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是魔帝的奶妈!(穿越 1)——爬墙的星红
爬墙的星红  发于: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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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之后。

“我说顾大少爷,你想来的地方就是这里?”被软玉温香包裹着,凌轩嘴角抽搐着问。

“是啊,在山上就听说过了,原本就想着下山来要试一下,既然凌兄作东,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顾墨书一手揽着一个青楼里的红牌姑娘,笑嘻嘻地开口。这种小地方的青楼能有什么美人?都是些入不了他的眼的庸脂俗粉,可是看到凌轩对待女人是无比僵硬青涩的举动,他就觉得这一次没白来。

起码疏解一下自己刚刚的闷气。

“这位客官怎么不喝酒啊?是嫌奴家的酒不好喝吗?还是嫌弃奴家?”一女子拱进凌轩怀里,娇笑着倒出一杯酒。

凌轩苦笑着,酒好不好喝他是没啥概念,但是这个脂粉太厚的女子着实让他有些不喜。他端起酒杯,故意半开玩笑道:“我不是嫌你,我只是不喜欢女人罢了。”

女子听罢,觉得有些无聊,道:“又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唉,现在啊,女人的生意都快被男人抢光了。”

听到她的抱怨凌轩有些愕然,原来这世界好男色的人不少。忽然想起那时想要把风绝情买回去做男妾的那花天魔境公子哥,凌轩忍不住笑,甚至笑出声来。

“凌兄可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顾墨书一看凌轩笑得那么开心,忍不住问。

“的确是一大乐事。”凌轩笑,却不愿细说。对于风绝情来说,这种事定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不愿意败坏了他的名声。

顾墨书顿觉无趣,原本调戏凌轩地想法也没了,这一趟花酒最终还是没吃到最后,而且最让他郁闷的,却是这酒钱还得他自己付。

“唉唉……遇人不淑啊。明明是你说请客的,为什么是我掏银子?”顾墨书叹气,一张绝世倾城地脸满是悲痛。

“老板不收灵石,我也没有法子。再说了,我只是负责请客,可没说负责买单。”凌轩狡辩着,多日阴郁的心情似乎好了起来。

“你这话说的,哪有人请客不付帐的……”顾墨书很聪明的理解了买单的意思,悲愤地指责着凌轩。

“算我欠你的成了吧?”凌轩摆了摆手。

“你……”他愣了一下,突然感到了某种召唤脸色微冷,道:“我遇到了一个故人,去见一面,你回客栈等我。”

凌轩略微怔愣,点了点头,便在青楼前和顾墨书分道扬镳。

凌轩尚未走进客栈,他手腕上那白蛇突然醒了过来,落到地上二话不说地就往一个地方跑,爬了几米就扭转蛇头过来看着凌轩。

傻子也知道这是要凌轩跟着他。

凌轩扭头看了一眼客栈,再看了一眼白蛇,还是决定跟着白蛇走一趟。

可是白蛇的速度很快,居然没一会儿就出城了。凌轩开始有些犹豫,却突然听到一声巨大的轰鸣声。

他愕然转身,便看到他和顾墨书暂住的客栈,化作一片火光。

第六十二章:周扒皮和杨白劳

在客栈被烧成灰之前,顾墨书来到了小城中最高级的酒楼,而酒楼最高处的包厢窗户大开,一妖异男子正在冲他招手。

顾墨书脸色有些阴冷,一步一步走上去,在那张大红的桌子前坐下,马上有人来给他倒酒。

“可真是吓坏我了,我说顾墨书,你不跟着花天魔境的人回去,怎么跑到这个偏僻的地方啊?害得我还以为自己弄错了呢?”妖异男子低声一笑,道:“你可别光顾着玩了,到时候达不到师尊的要求,我可不会替你求情。”

说的真好听。

顾墨书心中冷笑,脸上却还露出一个温和有礼的笑容,道:“那就不劳师兄费心了,我办事自然有我的章法。倒是莫师兄,你不是揽了仙域那边的活吗?怎么样?最近可有什么成果?要知道那赤炎金睛兽,师尊可不是白给你的。”

