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农庄(包子)下——青青子襟
青青子襟  发于: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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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两个人回去的时候,时间已经差不到了八点半,夏天夜空晴朗的时候,星星特别多,抬头就能看到标志性的北斗七星,还有北边那颗很亮的北极星。

陆贻林进了院子,放下东西,回头把跳跳抓了过来,给跑了一身汗的小家伙洗澡,院子里有个木桶,赵琴特意把找出来,专门给跳跳现在洗澡用的。

这个桶的历史悠久,做工扎实,是他们兄弟三个小时候洗澡用过的,现在跳跳捡着用,质量杠杠的,估计再用上几代都没问题。

白天把桶里舀满水,太阳晒上一天,这个天气,晚上桶里水的温度就刚好可以洗澡,不会太凉。

跳跳洗澡的时候,还不忘了抬手招呼白菜,白菜小跑了过来,刚到了桶边,跳跳就猛然的从桶里站了起来,把狗溅了一声的水。

白菜嗷呜一声的跑开了,在树下面抖毛。

陆贻林的衣服也湿了不少,看着笑得没心没肺的小家伙,他拍了拍跳跳的屁股,笑着骂了句,“小坏蛋。”

把光溜溜的跳跳抱到了卧室,白菜也跟着跑了进来,蜷缩在一个床脚,趴了下来。

陆贻林帮跳跳穿衣服的时候,跳跳还把一只脚搭下去逗狗。

白菜的伙食好,两个星期不见,又大了一圈,每天跟着李钱去工地,然后晚上再跟着回来。

不过它还是和跳跳关系最好,每次狗一见到小孩,就往人身上扑,亲热的不得了,可能是把小狗才抱回来的那几天,都是跳跳陪着的原因吧。

“快睡。”陆贻林给跳跳盖上了被子,小家伙跑了一个晚上,也是真的累了,安静下来,不到十分钟就睡着了。

陆贻林从房间里出来,就碰上了拿着毛巾的李钱。

“林子,我们去河里洗澡吧,现在天也黑了。”

梨花村的水质很好,夏天里,很多人都下河洗澡,因为方便,在原生态的水里游上一圈,清凉又解乏。

陆贻林听对方提了,也有些心痒,“也好,我去拿衣服。”

“林子,你一起问问,赵先生去不去?”

陆贻林应了声,回头去问赵世承,对方也应允了。

三个人拿着衣服,往院子后的小路走去,这样走过去,有个深水区,大概一米五的深度,可以游泳。

李钱洗了十分钟就上了岸,他叫陆贻林,陆贻林看了眼赵世承,“你先走吧,我等会儿就来,我还想洗会儿。”

“那我先走了。”李钱应了声,他回去还有事做,所以今天才这么速度。

等人走了之后,赵世承贴上了陆贻林的背,“我喜欢这个地方。”

在水里抱在一起完全是另一个感受,陆贻林还没反应过来,对方突然就掐着他的腰撞了进来。

陆贻林闷哼了声,“你……”

他不明白赵先生怎么突然就打鸡血了,什么叫……喜欢这个地方,是因为这个地方没有人,可以一惩吧。

幸好在水里,所以不至于受伤。

见四周一片安静,陆贻林也渐渐放下了心,对方没有给他缓冲的时间,一次比一次快,拍击的水花不断的在耳边响起。

陆贻林的手没有可以扶的地方,所以紧紧的拽着身后人得手臂,从而抵消撞击的力度,不至于跌倒。

两个人还是第一次在这么的环境做这样的事情,虽然四周没有人,但是四通八达的,但还是有种挥之不去的羞耻感。

野合的刺激,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这个地方,做这样的事情,不过一家三口是睡一张床上的,也就只有没有人的这里,可以做这样的事情。

陆贻林从河里上了岸,腿有些发抖,腰更是被掐出了一片红色得印记,赵世承换好衣服,微微躬下身体,“上来吧,我背你。”

陆贻林怔了下,“不用了,我自己能走。”

赵世承笑着又问,“难道要我抱着你?”

陆贻林想了下,左右四下没人,既然赵先生要背,他就让对方背着好了。

他的体重可一点都不轻。

陆贻林趴在赵世承的肩上,没走几步,他就觉得自己这样太胡闹了,“赵先生,我是不是很重,你还是把我放下来吧,我自己走。”

赵世承手紧了紧,“别动,摔下来了,我可是不负责的。”

陆贻林没有再说话,赵世承的每一步都走得很稳,一直到看到了光亮,怕被人看到了不好,陆贻林才下来自己走。

李钱看着走进来的两个人,“你们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在看不到人,我就得去找了。”

“哦,赵世承说想多游会儿,所以我们就多留了会儿。”陆贻林一脸淡定的说道,神情还是微微有些不自在,幸好这里光线没那么明亮,看不太出来。

李钱笑了下,“我还怕赵先生不习惯。”毕竟这和市里面的游泳池区别还挺大,没有那么宽敞也没那么明亮,就一点月光照明。

赵世承声音淡淡的,“我挺喜欢。”

