还能听到。

张明珍忙着清理地上的碎片,无意中看到他桌上的一本书里夹着一张照片,她抽出来,脑子里“嗡”的一声,血涌了上来。

那是一张集体照,照片里有十几个人,都穿着球服,应该是高中时候拍的。

前面一排,曹易和乐杨两个人并肩坐着,乐杨揽着他,对着镜头笑的特别开心。

就算是现在才知道他们一起打过球,张明珍也不觉得有什么,比起这真正让她在意的,是曹易为什么留着这张照片,还夹在书里,显然是有意收着的。

她鬼使神差的翻到背面,果然有字,笔锋有力的写着【致敬本次比赛最大的功臣】落款乐杨。

而“最大”两个字被另一个人划掉过,改成了“第二”,后来又被一开始的人改了回来。

而在这些打打闹闹下面,有人写着【收到等你回来】,后面四个字颜色相对较深,显然是后面才写上去的,但也有些时候了,分明是曹易的笔记。

张明珍听到声音,把照片放回去,匆匆收拾完出来。

曹易看着她离去的方向,把照片从书里拿出来,重新又放回了抽屉里。

第四十二章: 等与不等

周五下班后,乐杨被另一个部门的总监王义文拉去喝酒,最近公司人事调动,这种节骨眼上找他,一看就知道居心叵测,乐杨连着躲了好几天,奈何王义文毅力惊人,他只能无奈的陪着去了,要是实在为难,大不了直接推了,他也不是什么老好人。

进去没多久,王义文就把自己灌醉了,这几年乐杨酒量有所见长,也跟着喝了两杯,但实在架不住他这种自杀式的打法。

这人平时跟他关系还行,基本情况他多少也知道点,跟他一样,大学毕业后过来读研,两年前从别的公司被挖过来,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典型的工作狂,还不到三十岁,顶就秃了一半。早年因为忙于学习和工作,一直没顾上谈女朋友(他自己说的),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找了个,正处在热恋期,公司却要调他回国,虽说只有一年,但如今这种快节奏的社会,谁又能保证刚萌芽的恋情能受得住一年的漫长等待。

王义文趴在吧台上,嘴里一直在碎碎念,控诉公司的不仁道,有家庭的人可以不用被派遣,谈恋爱至少也算是在成家的路上,怎么能不征求本人的意见说调动就调动。

作为一个即没家庭又不在成家路上的人,乐杨有点坐不住了,想早点买单走人,王义文却在这个时候哭了起来,边哭嘴里边叫他女朋友的名字,大意自己对不起她,如果她等不了,可以找别人之类,越说越离谱,说的是中文,周围一群人听不懂,还一直往这看,乐杨尴尬的要死,草草付了钱,拖着他往外走。

没想到平时看着一本正经,喝了酒简直像变了个人,真该让他那些下属来看看,算了算了,上车后,乐杨靠在驾驶座上,从后视镜里看着那个可怜的男人,也不过就一年,对自己来说不痛不痒的事,对他而言却不亚于生离死别,这种对比下,让他袖手旁观他还真做不到。

刚好可以回去看看他姥爷,老爷子这两年身体不太好,张魏华本来准备过来陪乐杨的,这几年一直没走开。

一个星期后公司正式出通知,是在国内某部门组织下,面向几家大型医院的遗传检测项目,乐杨去向董事会申请,很快就获批了。王义文感动的热泪盈眶,把乐杨接下去一个月要做的工作全包了,让他安心回家休息。

乐杨哭笑不得,最后还是爱岗敬业的坚持到了最后一天,他给陆景打电话,让他和他老婆准备接机。

电话那头陆景一直在笑,“总算知道回来了。”

乐杨道:“我只待一年。”

“难说。”

“……”

降落时巨大的轰鸣声把他吵醒,乐杨睁开眼,看着外面白花花的大太阳,再看看时间,感觉好想死。六年前刚去那的时候也是这样,倒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差,整天浑浑噩噩的睡不醒,要说这次有什么是他不敢面对,阻止他一开始就答应王义文的,除了这也没别的了,想到一年后还要再调一次,他连出舱门的勇气都没了。

刚好赶上周末,乐杨出来时,看到陆景等在接机口,旁边站着一个女的,穿着简单的衣裙,见陆景和他招手,也跟着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职业的关系,看上去非常有气质。

简单的介绍过后,三人从机场回来,一起去吃了顿饭,陆景让他住他那去,反正有房间,乐杨没答应,不说打扰他二人世界,一年呢,他总不可能一直住他家里。

公司有安排酒店,像这种出差,一般待遇不会低的,陆景送他过去,项目下周中下旬才开始,他可以先休息一段时间。

到酒店乐杨倒头就睡了,一觉睡到凌晨两点,他睁眼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呆,之后干脆爬起来,开车回家了,晚上高速也不堵,到家刚好五点。

