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下+番外——黑白喵
黑白喵  发于: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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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一贯走得正行得正从来不怕让自己做的事情让人知道的南侠迫于压力也只得点头——别的不说,他们晚上跑去包炯的房间本身就是没法解释的事情,就算能解释,一旦包炯问那东西在哪儿为何不能给我……他们是给呢还是不给?

给,显然不行,不给……

展昭和白玉堂难得达成共识——这件事情,绝对要瞒着包炯!

第二天早晨。

“可恶……头好疼。”包炯捂着脖子脸色发青,心情更是达到了看到谁想咬谁的地步——那毕竟是脖子!很疼的!

“小包大人,你怎么了?”看包炯脸黑得不行,王朝随口问道。

“我怎么知道!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包炯揉着脖子,“疼死我了,对了,大人呢?”

“你找大人有什么事?”

“昨晚有刺客!”包炯郑重道,“我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但是竟然能在我丝毫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潜进我的房间……”

包炯对自己的警觉性十分有信心,眼下居然被人悄没声潜进了房间,实在是……奇耻大辱!

揉了半天总算觉得脖子舒服了,包炯松了口气,扭头往旁边瞅了眼,正巧看见那边刚刚进了饭堂的展昭和白玉堂。

很难得的是,今天展昭居然没穿那身红色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制服,白玉堂更难得的换上了那身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制服,而脱下了他那身白衣。

“……怪了。”事有反常即为妖,这两人居然换了他们的标准制服,难道出了什么事么?

昨天晚上那两人似乎是一红一白……一红一白?

包炯皱着眉毛沉思片刻,摇了摇头——太无稽了,这两个人怎么可能晚上闲着没事跑去他的房间……

……应该不会吧?

第九十三章

“哟,包小狗。”白玉堂一身红衣的样子十分难得——就连包炯都只在此人刚刚当上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时候见识过一次他穿制服的样子,除此之外他基本上都是一身纯白,嚣张得很。

“早。”包炯冲他摆了摆手,“你怎么换了这么一身?”

“……偶尔也想穿一下红的。”白玉堂随便拽了个理由过来——总不能说是因为担心包炯发现昨晚那两人是他们两个吧?不过看样子,包炯的确没认出那是他们两人。

“那你呢?”包炯看向另外一个——展昭换下那身制服的几率倒是比白玉堂穿制服的几率高一些,但那都是轮到他休息或者是暗访的时候,会在工作时间把衣服换掉……次数比白玉堂穿制服还少。

“昨晚不慎打翻了砚台,弄污了,只好穿这件。”展昭镇定地说,一旁白玉堂心里暗笑——的确是“打翻了砚台”,不过和“不慎”没啥关系,他亲眼看见展昭把砚台扣在自己袖子上的。

只能说,相比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白玉堂,一贯认真自律的展昭想要解释事情更麻烦些——简单来说就是老实孩子吃亏。

不过不管怎么样,好歹是糊弄过去了,可是……

“你知不知道江湖上有没有这样的角色……”包炯看着展昭忽然想起此人可以用作江湖事咨询八卦,随口问道:“轻功很好,能神不知鬼不觉潜进开封府,还很嚣张,喜欢穿红衣服夜行的?”

展昭噎了一下,这才道:“那个……应该没有。”

“那就怪了,按理来说喜欢穿红衣服晚上跑来跑去的人应该不多……”展昭不知道的话……包炯往旁边看了眼,恰好看到另一位江湖人士白玉堂:“那你知不知道?不只有穿红衣服的,还有穿白衣服的。”

“白衣夜行……这习惯也就你家五爷有了。”事实证明白玉堂比展昭擅长撒谎的多,使出了兵法中的以退为进,“要不然就是那些名门正派的角色,喜欢讲究个‘夜行不换衣’。”

“这什么毛病。”包炯啧了声,下一个对象找上了刚刚晃荡进饭堂正寻觅合心意的早点的黑衣人:“那边那个,你听说过没?”

“什么叫那边那个?”黑衣人不满道,“我是你师父!”

“是是,你是我师父……”包炯哄了他一句,随后又问道:“你知道么?喜欢穿白衣服和红衣服晚上乱跑的人?”

