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上——黑白喵
黑白喵  发于: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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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添!”

觉得自己的手大概没什么问题了,那边飞虫也已经打得差不多了,包炯下意识地去看那边两个彩衣苗人,然后……

他看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

那脸上带着淡淡冷笑的少年,就那么……化成了一群飞虫?

从四肢再到身体在那一瞬间以一种让人震惊的速度崩塌,最终连那带着淡淡微笑的头颅也随之分解崩离。

只是一瞬间而已,叶添便已消失无踪。那一群黑色的飞虫冲上空中,不知去向,徒留一件彩衣落到地上。

“阿添……”

第四十二章

当无妄之灾进化之后,就会变成半死不活。

在重感冒还没全好的情况下跑去庞府狠狠运动了一下附带被一只蛊虫咬了口,感冒病毒大爷立刻杀了回来,继续作威作福——包炯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那无辜的柔弱少女正在被无数感冒病毒先X后O直到体无完肤……

就在包炯与感冒病毒进行殊死抗争的时候,包拯在陈州的一干事务终于打理完毕,带着无数百姓的感激回了开封——哦,还有个人。

“小包大人可好些了?”包炯死活不肯呆在房间里面,公孙策也只能答应让他出来透透风。此时的包炯正摊在院子里一张竹椅上,一边咬牙切齿的诅咒感冒病毒全家不得好死一边吹吹风让自己混乱的头脑清醒清醒。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婉的女子声音。

“哟……韩姑娘。”包炯半死不活地抬手打了个招呼,示意自己实在是起不来了,姑娘想干什么请自便。

“这里有付汤药,小包大人若是不嫌弃可以喝了试试,想必会对身体有些好处。”

“谢谢……”包炯有气无力道,随手端了汤药过来一饮而尽,“韩姑娘,你真打算去开封?”

“是的——此次在安乐侯府中,琼兰发现了些和师父有关的事情,或许……”沉默片刻,韩琼兰又道:“街坊愿意帮我照顾父亲,我便想趁此机会上京寻找师父。”

“那庞昱也真奇怪,要你那方子干什么?”喝了汤药包炯觉得舒服了点,便随口问道。

“我也不清楚,那方子与其说是药,不如说是毒,对人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便是问了出来,又能有什么用呢……”

“哟啦,你们在干什么呢?”

“哟……你又在干什么?”包炯一咧嘴——不会吧?又来了?

叶亚手里端着个碗,里面盛着些一看就不正常的古怪物质,从颜色到气味都在清楚的表明一个事实——我很难吃!还可能有毒!

“来来,这是我最新研究出来的……”

“免——”包炯声色俱厉,可惜因为半死不活的德性没多少威慑力。

“喝了吧,效果肯定很好。”叶亚笑嘻嘻道。

也肯定很难喝……包炯都不敢去回想他怎么灌下叶亚那第一碗“药”的。

“小包大人,琼兰告退。”见叶亚进来,韩琼兰站起来行了个礼,便款款退了出去。

“啊啊,韩姑娘真是个美人呢~”叶亚见包炯抵死不肯喝,也就把药放到了一边,托腮道。

“是啊,长得不错。”包炯也赞成道——韩琼兰是标准的古典美人,从容貌到气质再到言行都有一种可以随时拿到现代去演古装剧的感觉。

“啧啧,可惜韩姑娘好像心有所属,常常若有所思……”

“你是从哪儿琢磨出来的?”包炯倒是没看出来,“对了,你那个族人……怎么样了?”

那一日叶添浑身化为飞虫而去,他驱使的蛊虫也被叶亚的蛊虫吃了个干净。随后叶亚把叶添那件衣服烧了,便再也没说什么。

“阿添他应该已经死了,我们的族人都会在生前把蛊卵吞进自己的体内,等到死前就驱使蛊虫把自己的身体吃干净,然后……蛊虫会回到我们的故乡,也算是……落叶归根吧。”叶亚沉默一会儿,闷闷道。

“是么……对了,你带了那个什么蛊王?”

“没有。”

“……诶?”