张魏华这几年没以前那么忙了,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乐杨开门时,她还没起来,他收拾了会东西,去厨房做早饭。

张魏华以为他下周才回来,听到楼下有动静,便起身下楼。

“吵醒你了?”乐杨穿着短裤拖鞋在熬粥,在国外这几年,只要有时间他都会自己做饭,主要是吃不惯,早饭的话,还是清粥小菜比较和他胃口。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项目下周才开始,趁这两天刚好去医院看看我姥爷。”

“他最近身体不错,知道你要回来,这两天一直在问,是该多去看看。”

“是吗。”乐杨笑道:“那我烧几个菜给他送过去。”

吃完早饭,张魏华出去买了一堆菜,乐杨在厨房一直忙到十一点多,好在天热,送过去饭菜都还是热的,张盛清嘴上没说什么,但看得出来老人家很高兴,硬是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乐杨怕他吃伤了,忙说这两天他都在,想吃什么跟他说一声就行。

吃完乐杨陪着说了会话,临走时,似乎听到他姥爷说了句“想通了就回来吧”,走廊里药品车经过,噪音太大,也不知道他听错了没。

从医院出来,他顺路去找郑晓新,他和黎敏结婚的时候,他刚好出差去了别的国家,没赶上,为了赔罪,特地包了个大红包托他妈带过去。

那红包掂在手里,郑晓新差点咬到舌头,乐杨是中邪了还是中奖了,包这么大个,让他是花好还是不花好,花了万一以后还不起怎么办,不过后来想想,应该也没机会让他还了,便放心大胆的出国度蜜月去了,连着跑了四五个国家。

乐杨去了之后发现郑晓新不在,和黎敏去外地了,怪自己回国前太仓促,都没来得及跟他说一声,他们的孩子留在家里,跟在他奶奶后面,也不认生,看见乐杨就叫叔叔,还拿他的旺仔牛奶给他喝。

“是哥哥,不是叔叔。”乐杨纠正他。

小孩想了会,“小易叔叔也叫叔叔,你为什么是哥哥?”

乐杨没听清楚他说谁,刚想问,他奶奶喊他过去收拾东西。

“要出去?”乐杨问。

“晓姗的孩子得了肺炎,这几天都在医院挂水,我每天要去送饭,带着乐乐不方便,准备把他送去乡下婆婆家住一段时间。”

乐杨一口旺仔喷了出来,“他叫什么?!”

“告诉叔叔你叫什么?”郑妈妈摸着他的头道。

“我叫郑黎,小名叫乐乐,今年四岁了。”他把自己的小拇指按着,露出另外四个指头给他看。

“……”

乐杨还没见过取名这么随便的爸妈,不过这两个姓氏拼在一起,听上去还不错,但乐乐是什么,乐杨有种郑晓新觉得他不会回来了在缅怀他的感觉。

“您要是放心的话,我可以带一段时间。”乐杨小时候也被送去乡下过,那时候张魏华生意刚起步,没时间照顾他,和他姥爷那边关系也正紧张。

他爸在乡下还有些亲戚,去了之后对他也还不错,就是不怎么管他,都在忙农活,乐杨就被散养在外面,跟在几个小孩子屁股后面到处跑,但因为没大人看着,后来发生过溺水事件,一起玩的孩子差点死了,这件事他印象太深,到现在都觉得后怕,而且回去一次,回来必定晒成炭,这么白嫩嫩的娃,他还挺舍不得的。

郑妈妈听他这么说,自然乐意,忙给小孩收拾了几包东西,搬去了乐杨车上。

临走时,乐杨问,“晓珊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郑妈笑道:“她同学的。”

“那他人呢?”

“下个月就出来了。”

“……”

虽然一直都知道郑妈妈是个天塌下来当被盖的人,乐杨本身接受度也挺高的,但这样的事实还是让他感到震惊,“您没意见吗?”

“有啥意见,这几年她没给我出去闯祸,我已经谢天谢地了。”郑妈妈看着他,“头两年我还能说说,现在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在等,那就是命了,我说也没用。”

乐杨没想到郑晓珊还有这一面,他以为她真没心没肺的,看来当年他们三个里面,反而是自以为看的开的两个人,把日子过成了这样。

郑晓珊还是比他幸福的,至少她还有个人可以等。

“你小时候还说要娶她的,你要是成了我们家女婿,我做梦都能笑醒。”

“我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那你喜欢啥样的,怎么到现在还单着啊,你看你跟晓新一样大,他孩子都这么大了,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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