“那边不就有俩?”黑衣人随手一指,“喜欢穿红衣服白衣服晚上乱跑的。”

说者看似无意,听者却很有心,两个的确是“喜欢穿红衣服白衣服晚上乱跑”的家伙不由身后冒冷汗。

“除了他们俩。”包炯直接排除了这个选项。

“哦,那就没了,江湖众不是人人都那么张扬的。”黑衣人说道,随即饱含深意地看了某两人一眼。

包炯恰好低头去喝粥,没注意到那两人脸上古怪的表情——否则他定会好好欣赏一番。

而他同时也没注意到,那三人鬼鬼祟祟溜出去了……

“你看见了?”

“对啊,看见了。”黑衣人歪着个脑袋,样子不正经得很,“你们两个晚上不睡干什么呢?又不是我夜鹰门人习惯昼伏夜出的,莫不是打算弃暗投明?”

两人顿时头痛起来——被黑衣人看到大概是最差的结果了,若是让开封府其他人看到,那要么解释要么靠着身分强压都成,可偏偏是这个……

“算了,我也不想管你们两个晚上干什么,反正应该对徒儿没什么,只是下次记得,迷香别用那么多,会把自己也放倒的——还好你记得捂了脸,否则就麻烦了。”黑衣人随口指导道,“下次再想做这种事可以来问问我,好歹也是前辈。”

“……”莫明其妙成了一个夜行贼的“晚辈”的两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所以说,亏心事做不得……

等到两人无比郁闷地回去,却发现包炯已经不知去向。

“包小狗哪去了?”白玉堂随手扯过一个衙役问道。

“刚才皇上传旨来了,小包大人和大人一起去接旨了……”

话还没说完,包炯已经气势汹汹地冲了回来,眼睛一扫发现站在那边两人,当即冲过来一手抓住一个,满脸地郑重:“你们两个没事吧?”

“啊?没事……”白玉堂差点以为包炯是来兴师问罪的,发现不是立刻松了口气。

“很好,跟我走一趟!”包炯扯着两人就往外走,其架势……颇似“你被捕了”。

“去哪儿?”

“那个见鬼的小太子说要狩猎……凭他那身子板儿也能去狩猎?还指名要我陪!”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这么个道理,明眼人都知道耶律靖辰根本不可能对狩猎有什么兴趣,但是谁都没法反驳他这个要求。

大辽太子想要狩猎解闷宋朝皇帝就得作陪,而此人以“安全方便”之类的理由指名某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去陪同……虽说没有先例,倒也不违礼法,皇上也只能顺水推舟做这个人情。

包炯目光炯炯地看着两人,一副要是你们敢说不就试试看的架势:“兄弟之情朋友之义……不管是什么,这次你们得帮忙。”

“帮忙倒是无妨……不过包小狗,你这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干嘛?他又不是要把你怎么样。”白玉堂随口取笑道。

“……你们两个去就是了。”反正包炯是不太想一个人面对耶律靖辰,虽然此人按说只是个关心哥哥的弟弟,但是……

也不知是怎么的,包炯总觉得耶律靖辰的眼神让他……有点毛骨悚然。

一开始还无妨,到后来越回味他越觉得不正常,干脆再拖两个人一起过去——反正包拯也要去作陪。

两人自然没法说不去——包炯那“不去就是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不是东西”的眼神杀伤力本来就够强,再加上昨晚的某些事情……

所谓做贼心虚,不外是也。

第九十四章

皇家猎场。

“耶律靖辰认定了包炯便是他的兄长耶律靖洪……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仁宗皇帝的脸藏在细密的竹帘之后,让人看不分明他脸上的表情。

“陛下……”包拯欲言又止。

“不必拘谨,说便是。”

“若要臣作为包拯来回答,那不是什么好事。”包拯坦言道。

“不舍得?”

“的确如此。”包拯苦笑道,“一年多以来臣早已把他当作了自己的亲人,即便……也是不想的。”

“那,作为朕的臣子呢?”

“……此事有利有弊,”包拯叹了一声,“耶律靖辰想必已经给了条件?”

“包炯现在还记不得前事,耶律靖辰也没什么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包炯即是他的兄长——种种证据俱是旁证,虽然加在一起有了些分量,但也做不到确实证明……”仁宗低声道,“因此他提了条件,若是朕将包炯派去大辽,那本次的和书可以做出极大让步——甚至,修改檀渊之盟约定的助军旅之费也不是不行。”

自从多年前定下檀渊之盟之后,那笔岁币就一直是扎在大宋心头的一根刺,倒不是出不起,只是那象征的屈辱,实在是……让人难受。

“耶律靖辰做得了主?”包拯讶异道。

“他做不了主,可是那萧皇后做得了主,萧皇后对自己的长子思念极深,只要‘耶律靖洪’能归辽,免了岁币或许都是可能的……”

如果包炯能听到这段对话,想必会为了自己的身价而无语——一个包炯价值十万两白银二十万匹绢(顺带一提,二十万匹绢相当于三十万贯,宋真宗之后银贵钱贱,三十万贯约合十五万两白银),而且这前面还要加上一个“每年”的附注……

哪怕是按照现代银价,每公斤三千五百元左右,包炯的身价也是四千三百七十五万人民币——每年,这笔“工资”已经是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若是换作宋朝一两银子差不多等于千多元人民币的购买力,包炯的身价则跃升为两亿五千万人民币——每年!