莫妄言的脸色微沉,丢下手中酒杯道:“仙域不同魔域,难度可不是顾师弟你能想象的了得。”

“没有这金刚钻,就不要揽着瓷器活,别到时偷鸡不成蚀把米。”顾墨书反唇相讥,师兄弟俩人之间几乎擦出了火花。

“好几年没见,顾师弟依旧是牙尖嘴利啊。”莫妄言皮笑肉不笑地讥讽。

“好几年没见,莫师兄依旧是只说不做,只有嘴上功夫啊。”顾墨书也一步不让,争锋相对。

“哈!我看师弟你今日和一人一同从那青楼里出来,可别是玩物丧志了,被这世俗的东西眯了眼。”

“我自问心境稳固,劳师兄挂心了。倒是听说师兄进来又收了十多位美女,可真要小心,别耽搁了修行。”

“哼!师弟可知为兄那赤炎金睛兽去了何处吗?”莫妄言冷笑一声。

顾墨书眉头一皱,正想说话,就看到了滔天而起的火光,脸色一变。而一旁那莫妄言却还在阴阳怪气地说道:“看来有人惹了它啊,又不是不知道它脾气暴。”

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顾墨书心中狠狠地咒骂,已经回到客栈的凌轩恐怕是活不了了,毕竟他才筑基期,而赤炎金睛兽的火可是金丹元婴都能随便烧的。

觉得有一点可惜,顾墨书把心中的不爽转嫁给了莫妄言。但是还未等他发难,包厢大门打开,又一高大男子拎着一只蔫蔫的火红色异兽扔在地上。

“够了!都给我住嘴!别在别人的地盘上乱生事端,这是魔域,不是北方荒漠!”男子毫不留情地训斥两人,心高气傲的两人却都没有出言反驳。

“都把皮给我绷紧了,两年后武台国千年尸穴打开,里面的尸海竹师尊志在必得,你们两个那些恩怨都压倒后面去解决!”

“是。”顾墨书和莫妄言连忙答道。

顾墨书瞥了一眼那处火光。

凌轩没事吧?他可还欠自己银子呢。

……

事实上凌轩没事,他跟着白蛇出了城一直向北走了很远,一直走到树林中,然后……捡到了一个少年。

小小的,脏兮兮的蜷缩在雪地中不省人事,只有一身青紫的伤痕。

白蛇爬上了他的身体,蜷缩了起来,表示这就是目标。

凌轩愣了一会儿,连忙把少年抱起来,寻了最近的山洞,第一次尝试当了一把医生。而那白蛇,一直停留在一旁,琥珀色的眼眸幽幽地看着。

别看它小,其实它已经活了好几千年了,比无极魔宗的历史还要久远。而它的名字放在过去也是非常有名的。

轮回搜天蛇,就是它的名字。

凌轩的医术很一般,但毕竟是苗寒亲传,所以没多久少年就醒了过来。

一醒,便好像来到了陌生环境的小猫,拱起背竖起毛戒备地警戒着四周。

“你醒了?”凌轩往火堆里添了柴火,尽可能和善地问,却没想到还是惊吓到了少年。

少年猛地后缩,手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对着凌轩,颤抖着声音道:“别过来!否、否则我……”

凌轩愣了一下,叹了一口气。他的修为再不济,也不是普通人能够伤得了的了。他默念口诀,抬了抬手,少年手中的匕首就飞了起来,落入他的手中。

“我若想对你做什么,早就做了。”凌轩把匕首放下,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拿出了食物和水,道:“过来吧,和我说说你是谁?为什么会倒在这里?”

少年愕然地看着匕首凭空飞走,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凌轩,突然在凌轩面前跪下,沙哑着声音说道:“我无名无姓,只是不堪恶主欺凌,逃跑至此。我以无处可去,求仙人收我为徒!”

凌轩手里的东西差点掉到火堆里,心中有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很想让少年再重复一次来确认他没有耳鸣,他可不是什么仙人,只不过是个菜鸟修者而已啊啊啊!