再说下去,陆贻林就有些不忍直视了,他忙开口岔开了话题,“哥,这会儿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得起早去接那群大学生。”

“也是,那我就去睡了。”

人走了之后,陆贻林侧过脸看了看身边的人,“走吧,去睡吧。”

第二天陆贻林起了个大早,和李钱一起出接来做义工的大学生,吃完早饭就出发了,车子载着人回来的时候,还才八点多。

农庄的竹楼,已经修好了部分,只摆放了床进去,家具还没做,但是这会儿是夏天,凑合着晚上临时睡一下倒也没事,那群大学生今天晚上睡在这里,明天下去才能回去,周末两天都在这里帮工。

农庄一大堆事,陆贻林和学生们一做农活,很多人第一次做这个,手生,他得在旁边看着,做这个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提点两句就好。

午餐是野外烧烤,山上的木材多得是,可以就地取材生火。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男同志负责生炉子,女同志负责切菜和穿串子,插科打诨,一时满山都是欢声笑语。

“陆哥看起来,应该没毕业几年吧,能想到自己开农庄,可真有想法。”

女生话是对着大家伙儿说的,视线却直愣愣的放到了陆贻林的身上,有那么点意思。

“是啊,陆哥你这农庄投资不小吧,说真的,自己当老板真好,有钱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爽,那里像是我们,毕业了还得为工作的事情着急。”

另一个男生附和着说,语气里带着些羡慕。

陆贻林在心里笑了笑,没有答话。感情对方是把他当成富二代了,他工作这么久,几乎是所有的积蓄都投到了这个农庄上了,可谓是下了血本,算是孤注一掷了。

“陆哥是看着年轻,人长得帅嘛,所以不显年纪,他毕业都有八九年了,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们看不出来吧。”

舒醒不是第一次来农庄了,所以听大家七嘴八舌的猜测,笑着解释到。

“不会吧,陆哥结婚了?”先前的说话得女生一脸吃惊,那可真一点都看不出来,她还以为,对方就比自己年长个一两岁……

舒醒笑了笑又说,“那可不是,而且陆哥是有工作的,也只是周末的时候过来,这是他的副业。”

越说越离谱了,陆贻林可不想成为大家的话题,他咳嗽了声,“那个,小朋友们,我工作都有八年多了,可不是才毕业的菜鸟,好了吃饭完大家去休息下,下午两点开工。”

一群人吃饱喝足这才散开,陆贻林也回家去睡觉,累了一个上午,他也有几分困乏了。

这个时节,正是采摘莲蓬的季节,李钱过来看的时候,带着跳跳一起,用一张大大的荷叶包了很多莲蓬过来,还给一个人发了两个。

才采摘下来的莲子清甜可口,这些纯天然的东西,在一群大学生眼里看着特别稀奇。

女生们都把视线放到了带着小狗来的小正太身上,眉眼间和他爸爸有几分相识,大大的眼睛闪啊闪的,太招人稀罕了,大家先是问了几句,见小孩不怕生,就这个捏捏脸那个抱抱的,把跳跳给包围了。

饶是跳跳性格大方,这会儿也招架不住了,陆贻林在一边笑着看着,不准备伸手援手,连着白菜也被挤到了包围圈外,跳跳东看看西看看,突然大声的叫到,“叔叔,叔叔。”

陆贻林回头一看,朝着这边走过来的人,不就是赵先生。

赵世承穿着一身浅色的休闲衣裤,嘴角笑意淡淡的。

在逗弄跳跳的女大学生也回过头,这么一眼,几个女生都有些看呆了。

她们没想到这个地方,除了老板是个帅哥,还有个更好看的男人,一眼看过去,竟然叫人有些移不开眼睛。

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小女生崇拜的那些韩流明星的类型,对方的气质卓越,有种很浓的男子气,跟那样性别界限模糊的花美色本不沾边。而且要是哪位艺人能有这样的长相,哪怕是唱歌再走调,演技再浮夸都会火。

要是真有那种靠脸就能吃饭的人,那就是非来的这人魔术了,看到了这个男人,他们觉得那些被叫做“花瓶”的艺人都弱爆了!

几个女生站了起来,都微微有些别扭了起来,要是早知道有这么个顶级的帅哥,他们应该矜持点的!

跳跳趁着空当,跑到了赵世承的身边,“叔叔。”

赵世承慈爱摸了摸小家伙的头,眼里的笑意浓了些,神情十分温柔,让叫一干人更移不开眼睛了。

这个年龄的,英俊而温柔的男人,对绝大部分年龄层的女性,都很具有杀伤力。

终于有人耐不住问了,“陆哥,这位先生是……”

“他是我请来的技术顾问。”陆贻林想不想的回答说。

赵世承声音淡淡的,“你们好,鄙人姓赵,欢迎大家来到这里。”

算是和所有人打招呼了。

“原来赵先生,是农庄的顾问啊。”这么好的气质居然是个打工的……可真不像,更看不出,对方竟然擅长和土地打交道……

赵世承在的时候,一干人都很拘谨,女生们说话的声音也斯文了起来,等着赵世承抱着跳跳走了,大家就又被打回了原形,七嘴八舌的开始发问,每一句都不离赵先生。

“陆哥,你从哪儿找来的技术顾问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陆哥,那位赵先生多大了啊,他结婚了吗?他是杉市人吗听着口音不像。”

“陆哥,我说你该不会是看他长得好看,才把他招来的吧。”

陆贻林:“……”

各位女同胞能矜持点吧,还有那叫什么问题,什么看着长得好看把人给招进来,他看起来,有那么没有原则吗?