这么大一笔钱的代价仅仅是一个人,交出去不仅仅可以换这么大一笔钱还能省掉此人每年的俸禄,看起来似乎划算得很。

“可若包炯真的归辽,假以时日,这笔岁币……可能又得交出去了。”包拯沉默半晌之后,淡淡道。

话说得或许尖锐了些,可是并没有什么差错——辽人天生便有英雄情结,一个力大无穷又武勇惊人的将军往往可以激发出他们十倍百倍的斗志,而若是再加上耶律靖辰多智近妖的谋划,辽军铁骑的威力……

“短则三年,多则五年——这是庞统之前给我的数字。”仁宗苦笑道,“即便是他也不敢妄言取胜,还说之所以这么长的时间还是算上了包炯不愿与宋廷为敌磨蹭的那些时间。”

“庞统……”包拯皱了皱眉,摇头道:“既然是此人所言,那多半是可靠的。包炯的心性臣也算是了解,他不是凶戾嗜杀之人,可若是必要时,也决不会手软……”

“换言之,若是不再把自己当宋人,此人上得战场。”

“……是。”

“……也不知耶律宗真还能再活几年?”仁宗低声道。

“陛下的意思是……”

“如果在包炯还在当自己是宋人的时候让他成了辽国的皇帝,那……”

“陛下,您觉得——耶律靖辰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么?”包拯很快的打碎了仁宗不切实际的妄想,“况且,包炯对辽人宋人惯来是一视同仁,也不可能为了大宋……他不是那样的人。”

“如此看来,最好的法子,莫过于把包炯交还大辽,待和书签了、盟约改了之后,再除掉此人了。”

“陛下……”包拯不由变色——仁宗说的法子过于冷酷,却毫无疑问是对大宋来说最好的。

和书签订,盟约修改,那么包炯对大宋来说便不再有用,若是能想法子做成是辽人内斗的样子,更可以让辽国找不到问罪的把柄。就算辽国恼羞成怒,包炯之死想必也能搅乱辽国的局势——别的不说,萧皇后和耶律靖辰两人肯定不会无所触动,这两人手握辽国大权却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病人,都是容易因为感情波动而出事的类型。

对大宋来说,这绝对是最好的选择。但对包炯来说,这绝对是最坏的选择。

“……不过此事太过不仁不义,实在非君子所为。”沉默半晌,仁宗开口道,“大宋乃君子之国,做不得这等卑鄙之事。”

似乎是累了,仁宗挥了挥手:“下去吧……此事不要外传。”

包拯依言行礼后退,心中却远远没有面上那么平静。

君子之国……

曾有一个君王,事事奉行君子所言,在战时也是如此,然后此人战败,身死。

巧的是,那个君王的国号,恰好也是“宋”。

这个故事历来是用来训诫他人莫要拘守君子之道,要知道变通的,作为帝王自小受着极为良好的教育长大的宋仁宗,可能不知道么?

“陛下……”眼见包拯退去,一直站在旁边的一名老太监轻声开口道,“那件事……”

“……你说,一条人命与一国之兴,孰重孰轻?”

老太监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淡淡一笑:“陛下自然清楚。”

“……是啊,我……自然清楚。”

身价每年两亿五千万而不自知的包炯,此时正在陪某个敢拿每年两亿五千万买他的人打猎中。

包炯一直觉得,狩猎这种事情相当的不和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无数无辜生灵的痛苦之上,这难道是一件值得认可的事情么?

……当然,如果要他选择自己的幸福和那无数无辜的生灵的幸福的话……

包炯还是选择了前者。

他现在由衷希望耶律靖辰贯彻一下他所说的话——你既然是来打猎的麻烦关注一下猎物行么?不要老是看我!

“皇兄?”耶律靖辰侧过头,双眼望着包炯,眼中笑意盈盈,显然是极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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