但是少年灵动地眼眸却是无比的坚定,真的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地感觉。凌轩有些头疼,眼角却瞥到了少年脖颈处像是青紫掌印的伤痕和一两个红色的圆形痕迹。

一瞬间明白了什么,凌轩瞥了一眼手腕上的白蛇,却见到它抬起尾巴,在他的手心里写下了一个字。

收。

是让自己收下少年吗?凌轩气闷,他连自己都还不太明白怎么修炼呢,怎么收人做徒弟?

他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先把少年扶起来,给了他食物和水,道:“把前因后果说清楚,然后再谈这拜师的事情。”

少年有些忐忑,却还是听话地把食物狼吞虎咽吞进肚里,然后擦了擦嘴,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

他是据这里十几里外一个员外家的仆人,很小的时候就被卖进府里了,也没个名字,都是喂喂的叫着,每天干着粗使活儿,倒不会饿肚子。

可是随着年岁增长,少年的身条抽开了,居然出落得很是漂亮,比二八少女还要娇美不少。本来他一直有意隐藏着样貌,却又一次被员外的儿子发现了,而被送上了他的床。

悲愤之下,少年就抓起了一旁的花瓶砸了员外的儿子,也不知道死没死,总之是一头的血。少年趁着没被人发现逃了出来,一路往北逃,又饿又冷,便倒在了路上。

如今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识字、没有户口,还有案底在身。他一个少年,真的看不到未来了。

听完少年叙述,凌轩叹了一口气,感叹这万恶的旧社会。

听这些遭遇怎么听都有种杨白劳和周扒皮的感觉。不过带着这少年倒也不坏,毕竟自己也是怕寂寞的人。

一时间离了风绝情,自己还真有些不习惯……

“你就算跟着我,也不一定能修炼得了啊。”凌轩思索良久,还是开口说道:“毕竟还要看你的天资和根骨。而且跟着我也不一定能过得好,我目前正在流浪。”

“没有关系!我只求不再被人欺凌!我愿一生奉您为主,当牛做马。”少年连忙跪下,额头砰砰地砸到地上,甚至用力到破了皮。

“好了好了好了!”凌轩连忙制止,从戒指里取出干净的白绢擦拭少年额头的血污,道:“别跪了,对膝盖不好。也别磕头,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磕头。”

“嗯。”少年很听话,乖乖的起身,乖乖地让凌轩清洗他的伤口。

“你没有名字,我给你取一个怎么样?”凌轩想了想,一边拿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一边道:“跟我的姓吧,叫凌英,到时候和外人称我们是亲戚关系吧。”

“谢大人赐名。我以后就叫凌英了。”少年认真地看着凌轩写出来的字,学会了第一个词,也是他自己的名字。

“卫英,你知道去武台怎么走吗?”

“听人说过,一直往北,就能到了。是最大的三个国家之一。”

“那赶紧休息一下,明天我们出发去武台。”

……

因为多了一个拖油瓶,两个人走走停停,一时御剑一时马车,花了快十天的时间,终于来到了武台的国度邺城。

然后有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

凌轩和凌英,全都没有武台国户口,进不了城。

第六十三章:要当夜总会老板

古代有一种东西,叫做官凭路引,标注着他们姓甚名谁,家住哪里,类似于常住居民身份证,可能去其他地方管得不严,但是邺城是国都,入城必须要有这玩意。

现在的问题是,凌轩和卫英都没有什么官凭路引,完全是一个黑户。

若只是要想办法入城那不难,可是入城之后,住宿要身份证、做生意要身份证,有时候走在大街上都要小心会不会被人查户口。

实在是很蛋疼的东西。

凌轩在邺城外着实头疼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还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在邺城旁一小城买通了管这个的官,给他和凌英办了一个户口,总算是辗转进了邺城。

不愧是世俗大国的国都,热闹不输清霞镇,叫卖的小贩、摩肩擦踵的行人,还有飘荡在街道上饭菜香味,都让凌轩和凌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嘴脸,惹来无数行人鄙视的目光。