“按理来说,我若是为族驱逐叛逆必须要带上蛊王,但是……”叶亚抿了抿唇,“阿添不是叛逆……他只是走错了。”

“你这么想的话……也没什么了。”不是叛逆,只是走错了么……

包炯懒懒闭眼。

这世上有多少人,都是走错了又不肯走回正道,最后成了叛逆的呢……

安乐侯一案审毕,包拯给开封上了个折子,阐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顺便点了一下安乐侯府地下那条坍塌的地道——

没错,坍塌。

那一日叶添死后,安乐侯府一间房内突发大火,开封府众人扑救之后发现那是庞昱的书房,虽没死人,但是里面的一切文书已经被焚为飞灰。

然后,就在开封府众人皱眉之时,又是一阵地动。书房里面点燃的火,引燃了……庞府地下的火药。

“真见鬼,姓庞的原来早就留了后手……毁掉往来文书、地下通道,从此一了百了,死了自己也不连累父亲……这家伙还真是有觉悟。”

地道坍塌仅仅毁了庞府地下的部分,但那也让庞昱挖了这条地道的证据不再如先前一般分明,庞太师大可分辩这是外人嫁祸,庞昱并不有意谋反,只是昏庸了些……

当然,实情大家心照不宣,可是……

“庞家身居高位,又有兵权,还有皇上的枕边人,即便圣上有些不满,大概也不能完全表达出来吧……”包拯如此叹道。

好在安乐侯府虽然主体坍塌,但是金银珠宝什么的没砸得太惨,甚至还抢出了不少古董,包拯做主将大部分金银分予了陈州城内受欺压的百姓,百姓们感恩戴德之余,决定在安乐侯府遗址上兴建一座包公庙……

包炯听了这事儿笑得极狠——若是庞昱地下有知,绝对死不瞑目……

总之,陈州城安乐侯祸害一方顺便疑似谋反事件,到此终结。

至少,绝大多数人是如此认为的……

另外某地——

“如何?”

“果不出我所料,阿亚确实将那死去之人当成了我。”

“呵……你的手艺果然高超。那安乐侯府内的文书资料,可是毁得完全了?”

“当然。”

“很好——弃卒保帅也是无奈,毕竟庞昱此人太过任性妄为,不懂收敛锋芒,遭此劫也是应该……那些蛊,可是炼好了?”

“只有一二成品,不过剩下那些,给我三月也足以完成。”

“很好……”

真定府,驿站。

“飞蛊只是看起来怕人,没毒的,死不了人,所以你病情加重和被咬了一口无关……”

“没关系,只要别人认为有关就成了。”包炯躺了一天多精神多了,愉快地玩着手上一颗珠子——人善被人欺,猫善……嗯,总之展昭以夜明珠作为表达歉意之礼,而当时还处于重病状态所以觉得自己陷入被世界抛弃状态的包炯也非常愉快地收下了——事后倒是稍微忏悔了下,但是忏悔归忏悔,落了袋的珠子包炯是不打算还了。

白天躺得太多晚上便精力十足,包炯闲着没事绕着驿站溜达,但溜达的时候此人又不看路,于是……

“唔!”

“抱歉,不好意思撞了你——”包炯立刻道歉,但是马上……

“你……你!”

双眼圆睁,包炯倒退两步,脸上顿时失了血色……

——第三卷·陈州放粮·完——

第四卷:狸猫换太子

第四十三章

走夜路多了,终究会遇到鬼……哦不,劫匪的。

包炯咬牙切齿地把刚才出现在脑子里的俗话修改掉,然后继续死死盯着眼前这个人——

他不是应该死了么……怎么会在这里?

“你是谁?”呆愣了足足半晌,包炯才开口道。

那人不答,嘴唇微微上挑,凤眼眯起,脸上表情半带讽刺半是笑意——和印象中那张脸差了太多。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庞昱?”

分明应该在陈州被自家祖宗铡了的人此刻居然大模大样站在驿站里面?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你是……包炯?”那人缓缓开口,声音清朗,算不得多么动听悦耳,但听上去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这分明是初次见面的说法……可是,眼前这人不是……

“呵……”那人轻笑了声,“人言小包大人不喜朝堂之事,果然不假。”

“什么意思?”他确实对朝堂没啥兴趣……虽然原因特别了点,但是没兴趣就是没兴趣。

“只是感慨一下,无他意思。”那人微微一笑,“在下庞统,庞昱正是家兄。”

“……”包炯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

庞昱有兄弟?为什么他从来不曾听别人提起过?

还有这个名字……庞太师就算是没事找事也不会拿古人名字给自己儿子用吧?

不过仔细打量,眼前男人确实与庞昱不同。

同样是一身绫罗绸缎的打扮,于庞昱,便是金银珠宝丝绸绢帛包裹出的浮华,一望可知的尊贵;于眼前之人,那些金玉丝绢仿佛剑鞘,即便再怎么努力也挡不住他身上那仿佛战场上血火杀伐中洗练出的锐气,让人望之却步。

容貌相同,于人的感觉却几近天壤云泥……

能生出这么两个孩子来,庞太师你还真是……

“小包大人在想什么?”