好吧,话不能说得那么满,他是不能否认,曾经是被那个人的美色所惑……

陆贻林清了清嗓子,“那位赵先生虽然没结婚,但是有个感情很稳定的……结婚对象。”

话外之意,各位小姐,你们都没机会了。

“那陆哥,你见过那位赵先生的未婚妻吗?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女人八卦的心,是永无止境的,这点他倒是低估了。

“见过,还行吧,两个人挺……合适的。”陆贻林这么说的时候,脸色有些不太自然,再聊下去,他也有些扛不住,没那么厚的脸皮自己去夸自己。

“那个,我去前面得工地看一下,你们在这里接着做,累了就休息下。”

陆贻林借了一个由头遁了,一直到晚上快放工的时候,才有出现。

吃完饭之后,天色都还没黑,年轻人一般都睡得比较晚,乡下的娱乐活动少,陆贻林就组织了下,带着一群年轻人去田里面放地笼。

一群大学生听说去捉泥鳅,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眼睛开始放光。

地笼的中间放上诱饵,四边都有小口,泥鳅和黄鳝进去了就出不来了,晚上放上几个笼子,第二天就能吃上炸泥鳅了,算是加餐。

放完地笼回来,陆贻林就把早准备好胶片式的老放映机找了出来,给大家放电影,一群人坐在小板凳上。

不过没什么片,都是十几年前的战斗片,坐在那里看,也就图个味道。

以前的电影也不是没一点可取之处,至少比着现在的那些手撕鬼子,还是更能让人接受,静下心来看进去了,陆贻林发现……还挺上瘾。

愉快的时间总是很快,马上又到了工作日。

早上开完了每周的例会之后,陆贻林一个上午的时间,都花在了整理文件上,等着他再抬起头,时间就已经到了中午,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筋骨,刚琢磨找点什么东西填肚子,手机就响了起来。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来电显示ip在本市,陆贻林接了电话才发现,听筒那边的人是霍敏。

自从上次在陆家不欢而散后,他们就没再见过了,对方掐准了他下班的时间,而且就在附近,想要约他见上一面。

也许霍敏是担心他不接电话,所以才特意用本市的号码拨过来,陆贻林想了下,如果来电显示是霍敏,他确实不会接。

对方已经嫁到了陆家,而他是再不想和陆家的人扯上任何关系,所以会避而远之。

霍敏一再说要和他见一面,陆贻林知道对方不是那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人,虽然他不知道霍敏找他有什么事,但想了想,为了不把事情更复杂化,还是答应和对方见面。

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但是水来土掩,总会有办法的。

——

宁逸慈看了看脖子上的痕迹,已经两天了,那些痕迹虽然淡了点,但是这样一眼看过去,还是很明显。

那个人下口可真狠,是属狗的吧。

要不是两个人挑了个陌生的地方,没人认出自己,他肯定就天天呆在房间里不出来了。

两个人昨天到景区的时候,介绍古刹的导游也问起了他脖子上的痕迹,不过对方错以为他是被蚊虫叮咬的,没让他觉得太尴尬。

不然……还不知道要怎么丢人。

宁逸慈左右寻思,这么一直不消,也不是个办法,既然导游误会是蚊子咬的,那么他就想办法,让那点红痕看起来像是自然过敏的就好了,这样就没人往那方面去想了。

宁逸慈拧了把毛巾,对着镜子,用力的去擦吻痕所在的位置,把所有的痕迹的面积都擦大了一倍多,他的脖子瞬间红成了一片,不过这样一来,面积扩大,真像是皮肤过敏了一样。

他看了下看,心稍稍放松了些,虽然不太好看,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徐霄镝见人一直没出来,走进去就看到对方脖子红了一片,他吓了一跳,抓着人的手就往外走,“逸慈,你这是怎么呢?走,我带你去医院。”

“我没事,你别紧张。”

“那你的脖子……”

“是我自己用毛巾擦的,不痛的。”宁逸慈笑了下,“这样会不会好了很多,我们可以回去了,不是要去贻林那里吃饭吗?”

他这两天,心心念念的都是这件事,一家人能一起吃个饭,有他,有徐霄镝,还有贻林和跳跳,以及那位和贻林在一起的赵先生。

徐霄镝想了下,“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去见两个人。”

“你是说,贻林的养父母?”宁逸慈瞬间就明白过来了,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

“也是,他们既然收养了贻林,就该真心的去对他,不该……”宁逸慈顿了下,才又说,“我们是该去见一见他们,今天定机票就走,尽早解决这件事。”

让贻林背黑锅的事情,怎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的,但是他也不想让不相干的人,浪费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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