论壮观浩大,这邺城绝对比不上无极山,但是却比无极山多了很重很重的人气,让人觉得这才是人间,更何况这里离无极山不远不近,已经算是天鼎山的范围内,处于仙域和魔域的中间位置。

因此,凌轩决定要在这个地方安定下来。

“但是大人,说是要安定下来,是想要买个宅子住下?还是想要怎样?”凌英不会反对凌轩的任何决定,好好的清理了一番过后这小少年果然具有引人犯罪的资质。

近乎虚幻的唯美少年,怪不得那个什么员外的儿子会把持不住,让凌轩来形容的话,再过两年估计连什么王侯将相都要拜倒在他脚下了。

不过凌轩也察觉到了,经历了那种事后,凌英性格里多了一丝不符合年纪的狠辣。不过,凌轩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先这样。

“住的问题好解决,至于其他的……”凌轩的目光左右扫了扫,忽然停留在了某家店铺上,露出一个贱贱地笑容,道:“我倒是有很想试试看的营生。”

一个时辰后。

凌轩成了邺城花街一家歌舞坊的老板。

凌英满额头的黑线,但还是抿了抿唇,道:“大人要做的,都是好的。”

真是好少年啊。

凌轩摸了摸凌英的脑袋,道:“论来钱快,一赌二嫖三杀人。开赌坊必须要后后台和资金,杀人对于我来说太容易了,真的开女支院我又是女权主义者,所以……”

凌轩很得瑟了一下子,道:“所以我还是决定来试试歌坊了,以前对于这些地方都是小说电视剧里面看过,现在真的要来试试当老板的感觉了~感觉有点像是夜总会老板~”

醉仙楼换了老板,这事并没有什么人知道,因为窑子花街嘛,重要的还是谁家的红牌更红,谁家的美人更美。

先前老板那么容易就答应转让也是有理由的,因为醉仙楼最近生意不好,非常不好。因为就在醉仙楼对面,新开了一家特别大的女支院+歌坊,冠冕堂皇地就叫销金窟。而且听说这销金窟的老板背景很厉害,完全不像是开女支院的,砸钱挖其他家的红牌什么的真的是完全不把钱当钱啊。

醉仙楼原来号称并蒂双莲的胭脂莲和白玉莲就这样被挖走了,因此生意一落千丈,所以凌轩一提,老板马上就出手了。

凌轩只是存了玩票的心,却没想到这生意真的差成这样了。

黄金一样的夜晚时间啊,整个醉仙楼也没几个客人,跳舞的姑娘们也恹恹的,整一副暮气沉沉的样子。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算好,但是就在凌轩接手了这女支院第二天,被挖走的那两个红牌便前呼后拥地回来了。

“哎哟!这醉仙楼是怎么了?怎么变得这么冷清啊?”胭脂莲一样怪气地说,拉着白玉莲,嗤嗤地笑。

“莫不是因为少了我们姐妹,都没客人上门了吧?”白玉莲看似比胭脂莲稳重,但实际上嘴巴更毒。

凌轩嘴角一抽,一看那俩人脸上扑的粉比墙都厚,还一副富贵了的样子就觉得不爽。

他一不爽,就下了一个决定。要和对面的销金窟对着干!论营销和包装,他还不信自己斗不过这些古代人。

至于销金窟老板的后台,他才不在乎。反正他会御剑,大不了一走了之。

就这样,颓败的醉仙楼和势头正旺的销金窟对上了,倒成了邺城街头巷尾的趣闻。

第六十四章:什么才是真正地仙女

要和销金窟对上,醉仙楼有太多不利之处。千头万绪多得很,幸好凌轩筑基后大脑开发度似乎超越常人了,一样样拍板决策。

第一项,就是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做一行的,无论是青楼还是歌坊,自身竞争力就是自家的姑娘。但是比起那几乎把整个邺城的红牌姑娘都挖走了的销金窟,醉仙楼的法子除了反挖之外就只有从头包装新的红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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