“在想您果然如令兄一般,一望便知不是良善之辈。”包炯想都不想就说道。

“果然伶牙俐齿。”庞统却并不生气,嘴唇微微上扬,“之前家兄来书将某人的不知天高地厚好好说了一番,我还当是他小题大做,今日一见……那封信,怕是写得含蓄了些。”

“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是我,还是……”后半句话含回嘴里,包炯哼了声,又说道:“你为何会在这里?该不会……”

“别冤枉好人。”庞统一脸无辜地说,“末将刚下了辽国战场,正要归国。小包大人如此猜疑,实在是让末将心寒呐~”

“末……将?”包炯上下打量庞统——这人是个……武将?“大宋危矣……”

“此前在下领兵与辽兵大战二十九场,无一落败。”

“以多欺少,胜之不武。”

“小包大人看来的确不关心时事,不知道在下向来是以少胜多的么?”

“……”包炯一时语塞,半晌才咬牙道:“你出现在这儿究竟有何居心?”

“有何居心?真定府乃是自辽国归宋必经之地,这驿站更是官家所开,人人皆可入,怎么小包大人住得,在下就住不得?”庞统一脸委屈,仿佛真被包炯伤害了似的。

“……”包炯直接走人——跟这家伙再说下去,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揍人……

“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包炯望着包拯,一脸的郁闷。

“庞统确实与我们同住一个驿站,入住时还曾与我打过招呼……你当时卧病在床,不知道也是自然……”包拯一愣,随即苦笑答道。

“庞太师有两子,一子仗着姐姐身为贵妃,混了个安乐侯的名号为害一方;一子却离家从军,自己在军中凭着军功升为将军……这件事情在朝廷里也是一桩佳话。”包拯笑道,“庞统此人领兵有方,常常以少胜多,使辽人胆寒。庞太师势力坐大,与他不无关系。”

“我明白了。”也就是说——这个也不是什么好鸟!

“不过庞统此人却与其父兄不同,”一旁的公孙策忽然开口道,“虽掌兵权却并不以此做大,成了将军之后亦与昔日为小卒时一般饮食,因此颇得将士爱戴,也算是个名将。檀渊之盟后虽无大战,但是辽人的挑衅却始终不曾少,也是亏了此人,边境百姓才有安宁。”

闹了半天这还是个好将军?不管怎么说,一联系到此人背景,包炯就觉得对这人没法用平常心看待……

包炯郁闷地告退之后,包拯与公孙策却并未停止他们的讨论。

“自古最忌边疆将领与官吏不和,皇上将庞昱放在陈州做一个安乐侯,也有其苦心在内吧。”包拯叹道。

“确实,那庞昱虽然残暴无能,但庞统的军粮却是不曾拖延过一日,少过一粒。”想想之前调查的结果,公孙策也点头道,“如今庞昱获罪,庞统也随之被调入京——大人不觉得此中颇有蹊跷么?”

“确实。”包拯冷哼了声,“庞统此时上京,想必给他的旨意只比我们离京晚上少许,但是若不是杀了庞昱,朝廷必然不能换一个守将……”

两人对视一眼,皆面露苦笑。

当今圣上登基虽已有了十余年,但亲政不过四年,之前数年,朝政都把持在圣上生母刘太后手中。

皇上亲近庞太师,固然是因为后宫第一宠妃庞贵妃的缘故,却也有报恩的意思——当年,正是时任殿中侍御史的庞籍上书,力主圣上亲政,才使得太后不得不放权。

现在朝中势力隐隐分成三派,太后方面是一派,庞太师方面又是一派,除此之外,还有以曹皇后父兄为首的另一派。曹派虽说因为曹皇后的缘故不喜庞太师,但更不喜女子掌国的太后,于两派夹缝间存在着。

此次包拯奉旨陈州放粮,可以说是太后一派的大获全胜——杀了庞昱,庞统也无法再拖延着不入京城,等于卸了庞太师的兵权,但是……

“撤了庞统边境将领职权,却又许他带兵入京,入京之后执掌禁军……”包拯叹息,“庞太师的势力,看来也弱不了多少啊。”

“此次大人可是与庞太师结下了血仇,倒是太后那边……”公孙策摇头苦笑,“大人,此次,你可是成了别人手中的一把刀啊。”

“那又如何?以包拯为刀者,日后,必伤于包拯!”

第四十四章

包炯是个完全没有半点政治敏感性的人,政治斗争更是跟他几乎绝缘——之前在警察局里面也是如此,若不是因为身份背景皆特殊附加上头有人,特立独行还不喜一切派系的包炯估计三个月不到就得被调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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